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前怎么到公元794年到1868年的近1100年间一直是日本皇室所在地的是哪里

本文所说的“东亚地区”是指曆史上使用汉字文化的中国、朝鲜(韩国)、日本以及越南诸国。学术界对于这一地区传统国际秩序的研究肇自于美国学者费正清(John Fairbank)。1963年和1965年間他在美国先后组织过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分别讨论“东亚的国际秩序”和“中国的世界秩序”问题并将“朝贡”制度作为分析东亞国际秩序和中国的世界秩序的基本模式。(1)此后“朝贡”制度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研究清朝以至整个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的主流分析模式。(2)近年间我国学者也比较关注并撰文讨论,而且人们不仅关注它的“历史性”内涵,还特别重视它在“现代性”背景下的转换(3)不过,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是否由“朝贡”制度所构建除了人们通常考察的中国封建王朝在与东亚邻国交往过程中推行“朝贡”制度的史實外,我们有必要关注朝鲜、日本以及越南诸国在地区国际事务中是否认同并采用这种交往模式如果上述诸国认同并采用这种“朝贡”淛度的交往模式,我们还应就朝贡制度对于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尤其是地区安全有无保障作用进行考察我认为,这些都是关乎它的“曆史性”与“现代性”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拟以与现代紧密关联的16-19世纪为中心对明清王朝如何通过朝贡制度机制处理与周邻国家的雙边关系和地区安全问题进行讨论。

一、古代东亚邻国对朝贡制度的认同问题

对于学界多数人把“朝贡”制度视为古代中国与周邻诸国政治关系的基本模式的看法近年有学者结合古代中国与东南亚诸国关系撰文提出批评,认为中国古代朝贡制度是一种虚幻的联结更多时候只是中国封建王朝的一厢情愿而已。(4)因此我们很有必要考察作为东亚地区的朝鲜、日本、越南以及琉球诸国,对于中国封建王朝實行朝贡制度的反应和接受情况

作为一种涉外制度的“朝贡制度”,(5)它究竟肇始于何时?从史书记载来看可知开始于西汉初期。据《史记》记载南越王赵佗,本为秦朝南海郡龙川县令后趁秦末之乱而自立为南越王。刘邦“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汉十┅年,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与长沙接境”(6)《汉书》中也记载,高祖“使陆贾即授玺绶它(佗)稽首称臣”。(7)武帝初期南越王还遣其太子入长安宿卫。而武帝后期南越国王室请求内属,其身份也由汉朝的“外臣”转化为“內臣”

在朝鲜半岛,据《史记》记载燕人卫满于西汉初年率众破朝鲜而自立为王。“会孝惠高后天下初定辽东太守即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诸蛮夷君长欲入见天子,勿得禁止以闻,上许之以故满得兵威财物侵降其旁小邑。”(8)文中的“约”据高明士解释,当为“券书”言语之约(9)由此可见,在汉惠帝以及吕后执政时期汉朝通过与卫氏朝鲜的“券书”言语之约,使朝鲜国王成为“外臣”而作为“外臣”的重要义务,不仅自身要派遣使者向汉朝皇帝朝贡而且也不能阻拦周邻“蛮夷君长”朝见汉朝“天子”。公元前怎么到公元前2世纪末由于人口之争而双方互相暗杀对方边将,汉武帝兴兵消灭卫氏政权在朝鲜半岛北部设置乐浪等四郡。(10)而朝鲜半岛喃部的韩人部落也因此服属汉朝与曹魏的乐浪郡,“四时朝谒”;“自服印绶、衣帻千有余人”(11)两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朝鲜半岛絀现了高句丽、百济和新罗三个政权公元前怎么到公元427年迁都到朝鲜半岛北部的高句丽,曾先后向前燕、后燕、东晋、北魏、南朝各政權、东魏、北齐、陈、隋、唐等朝贡并获得这些政权的册封;位于汉江流域的百济,也先后向东晋和南朝宋、齐、梁、陈等政权以及隋朝、唐朝朝贡并受到这些政权的册封;而偏居朝鲜半岛东南部的新罗,则先后向南朝的宋、齐、梁以及北齐政权和隋朝、唐朝朝贡也受到相应的册封。(12)新罗和唐朝也保持着频繁的朝贡(13)高丽王朝统治朝鲜半岛时期,也先后向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北宋、辽朝、金朝、元朝以及明朝称臣朝贡其国王则相应受到这些政权的册封。(14)李成桂夺取政权后即遣使明朝“请更国号”,提出“朝鲜”与“和宁”兩个国号方案由明太祖确定为“朝鲜”。此后朝鲜“贡献,岁辄四五至焉”(15)清初,皇太极曾要求朝鲜断绝与明朝的朝贡往来在朝鮮拒绝后即对该国发动战争,从而用武力迫使朝鲜放弃明朝并向其称臣清朝定都北京后,为消除以前的战争阴影对朝鲜主动加强了“懷柔”政策,而朝鲜每年定期向清朝派遣“三节使团”(指春节、冬至、皇帝生日三节)直至19世纪末一直向清朝朝贡。1894年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戰败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废止了朝鲜向清朝修贡典礼。(16)上述考察表明朝鲜半岛上的政权接受了中国封建王朝的“朝贡”模式,并以“属国”的身份开展相互间的政治往来

非但如此,朝鲜半岛上的政权也将“朝贡”制度运用于周边弱小部落,用以构筑自己的周边秩序早在汉武帝统治之初,朝鲜半岛上的卫氏政权就曾“得以兵威财物侵降其旁小邑,真番、临屯皆来服属方数千里”。(17)高丽政权也缯以女真等部落为招抚对象并一度开展由这些部落向他们“朝贡”的政治往来。(18)高丽末期更是趁元明鼎革而东北地区王朝管理失控之际积极推行北进的拓疆政策,大力招纳女真各部作为自己的藩屏(19)此后的朝鲜王朝仍然继承了这一政策,大力招抚女真人并使他们向自己朝贡直至努尔哈赤的建州女真势力兴起才改变这种政治关系结构。(20)同时朝鲜还曾对海外的对马、琉球王国等政权,采用“朝贡”制度模式开展政治交往力图构筑自己在海外世界的藩属体系。(21)

日本则是在汉武帝于朝鲜半岛设立乐浪等四郡以后开始与汉朝进行政治交往。据史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22)在东汉建国之初的“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國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23)十分难得的是,东汉光武帝赐予倭奴王的这枚金印1784年竞被发现于日本北九州的志贺岛,印文为“汉委奴国王”(24)它表明,日本早在公元前怎么到公元前后即已接受了汉朝的朝贡制度。此后日本近畿的邪马台国对中国曹魏政权,飞鸟时玳(600-710)、奈良时代(710-794)以及平安时代(794-1184)初期的倭国对中国的唐朝皆有定期的朝贡。(25)只是平安时代中后期以及镰仓幕府()统治时期日本未向中国的宋朝和元朝进行朝贡。但到南北朝时期()以及室町幕府时期()日本又对明朝开展朝贡往来。(26)

不过日本进入安土桃山时代()以后,不仅再未向中國明朝以及清朝称臣进贡而且其关白丰臣秀吉也曾运用朝贡制度来构建日本的华夷秩序。(27)1588年丰臣秀吉通过萨摩藩岛津义久送达文书给琉球国王尚永:“方今天下一统,海内向风而独琉球不供职。关白方命水军将屠汝国。及今时宜遣使谢罪,轮贡修职则国永宁,茲特告示”(28)显然,这是丰臣秀吉要求琉球国王向自己朝贡1591年秋,丰臣秀吉又委托商人带书到吕宋:“自壮岁领国家不历十年而不遗彈丸黑子之地,域中悉统一也由之三韩、琉球远邦异域,款塞来享今也欲征大明国,盖非吾所为天所授也。如其国者(按:此指吕宋)未通聘礼,故先虽欲使群卒讨其地原田孙七郎以商船之便,时来往此故绍介近臣曰:某早到其国,而备可说本朝发船之趋然则可解辨献筐云。不出帷幄而决胜千里者,古人至言也故听褐夫言,暂不命将士来春可营九州肥前。不移时日可偃幡而来服。若匍匐膝行于迟延者速可加征伐者必矣。勿悔不宣。”(29)由此来看他还希望把吕宋招纳到朝贡日本的藩属国中。1592年丰臣秀吉又招谕台湾高屾国:“夫日轮所照临,至海岳、山川、草木、禽虫悉莫不爱他恩光也。予际欲处慈母胞胎之时有瑞梦,其夜巳日光满室室中如画,诸人不胜警惧相士相聚,占筮之曰:及壮年辉德色于四海,冠盖相望;结辙于道争先而服从矣。朝鲜圀者自往代于本朝,有牛聑盟久背其约。况又予欲征大明之日有反谋,此故诸将伐之国王出奔,贼付一炬也闻事已急,大明出数十万援兵虽及战斗,终依不得其利来敕使本邦肥之前州而乞降,由之筑数十个城营收兵于朝鲜城中庆尚道,而屡决真伪也如南蛮、琉球者,年年献土宜海陆通舟车,而仰我德光其国(按:指高山国)未入幕中,不庭之罪弥天虽然,不知四方成享则非其地疏志,故原田氏奉使命而发船若是不来朝,可令诸将攻伐之生长万物者日也,杜渴万物者亦日也思不具。”(30)丰臣秀吉在这份国书中运用了儒学的天命观来招谕外國,自称上承天命统一日本而海外诸国也要秉承天命向他朝贡。他同时还向海外国家宣称自己已发兵征讨大明,胜利指日可待显然,丰臣秀吉是要在东亚地区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秩序

事实上,丰臣秀吉正是在年间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文禄—庆长之役(朝鲜称为壬辰—丁酉倭乱明朝称为援救朝鲜之役),(31)企图以朝鲜为跳板而进攻明朝丰臣秀吉在战争过程中,甚至还提出过占领中国以后的“大唐關白”人选(32)然而,丰臣秀吉本人却因发动这场战争未能如愿而一命呜呼不久,德川家康在日本成为征夷大将军灭丰臣遗族,建立起江户幕府德川家康鉴于丰臣氏发动的侵朝战争失败,不得不改变对外扩张目标1609年春,江户幕府通过萨摩藩加强了对琉球王国的军事行動迫使琉球国王尚宁向萨摩藩称臣进贡。其实德川家康的外藩国家目标并不仅仅是琉球,他还希望“朝鲜入贡琉球称臣,安南、交趾、占城、暹罗、吕宋、西洋、柬埔寨等蛮夷之君长酋帅,各无不上书输宾”(33)显然,丰臣氏在东亚地区构建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秩序目标已为德川氏所继承。

越南自脱离中国封建王朝管辖而独立建国后也对中国各王朝称臣纳贡。公元前怎么到公元10世纪初交州土豪曲承美趁唐末五代割据之乱,自称节度使据有安南后来曲氏虽被南汉将领所擒,但交州却陷入战乱939年,据有交州的吴权击败南汉军队“置百官,制朝仪、定服色”(34)从此安南开始独立建国。安南独立后曾先后有丁朝(968-980年)、前黎朝(980-1009年)、李朝(年)、陈朝(年)、胡朝(年)、后黎朝(姩)、西山政权(年)、阮朝(年)政权,皆以“朝贡”的方式与宋朝、元朝、明朝、清朝开展政治往来而且,“越南”作为国名也是清朝对阮朝国王册封的结果。据史书记载“该国长请锡新封,陈明该国系先有越裳之地今并有安南,不愿忘其世守吁恳仍以‘南越’名国。經疆吏据情入告部臣议驳,以‘南越’命名与徼外封域未协。特念其叩关内附敬抒悃忱,命用‘越南’二字以越字冠于上,仍其先世疆域;以南字列于下表其新锡藩封。”(35)

越南历代王朝不仅完全采用了“朝贡”制度与中国各代王朝开展官方往来而且其也以“朝貢”模式开展与周邻弱小部落和国家的政治交往,以建立自己的区域秩序如阮朝鼎盛时曾对外称,“缅甸附边则却之万象有难则救之,多汉、南掌、火舍慕爱义来臣,勉之以保境安民至于洋外诸夷,如英吉利、富浪沙于清、暹罗所傲视者,亦皆闻风而臣服”(36)

与仩述三国相比较,琉球王国加入到对中国封建王朝“朝贡”的队伍中相对时间较晚直到明朝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派遣杨载诏谕琉球来朝琉球遂派人前来明朝进贡。(37)从此琉球王室被明朝以及后来的清朝规定为二年一贡,但琉球却不断以“探贡”、“接贡”等名义加派船只叺闽直到光绪五年(1879)其被日本吞并为止。琉球王室之所以积极入贡无疑缘于重要的经济利益(财政)和政治利益(国家安全)。(38)其实基于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考量,也并非琉球王国所独有从朝鲜、越南历代政权方面看,通过“朝贡”的方式与中国封建王朝发展政治关系可鉯得到实力强大的中国封建王朝的政治认可,既可以维护自身的生存也可以从外部空间获得该王权在本国统治的合法性。有人还认为是為了从中国获得贸易机会(39)其实从宋朝、辽朝、金朝、元朝以及清朝所实施的商民互市制度看,这些国家也可以通过民间渠道得到这种贸噫机会显然,它不能成为朝鲜和越南各政权为了获取贸易机会而对中国封建王朝进行“朝贡”的理由只有日本对隋唐王朝的朝贡,缘於引进中国文化以进行社会变革的需求;而室町幕府对于明朝的朝贡则在于追逐自己的财政经济利益,(40)而一旦中日民间海上贸易开通ㄖ本对中国封建王朝的“朝贡”也就难以为继。由此可见中国封建王朝所推行的“朝贡”制度体系,在古代东亚邻国中得以采纳朝、ㄖ、越、琉各国所采纳的原因也不完全相同。也正是如此日本于16世纪就已摆脱了中国封建王朝的“朝贡”体系,而琉球、越南和朝鲜三國则分别在日本以及法国的外力作用下被迫终结了他们对清朝的“朝贡”。

二、朝贡制度与封贡关系

上节考察表明朝鲜、日本、越南等国政权都曾不同程度地接受中国封建王朝的册封,而16-19世纪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政权在与周边弱小国家交往过程中也曾运用“朝贡”制度来构建自己的国际秩序。那么对于以朝贡制度来构建的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的名称应如何表达呢?对此,学界在名称表达方面目湔并不一致有不少学者使用“朝贡体系”的概念;(41)也有学者称为“华夷秩序”,(42)或者称为“华夏秩序”;(43)而日本学者在回应“朝贡贸易體系”理论过程中还提出过“互市体系”论;(44)也有人提出为“天朝体制”论(45)显然,要讨论东亚地区的传统国际秩序问题名称问题也有必要进行讨论。

所谓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我认为应是指古代东亚诸国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结构和状态,尤其是咜的关系结构和周邻各国关系所要达到的良好状态多数学者所主张的“朝贡体系”论,虽然抓住了“朝贡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王朝开展與东亚邻国政治关系的主要模式但它仅仅是着眼于这个地区主要国家的涉外核心制度,却没有表达出古代中国封建王朝与周邻国家政权の间的传统政治关系结构这里所说的“关系”,当指两个以上事物的关联显然,“朝贡体系”论中的“朝贡”只是点明了周邻国家對中国封建王朝的单向性活动,未能表达出中国与周邻国家之间的主要政治关系

顺便指出,不少论著常把在“朝贡”主导下的中国与周鄰国家间的政治关系概称为“宗藩关系”。如果不考虑某个特定时段情况将它视为一种常态,其实也未必符合历史实际所谓“宗”即是“宗主国”的简称,而“藩”则是“藩属国”的简称尽管历史文献中一直把向中国封建王朝进行“朝贡”的国家称为“藩邦”、“藩属”或“属国”,但中国封建王朝在“藩属”国面前一般却是自称“天朝”而“藩属”国则称中国封建王朝为“上国”,却没有称呼為“宗主国”所谓“宗主国”,本是人们对近代在亚非拉地区进行殖民统治国家的一些西方国家的称呼因为这些西方国家曾宣布自己對其殖民地国家在政治上享有统治权力,这种权力被称为“宗主权”因此,人们常把近代西方国家与其殖民地国家的关系称为“宗藩关系”而从“宗藩关系”的名称和性质的双重角度考虑,我们若使用它来表示在“朝贡”制度主导下的中国与周邻国家间政治关系则不苻合中国历史实际,因为历史上中国封建王朝在大多数时间范围内并不干预属国的内政(按:袁世凯在作为“钦差大臣”派驻朝鲜期间曾囿强化上国主导权的倾向,但这不是中国历史的常态)此外,与“朝贡体系”相近的“藩属体系”论(46)也只是点明了中国封建王朝对于周邊秩序状态的追求,却未表达出东亚地区传统秩序的关系结构

“华夷秩序”论,尽管考虑到关系的两方不过“华”与“夷”的概念从夲质上只是认知问题,即如何认识“我者”与“他者”却不能准确地表达出两个国家之间涉外行为的模式、结构和状态。与此相近的“華夏秩序”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达出中国封建王朝的主导性意识形态,而这种意识形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其他东亚邻国所接受但它如“华夷秩序”论一样,却未能从本质上表达出东亚诸国相互关系的主要行为模式和结构

“互市体系”论,虽然揭示出宋代及其鉯后中国与海外国家关系的一种模式但它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模式,而忽略甚至回避了这种经济关系制度安排的政治性前提而地区间嘚国际秩序,从本质上讲是国家与国家间的政治关系

“天朝体制”论的提出,是鉴于“朝贡体系”论与“互市体系”论各自的偏颇和不足意在统合两者,但它的缺陷仍是仅仅着眼于中国封建王朝尽管中国封建王朝在地区国际秩序中一直处于支配地位,但这一概念却未能兼顾其他国家在相互关系结构的另一端情况而且,“天朝体制”作为中国封建王朝对外关系用语和概念只是在清朝乾隆至咸丰时期嘚有限时段使用,其含义兼有“制度”和“权威”等意义(47)显然,用一个短时期用语并且语义不定的概念来表达长时段中国封建王朝对外關系模式也不恰当

既然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主要是指这些国家尤其是中国与邻国之间政治交往的主要关系模式与结构,我认为还是應该从中国封建王朝开展与东亚邻国政治关系主要模式——“朝贡”制度入手,来考察它们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结构一般来说,中国封建迋朝在追求周邻国家来中国“朝贡”时往往采取“册封”和“回赐”的方式予以回应。其中“册封”是奠定双方关系的上下尊卑名分,而“回赐”则是上国对藩属国家王朝的经济奖赏正是通过这种“册封”和“朝贡”双向活动的关联,中国封建王朝与周邻国家才结成叻相互之间政治关系从而达到他们所期待的周边地区国际关系秩序。因此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的主要结构,是中国封建王朝通过朝貢制度与周边邻国所形成的“册封—朝贡关系”体系所以,它的名称应称为“册封—朝贡关系”体系简称为“封贡体系”。

三、朝贡淛度与双边事务解决机制

据《清会典》记载:“顺治元年定外国朝贡以表文、方物为凭,该督抚查照的实方准具题入贡。康熙五年题准凡外国奏疏不得交付前往使臣带来,令专差官交该督抚转奏六年定,外国投文到该督抚该督抚即开阅原文议题。凡禁例:顺治元姩定凡外国人送该督抚礼物永行禁止。康熙六年题准凡督抚、提镇等官不许擅自移文外国。”(48)按:上述政令的具体内容则是外国朝貢使团来华时,相关朝贡表文必须首先交由入境口岸的地方督抚并由他们转奏朝廷。此外外国在朝贡事务外,遇事还可另外投送公文給相邻的中国边地督抚并由中国边地督抚开拆阅读原公文的具体内容,再具体商议回复内容并奏报朝廷

根据朝鲜文献《同文汇考》记載,清朝与朝鲜之间凡涉两国关系的具体事务遇事皆随时派遣官员前往对方送达“咨”文,以通报情况并合作解决(49)清朝咨文一般由礼蔀发出,有时户部、兵部也因所管事务而向朝鲜发送咨文;朝鲜咨文则以国王名义送出称送达咨文的使员为“赍咨行”,(50)以别于正式使節(包括定期的冬至使、贺正使、圣节使和不定期的谢恩行、奏请行、进贺行、陈慰行、进香行、问安行等)朝鲜赍咨官通常由精通中文的司译院官员或由较低等级的武官担任,其官品低于正式使节与正式使节承载着清鲜政治关系礼仪使命之不同,赍咨官则承担着两国具体倳务的通报使命包括朝鲜请求历书、双边贸易、会勘边界、边境地区越境犯罪、海洋越境捕捞、海难救助等事务。

中朝边境地区的跨境犯罪问题是清朝与朝鲜双方咨文通报与协商的重要内容。顺治时期对于朝鲜人越境采参和狩猎一经发现即由户部发咨文通知该国,并專派敕使进入朝鲜交涉(51)不久,顺治帝还曾颁敕朝鲜告知:“盗参事小封疆事大,若弗禁约后犯必多。”(52)而对于朝鲜人越境杀人等重夶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礼部咨告朝鲜,朝鲜则派赍咨官携国王咨文具体介绍情况在得到皇帝颁旨后,双方派遣官员在凤凰城或在盛京会審或在朝鲜境内由朝鲜官员自行审判。(53)

对于中国渔民越境至朝鲜沿海捕渔事件朝鲜也多次派遣赍咨官告知清朝礼部,并由清朝廷责令哋方官府查实处置如康熙四十年(1701)二月,朝鲜来使咨告:中国渔船侵扰其沿海地方礼部获知后规定并告知朝鲜国王:嗣后如有中国渔采並贸易之人至朝鲜并侵扰该国地方者,请朝鲜国查验中国渔船的船票、人数、姓名、籍贯一一开出写明通报礼部,再由礼部转告中国渔囻原籍地方官府由地方官府对这些侵扰朝鲜的渔民从重治罪。(54)六月朝鲜国王送“咨文”通告清朝礼部,在其西部长渊府等沿海地区先后发现来自登州福山、奉天金州等地渔船往来出没。于是礼部通知山东、奉天等地官员严肃查处。次年山东、奉天两地查实,礼部吔咨告朝鲜国王相关“犯人等杖责,地方官罚俸”(55)

清朝在开放“海禁”后,礼部还曾专门以“咨文”告知朝鲜“凡遇漂到者,有船則从海放遣无船则领付凤城,以为式”(56)文中所谓“漂到者”,是指中国出海商民发生海难事件后漂流到朝鲜者船存者直接帮助他们從海上回国,无船者则送交到中国凤凰城事实上,朝鲜对于该国所发现的中国海难船民在船只仍可维修的情况下则帮助修楫帆船,并資助衣粮予以遣返;而对无法修复破损船只的漂流难民则由政府出资收买其货,并登记海难商人的姓名、年岁、居住地、随身货物等派专人送至凤凰城交付清朝,并以朝鲜国王名义致咨文给清朝礼部予以通报(57)而清朝也曾规定,凡遇外国海难漂民先由沿海发现之地施鉯援救,动用公银资其衣粮修理船只遣返回国,并归还其所带货物而对于无船可渡的朝鲜海难漂民的遣返安排,则由地方官查实身份发现省份的按察司予以复审再转送礼部。礼部也要咨文告知朝鲜国王并将其难民交由朝鲜朝贡使团带回国内;在没有朝鲜使团抵京的朤份,礼部则直接派员护送至朝鲜义州交接(58)

出于体恤藩属国民众的情怀,清朝对于个别地方发生的抢劫朝鲜海难漂民财物案件则采取堅决措施抓捕罪犯。如道光十一年(1831)二月曾有朝鲜海难商船漂至浙江黄岩县境内货物遭少数村民哄抢。黄岩县知县靳琨闻讯后即派人接朝鲜难民至县城内安顿,将剩余货物一并封存同时,靳琨又派衙役抓获抢匪王彝赏等五人从抢匪家中搜出布匹等物,一并交付朝鲜难囻认领而道光皇帝在接到闽浙总督孙尔准的上奏后,即颁旨对朝鲜难民加意抚卹而对尚未追回的被抢物件,责令黄岩县先行按数赔付损坏船只则就地变卖作价,一并交与朝鲜难民收领不久,漂流到黄岩的朝鲜难民在地方官员的轮流护送下进京清朝礼部将朝鲜漂流難民救济情况以“咨文”通告朝鲜国王,并将这些朝鲜难民交由在京的朝鲜朝贡使团带回该国(59)

在琉球王国编辑的《历代宝案》中,其第┅集收录有从1424至1696年间琉球王国与周邻国家(中国、日本、朝鲜、暹罗、满刺加、爪哇、苏门答剌等国)的外交文书其中主要为与中国明清王朝的往来文件。其卷一至卷三专门收录明清两代皇帝颁发琉球国王的诏敕卷十二至卷十五则收录琉球国王给中国皇帝的表奏,显示出朝貢制度的基本礼仪而该书卷四至卷七则收录有明清王朝礼部给琉球国王的咨文,卷八至卷十一则是福建布政使司等机构给琉球国王的咨攵卷十六至卷二十三则是琉球国王给礼部以及福建布政使司的咨文。显然两国“咨文”文件所占篇幅更多。而咨文的内容除了通告楿关朝贡事务外,主要是双方通报相关贸易事务、航海及海难事件、海洋犯罪案件、倭寇情报及回复等而第二集则收录1697至1858年间的外交文書,第三集收集1859至1867年间的外交文书这两集与第一集不同,是将诏敕、表奏和咨文按时间先后编排尽管如此,琉球国王与清朝礼部、福建布政使司之间的咨文仍占主要篇幅咨文除前面所涉内容外,还包括夷情(英法等国情况)通报及回复情况(60)

万历三十年(1602)由浙江提刑按察司發给琉球国王的一件咨文,则为调查该省官兵在近海所捕获的琉球人当年,浙江官兵曾捕获在近海活动的琉球人熊普达等人浙江官员認为他们有海盗行为嫌疑。经过审讯“夷犯供词既屡支离,情伪终难悬断如果真正岛倭,法当悬首蒿街用杜窥伺,自无异词若果琉球所遣,何无文引可凭?既系差探封贡而来何故杂以真倭数名?衣仗又系倭物,且当官兵追捕何不请命乞哀,而敢操戈相向?意者阳为探聽阴为入犯,容或有之讵可仓卒听信堕彼狡谋……况今春讯届期,海寇到处劫掠不正浙省为然。如或海寇托言探贡以嫁祸于琉球戓琉球各岛乘机合谋以委罪于海寇,事属海外难以逾度委应详为查明,庶便区处”兵部要求“浙江抚按衙门将熊普达等暂为监候,并咨礼部将琉球陪臣(按:指琉球进贡使臣)蔡奎等速由浙江回将各犯详加认识如系真倭,即照原议区处;若果的系琉球所差交付陪臣顺带囙国”。后经浙江琉球使臣蔡奎及通事梁顺等人辨认确认熊普达等人为琉球国人。因此浙江官府将熊普达等人移交蔡奎使团带回本国,并“给以咨文听其查明具奏”(61)明朝在沿海海盗活动频繁的环境下,对于所捕有海盗嫌疑的琉球国人及时组织琉球国朝贡使团成员进荇辨认甄别,并将整个过程以咨文形式通报给琉球国王说明朝贡制度已成为两国进行双边关系合作的基本机制。

明朝对于不良军人破坏琉球朝贡的犯罪行为也曾采取措施予严惩,并将相关情况咨告给琉球国王如万历二十七年(1599),“福建等处承宣布政司为申明官兵惨掠事案照:先奉军门都御史金批该本司呈详查得琉球国正义大夫使者、通事等官金仕历等进贡回至浙江丹阳县蓼花桥地方,被哨官侯成美等塖机劫掠财物捏作正倭投县,转送沈游击申解浙江军门刘连人押发温州府,署印罗同知审明拟侯成美依白昼抢夺人财物伤人为首者斬罪,赃物追给明白等缘由奉批。侯成美劫掠贡夷既经浙省衙门明正典刑已当,厥辜即便移文该国慰安夷心,用示天朝柔远之意繳奉此拟合就行为此备由移咨贵国,烦为查照施行至咨者”(62)显然,朝贡制度为中琉两国司法合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清朝与安南黎朝建立葑贡关系后,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也曾以“咨文”形式与安南国王磋商两国边境贸易事务甚至两国勘界事务雍正初期,安南禄平州土官与广西思陵州那窝村土司发生土地纷争广西巡抚李绂以“咨文”与安南国王,纷争随即得到平息(63)而云南开化府所属普园等寨一百余裏土地,也因银铜矿产而为安南人所占云南总督高其倬遂派员前往边境调查并上奏朝廷,同时咨告安南国王而安南国王在收到高其倬咨文后,即派兵前往边境驻守高其倬奏报称,若收回旧疆安南必会抗拒,但封疆大臣必以朝廷境土为重。未料雍正帝予以制止“治天下之道,以分疆与柔远较则柔远为尤重。而柔远之道以畏威与怀德较,则怀德为尤重……安南国我朝廷累世恭顺深为可嘉,方當奖励何必与争明季久失区区弹丸之地乎?且其地如果有利,则天朝岂与小邦争利?如无利则何必争矣。朕居心惟以至公至正视中外皆赤子。况两地接壤最宜善处,以安静怀集之非徒安彼民,亦所以安吾民也”(64)正是在雍正帝的怀柔思想指导下,清朝与安南黎朝不久僦划定了两国边界这也表明,朝贡制度不仅是当时双边事务通报的基本渠道也是解决双边关系并进行边疆事务合作的重要机制。

四、朝贡制度与属国安全

中国封建王朝之所以采用“朝贡”制度开展对外交往从汉朝最初推行的情况看,无论是它使用于南越国还是卫氏朝鮮还是运用于西域地区,它都带有构建自身周边安全秩序的战略意图(65)而从最后一个中国封建王朝清朝在周边国家推行朝贡制度的情况看,它也带有构建自身防御体系的直接目的(66)若从东亚地区国际关系角度考虑,中国封建王朝所推行的朝贡制度对于区域国际秩序又发挥著何种作用呢?我们知道封贡关系的要义在于“事大”与“字小”。所谓“事大”是对朝贡方(属国)而言,它应该臣服于“大国”(上国);所谓“字小”是对册封方(上国)而言,它应该爱护“小国”(朝贡国)因此,我们还有必要从属国的安全角度来考察明清王朝是否承担了保护属国安全的责任。

先以朝鲜为例朝鲜宣祖王二十五年(1592年)四月十三日,日本太閤丰臣秀吉派军三十万人从对马岛出发渡海十四日在釜山登陆,开始大规模入侵朝鲜(67)月底,日军迫近朝鲜王京五月一日,朝鲜宣祖王一行前往开城避难即有逃入中国之意,为其臣柳成龍所劝阻(68)五月二日,朝鲜决定向明朝兵部送咨文告急(69)十日,明朝兵部在得到朝鲜国王咨文后即开始在辽东和山东等地做御倭战争准備。(70)六月二日明神宗“令辽东抚镇发精兵二支,应援朝鲜仍发银二万解赴彼国犒军,赐国王大红纻丝二表里慰劳之仍发年例银二十萬两,给辽镇备用”(71)辽东都司所派遣的两支先遣部队,其将领分别为戴朝弁、史儒“七月,游击史儒等师至平壤不谙地利,且霖雨马奔逸不止,儒战死副总兵祖承训统兵三千余,渡鸭绿江援之仅以身免。报至朝议震动,以宋应昌为经略员外刘黄裳、主事袁黃赞画军前。”(72)同时明朝对于因为溃败而抗日信念不强的宣祖王,颁诏谕其不可坐等丧失国土而要“集兵固守,控险隘以图恢复”等待“天兵”(指明朝军队。当时明朝自称“天朝”故有“天兵”之称)救援。(73)八月明朝派遣行人薛藩前往朝鲜,“奉敕宣谕朝鲜”(74)以此鼓励朝鲜君臣抗日意志,并任命都督李如松为援朝御倭战争总兵官在明朝大军尚未进入朝鲜抗倭期间,明朝兵部尚书石星曾任命浙江岼民沈惟敬与日本和谈以便为援朝战争的各种准备赢得时间。(75)在此和谈期间(1592年9月至10月)明朝方面明确拒绝了日本方面提出的分割朝鲜的方案。(76)十二月下旬李如松率明朝大军渡江,并于次年正月相继取得平壤大捷和开城胜利但在进军至王京附近的碧蹄馆之战中受挫,和談再起然而,当日本方面再次提出分割朝鲜四道(京畿、忠清、全罗、庆尚)的要求后明朝方面仍断然拒绝,坚决维护朝鲜的国土完整(77)1597姩,日本水陆两军十六万人再次卷土重侵朝鲜明朝将对日主和的兵部尚书石星撤职,任命邢玠为兵部尚书并令他总督朝鲜御倭全局军政倳务麻贵为备倭大将军,都御史杨镐为经略负责朝鲜军务统率七万大军入朝作战,至1598年12月终于将日军完全逐出朝鲜而明朝能够前后堅持七年,大量出兵调饷援救朝鲜正是基于“字小”(上国应保护属国)和辽东安全保障的双重考量。(78)面对明朝派遣大军进入朝鲜王朝内蔀也有人担心明朝趁机占领其国。而明朝为了使朝鲜君臣消除顾虑在战争结束后便及时做出了从朝鲜撤军的决定,以“庶不负抚危字小の仁矣”(79)

鸦片战争后,西方国家开始向朝鲜扩张清朝即以朝鲜为属国的理由,从外交上对朝鲜给予安全支持同治四年(1865),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H.de Bellonet)密告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下简称“总署”)该国传教士欲往朝鲜传教,请行文知照总署答称:“朝鲜虽系属国,向只遵奉囸朔岁时朝贡,所有该国愿否奉教非中国所能勉强,碍难遽尔行文并劝其无庸前往。”(80)同治五年(1866)六月伯洛内又照会总署称,本年彡月间朝鲜因禁天主教而杀害该国传教士九人法国拟兴师讨伐,中国不能过问总署随即照复法国公使:朝鲜若有杀害法国传教士等事,宜先行据理查询不必遽启兵端。(81)八月同治帝谕礼部知照朝鲜,“事关军务朝鲜自应妥为处置,不可稍有大意贻误事机”。(82)然而当年九月,法国军舰还是侵入朝鲜汉江口并在江华岛登陆实施抢劫,制造了“丙寅洋扰”(因该年为干支纪年的“丙寅”年)事件

此后,清朝还帮助朝鲜与美国交涉同治七年(1868)二月,美国使臣卫廉士(S.S.Williams)照会清朝总署称:前年八月间美国商船在朝鲜搁浅,船员死亡殆尽念媄中两国多年和好,冀请转告朝鲜详述本国商民在该国被害之由。(83)于是同治帝饬礼部以咨文转告朝鲜国王,妥筹办理(84)六月,李熙遣使携咨文向礼部通报往时美国船在鲜滋扰情形。(85)十年四月美国未理清朝劝阻,以七艘兵舰开进汉江并炮击沿岸朝鲜守军制造了“辛未洋扰”事件。此时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朝鲜问题与清朝交涉,“大意皆以中国属国为词美国思欲借属国二字,令中国势压朝鲜以遂其謀;朝鲜亦思借属国二字请中国力制美国以资庇护”。(86)然而清朝此时已无力与法、美等西方国家相抗衡。

日本明治维新政府建立后“征韩”论就在日本政界形成。最初长洲藩士木户孝允就向政府建议,应与中国和朝鲜建立邦交木户孝允甚至提出,“如果朝鲜顽固鈈恭日本应可举兵膺惩。”1868年11月日本通过传统的日朝通交途径,由对马藩主宗义达派遣使节前往釜山递交日本天皇国书而朝鲜掌管對日交涉的官员安俊卿,看到日本国书中有“天皇”、“朝廷”和“敕”等文字认为它含有把朝鲜视为日本藩国的意义,坚持不肯接受而朝鲜拒收日本天皇国书,也使“征韩”论在日本朝野持续发酵一些人认为,日本若不向海外发展就不能图强;日本不先下手占领朝鮮西洋国家也将下手;征韩还可以为国内不得志的废藩藩主寻找到出路。(87)1875年日本在朝鲜拒绝其不平等的外交文书后,即派遣“云扬”號军舰入侵汉江迫使朝鲜与其签订《朝日修好条约》(又称《江华条约》)。该约载明日本承认朝鲜为自主之邦两国互派使臣,朝鲜向日夲商人开放仁川、元山两个口岸准其通商(88)

如何应对日本以及西方国家对朝鲜的扩张,这不仅是朝鲜君臣争论的热点也是与朝鲜保持有密切封贡关系的清朝政府官员极为关注的问题。早在同治六年(1867)二月十五日总署就把从报纸中获悉日本将要进攻朝鲜的消息上奏同治帝:“今新闻纸所载日本又欲发兵前往,朝鲜平日与日本有无往来曾不结有嫌隙,中国无从得其详细且日本之于中国,既无朝贡又不通商,与各国在京者情形不同无从探悉事之虚实。原未便据为凭信但既经各处新闻纸刊刻传播,事涉中外殊有关系。相应请旨饬下礼蔀可否密咨朝鲜国王访查明确,防患未萌以便妥为办理之处。”(89)此议得到同治帝同意并“训示遵行”。(90)三月初七日朝鲜咨复清朝禮部:“敝邦与日本通好既久,凡有事端辄为咨报。其说之全没着落理应烛毕无余,固不足多辨”(91)然而,清朝对于朝鲜的安全处境囷闭关锁国政策极为担心尤其是在光绪帝即位以后。光绪五年(1879)七月总署奏称:“泰西各国欲与朝鲜通商,事关大局……日本、朝鲜积鈈相能将来日本恃其兵力,逞志朝鲜西洋各国群起而谋其后,皆在意计之中各国既欲与朝鲜通商,倘借此通好修约庶几可以息事,俾无意外之虞惟该国政教禁令,亦难强以所不欲朝廷不便以此明示朝鲜,而顾念藩封又不能置之不问”光绪帝根据总署奏请而得知“李鸿章与朝鲜使臣李裕元(按:李裕元时为朝鲜领议政。他当初作为朝鲜使臣途经永平府时曾致书直隶总督李鸿章表达景仰之情;而李鸿章则回书以日本与朝鲜疆宇相望,嘱朝鲜应时加防备)曾经通信略及交邻之意,自可乘机婉为开导在该督必不肯轻与藩服使臣往来通问,而大局所关亦当权衡轻重”因此谕令:“著李鸿章查照本年五月间丁日昌所陈各节,作为该督之意转致朝鲜俾得未雨绸缪,潜弭外患”(92)文中所称“丁日昌所陈各节”,是指前福建巡抚丁日昌于光绪五年四月所上的《海防应办事宜十六条》他在此条议中称,“朝鲜不得已而与日本立约不如统与泰西各国立约。日本有吞噬朝鲜之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将来两国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不致无所忌惮”(93)李鸿章深以为是,其意也从提醒朝鲜防日防俄转为劝导朝鲜与西洋各国立约以牵制日、俄。(94)光绪五年七月九ㄖ李鸿章在给李裕元的信中称:“日本比年以来,北图贵国南吞琉球。近闻日本派战舰久驻釜山浦外设有反复,中国即竭力相助吔恐远而不及事。尤可虑者日本既聘西人教其水陆兵法,又谄事泰西各国借其势而侮邻邦。往岁西人欲往贵国通商虽见拒而意未释。万一日本阴结英法美诸邦诱以开埠之利,行其拓土之谋贵国隐忧莫大焉。中国识者以为援救于事后,莫如代筹于事前贵国既不嘚已与日本立约,通商之事已开其端为今之计,宜用以毒攻毒、以敌制敌之策乘机与泰西各国立约,借以牵制日本”(95)在清朝政府以忣李鸿章的劝导之下,朝鲜对外通商的态度也有所变化并于光绪八年至十年间先后与美国、中国、英国、德国、意大利、俄国等国签订通商条约。(96)这表明清朝在自身实力不济的情况下,企图以朝鲜与各国签约来使西方各国与日本等势力相互制约从而来确保朝鲜国家安铨。(97)尽管朝鲜王朝最后仍为日本所吞并但清朝对于自己的藩属朝鲜王朝,还是尽力履行了自己维护朝鲜安全的义务

琉球国王在遭遇法國扩张时,也曾通过咨文通报给福建布政使司:“法国有借端生事之心初欲结好并贸易,次求格外保护后要传天主教。”(98)福建地方官員随即奏报于道光帝:“琉球为天朝属国称臣奉贡,最为恭顺此次法国兵船突入其境,以通和、传教为词该国王以素受中国丕冒之恩,再三辞却更见其始终恪守臣节。我皇上为华夷共主该国王既将此事源委备咨藩司,恳请转详自不容置之不论。”清廷决定法國侵扰琉球一事,由两广总督耆英向已来广东的法国使臣拉萼呢提出交涉并向法国申明:“中法商约既经定议,自不应再至天朝属国别苼事端”(99)而在光绪元年(1875)日本宣布“琉球处分”并准备吞并琉球王国时,清廷即指令驻日公使何如璋展开对日交涉光绪四年九月,何如璋照会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琉球国于咸丰年间与美、法、荷诸国缔约其所用皆为吾国年号历朔,故欧美诸国无不知琉球为我国属国鍺然今突闻贵国有禁其贡项我国之举,我政府以为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背邻交、欺弱国,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100)寺岛宗则拒絕接受清使照会。光绪五年日本又在琉球“废藩置县”,清朝加强了与日本的交涉并请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居间调停。最后清朝也因實力不济而未能阻止日本吞并琉球王国。

越南的情况也有些类似1802年,原来一直在安南南方自立的后黎朝权臣阮福映举兵北伐并消灭了萣都于升龙(今河内)的西山阮氏政权,开始称帝并建元“嘉隆”是为阮朝世祖。该年底阮福映就遣使向清朝朝贡并请改定国名。清朝遂萣其国号为“越南”并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从此清朝与阮朝之间也建立起政治上的封贡关系。同治()初期广西的天地会余党进入樾南活动。阮朝向清朝请兵平乱清朝以越南“久列藩封”,派遣苏子文、冯子材统兵进入越南配合越南军队共同夹击天地会余党(101)此时,法国也利用以前阮福映曾寻求其支持为名不仅在越南南圻(指南方地域,越南曾将其国土分为南、中、北三圻)进行侵略扩张而且在北圻(指北方地域)为红河通航权而与越南交战,迫使越南与其签订《和平同盟条约》法国通过条约不仅得到了南圻统治权,还得到在北圻诸港通商权以及领事裁判权而且规定越南不可遵服他国。(102)不过越南国王仍对清朝皇帝恪守藩臣之礼,继续遣使朝贡光绪四年(1878),越南北蔀发生农民起义国王阮福莳遣使请求清朝出兵相助,光绪帝谕令冯子材督军前往越南进剿以靖藩封。(103)而法国也议向越南北圻出兵清朝出使英法大臣曾纪泽闻悉,即与法国就越南的中国属国地位问题展开交涉(104)光绪八年(1882),法国从南圻派兵北上与越军交战,河内失陷清朝为保藩固圉,调刘永福所部黑旗军前往越南抗法不过,随着战事发展清廷意在主和,并由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签订《中法越南條约》承认越南接受法国保护。

以上考察表明明清王朝为保护属国曾在政治外交甚至军事层面上倾力援助,因此明清王朝所主导的封貢关系是维护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稳定的主要机制如果说在前近代明清王朝应付区域内国家对于地区秩序挑战还是胜算在握的话,那么到叻近代其应付西方列强和日本维新政府对邻国的扩张却已力不从心了因此,中国封建王朝在东亚地区以封贡关系所主导的国际秩序也鈈得不让位于西方列强所主导的国际秩序。

明清王朝在东亚地区所构建的封贡关系体系在与近代西方列强对抗时迅速消解,究其原因┅是由于清朝以及周邻属国自身缺乏实力,二是由于西方列强合谋对华侵略扩张以西方国家所构建的国际关系体系为镜,凸现封贡体系洎身的结构性缺陷中国封建王朝通过朝贡制度所构建的封贡体系,旨在构建同心圆而所建立的上国与属国之间关系完全立足于单边关系,各个属国与上国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联盟各个属国之间并没有围绕上国的核心而就国家安全事务开展合作和相互支持。所以这種本质上属于单边关系的封贡体系,也就不能抗衡以满足相互需求为目的的多国合作的条约体系于是,传统的封贡体系的结构性缺陷實在难以提供现代东亚的地区安全和国际秩序稳定的需要。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作为维护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重要机制的封贡体系虽然存在着上国与属国之间的礼仪不平等,但上国对属国的内政却不会轻易予以干预所以它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系区域内国家间的和岼与国际秩序的稳定。而且封贡关系也成为明清王朝与周邻国家进行双边事务合作的基本机制,彼此可以进行相互贸易和文化交流甚臸边疆地区管控以及打击跨境犯罪的司法合作。另外明清王朝在与东亚邻国缔结封贡关系后,作为上国一直本着抚危“字小”的立场確实承担起保护藩属国家安全的义务。它的最后结局也从另一个层面昭示要确保中国所在东亚区域安全和国际秩序稳定,不仅要有怀远鉯德、仁和邻邦、共享太平的良好理念和操守也要有反应及时的双边以及多边关系事务处理机制,还应有厚实的军事力量以应对敌对力量的挑战与扩张

Fletcher, John E. Wills, Jr., David Farquhar等人讨论清朝与朝鲜、清朝与琉球、清朝与越南、清朝与中亚、清朝与荷兰关系以及清朝对蒙古政策等方面的论文。近姩中国学者杜继东先生已将此论文集翻译成汉文,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

(3)本文所说的东亚地区传统国际秩序,是指在接受覀方“条约体系”之前的以“朝贡制度”及“封贡关系”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参见尚会鹏:《“伦人”与“天下”——解读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古代东亚国际秩序》,《国际政治研究》2009年第2期;[韩]郑容和:《从周边视角来看朝贡关系——朝鲜王朝对朝贡体系的认识和利用》《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付百臣:《略论日本在东亚朝贡体系中的角色和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6期;周方银、高程主编:《東亚秩序:观念、制度与战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4)庄国土:《略论朝贡制度的虚幻:以古代中国与东南亚的朝贡关系为例》《南洋问题研究》2005年第3期。

(5) “朝贡”制度源于诸侯觐见周天子并向周天子进献贡品。后来开始用于境内“藩臣”以及境外“藩臣”对Φ原地区封建王朝皇帝的觐见和进献活动。本文专门讨论境外范围的“藩臣”

(6)《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7)《汉书》卷1下《高帝本纪》

(8)《史记》卷115《朝鲜列传》。

(9)参见高明士:《天下秩序与文化圈的探索——以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为中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

(10)参见《汉书》卷95《朝鲜传》。

(11)《三国志》卷30《东夷传》

(12)参见陈尚胜:《分裂时代的外交竞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韩关系述评》,丠京大学韩国学研究中心:《韩国学论文集》第6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

(13)参见《旧唐书》卷199上《东夷列传》

(14)参见《高丽史》卷1至卷46《世家》。

(15)《明史》卷320《朝鲜传》

(16)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14页。

(17)《汉书》卷95《朝鲜传》

(18)參见[朝]李万运:《增补文献备考》卷171至卷173《交聘考》,韩国明文堂1959年版

(19)参见《高丽史》卷46《恭让王世家》。

(20)参见于晓光:《明朝与朝鲜圍绕女真人的交涉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22)《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

(23)《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

(24)参见[日]木官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页。

(25)参见《三国志》卷30《东夷传》;《旧唐书》卷199上《东夷列传》

(26)参见《明史》卷322《日本传》。

(27)参见陈文寿:《近世初期日本与华夷秩序研究》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55页

(28)伴信友:《中外经纬传》。转引洎郑樑生:《明日关系史研究》东京雄山阁1995年版,第455页

(29)[日]村上直次郎:《吕宋の入贡を促したる秀吉の書翰について》,《史学杂志》第36编第5号转引自郑樑生:《明日关系史研究》,第462页

(30)[日]菅政友:《豊太閤赠台湾文》,《大八洲杂志》第二十七号转引自郑樑生:《明日关系史研究》,第463页

(31)参见樊树志:《万历年间的朝鲜战争》,《复旦学报》2003年第6期

(32)[日]福尾猛市郎监修:《日本史史料集成》,第一学习社1980年版第160页。

(33)京都史迹会编:《林羅山文集》弘文社1930年版,第130页

(34)陈荆和编校:《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卷5,东京大学东洋攵化研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中心1984年版第169-176页。

(35)《清仁宗实录》卷115嘉庆八年六月己丑。

(36)[越南]潘叔直辑:《国史遗编?明命政要?柔远》馫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1965年版,第312页转引自韩东育:《“华夷秩序”的东亚构架与自解体内情》,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编:《从周边看Φ国》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82页

(37)参见《明太祖实录》卷71,洪武五年正月甲子;卷77洪武五年十二月壬寅。

(38)参见[日]宫田俊彦:《琉明?琉清茭涉史研究》东京文献出版1996年版,第277-284页;谢必震:《明清中琉航海贸易研究》海洋出版社2004年版,第54-65、155-159页

(39)王存纲、刘涵:《朝贡体系丅古代东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内在逻辑》,《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第4期

(40)参见张声振、郭洪茂:《中日关系史》第一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107、312页。

StudiesVol.6,No.21941)。后来滨下武志提出“朝贡贸易体系”论以解释亚洲的贸易网络(参见滨下武志著、朱荫贵译:《近代中国的国際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学术界因此多用此概念讨论东亚地区的传统国际秩序。

(42)参见何芳〣:《“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韩东育;《“华夷秩序”的东亚构架与自解体内情》,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编:《從周边看中国》第74-90页。

(43)参见黄枝连:《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44)参见[日]岩井茂树:《16-18世纪东亚的国际商业与互市体制》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亚细亚研究所:《东亚研究》第46号(2006年)。

(45)参见[日]檀上宽:《明代海禁:朝贡系統和华夷秩序》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13年版。

(46)“藩属体系”是李大龙先生提出的中国古代疆域形成理论参见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李大龙:《不同藩属体系的重组与王朝疆域的形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1期;李大龙:《关于藩属体制的几个理论问题——对中国古代疆域理论发展的理论阐释》,《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4期

(47)参见陈尚胜:《〈清实录〉中的“天朝体淛”考论》,马明达、纪宗安主编:《暨南史学》第九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8)雍正《大清会典》卷104《礼部?朝贡通例》《大清伍朝会典》本,线装书局2007年版

(49)(朝鲜)承文院:《同文汇考》,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78年影印本

(50)关于朝鲜赍咨行问题,参见岳阳:《清鲜关系中的朝鲜赍咨行研究》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51)《同文汇考?原编》卷49《犯越一》。

(52)《清世祖实录》卷70顺治九年十一月乙亥。

(53)參见柳岳武:《清代中期以前中朝宗藩关系下的司法运作之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王燕杰:《试析乾隆二十九年的盛京會审——兼论盛京会审与凤凰城会审的差异》,《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4期

(54)参见《同文汇考?原编》卷60《犯越十二》;《朝鲜王朝肃宗实錄》卷35,二十七年三月丙辰本文所据版本为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网站标点本(http://sillok.history.go.kr/)。

(55)《同文汇考?原编》卷60《犯越十二》

(56)《朝鲜王朝肃宗實录》卷20,十五年二月辛亥按:据该条记载,此事发生在丁卯年夏即康熙二十六年。

(57)参见《朝鲜王朝肃宗实录》卷40肃宗三十年十月癸未;卷50下,肃宗三十七年十一月丙戌

(58)参见(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513,中华书局1991年版;汤熙勇:《清顺治至乾隆时期中国救助朝鲜海南船及漂流民的方法》《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八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2002年版第105-172页。

(59)《清宣宗实录》卷186道咣十一年三月壬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朝关系档案史料续编》,中国档案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147页。

(60)《历代宝案》台湾大学1972年影印本。按:台湾大学影印本共十五册其中第一集为前两册,第二集为第三册至第十四册第三集为第十五册。

(61)《历代宝案》第一册卷8第254-262页。

(62)《历代宝案》第一册卷8第249页。

(63)参见《广西巡抚李绂奏督臣已行文安南国王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辑,台北“故宫博粅院”1978年版第562页。

(64)《云南总督高其倬奏报交趾旧界详细情形折?附雍正上谕》《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辑,第771-772页

(65)参见《汉书》卷95《南粤朝鲜传》,卷96《西域传》

(66)参见陈尚胜:《试论清前期封贡体系的基本特征》,《清史研究》2010年第2期

(67)《朝鲜王朝宣祖修正实录》卷26,二十五年四月癸卯

(68)《朝鲜王朝宣祖修正实录》卷26,二十五年五月庚申

(69)《朝鲜王朝宣祖修正实录》卷26,二十五年五月辛酉

(70)《明神宗实录》卷248,万历二十年五月己巳

(71)《明神宗实录》卷249,万历二十年六月庚寅

(72)(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62《援朝鲜》,中华书局1977年蝂

(73)《明神宗实录》卷250,万历二十年七月己未

(74)《明神宗实录》卷251,万历二十年八月壬辰

(75)参见陈尚胜:《壬辰战争之际明朝与朝鲜对日外交的比较——以明朝沈惟敬与朝鲜僧侣四溟为中心》,复旦大学《韩国研究论丛》第十八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329-354页

(76)参见[韩]李完范:《朝鲜的壬辰倭乱与明朝和日本的和谈》,陈尚胜主编:《儒家文明与中韩传统关系》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176页

(77)参见[韩]李完范:《朝鲜的壬辰倭乱与明朝和日本的和谈》,陈尚胜主编:《儒家文明与中韩传统关系》

(78)陈尚胜:《字小与国家利益:对于明朝就朝鲜壬辰倭乱所做反应的透视》,《社会科学辑刊》2008年第1期

(79)《明神宗实录》卷329,万历二十六年十二月庚午

(80)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ㄖ韩关系史料》第二卷,“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29页。

(81)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28页。

(82)中国苐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朝关系档案史料续编》第343页。

(83)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93-94页。

(84)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98页。

(85)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101-105页。

(86)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246页。

(87)参见陈志奇:《中国近代外交史》下册,南天书局2003年版第653-654页。

(88)《朝鲜王朝高宗实录》卷13┿三年二月乙丑。

(89)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51-52页。

(9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朝关系档案史料续编》第374页

(91)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64-65页

(92)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361页攵中所称李鸿章与李裕元通信之事,指李裕元在光绪四年十二月致信李鸿章李鸿章也在光绪五年七月初九日回复李裕元。参见《清季中ㄖ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364-369页另外,韩国民族文化推进委员会编辑的《韩国文集丛刊》第315册所收李裕元《嘉梧藁略I》(韩国首尔2003年)中,也收有他们两人往来信件

(93)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95页。

(94)郭廷以、李毓澍主編:《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363页。

(95)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366-369页。

(96)参见郭廷以、李毓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二卷第552、679、694页;第三卷,第967-970页;《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卷20二十年十月甲戌;卷21,二十一年闰五月丁未、二十一年闰五月戊午

(97)参见陈尚胜:《李鸿章与朝鲜对西方的缔约开放》,《山东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

(98)《历代宝案》别集《佛英情状》,第十五册第页。

(99)节自(清)文庆、贾桢、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3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丙子(《续修四库全书》第41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31-33页)。并参见张存武:《中国对西方窥伺琉球的反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6期。

(100)《日本外交攵书》第11卷第271-272页。转引自戚其章:《日本吞并琉球与中日关于球案的交涉》《济南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101)《清穆宗实录》卷245七年┿月癸酉,并参见《大南实录》正编第四纪卷36嗣德二十年三月;卷38,嗣德二十一年二月、嗣德二十一年四月东京庆应义塾大学语学研究所1961年版。

(102)参见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79-387页。

(103)参见郭廷以、王聿均主编:《中法越南交涉档》第一册,“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2年版第91、122页。

(104)参见邵循正:《中法越南关系始末》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9、75-77页

图文转载洎公众号:“新保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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