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覽表
2017年6月1日起就业登记业务统一由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市就业中心、市场中心将不再办理就業登记业务
1、属市属用人单位的,全市任意一间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2、属省属用人单位的,全市任意一间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3、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下移至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4、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需要递交個人历史就业记录个人历史就业记录可到广州市内区、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广州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 |
海珠北蕗107号后座2楼 |
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7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 |
市桥街平康路48号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務服务中心三楼A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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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广州全市范围)、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都可以办理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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