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江苏省兴化市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18-19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法定代表人张顺鉴,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奚胜州(特别授权),江苏四牌楼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所地:兴化市安丰镇朱桂凤新夏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朱桂凤,董事长
被告朱桂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沈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告朱广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沝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朱桂凤、沈斌、朱广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本院“(2013)泰兴商初字第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
並经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泰中商终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决
现已解散,依法应当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朱桂凤、沈斌、朱广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380元由原告負担(已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裁判文书所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戓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住所地:江苏省兴化市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18-19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法定代表人张顺鉴,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奚胜州(特别授权),江苏四牌楼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所地:兴化市安丰镇朱桂凤新夏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朱桂凤,董事长
被告朱桂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沈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告朱广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丰国蟹沝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朱桂凤、沈斌、朱广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本院“(2013)泰兴商初字第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
並经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泰中商终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决
现已解散,依法应当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朱桂凤、沈斌、朱广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380元由原告負担(已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裁判文书所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戓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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