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害怕学生不敢上学,能上诉告吗?

公诉机关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彦悦,男,1961年3月1日出生于河南省固始县,汉族,大专毕业,固始县三河尖镇望岗中心小学教师,...

被告人黄彦悦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予认可。辩解称其只是教学管理的需要,偶尔拍打几下学生,其行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指控被告人黄彦悦犯猥亵儿童罪的证据无法形成链条,无法排除其它可能性,黄彦悦无罪。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黄彦悦在固始县三河尖望岗中心小学担任班主任期间,以询问学习情况为理由,多次将被害人石某(女,2005年9月5日出生)、王某(女,2008年1月24日出生)、马某某(2006年8月4日出生)、黄某某(女,2008年2月9日出生)、邓某某(女,2005年5月29日出生)喊至办公室或者三楼过道处,用手摸石某、王某、马某某、黄某某、邓某某五名女学生乳房、臀部和阴部。期间,黄彦悦还利用上课或午休时间,趁黄某某到教室讲台上抄题之际,多次坐在马某某座位旁边摸马某某大腿内外侧。

2018年4月9日—4月11日,黄彦悦妻子和儿子代其与邓某某、黄某、石某、王某、马某某的监护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五名被害人监护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户籍证明:证明黄彦悦户籍信息情况;石某、邓某某出生于2005年,黄某、王某出生于2008年,马某某出生于2006年。

到案经过:证明黄彦悦于2018年3月27日被电话通知到固始县三河尖派出所,后被民警带至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调解协议、谅解书:2018年4月9日—4月11日,黄彦悦妻子和儿子代其与邓某某、黄某、石某、王某、马某某的监护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五名被害人监护人的谅解。

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通讯录:显示该班共有学生人64人;其中女生33人。

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2017年—2018年上期期中、期末及升学考试分数册:显示黄某在班内成绩很不错,上期其中第7名、期末第5名、升学第3名;马某某在班内成绩20名左右;邓某某、石某、王某成绩在班内50名左右。汤某某(女,12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成绩在班内也比较靠前;孙某成绩稍微比黄某高些;司某某成绩和马某某比较接近;付某成绩班内倒数第一。

被害人家长证言:(1)黄某母亲证言,黄某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放学回家闷闷不乐,她多次问黄某,黄某才说是从四年级开始,班主任黄彦悦平时好摸、掐她和班里其他几个女学生的屁股,最严重的还摸过石某的阴部和胸部。几天前,石某、马某某、王某、邓某某父母也知道这个情况后,找她商量,大家一起报案了。


2018年3月下旬一天晚上,马某某母亲知道这事后,黄彦悦不知从哪知道马某某母亲知道这事,反过来打电话给马某某母亲,说马某某在学校表现不好,有和男生谈恋爱的苗头。马某某母亲把电话录音放给她听后,她很生气,就通过微信发个炸弹的表情给黄彦悦,黄彦悦打电话不承认摸过孩子,也不答应赔礼道歉,几个家长商量一起报警。

(2)马某某母亲证言,2018年3月22日晚上,女儿断断续续跟其讲,不想上学了,班主任黄彦悦摸她屁股,还说摸有几次了,还问她有没有来月经,其以为黄老师是出于教育学生才这样的,没进一步往下想。第二天晚上大约五点多的时候,女几个女同学到家玩,其问她们黄老师有没有摸她们的屁股,她们都讲被黄老师叫出去摸过屁股,而且都不是一两次。其听后很生气,让几个学生告诉她们家人,周一一起要到学校去,跟黄老师讨说法,出口恶气。后又打电话联系这几名学生家长商量一块去学校。当晚黄彦悦知道这事了,给其电话,说有男生给马某某上课传字条子,意思马某某谈恋爱,他批评了马某某,出于关心目的拍了马某某一下,不承认摸学生。第二天周六早上,翁某,郎某,刘某家访,其要求学校开除黄彦悦。学生家长到校跟学校要说法,翁某就解释说黄彦悦已经停职了,并要调离学校,家长还是不满意,中心学校又跟五家长见面了,还说黄老师自己不承认摸俺们女儿的屁股,只承认教学方法不当拍了女生屁股,家长没见到黄老师,不满意学校的答复,就到派出所去报案了。

(3)张某证言,2018年3月24日晚上,汤某某(女,13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汤某某(女,12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同学到家玩,听汤某某(女,13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讲,她们同学要打老师,因为女同学被老师欺负了,家长不愿意,意思是老师摸学生了。张某问两个孙女是否被老师欺负过,孙女说没有。

学校老师证言:(4)翁某(三河尖乡第二小学校长)证言,2018年3月25日,郎某打我电话,反映学生家长说黄老师欺负他班女学生,还说班内女生王某,马某某、黄某家长给他打的电话。我听后,和副校长刘某一块到学生家家访。王某母亲说她女儿不是传纸条子,是别的同学扔书给他女儿,黄老师硬说她女儿谈恋爱,马某某的母亲也来了,说黄老师摸她女儿的屁股,还问她女儿可来月子没(月经),马某某家长说老师不应该问这,还要求黄老师不能再带她女儿的课了。接着我们就到黄某家去了,黄某妈也要求不能让黄老师带她女儿课了,但是黄某妈没跟我们讲黄老师摸她女儿屁股,只是再三说,不能让黄老师再带她女儿课了。回去后,我就跟中心校长请示,说我们这有学生家长反映黄老师摸其女儿屁股,要求黄老师不能代课,中心校长黄中卫就让我找黄老师谈一次话,把他工作停了,然后再调离学校。我家访的当天下午,我问黄彦悦有没有摸学生屁股,他说没有这回事,我就把家长的要求跟他讲了,让他调出这个学校,黄彦悦也同意了,并在同意调走的意见上签了字。第二天早上,六年纪一班女生家长来了五人(除了我们走访的三位家长,还有一位姓石的家长,和一位姓邓的家长),他们集体反映黄老师欺负他们女儿,要把黄彦悦开除,我接待家长时,我就说黄彦悦已经停职,并要调离我校,开除他的事,不是我能办到的,我需要向上级汇报。我问他们怎样欺负的,他们家长都没讲,但是我猜测到黄老师有不文明的行为,不然家长不会到集体到学校来。我把这些家长的意见向中心校长反映,中心学校黄校长和杨云又到我校跟这五个家长见面,了解具体情况,这时候,五个家长就说黄老师经常摸她们女儿屁股和大腿,我们中心学校领导听了这之后,就跟乡里和局里汇报,当天晚上,也要求家长报案,五个家长就到派出所去报案了。黄老师被中心学校领导叫到学校,问他有没有摸学生屁股,黄老师说没有这回事,还说学生诬陷他。

(5)郎某(三河尖乡第二小学老师)证言,黄彦悦邀请翁某、刘某、郎某吃饭,郎某得知黄彦悦找人做家长工作。其余证言与翁某证言基本相同。

(6)刘某(三河尖乡第二小学副校长)证言与翁某证言基本相同。

(7)凌某(三河尖第二小学副校长)证言、霍双双(三河尖第二小学教师)证言,黄彦悦平时在学校表现还好,在其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前,没有听说过学生或老师私下议论过黄彦悦猥亵学生的事情。凌某和黄彦悦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凌某证明黄彦悦从未和办公室女老师开过一些下流玩笑、打闹或摸搂行为。

(8)霍某(三河尖望岗中心小学教师)证言,黄彦悦在学校工作认真,他一心在教学上,没发现不正常行为。

(9)袁某(三河尖望岗中心小学六一班现任班主任)证言,没有听说过黄彦悦欺负女生。黄彦悦被抓后,袁某任班主任,在任期间,没有学生再向其反映被黄彦月欺负,黄某、马某某、王某、石某、邓某某几个精神正常,没有明显变动,学习也很努力,上课也不违反纪律,五个人中属黄某成绩好。

(10)杨某(三河尖万圩小学校长)证言,2010年二三月份,黄彦悦被家长堵在教学楼楼梯上打了两下子。家长叫凌某1,孩子叫凌某2,系黄彦悦班上学生,黄彦悦用手摸凌某2了,凌某2写了一封信,详细记录了被侵害的过程。黄彦悦被打后也没反抗,在三楼教室走廊站着,没要求学校处理打他的人。由于凌某1情绪激动,杨某将该情况向中心校领导汇报后,将黄彦悦调至三河尖第二小学上班。对于黄彦悦是否摸或欺负女学生,他没有承认也没否认,就是接受调离的处理。当时学生家长没有报警。

(11)陈某1(黄彦悦万圩小学同事)证言内容同杨某。

三河尖望岗中心小学六一班学生证言:(12)汤某某(女,13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证言,黄彦悦单独找过汤玉涵到教室外面夹道处,都是说学习上的事情,没有摸过其胸部、屁股和腿部,没有跟其有身体接触。

(13)汤某某(女,12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证言,她没被黄彦悦单独找出去过。也没被黄彦悦摸过胸部、屁股和退补。黄彦悦喜欢把石某、马某某叫出教室。

(14)钱某某(女,12岁)证言,黄彦悦没有单独找其出去过,也没有被摸过其胸部和屁股。黄彦悦爱叫石某、马某某、黄某、王某、邓某某处教室,她们几个个子大一些,看起来比较成熟。

(15)付某(女,13岁)证言,她没有被黄彦悦单独找出去过,也没被黄彦悦摸过胸部和屁股。

(16)陈某某(女。12岁)证言,她与黄某同桌,有时黄彦悦让黄某上讲台抄题,这时黄彦悦会坐到马某某身边,没看到黄彦悦坐马某某旁边摸她,但马某某和其说过黄彦悦把马某某喊到教师外面夹道内摸过其臀部,去年和今年都喊过。还看过黄彦悦单独喊过黄某、马某某、石某、王某、邓某某去教师外面夹道。喊出去的借口有时是讲台上字写错了,有时大家在读书,老师将她们喊出去。

(17)郭某某(女。13岁)证言,黄彦悦经常在午自习时喊黄某上讲台抄题,她字写的好看,有时也喊汤某某(女,12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上台抄题。黄某上台抄题时,黄彦悦坐在马某某旁边。没看到黄彦悦摸马某某。黄彦悦单独喊过黄某、马某某、石某、王某、邓某某到教师外面夹道,尤其是石某和王某被喊出的次数最多。她们在讲台上写词语没有写出来或写错了,黄彦悦老师就会单独把她们叫出去。听石某讲过黄彦悦把她叫出去亲过嘴,还抱过和摸过胸部。听王某讲过黄彦悦也抱过她。郭某某在一次午饭后也被黄彦悦叫出去过,以试试体重为由将其从腰部抱起来,但没有摸过。

(18)郭某某1(女,13岁)证言,其坐在马某某和黄某的斜后方,经常自习时,黄彦悦喊黄某上台抄题,也喊汤某某(女,12岁,三河尖第二小学六一班学生)上讲台抄题。黄某上台抄题时,黄彦悦坐在黄某座位上,看过三四次,黄彦悦老师坐在马某某身边用手拍马某某大腿。并听黄某和石某在去年时讲过黄彦悦摸过她俩屁股,其中石某说还被亲过嘴。看过黄彦悦单独喊过黄某、马某某、石某、王某、邓某某、郭某某到教师外面夹道内,其中郭某某、邓某某被喊过一次。其他人喊的次数多些,特别是石某。老师喊他们出去都是他们在讲台上写词语没有写出了。

(19)司某某(女,13岁)证言,司某某坐马某某和黄某的后面,黄某上台抄题时,看过一次,黄彦悦坐在黄某的位置上用手拍马某某的大腿。还看过有时中午马某某和黄某在教室内打饭,黄彦悦过来检查时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拍马某某屁股,看过两次。马某某向其也说过被黄彦悦摸过屁股。黄彦悦单独喊过黄某、马某某、石某、王某、邓某某到教师外夹道,有时是题做错了,有时学习下降了喊她们出去。听马某某和黄某聊天时说黄彦悦把她们单独喊出去摸屁股了。

(20)朱某某(男,12岁)证言,2018年开学不久,自己传过纸条子给黄某,但纸条内容是自己没好好上早自习,黄某是否将名字记上。纸条在传的途中被黄彦悦发现并搜走纸条,黄彦悦看了内容将其叫出教室,并拍了两下后脑勺,批评了两句。黄老师爱叫石某出去,有时黄某上课写板书,也爱叫出去。石某考试时拿水杯将玻璃碰碎了,姜术鸿拿弹弓将灯管子打碎了,都被黄老师批评过。

(21)郭某某2(男,12岁)证言,有几次黄彦悦将石某叫出教室后,石某是哭着从外面回来们肯定挨打了或批评了。男生要是被叫出去,有时会被黄彦悦叫出教室用棍打或蹲马步。自己没被叫出去过,朱某某顽皮些爱被叫出去。听石某讲过黄彦悦把她叫出教室摸了,没讲摸哪个部位,还被黄彦悦亲过嘴。黄彦悦经常爱叫石某、王某、黄某、马某某出教室。

(22)姜某某(男,14岁)证言,听石某讲过,黄彦悦摸过她身体,也看过石某哭着回教室。黄彦悦爱叫石某、王某、黄某、马某某出教室,都是书写板书或提问不会。石某考试时拿水杯把玻璃碰碎了,姜术鸿拿石头将灯管打碎了,都被黄彦悦批评过,朱某某写纸条给黄某被黄彦悦叫出去打了两下子。

(23)孙某(女,12岁)证言,她没被黄彦悦摸过,看到黄彦悦上课时爱叫石某和王某叫出去过,每次五六分钟,叫出去的原因是上课说话或上黑板听写不会。没有看到石某因玻璃弄破了事情被黄彦悦叫出去过;朱某某传纸条给黄某,黄彦悦看了纸条内容后,将纸条扔了,没看过黄彦悦因此将黄某叫出去。

黄彦悦找人作被害人家长工作的证人证言:(24)李某(三河尖望岗街道社区干部,黄彦悦同事母亲)证言,黄彦悦给她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和马某某母亲有过误会,马某某不吃饭,拍了她一次,马某某母亲误会他摸孩子了,让她去马某某家去做其母亲工作,她到马某某家后,听其母亲说马某某被黄彦悦摸屁股了,还问别的女孩来不来月经,她得知这情况后就不再过问此事了。

(25)黄某1证言,2018年3月25日,黄彦悦到其饭店吃饭,并问其是否认识黄某父亲,并说自己在学校抓学校严,拍了黄某一下,家长不愿意,要到学校找他事,让她和黄志强解释一下。她打电话给黄某的母亲,黄某的母亲要求开除黄彦悦,除非他不去学校了。

(26)杨某1(三河尖文化中心主任)证言,2018年3月份,黄彦悦给其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把学生管严了,学生家长要告他,让他帮忙做学生家长工作。

(1)石某陈述,黄彦悦是我班六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他教语文。他是从三年级就开始教我们跟班走,一直交到我们上六年级。他欺负我好多次了,他是在小学三年级就开始欺负我和我班上别的女生。

黄老师就是用手摸我们屁股和胸部,他从教我三年级语文时,就开始摸过我,我被她摸过几十次了,第一次,时间我记不清了,他让我到他办公室去,开始问我学习情况,然后他见没人,就动手隔着我的衣服摸我屁股、胸部,摸的时候还让我们好好学习,有时候还边摸我边抱我,用嘴亲我脸,有时摸有一两分钟,有时摸有十几分钟,直到她摸好后或者来人了,他才让我走。在这三年里,他把我叫到教室有十几次都是单独摸过我,他摸我,从来没有把我衣服脱掉过,都是隔着衣服摸,他摸我屁股时,有时手还摸我屁股前面,但是手没有插我尿尿的地方。我只要在学校上学,黄老师就会找我们,以学习为借口,问为啥词语不会,作业不写,还有学习不好等等借口,把我叫出去,在办公室或者学校偏僻的地点摸我,这三个学期,每星期大约摸我一次。今年我开学一个多月,我被他欺负了十多次了,只要没人,黄老师都叫我出去,到办公室或者学校其他地方,摸我胸部和屁股,我记得离现在有十多天的一个上午十一点钟,我在教室上课,黄老师把我叫到六年级一班和二班交界处洗手的地方(三楼)。他用手摸我,我使劲推开他之后,他就没单独叫我到办公室了。

他最近爱叫我同班同学马某某到他办公室,他以前爱叫我到他办公室,班里其他女学生,汤玉婷,汤玉涵、郭某某女生都叫过,我班的大部分女生,只要个子高的,看起来成熟一点的都被他出去过。上上个星期发生的事,我班的同学跟我要水喝,把玻璃弄开了,黄老师知道后,又把我叫道办公室,他说让我赔玻璃,然后就开始动手摸我胸部和屁股,后来,摸了我之后,也不让我赔玻璃了。他是我们老师,我们都怕他,而且他摸我女生的时候,他说我们要是跟别人讲了,他会把我们开除,还说要把我们仍在大河里面,我们都怕他,这些年,没敢告诉父母,这次,我们班的女生在一起时,都说黄老师欺负她们,然后我们班女生约定一起告诉家长这事,我父母听我讲了这事,都不愿意学校,然后今天,我父母又和我同学家长一块到派出所报案了。我身高约160里米,我班里面汤玉涵最高,我也算办理高个子,但是没有汤玉涵高。

以前黄彦悦老师亲过我,时间是去年上五年级的时候,他一共亲过我四五次,每次还是以我不会写生字和写错了为借口,在上课时候把我单独喊出去的,在六一班和六二班之间的夹道内亲的,他有时候亲我嘴,有时候亲我脸,我当时都用手捂着嘴或扭头来拒绝,但他还是非要亲,有几次他还是亲到我了。我拒绝的时候,他就说如果我不让他亲他就要我退学的话来威胁我。

黄老师用嘴亲过我,用手摸过我屁股,而且是用手插到我裤子和褂子衣服里面摸我胸部和屁股,用手使劲捏我屁股上肉,摸我屁股前面尿尿的地方,而且摸我不是一两次,我被他摸过有几十次,所以每次侵犯我,我记不清具体那天那日了。黄老师是我班主任,他侵犯我,我一直忍着,他威胁我,要是告诉家人了就把我开除,我就没有告诉父母和爷奶,就这样一直到今年三月份,我同学马某某把这事告诉他母亲了,我才跟公安机关讲,我被黄老师摸了胸部和屁股。摸我就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有时在上课把我叫出教室外,在过道处摸我,五年级时开始亲我嘴,就是嘴对嘴亲,不是亲我脸腮部,而且摸我的时候,胆子越来越大,手插我裤子里摸我,还用手插我尿尿地方。他动手摸我,一般持续三四分钟这样,他就让我回教室了。没有人看见黄彦悦侵犯我,不过今年上半年开学后,我跟黄某、马某某讲过这事。我班的女生黄某,马某某,邓某某,王某,其她女生也被叫出教室过,但是经常被叫出的就是我们几个,男生也有被教出去过,一般是违反纪律,黄老师要罚男生蹲马步,很少叫男生出去。黄老师把我们叫出教室,跟本不是拍我们,而是用手插到衣服里面摸我胸部和屁股,而且还用劲捏屁股上肉,根本不是隔着衣服拍我一下。我就害怕被黄老师叫出去,躲着她,不想上他的课吗,中间还不想上学了。

(2)黄某陈述,黄彦悦是从三年级就开始当我们班主任,教我们语文课。从四年级开始,他开始想办法把我们单独叫出教室外面,把我们领到六年级一班和二班之间的一个夹道里面开始摸、掐我们屁股、大腿等。他想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学生到讲台上默写生字或提问问题,如果男生不会,他就在教室里打男生,女生不会,他就单独把女生叫到夹道内,摸、掐女生的屁股、大腿。我从四年级开始一直到去年底,我陆陆续续被他叫出去在夹道内被他摸掐屁股、大腿有十多次,我反抗过,叫他别这样做,要不然我对我妈讲,他每次都把我拽住,用语言威胁我,让我配合,不然他就会从学习方面来刁难我,我听他这么说就很害怕,只好让他摸、掐。他对于我每次都是隔着裤子摸、掐屁股,每次都持续三四分钟。我听我同学石某讲过黄彦悦老师还把手伸进她裤子里面摸过她胸部和阴部,也就是她尿尿的地方,这个情况石某只和我、王某、马某某说过,其他人她没说过。黄彦悦老师除了摸、掐我屁股、大腿外,还摸、掐过石某、马某某、邓某某、王某的屁股、大腿。我没被吓哭过,但石某曾经被吓哭过,从外面进到教室里后还在哭。我去年上半年和我妈妈说过了,她没给当回事,这回石某、马某某、邓某某、王某我们几个想到要告诉家长了,不能再受黄彦悦的侵害了,所以才和家长说了这些情况,就来报案了。

我从四年级开始到去年年底,我陆陆续续被叫出去,在夹道内被他摸屁股、大腿有十多次,具体次数我记不清了。每次都是让我站在夹道处,隔着裤子摸、掐我屁股大腿,每次都持续或者三四分钟或者一两分钟。我被黄彦悦侵犯过多次,都是在教室外面过道处,那是死角,没有人能看到。我在上课时被叫出去,其他班级也在上课,根本没人出来。

黄彦悦上课时爱找我提问或者书写板书,也让邓某某王某石某汤玉姗汤玉涵出教室,男生出去都是黄老师打他,让男生蹲马步。朱开建就被黄老师叫出去过几次,其他的我记不清了,他都是找学习上的问题,或者违反纪律让人出去,男生很少被叫出去,一旦被叫出去,我们知道的就是都是挨打或者蹲马步。(黄老师对班内女生是否要求特别严格?)我感觉他对我们几个人要求严格,特别爱叫我们出去,我们班的孙某余学玲也是女生,都没有被叫出去过,也不经常提问她们。我曾经中午不想吃饭时,他在教室里面,他用手轻轻拍我屁股或者后背,但是他在上课期间,把我叫出教师,不是轻轻的用手拍我们,他要是拍我头或者后背,或者手,我也不会说他“摸”我,是用劲抓我屁股,然后手又伸进我大腿内,外侧摸我,明显感觉老师在作坏事,让我感觉不好意思,都害怕老师有这样行为。我们不会是因为受到老师的严格管理或者课堂违反纪律被批评过,而联合起来控告老师侵犯我们。我要是学习不好他教育我,我根本不会控告他,我们虽然小,但是我们知道是非不会诬告老师的。他侵犯我时,我一直在忍者,忍者快毕业,学习成绩也下滑了,后来,我们报案后,他不教我们了,我们再也不担心上课被喊出教室了,心里也不烦了,感觉思想没有包袱了,学习也轻松了,我们几个都愿意上学了,我准备到县里上初中。我报案后,黄老师家人到我家,求我父母谅解,我母亲最后认为黄老师也受到惩罚了,就谅解了他,没要他家一分钱,就是认为他做错了事,还不承认,气不过,要让他受到惩罚,现在我家人和我对他怎样处理,都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我报案时讲的都是实话,不可能诬告他,我现在快毕业了,我也对他没有怨恨了。

(3)邓某某陈述,我们班主任叫黄彦悦从三年级就开始教我们语文课,并当我们班主任,一直到现在。在去年下半年有一次,他让我到讲台上写生字,那次我没写对,他就把我单独喊出去,来到六一班和六二班教室之间的巷子里,开始跟我谈学习的事,讲着讲着他就开始用手摸我的屁股和腰部,我很害怕,但想到他是老师,有时班主任,应该都听他的话,所以就没有反抗,他摸了有五六分钟就结束了,去教室上课了。这是第一次,从那以后他又利用这个理由把我喊出教室,带到那个巷子里摸我,这样他在去年下半年一共摸了我又好多次,但具体次数我记不得了,我都不敢反抗。开始我不知道黄彦悦还摸过其他同学,到了上周五左右,我和黄某、马某某、王某、石某俺们在黄某家门口玩,她们说黄彦悦老师也都摸过她,这时我才知道黄彦悦摸过别人。就在我们说这事的时候,被黄某妈妈听到了,接着我们这些同学的家长都相互转告,还在一起商量要来报案,所以就在今天一起来三河尖派出所报案了。

黄彦悦用手从我衣服外面摸我屁股和腰部,没有把手伸到衣服里面摸,也没有掐我肉。他是从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摸我的。我听说以前他还摸过黄某、马某某、王某、石某等人。我还听说黄彦悦还摸过石某的胸部和尿尿的阴部,这是把手伸进衣服里面摸的,石某只和王某说过这事,我是听王某说的,石某还不让王某往外说。王某还说黄彦悦还把石某裤子脱掉过。石某曾经被吓哭过好几次,从外面进到教室里后还在哭。他还找石某要过她姐的手机号码,石某没有给他。黄某说黄彦悦在教室外的夹道内摸过她屁股,在教室里打中午饭的时候也摸过她屁股。黄彦悦问过石某和马某某是否来月经的问题。自从被黄彦悦摸过屁股后,我心里一直都很害怕被喊上讲台写生字,我现在要求让黄彦悦坐牢,不能再让他去学校教书了。

黄彦悦从六年级上学期被他开始侵犯的,从那以后,他侵犯我三四次,我被他侵犯的地点都是在教室外面过道处,那是死角,没有人能看到。黄老师上课时找我提问或者上讲台写词语,不会写或者写错了,就让我出去,我记得有时写对了也让我出去,然后就让我站在过道处,有时问我太阳穴疼不疼,然后用手揉我太阳穴,接着就摸我腰部,屁股,他经常叫石某、黄某、马某某出教室,男生出去都是黄老师要打他,让男生蹲马步,朱开建和朱永康,就被老师叫出去过几次,其他的我就记不清了。他都是找学习上面的问题,或者违反纪律让人出去,男生很少被叫出去。他从来没有轻轻“拍”过我,他让我出去,就是揉我太阳穴,然后开始动手摸我屁股、腰部,大腿,他是用劲抓我屁股,手又伸进我大腿内、外侧摸我,明显感觉老师在做坏事,不怀好意,我不想让他摸我,但是又害怕他,他的行为让我都感觉不好意思,都害怕老师有这种行为,也不敢对父母讲或者同学讲,感觉他的行为是丑事,说出去了,自己也感到难看。他侵犯我时,我就是害怕上他的课,害怕被他叫出教室,害怕上学,对他的行为,我也是一直忍着,忍着快点毕业,学习成绩当然下滑了,后来,我们报案后,他不教我们了,我们再也不担心上课被喊出教室了,心里也不烦了,感觉思想没有包袱了,学习轻松了,我们几个都很愿意上学,我准备继续在三河尖上中学。我报案后,黄老师家人通关关系人到我家说情,我父亲撇不开情面,我母亲当时不在家,后来我父亲邓照付在谅解书上签了字,我家里没要他一分钱,我父母一开始比较气愤黄彦悦老师,做出这样的事,现在,我父母对这事还耿耿于怀,希望法律给他一个公正的处罚。

(4)马某某陈述,我是三河尖乡二小的学生,黄彦悦从六年级下半学期也就是2017年下半年多次在他上课期间或是午休期间,把我单独叫到六年级一班和六年级二班之间的夹道处,先是说关于学习的事情,之后黄彦悦就开始用手摸我的屁股,腰和大腿内外侧,边摸的时候边说让我上他的课的时候要好好听讲。因为我同桌黄某是班长,每次黄彦悦趁着让黄某在黑板上抄教材的时候,班主任黄彦悦就让我坐到黄某的位置,黄彦悦坐到我的位置上,之后班主任黄彦悦就会摸我的大腿的内外侧和腰,基本上黄某上黑板上抄教材,黄彦悦就会坐在我位置上摸我,次数有十几次。最后一次是2018年3月23日上午第一节语文的时候,班主任黄彦悦就给我叫出去,又开始摸我,还问我有没有来月经,我说没有。之后班主任黄彦悦让我下周一上午第二节体育课的时候,假装肚子疼在班里等他,说要给我讲女生发育情况。中午我母亲来接我的时候,我和她说我不想上学了,我母亲问我为什么,我就把我们班主任黄彦悦摸我的事情和让我下周一上午第二节课在教室等他的事情都和她说了,我母亲听后非常生气,就来派出所报警了。

黄彦悦第一次摸我屁股,腰和大腿内外侧的时候,我反抗了,我推了他一下,因为他是大人,我没有推动他,黄彦悦就说我以后再反抗或是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他就让我退学,之后黄彦悦再摸我的时候,我就没敢反抗。他有时一只手有时两只手隔着衣服开始摸我的屁股,腰和大腿内外侧,摸的时候手放在我这三个部位来回摩擦,来回捏。每次听写词语或者名人名言的时候,黄彦悦抽到我后,无论我是全对还是有问题,他都会把我叫出去。我们每次放学后,几个女生一起回家的途中,都会讨论班主任黄彦悦,通过聊天,我知道班里的好多女生都被班主任黄彦悦摸过屁股,腰和大腿的内外侧。说自己被班主任黄彦摸过的人有黄某,王某,石某,邓某某,汤玉涵,汤玉姗等人,她们几个人是我所知道的,班里其他女生有没有被班主任黄彦悦摸过身体我就不知道了。从班主任黄彦悦开始摸我的时候,我就非常害怕,学习成绩也下降了,现在我都不敢上学了。

他都是用手摸我的屁股,腰部和大腿外侧,他摸我屁股是用手使劲抓的那种方式,我能感觉到疼。摸我的时候都是隔着裤子摸、掐,每次都持续二三分钟这样,摸我的时候都是让我到教室外面走廊水池(有个自来水管,用来刷碗用的)附近那儿,那儿是两个教室内的死角,没有人能够看见。他让黄某上黑板做题或者抄题时,他坐在黄某的位置上,摸我大腿,他是用手摸我大腿的内外两侧,当时在上课,我也不知道可有同学看见,有时他利用午休期间摸我,那时候同学们都在睡觉。他就是爱叫石某,黄某,邓某某,王某出去,别的同学我都记不得了,男生很少叫出去。我们报案后,他不教我们了,我们再也不担心上课被喊出教室,心里也不烦了,我们几个都很愿意上学,我准备到县里上初中。

(5)王某陈述,黄老师欺负我有几次了,他是在小学三年级开始教我语文的,那时,他就开始欺负我和我班上别的女生。黄老师就是用手“拍”我的屁股和大腿,他从教我三年级语文时,就开始拍过我,我被她拍过多次了,第一次,他“拍”我的时间,我也记不清了,我是在上课的时候,他让我出教室到学校夹道处,然后他见没人,他就动手拍我屁股,那时,他是隔着我的衣服拍我的大腿前面和屁股,拍的时候还让我们好好学习,有了这次之后,他就经常找理由,让我出教室,我害怕就不敢出教室。他都是利用上课,说我们板书不会,学习下降了,不遵守课堂纪律等等借口,把我从课堂叫出去,或者利用午自习之间,三楼教室之间没人之际,他把我叫出去,单独拍我大腿、屁股。我现在只记得他从三年级就开始摸我,时间长了,我记不清每次了,从三年级开始,他经常爱隔着衣服拍我大腿、屁股,他拍我屁股时,是用手先轻轻的拍,然后使劲抓我一下,看我啥反应。我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上午在上课时,他把我叫出来,在三楼洗手间的夹道出,他要抱我和摸我,我不从,我把他推开了,还跟他说,你再这样,我就跟俺妈讲,他当时就说:“好,好,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接着我就回教室,从这之后,他都没有摸我了,但是我还见他单独叫别的女同学出去。黄老师最近爱叫我同班同学马某某、石某、出去。我们班大部分女生,只要个子高的,看起来成熟一点的都被他出去过。我跟黄某石某,马某某,邓洋讲过,我被黄老师拍过屁股过,所以黄老师一喊女学生出教室,都知道他不干好事,这事就在我班女生之间跟“公开”了,我们当时就想把这事告诉家长和学校,但是都害怕,都想自己解决,都想不再被老师摸了,也想告他,但是又害怕,直到前两天,我跟我妈讲了这事,我妈带着我报案了。(你被他欺负这么久,黄老师说了啥话,让你们害怕,不敢告诉学校和家长?)他是我们老师,也是班主任,我们都怕他,而且他摸我女生的时候,他说我们要是跟别人讲了,他会把我们开除,还说我们父母要知道这事了,我们父母不会要我们了。

黄彦悦没有摸过我胸部和屁股前面。黄老师上课时爱叫石某出来,黄某,马某某也被叫出去,我也被叫出去,我是因为写错了词语,他让我就让我出去,但是那时他是让我好好学习,他要抱我,我跑回教室了,他没有抱成我,班内调皮男生被叫出去过,都是罚站、蹲马步,其他被叫出去的我就记不清了。他在教室里面,拍过我屁股时就是用手轻轻拍,他让我出去时,就是隔着我屁股拍我一下,然后用手抓我屁股,他是用劲抓我屁股,还问我可来月经没,啥时来月经,我明显感觉老师不怀好意,我不想让他“拍”我,但是又害怕他,他的行为让我都感觉不好意思。我报案后,黄老师儿子到我家说情,我母亲就说他父亲做错事了,他儿子替黄老师道歉了,我母亲就心软了,就在谅解书上签字了,我父母没要他家里一分钱,我父母和我现在都不愿提起这些事,因为我已经毕业了,要到县里上学了,我也不想为难黄老师。

黄彦悦供述,我没有摸我们班里女学生屁股,但我提过她们耳朵,揪过她们腮帮和颈脖子,还用手拍过她们后背。男女生我都对他们有这些行为。六一班一共有64人,有34个女生,30个男生。我可能是从四年级开始带这个班班主任的,一直到六年级,我在教这个班的语文课。现在有三个班长,虽说是班长,其实就是各科课代表,其中语文课代表是黄某。六一班和六二班之间有一个巷子,箱子里还有水池子,我带这个班班主任后,有几次将班里的女学生叫到巷子里谈话,我记不得叫过哪些女生去了,我记得还叫过男生去。谈话的时候,我没有动手摸过女生的屁股、胸部、腰部和阴部。因为班里有学生吵闹,谈话听不清,学生们害怕去办公室。只好叫到巷子里听得清楚些。我平时会把错的最多的两个女生叫到巷子里谈话,有时候是都是单个叫去的,有时候也会同时叫她们去巷子里谈话。我没有在办公室摸过女学生,但偶尔有几次批评他们后往她们后背和腰部拍过让她们走,这些学生有男生,有女生,是谁我都记不得了。

去年下半年时我没有在那个小巷子里摸过马某某的屁股、大腿和腰部。马某某和黄某坐同桌。之前午休时黄某上讲台抄作业题时,我坐到马某某身边坐过好几次,但我想不起来有没有摸过她了。我记得我当时确实给她喊出去过,但没摸她,我记得我跟她讲过上初中以后开的生理卫生课,那时候她们会懂得女生发育的知识,也提到“月经”二字了。我跟她说过这周一上午上体育课时假装肚子疼呆在教室里等你去给他讲女生发育的情况,但因为学生家长和校长翁某说了我摸她们孩子的事了,这周一我就被停止工作,待在家里没去上课了。

石某是我班上的女生。我没有摸过她屁股、大腿、阴部及胸部,但我记得拍过她肩膀、背部,也捏过她脖子。王某、邓某某是我班上的学生。我纠过王某的腮帮一次,我用手打过邓某某屁股二次,但我没摸她们胸部、腰部。我打过黄某的屁股,打几次我记不得了,但我没摸过她胸部、阴部及大腿。

我没有摸女生屁股和胸部,但我提过她们耳朵,揪过她们腮帮和颈脖子,还用手拍过她们后背。男女生我都对他们有这些行为,我主要是为了他们学习,说是他们不长记性,或者违法课堂纪律,教育性惩罚他们一下。我把女生叫到办公室或者夹道处过,但是我没有摸过他们的胸部和屁股。控告我的几个女生,最近,因为违纪,被我严厉批评过,其中石某把教师玻璃弄碎了,我就狠狠批评了他,而且要求她家长到学校来,但是她家长始终没来,还有我班学生王某与男生在课堂上扔纸团子,被我发现,又被我狠狠的训示,还有就是在今年3月22号,一男生写纸条给马某某和黄某,被我发现,纸条落在马某某面前,我批评了马某某,把马某某拉出教室外面批评了,我看了纸条内容(内容,大慨意思为,我找你为啥不理我,朱说你是他老婆),认为马某某年龄小,不应该这样,到中学后,开了生理课,她就知道身体发育怎样了,现在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我就这样批评了她,这四个女生被我狠狠批评过,其中一个邓某某,我就没有批评过她,她是四个女生找来的,我认为她们五个就是为这,报复我,说我摸过她们。

我说这些就是我管理她们,她们反而气愤我,没想到她们到派出所控告我。我现在认为她们控告我,与马某某母亲有关,因为今年3月23号,因为中午吃饭的事,我让马某某吃饭,马某某和黄某当时中午不吃饭,我就在马某某后背拍了一下子,马庄倩回去告诉她妈,说我摸她屁股了,后来又说我坏她女儿名誉了,说她跟男生传纸条子,这是我打电话给马庄倩妈,马庄倩妈跟我这样说的,这几个女学生家长,都是马庄倩妈找到他们,他们带着孩子一块到派出所的。

我是在我拘留前几天的一天晚上,我听说有学生告我,学生的家长也要到学校找我事,我就主动打电话给汤玉涵老奶,想问问汤玉涵老奶可知道什么情况,我并在电话中解释我其实不是摸她们,而是因为孩子们不好好吃饭,我批评了他们,我拍她们后背一下子,不是摸她们,汤玉涵老奶说家长们正在商量要到学校找我事,还说她相信我,还说,马某某家长已经找她了,让她也说我摸了她孙女汤玉涵了,她说她不会这样说,我当时觉得她说话直接,我就把这段电话录音了,录音保存在我手机文件里面。我打过马某某、黄某母亲的电话,都是我主动打的,不都是周五就是周六晚上打的,我打马某某母亲电话,我就说我是黄彦悦老师,马某某上课传纸条子,我批评她了,她像是谈恋爱了,马某某母亲就说我损毁她孩子名誉,还说我摸她女儿屁股,在电话里面跟我吵了起来,还说,她要到学校找我事,要我给她一个说法,我跟她解释,她不听,我说我是拍了马某某一下,不是摸她,马某某母亲说我是摸她女儿,她不听解释,后来,她就主动挂了电话,这次通话我没有录音。我打了马某某母亲电话后(23号,周五),我又打了黄某母亲的电话,我在电话中也是解释,我批评黄某了,黄某不吃饭,还传纸条子,结果黄某母亲就“冲”我,说我打电话啥意思,还说我干的事我自己清楚,我说我不清楚,让她告诉我,她在电话里面又不说,也是要到学校说,我就说好吧。这次我没有录音。卢李是我学校同事,我打过她母亲的电话,因为我知道他母亲是望岗街道的妇女主任,对街道人比较熟,我打电话给黄某母亲、马某某母亲,他们都不听我解释,对我误会很深,我就想找街道干部帮我说一下子,可能消除“误会”,我就打电话给卢李母亲,说马某某母亲误会我了,让她做做马某某母亲工作,解释一下子,她母亲就说好,但是后来,卢李跟我讲,她母亲去了马某某母亲家,没有讲好,后来就没有再联系了。

我记得在此之前,朗克强给我打电话问我可批评学生没,我说我批评了,朗克强就说望岗街道的女学生说我摸她们屁股,家长不愿意,要到学校找我事,还问我有没有这事,我就说没有这事,后来我听郎某这一说,我本着消除误会的意愿,我就给马某某母亲,黄某,打了电话,我也担心她们到学校胡闹,败坏我名誉,让我在学生面前没有尊严。

我记得有十年了,我当时在万圩小学任教,也是批评一个叫凌某2的女学生,我检查她作业,她作业没写完,我抓她衣服,结果抓到胸前衣服,她说我摸她乳房了,后来他爸爸回来了,他爸爸和他爷爷还有一个人就到学校找我事,我在上课时,他爸爸就上来推我两下子,不愿我意,说我“打”她女儿了,我也没有还手,后来杨校长处理这事的,我就被调到望岗小学了。清明节时候,有个退休老教师姓孟回来上坟,我中午在名晏阁饭店请的客,我把学校的翁某,刘某,郎某,凌某,陈涛也一块叫去了,吃饭的时候,我们没有谈论我批评学生的事,只是在吃饭前,我跟黄某1叙闲话,说我教育孩子方法不对,对学生要求严格,批评了课堂传字条子的学生,导致学生报复我,说我摸她们了,导致家长不愿意,要到学校找我事,其中有个家长姓黄,我问黄某2可认识,黄某2就说他跟家长母亲认识,是家长的长辈,她就给黄某家长打电话了,家长后来就说,如果我在学校教书,几个孩子受影响,我要是不去学校了,就没事了,黄某2就把黄某家长的意见跟我讲了,意思我不要在望岗中心小学教书了。

我记得是我班学生韩壮写字条子传给黄某和马某某,纸条子被我发现了,我就把纸条子搜走了,纸条子上写“我找你为啥不理我,朱说你是她老婆”,我感觉像是学生谈恋爱了,我就批评了马某某、黄某,纸条子往他倆传的,具体传给他俩谁我不知道,纸条上朱,我估计指朱某某,朱某某和韩壮坐同桌,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黄某和马某某坐在教室第二排,纸条子是从后面往前传,掉在黄某和马某某课桌前,我才批评他俩。

5、现场勘验笔录证明现场概况。

被害人指认作案地点照片:石某、黄某、邓某某指认的被黄彦悦猥亵的位置均在学校六一班和六二班之间的夹道内。

上述证据,其形式来源合法,内容间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上述事实,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彦悦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固始县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黄彦悦犯猥亵儿童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彦悦辩解称其只是教学管理的需要,偶尔拍打几下学生,其行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其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黄彦悦犯猥亵儿童罪的证据无法形成链条,无法排除其它可能性,黄彦悦无罪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黄彦悦取得了被害人的监护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黄彦悦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彦悦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从去年7-15报案到现在。

最后的确切答复是来自于

信阳市平桥公安分局夏队长的通话

至于他有没有判刑,没人给我证实,也没有结果。

那就是什么都没有,也就是什么都有可能。

关于判刑四年的说法,也是没有人给我证实,

说是信阳市平桥法院审理的,我却没有通知,也什么都找不到。

这种感觉就是,吴新强拖到了热度结束,搞定了所有受害者,只有我在苦苦坚持…

其实一开始就是我一个人,我也很佩服当时的自己。

也挺不容易的。记得当初派出所安慰我说的:

"你就当是一种磨练,让你爸带你去看看心里医生"

确实是一种磨练,后半句在农村显得就有点苍白和搞笑了。

其实在派出所做笔录时,他们就把吴新强都叫来了,

地方不大,他们也都认识,估计觉得我翻不起什么风浪,

也就回去学校了,我可听的清清楚楚,那让人作呕的声音。

其实我当时是犹豫的,要不要继续走下去,然而后面

发生的一切,只能归结为报应!他们的报应…

还有一句恶心的话我得讲

"跟领导讲话,注意点"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

律师、教师、医生、程序员、创业者......

}

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亲眼目睹了,一次抢决原宪兵队大队长鲁秀林的过程,那时岁数还小,听说要枪毙人了,感到非常稀罕,决定去看个究竟,公判大会现场,在县城北边,距离我家十八里路,那时也没自行车,我和几个小伙伴跑着去了公判现场,走到一看,来看热闹的人还真不少,一个县中学操场挤满了人。我挤进跟前一看,把犯人捆绑在了一根高高的柱子上,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样子,嘴里含着一根棍棒,用绳子两头系住,捆在后脑勺下面,就是和牲口带嚼一样,可能是防备他乱说话,或发表不言论,才这样做的,公审人员选读了他的杀人事实,罪大恶极,应判死刑立即执行,公判大会宣读后说,押赴刑场立即执行,这时几个公安把罪犯从柱子上解下来,脖子后面插上招牌,抬上了挂斗,拉在一个沙土岗旁边,我们随后跟着跑,只听到一声枪响结束了罪犯的性命。




死刑犯押赴刑场过程中,防止犯人大喊和害怕,一般都会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预审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初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为了防止死刑犯害怕和大喊大叫,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执法人员和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工作人员亦会做死刑犯的思想工作,“安慰安慰”他(她)。同时,临行前喝点小酒“壮壮胆“!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会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安上一条小麻绳(外面看不见),左右两侧有执法人员用手拽着。假若死刑犯胆敢大喊大叫,执法人员将麻绳拉紧即可。死刑犯还未出声即不能喊叫矣!




一般头一天和到被提出来被执行死刑时,管教一直在陪护,做心理安抚,

你能提出来的事情,基本上都答应,只到你能老老实实的到被执行死刑为止,你要是抗拒,可就是强制性的了。死刑犯,在被执行时,都是死刑绳绑扎,你老实配合,对你温柔一些,你要是胡闹,可是强制性的,

执行的人,都是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不可能叫你叫出声来的,就是拖,也要给你拖的执行场地,按照程序,验明正身,只到你停止一切生命体征为止,拍照存档,再给你送到火葬场,变成骨灰,送给你的家人,你这个时候,才能自由,后面一切的安排都是你家里人的事情了,你想干嘛就干嘛,再不会有人管你了[灵光一闪]




枪决就是五花大绑 裤腿子都帮助防止大小便失禁 喊就喊吧 现在也不是公开执行谁也听不到 注射就绑行刑车里 一按就完事了










过去都会在脖子上套根绳子,看的太多。不知道现在的是如何处理的。







张志新烈士被敌人杀害之前是先割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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