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列侬(John Lennon)是英国摇滚乐队“披頭士”灵魂人物在1980年他被一名美国狂热男性歌迷枪杀,生命永远停留在了40岁但之后约翰·列侬的歌却更火了,且声名远播。在中国稍微听摇滚的人,都知道他的大名。近日,约翰·列侬的妻子重新出现在媒体上,却是要告波兰一家饮料公司商标侵权她先生姓名
波兰一家飲料公司生产了一款叫“John Lemon”的饮料,翻译成中文就是约翰柠檬的意思约翰·列侬的妻子小野洋子认为该饮料厂商未经许可曾经使用约翰·列侬的形象和披头士著名歌曲“Let it be”进行宣传,且饮料商标名涉嫌商标侵权已故丈夫John Lennon的姓名坚决要求饮料厂改名。逾期的后果是晚一忝改名就要支付一天5000欧、一瓶500欧的赔偿金,换算成人民币就是一天赔偿39540元一瓶赔偿3954元。
但饮料公司认为自家“John Lemon”商标名早在2014年就成功進行商标注册,属于合法使用知产超市认为,虽然从中文名称来看“约翰·列侬”与“约翰柠檬”相差甚远,但人家是看英文商标的,“John Lennon”与“John Lemon”看起来就两个字母不同存在近似商标的嫌疑。
有报道称波兰这家饮料公司已经收到了小野洋子的律师函,同意更换公司名稱为“On Lemon”小野洋子在保护丈夫姓名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不信的话你查阅商标交易网站,就会看到她今年在中国申请注册“John Lennon”5項商标,使用范围分别是第9类科学仪器、第15类乐器、第18类皮革皮具、第25类服装鞋帽、第41类教育娱乐类别中目前均处在待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