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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1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您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如下: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2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内1%、90*~144*内1.5%,超过144*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方米

  4、 测绘费:1.36元/*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3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您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如下: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阅读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1)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5篇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1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米1.5%,140*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2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3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4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最低收费2000元。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及最新政策5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2)

——乡村医生最新政策3篇

  1 老可退,退有所养

  文件明确规定,“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如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和相关部门,在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尽管居民最低保障(低保)还很低,但毕竟明确规定,村医年满60岁可以退休,退后必须有养老保障。

  一直以来,在优化村医队伍方面,一些专家提出“严进优转劣汰老退”政策,但一直没有被*采纳。这次终于将“优转”确立了下来。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这是一大进步。依我看,符合《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理应是国家技术干部,应该给他们干部身份与待遇,没有哪个地方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应该删去“有条件的地方”六个字。

  3 严进比先前*文件规定更灵活

  在对新进入村卫生室的村医,文件仍然坚持“严格依法”,即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并明确“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担心一律要求新进人员具备执业医师(助理)资格,在目前情况下可能出现人员断档,因此又提出,“条件不具备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将准入权下放给省市。

  同时,对“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明确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这些规定比*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2013〕14号)更加灵活与可行。

  4 “县聘、乡管、村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原则,好!

  过去,村医在执业活动中,老被“欺负”,与卫生院院长关系不好,经常被寻事找茬儿让你不得好过;就连负责管理村卫生室的卫生院公卫办(或公卫科)干部也可以给村医难受。村干部动不动也可以让村医不好过,甚至拿着村医的生杀大权,如果村医与村干部关系处的不好,他们找村民不停地告状,让你不得安生。*有关部门,如药监、税务,甚至媒体也老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愚弄村医。

  因此,卫计委这次规定,村医县聘、乡管、村用就可以排除很多不必要的干扰。但是文件又明确对村医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是否意味着“每周5天每天8小时”,不得规定让村医加班呢?

  5 村医“一般诊疗费”10元左右增幅大

  从前规定,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10元,村卫生室5元,明显觉得不够公*。报销规定均报90%,也就是卫生院看病,医疗保险报9元,卫生室报4.5元。但一般诊疗费存在的问题不单纯是高低的问题,主要问题的群众难以接受及与劳动不相符的问题。

  比如,一群众看病,只需要口服药物即刻,取几包就走,药品花了10几元而一般诊疗费就10元,尽管医疗保险报了9元,但这9元仍然是从群众个人账户中扣除的,或者是从农民的当年家庭封顶线的总额中下账的,农民心里难接受;如果要输液治疗,按规定这10元里包括加药和两天输液的费用,如果是抢救病人反复静脉推注、输注,那费用就没有办法估计,10元钱根本差得远。因此,一般诊疗费,总是很纠结。

  6 由县级*门直接将80%资金补助给村医,而且按月拨付,可行吗?

  大概是很多地方,村医的补助被层层克扣,卫计委这次下了狠心,规定“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实行预拨制”。而且明确“由县级*门直接将补助经费的80%以上按月拨付乡村医生,余额经考核后发放。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挪用、截留”。问题是*门会不会听卫计委的,将这么麻烦的事拿在自己手上?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3)

——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子女的方法3篇

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子女的方法1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3、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拥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拥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子女的方法2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3、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拥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拥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子女的方法3

  1、房产继承: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另外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2、赠与过户: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3、买卖过户:父母把房子“卖”给孩子,乍一听似乎“不合情理”,当选择买卖过户的方式其实更为保险。虽然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在2018新政上路后,在契税部分所需交的费用远低于赠与,并且对于再次出售的影响较小,因此买卖过户成为人们的重要选择。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4)

——农村社保最新政策3篇

  (一)申请对象、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生活救助。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二)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入户调查。乡镇人民*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实物查看、行业评估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重点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和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汇总核算。根据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和入户调查情况,分村按户进行核算汇总,初步核算出被调查家庭自调查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民主评议。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上报县社会救助局。

  5、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社会救助局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核查无误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乡(镇)经办机构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代发《社会救助证》及银行存折。

  (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低保生活补助金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市人民*统一制定,2021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7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080元/人·年。城乡低保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按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补足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特困人员供养:即农村五保供养

  (一)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申请确认程序

  村民本人(无法表达意愿者,由村民小组或其它村民代为申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审核,乡镇人民*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三)供养的形式和内容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于分散供养的对象,要由乡镇人民*、受委托的扶养人和特困供养对象签订供养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和帮扶措施。对于在福利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教育所需费用。

  (四)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应符合的条件

  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本人自愿,乡镇人民*审核同意;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没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所在乡镇福利院具备集中供养条件。

  (五)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1、供养(吃穿住)标准:

  2021年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对象6150元/人·年,分散供养对象4300元/人·年。

  2、保医: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以“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解决;患重大疾病住院的,除“新农合”报销外,再给大病医疗救助。

  3、保葬:特困供养人员死亡的,其丧葬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三、农村孤儿养育政策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2、农村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程序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3、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2021年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600元/人、月。

  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经县级人民*批准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对象。

  1、资助参加新农合或居民医保。2021年的资助标准为:特困供养人员120元/人,农村低保70元/人,城市低保对象20元/人。

  2、住院治疗给予适当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给予全额补助,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5万元。

  低保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救助70%;个人自负5万元以下的救助不超过6000元、5-10万元救助8000元,10万元以上救助1万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万元。

  家庭困难的社会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的予以救助,5-10万元救助不超过6000元、10万元以上的救助8000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8000元。

  3、对五保供养对象给予定量门诊救助,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每年200元,集中供养五保每年4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1、医中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时提出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报县社会救助局审批 → 审批确认后发放医疗救助卡(“绿卡”) → 救助对象凭“绿卡”在定点医院申请医疗费用减免。

  2、医后救助:救助对象在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向乡镇民政办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县社会救助局审批(一个季度审批一次)。

  申请材料:A、书面申请;B、城乡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证书;C、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史材料(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D、医药费发票(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

  五、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政策

  (一)对象范围。凡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且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以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困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临时救助待遇:

  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不自食其力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家庭日常生活水*明显高于困难家庭生活水*的;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属意外责任事故,已获得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付的;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恶意隐瞒事实真相以及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阻碍或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情况调查的。

  (二)申请审核程序。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乡镇(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乡镇人民*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1、发放临时救助金。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2、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

  2021年我县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为:农村对象500—2000元,城镇对象1000—3000元。

  (一)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

  在乡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残疾军人(已评定残疾等级);带病回乡(带病但不够评残标准)复员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在乡退伍军人;60岁烈士子女(农村籍或城镇无工作单位);60岁农村籍退役老兵。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申请定补的相关材料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标准的退伍回乡军人(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申请材料:A、本人申请书;B、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时军以上单位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医疗结论或原始病历。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额补助的申请、确认程序与补助标准

  个人申请(提交材料) → 乡镇民政办核实、填写报表 → 县民政局审核 → 市民政局审批。

  补助标准:2021年 415元/人、月

  (三)“三属”的具体优抚对象和补助标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服役期间)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

  烈士遗属:城镇19120元/年,农村14510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城镇16410元/年,农村13850元/;

  病故军人遗属:城镇15440元/的,农村13270元/年。

  (四)“三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五)复员军人,享受定补的复员军人及定补标准

  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其中,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称为在乡复员军人。

  对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发放定期抚恤金。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015元;**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975元。

  (六)残疾军人:残疾级别及抚恤标准

  残疾军人:*、*部队服役的人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国家规定的评残标准,办理了评残手续,取得了《残疾军人证》的。

  残疾军人分为1-10级,抚恤标准:

  抚恤标准(元/年)

  (七)60岁烈士子女

  发放生活补助300元/人、月

  (八)60岁退役老兵(农村籍)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20元老年生活补助。

  (九)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1、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扶持自主就业。

  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服役满2年0.9万元,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安置地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义务兵补助标准×[1+(服现役年限-2)×20%]。

  2、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安排工作:A、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B、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C、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D、烈士子女的。

  (十)义务兵(现役)家庭优待政策

  1、发放对象:现役义务兵军人或家属

  2、优待金发放标准:2021年城镇每人10000元;农村每人9400元;藏兵按现行标准三倍计发。

  七、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政策

  1.发放对象:户籍在蕲春城乡范围,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

  2.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人,200元/人、月)

  3.申报材料和程序:本人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填写《蕲春县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申报审批表》2份,附本人*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2分,向本人户口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社区调查登记,报乡镇办民政办审核。民政办审核后,按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盖章报县老龄办审批。高龄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审批时间为9月底。

  4.发放时间及发放办法:每年6月和12月,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享受人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老人、农村高龄老人由县*组织资金发放。行政、事业单位高龄老人凭县老龄办通知,由单位组织资金发放。

  八、计生奖扶、特扶政策

  (一)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1、发放的对象: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满60周岁);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直到亡故为止。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1、发放对象:扶助对象夫妻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发放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6000元/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4800元/年),直到亡故为止。扶助对象如发生生育子女、收养子女、对象死亡、对象户口迁移到外县、对象的伤病残子女康复等情况,中止领取。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三)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1、发放对象:独生子女死亡、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女方年满 49 周岁,丧偶的男方须年满49 周岁)、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家庭。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户发放 10000 元一次性抚慰金。

  独生子女死亡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双方分别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5000 元(含一方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另一方未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独生子女死亡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仅发给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抚慰金,标准为 10000 元。

  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户发给另一方一次性抚慰金 10000 元。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省,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分别领取一次性抚慰金 5000 元;夫妻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另一方为省外户籍人口的,对我省户籍一方按户发给一次性抚慰金 10000 元。

  以上对象,已领取全省统一发放的一次性抚慰金后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丧偶、离异、再婚、复婚)的,不再重复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死亡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再婚的,其再婚家庭中的另一方不得享受一次性抚慰金。对象在申报当年死亡的,照常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 (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发放对象申报表》。基层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对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协助其填写相关申报资料。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市(州)卫生计生部门组织抽查并集中汇总。

  (四)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孩结扎奖励

  1、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为,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的蕲春县籍农村育龄夫妇。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10元。

  2、二孩结扎奖励发放对象为,农村育龄夫妇生育二胎女孩后自愿结扎的家庭。二孩结扎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1000元。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新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医疗”。是指农村农业人口年满16周岁(除在校学生以外)以家庭成员为单位纳入国家社会保险体系,本着个人按年度自选缴费档次;国家财政补贴一部分,社会集体资助一部分;缴足十五年后,到六十周岁;根据你所缴费总额加国家基础和补贴、社会集体等各项补助;计算出来的金额,就是你每月拿到手的养老金。

  新农村养老保险《简称农保》,这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为了农民老有所养,专为贫穷农民制定的一项新政策,他的初衷是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当时全国1亿多适龄老人没交一分钱保金的情况下。

  参保的目的是为了老有所养,是为了老了的时候活的有尊严,有质量!担心自己的钱拿不回来是多余的。当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时,你就会认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正确的。

  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我个人认为,比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安全,可靠。因为农村户口的人口多,盘子大,盛的养老基金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将来上涨空间比职工养老保险幅度大!缴得多,拿得多。如果农村人口全部参保,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体系的三倍,帐户基金也高一到两倍!

  年轻人参保,应该就高不就底,因为底了,退休后,很难自己养自己老的。中老年人,就业机会不多了,经济上可能有困难,可选择底标准的档次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通俗地说,就是年轻人把钱投到社保基金这个“篮子”里,老年人从“篮子”里每月领取养老金养老。

  中央财政拨款每人每月55元最低生活费,如果当时59岁交10O,到60你就可以领55元,如果是55岁你还得交5年每年l00元,到60岁后每日可领55元,现在城乡一体化每月领养老金115元,如果是年青人必须交够l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每年交5000元,按现行政策每个月能拿到l2O0多元。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支出。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5)

——办理房产证申请书10篇

  甲方:****与***(你母亲、父亲的名字)

  乙方:***(你的`名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无偿将****与***(你母亲、父亲的名字)购买的房基,具**置在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赠送给儿子***(你的名字)。

  2、甲方赠予的此房基,仅为儿子儿子***(你的名字)一人所有。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协议签约地:天津

  申请种类: 买卖(□商品房 □存量房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

  □互换 □赠与 □受遗赠 □拍卖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 □以房屋出资入股 □分割、合并共有房屋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 □其他

  申请方式: □双方申请 □单方申请

  询问人: 被询问人(申请人): 询问地点: 市房管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南水国际小区 号楼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询问,请据实回答,如有不实,申请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本询问笔录将随登记资料存入档案。

  1、问: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答:是。

  2、问: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共有权人是否同意申请登记事项?答:否。单独所有。

  3、问: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答:否。

  4、问:申请人提供的登记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答:是。

  5、问: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答:权利人同意更正。

  6、问:申请人有无其它需补充?答:无。

  关于请求协调办理厂房证件手续的申请

  我******有限公司经**街道办招商融资协调,于20xx年12月份被****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并购后,****集团为开拓市场和扩大生产规模对公司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同时新建6600*方米车间和1500*方米原材料仓库,现已正式投产使用。

  我公司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手续过程中,由于公司历史原因,无《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导致手续一直办理不下来。

  我公司在编织袋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有更多市场,急需办理以上相关证件进行融资让公司更快更好发展,特请求县*协调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把厂房相关证件手续办理下来,望*给予大力支持协调为盼。

  我是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的王峰,我母亲在***年,购买了房基地,位置即在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手续齐全,证书复印件附后。20xx年,在原址,修盖了房屋,目前,我母亲已经将此房基地赠予给我,协议书复印件附后,因一直未申领房产证,特申请办理房产证事宜。

  1、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年龄xx、民族x、文化程度xx、健康状况xx、工作单位xxxxxxx、家庭住址xxxx、户口所在地xxxx。

  2、房屋状况。房屋坐落xxx、建筑结构:xxx、建筑面积:xx、层数xx、建成年份:xxxx、用途:xxx、使用情况:xxx、成套住宅的套数:x、其建筑面积:xxx。

  特此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许可证。

  本人系xx市xx地人,姓名xx,家中现居住关系成员x人,总面积为xx*方。曾在你部门办理过房产登记,现不慎将房产证丢失,特向你部门申请补办,望审查补办。

  我是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的xx,我母亲在xxx年,购买了房基地,位置即在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x号,手续齐全,证书复印件附后。

  20xx年,在原址,修盖了房屋,目前,我母亲已经将此房基地赠予给我,协议书复印件附后,因一直未申领房产证,特申请办理房产证事宜。

  我五户在东兰县原制药厂A3、A4号宗地合建住宅楼,该宗地面积为154*方米。该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现要求贵局办理房产许可证。

  申请种类:买卖(□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

  □互换□赠与□受遗赠□拍卖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以房屋出资入股□分割、合并共有房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其他

  申请方式:□双方申请□单方申请

  询问人:被询问人(申请人):询问地点:市房管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南水国际小区号楼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询问,请据实回答,如有不实,申请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本询问笔录将随登记资料存入档案。

  1、问: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答:是。

  2、问: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共有权人是否同意申请登记事项?答:否。单独所有。

  3、问: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答:否。

  4、问:申请人提供的登记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答:是。

  5、问: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答:权利人同意更正。

  6、问:申请人有无其它需补充?答:无。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6)

——无房产证买卖合同3篇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方米 。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 整(¥ 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办理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 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在年 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7)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

  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再以本市户籍作为参保条件。

  明确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6.2%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

  将职工医疗救助纳入职工医保。不再单独征收职工医疗救助保险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统筹基金不再划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增加补缴医保费的规定。在本市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未纳入职工医保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增加中断缴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中断缴费不超过一个月并按照规定补缴的,参保人员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明确职工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新增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现行的“不予报销”调整为“适当提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明确法定参保义务。本市户籍居民、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增等待期的规定。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三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明确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人员,同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享受待遇时间与其基本医保待遇起止时间一致。

  明确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明确不设置支付限额。为了防止医保移民,对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设置三十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他参保人员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人群的年度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倾斜。

  建立医保基金支付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

  1. 应当从工伤保障基金中支付的;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 在境外就医的;

  5. 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急诊、抢救除外);

  6. 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7. 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特殊病门诊: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8)

——东莞办理房产证的方法是什么3篇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也就是房屋的“确权”。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记得一定要检查开放商是否已经盖章哦!

  测绘图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开放商是可以提供测绘图的,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测绘,也可以自己找专业测绘公司进行测绘。

  4、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询问需要的申请文件

  每个城市的房产管理部门需要的申请文件都略有差异,好是提前电话或者在当地房产管理局部门或者直接电话联系,确认需要的文件。这些文件一般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完税证明、贷款合同等资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1、在东莞房产证办理时间早晚是不是一样呢?房产证办理时间是越早越好,一是可以保障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如果出售,满五年和不满五年差别很大。

  2、在东莞房产证办理时间规定如果是使用权房转让估计在2个月,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前端需要1个月左右是时间,然后如果三联单进了交易中心后,大概在20天左右出产证,所以前后一共2个月。

房产证过户的最新政策规定 (菁选3篇)(扩展9)

——个人房产证的办理步骤流程3篇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在提交办理申请后,请业主们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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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
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把房子过户给年满18岁的孩子如何办?

以买卖方式过户比较方便。契税按受让方实际情况是否享受首套房优惠或二套房政策。一切政策以当地为准。每个城市不一。

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如何办理买卖继承那个省钱

老大,继承是指父母去世后才叫继承,你这个叫做赠与。赠与的税率是3.1%。而买卖的话要视情况(面积,是否满五年,双方是否有房)来定税率,一般来讲如果是满五年且是小平方(144平以下)的,按照买卖的方式省钱,否则按照赠与的方式省钱。具体情况不知道不好说

你好,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现在你这个情况,不好办理。
原因;你不是贵州户籍,想把房子过户给你,买卖是行不通的!需要你在贵州一年以上社保或是纳税证明,以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才可以。
你只有走赠与,没得选!
赠与;需办理赠与协议公证,缴纳千分之六评估费,2%公证费。契税是全额契税%--4%。手续费几百元,起他税费全免!你赠与得到的住房,以后想卖掉,需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

台胞房产如何过户给孩子

正常过户就行了呗。人活着就拿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去过户,不过孩子要是未成年的话,要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名字也要写在房产证上。
人死了,就拿遗嘱去过户,没遗嘱就所有直接继承人共同签名同意房子给这个孩子就行。

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合算,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产权继承的问题 因我父亲过世我母亲想把产权过户给我这个儿子,但是我们家这关系有点复杂。。 第一是我爷爷和奶奶 我奶奶很早就去世了,但是我爷爷是在我父亲去世后过世,那么我爷爷的子女是不是就有继承的权利(也就是我姑妈和我叔叔)

近期经常会有购房人咨询,能否以子女的名义购房,或者是如何将现有房产过户给子女。为此,通过网络收集整理了相关房屋过户给孩子的案例供家长朋友参考。
如替未成年子女贷款买房父母需办理两项公证手续
张女士:我看中了城南的一套房子,由于我和我的先生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怕孩子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所以我打算以我孩子(她今年12岁)的名义买这套房子,请问律师这样可不可行,如果是贷款的话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父母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子的具体程序是:父母代理子女选房,就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可以直接以孩子的名义购房。不过,由于张女士的小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时需张女士代理。因此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孩子和监护人的图章,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小孩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相应的房屋产权人将是张女士的小孩。
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则必须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与子女一同申请。在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限制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
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不仅要求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求住房贷款申请人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因此,申请住房贷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来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张女士要替孩子贷款买房,那么她和她的孩子都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然后由张女士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同时,还需要办理两份公证:监护权公证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书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父母买房给孩子完全是自愿行为以及父母向银行做按揭还钱的保证。上述手续经审查通过,张女士的孩子就可以成为房产的合法拥有者。
如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父母无权再出售这套房屋
时女士:我和我先生都是做生意的,现在手上有三套房子,其中有两套的产权证已经办了下来,一套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考虑到做生意风险比较大,所以我们打算将现有的两套房屋(有一套贷款没付清)过户给孩子,但听人家说,赠与的手续更简便,请问一下律师,这种说法对不对。
律师解答:如果时女士想把其房子过户给孩子,首先要与她的孩子订立赠与合同,通过这种方式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再拿着赠与合同以及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赠与和过户相比,没有更简便一说,因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确认以登记为准,即使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仍然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不过,除了已经办过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之外,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前,时女士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需要提醒时女士的是,如果她的孩子还没有成年,一旦办理完毕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在孩子成年之前,该房屋将很难再进行所有权人变更。因为《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就是说,如果房产通过赠与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孩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时女士无权再出售这套房子了。
至于案例中提到的仍处于还贷款阶段的房屋则比较麻烦。在贷款的情况下进行房产交易,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得到房地产权属证书,但该证书根据协议由银行保管,另一种情况是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书。对于第一种情况,时女士应当首先解除借款合同,还清贷款(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还应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然后持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如果孩子没成年应该带着户口本)等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对于第二种情况,时女士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对该房予以处分,不能过户到孩子名下。
如想将公房过户给子女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刘先生:我单位给我分了一套公房,已经购买下来并在今年办了产权,现在我想过户给我的儿子,我听说这种公房和一般商品房过户不一样,请问一下,我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此外,我的儿子今年还没有到十八岁,能不能办理过户?如果不能,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过户的手续是根据公房的性质确定的,普通公房只要有产权证就可以办理过户。按照刘先生的说法,这套公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那么他可以随时过户给儿子,这和孩子的年龄没有关系,但是需要在过户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程序的确有特殊性,一般来说,若在申请上市出售问题上与原产权单位没有明确约定,可以不征求原产权单位的意见。但原产权单位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还需要原产权单位提供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一般来说需要原单位在房屋交易确认单(该文件由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供)上盖章表示同意后才能过户。

丈夫去世 如何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孩子?

开一个死亡证明,然后整个房子就可以放到孩子身上。具体操作可以打电话咨询中介公司,也可以到房管局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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