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吗青春损失费是否受到法律】,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由于性别不同和中国的传統婚恋观念男女双方恋爱不成、已经解除婚约的、
由于性别不同和中国的传统婚恋观念,男女双方恋爱不成、已经解除婚约的、或者离婚时候索要“青春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虽然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往往认为女方所受到的伤害往往比男方更大但这种问题只能靠道德进行调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在因恋爱分手的事件中,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男女平等嘚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青春损失费为理由索要赔偿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同居中发生女方怀孕终止妊娠的,因此产生的医療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果生育非婚生子女的适用婚生子女的法律,男女双方负有抚养子女的義务因订婚后登记结婚不成的,并不对任何一方的名誉产生不良影响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但婚约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既不禁止也不支歭当事人订立婚约,法律只对婚约订立中的“彩礼”进行调整而对双方是否解除婚约并不干涉,所以不涉及解除婚约侵犯任何一方名誉權的问题要求名誉损失费也无法可依。“青春损失费”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也不能与精神损失赔偿青春损失费费相提并论,如果一方願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以金钱的交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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