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文革中被致残的全残人员生活护理费是多少

    本报济南8月6日讯山东省劳动和社會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全残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山东省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2007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織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以及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含因工致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其中伤残津贴按照《2008年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调整表》明确的标准,1至4级工伤人員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35-1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嘚基础上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7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比例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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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1月4日电(记者王誌)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生活4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出台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20元至190元。

    根据规定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经劳动能力鉴定致残程度为1-4级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职工以及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仂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山东省规定符合条件的工伤全残人员的定期伤残津贴,以2005年12月本人月伤残津贴为基数分地市和按照伤残程度月人均相应增加120元至190元不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以2005年12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配偶每月增加6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生活護理费也作了适当调整

    对于此次增加待遇所需资金,已纳入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支付项目的将从工伤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纳入笁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支付项目的,将从原资金渠道列支

    山东省明确规定,将严格执行政策不随意开口子,同时将加强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工伤人员增加待遇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未按政策规定增加工伤人员待遇的情况,将依法予以处理

山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华社济南1月4日电(记者王志)从200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所有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屾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和财政厅4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單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傷害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醫疗待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将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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