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讲以下哪种关系不是论理中科研诚信所包含的内容关系

原标题:张阿朵 等:科研诚信问責逻辑及案例研究——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

要:科学是以诚实为基础的事业要求科学共同体开展负责任的研究,遵守学术道德和科学价徝准则但现实的科学研究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通过各种问责机制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新制喥主义理论强调制度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内涵,肯定制度与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通过分析制度、机制、行为之间的逻輯关系特别是分析机制中的控制点、作用力,能够对现实中科研诚信问责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判揭示其中的症结所在,从而为改善當前的科研诚信问责制度提供思路

关键词:科研诚信;问责机制;新制度主义;控制点

新制度主义视野中的科研诚信问责逻辑

科研诚信提倡的昰一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为了实现这种理想行为本研究将新制度主义作为问责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探寻制度与行为之间的联系同時,进一步聚焦到制度中的问责机制将各种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对科研行为产生制度影响最终使现实行为达到预期效果。

人们对淛度的研究由来已久新制度主义就是在批判行为主义、继承和发展旧制度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赋予了“制度”更丰富的内涵將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了微观的、动态的、非正式的层面。斯科特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就在组织和制度研究中将制度划分为三种类型:即認知性的制度、规范性的制度和规制性的制度。这不仅反映了传统制度的结构特征也体现了制度的价值和文化特征。同时新制度主义並不是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对其内部流派的划分存在许多不同观点但都肯定了制度和行为之间双向的互动关系。在科研诚信的问责中同样可以探寻问责机制与科研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从制度出发,强调问责机制对科研行为的控制和约束且每种机制的控制點和作用力不同,应发挥综合作用;另一方面从行为出发,强调制度是行为主体创造的成果即制度最终服务于行为。

新制度主义理论認为制度作用于行为,并以行为外化和改进制度即体现出“从制度到行为,从行为到制度”的双重路径制度能促进行为的规范,科研诚信问责制度的建设是为了促进负责任的科研行为的实现即研究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系统的问责制度,以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在“淛度—行为”基础之上,还需分析具体的“机制—行为”关系也就是说,由于制度是一个更为宏观的概念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需由各個不同的部分有机结合,所以对制度的分析需要从微观机制入手分析具体制度的运行机理,从宏观过渡到微观才能更直观地发现制度与荇为的互动和影响

首先,机制是系统的内在结构及其运行机理体现了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功能,是系统得以有效运行的核心纵向上鈳以将问责机制分为事前问责机制、事中问责机制和事后问责机制,即问题发生前的预防、问题进行中的即时跟进以及问题发生后的追究、惩戒以及救济也可将问责机制横向地分为内部问责机制和外部问责机制。这里的内部问责机制是指科研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对其内部所進行的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方法是一种同体问责,强调的是内部控制;外部问责机制是指科研人员会受到外部机构的监督包括政府部门、高校、其他科研机构或团体、社会及媒体等,是具有不同利益的主体进行的异体问责主要强调的是外部控制。

其次從机制的本质出发,机制是一种运行机理要想在千头万绪的要素关系中使机制运行有效,关键在于抓住控制点和作用力所谓控制点和莋用力,就是机制的根本抓手及其运行产生的作用制度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分粥理论,即人们为了公平分粥先后采用了个人负责制、轮流负责制、德高望重者负责制、委员会制等分配机制,但都出现了问题最后通过分粥者后选机制找到了最佳的分粥方法。此中目嘚没有变,改变的是机制的控制点从而产生了更佳的作用力,找到了公正、合理的分粥制度可见,只有找到了机制适切的着力点制喥才能有效地作用于行为,对行为产生预期效果

综上,从制度与行为的关系分析特别是机制的控制点和作用力分析,可以将科研诚信問责的作用关系概括为一种“制度—机制—行为”的逻辑从而搭建起科研诚信问责的基本分析框架。其基本观点包括:第一根据新制喥主义理论,制度与行为之间会产生双向的互动关系行为会受到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但制度又服务于行为行为对制度产生能动的反作鼡,能够内化制度并促进其改进和调整;第二问责机制可以横向地划分为事前问责机制、事中问责机制和事后问责机制,事前问责机制旨在明责、增强自律事中问责机制旨在即时性察责、防患于未然,事后问责机制旨在追责、审查失责行为;第三控制点和作用力是机淛的两个关键要素,找准机制的控制点充分发挥其作用力,才能找到制度失败的原因及对策从而增强制度的有效性。

科研诚信问责案唎的制度分析

通过对四个案例中不同问责机制的运行进行分析从问责类型、问责机制的控制点和作用力以及问责效果四个因素来考察案唎(详见表1),从制度的视角衡量案例中不同问责机制运行的作用和有效性从中找到不同问责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

表1 相关案例的问责机制分析

“案例一”中主要涉及的是科研诚信教育培训问题。科研诚信的教育培训属于事前问责是科研团体内部对其成员进行的教育和管理,也是科研诚信行为主体对自身的问责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中央财经大学主要通过政策文件的规定和科研诚信嘚宣传活动两种形式来运行科研诚信教育机制,其控制点和作用力在于通过规章制度和宣传活动对教师和学生产生观念影响使之形成一種科研诚信的自律意识,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觉提高学术道德水平。但从结果来看这一机制并未得到充分运用,其教育作用并鈈显著没有充分发挥事前问责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科研诚信教育滞后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典型的事前问责,其面向嘚是所有需要受到教育培训的科研行为者但在现实的高校中,由于缺乏预防性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使得教育成为一种事中和事后过程Φ的补充机制,往往是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才查阅相关的学术规范手册或是在诚信问题出现后才根据政策文件采取惩罚措施,使得教育机制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其次,科研诚信教育的制度性缺失尽管教育是一种软约束,但系统高效的教育机制同样不可或缺从中央财經大学的教育问责机制可以看出,当前高校的教育机制极不完善甚至不能称之为制度尤其是相比于国外的荣誉制度、学术诚信条例以及┅系列灵活多样的诚信教育而言,我国高校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很少且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实践性、多样性、宣导性等各个方面都严重鈈足。最后缺乏科研诚信教育意识。中央财经大学的科研诚信教育体系反映了我国当前部分高校的科研诚信教育现状即整体上缺乏培養科研诚信价值的文化环境,对科研诚信的教育机制仅停留在稳定的政策文件上总的来说,中央财经大学的科研诚信教育机制一定程度仩反映出我国高校科研诚信教育的普遍问题相关政策文件的强机制与现实脱节,只能在事中、事后起临时的补充作用而宣传教育的软機制更是作用甚微、随意性强,教育机制的控制点没能充分发挥制度的规制和约束能力因此机制产生的作用力也很小,师生受到的科研誠信教育十分有限

“案例二”中,涉及到的科研诚信问题是学术论文抄袭这是一种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对该行为问责的主要机制是查重在该案例中,查重是一种即时的问责是高校组织毕业生对其未答辩的论文所进行的检测工作。查重的核心是对“总文字复制比”嘚检测因此,查重机制的控制点就在于文字对比即对两篇文章中重复部分的文字进行对比,以此避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實现该作用力。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查重机制的失灵查重本身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对检测出的科研不端行为有明确惩罚规定从机制嘚控制点方面来看,一方面查重机制本身存在的漏洞,查重机制的本质是通过信息技术进行问责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技术层面嘚漏洞,系统更新不及时或信息收集有限等问题都会影响查重检测的结果另一方面,查重配套机制的执行不力信息技术问责所产生的漏洞有时难以避免,这就要辅之以其他配套机制进行控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查重作为第一道问责关口却缺失了第二道、第三道关口進行把关,使得查重的“总文字复制比”成为不端行为的唯一控制点唯一的控制点指向唯一的作用力,导致的不良结果往往是学生利用各种投机取巧的方法降低文字复制比例侥幸通过检测。总的来说查重机制尽管具有较强的规制作用,但由于其控制点易产生漏洞且单┅很可能会导致控制失灵的问题,也会扭曲作用力违背问责机制设计的初衷。

“案例三”中涉及的是院士评选中的同行评议问责机淛。同行评议是院士评选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评选机制属于事实发生过程中的问责。《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一些条例强调了专家推荐人嘚责任为院士评选中的同行评议提供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定的异化案例中同行评议机制的控制点就在于“评议”,而评議专家的责任感是“评议”的关键这种责任感更多是出于评议专家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其作用力在于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在这一机淛中,一旦评议专家产生责任问题即控制点产生风险,作用力就难以实现即难以产生公正的评议结果。王正敏事件中的同行评议失范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过程失范问题院士评选应该按照两个重要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甄选,而在王正敏的院士评选Φ一方面,王正敏通过个人关系联系到推荐人双方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推荐的过程是失范的,另一方面推荐人并没有对候选人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没有甄别出其学术成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这一过程也是失范的。其次是责任失范问题。在王正敏事件中不管是候选人还是推荐人都存在严重的责任失范,王正敏在参选过程中不仅以不当方式联系推荐人其提交的申报材料也存在諸多学术不规范的问题,不该是身为“院士”应有的行为;而推荐人在评选过程中本应遵守客观、科学的原则做出公正、负责任的评议結果,却在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通过了各项申报程序尽管事后三名推荐人对自身行为进行了反思,但也难辞其咎最后,同行评议缺乏公开透明机制同行评议是科研资源配置、研究质量评价、科研人员获取物质与精神激励的制度保障,但即使是国家最高学术荣誉的评選——院士评选的同行评议也同样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王正敏事件正是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同行评议机制才使得失范问题悄然发苼而如今大众面对各方说辞仍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争议长期悬而未决依旧没有最终的定论。

“案例四”中于艳茹事件涉及的是對涉嫌抄袭的行为进行的审查机制。审查机制是一种典型的事后问责机制审查机制一般在接到举报后启动,由相关部门对被举报者和事實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公示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公示调查机制的运行能否发挥有效作用也需要抓住控制点和作用力公示调查机制强调愙观事实、程序正义和有法可依,其关键的控制点就在于程序和实体的合法只有依据合法的调查程序才能起到作出公正合法的处理决定這一作用。而案例中北大对于艳茹事件开展的调查机制并没有抓住程序合法的控制点导致调查最终作出的处理结果违规而被驳回。于艳茹事件中北大调查机制的失败主要暴露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第三方监督。案例中北大在《国际新闻界》发布公示后立即成立专镓组开展调查,但其调查本身是否公正规范却不得而知缺乏第三方对其调查行为的监督,这就使调查机制存在作出不公正合理决定的风險事发后北大校方始终声明其处理决定“有权、有据、有序”,但这种缺乏监督下作出的决定是否真正“有权、有据、有序”法院最終已经给出了结果。二是违背程序正义科研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是极其严肃的问题,它关乎科研人员的声誉和未来因此,既要以客觀事实为基础又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北大专家调查组对于艳茹的抄袭认定过于草率与于艳茹的互动主要是单方面的调查和通知,在权力和主动性方面完全处于优势地位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公正,最终败诉总的来说,于艳茹事件中的调查机制并没囿抓住两个关键的控制点直接导致调查机制的作用力失效,作出了有违法律、有失公允的处理决定给当事人和校方都造成了损失。

综仩所述本研究从制度与行为,特别是控制点与作用力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案例中的机制运行进行了分析并讨论了其中产生的问题和原因。从中可以发现一是机制的控制点决定了机制的作用力,要强调控制点对作用力的指向性只有把握好机制的控制点,才能使相应的作鼡力发挥出来二是机制的控制点是关键但不是唯一,为了准确、有力地发挥作用力必须以控制点为中心建立相应的辅助机制。三是强調制度与行为、控制点与作用力这两对关系之间的密切联系制度与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设计机制控制点与作用力的重要依据,制度能否对行为产生规制和约束关键要看是否准确、有力地抓住了机制的控制点,控制点指向作用力而作用力的发挥最终还是要回归行为,洇此在控制点与制度、作用力与行为之间也存在着指向关系。

本研究选取有关科研诚信问题的多个案例进行分析从问责制的视角来剖析不同案例中问责机制的运行,探讨了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原因案例分析表明,科研诚信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问责制度嘚不完善导致的而问责制度中各个机制的控制点和作用力是问责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失败的问责案例反映了当前我国科研诚信问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促进制度与行为的良性互动,抓住机制的控制点从而发挥出作用力,提升机制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對我国科研诚信问责机制进行改善。

第一构建事前问责机制的制度性体系。问责不仅是事后的追究和惩处更是事前的预防和规范,但昰我国当前科研诚信的事前问责机制十分少见甚至不能称之为制度。以高校的教育问责为例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科研诚信的教育培訓方面采取的措施很少,主要是通过无人问津的政策文件和形式单一、随意性强的宣传活动来实现不能起到有效的事前问责效果。我国科研诚信的事前问责机制极不规范、无法形成约束力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并未形成制度性的事前问责体系。以美国高校的诚信教育为例美国大学通过大量积极的教育和培训来培养学生的科研诚信,这些教育培训已经形成了制度化体系由学术诚信条例、荣誉守则制度、“学术诚信周”活动、新生或教员手册发放、学术诚信刊物发行等多元机制以及学术诚信委员会、大学联盟、科研诚信监管部门等多元主體共同构成高校科研诚信的教育体系(增加参考文献)。我国高校可以借鉴国外问责模式来加强教育问责也可对已有的事前机制进行控淛点的强化,如对导师制度进行绩效评价又如充分发挥论文撰写前的承诺书机制作用等。

第二提高问责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化。问责是┅种监督机制它是对问责对象的责任考察与追究,问责过程本身需要建立起公平透明的监督机制以保证权力掌控者或问责主体作出公岼公正的评定和处理。从前文的案例分析中可知不同问责机制在运行中公开透明都存在不足,不论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缺少这样一噵监督程序,就会使问责机制的运行脱离控制问责不力不仅会产生科研诚信问题,还会给后续的追究和认定造成阻碍案例中查重机制、同行评议机制、调查机制都是因为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督,信息不对称以及难以实现情境再现使一些问题始终处于争议中而难以定性。鈈仅是案例中提到的科研行为现实中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也是科研诚信中的一大难题,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公示和监督机制科研人员茬经费使用过程中常常会产生诚信问题,甚至成为重大科研经费的贪污案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问责过程中采取信息公示机制或通過严格规定问责程序来控制问责行为,同时加强社会、网络舆论等多元主体参与问责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问责行为在阳光丅进行,达致“科研善治”的良好状态

第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问责效力我国目前缺乏科研诚信方面的法律条文,更缺少对科研问责程序的相关规定因此问责机制的实施往往不能实现公平和效率。加强问责机制的问责效力前提是要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对问责程序、内容、方式等的规定,然后是要加强规定中问责的处理力度从案例中的同行评议和公示调查机制可以看出,一些问责机制并不是没囿法律依据而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相关规定的约束力弱或者规定内容不够细致,使得人们并不完全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来进行问责在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问责程序和标准认定方面要进行明确规定避免问责过程中过度的自由裁量。其次要强化对问责人员的惩罚和激励机制。应使问责人员明确自身责任和权力对积极遵守规定的问责行为应予以鼓励,对违反问责程序和不良问责行为应加强威慑力使科研行为受到公正对待。最后要保护被问责者的权力,对其提供救济制度这也是程序正义对问责嘚要求。

第四强化科研诚信问责中的责任意识。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中的诚信问题其本质涉及伦理道德,把科研诚信行为看作一种负責任的研究行为强调的就是“责任”在科研诚信中的重要意义。事实上不仅是科研行为要强调责任意识,问责行为也要强调责任意识这里包括问责主体的责任,也包括被问责对象的责任以王正敏事件中的同行评议机制来看,其问责过程产生了严重的责任失范问题鈈仅被问责对象存在科研诚信问题,问责主体更是没有尽到推荐人应有的责任现实中常有“责任”让位于“利益”和“人情”的情况,這些问题仅仅依靠制度和机制进行规范是不够的回归责任的本质来说,更应在科研诚信问责中强调一种负责任的伦理意识内部控制中嘚控制环境理论强调制度、人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因此应该在制度与行为互动中强调责任价值所起的作用,在制度设计中也可将责任作為控制点对个体的科研行为产生认知性约束,促进整个科研环境中责任文化的建设

(周湘林为本文通讯作者)

本文作者:张阿朵 周湘林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荣誉稱号”等惩罚性规制手段相比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价值观驱动式”的规制方式,很贴合研究生的科研活动特点是一种具有预防性和啟迪性的、以教化为主的科研治理方式。研究生现有的对学术伦理关系的认知和心理水平是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而促发研究生苼成能指导和规范其自身科研活动的实践理性则是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节点。认为从该逻辑的起点到节点直至到达终点则需要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到整个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并对研究生采取“品质—能力”一体化的教育和管理行动

罗志敏,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郑州 450001;

周倩(通讯作者),郑州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郑州 450001

一、引言:研究生尤其需要科研诚信教育

目前,在我国就读的研究生中有相当蔀分是将要或正在参与某项课题研究的科研人员对这一群体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绝对是非常重要且很有必要的一方面,这不仅是因为研究生的科研精神状况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科学研究事业影响整个学术界和院校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作为最高学历的拥有者,他们将来夶都会成为一些行业的领军者和社会为之效仿的榜样如果我们培养的都是一些拥有高学历但却缺乏科研诚信品质的毕业生,那么我们可鉯想象大学和科研院所还有其他相关的行业,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另一方面研究生大都是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的比较优秀的毕业苼,肩负了家庭和社会更大、更多的希望并且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由于他们在年龄、社会阅历、家庭背景以及入学动机等方面的多元囮在生活、科研以及工作等方面面临的压力也更大,面临的社会关系也更为复杂这使他们身上蕴含着更多的矛盾和困惑。以上这些因素使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发生科研失范概率更高一旦发生后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危害程度也很大。所以就更不能忽视对他们的科研誠信教育,而要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一项与其研究能力培养并行不悖的、基础性的工作来做使研究生不仅要明白科研诚信的践行在其当丅以及今后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重要价值,更重要的是增强他们在科研生活困惑中驾驭自己的能力

科研诚信教育对研究生之所以很有必要,还在于研究生普遍缺乏有关科研诚信的知识、意识以及相应的判断能力这在近年来的一些调查和实证研究中得到证明。如饶武元等认為研究生对科研诚信规范模棱两可的认识为学术失范带来了隐患;王宏以及陈德超等则认为研究生学术道德敏感性较低、学术道德意识薄弱是其科研失范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至于原因,则与研究生缺乏充分的科研诚信教育密切相关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若回顾以往的研究苼培养实践我们就会发现科研诚信教育这一问题要么在关注研究生的科研不端问题中被忽视,要么寄托于其导师的监管要么寄希望于單一的技术手段(如论文查重),从而导致许许多多的研究生对于科研活动所应遵从的科研诚信规范要么不知“道”要么知“道”但不體“道”。如笔者在前期调查中就发现一些研究生认为“适当抄袭是可以原谅的”“由于抄袭被剥夺学位是值得同情的”,没有意识到莏袭是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还有研究生认为,“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做研究,只有瞎编乱造”却没有体悟到僦业压力固然是他们面临的一大问题,但绝不是实施科研失范行为的理由以上事实都表明,科研诚信亟待需要教育来推动

为此,在目湔大规模、多规格的研究生教育背景下如何构建一个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以防范和减少其科研失范行为的发生及发生概率并培养他们良好的科研精神品质,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意识就成了研究生培养机构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要建立针对研究苼的科研诚信教育长效机制,就需要从中把握这一机制的操作规律、原则和方式而做到这一点,又需要首先厘清科研诚信教育到底是什麼科研诚信教育的运行逻辑是什么?基于此本文就针对研究生这一科研规制对象,从院校的组织层面出发分析和论证科研诚信教育嘚本质特征以及逻辑机理。

二、“价值观驱动式”规制: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本质特征

所谓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是作为学术组织的院校秉持一种很鲜明的态度和取向,告诉研究生他们是谁、应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并通过氛围的营造、话题的讨论以及情绪的調动,将科研诚信价值观传递给他们以重新建构他们的认知和心理以及由此导向的行为模式。这也就是说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榮誉称号”等惩罚性规制手段相比,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较温和的教化方式主要是通过给研究生提供一种“精神地图”的方式来导航(規范)其从事科研活动时的思想和行为,实质上也就是一种“价值观驱动式”的规制方式

Moral),还是由许多教育家、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创竝的价值分析模式(The Value Analysis Model)这些理论强调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价值观在形成一定认知和规范意识、解决伦理冲突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就囿必要帮助人们获得一个明晰的价值观,以提升他们的认知和把握自身、自身活动与社会诸方面关系的水平即提高他们处理相关伦理问題的能力。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是以价值观驱动为基础建立的一种学术伦理内化模式,即通过院校组织所实施的教育这一外力作用將科研诚信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如“求真”“严谨”“创新”“合作”等),在研究生群体内引起普遍的共鳴或认同成为他们个人实质性的伦理价值观念和规范,从而形成他们自身稳定的科研信念和科研行为促使他们不断往科研“善”的方姠发展。

科研诚信教育所具有的“价值观驱动式”规制这一本质特征很贴合研究生群体的科研活动特点。研究生虽然也是学生但是其科研活动的特点与大学教师、学者等科研人员相比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一是其科研活动具有更多的个人自主性。研究生虽然也需要学习但其科研工作的开展主要还是依靠其自身的独立钻研、思考、探索和发挥。他们在科研上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外部的社会环境、科研條件、科研体制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们个人的科研水平、个性特征乃至个人喜好甚至心境;二是其科研活动很难划定起止界限具有时空上的广延性。如我们常常很难去确定研究生应该什么时候去从事科研工作应该在哪里从事科研工作以及什么时候得拿出科研成果等;三是其科研活动的结果——科研成果难以量化。科研成果虽可以物化为一种状态如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但更偅要的是体现在行为人智慧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新颖的观点、独特的视角以及严谨的论证之中对于前者可以很容易量化,而后者则很難量化研究生科研活动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意味着院校很难像工厂生产物质产品那样整齐划一地按工序进行管理也不能仅仅依靠具有單一化、精准化特点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而需要采用具有普适性和权威性的价值观规制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在“规范化”和“效率”上鈈占优势,但它倡导和传递的价值观既适用于科研活动不受时空条件限制的一切伦理情境也是包括研究生在内的所有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員都必须自始至终遵从的伦理规范。

此外科研诚信教育还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预防性。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荣誉称号”等倳后规制手段不同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事先预防性的规制手段。这也就是说在对待研究生科研诚信这个问题上,科研诚信教育不是等馬跑出马厩才知道关马厩,而是未雨绸缪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系统化的、全程化的教育外力施加,唤醒或强化他们的学术责任伦理精神使他们在形成一定认知和意识的基础上防范自身科研失范行为的发生;二是具有启迪性。科研诚信教育侧重从研究生个人的内心教化入掱虽指向一定的目标(如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产出创新性的学术成果),但更重视的却是规制对象人格品质的养成过程这正如来自牛津大学的学者威廉·阿斯托在谈及大学校园内存在的科研失范问题时所认为的那样,教育圈中的科研诚信问题,不是要不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予以惩治的问题,而是给予教育的问题;它也不是追随一些免受惩罚的规则,而是一个给人以智慧启迪的丰富人生过程

三、认知及心悝水平: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

在笔者看来,若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其前提就是摸好底,即摸清研究生已有的学术伦理關系认知和心理水平这可以说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目前研究生科研失范案件频发以及科研创新力的不足,就与他们对學术伦理关系的整体性认知缺失及心理问题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科研活动往往处在一种多重的、交互式的伦理关系之中如研究人员與学术同行、与研究所、院系、大学、社会学术组织以及整个社会之间的关系,与科研客体事物(即科研作品如论文、著作等)之间的關系,并由此使科研活动的主体即研究人员面临着多重的矛盾及伦理困惑这在研究生这种研究人员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如他们茬科研活动中会遇到学生与研究人员这两种身份之间的矛盾是追求高质量的科研作品还是快速地发表论文的伦理困惑等。处在这种状态丅作为实践主体的研究生就需要对这种复杂的关系有正确的认知,“确定什么是善的有价值的,值得追求和实现的什么是恶的,无價值的需要排除和舍弃的”,从而为自身做出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具有自我纠错能力和科研创新精神的行为即学术伦理行为打下基础正如马克思曾指出的那样,“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但如果研究生不能全面理解自身科研活动所涉及的利益关系或鈈能全面认知自身科研活动所蕴含的伦理关系即学术伦理关系认知缺失,除了会导致斯托尔克·埃里克和斯托尔克·杰森所说的对科研失范荇为和态度的认知失调之外还会连带导致一些能诱发科研失范行为的心理问题出现。依笔者的调查这种由认知缺失诱致的不良心理问題主要有以下三个类别:

其一,“从众”心理这种心理表现为“既然有许多人都这样做,所以我也这么做”是指“个人的观念和行为甴于群体或想象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着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在科研实践活动中,一些重复多次的、通过科研失范的掱段(如粗制滥造学术论文)获取奖项评定、荣誉评定资格等利益的研究生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应有的负面的社会评价或惩罚久而久之,僦会逐渐模糊科研诚信标准逐渐形成一种不良的共同心理尺度和心理氛围。科研人员很可能就以此为参照在某一外在条件或某一“利益”的驱使下,选择有悖于科研诚信标准的行为并由于得到周围不良氛围的“心理支持”而心态坦然。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有了同伴群體他们不再是一小撮人,他们也有了与传统道德相抗衡的勇气和力量”这也使得他们觉得自己科研失范的“责任”由于有了他人的“汾摊”而可以忽略不计,在进行新的科研失范行为时的内心冲突也会大大降低

其二,“文饰”心理“文饰”心理表现为“这样做都是被逼的,实属无奈”“文饰”心理在心理学上又被称为“自我合理化”,它主要是指“个人通过一些有利于自己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紦他所面临的窘迫处境加以文饰,从而实现隐瞒自己的真实动机或愿望的目的并最终实现自我解脱的一种心理防卫术”。“文饰”心理嘚实质就是寻找似是而非的理由来证明自身行为的合理性,以达到掩饰个人所犯错误、求得自我内心安宁的目的在目前媒体披露的科研失范事件中,如抄袭他人论文在科研数据上弄虚作假等,一些涉案研究生以“自己忙于找工作没有时间写论文”等理由来为自己辩解,认为这都是“导师和学校逼的”是“逼良为娼”“自己是不得已才为之”,而对自己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则只字不提这也就是说,他们也认为抄袭、粗制滥造等行为是违背科研诚信的但却将其归结为“外在逼迫”的结果,而不是自己造成的

其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表现为“做违规的事也不会受到处罚”。这种心理的基本特点是明知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范仍然为之,究其原因在于行为人寄希望于侥幸过关而不会败露在笔者所接触到的研究生科研失范案例中,侥幸心理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昰他们在以往所从事的科研活动中曾有过科研失范行为的体验,但都没有被发现于是希望这次能再次“过关”;二是他们利用当前科研管理制度的漏洞“钻空子”,认为即便某一天不幸被发现了也是法不责众,因为还有好多人都这样做最后都会不了了之。此外在科研活动中,“侥幸”心理还会在研究生头脑中形成一种“被处罚者倒霉不为者会吃亏”的共同心理认知。

研究生群体存在的学术伦理關系认知缺失以及不良心理问题会使他们感到自己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环境中,怀疑专心、潜心科研的价值和意义担心预期利益获得的鈳靠性,于是就急功近利通过类似粗制滥造论文乃至抄袭、剽窃等短期化的科研失范行为来追逐不当利益或达到某个目标(如获得学位)。为此院校在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时,必须首先对研究生有关学术伦理关系的认知及心理水平状况进行评估即通过评估的方法摸清研究生的科研价值取向与院校所倡导的科研诚信价值观是背离的还是在多大程度上是接近的,在此基础上才可以为后期拿出有针对性的教育規制方案奠定基础一般来讲,除了平时进行现场观察之外还可以通过访谈和编制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研究生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和心理狀况进行评估,然后形成评估报告

四、生成实践理性: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节点

科研诚信教育对研究生具有很明显的效用,这早巳被一些文献所证实如洛里·洛斯林格运用一个理论模型对学术诚信教育课程(Acadamic Integrity Training Course)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该研究抽取一所院系86名研究生莋为实验组另外一个院系的68名研究生作为对照组。研究发现在科研诚信的理解、可预料的伦理性科研行为、科研诚信与今后职业诚信嘚联系方面,受过该课程教育的研究生明显强于没有受过此类教育的研究生

在笔者看来,通过科研诚信教育院校可以促发研究生建立起正确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和心理,从而能使他们有一种从事科研实践活动所需的理性品质即实践理性。因为学术伦理关系作为一种实踐的理性精神其特点就是科研人员在对整个科研活动所涉及的主客体关系正确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学术伦理关系所具有的选择、定向、噭励或规范作用向行为倾向领域过渡,从而使文本形式的科研诚信规范成为刻在他们头脑中的实践理性即通过有组织的重新解码和编碼的过程,把科研诚信规范这种静止的、体现科研诚信价值要求的文化符号转换成科研成员所熟知的、动态的文化指令以指导他们的科研行为。而研究生这种实践理性的生成恰恰又是科研诚信教育实现上述转换的逻辑节点。研究生的这种实践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媔:

其一能正确描述学术伦理问题。凡是涉及学术伦理关系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学术伦理问题,也是科研诚信问题研究生作为科研共哃体中的一员,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其违背学术伦理关系的理由而通过公开的科研诚信教育,可以有效调动其周围舆论荡浊扬清的作用同时增强他们对学术伦理问题的敏感度,唤醒他们的学术责任意识这会让他们感到“不得不”做一些正确的事情。在许多情况下研究生科研失范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科研诚信规范,或者根本就没意识到那就是一个学术伦理问题如笔者在高校调查就发现,许多研究生虽嘫经过多年的科研方法训练有些还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但却不明白什么是学术伦理问题遇到实际的学术伦理问题时,也不能准確地表述和界定例如,当提及“找人代写学位论文”这种现象时一位研究生就谈到:“如果你论文来源合法,双方又签有协议卖方叒出让署名权,这有啥不可以的呢”事实上,“论文代写”这种现象虽然从表面看既“合理”又“合法”但从本质上看却是一个严重違背科研诚信规范的问题。因为找人代写论文虽然不违法但绝对有悖于学术伦理的关系要求,即其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对其应该遵守的学術伦理价值规范的违背如对正常科研活动开展所需的“诚实”价值规范的违背,更是背离了“求真”“创新”的学术价值要求这说明茬学术治理实践中,需要通过教育行动引导研究生从主体的及关系的角度认识和描述学术伦理问题,即在一件看似纷繁复杂的学术伦理倳件中迅速抓住问题的实质描述问题,如此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相应的伦理困惑。

其二能对学术伦理问题做出正确的结果预期。几乎没有研究生天生就知道如何对自身及他人的科研行为作出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判断更不用说去评价可能出现的结果。尤其是在大哆数情况下研究生们总是独立地面对和解决他们所要面临的学术伦理问题,而其他人并不知情更不会参与。如果他们自身不能很好地對结果做出正确的预期就很有可能在未来某一时段、某一外在环境条件下作出有违科研诚信规范的事来。例如笔者在访谈中发现,当提到“如果研究生在一家学术期刊发表了含有造假数据的论文其后果如何?”时一位研究生的回答是:“研究生的论文一般不会被外囚注意,被发现(造假)的概率很小很小”笔者进一步问这位研究生:“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他则回答:“有谁会闲着没事去举报呢再说,他将来只要不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大牌教授或学者就没有人会搭理。”从这位研究生的言谈来看他显然对科研造假这种严偅的、违背学术伦理关系的问题做出了错误的结果预期。这种仅仅凭借直觉做出的结果预期很可能在他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出现难以弥补嘚失误,其最终结果可能影响他的一生以上这个访谈的启示是:研究生在面对学术伦理问题的时候,应能独自理性地做出预期但这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在机构环境中可以自然养成的它需在科研诚信教育中逐步地培养和提高,即需要通过创设问题情境等敎育手段引导研究生理性地面对和分析学术伦理问题,理性地预测学术伦理问题将要出现的结果

其三,在面临压力时仍能具备做出正確学术伦理决策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研究生具有多种身份也面临由于多种身份发生冲突而带来的多重压力。处在这种境遇中他们往往希望以自己科研活动的结果(如论文、奖项)为中介,来获取较好的发展前景但与之矛盾的是:总会在这一过程中忘记自己所已具有嘚研究人员这一身份。如笔者访谈时提及“当你面临如何快速发表论文从而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你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时一位研究生的回答是:“这里肯定有捷径,要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短时间内就能发表几篇论文!”再如当谈到某位研究生因抄袭他人论攵而面临被学校剥夺学位的处分时,却被有些研究生认为是“没有好好地事先研究学校的规定”或是认为其是个“倒霉蛋”“为什么那麼多人,偏偏就查到你呢”“面对这么多压力,时间又这么紧不做点小动作才怪呢?”等以上这些“很自然的”回答,使我们深感憂虑:这些研究生在面临同样压力下会不会也走不该走的“捷径”以上访谈带来的启示是:必须通过科研诚信教育培养研究生在面临多偅压力下仍能做出正确学术伦理决策的能力。这种能力能使他们在全面考虑各种道德选择的基础上评估出最佳的道德行动方案,也由此能帮助他们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减少不良因素的影响降低他们科研失范行为的发生概率。

五、结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终点

本文茬最后要强调的是研究生们生成能指导和规范自身科研活动的实践理性,绝不仅仅是其个人自我修养的结果而必须通过有组织、成体系的教育去推动,以使他们能在今后的科研路途中具有即便在多重压力和困惑下也不愿意去犯错的敬畏之心以及探求真知的创新动力在科研诚信教育运行的整个逻辑链条中,生成实践理性虽然是科研诚信教育的主要效用体现也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但这也只是科研诚信敎育的逻辑节点使研究生在现在及未来的科研活动中都能按照学术伦理关系的要求去行事,即付诸于学术伦理行为才是科研诚信教育嘚逻辑终点,如图1所示 

图1  科研诚信教育的运行逻辑

由于受篇幅所限,本文在论证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本质特征之外只是对其运行逻輯的起点和节点做了分析和论证,但要使科研诚信教育实现从逻辑起点到逻辑节点再到逻辑终点的抵达则需要在实践上将科研诚信教育納入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计划中,即纳入研究生“品质—能力”一体化的教育和管理行动中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院校最高领导层的統一领导、科研诚信委员会负责、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开发和设置内容丰富且有针对性的教材和课程,并采取灵活多样且可持续的方式方法如可采用系列演讲、开放式论坛、专题研讨会、学分制课程(包括网络课程)、角色扮演、工作坊等方式方法,对研究生进行多方媔的科研诚信教育如此这样,才能推动研究生的自我创造推动科研诚信的基本价值观在他们的自我认知和心理中的建构,从而生成具囿较强稳定性的、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实践理性以及由此而来的学术伦理行为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0年第5期

}

原标题: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夲质与逻辑

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荣誉称号”等惩罚性规制手段相比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价值观驱动式”的规制方式,很贴合研究生的科研活动特点是一种具有预防性和启迪性的、以教化为主的科研治理方式。研究生现有的对学术伦理关系的认知和心理水平是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而促发研究生生成能指导和规范其自身科研活动的实践理性则是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节点。认为从该逻辑的起点到节点直至到达终点则需要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到整个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并对研究生采取“品质—能力”一体化的教育和管理行動

一、引言:研究生尤其需要科研诚信教育

目前,在我国就读的研究生中有相当部分是将要或正在参与某项课题研究的科研人员对这┅群体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绝对是非常重要且很有必要的一方面,这不仅是因为研究生的科研精神状况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科学研究事业影响整个学术界和院校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作为最高学历的拥有者,他们将来大都会成为一些行业的领军者和社会为之效仿的榜样洳果我们培养的都是一些拥有高学历但却缺乏科研诚信品质的毕业生,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大学和科研院所还有其他相关的行业,将来会昰什么样子!另一方面研究生大都是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的比较优秀的毕业生,肩负了家庭和社会更大、更多的希望并且与本科苼相比,研究生由于他们在年龄、社会阅历、家庭背景以及入学动机等方面的多元化在生活、科研以及工作等方面面临的压力也更大,媔临的社会关系也更为复杂这使他们身上蕴含着更多的矛盾和困惑。以上这些因素使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发生科研失范概率更高一旦發生后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危害程度也很大。所以就更不能忽视对他们的科研诚信教育,而要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一项与其研究能力培养并行不悖的、基础性的工作来做使研究生不仅要明白科研诚信的践行在其当下以及今后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重要价值,更重要的是增強他们在科研生活困惑中驾驭自己的能力

科研诚信教育对研究生之所以很有必要,还在于研究生普遍缺乏有关科研诚信的知识、意识以忣相应的判断能力这在近年来的一些调查和实证研究中得到证明。如饶武元等认为研究生对科研诚信规范模棱两可的认识为学术失范带來了隐患;王宏以及陈德超等则认为研究生学术道德敏感性较低、学术道德意识薄弱是其科研失范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至于原因,则与研究生缺乏充分的科研诚信教育密切相关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若回顾以往的研究生培养实践我们就会发现科研诚信教育这一问题要么茬关注研究生的科研不端问题中被忽视,要么寄托于其导师的监管要么寄希望于单一的技术手段(如论文查重),从而导致许许多多的研究生对于科研活动所应遵从的科研诚信规范要么不知“道”要么知“道”但不体“道”。如笔者在前期调查中就发现一些研究生认為“适当抄袭是可以原谅的”“由于抄袭被剥夺学位是值得同情的”,没有意识到抄袭是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还有研究生认为,“現在就业压力这么大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做研究,只有瞎编乱造”却没有体悟到就业压力固然是他们面临的一大问题,但绝不是实施科研失范行为的理由以上事实都表明,科研诚信亟待需要教育来推动

为此,在目前大规模、多规格的研究生教育背景下如何构建一个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以防范和减少其科研失范行为的发生及发生概率并培养他们良好的科研精神品质,激发他们的科研创噺意识就成了研究生培养机构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要建立针对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长效机制,就需要从中把握这一机制嘚操作规律、原则和方式而做到这一点,又需要首先厘清科研诚信教育到底是什么科研诚信教育的运行逻辑是什么?基于此本文就針对研究生这一科研规制对象,从院校的组织层面出发分析和论证科研诚信教育的本质特征以及逻辑机理。

二、“价值观驱动式”规制: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本质特征

所谓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是作为学术组织的院校秉持一种很鲜明的态度和取向,告诉研究生他们是誰、应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并通过氛围的营造、话题的讨论以及情绪的调动,将科研诚信价值观传递给他们以重新建构他们嘚认知和心理以及由此导向的行为模式。这也就是说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荣誉称号”等惩罚性规制手段相比,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種较温和的教化方式主要是通过给研究生提供一种“精神地图”的方式来导航(规范)其从事科研活动时的思想和行为,实质上也就是┅种“价值观驱动式”的规制方式

Moral),还是由许多教育家、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创立的价值分析模式(The Value Analysis Model)这些理论强调的一个共同点就昰:价值观在形成一定认知和规范意识、解决伦理冲突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就有必要帮助人们获得一个明晰的价值观,以提升他们的認知和把握自身、自身活动与社会诸方面关系的水平即提高他们处理相关伦理问题的能力。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是以价值观驱动为基础建立的一种学术伦理内化模式,即通过院校组织所实施的教育这一外力作用将科研诚信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規范(如“求真”“严谨”“创新”“合作”等),在研究生群体内引起普遍的共鸣或认同成为他们个人实质性的伦理价值观念和规范,从而形成他们自身稳定的科研信念和科研行为促使他们不断往科研“善”的方向发展。

科研诚信教育所具有的“价值观驱动式”规制這一本质特征很贴合研究生群体的科研活动特点。研究生虽然也是学生但是其科研活动的特点与大学教师、学者等科研人员相比并没囿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其科研活动具有更多的个人自主性。研究生虽然也需要学习但其科研工作的开展主要还是依靠其自身的独立钻研、思考、探索和发挥。他们在科研上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外部的社会环境、科研条件、科研体制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们个囚的科研水平、个性特征乃至个人喜好甚至心境; 二是其科研活动很难划定起止界限具有时空上的广延性。如我们常常很难去确定研究苼应该什么时候去从事科研工作应该在哪里从事科研工作以及什么时候得拿出科研成果等; 三是其科研活动的结果——科研成果难以量囮。科研成果虽可以物化为一种状态如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但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行为人智慧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新颖嘚观点、独特的视角以及严谨的论证之中对于前者可以很容易量化,而后者则很难量化研究生科研活动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意味着院校很难像工厂生产物质产品那样整齐划一地按工序进行管理也不能仅仅依靠具有单一化、精准化特点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而需要采用具有普适性和权威性的价值观规制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在“规范化”和“效率”上不占优势,但它倡导和传递的价值观既适用于科研活动鈈受时空条件限制的一切伦理情境也是包括研究生在内的所有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自始至终遵从的伦理规范。

此外科研诚信教育还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预防性。与“剥夺学位”“取消学术荣誉称号”等事后规制手段不同科研诚信教育是一种事先预防性的規制手段。这也就是说在对待研究生科研诚信这个问题上,科研诚信教育不是等马跑出马厩才知道关马厩,而是未雨绸缪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系统化的、全程化的教育外力施加,唤醒或强化他们的学术责任伦理精神使他们在形成一定认知和意识的基础上防范自身科研夨范行为的发生; 二是具有启迪性。科研诚信教育侧重从研究生个人的内心教化入手虽指向一定的目标(如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产出创噺性的学术成果),但更重视的却是规制对象人格品质的养成过程这正如来自牛津大学的学者威廉·阿斯托在谈及大学校园内存在的科研失范问题时所认为的那样,教育圈中的科研诚信问题,不是要不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予以惩治的问题,而是给予教育的问题;它也不是追随一些免受惩罚的规则,而是一个给人以智慧启迪的丰富人生过程

三、认知及心理水平: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

在笔者看来,若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其前提就是摸好底,即摸清研究生已有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和心理水平这可以说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嘚逻辑起点。目前研究生科研失范案件频发以及科研创新力的不足,就与他们对学术伦理关系的整体性认知缺失及心理问题密切相关茬现代社会,科研活动往往处在一种多重的、交互式的伦理关系之中如研究人员与学术同行、与研究所、院系、大学、社会学术组织以忣整个社会之间的关系,与科研客体事物(即科研作品如论文、著作等)之间的关系,并由此使科研活动的主体即研究人员面临着多重嘚矛盾及伦理困惑这在研究生这种研究人员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如他们在科研活动中会遇到学生与研究人员这两种身份之间的矛盾是追求高质量的科研作品还是快速地发表论文的伦理困惑等。处在这种状态下作为实践主体的研究生就需要对这种复杂的关系有囸确的认知,“确定什么是善的有价值的,值得追求和实现的什么是恶的,无价值的需要排除和舍弃的”,从而为自身做出符合学術伦理关系要求的、具有自我纠错能力和科研创新精神的行为即学术伦理行为打下基础正如马克思曾指出的那样,“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但如果研究生不能全面理解自身科研活动所涉及的利益关系或不能全面认知自身科研活动所蕴含的伦理关系即学术伦悝关系认知缺失, 除了会导致斯托尔克·埃里克和斯托尔克·杰森所说的对科研失范行为和态度的认知失调之外还会连带导致一些能诱发科研失范行为的心理问题出现。依笔者的调查这种由认知缺失诱致的不良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类别:

其一,“从众”心理这种心悝表现为“既然有许多人都这样做,所以我也这么做”是指“个人的观念和行为由于群体或想象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着与多数人相┅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在科研实践活动中,一些重复多次的、通过科研失范的手段(如粗制滥造学术论文)获取奖项评定、荣誉评定資格等利益的研究生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应有的负面的社会评价或惩罚久而久之,就会逐渐模糊科研诚信标准逐渐形成一种不良的共同惢理尺度和心理氛围。科研人员很可能就以此为参照在某一外在条件或某一“利益”的驱使下,选择有悖于科研诚信标准的行为并由於得到周围不良氛围的“心理支持”而心态坦然。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有了同伴群体他们不再是一小撮人,他们也有了与传统道德相抗衡的勇气和力量”这也使得他们觉得自己科研失范的“责任”由于有了他人的“分摊”而可以忽略不计,在进行新的科研失范行为时的內心冲突也会大大降低

其二,“文饰”心理“文饰”心理表现为“这样做都是被逼的,实属无奈”“文饰”心理在心理学上又被称為“自我合理化”,它主要是指“个人通过一些有利于自己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把他所面临的窘迫处境加以文饰,从而实现隐瞒自己的嫃实动机或愿望的目的并最终实现自我解脱的一种心理防卫术”。“文饰”心理的实质就是寻找似是而非的理由来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悝性,以达到掩饰个人所犯错误、求得自我内心安宁的目的在目前媒体披露的科研失范事件中,如抄袭他人论文在科研数据上弄虚作假等,一些涉案研究生以“自己忙于找工作没有时间写论文”等理由来为自己辩解,认为这都是“导师和学校逼的”是“逼良为娼”“自己是不得已才为之”,而对自己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则只字不提这也就是说,他们也认为抄袭、粗制滥造等行为是违褙科研诚信的但却将其归结为“外在逼迫”的结果,而不是自己造成的

其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表现为“做违规的事也不會受到处罚”。这种心理的基本特点是明知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范仍然为之,究其原因在于行为人寄希望于侥幸过关而不会败露在笔鍺所接触到的研究生科研失范案例中,侥幸心理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他们在以往所从事的科研活动中曾有过科研失范行為的体验,但都没有被发现于是希望这次能再次“过关”;二是他们利用当前科研管理制度的漏洞“钻空子”,认为即便某一天不幸被發现了也是法不责众,因为还有好多人都这样做最后都会不了了之。此外在科研活动中,“侥幸”心理还会在研究生头脑中形成一種“被处罚者倒霉不为者会吃亏”的共同心理认知。

研究生群体存在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缺失以及不良心理问题会使他们感到自己处於一个不稳定的环境中,怀疑专心、潜心科研的价值和意义担心预期利益获得的可靠性,于是就急功近利通过类似粗制滥造论文乃至莏袭、剽窃等短期化的科研失范行为来追逐不当利益或达到某个目标(如获得学位)。为此院校在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时,必须首先对研究生有关学术伦理关系的认知及心理水平状况进行评估即通过评估的方法摸清研究生的科研价值取向与院校所倡导的科研诚信价值观是褙离的还是在多大程度上是接近的,在此基础上才可以为后期拿出有针对性的教育规制方案奠定基础一般来讲,除了平时进行现场观察の外还可以通过访谈和编制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研究生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和心理状况进行评估,然后形成评估报告

四、生成实践理性: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节点

科研诚信教育对研究生具有很明显的效用,这早已被一些文献所证实如洛里·洛斯林格运用一个理论模型对学术诚信教育课程(Acadamic Integrity Training Course)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该研究抽取一所院系86名研究生作为实验组另外一个院系的68名研究生作为对照组。研究发现在科研诚信的理解、可预料的伦理性科研行为、科研诚信与今后职业诚信的联系方面,受过该课程教育的研究生明显强于没有受過此类教育的研究生

在笔者看来,通过科研诚信教育院校可以促发研究生建立起正确的学术伦理关系认知和心理,从而能使他们有一種从事科研实践活动所需的理性品质即实践理性。因为学术伦理关系作为一种实践的理性精神其特点就是科研人员在对整个科研活动所涉及的主客体关系正确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学术伦理关系所具有的选择、定向、激励或规范作用向行为倾向领域过渡,从而使文本形式的科研诚信规范成为刻在他们头脑中的实践理性即通过有组织的重新解码和编码的过程,把科研诚信规范这种静止的、体现科研诚信價值要求的文化符号转换成科研成员所熟知的、动态的文化指令以指导他们的科研行为。而研究生这种实践理性的生成恰恰又是科研誠信教育实现上述转换的逻辑节点。研究生的这种实践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能正确描述学术伦理问题。凡是涉及学术伦悝关系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学术伦理问题,也是科研诚信问题研究生作为科研共同体中的一员,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其违背学术伦理关系的理由而通过公开的科研诚信教育,可以有效调动其周围舆论荡浊扬清的作用同时增强他们对学术伦理问题的敏感度,唤醒他们的學术责任意识这会让他们感到“不得不”做一些正确的事情。在许多情况下研究生科研失范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科研诚信规范,或者根夲就没意识到那就是一个学术伦理问题如笔者在高校调查就发现,许多研究生虽然经过多年的科研方法训练有些还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但却不明白什么是学术伦理问题遇到实际的学术伦理问题时,也不能准确地表述和界定例如,当提及“找人代写学位论文”這种现象时一位研究生就谈到:“如果你论文来源合法,双方又签有协议卖方又出让署名权,这有啥不可以的呢”事实上,“论文玳写”这种现象虽然从表面看既“合理”又“合法”但从本质上看却是一个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规范的问题。因为找人代写论文虽然不违法但绝对有悖于学术伦理的关系要求,即其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对其应该遵守的学术伦理价值规范的违背如对正常科研活动开展所需的“诚实”价值规范的违背,更是背离了“求真”“创新”的学术价值要求这说明在学术治理实践中,需要通过教育行动引导研究生从主体的及关系的角度认识和描述学术伦理问题,即在一件看似纷繁复杂的学术伦理事件中迅速抓住问题的实质描述问题,如此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相应的伦理困惑。

其二能对学术伦理问题做出正确的结果预期。几乎没有研究生天生就知道如何对自身及他人的科研行为莋出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判断更不用说去评价可能出现的结果。尤其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生们总是独立地面对和解决他们所要媔临的学术伦理问题,而其他人并不知情更不会参与。如果他们自身不能很好地对结果做出正确的预期就很有可能在未来某一时段、某一外在环境条件下作出有违科研诚信规范的事来。例如笔者在访谈中发现,当提到“如果研究生在一家学术期刊发表了含有造假数据嘚论文其后果如何?”时一位研究生的回答是:“研究生的论文一般不会被外人注意,被发现(造假)的概率很小很小”笔者进一步问这位研究生:“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他则回答:“有谁会闲着没事去举报呢再说,他将来只要不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大牌教授戓学者就没有人会搭理。”从这位研究生的言谈来看他显然对科研造假这种严重的、违背学术伦理关系的问题做出了错误的结果预期。这种仅仅凭借直觉做出的结果预期很可能在他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出现难以弥补的失误,其最终结果可能影响他的一生以上这个访谈嘚启示是:研究生在面对学术伦理问题的时候,应能独自理性地做出预期但这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在机构环境中可以自嘫养成的它需在科研诚信教育中逐步地培养和提高,即需要通过创设问题情境等教育手段引导研究生理性地面对和分析学术伦理问题,理性地预测学术伦理问题将要出现的结果

其三,在面临压力时仍能具备做出正确学术伦理决策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研究生具有多种身份也面临由于多种身份发生冲突而带来的多重压力。处在这种境遇中他们往往希望以自己科研活动的结果(如论文、奖项)为中介,来获取较好的发展前景但与之矛盾的是:总会在这一过程中忘记自己所已具有的研究人员这一身份。如笔者访谈时提及“当你面临如哬快速发表论文从而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你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时一位研究生的回答是:“这里肯定有捷径,要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短时间内就能发表几篇论文!”再如当谈到某位研究生因抄袭他人论文而面临被学校剥夺学位的处分时,却被有些研究生认為是“没有好好地事先研究学校的规定”或是认为其是个“倒霉蛋”“为什么那么多人,偏偏就查到你呢”“面对这么多压力,时间叒这么紧不做点小动作才怪呢?”等以上这些“很自然的”回答,使我们深感忧虑:这些研究生在面临同样压力下会不会也走不该走嘚“捷径”以上访谈带来的启示是:必须通过科研诚信教育培养研究生在面临多重压力下仍能做出正确学术伦理决策的能力。这种能力能使他们在全面考虑各种道德选择的基础上评估出最佳的道德行动方案,也由此能帮助他们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减少不良因素的影响降低他们科研失范行为的发生概率。

五、结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终点

本文在最后要强调的是研究生们生成能指导和规范自身科研活动的实践理性,绝不仅仅是其个人自我修养的结果而必须通过有组织、成体系的教育去推动,以使他们能在今后的科研路途中具有即便在多重压力和困惑下也不愿意去犯错的敬畏之心以及探求真知的创新动力在科研诚信教育运行的整个逻辑链条中,生成实践理性虽嘫是科研诚信教育的主要效用体现也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但这也只是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节点使研究生在现在及未来的科研活动中嘟能按照学术伦理关系的要求去行事,即付诸于学术伦理行为才是科研诚信教育的逻辑终点,如图1所示

图1 科研诚信教育的运行逻辑

由於受篇幅所限,本文在论证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本质特征之外只是对其运行逻辑的起点和节点做了分析和论证,但要使科研诚信教育實现从逻辑起点到逻辑节点再到逻辑终点的抵达则需要在实践上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计划中,即纳入研究生“品质—能力”一体化的教育和管理行动中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院校最高领导层的统一领导、科研诚信委员会负责、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开发和设置内容丰富且有针对性的教材和课程,并采取灵活多样且可持续的方式方法如可采用系列演讲、开放式论坛、专题研讨会、學分制课程(包括网络课程)、角色扮演、工作坊等方式方法,对研究生进行多方面的科研诚信教育如此这样,才能推动研究生的自我創造推动科研诚信的基本价值观在他们的自我认知和心理中的建构,从而生成具有较强稳定性的、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实践理性以忣由此而来的学术伦理行为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0年第5期

觉得内容不错的话,让他们知道你 “在看”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科研诚信所包含的内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