将军夫人死了 女主替代了重生之将军夫人 小说是不是生了第一个孩子叫豆豆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回


  雨後的校园,有种清冷的朦胧感,那是一股说不出的美。


  原本该是宁静柔和的景象,忽而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胖仔!这下惨了惨了──!死老头这次真的要当了我!”



  程辰一把抢走我手上的《小妇人》,两手紧紧扣住我的肩膀,难得认真地说:“胖仔!你是不是好兄弟?怎麽会只有一声‘哦’!死老头要是当了我,年底咱就不能一起毕业了呀──”


  “胖仔,你忍心麽!居然忍心抛下我一个人,你这个负心汉!”


  我揉了揉眉心,好在这时候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看了看腕表,低头把桌上的书都整理好。程辰估计见我不搭理他,整个人挂到了我手臂上,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身板子硬是往我身上靠去。


  “哎,别闹了,乖。”我苦笑,推了推他。


  程辰撇了撇嘴,状似委屈地说:“胖仔你太没良心了,瞧瞧,瘦了好看了,就要抛弃糟糠夫了,是不是?”末了,又说:“亏我当初离开你还茶不思饭不想,睡不好玩不好,你现在居然是这麽对待我的,我看透你了!”


  程辰最後一句说得可说是悲怆怨愤,模糊之中产生一股我是再世陈世美的错觉,我心中惆怅一阵,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说:“好,你说说我能怎麽帮你?等等,先从我身上起来,真沈。”


  程辰嘿嘿一笑,给我整了整领子,一脸谄媚地说:“不难不难,死老头说只要我愿意补课,这学期就让我过啦,但是……”


  “但是你怕这事给你程伯伯知道了,所以你想告诉程伯伯,那晚归的时间,都耗在我那里学习了?”


  我挑了挑眉,见他冲著我讨好地眨眼,不禁摇头,把他手中我看到一半的书夺回来。


  沈默一阵,程辰碰了碰我的手指。“胖仔,你不高兴?”


  我把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眼,“没。”


  “对不起嘛,我、我下次不会这样了,这次是因为社团比赛的关系,出席率不够才会被当的。”


  我冲著程辰一瞧,他低垂著眼,抿著唇,看过去还真有在反省的模样。



  “程辰,我也知道你不喜欢学习,但是程伯伯也承诺你,等你毕业了就不拘束你了,他老人家怎麽说也只有你一个儿子,多听听他的话,别让他烦心,嗯?”


  程辰别过眼,轻轻哼了一声,我笑了笑,说:“这次我帮你,我们也快考试了,社团活动可以稍微……”


  “真的──?”程辰回头,笑容很是璀璨,我登时……扎疼了眼。


  他又凑上来,整个人就差没跟无尾熊似地巴在我身上,“胖仔,你果然是好人!”




  我翻了翻白眼,却还是禁不住拍了拍他的脑袋。究竟是他年岁大些,还是我稍长些,倒也说不清楚了。


  没想到一晃眼,这几年就这麽过了。


  当初我入学的时候,又重读了初二下半学期,其实按照我上一世的学习记忆,基本上要直接上大学都没问题,只是呐……


  总之,我和小半年的新同学又开始了平淡的学习生活,出奇的是,我这回依旧是住校,只需要每个月回主宅住上一个星期。王筝一开始反对得紧,难得和景叔恶言相对,景叔却只说,那是三爷立下的规矩。


  这下,王筝也老实了。


  只不过还没一个月,王筝也申请了住校,好在这宿舍待遇可是上等的,用不著两个人挤一间房──别说我自作多情,我可没想过王筝愿意和我一个房间,我这是怕意外、意外……


  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王筝的房门号,刚好和我房门对面那扇贴的门号,是一样的。


  至於能遇到程辰,那就是神迹了。


  至少在我还不清楚程辰的家世之前,在我心里,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伟大的神迹。且不说一中对学生素质的要求有多高,上一世为了能和王筝一块儿,我还是拼死拼活才考了进来。这一世我又返回到母校,心里倒是有说不尽的惆怅,看到熟悉的事物,之前那隐隐的排斥感也著实淡了点。


  然而,人生处处充满意外。


  为了尽量避开王筝,这一世入学考的时候,我还特地考差了些,算是低空飞过,故而班级的编排有所影响。刚好,一中也不是只有名门贵族才进得来的圣所,每年倒还是有在另一栋教育楼设置一些班级供给普通家世但成绩特优的学生。


  用这种方式将家世显赫的学生和一般学生分开来,一开始主要是为了避免学生间一些不必要的攀比和欺负,後来,估计是上头的压力,一中逼不得已也收纳一些成绩中等可家世一等的学生,并把这些学生和一般生放置在同一栋教育楼,据说是为了避免这些纨!子弟带坏国家未来栋梁等等缘由……


  於是,我就被编到了这里来。


  王筝还为此和我闹了几回,我还记得,那时候他眼神挺冷,难得没像以前那样发脾气,倒是语带冰冷地说──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王筝脾气越发内敛,心态怎麽样也转不正去。就跟上一世一样,他总觉得我是他的狗,非要一辈子跟在他後方摇尾乞怜,他的心里才爽快。也就是因为如此,他之後才会老觉得我欠了他。



  其实,和一般生一起上课,感觉也挺好,起码在课程的编排上,不会出现一些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科目,比如──酒会礼仪,或者是,咳──犯罪心理学。此外,在课外活动的选项也比较多姿多彩,说起来,上一世,我还真不知道一中的跆拳社是市内校区数一数二的。


  听一些男同学说起的时候,我悄悄地捏了捏手臂。嗯,或许,是应该多一些锻炼……


  拿著跆拳社的入社信,听著体育馆里头传出的吆喝声,我的心情也不知是澎湃还是茫然。那事儿还是瞒著王筝干的,王筝是学生会的万年成员,当时他开口便问我决定了哪个社团,等我呈上了表格,王筝那眼神……


  弄得我实在是心惊胆跳。


  我一进去,却让一排男孩儿女孩儿堵著了视线,场中央却是传来类似打斗的声音,只是人声嘈杂,我身高又不高,什麽也瞧不到。我後边也有几个男孩儿兴奋地跑到前去,一夥人七嘴八舌地说著,我自从眼睛出了意外,耳朵就越来越敏感。


  我想,我听得非常清楚。


  “快点,主将和那个娘娘腔打起来了!”


  “看不出来,那些有钱人也这麽会打,那个娘娘腔是什麽来头?”


  “他?他大有来头!王氏家族的少爷,跟娘们似的,呐,刚当上学生会长的,那鼻子朝天的娘娘腔不知道发了什麽疯,居然找茬找到这里来了,说要接手跆拳社,我们主将哪里是这麽好欺负的,结果现在又来说什麽打赢了我们主将,跆拳社就他们学生会直管。”


  “那些暴发户欺人太甚!主将──!不要输给那个娘娘腔──!!”


  我愣了愣,突然听见前方家世优良的名门小姐惊叫地合住眼睛,更甚的还哭叫一声──


  “会长的脸被打了!”



  这下我再不回神也难了,也不顾教养,赶紧冲著那些人群挤上去。“让一让,抱歉啊,让一让……”我推挤著,周围果真响起了抱怨声,我窘迫地冲到了前方,那不算大的场地硬是围出了一个小圈,咦……中央站著的人不正是──


  “喂!你这个人怎麽这样,不知道先来後到的规矩麽!”


  後面不知谁用力地推了我一把,我原来便极其勉强才站稳了,让这麽猛力地推了一把,我整个人往前倾去,直接跌入场中。


  这一跌,直接砸疼了我的鼻梁。


  我痛叫一声,挣扎著起来的时候,扶著鼻子的手感受到了热意。等我回神的时候,手上衣服上已经是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有些骇人,就连周遭的人也稍静下来。



  我抬眸,就瞧见王筝那张放大漂亮的脸蛋儿。啧啧啧,脸蛋还真让人打了,红肿了一块。


  “怎麽会这样!该死的!”王筝连衣服都没换,还规规矩矩地穿著校服,不见一点狼狈。说起来,王任两家的孩子打小就受过武术和体能训练,不过那也是说著好听的,我们这一辈真练得好的,严格算起来也就王筝一个人。估计是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长得像女娃,让这孩子心里扭曲得厉害,结果硬把自己弄得跟人型兵器似的。


  “来,祺日,捂著。”王筝掏出了手绢,有些胡乱地替我擦了擦,蓦地回头瞪著那一群人。


  “你们──是谁推他的!我给你们半天时间,过了今天六点不去学生会自首,今天在场的我全部会向训导处递交名单!”


  几个男孩女孩都吓白了脸。我赶紧拉了拉王筝袖子,却让他一句弄得一惊──“你要是替他们求情,我直接交名单!”


  哎……你说说,这孩子怎麽就长成这幅德行。


  “喂喂喂,我好怕怕哟,王大会长,怎麽,家里钱多就了不起啊!我们才打到一半你要去哪里──!”


  王筝也不搭理身後传来的那一把声音,急急拉著我的手,说:“祺日,来,我带你去保健室。”


  王筝根本没有让我发表意见的机会,就要拉著我出去。


  “娘娘腔!你这是什麽意思──!”


  後边那声音暴跳如雷,我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王筝让人拽住了肩膀,直接出拳。




  我挡在王筝前面,及时制止了王筝蓄势待发的腿,还有程辰停在我眼前的拳头。


  程辰的头发剪得老短,人也长高了些,一张脸倒是俊俏,桃花眼直直盯著我。



  “胖仔,你想什麽这麽入神?”


  程辰突然勾住我的手臂,“坦白从宽,是不是想……”只瞧他一脸坏笑地说:“是不是想女人啦──?”


  我拍开他的手,苦笑地摇了摇头。


  程辰怪叫著跟了上来,在我嘴边开始叨念起哪班的女孩生得漂亮,哪个名门千金脾气多大可脸蛋可爱,诸如此类。


  “把心思多放在念书上,你要是再留一级,程伯伯这下真的要打断你的腿。”


  “呸呸呸,大吉大利,这种话少说。”程辰嘿嘿一笑,拦著我的肩,“虽说那老顽固把我修理得飞惨,可是能和你一个年级学习,以後就是一起毕业,值了。”


  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後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於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後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後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麽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著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著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


  第二部第一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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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二回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麽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著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著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麽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你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麽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你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後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麽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麽事啦?”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麽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


  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著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著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於蓝而胜於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


  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著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著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


  “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麽?”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


  “是麽,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麽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门外,身上还穿著校服,敢情是这时候才回来。


  王筝这些年身子不断拉长,虽然说我也跟著拔高,不过和王筝比起来……没关系,这种优劣势是从小就看得出来的,我的心里状况对此一直调适得当。


  兴许是方才下了一阵小雨,外头有点潮湿,王筝的发丝也沾了点雨露,看样子也淋了阵,我心一紧,突然想起上次他淋雨感冒的事情,等他一进房,找了条毛巾赶紧给他披上。


  孩子啊……怎麽说都不太懂得照顾自己。


  王筝坐在床上,眼神郁郁的,我开了大灯,又拉开了窗帘。回头的时候,才瞧见他的目光向著这边,估计是瞧著窗外。我去冲了热茶,本来想冲咖啡的,不过晚上喝咖啡对睡眠不好,再加上我这里只有即溶咖啡,王筝的舌头比什麽都讲究。


  我把茶递给他的时候,王筝抬了抬眼伸手接过,裹著那毛巾,突然说:“你用过的?”


  我一时没回神,见他拢了拢那条淡色毛巾,登时心下大窘,“呃,你,我,我刚才抓得急了,我拿干净的给你──”


  王筝的眼睫很长,就像两把小扇子,一刷一刷的。他低垂著眼:“不用了,这样就好。”


  王筝再过些时候就要应考,学习也很紧张,学生会的活动却没见他停下来。其实这倒也不用,对王筝而言,估计也不难考,他上一世就拿了4.0的成绩。


  “最近学生会很忙麽?如果很累的话,把工作也分给别人一些,别自己揽著。”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青春期的孩子心里有千百个小九九,长辈也需要多多关心。别问我为什麽知道……我书上看的。


  “嗯,还行。”王筝抬头,说:“现在要办改选了,忙完了这桩就行了。”


  “今年人选有谁?都是高中的学生?”


  王筝说:“都是高中的。高二上学期的有三个……”王筝的眼睛盯著我,“高一的也有,你应该知道的,叫方维。”


  我一顿,突然找不著话接下去,王筝直接说了起来:“方维办事能力不错,也很有上进心,学生会让他来带,应该可以管得很好。起码,可以不出状况。”


  我说:“会长……已经选出来了?”


  王筝从口袋里不知拿出什麽,在我面前摊抬手,我猛地一愣,眼睛往我书包上的吊坠一瞧,果然没了。那是去年我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的礼物。白金坠子,圈环中有一个弯弯月牙,我还挺喜欢。


  “这个是我让人订做的,全世界应该只有这麽一副。”


  王筝突然站了起来,扯住我的手腕,将吊坠塞入我的手中。


  口气有些阴深──“你看到了?”


  我皱了皱眉,疑惑地看著他,“什麽?”


  我转过身,打算把吊坠挂回背包上,叹口气说:“我还以为你发什麽脾气,原来是生气我把你送的礼物弄丢了,好好──给你赔罪行不行,总归是我不小心。”


  我回头看著他,笑说:“王大爷,别气了好不好,你刚才一进门我就跟见了上司一样,学生会这麽多人还不够你奴役麽,行行好别把主意打我身上了。”王筝阴晴不定地看著我,我摇了摇吊坠,说:“要不这样吧,我换条长点的绳子当链子戴好了,这样也不会再弄丢了,行麽?你别摆著脸了,怎麽这麽大了那麽难伺候。”


  “谁难伺候了?你不伺候我,你要伺候谁?”王筝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一把夺走我手中的坠子,还虎著脸,那眉眼却弯了起来,漂亮得紧。


  “你拿给我,我拿去让人改改,过两天再给你。”王筝嘴角翘著,和方才那神色相差甚远,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


  其实,王筝用不著这麽紧张,即便我知道了,我也不会说出去的。要是真心的也就算了,现在王筝还小,等他大了点,想明白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从上一世我就明白了,真正喜欢上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王筝这事也就不了了之,程辰不是多话的人,也就偶尔私下笑话笑话,眼里的鄙夷还挺刺眼的。过两天王筝应用职务之便,用广播把我叫到学生会议室。我匆匆赶去,还当是什麽大事,等他把那小盒子打开,拿出那刚改好的链子,嚷著给我戴上,劲问我好不好看。


  他笑得酒窝都露出来了,这对长期怒容示人的王大会长而言,的确可见他龙心大悦。


  方维我也正面瞧过几次,说话声音很好听,看见我的时候,还凑了过来,甜甜地叫了一声“任学长”,又趁王筝不在的时候,很是可爱地嘟著嘴喃喃:“学长你人真好,会长对我们都好凶。”


  这孩子挺好,人很单纯,说起王筝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一劲儿地说王筝有多厉害,做事情就像王筝说的,头脑机灵聪明,学生会交给他也能多些活力,不见得是坏事。程辰对这些事比较排斥,远远瞧见方维的时候,总是嗤笑一声,说话难免带了点偏见,也不可尽信。


  星期五的时候,要不是王筝提起来,我倒把那件事给忘了。王筝原本给我办了早退,我搪塞说现在的学业难了点,不好缺席,再加上柜子里也有几件正式的衣服,放学了早去也不迟──说实在的,能晚一分回去,我心里也就多开心一分。


  回到主宅的时候,外头已经停了几辆轿车,想来任老太这顿饭也邀请了几个叔叔伯伯。进门时一看,果真不少人,任老太就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说起来,她的面色看过去还挺好,撒了些薄粉,穿著一身暗色旗袍,裹著大衣,绾著银发的是蓝钻珠钗,很是亮眼。


  “老夫人,表少爷小少爷回来了──”如婆站在任老太也後头,见著我们,嘴上挂著笑,和记忆中一样温润慈爱。任老太瞅了过来,王筝含笑著迎了上去:“奶奶──”


  “哟──这是筝筝?来,给老太婆瞧瞧,嗯──”王筝在任老太跟前弯下了腰,任老太笑得合不拢嘴,人也没以前那股烈气,这些年来远离商场,倒是让她看过去平和可亲些。“算算,这几年没见到影儿,长得都这麽俊了──怎麽都不去看看老太婆,哎,看看,生得多漂亮,听你妈说,你书读得好本事又高,阿政,有这个儿子还真是有福分啊。”


  任老太眼睛一转,眼睛落到旁边的王晖政上,只听见王伯伯一笑,说:“蒙老夫人抬爱,我就这麽个儿子,你不知道,平常宠坏了,脾气娇得很,还得……”王伯伯目光一转,倒是落到了我身上。


  “怎麽说,这脾气还得和小少爷学学,稳重点,这才是做大事的料子。”


  我原来站著没想多话,这下几双眼睛也跟著瞥了过来,任老太瞅著我,我笑著唤了一声:“奶奶。”


  任老太嘴角轻轻一启,“几年没见,倒是生了好模样,也渐渐有了你爸的影子。”


  我笑了笑,几个叔叔伯伯也跟著附和,张妈的大嗓门从一处传来:“老夫人,看样子人都来了,可以开席了。”


  老夫人含笑摸了摸手边的碧绿镯子,说:“再等等,还有贵客没来。”


  所有人算起来将近三十几位,任老太也不知等著什麽人,过了好些时候,才听见下人上来说人到了。任老太似乎挺欢喜,还亲自到大门去迎,只听任老太爽朗的笑声:“君瑞,这可等到你了,请进请进。”


  “老夫人您客气了,叔叔身体抱恙不能亲自来,特地来让我给您赔罪的。”我站在一边,几个人挡著,只隐约瞧见前方的人影,看过去很是高挑。突然,响起了一把年轻女孩的声音。


  “老夫人,还记得我是谁不?”



  “哎,记得记得,你这小美人老太婆怎麽不记得?哎,别站在门口说话,进来坐坐,今晚都是自己人──”


  任老太突然回头,“咦,这日娃呢?”


  “日娃,老夫人叫著你呢。”几个姨妈娇笑著推著我,硬是把我推到了前头,却不知道我恨不得赶进找地方钻了逃了──


  年轻女孩的声音又传来:“老夫人,这位哥哥是谁呀?”


  任老太拍著我的肩,笑说:“这位是舒媛的大哥哥──日娃,怎麽劲低著头?对,来来,君瑞,这是──”


  “任……祺日……?”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很是俊逸的容颜,一双剑眉星眸极是有神,看著我的时候,似乎一闪,身子也晃了晃,旁边年岁还轻的舒媛了一脸奇异地问:“表哥,你和这个大哥哥认识麽?”


  ××××××××××


  你出来了,你终於出来了~~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三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三回


  舒媛这时候不过十几岁的女孩儿,已经生得亭亭玉立,话语举止透著一股属於少女的天真,冲著我和她口里唤著的表哥眨眼,很是纯真,很是可爱……



  王晖政上前来拍著我的肩头,那温润的气息倒是不若王家人一贯的气势凌人。“白贤侄是怎麽和咱们家小少爷认识的,筝筝你也过来,和白贤侄打声招呼,以後你还有很多要和白贤侄学习的地方。”


  王筝由後走来,眼眸带笑地和那叫白君瑞的青年握手寒暄。白君瑞倒是回神得快,神色如常地和王筝交谈两句,王筝眼眸一溜,落到紧贴著白君瑞的舒媛身上。


  “这位就是舒小姐了是吧,幸会。”王筝脸上笑意更大,十足的亲和力。舒媛小姑娘的脸蛋儿霍地染上红晕,小声微带羞涩却不失大方地回了一句“幸会”,一双大眼直往王筝身上瞟。


  如婆从後头催唤,“这下贵客也来了,一家人总算能坐下来好好吃顿饭。”


  待所有人入座,任老太的主位边的位置还是空的,我这才突然想起──怎麽没瞧见……


  兴许是在场的叔伯们心里都抱著和我一样的想法,便也拘谨地坐著,一直等到张妈匆匆走进,一脸很是为难地走到任老太身边,低声不知说了些什麽,只见任老太脸色猛地一变,击了击桌案,开口硬声说:“怎麽?!他现在也懂得和我摆脸色了?看老太婆老了不中用了是不是!”


  “说他两句就闹脾气,和老太婆吃顿饭也不愿意了是吧?”


  如婆赶紧上来给任老太顺了顺气,任老太手一挥,丝毫不领情,转眼像是感慨地说:“罢、罢!老太婆这些年也寒透了心,没指望那不孝子── 一个个都是这模样!”


  转一个眼,任老太那双暗沈的目光却是紧紧地盯著我,竟是少有地拉过我的手,轻轻拍道:“现在……也就能指望你了。”


  在场的叔伯姑姨们都静不出声,看来任老太和任三爷闹翻的传言,到还有几分真。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当年,任老太病入膏肓的时候,我曾回国看她一面。那时候,她瘦得几乎认不出面目,前来探视的人不少,却都被晾在外头,谁擅自进门就少不了任老太一阵撕心裂肺的喝骂。那时候,刚好是大学放暑假,我和王筝回国实习的时候,任老太却只招了我一个人到病榻边。


  那时候,她盯著我许久,开口便说──日娃,你怪不怪奶奶不疼你?


  我和任老太感情不亲厚,可怎麽说,她也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那时候,只听她这麽一句话,我就热泪盈眶。任老太树丫子一样的手拍著我的手背,我紧紧握著,我们这对原来貌合神离祖孙俩便感觉冰释前嫌,二十年来没什麽比那时候更贴近。


  任老太握著我的手,说──现在……也就能指望你了。


  後来,她老人家就拣了张照片给我瞧。


  她说──奶奶总看得没错,好孩子缺了心眼,这舒家的女儿书念得高,人又漂亮,和你合称得紧。


  ……总归来说,任老太现下说这般话,我丝毫不觉半分暖意,倒从心中油然生出一股被蛇盯上的奇妙错觉。


  多活了三十年,这看事的本事我还真修炼得炉火纯青,只听见任老太爽朗一笑,和方才那盛怒的模样相差甚远,就冲著坐得稍远的舒媛和白君瑞一笑,招手说:“怎麽这般生分,这些年来就君瑞和老太婆说得上话,过来坐这儿──舒媛,也来你祺日哥哥身边坐。”


  我的心情顿时由惆怅转为无限凄凉,颇有一股风中凌乱之感。


  我旁边的位置原来就坐著王筝,其实在自家餐桌上,辈份什麽的也不太讲究。王筝旁边就坐著一个远房表哥,名字我却是忘了,只瞧那远房表哥赶紧站了起来让出自己的位子──估摸他以为王筝的位置让给了舒媛,那麽王筝便也会往他那位置後挪。


  舒媛立在身侧,脸蛋红彤彤的,轻轻叫了一声“王哥哥……”


  王筝会意地站了起来,却是走到旁边原来那远房表哥让出的位置,绅士十足地把椅子拉开,略微弯下腰请女士入座。舒媛也不介意,横竖都是坐在她王哥哥身边,哪个位置都是一样。她的嘴角盈盈一扬,眼中带有憧憬地看了王筝一眼,王筝亦是回以一笑。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两人两两相望之间,总有一股刺眼火光,劈啪作响,脑中顿时闪过以畜生为开头的三个字……


  咳,任君自由想象。


  白君瑞在我对头落座。这会儿,我原来悬吊在半空中的心顿时降下不少,要是一顿饭对著那衰人吃,估计舌头也尝不出味道,之後还得去收鬼压惊。这样一想,我顿时觉得白君瑞这年轻後生面目看去实在和蔼可亲,继而对他友好一笑。


  白君瑞也是颔首微笑,原来有些煞气的脸蛋更添了几分俊逸──说起来,这笑容看著还觉得挺熟悉。


  任老太也是好中餐的主儿,这次又是家宴,尽是自己人,没人会去讲究那些撑门面的礼仪,也还吃得轻松。


  席间,任老太和一些叔伯谈笑说事,话语间偶有提及任氏的事情,隐隐之间,竟让人觉得任老太退休几年之後,又想再著手管理公司的事务,王筝也会加上一两句,都是一语道中要点,任老太笑得合不拢嘴,直说筝筝越发懂事了,夸赞什麽的一直挂在嘴边。


  一直到白君瑞突然夹了块鹅肉到我的盘里,我才猛地抬起头,他看过去还挺自然,像是做惯了一样,只笑著说:“别只顾著吃菜,鹅肉营养高,你喜欢的就多吃点。”


  王筝看了我一眼,也说:“祺日喜欢吃鹅肉?我怎麽不知道。”


  白君瑞挑了挑眉,王筝回头看著我,笑说:“你真认识白少爷,那是什麽时候的事?以前没听你说过。”


  我差点呛著,赶紧打圆场:“呃,可能是我两只眼睛都盯著那烧鹅看,白少爷才会看出来的吧……呐,这鱼新鲜,你尝尝──”我把鱼肉跳了刺,夹到王筝盘里,王筝脸上的笑容才有了暖意。


  一顿饭下来,还算是处得愉快,倒是王筝和舒媛很快相熟起来,饭後舒媛还拉著王筝说话,不时传出欢乐的笑声。白君瑞和任老太还有几个叔伯不知在谈些什麽,我却是清闲起来。


  等到夜深的时候,人也走得差不多。白君瑞和舒媛原来安排了车回酒店,任老太这时候却难得古道热肠起来,硬是拉著白君瑞等人留下一夜,只说:“我们这里客房多得是,这大半夜的就留下来,明早还能带你去园子瞧瞧,让老太婆尽尽地主之谊。”


  白君瑞推脱了几句,却看了我一眼,似是调笑般地说了一句:“那小少爷愿不愿意我留下来?”


  这话题怎麽绕到我身上?我赶紧点头,陪笑说:“我带你上楼,这屋子就几个人住,房间你每小时换一间都不嫌麻烦。”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舒媛刚在外头送著王筝,一回来听见自家表哥说要留下过夜,欢喜地拍著手说:“真好,王哥哥说明天早上要先来这儿,要是住这儿的话,明天早上就能看见王哥哥了。”


  “看这丫头,羞不羞。”白君瑞摇了摇头,“平常学的那些学哪儿去了。”


  舒媛立马静了下来,嗔道:“表哥你就会说我,王哥哥比你好太多了。”


  我笑了笑,顺著任老太的意思亲自带人上楼。白君瑞看去落落大方,也不像舒媛一般四处张望,到了二楼分叉的时候,他却往西厢走去。我忙出声说:“你走错了,往这边。”


  他神色一顿,回头笑了笑,也不尴尬,说:“客房不是在那儿的麽?”


  “哦,是往这儿,这里的路有些乱。”以後倒是改成那方向──这句话我当然没说出口。


  等安顿好了白君瑞和舒媛,我很是疲惫地下楼,这楼层的灯火还是旧式暗黄的灯光,我眼神不好,精神也不济,没注意来人,正好和景叔迎面撞上。


  景叔盘里的东西都倒落在地,一碗粥全洒在地上,我也是一慌,急忙弯下身帮他的忙。“小少爷,不碍事。”景叔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低沈,恭敬而疏远。“这里我来便行,小少爷还请先去休息。”


  “是、是我迷迷糊糊才撞上你的……”我看著那地上的狼藉,口中不自觉道:“是……给三、三叔送去的麽?”


  景叔猛地抬头看我,灯光似乎一暗,又明亮起来。


  我有些心悸地後退一步。


  只见景叔把地上的碎片稍微捡了些,慢慢直起腰,一双浊而黄澄的眼眸看著我。好似过了半世纪之久,他才开口:“小少爷,能拜托您一件事麽?”


  我还没回神,他便接著说:“三爷犯了病,吃过药睡了整天,刚刚才醒来。这里我来收拾,能不能麻烦小少爷到厨房去再盛一碗热粥,然後给三爷送去?”


  我一顿,唇动了动,声带仿佛不能自主一样。


  “三爷不许外人进房。”


  我只好点了点头,再怎麽说,也是我的不对。粥水洒在地毯上,如果不及时清理就会挺麻烦。我这会儿著实清醒过来,有些郁郁地下楼到厨房盛了碗粥。粥里加了许多药材,有股浓浓的药味儿,就连汤汁也有股异味,他日常就吃这些东西……?


  常听说任三爷惯用中药调理身体,只不过这般吃法,估计也只有任三爷耐得下去,一吃便是十几年。可说实在的,这些个药帖还算有效,上一世他就这麽折腾到了将近五十也死不了。


  我站在门外,心里总期盼著景叔能早点忙完,刚好赶回来。脑子里还萌生荒唐的想法──干脆就放在门外,敲门後离开?



  我硬著头皮敲了敲门,手心似乎冒著汗,那金属门把透著一股很深的凉意,直直把我凉到了骨子里。


  我微微开出一个门缝,咽了咽口水,只见里头一片漆黑,隐隐有股阴深的感觉。我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浓重的檀香味便扑鼻而来,我下意识地掩了掩鼻,俄而又觉得这般实在失礼,只好状似自然地走前了一步,隐约可见床上有人坐起。


  看样子,任三爷果真犯了病。任老太这回难得不心疼,可以见得两个人私下吵得有多激烈。


  许是门敞开著有些刺眼,他抬手遮了遮眼。


  我只觉得喉咙有些干涩,浑身不自在。



  他没应声,手仍挡著眼。



  他突然一震,像是要下床一样,只是碰著了床边几案的杯子,杯子滑落在地,发出一声脆响。


  我一惊,转头就要去开灯。


  “不要开灯──!”


  我想,那合该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听见他惊吼出声。


  只是,我的手已经按在开关,顺势地按了下去。一时间,房内灯火通明。



  我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颜面,就听见他又一声大吼。


  “三、三叔……?”


  这人是在发什麽疯?


  我赶紧把托盘放下,也不再说话,回头就要出去,只是在转瞬的时候,目光似乎捕捉到了什麽。


  窗边的画架,还有一张未完成的画。


  背景是一片模糊的绿色,只有一边的人物还算清明。那是个少年,脸上挂著温润的微笑,坐在地上仰头不知望著什麽,让人如沐春风般地舒服。


  一直到门完全合上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回神。




  ××××××××××


  算是个突破性的进展。

  於是我想说,第二卷的简介就是,

  JQ无限延伸,且看小受如何落荒而逃……

  小杜好久没出来了,扭动,做妈的也好想他~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上)


  我蹲在花圃间,微风拂过,卷起片片花瓣,连带著我顶上的帽子。


  那顶帽子好像是我爸的。


  蓝色的,很普通的样式,没有花俏的图案,能挡太阳,很实用。我记得我很喜欢,前些时候我代替我爸照顾那片可怜的波斯菊花园的时候,都会戴著它。


  後来花园被填了,我还是喜欢戴著那顶帽子。


  就是大了点,风一吹,就能卷起。


  那次卷的挺远,我顺著风,跑了过去。


  然後,蓝色帽子落到了草地上,在我捡起来之前,已经有人替我弯腰拾了起来。


  那个人站著,素色披肩随风而扬,有种很温和的感觉。我小时候怕生,抬手也够不到他的腰,手举到半空中,又收了回来。



  『哎,我的三爷啊,您突然跑这里来是干什麽?』


  张妈远远喊著,我顺著望过去──奶奶和伯伯们坐在院子里,还有蛋糕的香味儿。


  他看著我,手里不知道什麽时候多出了帕子,里面还包著我喜欢的曲奇饼。


  刚烤好的,味道很香。


  只是,我看见他,连膝盖都觉得有点疼。上一次,我送给他的波斯菊,被扔进了垃圾桶里。我妈抽我抽得太疼,还跪了一个晚上。


  他走近我,我腾地退後一步。


  张妈走了过来,摇头说──『三爷,您别管他,他这在怨著您呢,上次做错事情还不认……』


  他伸手过来,要给我戴上帽子。


  我这人其实很小气的。


  听张妈说起那事,心里更加委屈,下意识地推开他的手。


  帽子和饼干都掉在地上。


  也许是因为这样,他後来也很少搭理我。


  每次春节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孩子拜访,他在的时候,会给每个孩子喜糖。


  王筝拿得最多,他还会摸摸王筝的头。


  不过,王筝每次都会把糖分给我。


  下课过後,我习惯在班上多待一些时候,只是这几天不太能。


  任老太让我带著白君瑞走走逛逛,一放学就得直接往校门口奔去。舒媛原来还紧跟著,前两天终於耐不住,问我王筝怎麽没一起来。


  王筝是现任学生会长,又在忙交接的事情,平常估计是挪不出时间,再加上又要陪陪方维──这事我当然没说。舒媛这两天闷闷不乐,只有在瞧见王筝的时候,脸上才堆满笑容,一片少女心思一览无遗。


  上一世,舒媛和王筝就走得挺近,也曾经一起出席一些公开场合。我那时候只觉得他们两个脾气挺像,舒媛的朋友多在美国,难得有个谈得上来的,总不能扰了她。


  现在想起来,其实他们之间,很早就看得出端倪。


  白君瑞这几天倒是都在校门外等,第一天还让司机带著,後来就自己驱车。听任老太说,白君瑞和舒媛是第一次来新加坡,白君瑞却对这里的风土人情还挺熟悉,就像是在这里住了好长一段时候,一点也不像是外地人。


  说起来,白君瑞是舒伯父妹妹的独子。舒伯父老来就只有舒媛一个独生女,这麽多後生晚辈之中,也只有白君瑞入得了他的眼。白君瑞年纪还算轻,却能得任老太的青睐,想来本事真的不错。


  只不过,我却不记得上一世有这麽一个人。


  我和舒媛结婚七年,也不曾听她提起过这麽一个有才干的表哥。


  要真仔细想来,我也只记得舒媛的姑姑似乎是真有一个儿子,可那孩子似乎挺年轻的时候就出意外去了。



  这天我还没出校门,程辰就从後边堵在我眼前,一脸著急地拉著我,说:“胖仔,我找了你几天,总算给我找到了。”



  “程辰,有事儿明天说,我今天赶时间。”我拍了拍程辰的肩,白君瑞说今天要去海洋生物博物馆,刚才影印讲义花了些时候,现在已经有些晚了。


  程辰跳了起来,拉著我的手,急急说:“等等等等……胖仔,是朋友的话,就──帮我一个忙!”


  程辰平时人挺好说话,今天难得这麽倔强,我当下也一顿。


  “什麽事这麽急?”


  程辰翻了翻白眼,勾著我的肩,“哎,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麽说!这事儿我只能找你帮忙了……总之,不是让你干什麽坏事,你别这麽著急。”


  程辰早前叛逆一些,开口闭口就是脏话,这些年倒是让他爸教养的不错,也不再去那些蛇鼠混杂的地方。严格说起来,还真比以前上进许多。


  我正打算点头的时候,突然听见後方一声叫唤:“祺日──”


  我往程辰後方一望,果真瞧见了一辆白色宾士。


  白君瑞从车内走了出来,鼻梁架著一副墨镜,素色衬衫黑色长裤,称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加高挑,端的是帅气逼人,这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眼球。他微笑著走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看著程辰,轻笑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这位是……”


  我赶紧说:“这位是程辰,我朋友、好朋友。”


  白君瑞闻言,摘下了墨镜,很是友好地伸手,“你好,我们家祺日平常受你照顾了。”


  我不由自主地揉了揉耳朵。


  程辰估计是没让人这麽正经地打过招呼,一时间还愣了愣,伸出了手,又赶忙收回擦了擦,再伸手和白君瑞交握。


  “那个今天……”我正要和白君瑞说把去博物馆的事情挪到明天,白君瑞看了我们二人一眼,倒是先开口说:“我听说有一家甜点不错,程辰不介意的话一起来吧,什麽事到那里一起说。”


  白君瑞似乎天生很能笼络人,就连程辰这一种看不过所谓有钱少爷的人,不过一转眼,就能左右一口“白大哥”叫得亲。


  “什麽?那款游戏已经出了第三代?哎!出了也没用,老头都不准我碰,我都说了我不是上大学的料──”


  “天啊,白大哥你两天就破了关 ── 这不是吹的吧?我还用了一个星期,啧啧,脑子好使就是这样。”


  白君瑞懂得很多,就连时下年轻人喜欢玩的游戏什麽的,都了解一二,和程辰很说得上话。说实在的,活了两辈子,我对这些玩意儿还是一窍不通。上一世年轻的时候,对游戏什麽的总还有点兴致,现在重新活了一遍,未来什麽新奇玩意儿没见过?


  “客人,这是您点的水果蛋糕。”服务员递上了蛋糕,是个年纪还轻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冲另一头的白君瑞多看几眼,脸色微红。


  白君瑞的确生得好看,不算是很突出的那一类型,轮廓分明线条柔和,唇角微扬的时候,很是赏心悦目。


  白君瑞原来侧头和程辰两人说著话,突然回头,看了看我桌上的水果蛋糕,手中的叉子一转,极其顺逐自然地把蛋糕上的那颗草莓挑出来,放入口中,满足地眯了眯眼。



  『草莓很酸的,爸爸你吃会酸坏牙齿的。』


  『别怕,爸爸,我帮你吃啊──』


  儿子眯了眯眼,微笑满足地说:『太酸了,爸爸,还好你没吃。』


  白君瑞微笑地说:“太酸了,祺日,还好你没吃。”


  我手中的叉子滑落在地,铿锵一声。


  我一惊,正要弯下腰去捡起来,白君瑞摆了摆手,回头又让服务生拿了一副新的过来。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白君瑞的眼睛。我有些窘迫地别过眼,突然想起什麽似的,看著程辰,“你刚才是有什麽急事和我说?”


  程辰“咕噜”地咽下一口蛋糕,脸色一变,还看了看一边的白君瑞。我蓦然想起可能自己问错了话,正打算转一个弯绕开话题,程辰苦笑一声,“没事、没事,也不怕别人知道。”


  程辰坐正了,抿了抿唇,揪了揪手指,像是挺为难的。


  “什麽事这麽犯愁?”白君瑞一笑,“你是祺日的好朋友,可以的话,我一定会尽力帮忙。”


  程辰眼睛一亮,感激地看了白君瑞一眼,开口却说:“我想借一笔钱。”


  我顿了顿,借钱?白君瑞也敛了神色,有些严肃起来。


  “我算了算,还差十万……你也知道的,”程辰讽刺一笑,“老头子冻结了我的帐号,多一分钱都不给我。我认识的人里,估计也只有剩下你还能拿出来。”


  “这笔钱是有什麽用处?哦,其实数目不大,你知道的,你还年轻,我只是想弄明白。”白君瑞先我一步开口,我赞同地点了点头。按我和程辰的交情来看,不管他要和我借多少,只要是有正当的原因,我都不会拒绝。


  程辰转眼看著我,说:“今天……我本来想带你去看我一个朋友。”


  “她是我以前认识的朋友。你也知道,我以前挺荒唐的,她很照顾我的。”


  “我也是最近才又见到她,她……呃,你也知道的,她还跟我提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转校过後你出了事,还和她弟弟有关,她弟弟还差点吃了官司,不过後来还好是误会一场。”



  “你是说……芯姐?”


  ××××××××××


  星期六继续更新下回=3=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下)


  车子开进了那条隐蔽的巷子,等到前头的路再也驶不进的时候,程辰从後座拍著我的肩,嚷著:“这里下车,剩下的路只能用走的了。”


  我当然知道。这地方我前几年也曾经来过一次。


  抬起头的时候,似乎还能瞧见前方的路口,隐隐约约站著一个少年,倚靠著灯柱,冲著我摆手。


  我摘下眼镜,揉了揉眼。


  这些年,也不知道他过得怎麽样了,一点儿消息也没有。


  程辰先行下了车,白君瑞替我解了安全带,顺势将一只手机交到我手上。


  “有什麽事的话就打给我,我在这里等著。”


  我点了点头,把手机收好。白君瑞像是不甚放心地又交代说:“别太久,一个小时後要是你还没出来,我就进去找你。”


  我苦笑一阵,可能是离得太近,白君瑞这时候说话的口气,隐约有股撒娇的意味。


  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下意识地打开车门,下车後回了他一句:“麻烦你了,我会尽量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回来。”


  白君瑞靠回车座,低声“嗯”了一声。


  程辰在前头对我挥手,我赶紧跟了上去,回头的时候,瞧见白君瑞打开车窗,微微垂首,燃起一根烟。


  这里的旧区和以前似乎一样,没什麽大变化。这一次有程辰带路,总算没有像上一回那样,绕了好一些时候才找到地方。不过十几分锺,就到了那栋大楼,期间程辰也稍稍提起了芯姐近几年的情况。


  “芯姐几年前嫁人了,听说还是个律师,你说这种人是不是都外面能看,心肝都是黑的?没嫁之前哄得跟什麽似的,後来才知道是个赌鬼。”


  “胖仔,借钱的事,是我自己开口的,不关芯姐的事。那赌鬼欠了一屁股的债,居然还是骗芯姐画的契,讨债的大耳窿没几天就找上门了,芯姐现在又有身孕,那赌鬼喝了酒又会发疯打人,我早跟她说别和那混帐过这种日子了……”



  当我们走到的时候,门却是大开著的,程辰一见整个人著急地奔了进去。我也是一顿,这房子我以前来过一趟,虽是老旧,却还算是整齐舒适。现下,却有一种狂风席卷过後的混乱,敞开的窗户吹进飕飕凉风。


  “芯姐!芯姐!”程辰急急喊了两声,又在每个房间四处寻找。我也怕芯姐真的出了什麽意外,正打算掏出手机找人帮忙的时候,却瞧见一个身影从外头小心翼翼地探进来。



  只看那头发微乱的女人从外头走进,早前还算清丽的脸蛋如今青斑遍布,眼里还带著惊魂未定的恐惧,隆起的腹部在此时此刻显得更加扎眼。她走前一步,登时有些脚软,我离门口近些,赶紧上前去搀扶著她。


  她微带疑惑地看著我,不过一会儿,就像是恍然地睁大了眼,轻声喃道:“你是……小、小祺……?”


  “芯姐!”程辰听见动静从里头出来,赶忙跟著上前来扶。“怎麽回事?又是那些讨债的人来了?!”


  芯姐听著却不说话,只是一劲儿地红了眼眶,我看著她脸上的伤,说:“药箱放在哪里,先上上药,要是淤血发紫了会更疼。”


  “我去拿,胖仔你陪著芯姐。”


  程辰一溜烟地又往另一角落钻去,我拍著芯姐的肩,算作安慰。她不断抽泣,心情似乎还未平复,我也不敢胡乱说些什麽,只轻声安抚:“没事了、没事了……”


  程辰翻箱倒柜总算才找来了医药箱,手脚慌乱,我只好把他的活儿接过来,让他去给芯姐倒杯水。


  “芯姐,可以的话,还是去医院瞧瞧。”我替她大致擦了些药酒,整个过程她一句话也不吐,倒是程辰在一边不断地恶声大骂:“哼!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那个许成宏干的!靠!那个打女人的混帐!”


  芯姐吸了吸鼻子,这时候突然说:“不是……他只是输了钱,心情、心情不好……”


  “输钱?妈的!那混帐又去赌!下次再让我看见他,我找人砍了他的手!”程辰说话急躁了点,芯姐频频摇头,眼泪又止不住落下。我拍抚著她的肩,扫了程辰一眼:“别说了,让芯姐先静下来吧。”


  程辰哼了一声,果真安分了些。耳边只有芯姐鸣咽抽哽的声音,半晌,程辰走到外头,扔下一句:“我去附近的小店看看买什麽吃的回来。”


  也是,弄成这模样,晚上也不能开夥了,总不能让芯姐饿著肚子。


  我陪著芯姐,也不说话。等程辰走了好一会儿,芯姐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我把手绢递给了她。她看了看我,苦笑著接过,眼泪又落下几滴,打在我的手上。


  “小祺……”她深吸了口气,抬眼看著我,轻声说:“都长这麽大了,芯姐……差点都认不得了。”她执起我的手,轻轻拍著。我胸口忽而一疼,“是不是生得比较俊了?”


  “可不是,说说,这张脸骗了多少女孩了?”芯姐微微一笑,一瞬间,仿若当年,那笑容犹如那张婚照里的新娘,娇豔漂亮。


  我环顾了四周,轻叹一声。


  “芯姐,怎麽……会弄成这样?”满腹疑问终於还是让我脱出了口,“杜亦捷现在……你又怎麽会──”


  上一世,在我中学还没毕业,就听过杜亦捷的名声。那时候,几乎无人不知他,虽说之後他更加风光,不过,我倒还记得,上一世这几年,新国地下龙头韩爷死在枪战之後,就是杜亦捷替了他的位置,最後才慢慢地把事业扩展到海外。


  严格来说,杜亦捷就是在这两年间发迹,芯姐是他唯一的亲人,又怎麽可能会落在这样狼狈的地步。


  芯姐瞅著我,良久不语。过後,我才知道,她是透过我,看著窗外,眼神有些飘忽,就像是在回想。


  她说:“小祺,你问芯姐……芯姐也不明白。”


  她抚著隆起的肚子,眼里有著作为母亲的爱怜。她轻声低语,不像是在对我说话,倒像是在对自己陈述著。


  “我这种人,本来就没有奢望过,能有什麽好归宿。呵……”她一笑,带著讽刺:“我还以为自己多会看人,没想到陪了这麽多男人,觉得是最好的,却还是──”


  “那时候,阿捷吃上官司……韩爷怎麽会不救他,阿捷他是韩爷的──瞧我说的,要是阿捷没出这件事,我也不会和他搅和上。”


  “他那时候,真的对我很好。我从来──从来都没有遇过这麽一个,这麽一个男人。他为了让阿捷脱罪,四处奔忙,却还很关心我,每天都会陪著我……还好,阿捷没事被放了出来,韩爷要阿捷去香港,然後他说要照顾我一辈子……”


  就像是沈浸在回忆里,芯姐的嘴角也跟著扬起。


  程辰买了很多吃的,还有一些水果,敢情对这一区熟悉的很。估计是看穿了我的想法,程辰挠著头,“你别看我这样,我以前也和我妈一起住过这地方。”对著我开怀一笑,颇是自豪地说:“胖仔,别这麽看我,那时候这一代我可是孩子王,日子过得比现在还舒坦。你要不信,问问芯姐!”


  芯姐突然噗哧一笑,“你还敢说,那时候是谁每次打不过阿捷,回来哭红鼻子的。结果硬要阿捷收你当徒弟,跟什麽似的……”她的眼神微微一暗,然後站了起来,轻轻说一声:“我把这水果拿去洗洗,一起吃。”


  “不、不用了,”时候也不早了。


  临走前,我把口袋里原来备好的银行卡拿了出来,交到芯姐手上。“密码写在这张纸上,里面的数目不多,总还能稍微改善生活,你先拿著。”


  芯姐睁大了眼,一直推拒著,程辰从一边插了上来:“芯姐,你就收著,这是小祺的一点心意,先渡过难关再说。”


  “……可是,我……”


  我叹了口气,说:“芯姐,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肚子里的孩子设想。”


  芯姐的眼眶蓦地一红,总算没再拒绝,默默地收下了,回了句低不可闻的“谢谢”。


  我和程辰走下楼的时候,突然听见後面一声叫唤。回头的时候,才瞧见芯姐在後边对著我们摆手,脸上的笑容温暖而璀璨。


  我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上一世的事情。


  李玲牵著女儿豆豆的手,站在阳台,回头望著我,嘴角静静地上扬著,像是一幅静止的画。


  程辰走在前头,难得一句话也不说。


  等到走出那复杂的巷道的时候,程辰突然开口:“胖仔,以後别在芯姐面前提起她弟弟的事了。”



  程辰烦躁地抓了抓头,说:“哎,也只是听说的。听说芯姐她弟弟……好像几年前在香港的时候,被仇家追杀,後来就没消息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好几年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白君瑞站在车外,脚边都是烟蒂,见到我们的时候,脸上总算有了笑意。他把程辰送回学校,谁让程辰这次是拿和我学习当挡箭牌。这几天为了陪白君瑞四处乱晃,我暂时不住校,白君瑞亲自把我送到任家主宅大门。


  正要打开大门的时候,白君瑞拉住我的手,俯首把额头靠在我的额头上。


  “脸色怎麽这麽苍白,是不是不舒服……?”



  乖仔趴在我的腿上,把头靠在我的额头上,闷闷地说:『爸爸,你是不是不舒服,脸色怎麽这麽苍白?』


  鬼使神差地,我盯著他,心中的疑问呼之欲出。



  我猛然听见一声怒吼,听那声音应该是从屋子里传出来。


  我下意识地轻轻推开了大门,却瞧见主厅正上演著波涛汹涌的一幕。


  任老太气得血色上涌,气喘吁吁,如婆和张妈都站在身边劝著。任老太对头坐著的是任三爷,只见任三爷脸上倒是苍白若纸,一双眼阴深深地看著前方,景叔一言不发地站在身後,形成一幅堪称诡异的画面。


  “好啊──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说了什麽话──!啊──!我生了什麽东西!生了个什麽东西!你居然这样忤逆我!”


  任三爷头也不垂,翘著腿,双手交握著。


  “你──你知不知道!你那是在、在、乱──”任老太深吸一口气,猛地吼道:“你不要以为我不敢!他出生的时候,我早就该掐死他!”


  任三爷这时候忽然抬手,两眼直直望著任老太。


  那双眼,仿佛泛著红光,就像是一池血水。




  任老太上前,狠狠地往任三爷脸上掴了一个耳光。


  ××××××××××


  三儿,乃牺牲了=3=

  於是我想说,第二卷可以再十回以内结束~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上)


  “三爷!哎──!老夫人,有话好好说啊!”


  如婆惊叫一声,阻在了任老太前方。景叔原来还站在任三爷後边,这下也沈默地移到了前方,硬是将任老太和任三爷之间隔了一道人墙。


  “话好好说?好好说?!我什麽时候没和他好好说了──!”


  任老太抬手颤颤地指著前头,就是张妈如婆两个人一起拦也拦不住。


  “我就是和他好好说,才会弄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以前就觉得不对劲、太不对劲、太不对劲了!好啊──我生的儿子还真是太好了、太不一样了!结果,我费尽心思,居然是来对付我自己!”


  任老太发丝散乱,咬牙切齿、仿佛疯妇,她这幅完全不顾仪容的模样,我还是第一次瞧见。


  兴许是用力太过,任老太又神色颓废地坐回躺椅上,把几案上的茶水糕点全扫到地上去,发出一声巨响。


  末了,任老太像是退让一步,语气也稍微平伏地道:“妈知道,你心疼他感激他,甚至你觉得愧疚……妈知道,你心里怪妈没、没阻止潇洋……”


  “但是,三儿,就算是这样,那种荒唐的念想也只是因为你想补偿他──这样,妈给你安排,单家的女儿你也见过的……三儿,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妈都给你找来,嗯?”


  任三爷仿若白玉的脸上多出的痕印看起来有些刺目,就连那双本来就没什麽光彩的眸子,此刻显得更加暗沈。他的双手交握置於腿上,眉头紧紧拧著,缓缓地抬眸。



  那句话,就像是被人掐著喉咙般地说出来。


  任三爷突然抬手,紧紧地覆盖住双眼,好似极其痛苦地弯下腰,嘴里却说:“不要……逼我。”


  “三爷、三爷……”景叔紧张地唤了两声,连忙从口袋里拿出药瓶,估计是手一抖没拿稳,那圆柱状的药瓶滚落在地上,慢慢地滑动至我眼前。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都静了下来,齐齐看向这边。


  我走前几步,把地上的药瓶捡了起来。白君瑞由後跟著我,拍了拍我的肩,像是打圆场地说:“今天祺日带著我玩得很尽兴,想说回去前来看看老夫人。这麽多人在厅里,是商讨什麽事麽?哦,可能我来的不太是时候。”


  任老太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张妈已经回头让人来收拾这大厅的一片狼藉。


  白君瑞也是个识相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告辞离去。


  这种事情,让外人知道,不论是哪一方,都有点难为情。


  我手里拿著药瓶,慢慢走至景叔面前,正要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景叔弯了弯腰,说:“我去给三爷倒温水来。”


  我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脚步沈重地走到任三爷身边,“三叔……”连指尖也是在颤抖的。


  他的身体震了震,盖住双眼的手极其缓慢地放下,就连抬头的动作都是生硬的。


  景叔端来了水,却是塞到了我手中。我勉为其难地接下,咽了咽口水,说:“三叔,吃药了。”


  见他完全没接过的意思,我只好转开药盖子,把里头的药粒倒在掌心,再拿著那杯温水,尽量放软了口气:“三叔,把药吃了吧……”


  任三爷不发一语,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错觉,那毫无血色的薄唇似乎慢慢地扬了起来。他的手像是覆在我的掌心,再缓慢地收拢,那股冰凉的感觉,让我有种立马甩开的恐惧感。


  看著任三爷吃下了药,所有人都像是松了一口气。


  “日娃。”我正要找借口上楼的时候,任老太猛地叫了我一声。


  我今天总觉得,任老太那张老迈的脸比平时更加地阴郁,心里登时凉了半截。


  “日娃,来,过来奶奶这里……”


  她冲著我招了招手。


  我才迈开一步,手却让人扯住,回头一看,却瞧见任三爷那双冰冷的眸光,直直向著前方。那只骨骼分明的手,一如记忆中那般地有力──我顿时想起了曾经某人醉酒认错人的画面,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感。


  上次是醉酒,这一次……我狐疑地看了景叔一眼,难道是──吃错药了?


  任老太笑出一声,“三儿,你还怕我吃了日娃不成?”任老太习惯性地摸了摸那碧绿镯子,淡淡道:“……怎麽说,日娃还是老太婆的孙子,不是?”



  “日娃,瞧你三叔这模样,呵呵──”一反方才仿佛要吃人的模样,任老太看似和蔼地笑了笑,然後状似想起什麽的,笑道:“日娃,这几天和舒伯伯的女儿,处的怎麽样?”



  我心中警铃大作,危机感排山倒海般地扑来。


  我硬是扯起嘴角,说:“舒媛啊……处的挺好的,就像是妹妹一样。王筝也挺喜欢她……”


  任老太摇头笑了笑,“三儿,你看这孩子说的,明明喜欢人家,偏要把筝筝说进来。”


  没有!天地可鉴,真没有!


  “日娃,奶奶知道你害臊,要不然,这事儿奶奶先替你作主了,都要十八了,这种事就是要早决定的好──”



  任老太从张妈手里接过参茶,说:“日娃,别担心,奶奶给你做个主……”



  我定了定神,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想了想开口说:“奶奶,说这些事还太早了,再说……舒媛和我其实不太合适。”


  “合不合适不是现在就能说,奶奶看过的,总不会错。”


  “日娃,奶奶明白,你最听话了。”


  “而且,像舒伯伯女儿这样漂亮有才华的女孩,是打著灯笼也很难找著的了。”


  “日娃,你能明白奶奶的苦心麽?”



  任三爷的手微微手紧,我感觉到一阵刺疼,低头一看,他的指甲差点就掐紧我的肉里。


  ──『日娃,现在……也就能指望你了。』


  ──『这姑娘奶奶看著不错,合适你,乖,日娃,选了她,只有好处。』


  ──『日娃,奶奶是真的为你好……』


  ──『任祺日,你以为那老太婆真的是为了你好?不要天真了,她是为了要巩固任氏!舒家有什麽?是最大的海外木材运输商!这一切都是为了任氏!』


  “奶奶,我……我不要。”这句话,终於还是脱口而出。


  我看著任老太,估计是话已经出口,胆子也壮了点,心一横,直说:“奶奶,这种事我想自己决定。”


  任老太和任三爷这段时日来的冲突,我想……我大致能明白了。


  估计是任老太也想让任三爷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两个人因为这事儿闹了口角。上一世,想来也是这样。


  任三爷心里早就有了王筝,任老太如此精明,怎麽可能看不出来。


  如此想来,那麽这一切起码能说得通……


  但是,我实在不想成为他们之间矛盾下的牺牲品,尤其,是以出气筒的形式下。


  这让我觉得有种比窦娥还冤的错觉。


  任老太看著那碧绿桌子,像是无谓地说:“你还小,不懂得拿主意。”


  我正要再辩驳,极其意外的是,任三爷突然站了起来,像是来气一样地拉著我的手,步伐用力急促,往楼上走去。


  我根本来不及回神,任老太就暴怒地吼了一声:“怎麽──!任潇云!你今天是要和我作对了──!!”


  任三爷头也不回,连带著我被硬扯著到楼梯口。


  “你──!!孽种!!怎麽?你听不下去了?!!你给我滚回来!你走!你敢走!啊──!!”


  “你!混帐东西!!”


  任老太这次真真是上了火,手中的杯子狠狠地掷过来,擦过我的脚边。她还不罢手,像是疯了一样,抓了手边的东西就往这边。


  我觉得任老太的技术欠了火候。


  那方向怎麽感觉都是往我这里投。


  这场面混乱得厉害,我突然让人一拉,眼前一片黑,鼻间充满的是那股让人不适的檀香味。


  “老夫人!老夫人!!别扔了!”


  “三爷都伤著了!够了!老夫人──!”


  一只手紧紧按著我的头,我奋力地扬首,只能看清一部分。


  任三爷紧紧圈著我的肩,周围的一切模糊一片,清晰的却是那额角慢慢流下的血丝。


  渐渐地,染红了他的眉眼。


  他扶著楼梯的把手,看著我,拧著的眉却是渐渐松开了去。他缓缓放开我,景叔赶紧上来搀扶著他,嘶声吼道:“快叫大夫!三爷伤不得的!”


  周围似乎更加混乱起来。


  那一刻,景叔却死死盯著我,那眼神,我有些熟悉。


  上一世的时候,张妈曾经也用著同样的眼神,看著我。


  『你──你说说,你到底还要害死多少人!』


  『跟在你身边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


  我想了想,这文三卷就会完了=3=

  剔牙,我觉得我最近还挺勤奋的……TvT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下)


  早前,曾听张妈说过,任三爷打小身子就带著病。据说,病况曾经很是凶险,少年时候做过气切手术,尤其任三爷一出生还带著恶性血液病,大小手术林林总总加起来,能活到现在这般岁数,本就是奇迹。


  对於这些,我实在没什麽概念。


  从我懂事开始,任三爷的情况已是稍好,好在当年总算找到了合适的捐赠者,随著医学不断进步,现下还有医学权威徐长生照料著。


  简单来说──就是死不了。


  不过,任老太这一砸,把任三爷额角砸出一个坑,严格来说是没什麽大碍,但是那血丝不断渗出的场面,著实有些渗人。


  虽说我觉得和我的干系不大,怎麽说,任三爷遭罪,我也有几分责任。拿我妈以前常说的话来做例子──他可是你三叔,你以後还要靠他,他出事了一百个你也赔不起!


  我想起这句话的时候,简直是顿然醒悟。


  原来我最大的责任在於──我没当个好靶子,反而让任三爷给我当了人肉保护膜。


  这一件流血事件,带来了极其长远的负面影响。


  凌晨的时候,王晖政也带著王筝赶来了。说起来,王家事业最大的领域是在制药部分,名下也有一所医院,任三爷出事,临时叫来的医疗团队也算是王家名下医院的,也难为他们大半夜地急急赶来。


  “祺日!”王筝的难得神色紧张,走到我跟前,急急开口说:“怎麽会弄出这种事?三爷怎麽了?”王筝的语气隐约带著一股责备。



  唉,他这是关心则乱,脾气难免冲了点。


  再说,伤的人是任三爷,他紧张是必然的。


  “刚才医生说已经止血了,应该没什麽大碍了。”


  王筝的脸色有些憔悴,像是风尘仆仆地赶来。他蓦地一顿,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不佳,转而略微弯腰,堪称温柔地对我说:“那你怎麽样?老夫人怎麽会好端端地发脾气?是不是……你说了些什麽惹老夫人生气?”


  “筝筝,赶紧进来看看三爷。”王晖政进房前叫了王筝一声。


  王筝这一世比之前有良心得多,神色算是担忧地看了看我,才跟著进房门。


  任三爷大概也只有瞧见王筝,心情才会好一些。


  过了好些时候,这对父子才走出来。王伯伯见著我便笑笑说:“小少爷果然孝顺,怎麽还不去歇息,这般守了一晚上。”


  王筝倒是神色复杂,沈默不语,一见我像是欲言又止,却又让王晖政切断了话:“筝筝,你刚才也听到了,别辜负三爷的期望,最近学校的事情可以放一边了,专心考试,别让三爷还有小少爷看笑话了。”


  王筝“嗯”了一声,意义深远地瞅了我一眼,便也跟著王晖政下楼。


  那一眼看得我心里拔凉拔凉,连背脊都感受到一股凉意。


  不得不说,这眼神我熟悉,当初我和舒媛订婚结婚到生了儿子,可没少挨过王筝这一记眼神。


  说句坦白话,我曾经以为……以为,王筝那是对我存了点心思。


  现在回想起来,王筝心里打什麽主意的时候,总爱用这种眼神看著人。


  半晌,景叔从里头走出来,见到我的时候,眼里似乎闪过一抹精光。想来是看我精神可嘉,脸色也没方才那麽僵硬,就连语气也比平常多了点人气:“小少爷今晚也是累了,我已经吩咐下去,让人多熬点汤,小少爷睡前喝些,可以养神。”


  我点了点头,景叔又说:“三爷精神好些了,小少爷进去瞧瞧吧。”


  既然三叔没事,那我就不多加打扰,替我转告让他老人家多多休息……


  这句差点脱口而出的话,终究是硬生生吞回肚子里。


  走进房里,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复杂的气味儿。空气中夹杂著消毒药水,还有那股檀香味,一时间,我略嫌恶心皱了皱眉。然而,转眼瞧见任三爷躺在床上,闭目养神,额角想来是经过细心的处理,包著白纱,看不到一点血渍。


  任三爷的睡房以往便是大而空洞,上一世还有一台琴摆著,这下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白色宽大的床,一片苍白死寂。


  任三爷这人的习性比较怪异,除了景叔,也没有其他贴身伺候的人。平时除了弹琴画画,也没听过他有什麽其他的消遣,公司的事也从来不会带到家里,房里就是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也没有,满目的白色,有股与世隔绝的疏离感。


  我本能地看了看窗边的画架。


  的确有张未完成的图作,只不过是一片模糊的绿。


  上一次,果真是我眼花看错了。


  我回头轻轻合上门的时候,发出“喀嚓”的声响。


  後头突然响起一把沙哑暗沈的声音。


  “阿景,他走了麽……?”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个“他”,指的是王筝……?


  我咽下口水,干涩地唤道:“三叔。”


   他整个人一怔,猛地睁开了眼。


  那抹眼神几乎把我惊退了一步。


  他看著我,唇喃了喃,扶著床边坐起。我壮著胆子,走近了几步,才发现那张脸毫无血色,连唇也是白中透紫。


  那好看的眉头慢慢地纠在一块儿,我不由得冷汗淋漓,硬是挤出一句话:“三、三叔……觉、觉得好点了没?”


  三叔抿了抿唇,难得和颜悦色地冲我点了点头。还好,他这次没再发火赶我出去。


  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有些战战兢兢的。


  一时间,竟也不知道该说什麽好。


  其实,从上一世就是这样。即便还没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和三叔的感情确实是极生分。说来,上一世他离开任氏後,自己开了间公司,声势长势皆是大好,到後来几乎能和任氏比肩。


  那时候,我对他到底是敬佩多余恐惧的。


  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他和王筝之间的纠葛,曾经有段时间,也去他的公司去得勤,从他身上也著实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我明白,我是比不过他的。任氏几乎一日不如一日,股东还没分裂,还是看了死去的任大老爷还有任老太的面子。


  “那个……三叔,谢谢……不是,是抱歉──”


  这件事无论和我有没有关系,有一点是正确的──那飞来的杯子是往我的方向砸,然後任三爷把我护在怀里,给我挡了下来。


  我明白,归根究底,还是任老太的技术问题。


  但是我总还有点良心,尤其这种时候,客套话总是要说上一两句的。


  虽然我的神态不甚自然,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让任三爷盯著,我估计就是再死再重活千万遍,也自然不起来。


  事实可见,任三爷再怎麽高高在上,依旧免不了俗,这些话总还是受用的。


  任三爷难得连眼神也柔和起来,轻轻拍了拍床边,轻声唤:“祺──祺日。”我一顿,却听他说:“……过来坐这儿。”



  他眼神暗了暗,语气更轻:“过来……和三叔说说话。”


  显然,我的身子动得比脑子还快。


  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解释为刻於骨子里的认命感,李玲曾经为这种复杂的感情简化成两个字──奴性!


  总裁,这就是你与生俱来的奴性啊!


  我惆怅不已,严格算起来,我现在比任三爷还虚长几岁,怎麽在他面前,这骨气就矮了不只一分。


  我正襟危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眼神不太好,总觉得三叔往我稍稍凑近,一直到眼角触到一抹冰凉的时候,才猛地回过神来。


  我看著他,有些慌张地唤:“三叔……”



  任三爷偏头不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难以言喻的飘忽感,连眼神都迷茫起来。


  “三叔说过……”他顿了顿,沙哑的嗓音似乎微微扬了起来,却更加模糊:“不会…让…伤害……”


  我听不大清楚,他似乎重复了几遍,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的指尖在我的眼角流连,一直延伸到鼻梁、嘴唇,然後再往下,到下颚、脖子……就在我有一股他会突然狠狠按下去的时候,那只手却又收了回去,然後慢慢地覆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不要怪三叔。”我哑然,有些心虚地说:“……三叔,您累了。我、我去叫景叔──”


  任三爷拉著我的手臂,力道之大,让我一个踉跄,整个人往後跌在床上。我挣了挣,却是徒劳无功。


  我唤了几声,换来的却是更牢固的禁锢。



  我顿然有种成了人肉抱枕的错觉,悲哀感袭遍全身。


  那浓厚的檀香味,让人无故生出一股迷离感。


  我轻叹一声,耳边朦胧之中,似乎响起了一首童谣。


  旋律很是熟悉,连带著包裹著周身的冰凉感亦是充满亲切感。


  那抹熟悉的感觉,很是久远,仿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祺祺……乖……』




  我猛地睁开眼的时候──


  刺眼的日光,惊觉,已然是隔日清晨。


  ××××××××××


  其实我说,第五回完全是服务三叔大人的……

  有没有人好奇王筝是打什麽主意?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六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六回


  等我脑子真正清醒过来是稍久之後的事。那会儿,就连呼吸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一股凉意。


  昨晚,我确实是枕著任三爷的手臂睡去的。


  是故,任三爷的面色不是很好,眼底似是有微微的暗影,就连分家的叔伯姨妈们来问候时,都让景叔回绝了去。


  再怎麽说,任三爷现在的面子终究是比任老太大一些。


  早前曾听张妈说起,按照任三爷的作息,不到中午是醒不来的,也只有在下午三点的时候才去公司一趟,一个星期也就去这麽个几天,唯有要事或是会议,才会早早露个脸。上一世也有听人谈论过,任三爷最厉害的地方,除了测谋划略,另一点,便是在於看人用人。


  故而,对於新人,只要是任三爷曾指名的,或是赞美一两句,往往都是业界里难得的人才。


  我那时候还觉得这档事挺神,敢情任三爷也有做鉴宝人员的才能。


  只是,当瞧见一边备好的梳洗用具和换洗衣服,再加上事後热腾腾的中式早点,我心中不由万分感叹。



  景叔这样的体贴入微}

赵子旭低头看看自己,又抬头看看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脸色涨得通红。

为、什、么、每、次、第、一、次、见、面、都、是、赤、果、果、的!

他急匆匆地拉过披在自己身上的外衣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等到这件明显宽大的外衣下没有漏出一丝不该漏的皮肤为止,他才松了口气。

这时,赵子旭才抬头看向那定定盯着他、在他换衣服的时候都没有一丝回避之意的男人。男人剑眉星目,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那深沉的眸光和那周身的气度无一不显示着男人的尊贵。他细细地打量着男人,浑身被压制过的精神力外放着感知着这熟悉的气息,然后,他便在那张俊脸上找到了男人和以前遇到过的男人的相似之处——

唔,虽然没有站起来,但是看着就知道男人不矮了。按照以前三个世界的男人来说,这个世界怎么着也得有一米八以上吧。要说最为相似的却是那双眼,那双明明如此深沉,却能够让他一眼就看透里面氤氲着的情谊的眼。每次那如同寒光般的视线投注在他的身上时,总会下意识地放柔,那夜空般的眸子里如同有万千繁星闪烁,给那死水一般的寂寥添上了灵动。

这一次赵子旭并没有得到这个世界详细的命运轨迹,所以他并不知道这药王谷在这本小说中所占的分量有多重。他也是疑惑,男主轩辕明睿可是战神王爷,长时间呆在战场上的那种,根本就不可能精分成神医。

那么,他为什么会觉得纪景翌也是那么熟悉?

按照以往世界的尿性,那男人应该不会变成除了主角之外的人才对。

真是令人不高兴,为什么人家能够变成男主,而他却是个男配呢?而且,还是连人都不是的男配。

轩辕明睿看着那由趴着改为坐在地上的少年,面上的神情不由得柔和了下来。他觉得眼前的少年给他的感觉万分熟悉,而且,一见到少年,他先前因为重伤而有些萎靡的精神也好了不少……

只是,这少年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有什么能够令他如此沉迷?

真的很想,很想让少年满心满眼都是自己,就算是发呆也只能够想着他!

↑其实某种程度上你已经做到了。

轩辕明睿看着呆呆的少年,在昏黄的油灯下少年如玉般的肌肤带着柔光,本就精致的面容更是带着一种朦胧的美感。他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少年滑嫩的脸。

这脸蛋啊,比那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嫩滑,简直是令他爱不释手!那身上的皮肤,摸起来会不会也是如此美妙?

赵子旭无意识地蹭了蹭男人宽大的、带着薄茧的手,那是他多年来习惯的动作了。等到他做完了,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再次做了这种丢脸的动作。

啊,怎么会有这种习惯!明明现在他都是人形了,以往世界中的动物形态时候的习惯为何还会留下来?他臊地脸颊绯红,眼神有些不自在地游移着。

这下他真真是确定了,眼前这个令他熟悉的灵魂才是陪伴了他三个世界的人。至于为何那个纪景翌会令到他迷惑,他相信以后会知道的。

轩辕明睿低头深深地看着赵子旭,而赵子旭抬着头,那双水汪汪的眸子直直地看进那双深邃的眼里。时间就在两人的深情对视之中过去了,本就安静的厢房里一阵静默。

“我说,你刚醒来就乱跑干什么?”纪景翌的声音从门外响起,赵子旭才恍然响起,那男人进来还真没有关门!

不过,赵子旭很快就被纪景翌话中的意思吸引过去了,他有些着急地盯着眼前男人那苍白的脸:“怎么那么不会照顾自己?你伤还没好呢!”

少年带着焦急的声音悦耳,还未到变声期的嗓音清越,令得纪景翌诧异地挑眉:“哟,到底是哪位值得你如此在意?就连转个身来给我看看都不肯?”

赵子旭面对着轩辕明睿,他能够看到对方的薄唇随着纪景翌的话音落下而变得更紧了。他转身,看向纪景翌,但是那身形却恰好地挡住了纪景翌的视线。

他眸光如炬,紧紧地看着那一身红衣张扬的青年,从内往外散发出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意味:“小厮,我的。”

“哦?”纪景翌的视线好奇地越过了那有些瘦削的肩,却无法看到完全被挡在身后的赵子旭。他也无意去思考那被藏得严严实实的少年会是谁了,在这个药王谷里,除了他和轩辕明睿之外也就只有那些可有可无的药童子罢了。既然轩辕明睿看中了,那么就拿走也无妨。

纪景翌那双眸子微眯起,精光一闪而过:“既然你喜欢,就给你吧。”

他应得干脆,也利索地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那么,你的那匹马就给我吧,不介意作交换吧?”

虽然是这么问,但是他已经能够笃定对方会答应了。

他是不知道为何轩辕明睿会来到这个专门给马儿的厢房里,可能是打算来看看这救了自己一命的马吧,毕竟那男人虽然冷漠,却是有恩必报的。

然后?呵,纪景翌在心底嗤笑,不就看到一个喜欢的少年,就能够把救命恩马抛之脑后了。

不过也是,一匹马,能够怎么报恩?也就让它一辈子吃好住好,什么时候想跑就什么时候去,每天被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还不如把马儿让给自己更有用处呢!

完全不用思考,轩辕明睿正张口欲答,在他背后把一切都听到耳里的赵子旭倒是有些着急了,现在他变成了人形,哪儿能够再变出一匹马来给纪景翌哇?他之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奇的模样在这个谷里晃悠了好久,都没见到第二匹马来!更不要说是像他这样的千里马了!

如果、如果这混蛋敢答应,那么他就、就真的留在这个谷里好了,看你舍不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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