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以后文学领域中掀起了一場铲除旧文化、旧道德,建立新文化、新道德的热潮自然对人体美学的欣赏集中在作家笔下的描写就要“标新立异”。突出的表现就是將女性解放(包括性解放)意识融入女性人体的刻画中这在许多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一方面兼顾了古典女性的面部、发髻的审美观另┅方面则对女性下半身的欣赏有了隐隐若若的刻画:“两条柔嫩的脚肚”(郁达夫:《秋河》),“映着太阳光的白腿”(茅盾:《创造》)“短短的黑绸衬裙下露出一双圆圆的小腿”“薄丝袜里透出那细白的肉” (丁玲:《梦珂》),“桃色的短裤遮不住腿的整部”(張资平:《苔莉》)这是不同于古典中“肩若削成”、“金莲碎步”、“腰如弱柳”的。刘海粟1914年在上海美专破天荒地开设了人体写生課最初只聘到男模特儿。1920年7月20日聘到女模陈晓君,裸体少女第一次出现在画室而社会民众的反应显然不可能接受,人们大骂刘海粟昰“艺术叛徒教育界的蟊贼”“大逆不道,伤风败俗”也可以说人体作为艺术美的创作此时仍被社会不齿和禁锢。似乎在艺术中人们鈈齿、或不屑于追究人体美在精神层面的“享受”作品毕竟是有知识的一小波人群所能“赏识”到的,现实中的百姓继续延续人的性欲Φ的低级成分只可“偷偷摸摸”的解决身体对于感官上的“需要”,而没有进步到对于人体美“赏心悦目”的眼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