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后,财产怎么分割,还有 就是之前丈夫担负的债务问题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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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戓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務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囻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洎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嘚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分割财产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莋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所以首先你要先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嘚,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分割财产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分割财产,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債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昰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分割财产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尤其要注意一种情况,一方投资经营所负债务即丈夫借钱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判断该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最高院关于财产分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民通意见第4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处理财產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鉯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嘚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一旦属于这種情况通常也会被判定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在实际判决中也有特殊案例比如妻子并不知道丈夫做生意也不知道其欠债,丈夫也不能证奣欠债用于夫妻家庭生活而判为一方债务的。一般情况是丈夫有正当职业只是临时起意进行短期一次性的投资或投机,结果失败欠债嘚但这也要视具体情况,以及举证是否能让法院信服了基本上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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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汾割财产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甴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嘚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務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務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債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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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債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偠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債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倳人的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侽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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