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有人见过鬼吗吗

【编者按】2014年1月10日下午,由中国作家协会创研部、中国现代文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北京磨铁图书联合主办的“从家乡到故乡——刘亮程自选集出版暨作品研讨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李敬泽、梁鸿鹰、阎晶明、梁鸿等嘉宾出席,腾讯思享会现场报道。作家刘亮程现场参与互动交流,他表示“认可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是一个作家的基本态度,文学就是情感的交流术,作家应该有和其他事物沟通的能力,包括和牲口沟通”。谈及文字中传递的神秘和恐惧感,他认为这二者“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一个有神秘感和恐惧感的作家才能走到最后,才能把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呈现出来”。以下为实录:

写作对我来说是逍遥和拯救

提问:您作品有很多属于儿童文学或者童话的元素,您写到一只蚊子的叮咛,写到一只老鼠,非常有童趣,充满童话思维。您的写作是否受其它作家的影响?还是说是“开天眼”,完全是天赋?

刘亮程:“开天眼”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一个作家在他写作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许多中外和古今作家的影响,但最后影响和启发他的是他身后的生活阅历。许多作家影响过我,但是他们对我的影响肯定没有家乡一场风对我的影响更大。我写《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已经30多岁,我以为自己是用成年人的视角在写作,当《一个人的村庄》完成之后我发现其实是在用孩子的心书写。“闲人”和“孩子”这两个角色决定了《一个人的村庄》最基础的东西,文中的主人翁“闲人”无所事事,整天在村庄里外游荡,扛一把铁锨从来不挖地,不关心春种秋收,只关注风来风去,云起云落,花开花谢;从来不务农,不低头种地,每天抬头看天,这个闲人关心的最大一件事就是代表全村人早早起来,站在村东头迎接太阳升起,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最重大的一件事不是谁出生了,不是树长高了,不是粮食收成了,而是太阳要出来了。如此重大的事件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去迎接日出,闲人代表村民去迎接。每天太阳落山之前,闲人站在村口用自己的方式面对太阳落山,他认为此时此刻,天底下最大的事情不是改革开放,不是朝代更迭,而是太阳要落山了。闲人就关心这些“天地间的大事情”,闲人从来不忙政事,他走路的时候选择顺风走,刮西风时朝东走,风停人停,到谁家去从来不动手推门,等风把门刮开走进去,之后等风自然把门关住,就是这样一个闲人。这个闲人恰好有一个5岁孩子的内心。

8岁的时候我失去了父亲,有过一段非常不幸的童年。当我写完《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发现我的内心快乐无比,我通过写作拯救了自己,靠写作成功地修改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当我通过写作回到那个小村庄的时候,回到刮过村庄一场又一场风的时候,回到那个村庄的早晨和傍晚、阴天和雨天的时候,我发现那些曾经有过的生活苦难都被这些自然的生活信息所遮蔽。我让自己变成一个快乐的人,成为一个内心充满欢喜的人,而不是一个诉苦的人。我通过这本书的写作把我个人苦难消化了,把我个人沉重的生活放下了,我让我的童年像云朵一样飘起来,像一只蜻蜓飞过一个村庄,写作对于我来说是逍遥和拯救

文学是往后看,经历第二次人生

提问:《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写很久了,那个时候您的理想状态是当一个“闲人”,你沉醉在那个世界独自凝视它。这么多年你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回顾这一路,现在您自己又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刘亮程:其实写《一个人的村庄》时候,我已经离开村庄在乌鲁木齐打工。《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回望我的乡村生活而写的,我花了长达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之所以要塑造一个闲人是因为我的童年太忙了。我8岁先父不在,我开始当一个劳力干活,打柴火,抓猪草,各种各样的事情。忙碌的童年印象让我想当一个闲人,想当一个懒人,想当不劳而获的人,想当每天躺着只想事不做事的人。在《一个人的村庄》中,我成功塑造了这样一个人。我现在终于获得了一个“闲人”的生活,到新疆作协以后不用上班,整天待在家里看天,想以前的事情。我觉得我的文学之路可能就是一场回望,我认为好的文学都是在往后看,而不是往前看。当我们经历一段生活回望它的时候,仿佛是在经历第二次人生,人世间所有经历回来,我们仿佛重活了一次,文学是我们在世间找到第二次滋味,我们活出另外一个味道,这种味道叫文学的味道

我50年时光在我的文字中活出了一种味道,这种味道是我通过文字呈现给大家的,一个人对人世间的又一次抚摸,对短暂人生第二次回味,这种回味更重要,更加令人信服。我通过文字又一次走过人生,又一次回到我的童年,把孤苦、没有父亲的孩子从童年的阴影中带了出来,带到了今天,所以我今天非常快乐,这一切都是文字在帮助我,它让我有了这样一次机会。假如我不从事文学的话,我不会完整回味自己的童年,不会再度抚摸自己的人生。

提问:在您的文字里对物的描述更多,对人的关系描述却很少,而在李娟的作品当中有很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描述,是否可以理解这是您个人性格的骄傲所致?您如何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刘亮程:我写了那么多的植物和动物,却很少写人,并不是我和人没有感情而对牲口感情更深,直接的背景是我小时候居住的村庄里面牲口比人多。在路上,往往过去三头牛才能碰到一个人,地上牲口脚印很多。把人放下关注牲口,关注这些人之外的这些声音是我写作的姿态和个人的兴趣,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关注点,都有自己认识世界和生活的一个孔道,而我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孔道。我认为万物有灵,众生平等,这应该是一个作家的基本态度,作家应该有和其他事物沟通的能力,包括和牲口沟通,文学就是情感的交流术。这种能力在萨满时代就已经开始,萨满通过成套自己体系的语言和天地交流,与天地间的万物交流。那个时代人们有可以和人之外非生命交流的语言方式,后来这种语言体系被作家继承,被艺术家继承,归结为文学艺术。

文学艺术需要完成的就是这样一种责任,假如一个作家有心灵的话,他应该知道和感应到其他事物也是有心灵的,尘土是有心灵的,桌子是有心灵的,如果我们自己没有心灵,或者我们只有心没有灵的话,我们无法感受其他事物的灵性。一个作家不仅仅要有心,他的心必须要灵,只有一颗灵的心才能与其他事物沟通、对话,去呈现它。我们中国人讲的空灵,也叫灵感,这些都和“灵”有关系。

神秘感和恐惧感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

提问:你作品中很少用概念表达自身的哲学思考,在你的文字中我们能够感到强烈的命运感和内心的恐惧感,还有一种神秘感。您如何阐释?

刘亮程: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觉得恐惧感是我们在童年获得的最大财富,我们只有在小的时候才能获得一种感觉叫“恐惧”,与生俱来的恐惧。我认为作家都是见过“鬼”的人。我们小时候有意无意中都曾经和“鬼”相遇过,尤其在村庄的世界中。鬼这种无形之物的存在让我们感觉到生活不是这样的,不是你眼睛所见到的,不是你白天交往的这些人,夜晚发生的这些事,鬼的出现让我们从小就知道,这个村庄中除了眼睛所见,我们所经历的这些事物,还有一种看不见的生活,不为我们感知的生活,这种生活我们把它称之为“鬼”,这些我们看不见的,琢磨不透的,又时常为之恐惧的东西我们称之为“鬼”。很多人小时候都见过鬼,鬼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不一样,让我们的生活有了神秘感,神秘感和恐惧感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而这两种感觉恰好是在童年生活中可以给予你的,他让你把这两种观念建立起来,有了这两种感觉,以后无论你写什么,你都不会简单地去对待你所写的事物,你不能说我这样就可以把生活理解到头,不是的,这段生活中还有鬼,还有一个神秘的东西。许多作家的文学作品中我们看不到“鬼”的存在,看不到神秘感的存在,他认为现实在他掌握之中,他可以把一切呈现得清清楚楚,但是我们心中的“鬼”还没有,那个东西还没有出现,那个东西曾经有过,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看见过它,后来忘记了,我们无法呈现它了,从写作生活中删除了,但是它确实存在。我相信一个有神秘感和恐惧感的作家才能走到最后,才能把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呈现出来。

《在新疆》:新疆是一个远方,触不可及

提问:您曾经提到过新疆是一个容易被误解、被猎奇的地方,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人物都是虚化的,但是您的新书《在新疆》中却有您与当地人逛街的场景,为什么出现这样的转变?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围绕自己在北疆小村庄生活而写出来的一部作品,《在新疆》中却涉及到新疆的南北疆(地域),涉及到了许多民族和不同风俗中生活的人们。我一直认为文学和民族也有关系,在文学中我们最应该出现的形象是人,应该把民族的内衣脱掉,把文化修养删除,用一个赤裸裸的人面对自己的人生,面对全部生活说话。

但是到写《在新疆》的时候,我发现许多东西是我无法回避的,我把《在新疆》总结为我和新疆的一场相遇,新疆如你所言确实是一个很难琢磨的地方,我在新疆生活这么多年,我不能说我知道新疆(的全部),我生活在新疆,依然感觉新疆是一个远方,如此遥远,不可触摸。她是孤悬的,从地理上看,新疆孤悬塞外,是特殊的空间。游人们看到的只是风景风情的新疆。大家在新疆走一圈看到的都是风景,接触到的都是歌舞风情。因为你走不到新疆生活中去,你没有时间去进入新疆人的生活,大家仅限于跟着风光和风情走。从来不屑于到更深层的新疆民间去体验他们的生活,去过哪怕过一天或者半天新疆人的生活。一个地方的真实生活往往被风情和风景所遮蔽,让它变成另外一个样子,被修改了。我希望你有空在新疆多待一段时间,生活一段时间,你就知道什么叫新疆了。

提问:能否谈谈您最近的写作动向?

刘亮程:我正在写一部和新疆历史有关的长篇小说叫《捎话》,故事大概发生在11世纪初,那是新疆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那个节点正好是新疆伊斯兰教和佛教交锋最激烈的时期。于阗佛国和喀喇汗王朝经过近百年的宗教战争,最终伊斯兰教取得了胜利。伊斯兰教通过武力逐渐取代佛教。我觉得要想了解新疆就要了解新疆的历史。现在新疆只是漫长的一千年、两千年新疆生活的必然结果,我们并没有改变多少,所以这部小说回到一千年前,为大家呈现那个时期的新疆面貌,长达一百年的宗教战争,以及这期间人的生活和命运。

提问:能否分享您个人阅读体验与写作的关系,或者你对有文学梦的年轻人想说的话。

刘亮程:我并不是一个太爱读书的人,我读的书或许都没有你多,但我觉得一个人读书不在乎数量的多少,关键是要读透,读进去。如果读透、读进去了,一本书胜似千万本;如果没有读进去,读千本还不如读一本。除了读书之外,我觉得还是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看看天,看看地,去读书本之外的东西。对于写作来说,最后起作用的可能不是来源于你在书中所学的东西,而是源于你在大地上看到的东西。

故乡不曾失去:不管你漂泊到哪儿,老家记着你

提问: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别快,乡村的没落让人心痛,您如何理解?

刘亮程:我和你的看法(或者说我和很多人的看法)可能并不一样,我并不认为中国乡村已经没落了,我也不认为大家谈的危言耸听的状况在全国范围普遍出现,很多人只是看到城市周围的乡村在被一片一片的开发商侵占,但是离城市更远的乡村依然大面积地存在着,乡村文化依然在那些偏远的村庄里面完整保留着。

十年前,我和母亲去过一次我的老家甘肃酒泉,那个村庄也是规划过的,道路笔直整齐,一家挨一家,但是推开门,你会看见儒家体系完全地存在每一户人家中:推进去是照壁,然后是堂屋,祖先的灵位供奉在堂屋里,大人和小孩居住分得清清楚楚……你发现儒家文化在村落的每家每户按照这样的方式存在着,不论是有十间房子的人家,还是只有两、三间破土屋的人家,都有堂屋并供奉祖宗的灵位。

在回老家期间,我的叔叔带着我去上祖坟(一路介绍、絮叨):这是你的太爷(的祖坟),你的太爷前面的祖先就只剩下灵位了,你太爷后面是你的爷爷,后面因为你父亲到新疆去,埋在新疆了,你父亲的位置就空下来,然后你父亲后面就是你。一句话说让你什么都明白了,这就是家乡,故乡。它给你留了一个地方,不管你生的时候流浪他乡,走到哪去,但是老家记着你,把那块地方给你留着,这样的地方是温暖的

回到我们今天主题,为什么“从家乡到故乡”?我们每个人都有“大地上的家乡”和“内心中的故乡”,当失去家乡的时候,当你家乡坍塌的时候,你带着你的故乡远走他乡了。故乡是我们的身体,我们自己的身体就是故乡。我们不要因为乡村文化败落了,乡村的风俗没有了(而颓废),真正留下来的是人,我们内心怀揣的故乡是在那的。无论我们走到哪儿,家乡、故乡赋予我们东西已经被我们安全地带出去了,我们按照故乡给我们的东西在生活。在大地上衰败的,被毁的是破土墙和风俗,但是家乡塑造了我们的血肉,塑造我们内心的敬仰,塑造我们为人处事的方式,当我们一直按照家乡和故乡的方式生活,我们已经成功拯救了家乡,成功地完整守护着内心的家乡,不曾失去。谢谢!(编辑:)

刘亮程,1962年生,新疆沙湾县人。种过地,放过羊,当过十多年农机管理员,现任新疆作协副主席,被誉为“乡村哲学家”和“20世纪中国最后的散文家”,是继沈从文、汪曾祺之后,当代作品最经典、最常销的乡土文学作家。

著有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及长篇散文《虚土》,长篇小说《凿空》等。《鸟叫》《我改变的事物》《对一朵花微笑》《寒风吹彻》《今生今世的证据》等多篇作品入选内地和香港小学、中学、大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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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鬼是没有见过,但是在豆瓣里我从来没有见过人

  • 那天我从家里出门去一个阿姨家找老妈,很清楚的记得那是七点半,因为我跟老爸看完新闻才出的门。
    去那个阿姨家要经过一条宽不过六米的小巷子,因为天还不是很黑,所以我也不是特别害怕。走进巷子没有十米,我突然,真的是突然。突然向后看了一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看,但就是向后看了。然后我就看到一个黑一个白从巷子口上面飘过去。后来我就怕了,开始狂奔。当晚我跟老妈说了,但老妈不以为意,一定认为我是看错了。我当时也就信了我妈,也以为是自己看花了。但是,但是,第二天我们那边就有位老人走了,听我妈说是凌晨六点的事儿。后来我妈很严肃的问我是不是真的看见了黑白无常,我才确定。我曾经和黑白无常擦肩而过。

  • 黑白无常没见过,但是鬼我见过,通常都是看不到面目的黑影,有一次看见过样子,很恐怖,那是恶鬼。然后有一次被鬼穿过身的经历吧,很阴冷 汗毛都立起来了。我从小就能看见这东西,为了不想看见,我把自己弄近视了,还是能看见啊,近视还不够深

  • 无痕接发后每天晚上梦见有个女人背对着坐我床边儿后来取下来就再也没梦见过 都不敢合眼儿

  • 有过一次类似经历,但没看清,不确定是什么,惊吓了好几天,就在我们家,但房子已经拆了,旧时代是杀头的地方,离家不远大概一站地就是大片坟地,门前经常刮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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