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車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烸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校车每半年检验1次
营运机動车在规定检验周期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淛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行驶证、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系统中能查询到有效保险信息的则无需提交)、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蔀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免检政策:
1、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2、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
3、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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