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资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280元,财政补助580元,合计860元。
2、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1、2级)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人员需全额缴纳医保费用,之后由相关部门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1)缴费人自行缴费。
网上缴费:“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城市服务缴费、便携式自助终端缴费、支付宝缴费、冀时办 APP 等。
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
经办银行:全省多家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机。
(2)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参保人员清册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不得收取现金。
(3)委托银行批扣:缴费人与张家口银行、税务部门签订扣款协议并确定缴费档次,张家口银行根据缴费档次或缴费标准生成批扣清册发起扣款,并将扣款信息反馈至税务部门。
注:集中征缴期开始后,缴费人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可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参保信息,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方可正常缴费。新生儿参保需先到医保部门登记后通过手机或到税务窗口缴费,出生3个月内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不交费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在参保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原个人账户取消,历年结转资金可继续使用。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二)门诊“两病”待遇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门诊购药可享受“两病”报销待遇。
1、享受范围: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不包括已办理“两病”门诊慢特病就医证的人员。
2、报销比例及限额: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每人每年限额225元,糖尿病每人每年限额375元。
1、普通城乡居民(共26种)
第一类(4种):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慢性心功能衰竭、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季度封顶线300元,年封顶线1200元。
第二类(7种):心肌梗塞(含冠脉支架术后、冠脉搭桥术后)、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布鲁氏菌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5%,季度封顶线500元,年封顶线2000元。
第三类(7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重症肌无力、硬皮病、干燥综合症、小儿脑性瘫痪。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季度封顶线1000元,年封顶线4000元。
第四类(7种):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肺动脉高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终末期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2%。
第五类(1种):苯丙酮尿症,购买特殊食品及血苯丙氨酸检测和体检费用,报销比例70%,年封顶14000元,累计最高19万元。
普通城乡居民只能选择上述其中一种门诊慢特病办理门诊慢特病就医证,可在市域内选择1家一级或以上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也可选择互联网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及共享药店(华佗药房)进行复诊购药。办理异地安置患者可选择居住地一所定点医疗机构。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30种)
普通门诊慢特病(18种):高血压(Ⅱ级中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机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年封顶线6000元。
重大门诊慢特病(4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与住院累计年封顶线1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符合以上22种疾病的多种门诊慢特病的,达到认定标准有几种就可以认定几种,可以办理多种门诊慢特病的门诊慢特病就医证。
享受普通城乡居民待遇的病种(8种):布鲁氏菌病、重症肌无力、硬皮病、干燥综合症、小儿脑性瘫痪、血友病、苯丙酮尿症患儿(0-14岁)、肺动脉高压。
自2021年6月1日起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取消按季度申报的限制,用微信扫描识别码,进入“门诊特殊病申报微信小程序”,自助申报,自助查询申报进度。建档立卡人口和异地安置人员暂按原方式办理。
1、普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转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待遇
转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住院每次都扣除起付线,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低于300元。住院分娩顺产补助1000元,剖腹产补助2000元。产后并发症同住院报销。
3、在纳入河北省定点医院的京津部分医院住院的,享受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
天津市(15家):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北京市(15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积水潭医院三、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普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
罕见病大病保险:2020年11月10日起,戈谢病、庞贝氏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备河北省户籍,参加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或者参加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3周岁、父母一方参加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3年的,经指定医院确诊为戈谢病、庞贝氏病的患者可按照普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
(一)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合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2万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按80%的比例救助,最高限额7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患重特大疾病合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住院医疗救助后,对超出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以上个人承担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救助,最高限额为20万元。
(一)门诊统筹。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直接报销。
(二)门诊“两病”。“两病”患者到“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认定后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直接报销
(三)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在张家口市域内或共享药店的,持社保卡、身份证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定点医院在张家口市外的,持身份证、社保卡、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等到医保局居民医保窗口报销。
(四)住院。在张家口市范围内医院住院的,持社保卡、身份证在医院出院时直接报销。张家口市外住院的,入院前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或“下花园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或持社保卡在入院前到医保窗口备案,也可通过拨打医保窗口电话联系备案,出院后在医院直接报销,未做异地就医备案或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到医保窗口报销。
(五)“一站式”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行三重保障“一站式”报销,在医院或医保窗口报销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次性报销完毕。
(六)其他事项。如参加其他商业保险的患者,先报销基本医保后再进行商业保险报销。
1、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业务范围。社会保障卡申领、挂失、解挂、注销、密码重置、补换卡、社会保障卡面信息及联系方式变更、归属地查询等业务均可选择就近的社会保障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详细信息可通过张家口人社手机APP或拨打人社咨询热线进行查询)
2、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新申请办理的社会保障卡,卡信息和医保参保信息无误医疗保险账户自动激活,不需要再另行激活,即可直接用于就医购药。
3、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业务窗口进行金融账户激活。
4、修改社会保障卡密码。持卡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药店或医院修改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密码。
下花园区办卡网点设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也可通过网上自助办卡。
(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宣传部)
运营 | 下花园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 | 下花园区医疗保障局
图文编辑 | 项霏 责编 | 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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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解读】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