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子,婚后老婆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我咨询了不动产中心,不动产中心说了,只要公积金中心同意就可以加名字,我想问一下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出同意加名字证明,我是增加房屋产权人,作为购房者我自己同意,而且我老婆也有公积金,千万不要回复说咨询不动产中心之类的话,也不要说贷款还完就可以直接加名字,我要是有钱,谁会贷款。婚前买房还不知道老婆是谁,也没办法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加名字也是对妻子 的公平,请公积金中心明确答复,如果不能加名字,公积金中心最好可以附件某个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想知道真相,谢谢!多干点实事,多为百姓解忧。
cj淮南公积金回复:你好,答复如下:你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以后,不动产权证已经抵押在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担保中心是抵押权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产设有抵押,该房产处置权即受到限制。抵押房产是债务债权关系的实物担保。贷款没有还清,债务债权关系合同没有解除,产权人就不能变动。房屋抵押不能解除,原不动产权证也不能过户为新的不动产权证。如有咨询,可拨打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业务科电话688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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