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等于应酬,反之亦然!这道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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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没有什麼区别的希望那位高手可以给个明确的答案?

看看下面税务局的解答:

业务招待费的定义《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定义为: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费用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獎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此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㈣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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