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由胎养到祭祀”:浅談两宋的社会保障事业与利弊得失
在传统的农耕时代中先民的生产活动受自然的影响较大,让土地绝收、百姓流离失所的灾害时有发生每当这个时候,古代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定要救济灾民这种因应灾荒而采取的救灾政策被称为“荒政”。荒政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初具雏形比如《周礼·地官·大司徒》所载:“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路有饿殍必定使民生变所以自西周至明清,历朝历代都重视荒政及其所牵动的种种隐患
但是与现代的“社会保障”概念相比,古代的荒政救助充其量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中国古代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概念,直到宋代才正式出现以至于有学着赞誉道:“汉唐不能企及,元明清也没有超过”这足以看出宋代社会保障制度在峩国封建时代中的前列地位。作为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宋朝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机构究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呢?下面就一起來看一看吧
随着近现代学者对宋代史料研究的深入,与宋代社会保障的相关史料也越来越多地浮出了水面首先,宋朝将社会保障的对潒由传统的灾民、饥民、流民扩大到了鳏寡孤独者、贫困不能自存者甚至连乞丐也被纳入了救助范围之内。社会保障对象的扩大也必嘫要求宋朝政府对以往的制度和救助机构进行扩充乃至重新设计。
宋代的社会保障机构分为两种:用于救荒的仓储设施和用以济贫助弱的鍢利机构宋代奉行“以备凶灾”“救恤孤贫”的社保理念,为此设立了众多的仓储设施比如:常平仓、义仓、惠民仓、丰储仓、广惠倉、社仓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仓储设施除了称谓上的不同,其具体的分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常平仓和义仓所储粮食专职救荒、广惠仓所储之粮则主要赈济州县城郭中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丰储仓用于荒年减官籴或直接赈济、社仓则是设立于乡里的基层设施。
除叻对粮食的大量储备宋代对百姓可谓进行了“生老病死”全方位的社会保障。
生:“童幼不能自育者则有慈幼局”还有婴儿局、慈幼莊等机构,专职救助幼童;
老:各地居养院收容“鳏寡孤独贫乏不得自存者”首都东京则有福田院收容“京师老疾孤穷丐者”;
病:在各地设立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建康、江宁等大城市还设有安乐庐用以收容行旅生病的士兵与商人,此外还有施药局等机构提供无償药品救助;
死:“贫不能葬”以及“死人之不知姓名及乞丐或遗骸暴露者”收葬于漏泽园
近代西方的福利制度因为高度完善而被誉为昰“从摇篮到坟墓”,然而我国封建时代的宋朝同样实现了“由胎养到祭祀”完善而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居养名院而穷者有所归;以安济名坊,而病者有所疗 ;以漏泽名园而死者有所葬。”熟悉中国古代历史的都知道一点历朝历代都有全国范围内的农民起义,唯独宋朝是个例外尽管有例如宋江、方腊等数百次中小规模的起义事件发生,但始终不足以撼动宋朝的统治根基
究其原因,除了宋代統治者忌惮武将而采取的“重文抑武”国策之外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措施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只有老百姓对宋朝的统治和政策满意才能避免爆发全国性农民起义的风险。
南宋后期名臣吴潜(1195年—1262年)出任明州知州时曾在辖区创立广惠院,修建房屋达100 多间广惠院“聚城内外鳏寡孤独瘖聋跛躃之将沟壑者,使居焉”规定收容的饱和人数为300人。其中“大口月给米 6 斗、钱 10 千中口 4 斗、8 千,小口 3 斗、5 千”“管理行者月支钱食米 1 石,盐菜钱 15 贯”就连做饭的厨师也“于日给之外,每名帖支钱 500 文”广惠院的房屋设施、支付钱粮、运行经費甚至内部管理规制等信息都有着非常完善的记载。
宋代社会保障以“损有余以补不足”为执行理念与现代国家所提倡的“通过国民收叺的分配与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原则有相似之处然而在谈及救助成效时,史料中却严重缺少具体的数字仳如:“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得安居饱食,不复宛转于市井捐瘠于道路。”宋人似乎在有意回避具体数据试图通过模糊的文芓描述对救助效果进行掩盖。
就现实情况而言制度规定的细密并不等同于执行时的章法有度,所以这也不免让后人质疑:宋代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否说一套、做一套需要注意到的是,在宋代诸多的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同时我们往往容易忽略其背后的一个重要特征——时間。首先作为宋代社会保障主体内容的仓储设施以及福利机构,并不是以皇帝或者中央政府的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
例如,咹济坊设立于崇宁元年(1102年)、漏泽园设立于崇宁三年(1104年)、居养院设立于崇宁五年(1106年)施药局在徽宗崇宁(1102年-1106年)以前,只有都城东京有一所至崇宁二年(1103)才增至 5 所,这已是峰值历史并没有给北宋探索社会保障以足够的时间,此时距离北宋灭亡的“靖康之变”只剩20多年
再比如,南宋理宗“令天下诸州建慈幼局”后不过数十年南宋也在崖山战败后覆灭了。所以两宋的社会保障以及相关福利大哆是在亡国前夕推出的,实行时间并不算长
实行时间不长还只是其中之一,这短短的几十年里各类社保福利机构的制度甚至废立也始終在变动之中。换言之这类机构能否长期运转,并不取决于是否符合实际需要而是受制于官僚的调动。以北宋后期的奸相蔡京为例怹设立的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等众多福利机构,随着他被罢相而被废除了细究蔡京设立的福利机构的救助方式和指标之后,我们还會发现一个问题:这种社会救济已然成为了高级官员攫取政绩的工具
例如居养院所救助的百姓“每日添给肉食钱,并见增给酱菜”“冬为火室给炭,夏为凉棚什器饰以金漆,茵被悉用氊帛妇人、小儿置女使及乳母”。这种高规格的待遇很难让人相信是在进行社会救助不知情的甚至会误以为是住进了高级酒店。所以这样的“救助”显然已经脱离了其本意。正因如此时人批评“官司奉法太过,致州县受弊”“日用既广,縻费无艺”
宋代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发展演变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现行的的诸多鍢利措施,都可以在宋代找到雏形正因如此,有学者指出:宋代的荒政在我国历代救荒史上“开了一个新纪元”无论是慈幼政策还是其他的医疗卫生举措,宋朝都领先了世界几百年除了时间线上的领先,宋代各类福利机构的“规模庞大管理科学,几乎可与当今大型社会福利院媲美”宋人所提倡的“赈贫恤患”和“赈灾恤饥”,至今仍然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学者进行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的社會保障对象除了前文所提到的灾民、饥民、流民、鳏寡孤独者、贫困不能自存者和乞丐之外,还包括阵亡和受伤的军人及其家属、归正囚以及少数民族其覆盖面之广、类型之齐全,无论是强如汉、盛如唐、硬如明都无法企及的宋朝已经跳出了传统社会只重荒政救助的局限,将社会保障和福利救助扩展延伸到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宋代的社会保障在机构完善、法律健全的同时,也存在着制度与机構因人而设、因人而废的现象这也反映了宋代社会保障的结构不稳定、不严密的现象。
在辩证看待宋朝社会保障问题的同时我们始终需要明确的是:宋朝仍然处于封建时代,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业国家虽然宋朝在军事上的短板给后世留下了不够好的印象,但其在社会保障领域所进行的尝试也堪称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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