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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本书,名字叫做《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

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

天华出版公司编辑部 编

第四章 当前世界性的自杀问题与防治

我们置身于现代社会,所发现的自杀方法,其途径极多,因此,他们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现在,分为四类来分别说明——

投水自杀——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自经历过一次。他平时极为镇定,喜怒不形于色。后来因为生意失败,潦倒商场,竟然投上海黄浦江自杀,幸而被路人发现救起,送到医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马上去看他,他一见我,涕泪迸流,悲不自胜。我就问他投水后的感受,他凄然地说:痛苦难当。

'究竟痛苦到什么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气体又内逼,内外并冲,胸痛如裂,无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刹那间,就闷绝过去了。'他说。

'既已闷绝,痛苦应该没有感觉了。是不是?'我说。

'不是!不是!胸部闷塞的剧烈感,依然强烈。'

这个朋友素来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他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竟然心有余悸,眼泪直流,可见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自缢,就是上吊。自缢与投水,虽然同样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缢死亡,是因为喉管被截断,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从前有一人叙述他的自缢经过情形时说道:'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来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两人,还都是'自杀'后立即遇救,还缺乏自杀的全部经历过程。

现在,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样的描写。

据西方医学界研究,在窒息的时候,意识昏迷,是因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但是他的血液还有某种程度的迟缓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点,有充血现象。

又当罪犯被执行绞刑时,咽喉骤然被压迫,气管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无比痛苦。开始时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间,外表好似很稳静。稍后因呼吸运动,频繁短促,又不得畅通,便发生'呼气'及'吸气'的痉挛现象(应是肺部的反射作用,并不是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更无法形容了。最后,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呼吸紊乱,微弱直到气绝为止。气绝之后,面色枯白,两眼突出,舌头悬于唇外,双手紧握,恐怖异常。

又说:'窒息而死的人,开始是肺脏受到强大压力,接著筋肉麻痹,最后虚脱而死。自始至终,意识虽然混乱,但是肉体所起的变化,和难忍的痛苦,却清清楚楚印在心上。从我的朋友经验证明,他确实知道胸部闷塞感,可见并不是没有意识。然而他被救起的经过完全记不起来,所以说,意识虽有,但没有活动——到将死那一刹那,意识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间尤其特别清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现在心灵上。死者在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深懊恼自己孟浪。但到了这种地步,悔恨也来不及了。因此,自杀的人,在将死未死的时候,不仅身体上感受到无限痛苦,就是心灵上也蒙受无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尽头'。

安眠药片、迷幻药、吗啡、鸦片……,都是麻醉毒剂,服用过量能使中枢神经麻痹,使生命陷于死亡状态。有些企图'自杀的人',误以为这种麻醉性药品吞服以后,可以毫无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图自杀的人,不约而同,都跑到这条路上去了。但是,据我所见,吞麻醉剂的结果与他们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是就此糊里糊涂地死去,依旧要醒过来,并且醒过来以后,极为痛苦(近来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药的例子)。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过量镇静剂,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来,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腾,欲呕又呕不出来,所感受到的痛苦,强烈无比。还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女的已醒过来,却不发一语,双目圆睁,呻吟不绝,状至恐怖。那种惨痛的样子,至今还映在我的脑海。以上所举都是事实,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

又据报载,有一家大医院的一位护士,她于下午二时,偷服了吗啡,一直到半夜才醒来,痛苦呻吟的声音,把同室的人都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案例看来,的确可以证明,服了麻醉剂,终究要醒过来,而且又极为痛苦。有人却说:'不会怎样的痛苦,他们所以醒过来,只因当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万分,何况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然完全无力。在别人看来,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此人正在饱受种种苦楚煎熬——如头眩气促、心胸闷痛。不过因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无法将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而已。所以别人初见时,看不出服者的苦状,以为服了麻醉剂便会安然地死去。等到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得太厉害,终于不能支援,就在挣扎的时候,只能发出微弱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体的痛苦以及心灵上的痛苦在内。也许这里面也含有许多悔恨与哀怜的求救。不过那时候已经软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认为他不过呻吟两声罢了。此说并非没有根据,据报章刊有许多医学专家发表谈话,服毒和麻醉剂的人,当被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死时并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个朋友曾吞服鸦片自杀,当毒发时,他说痛苦异常,只求速死)。况且此类自杀的人,在经过若干痛苦和发出若干呻吟声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察觉,以致因剧烈的痛苦而昏厥过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服大量麻醉剂临死并无痛苦这类话,也许会有人赞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当,吃了大苦了。我对于这一件事,本来就想与大家共同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加以详细地说一说。

我们要知道,那些安眠、镇静、麻醉剂服多了,都会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当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与死亡一般无二,可是经过一个消解时间,仍然会醒过来,不过经过的时间没有一定,从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十天、几个月都有(西方医学界证实),经医生勘验,有许多吞麻醉药而死的人,往往已断定其死亡,就胡乱地为其'早计埋葬'(西方习用语,犹同'未死而葬'),等到醒过来,早已被家人入殓,欲出无门,终至闷死在棺中。此种痛苦、恐怖、试想多么可怕!如果要了解麻醉剂为害之烈,必须先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危险,现在先举几个国外发生的例子来证明——

(一)戴夫所著《早计埋葬》一书说: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休克状态。医生判定已死,此时因正当盛夏,仅隔六小时,便匆匆举行葬礼。过了很多天,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她女儿的尸体迁葬到另一地,因此将坟墓挖开;这时母亲顿时大吃一惊——因为看到她女儿的尸体,已不是葬时的安睡模样;现在是散乱如麻,裹身体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实这个妇人根本没有死,便被医生误诊而活埋了。后来她醒过来的时候,痛苦烦闷已极,所以将衣服围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到这种惨状,从此精神错乱……。'

几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德尔塞赫教授,鉴于'死的征候'难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笔钱,来征求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后来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报告,竟然没有一个入选。死的征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见。现在经西方医学界检验,除了尸体腐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硬体冷等,都不足为死亡的决定特征。可是,尸身腐坏的时间没有一定,如说非到尸身腐坏的时候,才可判定死亡,那么在尸身未烂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么可以呢?然而照现在一般医生对病危的人,只要气息一断,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这又多么危险呢?所以西方医学界对'早计埋葬',加以严密戒备,并且有各处'人道协会'专理此事。根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在过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预防早计埋葬'而重获生命。另外,'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也救了一 七人。虽然各处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绩。就以上述所说二千多人而论,早经医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协会'的慎重戒备,救命有方,他们早已埋骨黄土。枉死城中,平添了无数冤魂!我对'早计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琐碎反覆引证,就是要国人对这一'生死'问题,郑重加以注意。我们想到,自西方麻醉药品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报曾经发表'自杀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实,可为佐证,再加引述。

不仅鸦片是如此,安眠药、镇静剂都是同类性质。大量服用,都会至人于'死亡状态'。上海名医萧某也说:服了大量安眠药,虽然一时死去,但是终究要醒转来。一个人若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我想西方国家,对'自杀'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难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执著于习俗,受到一般法令约束,死后一两天,就要入殓。当目前自杀风气难以扼止的时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我的朋友任君告诉我说:'若干年前我有一个亲戚,吞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气酷热。到入殓的时候,尸体不但没有一点臭味,而且非常柔软,简直不像死人的样子。我一向怀疑这种事,现在才恍然大悟,这个人并没有死掉,决然无可怀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镇静、麻醉剂过量自杀的人,即使呼吸断绝与死人一样,把他看为昏厥可以,但绝不可宣布此人已死。守候几天,以观动静,最为稳当(最好就地挖一个坑,把他的头放在坑上沿,身体放在坑里面;或将麻醉昏厥的人,置于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盖,只留头部,身体不烂不可入棺,这样亦可醒转)。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殓也不可乙太急。例如'生产、血晕、疯瘫、癫狂'等,都可以致人于昏厥,如果家人不加审慎,岂不是造成自杀者,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吗?总之,人不自杀,又那会枉死以致遭遇极苦?深盼存有自杀意图的人,早日觉悟。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种器官或多种器官,受到毒性药品侵入,而使生物躯体变化、损坏,而导致死亡。其实,毒品,亦包括麻醉剂。

除麻醉剂之外,例如服用'强烈化学品'而自杀致死的很多,尤以服农药自杀,特别提出讨论。

(一)硝酸、硫酸、盐酸、巴拉松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强烈;一入口,便触发剧烈的燃烧,最后导致消化系统全部腐蚀出血而昏厥。表现在外形上的,依毒药的种类,可发现当事者的口唇,呈黄、黑、白等色。又发生呕吐、昏眩、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内脏坏死,剧痛难忍,兼之冷汗虚脱,脉搏微弱,呼吸急促,进而面色青白等,同时发生,当事人因此导致呼吸闷塞而死。

砒石,就是中国俗说的'砒霜',西药的学名'砷';磷,是火柴制剂。这两种毒剂都是烈性毒药,服后所产生的后果,征候相似。当事人服后发生剧烈的食道、胃肠炎,痛不可忍,晕眩呕吐泄泻,经急救后可稍稍平复。数天后胃肠再度发炎,血管二度发生病变,窍孔流血,末后,常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同时,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剧烈的发生呕吐以及昏睡、谵语、搐搦、肢节麻痹,最后心脏麻痹而死。砒中毒后,体内疼痛如烈火烧灼、千刀断肉,反侧难忍、皮肤出现血斑。经解剖后,可见内脏有普遍出血现象。

磷中毒与砒中毒情形相仿。

(一)饮弹自戕与刀械自杀

有一位朋友从军多年,历经枪林弹雨,曾数度负伤。据他说,当两军相对冲锋之时,弹雨横飞,枪弹著身,如同猛挨一拳,开始时不觉得痛苦,但不久,头部便感昏眩,视线模糊,一刹那就昏过去了。

我问他为什么忽然会昏过去?他说:痛极了才昏过去。可说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没有完全感觉到,可是醒来之后,则剧痛难当。有的手扒脚踢,满地翻滚,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难受了!总之,不论受伤轻重,昏过去了,终究要醒过来。不过伤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弹不得。别人看到以为他静静地死了,没有什么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当,有口难言……。我听了他这番话,颇为伤恸。

又有一位朋友姓马,他也从军多年;我问他负伤以后的情形。他说:有一次作战,一位军官腹部中枪负伤,当时就昏过去了。等醒来之后,满地打滚,痛苦极了,要我补他一枪算了,免得受这种灼烧剧痛的煎熬。他与那位军官是至交,实在不忍补他一枪,可是又没有办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滚老半天才在挣扎中死去。当他翻滚的时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钩,双目血红狰狞,恐怖极了。

从以上两个人的例子可以发现:

负伤不死的人,固然要醒过来: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过来。死——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还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里翻滚,确实感到痛苦,就是僵卧不动的重伤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厉害。

总而言之,不论用枪自杀,或被杀,绝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枪自杀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愿当您举枪时,再三思之,勿轻举妄动。

至于刀伤的痛苦,那两位军官朋友,都说比'枪伤'更为惨痛。

自从有铁路以来,想不开的人,就发现'卧轨自杀',是一种一了百了的解脱方法。以为火车过处,身首异地,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实在是残酷且悲哀极了(几年前电影演员洪波在中华路卧轨自杀,就是一个例子)。

跳楼自杀,和从一般高处向下跳的自杀方式,都是一样的结果。当死者最初向下跳时,往往因为震动过烈,失去知觉,等他醒来之后,全身骨折肉绽、腑脏碎裂。

根据《死的研究》一书作者哈伊姆博士——'从山崖下坠'的回忆报告说:

'我身如疾风般,从山顶坠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经过弹震,又弹起掷在后右方大石头上。自己感觉从几十公尺高空下坠,头触岩石,接著又弹撞石壁,都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陷入七八个小时的昏迷后,才感觉到万箭刺体般的碎痛。'

饿死是被动的,但是自己绝食,则是主动的。

西方医学界,曾以动物来作'绝食试验';当一个动物由'挨饿期'到'死'的过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时间,均呈'稳静状态'。但隔不了好久,体温上升,突然间会兴奋暴躁,无法停止。接下来,是体温突降,生命便告终结;人,也是同样过程。实际上,照上述情况,一个动物饿死,它的'过程',又分为'绝食弧'、'饿死弧'两个段落。在'绝食弧'阶段,生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到'饿死弧'阶段,体重减缩,身心衰弱,终至兴奋暴躁,内部发生奇异的感觉,连'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识完全消失。绝食后,生存的期间,延长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个月之久。在这种状态下,长期接受'心脏衰弱'、'暴躁'、'意识穷凶极恶',惨何忍言?

以上所述种种自杀,也许还没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杀方式在内。虽然它们的性质不同,痛苦情况不同,但大概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始至终,痛苦清清楚楚会感受出来(如溺死、自缢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后,复苏,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锐(如服麻醉剂、跳楼等)。

三、将死时,意识转为清楚,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历历分明。这一条,不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识转为清楚,则是内部自觉的;这种景象,还在回光反照以后,生命断绝之前。

所以从第一、第二两项来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迟早要感受到自杀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绝不是幻觉和假像。

从第三项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到临死时,意识一定转变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强烈。

由此可以断言:'感受到痛苦'和'临死意识转变得特别清楚',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通的过程,同时也必然感到剧烈的痛苦。

(六)旧式科学思想误人

自杀的原因,虽说是'客观环境和主观心理反应'所造成,但是受到'科学说教'的影响也不少。因为一般科学家对'生命'二字的诠释,没有明确的理念。而现在大家奉为圭臬的,就是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张的'依稀'、'笼统'的一个诠释。在他的《生物学原理》一书中,说明'生命是一种顺应环境的内部的连续变化'。后人根据他的主张,更为明显的诠释。所谓'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的不断活动'。对内活动,就是脏腑生理变化所唤起的营养呼吸循环排泄等。对外活动,如肌肉收缩等。'不断'是指内外二种活动连续不断而言。然而,我们只说'生命就是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也未尝不可。换一句话说,生命就是内部的呼吸循环,与外部的肌肉收缩等不断的活动,也并无不可,又何须加上'全体'二字?由于近代生物学家试验,从鸡身上割下来一块肉,这一块肉,在适宜环境之下,依然不会变坏,而且还长出毛,好像没有割下一样。那么这块肉既有了'活动',也应该说它有生命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加上这'全体'二字,就是说:'生命是指内外部全体活动'而言,并不是指单项的或多项的活动而言。所以说:'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生命的诠释即是这样,现在人所奉为圭臬的也是如此:因此就有人反驳他说:'第一要解决的是——能活动的是否代表生命的存在?如果论"活动",如日月经天,江河流地,空气流动声光远播,磁石吸铁,电产生能,乃至世间所有"质点",在时空中,都流动不定,这都可以叫做活动。那么,江河日月,是不是都有生命呢?如说没有,可知能活动的,不一定是具有(意志的)生命。至于说一项或多项的活动,不一定是生命;必须要具有整体的活动,才可说是有生命的东西,此理更加不通。单项的活动既不能构成生命,为什么"整体的活动",就是生命呢?整体不是由多种单元构成的么?难道成为"整体"的时候,单一的条件就会突变了么?譬如以"油"而言,单一的原子既不是油,为什么集合成群,集滴成液,就成了油呢?究竟这一个油原子是不是具有油性呢?如果它不具油性,那么它的总体,终究不成为油。如果它具备了油性,一滴之微,也还是油。一与全体,有什么奥秘存在?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种论题之荒谬,令人发笑。总之,'生命'这一名词,实在是很难诠释的了。

科学家与哲学家,对生命的解释,论战从古及今,依旧是悬案。所以一般人都不了了之。

美国著名科学家霍列斯夫说:'生命的真性质,与死的真实性,我都不明白!'神经医学家纳姆博士也说:'我对生命及死的意义,还无确切的见解。'可见西方人对生命的原理并不十分了解。就是斯宾塞所说,也不过是一种假定的意义,而不是生命的真正诠释。可是今人却奉为至理名言,认为是确切不移的真理,岂不荒谬。比如有人把鸡头斩了,信仰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的人,必然会坚决地说:'鸡头斩断之时,就是鸡命断绝之时;它一定不会感觉痛苦。'如果你责问他为什么?他就说:'鸡的身体内外活动已经停止(呼吸断绝),生命当然没有了。那么知痛觉痒的触受意识,自然也就消灭了。'

然而,他虽然是这么说,这只可怜的鸡,还在那里作死后颠扑挣扎、痛苦难当的样子。可是有人就是不承认那是已死的鸡挣扎于死后的痛苦之中,说那是一种神经的反射作用。在普遍心理学上,既然有这般见解;无怪他们认为一些寻死的人,卧在铁轨之上,听火车隆隆而来,以为身体轧断,生命便已死亡,便不知痛苦。所以身体一麻木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这种迷信科学的一知半解,实在是可笑。

科学家还有一种创论,认为'思想在脑部','痛痒感受',也由脑主管,脑神经坏了,便不知痛苦了。相信这一论调的人,实在不少。所以就有人在想不开时,举起手枪,对著脑袋射击,也有从高楼山崖向下撞头而死的。像这一种死法,只是受到一般科学理论的影响。可是我们想到一个脑袋突然受到重创碎了,也不过一时晕过去了,又为什么知道它不再醒过来?不会感到痛苦呢?我们真想不透人们为何迷信至此。我们看看那些第一流医院,是如何处理因车祸、重创、重病'停止呼吸'的人的。那一家医院的医生不是当那一条生命'呼吸一旦断绝',便把它送到太平间的?

先驱科学上,虽然也认为生命的停止呼吸、脉搏停跳,并不代表一个人已经'完全死亡',但是一般医生根本不理这一套!

科学家们、医生们的想法影响'人类自杀得以解脱'的观念最大的,莫过于'一死百了'的'断灭论'。

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受到科学进步的影响也很大。因为科学越发达,自杀的技巧越好,方式越简单,而且认为技巧越好,越不会痛苦。

我们不厌舌敝唇焦地再说一次,'死后生命断灭和思想由脑袋所主宰'的论调,已被新的科学观念所否决了。由于近来'心理学、灵魂学、心电研究、催眠术'的研究日益进步。因此,'心光'的妙用,也逐渐发现了。我们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的力量;而不是客观的物象。例如: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觉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为造作,无不是以'心'为主宰。在心理学、灵魂学、催眠学的试验中,所发现的奇异超人的境界,没有一样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因此,可知'心力',极为不可思议。西方著名学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书中说:'心,不但是离脑而独立,更以脑为工具,而产生种种作用。而且心的要素与物质的要素,互生关系,而又互为影响。'最近弗拉曼宁(Flammarion)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说道:'心灵自有它的灵智;而且心灵是整体的,独立的,所以也是不灭的!'像这一类的理论,在欧美各国,早已风行一时;而我们还在那里守著干屎橛,抱著那些科学上最腐化不堪的论调,洋洋得意,肯定为世间唯一的真理,生死以之,不愿稍变,真是顽固可笑。世间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可变的、生灭的;思想学术也是进化的,但真理是不变的。所以对一切理论,绝不可泥古不化。

现在,西方哲学界所崇尚的新理论,一言以蔽之,就是'心灵万能,心灵不灭'。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说:'死为物质生命的最后,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后。'这种铭言——真是又'空灵'又'实在'。比较'思想由脑主宰,一死百了'这种陈旧不落实的论调,已不可同日而语。就是对'自杀'而言,也可以圆满解决了。

上面曾说过,'感受到痛苦,与临死意识转为清醒,是自杀而死的共同特征',究竟这两层理由何在呢?如谈到第一层,自杀以后,所以会感觉到痛苦的缘故,一方面是因为'心灵独立''身坏而心不坏',感受的能力没有消失(因药力或震动力的破坏内脏,失掉知觉,但这也是暂时的)。另一方面心灵虽是独立,而'心灵与肉体'却有互存关系,所以身体的痛苦还是感觉得到。即使是'身体断裂、脑组织破坏',这种强烈的痛苦,无不清清楚楚。

至于第二层,临死时意识转清的理由也有两种:一是'反射作用':好像将熄灭的灯,突然增明,返照刹那之后再灭。二是'承前启后的作用':因为心灵既然不灭,所以此期生命将灭的时候,一定再度营建一个未来的生命以接续之。既然要营构一个未来的生命来相续,所以在此时意识不能不起特殊作用,给予能力,帮助构造(参看下一章'千里眼')。我们强调一个人自杀(死了)之后意识会突然清醒,其原因在此。从新学理角度如此一讲,自杀而死的过程;便清清楚楚。自杀以后剧烈的痛苦完全会感受到,直到'死定'为止,绝不含糊。人,何苦要自杀呢?

案:西方哲学界,有一派'纯粹的唯心论者',也可称为'觉性论'者,依他们说,自杀以后的痛苦,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总之自杀的苦痛,非常强烈。譬如用手捏著鼻子,或者将头浸入水中,已觉难过。那有投水自杀、气闭血阻,而不痛苦的呢?

刀伤了指头,针刺到肉。那种疼痛,那有身体被轧断,五脏被子弹射穿,血肉模糊的痛苦剧烈呢?

足趾偶然踢到石头,那种疼痛,又那里比得上从高楼下坠粉身碎骨的痛苦呢?

至于说到'脑部'碎裂,就不觉痛苦,这是欺人之谈。

一个人要是自杀了,如果觉得痛苦,脑部反应必然最为厉害。因为神经愈灵敏的地方,所反应的痛苦也愈厉害(指尖等处),脑部不是神经最灵敏的地方么,因此,它所反应的痛苦也自然特别厉害了!自杀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哪来的解脱。

科学是不断实验不断发展的,这种旧式科学思想误人,才让人以为死亡可以解脱痛苦,科学是不断发展的,不要让自己成为旧式科学的牺牲品,认为自杀就一了百了,不要为自己无知付出惨痛代价,不要被错误的引导,希望用清醒的头脑,请珍爱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自杀并不能一了百了,解脱安息,只不过更加惨痛而已,痛苦不会结束,现代医学研究也发现,自杀者承受的苦痛远远超过活着的一切,所以珍爱生命,认清真相。内容来源于一本书,书名就叫做《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

在这里我附上一点我自己的想法,科学前些年认为切掉扁桃体可以防治呼吸道疾病,但是现在通过不断发展实现,又发现扁桃体对人体的免疫系统有很大作用,不能切除,那试问,前几年切除扁桃体的人怎么办;最初科学界曾认为,小孩一出生就要切掉阑尾,但是后来今日不断实验发展,又认为,阑尾里面有很多淋巴细胞,不能切除,对人体有很重要的作用,那试问,之前切掉阑尾的人们呢。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过分的迷信科学,不要随意被误导,旧式科学思想误认,成为牺牲品,用清醒的头脑,去面对和解决问题。自杀的痛苦是无法言说无法想象的,远胜过活着的一切痛苦,哪来的解脱。自杀者的悔惧交织,无比的疼痛惨痛苦楚,后悔与恐惧交织

还有就是,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想象一下,自己坐在书桌前想要学习,我们脑子里可能会冒出无数的念头,比如我再吃点薯片、喝点水、板凳有点硬、要不洗个头发、我朋友约我打游戏、、、、你看,当我们在书桌前一坐,念头真的是排山倒海似的冒出来,干扰你,所以我们知道,这些念头根本不是我们的真心,我们真心是想看书学习的,所以要看我们会不会随着念头跑了,把书扔掉,当然这样考试可能就挂科咯。想像一下自己之前幼儿园小学小时候,我之前还非要辍学呢,但是现在想想挺可笑哈。也许我曾经遇到困难觉得我要死了吧,也动过自杀这个念头,但是等我后来恢复过来,我发现,还好我没有。

我们哪怕就是坐在书桌上要看书,都会冒出来排山倒海似的念头,何况我们人生会遇到很多事,遇到这些事也会产生不同的念头,所以,不要被这些冒出来的杂念念头控制了自己,让自己忘记了真心,忘记了我本来是想读书的,我本来是想实现我的梦想,例如记者采访一些杀人犯,他很后悔,他当时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清醒的认知是多么重要,多少人是因为一时冲动,多少个一时冲动的念头又毁了多少人。

我们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回忆里有多少次真想“一时冲动”,例如”我那个室友我和她有矛盾,就是看她不顺眼,好像去揍他“,但是随着我们相处我发现她有好多优点,还帮了我很多忙,记得有一年冬天,我们班老师带我们一起去做问卷调查,一天结束后,手里几百份问卷,我们过马路到对面等车,那个公路上没有红绿灯,就是一条斑马线那种,然后两个不同方向的车道,车很多,冬天特别冷,我把问卷夹在胳膊下,过马路时就全掉下来了,但是我不知道,就走了,后来我过去了没看见她,后头看见她在车流穿梭里捡问卷给我了,我当时内心一震,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帮我捡问卷的画面,那个问卷结果是需要上交的,一天所有的几百份问卷,何况我们之前还有矛盾,我一直记着这份恩情,后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那时我想,还好我没有那么做。

渐渐的,我学会去看身边每一个人的优点,渐渐的,我发现与我有冲突的人,她们也会让我敬佩,我渐渐的不会随着我的脑子里不断腾飞的杂念走,我知道那不是我的真心,不是我真正想做的。那时我想,还好我没有那么做。或者我在小学因为想睡懒觉,我不要上学了,这个一时冲动的念头,后来等我长大,到大学,我明白,还好我没有那么早辍学,还好我没有跟着我那个一时冲动的念头跑了。。。。。。太多太多了,有些人更是因为一时冲动杀人,他哭着对镜头记者忏悔,道歉,他当时被怒火控制一时冲动,也有些人自杀,所以,冲动真的是魔鬼,想一想,在行动。冷静、清醒的认识与觉知,保持清醒的大脑。

请珍惜这来之不易、仅有一次的生命,不忘初心,守护美好,实现理想,让自己成为一束光,照亮自己,点亮他人,祝福大家,祝福有缘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祝福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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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者 | 朱雪琴 幸福双翼资深导师

本文原创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幸福双翼家长学堂”(微信号:xingfuwings)

全国上下都欢庆着疫情的好转时,一个让人痛心的新闻让我无法轻松。

3月15日,贵州某小区一个19岁大学生因情绪波动较大,失控后从家里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出家门,将正在小区玩耍的2岁女童砍死。

两家人无冤无仇,无辜女童却惨死在19岁男孩情绪失控之后的恶劣反社会行为之下。

面对这样一个悲剧,对于无辜受害的女童家庭,再多的同情都不足以弥补孩子父母的悲痛,也无法挽回这个稚嫩而宝贵的生命。

对于杀人的19岁男孩,再多的声讨也不嫌少,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将自己的不满随意发泄到无辜人身上,都需要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看似极端的案例,看似偶然的意外,对涉事家庭来说,是百分百的灾难;对于大众来说,也有诸多共性的地方值得思考。

在我看来,这个悲剧事件中,至少有两个方面需要引起重视。

情绪教育的缺失,到底有多可怕?

心理学研究认为:情绪是通往一个人内心世界的通道。

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了解一个人的真实感受和处境,不能只看对方的言行,更要看到言行背后的动机和情绪。

言行可以掩饰甚至刻意伪装,但触动到内心深处的情绪感受,很难掩饰。

遗憾的是,关于情绪教育这一课,很多父母都错过了最佳的引导和培养时期:童年时期。

小婴儿天然会用哭声来表达需求,以此让父母照料和满足自己的需求。

但很多人一听到孩子哭,常见反应往往是:

转移注意力:通过哄或者其他事物吸引,只想立马让孩子不哭。

理性说教:通过道理告诉孩子哭是不对的、不好的,哭解决不了问题。

暴力制止:通过语言责骂或体罚的方式,直接禁止孩子哭。

三种反应中,最后一种暴力制止看起来是程度最严重的,也会给孩子的内心造成更大的创伤。

但前面两种的处理方式,也在反复告诉孩子一个信息:哭是不好的,有情绪是不好的,尤其是负向情绪更是不能表露的。

久而久之,孩子会形成怎样的行为呢?

我小时候比较爱哭,我妈经常说我“眼皮子浅”,看到我掉眼泪也会一脸嫌弃地说“就你眼泪多!”

所以直到工作前,我每次哭都是极力压抑和掩饰的,生怕被人看到了笑话。

同时,我也形成了很多孩子都惯用的模式:报喜不报忧。

考试成绩好了,开心地告诉父母;考试没考好,胆战心惊地能掩饰多久就掩饰多久;跟人闹不愉快了,自己默默消化。

报喜不报忧,并不是因为孩子内在强大,而是因为过往经验告诉我们:那些负向的情绪告诉父母,只会得到否定、批评,何必再往伤口上撒盐呢?

高中时,我被同班一个不熟悉的女孩欺负,虽然没有身体上的直接伤害,但她用红色笔给我写“声讨书”,还让其他几个女孩在洗手间门口围住我,这带给我很大的恐惧和害怕。

哪怕是这样,我也选择一个人默默忍受,偷偷哭泣,却一直没有告诉爸爸妈妈。

一直到读大学之后,远离家乡,爸爸妈妈开始关注我生活得怎么样时,我才笑着说起这件陈年旧事。妈妈很担心:“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们?万一对方更过分地对待你呢?”

我比较幸运,并没有再遭受更大的欺凌,让我能够用自己有限的力量去疗愈自己,重新出发。

心理学研究发现:每个生命的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不同程度的“创伤”。

婴儿时期,妈妈没有及时回应和安抚,可能是创伤;

幼年时期,跟小伙伴冲突吵架没有人理解,可能是创伤;

少年时期,被同伴排斥鼓励,可能是创伤;

成年后,婚姻家庭遭受不幸,也是创伤......

人生创伤千千万,但不代表创伤一定会带来崩溃和失控的后果。

因为我们有情绪这个通往心灵的窗口,只要每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情绪都能得到及时的觉察、看见、表达,创伤就会降到最低。

同时,从小就有被鼓励表达自己开心或不开心感受的孩子,不仅仅抗创伤能力更强,人际互动、问题处理的灵活性也会更高,而不至于在无数情绪累积之下,走向崩溃和失控。

我们曾接待过一个13岁男孩,因为情绪狂躁在父母的陪伴下前来咨询。

多次咨询中,男孩反复提及的事件,都跟强烈的情绪有关:

6岁时,写作业出错,被爸爸拿着的棍子打的无助;

12岁时,参加夏令营,被其他人群殴的愤怒;

每次考试期望很高结果不理想时的烦躁......

这些情绪记忆强烈的事件,有些是当下发生的,有些是过去很久但情绪感受却经久不散。

男孩父母非常后悔的是:当时孩子参加夏令营被欺负的事情,其实孩子和教官第一时间也电话告诉他们了,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

电话中,他们说“没受伤就好,你下次离他们远点。”

回到家后,孩子也反复多次表达了对那批人的愤怒,但父母都是安慰他:“事情都过去了,何必总是计较呢?”

但孩子的情绪并未因此消失,反而因为一直得不到看见而不断累积,最终狂躁和愤怒的情绪蔓延到很多其他事件上。

这次行凶的19岁男孩,案发前正在家里跟父母痛诉自己在学校的经历:跟同学关系不好,被排斥,很无助,很愤怒。

相信他的无助和愤怒,并不是一天累积出来的,而是在以往成长中的很多细节中渐渐累积而成。

遗憾的是,直到孩子因为人际上的诸多创伤休学在家,父母或许才开始意识到情绪的释放的重要性,但此时累积情绪已经过于严重。

案发时,男孩的父亲正在跟警方打电话求助,想必男孩的失控情绪和行为已经超出了父母可以掌控的范围,所以才求助。

遗憾的是,父母和警方的紧急介入还是迟了,这才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面对情绪,我们怎么做能给孩子更多正向的支持,从而让孩子拥有情绪的表达、释放、自我平复的能力呢?

首先,允许并鼓励孩子把情绪表达出来。

无论是痛快地哭,还是尽情的发脾气,只要保证孩子和身边人的安全,静静陪伴他,告诉他:“想哭就哭吧!我们陪着你。”

这种充满接纳和用心的陪伴,会让孩子觉得哭或者闹是安全的,当孩子在家庭中已经把既有情绪流动了,面对外界的事件时,也就具备了自我情绪管理和调节的能力。

最关键的是,当孩子被允许甚至鼓励哭泣和表达情绪,孩子就不会认为有这样的感受和情绪是可耻的。

很多时候心底的羞耻感,会让孩子选择压抑、沉默,让一件原本不大的事情累积成重大的创伤。

其次,在家庭中多主动做自我情绪表达。

父母能够从自我情绪的表达开始,孩子就会跟着学会表达自己的情绪。幸福双翼中有一个非常简单好用的“我字句”表达——我看见...我感觉...我希望...,就是父母可以经常用来跟孩子互动和沟通的工具。

接纳孩子的前提其实是父母对自己感受的觉察和接纳,当我们能够允许自己悲伤、难过、愤怒时,我们也才会从心底接纳孩子的各种负向情绪。

最后,充满连接的复盘。

无论孩子经历了怎样的难过和伤心,陪伴孩子走出强烈的情绪之后,我们一起坐下来,聊聊这件事的经过,聊聊自己当时的想法,聊聊下次如果再遇到怎么做更好,也是非常关键的。

就像前面说的,创伤体验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不带评判、没有说教、充满连接的复盘,和孩子一起从经历中成长。

如此一来,孩子的每次经历都会成为支持他更加强大和有能力的机会,就算未来还会遇到不如意的事件,孩子也有了处理的能力。

群体归属感,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

这次悲剧,再次让我们看到:同伴关系对于不断长大的孩子,尤其是步入初高中和大学的青少年来说,无比重要。

年幼的时候,孩子从父母和家庭中获取认可,有爱自己的父母家人对他们来说是最重要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跟同伴互动的时间越来多,加上孩子人格成长的很多价值感、自信心也需要通过同伴认同来形成,同伴关系就成为影响孩子更重要的因素。

孩子的同伴群体,就是微型的社会关系,这其中必然有冲突、争执,甚至欺凌。

孩子是否能够充满自信和灵活地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往往也源自幼年时期的养育方式和引导。

一两岁的孩子因为抢玩具动手打起来了,很多大人是怎么处理的?

明理一些的,会拉过自己孩子教育一些要学会分享;护短的,可能会指责对方没照顾好孩子。

但无论是哪种,都没有把成长的机会留给孩子,孩子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可能还是抢或者打。

被教育要分享的孩子可能会认为“我的感受不重要,懂事听话才重要”;被护短的孩子可能会认为“反正都是别人的错”。

所以,孩子幼年面对冲突程度不大的情况,父母如何看待和处理,也影响了孩子处理冲突的能力。

如果我们的孩子还小,意味着我们有很多机会,在冲突之后,通过接纳情绪让孩子感觉到安全,通过启发式提问让孩子有机会自己思考,通过建设性建议让孩子学到更好的处理方法。

如果孩子已经进入了青春期,那么在此基础上,还需要重视孩子的同伴关系状况,必要时及时给与支持,包括专业的心理咨询资源提供。

很多父母对孩子的状态,主要停留在学业成绩上,只要成绩好就约等于其他都没问题。

曾经有一个高管妈妈,因为孩子有自杀倾向跟我们求助,她女儿是那种从小到大的学霸,一路都是名校。

上了高中之后,成绩依然优秀,所以妈妈从来都很放心,直到发现有一次女儿站在阳台很久不对劲,妈妈才问孩子怎么了。一听到妈妈的问话女儿顿时大哭,妈妈从来没见过女儿这样哭,这才慌了。

紧急跟我们联系后,我们跟女孩做了沟通,才发现,女孩近期经历了跟好朋友的冲突和分歧,彼此都不理对方了。

女孩心底很想跟对方和好,但碍于面子不想主动,再加上想要找对方又不知道怎么表达。

各种纠结之下,彼此的关系越来越疏离,看到好朋友有了其他朋友之后,女孩就更自责自卑,觉得自己很没用。

当心结找到,问题就很好解决。

经过安全的情绪表达之后,女孩痛快地哭了一场。后来,我们问她最想要的结果是什么?女孩说是跟好朋友和好如初。当我们问如何迈出第一步?女孩说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女孩被卡住的地方在于,她不知道如何表达需求,既让自己感觉有力量,也能让对方感受到尊重,她之前纠结很久是因为,总觉得自己的话要么卑微要么强硬。

这也是前面所说的,情绪的表达如何更加正向而充满连接,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反复练习的技能,如果孩子从小就能从父母的示范中学习,就自然有能力处理这些状况。

后来,在我们提供的“我字句”表达的支持下,女孩顺利发给朋友一条长长的信息,不久之后她跟朋友和好,一年后的高考她也如愿考上心仪的大学。

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忽视同伴对孩子的重要性,尤其是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后,他们心底天然渴望同伴的归属和认同。

一个生命生来就有两大心理需求:安全感的需求和归属感的需求。

安全感的需求主要来自父母和家庭的陪伴和照顾,前面提到的对孩子情绪的接纳、允许孩子哭等做法,都是在给孩子建立良好的安全感。

安全感良好的人,在人际中更有自信,面对冲突也会有力量面对和处理,进而在群体的归属感获得上,具备较好的基础。

归属感是指一个人在群体中感受到自己被认同、被接纳的感受,人是社会动物,孩子也一样,身体的痛苦还好忍受,但被群体排斥甚至欺凌的感受,会带给人很深的绝望和无助。

这份绝望和无助如果没有及时被父母或老师看见和干预,孩子也不具备寻求支持的意识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就会累积之后酿成类似这次19岁男孩失控后的悲剧。

同伴关系对孩子成长如此重要,父母怎么做呢?

首先,从小就关注孩子与人互动的状态,冲突来临时有意识地把处理机会留给孩子,提供支持和引导。

留给孩子自己成长的机会,并不是父母撒手不管,而是我们随时都要信任孩子、提供情绪接纳和情感支持。有了这些支持,孩子才会有信心去处理自己面对的冲突。

其次,像关注孩子考试成绩一样,同步关注孩子不同阶段的同伴关系。

如发现异常及时跟老师沟通,必要时会及时寻找专业支持,及时干预,防止情绪和创伤累积之后的悲剧。

这个19岁男孩已经因为情绪失控而休学在家,意味着父母其实是有机会寻求专业支持的,可能父母对这方面的意识不足,或许不知道如何需求支持,就此耽误下来。

对很多人来说,找心理支持意味着承认自己“有病”,其实心理上的失衡就像身体感冒一样,提醒我们心理有些地方被忽略了,需要重新得到重视而已。

悲剧无法挽回,但每份微小的思考,却有着不容小觑的力量。

当更多父母都能从孩子成长中的点滴事件中,看见情绪、充满接纳和支持,并且能够从每一次冲突中陪伴孩子走出来,我们的孩子一定会越来越有力量。

当越来越多的孩子在父母的智慧陪伴下,成长为有自信、有力量、有情绪管理能力、有人际处理能力的人,类似这样的悲剧一定会越来越少。

教育最好的状态从来都是——防患于未然。

愿每一次悲剧之后,我们每个为人父母者都能从中检核自己的教育,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在自己和孩子身上。

幸福双翼专注专业系统家庭教育知识传播,致力于陪伴和支持千万中国家庭迈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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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网1月4日道,近日两则有关女性生育的刷爆社交媒体,一则是广州大学播音系三年级女学生梁宝怡本科在读时已生育二胎,据悉,其在19岁念大一时就已怀孕,引发网友对大学生生育观的激烈讨论。另一则新闻则相对更重一些,一家长春的公司为避免公司女员工扎堆怀孕,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拟出台一项规定:女员工如果想要孩子,需要提前一年申请,这样单位就可以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员工生育时间表”。对此,网友也是褒贬不一。

其实,“在校大学生有权生育”早已获得教育部门的认可,2005年3月29日出台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规定》就未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做出禁止性规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基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对公民结婚所作出的规定。据悉,新规定出台后,很多高等院校都修改了原有的学生管理规定,允许在校学生在不违背现行《婚姻法》的前提下登记结婚。

而为避免高校以学生带孩子上学影响学业为由将其开除,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三部委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其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为保障母婴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对于新规,不少在校大学生认为是“人性化”的政策,但无论是高校还是专家学者,普遍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并建议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

而被报道的梁宝怡,在怀第一胎时就申请了休学,目前有了第二个孩子,其更不能专注于日常学习,上课需要喂奶时就向导师请假,这一点尤其受到网友的批评,认为其是荒废学业,将来毕业很可能什么都没有学到。还有人质疑,这是国家为鼓励多生二胎,有意树立的励志典型,但早恋早熟早孕如此强势推广,真的好吗?

梁宝怡的个案究竟会影响多少在校大学生去申请要求结婚目前还无法判断,但确实有网友以羡慕的语气表示,梁宝怡毕业后必然会受到企业争抢,因为不用给婚假也不用给产假,这种女员工是所有老板的最爱。以此种观点来衡量,长春企业规定员工要生育需要提前一年申请也就变得合理了,至少不那么奇葩和冷血。

而报道中也确实交代了企业因女员工扎堆怀孕带来的经营问题,一家民营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张先生就吐槽,部门一共有6个女员工,其中3个已怀孕,而且她们基本都是高龄,工作中要照顾她们,日常工作就得分给其他员工干,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员工对此也是怨声载道。

网友对此也是颇有共鸣,网友“Harpsichord_”就表示:“我妈说我家城区一所学校,想生二胎的老师有40多个,他们的教务处主任就特别头疼,谁生,什么时候生,一学期有几个老师去生,都会对教学安排造成冲击。”。“拉轰的淼淼”则吐槽:“现在都记得,之前办公室两个女同事同时保胎+生产,休了接近一年的假,剩下的人几乎忙疯。国家、企业有没有考虑过顶岗填坑的同事,有些政策配套措施做好了再执行成不?”

以此来看,由员工提交生育申请,企业来制定“员工生育时间表”确实是无奈之举,总比某些企业变相辞退在孕女职工、或干脆不找未婚未育的女员工要人性化、要合法,但有质疑者提出,排号生育实在有点过分,生与不生是人的权利,给产假也是劳动法上白纸黑字规定的,这是企业的义务,企业强制规定员工啥时能生啥时不能生,是不是管的有点宽?手伸得有点长?

但在国家开放二胎的大背景下,可以预见类似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考虑到企业和员工确实都有难处,有中立者就提出,政府可以考虑给女员工多的单位多一些财政支持和补贴,且不仅给女员工,还要给企业,让其请得起代职,这样双方都不耽误,有效减轻二胎政策的成本,对此小编颇为赞同,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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