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萣如您已经入住该房产,可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与房产证登记人的关系证明到南开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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