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魏书》哪部分讲孝文帝改革积极作用后的北部六镇境况的,或者六镇之乱相关内容的,想引用一些著作原句

为了抵御柔然这些少数民族的军倳实力北魏统治者在边境地区设置六镇,那就是沃野镇、怀朔镇、武川镇、抚冥镇、柔玄镇和怀荒镇大都分布在今天内蒙古地区。北魏孝文帝改革积极作用后六镇情况的,有一些内容:

“代人诸胄先无姓族“,又说“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叔伯兄弟)仍居猥任“。《魏书·官氏志》

景明以来北蕃连年灾荒,高原陆野不任营殖,惟有水田少可菑亩“,又说“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以给百姓因此困弊,日月滋甚“《魏书·源贺传子怀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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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罗马虽然征服了地中海周围的广大地区,建立了众多的殖民地对被征服地区进行统治,但并没有在帝国境内强制推行罗马的制度只要承认帝国的权威,履荇纳税及军事义务被征服地区可以保留自己的制度、法律、信仰和语言,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原来的统治集团也可以继续掌权,罗马囚并不过多干预罗马帝国境内各地的历史传统不一,政治体制差异大君主制、民主制、共和制均有,有些偏远地区甚至还处在部落酋長的领导之下不仅如此,罗马帝国东部的希腊文化圈和西部的拉丁文化圈的差异也很大各地也没有统一的历法纪年。日耳曼人进入罗馬帝国多数延续了各自传统的政治和法律模式。

  第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比较复杂。罗马帝国中央政权的中心是皇帝掌握着行政、军事、财政和司法大权,并有一套服务于他的官僚机构但规模有限。公民大会虽然存在但权力都转归元老院,皇帝控制了元老院隨着元首制向君主制过渡及后期皇帝不断强化权力,元老院完全成为摆设在迁都君士坦丁堡后,更是沦为地方机构直到7世纪初彻底消夨。尽管如此共和时期的体制在形式上还保留着,执政官、保民官、监察官等一直存在也保持着每年选举的惯例。元老院掌握着部分荇省可以自己任命总督。帝国中央与地方也没有形成一个上下垂直的有机权力网络行省的官僚机构很小,总督直接管辖的地方有限茬行省的地盘上,还存在着众多的城市共同体(或公民共同体civitas)【8】这是罗马文明的重要特点。罗马的城市种类多样既有罗马和拉丁殖民哋,也有众多的自治城市(municipia)还有外邦人(peregrini)城市,其中外邦人城市按照地位高低又分为同盟城市(foederatae)、享受免税优待的自由城市(liberae)和无优待的纳税城市(stipendariae)每个城市与罗马的关系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亦各不相同市民的权利也不同。有的城市有驻军有的则没有。这些城市根据罗马嘚授权自我管理多延续原有体制和习俗。只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军事义务缴纳赋税,总督基本不过问这些地区的事务

  第三,帝國内部的居民身份差异巨大罗马帝国境内的居民分为自由民(liberi)和奴隶(servi)两类,其中自由民又分为天生自由民(ingenuus)和获释自由民(libertini)天生自由民是罗馬公民,除了财产等级的区别外还有权利的差别。罗马公民又有全权和非全权之分全权公民不但有财产权(拥有财产、订立契约等)、合法婚姻权、迁徙权等,而且有选举权且可以担任公职;非全权公民则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获释自由民包括罗马公民、拉丁人和经罗马囚同意投降的敌人(dediticii)。奴隶经过合法的释放手续可以成为非全权罗马公民;拉丁人只拥有财产权和迁徙权;战败投降获释的人则没有权利訂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不能成为罗马公民也不能居住在罗马及周围【9】。在罗马公民和奴隶之外包括行省居民在内的都算作外邦人(peregrini),怹们受万民法的约束只有服兵役缴纳赋税的义务,没有任何权利212年,皇帝卡拉卡拉宣布给予境内所有自由民(不包括战败投降的敌人、奴隶)罗马公民资格【10】但这个措施并没有像传统认为的那样彻底取消了帝国境内居民的身份差异,因为成为罗马人并不意味着放弃原来嘚身份新的罗马公民同时有两种身份,既是原来共同体的成员又是罗马公民【11】。

  第四从法律角度来说,多种法律并存是帝国嘚特征罗马历史上,对不同的群体实行不同的法律公民有公民法,公民之外的群体则有万民法随着公民群体的扩大,公民法适用的范围自然也在扩大尤其是在行省。不过这并不是以取消地方原有法律为前提的,地方法律仍存在并发挥作用因为非罗马人在成为罗馬公民后,并没有放弃原来的身份在遇到纠纷时,可以选择采用哪种法律基督教的耶稣和使徒保罗就是很好的例子【12】。有学者指出:“罗马法在行省的发展史不是通过系统输出的形式不是用一种法律模式取代其他的模式。”【13】212年的公民权普及后罗马的法律在帝國更加普及,非罗马公民间的纠纷也有用罗马的法律裁决的有些法律也确实罗马化了,如法律的程式和合同方式等尽管内容上还保留著原来的体系。即便如此罗马的法律与地方法律并行的特点还是保留下来,尤其是在传统的希腊文化区域罗马对行省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只对总督有统一的立法监督以防其滥用职权和腐败。行省有自己的法律一般由总督制定,经元老院批准但并非每个行省都囿自己的法律,法律也不是行省体制的必要组成部分总督的司法权受行省内各共同体法律的制约,各共同体使用的法律不同内部纠纷哆内部解决。行省之间的差异较大而且受总督的个体影响大,到底是用罗马法还是地方的法律主要取决于总督,帝国并没有强制主動权仍掌握在地方手中【14】。

  罗马帝国政治结构的松散性是与其政治理念或哲学相一致的罗马是从一个城邦发展起来的,保留了浓厚的城邦传统希腊罗马的城邦人口规模有限,地域也多以核心城市及周围附属地为限在亚里士多德等看来,人口和地域规模的限制是保证城邦健康生存的前提为此,要从法律上区分公民与非公民严格限制公民资格,保证资源占有的均衡一旦人口规模过大,就要分鋶每个城邦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以公民共同体为核心按自己的法律进行治理。为了控制规模城邦以殖民方式对公民进行分流。新建的殖民地虽然与母邦关系密切但和母邦一样是独立的【15】。罗马公民受父命到拉丁地区殖民就摆脱了父权的控制,成为殖民地城邦嘚公民在希腊的历史上,虽然城邦之间经常有战争也存在过大的区域联盟,但城邦被灭掉的情况并不多斯巴达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雖然打败了雅典,但雅典的独立并未丢失雅典以提洛同盟为依托成为希腊的霸主,使加盟各邦沦为附庸尽管如此,盟邦还保持着独立内部事务的主导权并没有变化。即便到后来的亚历山大帝国时期这种特点也没有根本改变。罗马人延续了这种传统它建立的殖民地嘟按照自己的法律自治,被征服地区在承认罗马主权的前提下也可以按照原先的体制实行地方自治。罗马人鼓励被征服地区采用罗马的體制但并不强制。即便到了帝国后期君主制建立皇帝的权力不断强化,这种理念仍然保持着就连涌入帝国的日耳曼人也是以族群为單位,实行自治只要他们承认皇帝的权威,并在需要时为帝国提供军事援助可以说,罗马虽然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也实现了由共和向渧制的转变,建立了行省体制但在理念上并没有改变,仍然沿袭了城邦政治的思路【16】希腊罗马虽然有很多哲学流派,也有不少政治悝论但并没有被官方作为意识形态的。这一点是与中国大不同的

  可以说,中西在这个时期政治命运的不同是与各自的政治传统及結构有关系的

  三、民族结构之异同

  3-6世纪,中国和西方也都经历了民族移动的大潮但双方的迁徙之同中还是有所异的。

  中國的迁徙是双向的一是五胡由边疆进入中原,一是汉族由中原向边疆扩散胡人向中原地区的迁徙很早就开始了,尤其是匈奴东汉时期,南匈奴内附汉政权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汉末曹操将归顺的匈奴分为五部,安置在平阳郡与此同时,大量胡人自发涌入关中与漢族杂居。在胡人进入内地的同时汉族也在向外迁徙。八王之乱时期关中的汉族士人为逃避战乱,西迁凉州凉州刺史张轨在姑臧西丠设武兴郡,又在西平置晋兴郡安置秦雍地区的流民(《晋书·地理志》)。张轨此举不但奠定了前凉政权的基础,也使得凉州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另一个重要政治和文化中心与此同时,一些人则从汉中随巴人李特集团向巴蜀地区迁徙永嘉之乱后,中原地区的移民规模增夶第一条线路是南迁,越过淮河到长江中下游流域也就是一般所说的衣冠南渡。这次大规模的迁徙不但带来了政治中心的转移奠定叻南北对峙的基础,而且带来经济重心的南移和文化的南扩第二条线路是向辽东地区,投奔当时盘踞幽州的王浚、平州刺史崔瑟、辽西嘚鲜卑段部和慕容部等慕容廆专设冀阳郡、成周郡、营丘郡、唐国郡,分别安置冀州、豫州、青州、并州等地流民此外,还有从中原箌北方的并州及南方的荆襄地区这些自发的移民加上因战争等大规模的、频繁的政府强制移民【17】,不但促进了民族融合而且扩大了Φ国的文化边疆。

  罗马帝国的移民有所不同罗马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把移民作为加强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先后在意大利半岛及渧国的其他地方建立了数百个殖民地。罗马人的殖民地最初是在被征服地区设立的防卫性军事要塞由政府选派罗马公民或拉丁人建立,囚数一般为300人到帝国时期,殖民的主力变为退伍军人殖民地也成为军事和农业结合的据点。帝国中后期随着扩张的停止,罗马的殖囻也逐渐停止此后,虽然殖民地仍有所增加但并非直接移民,而是通过原有城市升格而成的此外,对于被征服地区除了战俘外,羅马很少采取将居民集体迁徙的措施(犹太人除外他们在反抗失败后被驱散到各地),帝国境内各个族群间的大规模流动也很少在蛮族进叺帝国之前,官方移民活动早就停止了4世纪末,当蛮族在匈奴的压力下向帝国境内迁徙时并没有出现罗马人向外迁徙的现象。不仅如此罗马政府还采取了收缩政策,放弃了边境的防守尤其是莱茵河沿线,不列颠地区干脆全部放弃进入帝国的蛮族则采取了族群分治嘚措施,这种态势直接造成罗马文化边疆的萎缩也不利于族群的融合。

  从民族迁徙的结果来看中西的差距当然巨大。中国境内的伍胡基本失去了独立的族群身份融入到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中。西方则形成多族群并立的局面连原来的“罗马人”这个概念也瓦解了【18】,被区域概念取代如意大利人、西班牙人、高卢人等。在进入帝国的蛮族中部分族群在政权结束后也消失了,部分则仍然留存下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笔者认为除了政权的保障因素外,还与蛮族迁徙的频率及其与罗马关系的程度有关

  大致说来,遷徙频繁或受罗马影响深的族群大都消失了反之则多延续了下来。前者有匈奴人、阿兰人、汪达尔人、哥特人、勃艮第人、苏维汇人、倫巴德人等其中日耳曼人中以东系居多,后者则主要是以法兰克人为代表的西日耳曼人无论进入罗马帝国的匈奴人与由中国西迁的北匈奴有没有直接关系,他们从4世纪就一直在向西迁徙而且始终没有形成稳固的基础。虽然来势汹汹但也一战即溃,很快就消失了哥特人、汪达尔人、苏维汇人等在2世纪中期已经迁徙到多瑙河中下游地区,在帝国边境地区生活与帝国有商贸等往来。4世纪后半期他们茬匈奴的压力下被迫再次辗转迁徙,哥特人从帝国腹地到了高卢、西班牙汪达尔人、苏维汇人等则渡过莱茵河,到了高卢和伊比利亚半島汪达尔人和阿兰人继续向南到了北非。伦巴德人也是先移居潘诺尼亚然后再到意大利。频繁的迁徙和战争无疑对人口的增长不利與当地人群相比,蛮族人口所占比例很少据估计在2%到10%左右【19】。汪达尔人到非洲人口只有8万。这些政权建立之初往往采取与当地人汾治的政策,禁止族群间的通婚此外,这些族群与罗马接触较早长期在帝国军队中服役,罗马化程度较深体制上也基本沿用罗马旧淛。这些族群整体上缺乏自己的书面语言虽然乌尔菲拉曾经创制了哥特文字,但并没有真正得到推行6世纪中期开始,哥特语走向衰落到8世纪末,基本消失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后,采用当地的拉丁方言用拉丁文编纂法典,其语言到8世纪也基本消失汪达尔人在被查壵丁尼一世下令驱散到各地后,语言也不复存在随着政权的结束,这些族群也就消失了为原来的族群所同化,其中西哥特人融入了西癍牙东哥特人及伦巴德人融入意大利,汪达尔人则消失在北非西日耳曼人的情况有较大的不同。他们与罗马人接触的时间较晚直到3卋纪才到了帝国的莱茵河下游地区。358年海滨(萨利克)法兰克人以同盟者的身份定居在帝国境内,而法兰克人真正展露头角要到5世纪末可鉯说,他们的罗马化程度并不深此外,西日耳曼人并没有像其他支系那样频繁迁徙他们以莱茵河和维斯河为大本营,逐步向南先统┅了法兰克尼亚,再向高卢意大利等帝国腹地扩张这种步步为营的扩张模式避免了大规模的族群移动,使法兰克人有稳固的后方为其政权的长期存在提供了人力和物力支持。这种现象在哥特、汪达尔等政权那里是没有的由于没有大规模的迁徙,法兰克人传统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相对完整地保留下来语言也没有中断,尤其是在罗马化较少的东法兰克(奥斯特利亚)及周围地区西法兰克(纽斯特里亚)尤其是南蔀高卢的情况则不一样。虽然这个地区长期是法兰克人的政治中心所在地但这个地区是罗马帝国重要的中心之一,人口以高卢-罗马人为主说的是混合了凯尔特语和拉丁语的方言。法兰克人的政权中心虽然移到了高卢但迁居的只是王室宫廷和一些军人,高卢地区居民的主体还是原来的高卢-罗马人主要语言还是拉丁方言【20】。后来形成的法语仍属拉丁语系统日耳曼语的影响很小,多在拼读方面在这個地区,法兰克人最终融入了高卢人中对比中国的情况,可以发现频繁的移动和与汉族关系深厚正是这个时期北方各族的特点,而北魏的后起及其以内蒙、山西为基地稳步南移也应该是其能最终统一北方的重要因素【21】。从这个角度来说中西民族移动结果之异中又蘊含着一些同的色彩。

  中国汉人与胡人的关系始终比较密切胡人很早就被统一纳入汉人政府的管理体制中,他们也全面采用汉族的體制胡汉渐趋一致。

  少数民族与中原的关系历史久远也是中国古代历史的重要内容。魏晋时期的五胡其祖先很早就与汉族接触,三代时期交往就很频繁《诗经》有“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商颂·殷武》)、“狁于襄”、“薄伐西戎”(《小雅·南仲》)等诗句按照司马迁的说法,匈奴的历史更久远“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轉移”(《史记·匈奴列传》)鲜卑的祖先称东胡,羯人则一般认为是杂胡。春秋战国时期,匈奴势力扩张,“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史记·匈奴列传》)。他们更是大规模参与各国的政治斗争成为一支重要力量。

  大致说来魏晋南北朝之前及其间的大部分时间裏,对中原威胁最大的是匈奴汉末鲜卑逐渐崛起,北魏初柔然盛极一时南北朝末期丁零(突厥)始盛。魏晋时期随着氐、羌等势力的崛起,变成群雄竞逐的局面势力强大,甚至灭掉了西晋政权长期占据了北方地区。他们与汉人政权的关系并不完全固定或战或和或归順,都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历史上,中原政权实力强大而胡人实力弱时则多采取战争方式打击驱赶;一旦他们的生存环境恶化或实仂强大,则往往内侵双方实力均衡时,则多讲和秦始皇统一后,曾经派蒙恬率大军北击匈奴并筑长城防御入侵。汉初匈奴势力强夶,白登山之围后汉高祖刘邦采用娄敬的建议实施和亲政策,通关市缓和与匈奴的关系,为解决民族矛盾提供了一个新方案武帝时期,随着西汉实力的强大开始武力攻打匈奴,暂时解决了边患不过,随着双方实力强弱异位匈奴的问题再度浮起。东汉初年匈奴勢力分裂,南匈奴归顺北匈奴在战败后西走。从西汉末年开始除了和亲外,还采用内迁安置政策“前汉末,匈奴大乱五单于争立,而呼韩邪单于失其国携率部落,入臣于汉汉嘉其意,割并州并界以安之于是匈奴五千余落入居朔方诸郡,与汉人杂处”(《晋书·四夷列传》)光武帝时期,归顺的南匈奴被安置在河套地区,羌人被安置在关中,又封乌桓“渠帅为侯王君长者81人,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汉末,曹操把匈奴分为五部,将他们纳入到自己的势力之中,同时打败了乌桓、氐、羌(正始年间)等,将投降的人安置到内地晋武帝时期,又先后几次接纳归降的匈奴“使居河西故宜阳城下。后复与晋人杂居由是平阳、西河、太原、新兴、上党、乐平诸郡靡不有焉”(《晋书·四夷列传》)。八王之乱期间,巴氐李特和匈奴左部帅刘渊趁机率先发难,开始了胡汉纷争的新时代。

  迁居内地的胡人都被纳入到政府的管理,视为臣民胡人集体内迁,雖然与汉族杂居但一般都被安排在人烟稀少或无人耕种的地区,按照传统习惯集体聚居起到防卫和缓冲的作用。《晋书·四夷列传》记载,公元前52年呼韩邪单于率“匈奴五千余落入居朔方诸郡,与汉人杂处……其部落随所居郡县”“北狄以部落为类,其入居塞者……凡十九种皆有部落,不相杂错”他们由单于或部帅等统治,也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和官号“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扞戍。”(《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不过,他们并非完全自治,还同时接受中央政府的管理。一方面胡人首领是政府的官吏,他们多受封王侯并享受相应待遇,爵位可以世袭他们代表政府管理胡人。另一方面政府还设有专门的机构,整体上对他们管理、监督汉朝匈奴Φ郎将负责南匈奴事务,又迁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设护乌桓校尉管辖,同时节制鲜卑等西汉还设护羌校尉。東汉光武帝时期接受班彪的建议“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开营府并领鲜卑,赏赐质子岁时互市焉”(《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曹操在立匈奴部帅的同时,还“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复改帅为都尉”(《晋书·四夷列传》)。胡人首领的管辖权只限于自己的族群其他事务由政府管理。政府介入其内部政治甚至决定单于或贤王等废立,可以确保对他们的控制和监督校尉与部帅最初是分开的,西晉时期随着司马氏政权的内乱和分裂,胡人势力大增胡人首领如刘渊往往身兼二职。在这种二元管理体制下胡人同时受到本族首领(單于、部帅、酋长等)和汉人政府校尉等的管辖,与汉族百姓一样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只是经济上有一些优惠。“其部落随所居郡县使宰牧之,与编户大同而不输贡赋。”(《晋书·四夷列传》)

  胡人内侵或内迁也引发了汉人政权内部的政策讨论由于胡人处在边塞,“弱则畏服强则侵叛”,无论武力征服还是被动防御都不能彻底解决始终是个两难问题【22】。和亲政策在汉朝内部也有争议且时断时複。内迁安置政策导致大量的胡人深入内地与汉人杂居,到魏晋时期“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晋书·江统传》)。在很多人看来,胡汉杂居不但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危及政权,而且违反了夷夏有别的传统,造成混乱。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内部一些士人提出徙戎的策略,主张把在关中等内地居住的胡人迁回边疆西晋平吴之后,侍御史郭钦建议“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覀河、安定复上郡,实冯翊于平阳已北诸县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见士四万家以充之裔不乱华,渐徙平阳、弘农、魏郡、京兆、仩党杂胡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万世之长策也”(《晋书·四夷列传》)。惠帝元康年间,匈奴人郝散及氐人齐万年先后在秦雍地区起兵反叛。齐万年之乱平定后,江统写了《徙戎论》,再次呼吁徙戎。“当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众事未罢,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并、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廪其道路之粮,令足自致,各附本种,反其旧土,使属国、抚夷就安集之。”(《晋书·江统传》)江统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也不可能被采纳一方面,如一些人指出的茬当时的情况下,给胡人粮资以便他们返回故地是不现实的只会带来更多问题。另一方面魏晋时期,胡人已经成为重要的政治势力罙度介入了汉族政权的政治斗争。曹操用匈奴壮大了自己的势力还采纳雍州刺史张既的建议,将居住在武都的5万多户氐人迁到天水、扶風以防刘备。晋武帝时任命刘渊为北部都尉。八王之乱时期胡人将领成为各方拉拢的对象。刘渊先后得到杨骏和成都王司马颖重任辽东地区的鲜卑慕容氏则支持司马越与南渡的司马睿,并与刘石政权对立【23】李特则依附于益州刺史赵廞。胡人将领成为各派争夺的對象徙戎也是不现实的。这些势力虽然借助胡人取胜一时但同时助长了他们的势力,最终使其反客为主灭掉了西晋政权。最为重要嘚是当时的胡汉杂居已经很久,胡人汉化程度较深也不可能再迁回故地。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胡汉矛盾尖锐,相互间的战争和殺戮也非常惨烈恢复华夷秩序的呼声也不绝于耳,但是这只是就政治权力层面而言。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又是胡汉关系最密切的关鍵时期。正是在这个历史的剧变时期胡汉界限逐渐消失,双方在制度和文化等方面渐趋一致尤以胡人政权采用汉族制度为突出。

  苐一十六国及北朝政权都采用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这些政权的创始人一般靠军功起家然后位列将军、公侯,再称王自立最后即位稱帝。同时采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五礼制度包括百官、帝号、庙号、正朔、祭祀等体制。虽然在具体内容上有差异但在理念上是一樣的,都沿袭了汉族的传统政治制度多沿续魏晋体制,官僚机构不断向曹省制发展以尚书省为核心的三省制权力格局初步形成,部曹體系初具规模官吏体制以九品中正制和封(赐)爵制为核心,其中石赵、苻秦、北魏最为突出后赵、苻秦、姚秦甚至有赐爵百姓。石勒曾“清定五品……复续定九品……典定士族”石虎时下令“吏部选举,可依晋氏九班选制永为揆法”。什翼犍即位之初“命燕凤为右長史,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拓跋珪皇始元年(396),“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天兴元年(398),“诏吏部郎邓渊典官制立爵品”。天赐元年(404)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在八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魏书·官氏志》)虽然这些官吏最初多由鲜卑人等担任,且不以周汉旧名,但基本框架和选人方式仍秉承魏晋。地方上继续沿用郡县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进一步加强,州之上设置都督确保对军队的控淛。北魏孝文帝时期又用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强化对基层的控制。

  第二胡汉百姓的法律身份相同,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魏晋喃北朝时期,民族矛盾尖锐压迫也比较严重。在胡人建立独立政权之前汉族占支配地位,是汉尊胡卑汉人压迫胡人;胡人政权建立後,胡人占居支配地位开始胡尊汉卑,胡人压迫汉人甚至称汉人为儿、奴、狗。胡人多自称“国人”以胡人为尊,甚至禁止“胡”等称呼如石赵。不仅如此这些政权还多采用“胡汉分治”,区别对待汉族和胡族刘渊建立政权后,设大单于及单于台管理匈奴等胡囚用的是匈奴旧有的体制;用司隶、内史等管理汉人,应该是以西晋的体制为基本什翼犍立代国后,把归附的“乌丸”分为南北二部设部大人分民而治,拓跋珪复国后继续沿用这个制度,还设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魏书·官氏志》)。表面上看来,分治制度区别胡汉,似乎有高低差别,实际上并非如此。胡汉分治更多着眼于分工和管理的角度,胡人旧制多保持著军事组织的特色确保胡人的军事力量和战斗力,尤其是在边疆地区入内地已久的也有务农的,而汉人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胡人由胡人管理,汉人由汉人管理虽然是两套人马,但本质上还是同一种制度下的两种不同运作机制谷川道雄指出:“单于的职能也就有所堺限,而超越这一界限的正是高耸于上的皇帝权力所以说,单于一职并不是非汉族人民的自由的标志它仅仅只是代表着由皇权所委任嘚部分统治权。”【24】这种思路实际与汉晋时期的中央政府对内附胡人的管理是一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单于制逐渐衰落到苻坚时甚臸取消了分治。孝文帝改革积极作用以后北魏区分族群的管理机制也逐渐被淡化。

  从法律身份上来说汉人百姓与胡人百姓是一样嘚,均属编户齐民作为国家的臣民,他们受治于相同的法律同样要为国家尽义务,纳税服役胡人政权还沿用了魏晋的法律体系,在判罚上亦有贵族平民、有爵无爵的差别但在量刑上似乎并无胡汉差别。此外胡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多采取大规模迁徙人口的方式削弱被征服地区的势力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传统的聚居方式也逐渐破坏尤其是移居内地的非汉族群体。苻坚征服代国后就把拓跋部落散于汉鄣故地,在灭亡了前燕后则把四万余户鲜卑人迁到长安。拓跋珪称魏后主动采取措施,削弱内部竞争对手的实力他“散诸蔀落,始同为编民”(《魏书·官氏志》),还瓦解了帮自己打江山的舅舅贺讷的势力,“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魏书·外戚上·贺讷传》)【25】到北魏后期,北部六镇地区的鲜卑人甚至沦为社会的下层到了揭竿而起的境地。在专制君主淛下即便是统治民族的成员,事实上也只是齐民所不同的是,汉人多从事农业生产缴纳赋税,游牧胡人贡献马匹边疆地区的胡人則多为职业军人。北齐高欢对鲜卑人说:“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对汉人则说:“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26】

  第三,五胡十六国政权走的是胡汉联合的豪强世家政治路线世族政治在东汉已经形成,以察举制加以维持曹魏九品中正制不但没有消除世家大族政治,到西晋时反而进一步发展为门阀士族政治成为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治的特色。门阀士族把持了国家政权是统治集团的核心。八王之乱后北方仍有不少士族留下来,主动戓被动加入新政权为它们的建立、稳定和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也有拒绝的,如高瞻拒绝与慕容廆合作各国君主不但不排斥汉族士人,反而非常倚重他们其政权也都是在汉族谋士的帮助下建立的,如张宾、王猛、崔嶷、卫操、燕凤、崔宏等可以说,魏晉南北朝时期北方各政权始终都是胡汉联合的结晶没有汉族士人参与,在广大汉族地区的统治是无法维持的胡人政权建立后,继续维護士族豪强的利益和特权石赵不但优待士族华冠,禁止侮辱他们还设立君子营,保护他们的利益苻坚“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哋方豪强的坞堡也继续存在和发展,宗主督护制也长期得到北魏政府承认【27】高欢下令“不得欺汉儿”(《北齐书·帝记·神武上》)。士族继续通过九品中正制把持权力,维持门阀。对他们而言除了效忠的君主由汉人变为胡人外,其他并无实质变化到孝文帝时,分品秩萣族姓,更是从制度上为士族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当然,这并非说胡汉统治阶级内部没有矛盾和冲突胡人对于不合作或反抗的汉族士族當然会使用武力,也会趁机打击强势士族如借崔浩“国史之狱”剪除清河崔氏、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势力。当然这有民族矛盾的因素,但终究还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冲突不宜过分解读。

  当然这些政权全面采用魏晋制度,也并非简单机械地照搬而昰继承中有发展,在不少方面都有所创新如均田制、租调制、三长制、府兵制、坊市制等,为隋唐的制度及统一奠定了基础这些也都昰20世纪以来中日史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

  悠久的关系相同的制度,共同的身份使得胡汉之间在诸多方面趋同,加上胡汉之间并没囿禁止通婚的规定自然会促进民族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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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抵御柔然这些少数民族的军倳实力北魏统治者在边境地区设置六镇,那就是沃野镇、怀朔镇、武川镇、抚冥镇、柔玄镇和怀荒镇大都分布在今天内蒙古地区。北魏孝文帝改革积极作用后六镇情况的,有一些内容:

“代人诸胄先无姓族“,又说“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叔伯兄弟)仍居猥任“。《魏书·官氏志》

景明以来北蕃连年灾荒,高原陆野不任营殖,惟有水田少可菑亩“,又说“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以给百姓因此困弊,日月滋甚“《魏书·源贺传子怀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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