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囷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成都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囷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分类参照《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區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看最新政府信息”、“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问政府信息公开”、“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标题关键字和文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據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信息标题、责任单位、填报时间等详细内容。信息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责任单位是具体負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信息标题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填报时间是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间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擬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3、依法受保護的个人隐私;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3、依申请公开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囚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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