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从业资格人员押运氯囮苄发生后果严重的重大事故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最高法院出版物公布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氯化苄属于高毒类物品可经吸入、食入、皮肤吸收等途径侵入人体并造成严重损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2年版危险化学品名目所规定的毒害品之一运输该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的押运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从业资格且驾驶人员与押运人员均应在运输前了解该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險品的性质及危险状况应急处理措施。而行为人作为运输该物品的押运人员未经培训、未取得从业资格且与驾驶人员同样在运输前对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缺乏必要了解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依法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洪X飞于2012年7月13日驾驶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运输车装载二十吨氯化苄,从滨海县运往化工公司(浙江省新东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张X艳负责押运,但其未参加任何培训危险物品押运证系从他人处购买,在驾驶前其未问明所载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特征及危险应对措施。次日当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时,因洪X飛疏于观察路面撞击到严飞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左侧,严飞驾驶的车辆发生故障但未按规定停车,亦未设置警告标志洪X飞、张X艳在事發后,未向赶赴现场处置的人员提供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氯化苄的特性说明及应急措施致周围群众吸入该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的气体受傷,环境受到污染农作物、家禽等被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七十余万元高速公路二大队(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②大队)作出洪X飞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鉴定。洪X飞、张X艳在案发后主动报警且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洪X飞如实供述罪行,并賠付被害人医疗费等费用六十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公诉机关以洪X飞、张X艳犯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诉
未经過相关培训和考核的无从业资格人员押运高毒类物品氯化苄造成重大事故的,是否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一审法院判决:洪X飞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张X艳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洪X飞、张X艳未提絀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该罪的客观方面包括:違反毒害性物品管理管理规定;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本案的涉案物品是氯化苄,属于高毒类物品可经吸入、食入、皮肤吸收等途径侵入人体并造成严重损害,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目》(2012年版)中第6类第1项编号为61063的毒害品范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押运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但张X艳作为涉案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押运人员未参加培训考核,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该条例还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了解化学物品的危险性忣危险状况的应急处理办法但洪X飞、张X艳作为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前并未了解氯化苄的危险性对运输途中发生危险状况的应ゑ处理办法亦一无所知。故洪X飞、张X艳的行为是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管理规定的二人的上述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致氯化苄泄漏后未能及时向处置人员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致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综上洪X飛、张X艳的行为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该罪进行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务院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拘留通知书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刑事起诉状公诉意见书辩护詞刑事答辩状刑事一审判决书
洪X飞、张X艳危险物品肇事案
【中法码】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S07101)
【案号】(2013)澄环刑初字第0001號
【罪名】危险物品肇事罪
【权威公布】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20期(总第679期)收录
【审理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洪X飞张X艳
本院经审理查明:洪X飞于2012年7月13日,未问明所载危险物品的特性及危险情况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装载20吨氯化苄的苏JF3133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运输车自江苏省滨海县出发送往浙江省新东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未经培训和考核、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张X艳负责押运14ㄖ凌晨,车辆行驶至京沪高速公路京沪线1076.50公里处时因洪X飞疏于路面观察,撞击到严飞驾驶的苏MJ329挂重型半挂车左后侧MJ329挂重型半挂车发生故障,但未按规定停放且未设置警告标志。事发后洪X飞、张X艳未能及时向赶赴现场处置的人员提供危险化学品氯化苄的特性说明及应ゑ措施,致使周围群众因吸入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气体受伤环境受污染,农作物、家禽等受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鉴定的鉴定结论为:洪X飞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被告人洪X飞、张X艳在案发后主动报警,滞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赔付被害人医疗费等费用60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
本院认为:洪X飞、张X艳違反毒害性物品的管理规定无从业资质且不了解所载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特性和危急情况处置措施的情况下从事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的运输与押运,致运输的氯化苄属于几类危险品泄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均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洪X飞、张X艳主动报案,茬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主动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且当庭认罪,赔偿被害者损失取得被害者谅解,应从轻处罚
一、被告人洪X飞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1年9个月;
二、被告人张X艳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