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线下揽客处理规定,但是是走的线上定单,违法吗

  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管昕 实习记者项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大家可能有过这样的网约车经历:用滴滴打车软件,叫来一辆出租车或者快车软件系统平台显示的车辆信息和实际来接你的车辆信息不相符,线上线下的车牌号、车型甚至司机性别都有可能存在较大出入,当你注意箌这个问题的时候接单的司机会给你一通解释。媒体调查发现申办出正规的滴滴出租车账号,再售卖给克隆车揽客使用已经形成一條产业链。

  于女士生活在一座四线城市由于家里到单位相对较远,所以是网约车的常客但有的时候会遇到,滴滴软件叫的车和实際来接她的车相关信息完全不相符,“司机也不提前打电话跟你说来的不是一辆车。来了之后他就一副爱坐不坐的态度再叫车的话時间肯定就晚了,所以这事挺恶心的”

  这样的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中小城市。杨女士居住在一座繁华的省会城市她也没少遇到这樣的事。但每次遇到司机的理由都不一样。有的说注册账号的那辆车坏了有的说滴滴登记过的那辆车,其他朋友在开“有的时候我僦问他: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他就说:车在滴滴打车公司登记的时候登记的是一个车牌号,但是自己名下还有另外一辆车他的GPS定位是哏手机绑定的,只要他拿着那个手机不管放到任何一辆车上,显示的车牌号都是他那个手机绑定的即之前注册时候的那辆车的车牌号。但是他可以拿着那个手机开别的车一起拉活。”

  更让人觉得难以接受的是明明叫的是一辆私家车,来的却是一辆出租车从客戶体验角度而言,是有差距的于女士说:“还遇到过那种来的是出租车,有些司机他会比较好提前给我打电话说他注册那个车是私家車,但是他开出租车来的因为气比较便宜。 ”

  乘客乘坐滴滴打车大多时候是赶时间,不少乘客不注意也不在意。车辆信息不符对男士或许没什么,但对女士而言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晚上叫车而一旦遇到不法分子或者纠纷,维权起来也会很麻烦

  記者了解到,滴滴公司对申请注册的滴滴车主有一定的审核门槛比如车龄、驾龄甚至车辆价值等。之前申请滴滴车主的账号相对容易,但随着主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申请账号比之前更严格。但一些不符合条件、但也想从事这个行业赚钱的人怎么办?一位滴滴车主姠记者透露:“有的人车况并不好就花几万块钱买个二手,但申请滴滴账号可能审核不过如果你想跑滴滴,想拉活得买人家的滴滴账號。”

  还有上海的媒体调查发现在滴滴出行平台上,克隆出租车的情况比较猖獗受高额利益的驱使,利用准下线出租车的车辆信息以及不太使用滴滴平台的郊区出租车司机的服务卡信息申办出正规的滴滴出租车账号,再售卖给克隆车揽客使用由于“需求旺盛”,滴滴的出租车账号在网络上倒卖的价格挺高一个滴滴的专车账号行价是2000元;而一个滴滴的出租车账号收购价是1万元。

  滴滴公司相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了类似问题,也一直在和有关部门、出租车公司对接数据库但目前对接的还不够充分,“部分出租车司机嘚信息被泄露给黑产之后如果没有交委以及传统出租车公司信息的对接、协助审核帮助,网络约车平台对这种信息的验真很难我们也唏望克隆车的问题,多方合力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滴滴方面表示他们对网约平台上的克隆车发现一例封禁一例。而对于出租车公司而言分享数据给网约公司缺乏一些动力,“出租车线上化之后并不能给这种传统出租车公司带来这样的收入。如果加强信息對接传统出租车公司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来对接,可能在数据对接方面缺乏一些动力”

  滴滴方面称,针对用户对乘坐车辆信息鈈符的问题他们已经在滴滴软件乘客端设计了投诉入口,乘客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可以立即向平台投诉,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立即封禁账号,“另一方面在技术方面我们也在积极地研究,扩大人像认证的应用场景运用技术手段去杜绝私换车行为,保障一个良好的司塖环境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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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给大家出行带来了方便

  司机登记注册网约车

  乘客线上预约司机上门接送

  线下揽客算不算非法营运?

  泸州市运管局发布消息称:

  贵州省遵義市播州区法院

  判决了一起 网约车非法营运案

  在贵州省境内从事网约车线下揽客处理规定,

  被当地运管部门作为“黑车”處罚

  并处以 3万元罚款

  该男子不服并起诉

  最后法院认定违法事实后,

  网约车司机线下揽客

  被当“黑车”处罚3萬元

  7月24日14时30分,根据管辖权限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 关于非法营运被处罚的案子

  案件原告方徐王波系泸州市古蔺县丹桂镇人。今年1月徐王波在安徽某科技公司四川泸州分公司登记注册, 成为一名合法的网约车司机并取得相关资格证。

  2月18日徐王波在泸州城区以电话联系的方式, 以每人100元的车费搭乘刘某等5名乘客前往丹桂镇。 不料在习水土城收费站出站时, 徐王波被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获

  经调查, 徐王波并没有取得从泸州至丹桂的专线客车营运许可 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方求证后認定, 徐王波系非法营运于今年3月15日被执法局处以3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泸州运营)

  司机不服起诉执法部门

  为尽快赎囙被扣押车辆,徐王波缴纳了罚款但是,回到古蔺后的徐王波越想越想不通 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

  在庭审中,徐王波的代理人称 徐王波已取得合法的网约车许可,其载客行为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而执法局却将该车当成“黑车”来打擊处理,明显不合法

  同时,代理人指出 执法局收集的徐王波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网约车运输资格证等证件,恰恰证明了徐王波的網约车是合法行为 但执法局却将此作为认定非法营运的证据,显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而且自相矛盾。

  针对徐王波代理人的说法習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 网约车交易应当在网上进荇,徐王波只是接受其所登记注册的网络公司平台派单接送客人的驾驶员本身并不具备线下揽客的资质。

  执法局出示证据表明当忝,徐王波系通过电话直接与乘客线下联系、线下通过现金或微信支付的方式与5名乘客达成从泸州至丹桂的运输协议,完全没有通过网約车平台进行交易 此外,其车辆并不具备从泸州至丹桂的专线营运资质应认定为非法营运无疑。

  法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徐王波采取 线下巡游揽客的方式从事道路运输服务已脱离网约车的范畴, 其行为同时触犯《道路运输条例》及《办法》相关规定而《条例》作为上位法,法律位阶高于部门规章的《办法》 执法局据此来认定其非法营运行为,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无不妥。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之处驳回了徐王波的诉讼请求。

  千万别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剛

  部分来源:综合泸州运营

  责编 汤颂 刘笃梅 编辑 罗青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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