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国内旅游团报价的猫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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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财经:【张家界低价团狠宰游客导游:信不信让你走不了】近日,记者为调查来到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400左右的低价两日游到处都是,称费用全包。上车后自费项目竟必须交钱,诱骗游客加钱走“特殊路线”。面对质疑,导游放言:此路是我开!还威胁游客:信不信让你走不了……    低价两日游内有大玄机套票“套”你没商量    游客:我们刚开始以为这个钱时必须要花的,现在才知道这个钱不是必须花的。    导游:你们先上车。    游客:什么时候给我个回复?    游客:你不说明白了,我们没完。    9月30日中午一点半,在组团7个小时之后,这个包括记者在内的由31位游客组成的散拼团,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里与导游发生了激烈争执。    9月30日,这个包括记者在内的由31位游客组成的散拼团,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里与导游发生了激烈争执。    游客和导游之间到底为何发生冲突呢?就在一天前的9月29号,记者走访了张家界市里大大小小七八家旅行社,准备报团游览张家界的标志性景点—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各家旅行社纷纷打出了“全程不进店、不购物、无强制消费、纯玩”的招牌,除了口号吸引眼球,报价更是诱人。    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两天森林公园的话是358(元)一位。    康辉旅行社工作人员:两日游380(元)一个人。    湖南纳百利工作人员:(住宿标准)三星的话就是400块钱。    9月29号,记者走访了张家界市里大大小小七八家旅行社,各家旅行社纷纷打出了“全程不进店、不购物、无强制消费、纯玩”的招牌,报价更是诱人。    经过了解,《经济半小时》记者得知,9月29日这一天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2日游最低价位普遍在400元左右,根据住宿标准的不同,上下略有浮动,但全都包含了国家森林公园大门票、1晚住宿、餐费、来往景区的车费、导游费、保险费。可是当地一位出租车司机却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细账。    出租车司机:300多块钱,绝对中途要你加钱,我给你简单算一下,门票248(元),住宿一个晚上最低要100多元。    经过了解,《经济半小时》记者得知,9月29日这一天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2日游最低价位普遍在400元左右,可是当地一位出租车司机直接告诉记者,肯定要加钱。    旅行社报出的团费是否会像出租车司机所说的存在猫腻呢?为了消除记者的疑虑,旅行社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某旅行社工作人员:我跟你说,门票现场买248(元),年底返利我们肯定不用这么多钱,第二个住房,我们在酒店签单,房间多了以后,年底达到1万间房,又有个返利。    旅行社的说法听上去也很有道理,随后记者便在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报了一个398元的国家森林公园2日游。在旅行社给出的行程单上清楚的标注着,行程中包含的百龙电梯和杨家界索道费用自理,客人可根据自身体力自行购票。    在旅行社给出的2日游行程单上标注着,行程中自理费用的部分,并提示客人可根据自身体力自行购票。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就在出发前往景区的大巴车上,记者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导游小秦:我们这两天爬这几座山,需要花的索道电梯、交通工具的费用多少钱一个人呢?414块钱,加上6元钱的保险,420块钱,一个人。这是我们必花的一笔费用,雷都打不掉的费用,除非您不上山。    在出发前往景区的大巴车上,记者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在旅行社给出的行程单上,明确写了:行程中包含的百龙电梯和杨家界索道费用自理,客人可根据自身体力自行购票。可此时这些合同中的自费项目,在导游小秦的口中却变成了必须要交的费用,否则根本无法游览合同中包含的黄石寨、袁家界、杨家界这三个景点。    导游小秦:我们明天上杨家界,有三种途径,我们坐索道上山,再坐索道下山,这是第一种方式,比较轻松,比较简洁。第二种方式,车子把我们送到十里画廊,我们顺着十里画廊走半个小时,然后再爬8878级台阶,五上五下,三个半小时,那么我带团已经八年了,八年来没有一个人选择爬上去,为什么呢?假如不要命的朋友,你可以再选择走路下来,这是第二种方式,不花一分钱,但是可能危及到我们的生命,我们出来旅游是来玩的,但是我们不是来玩命来的。    按照导游小秦的说法,无论是出于省时、省力的目的,还是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游客此时都必须选择额外再缴费。但其实这个420元的套票还不是最优的旅游路线,随后她又给出了另外一个价位更高的套票。    导游小秦:张家界所有好看好玩,所有精华性景点,需要多少钱呢,只需要小小的零花钱,690块钱。花了690,就不需要再花任何费用。花了690之后,我们走的就是政府推出来的,为了缓解排队造成的拥堵,特别推出的环山游线。    听见这样的说法,一部分游客一下车就乖乖地交了690元,剩下包括记者在内的8位游客则希望再考虑一下,但导游小秦和身边同事的态度却十分坚决。    导游:赶快点(选),好吧。你要不选的话你就回去找(旅行社),我们这边安排不了要去就去,不去就不去,讲一句话,我要去安排别的人。你要想自己走可以,加点团费,我们可以独立成团也可以。    如果退团独自游玩还需要再补团费,此刻包括记者在内的八位游客可谓进退两难,于是双方就这样僵持在了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门口。将近四十分钟的时间,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不交钱进不了景区,退团独自旅游还需要加钱,无奈之下,8名游客最终每人又交了690元钱,这趟旅行终于正式开始了。按照预定行程,在结束了森林公园里第一个景点黄石寨的游览之后,大家发现之前一直带队的导游小秦不见了,换成了一个陌生导游小唐继续带团。    在导游小唐的带领下,大家来到了690块钱套票中的第一个景点——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在这里,原本就心怀疑虑的游客很快发现了所谓690块钱环山游路线中的猫腻。    在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原本就心怀疑虑的游客很快发现了所谓690块钱环山游路线中的猫腻。    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导游小秦在大巴车上曾经反复向大家强调,如果不走690元的环山游路线,要想游览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就必须乘坐电梯索道往返6次花费420元,费时、费力。可是按照这位讲解员的介绍,正常两天游览线路分为一天山下、一天山上,这其中需要自费的交通费用不过是单程电梯76元、单程索道72元共计148元,线路与所谓的690元环山游线路完全一样。    游客们此时才恍然大悟,大家为了走一条最便捷的线路,花费了690元,到头来却不过是森林公园里一条最常规的旅游路线。紧接着,游客们发现,所谓的四个号称“天下第一”的新景点更是糊弄游客。    在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的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里,旅游项目就是听几分钟讲解,外加看一个十多分钟的5D电影,门票108元,这样的价格比看一部两小时的电影大片还贵。于是,大呼上当受骗的游客们终于和导游爆发了节目开头看到的激烈争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表达着心里的不满,并要求退还索道和电梯以外的费用。    游客:在这里面,其实我们该花的钱,就是一个索道,一个电梯钱,其它的可以不花。。    游客:我们打电话投诉。    的确,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可是接下来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大家纷纷向旅行社要说法,旅行社却让游客自行和导游协商。而导游小唐始终不同意接下来的行程中除电梯索道之外的剩余3个新增景点为自愿选择,并一再声明690元是套票、买了之后就无法退款。游客们十分气愤,坚持要投诉到底。    傍晚6点,就在大家入住了由旅行社安排的酒店之后不久,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记者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你看这样解决行不行,今天的票已经出了,退订不了,明天的我们给你安排,把身份证给导游,我明天让导游尽量给你退订出来,但是我们这个团人比较多,我们就不要影响别的人,你看行不行?    当天晚上,记者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旅行社一反之前“退不了”的强硬态度,突然承诺私下把第二天的自费项目全部退款。原来,大家一晚上都在不断地向旅游局投诉,迫于种种压力,旅行社分别向态度强烈的22名游客打来了电话,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但是记者参加的这个旅行团一共是31人,剩下几位是来自一个大家庭,有老人、有孩子,由于一直非常听话,他们便被旅行社排除在了退款名单之外。10月1号,跟团游第二天,就在这不知情的9名游客去游览最后一个自费景点——土司风情园之后,导游把包括记者在内的剩余22名游客叫到了广场一边,私下达成协议,退还行程第二天中自费的三个景点共计380元的费用,并强制收回了合同。    记者质疑套票拒付款购买导游放言“此路是我开”    10月2日,记者又报了一个张家界中青旅国际旅行社报价为600元的森林公园两日游。虽然价格比之前报的2日团贵了不少,但是在景区门口,再度发生了熟悉的一幕。    记者:我们只坐电梯可以吗?    导游:那不行,因为现在景区里面跟旅游局一起设计了这么一条新的路线方式,按照你们原来的行程,你本来是电梯要往返、索道要往返,金鞭溪要来回走两趟的,知道吧。景区为了方便客人,不走回头路。    记者:那我不看景点,不一样可以走环山游吗?那景点我不进不行吗?    导游: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    游客:必须要挑一个景点吗?    导游:你不可能一分钱不花是不可能的。出门不花一分钱那是不可能的。    10月2日,记者又报了一个森林公园两日游。同样被要求购买套票,面对记者的质疑,导游甚至还说出了“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这样的话语。    和《经济半小时》记者之前的经历一样,这家旅行社同样是以要乘坐电梯、索道,节省时间为由,强制大家额外购买旅行套票,价格分别是380元、500元、700元不等,包含了至少一个新增景点,而这些本来是强制性增加的旅游景点,但是在旅行社拿出的这份“增加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上,却变成了“应旅游者请求、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旅游行程增加内容的协议”。借着一纸合同,旅行社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这些本来是强制性增加的旅游景点,但是在旅行社拿出的这份“增加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上,却变成了“应旅游者请求、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旅游行程增加内容的协议”。    面对导游和旅行社的做法,记者这一次坚持只缴纳单趟索道和单趟电梯的费用148元,不去任何新增景点。    最终的确如导游所说,不交钱就不能进入景区,记者只好与旅行社签订了离团协议,并且导游声称,由于记者的做法是自行离团,所以已经交纳的团费不予退还。那么,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到底存不存在所谓的“套票”呢?在公园门口的游客服务中心,记者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记者:景区里面有套票吗?    游客中心工作人员:现在没有,景区里面就是一张大门票,所有的自然风光全都包含了。    在公园门口的游客服务中心,记者询问是否有套票,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大部分游客由于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在导游的卖力宣传甚至半强迫下,无奈的选择了购买“套票”继续跟团旅游。在网络上搜索记者发现,在张家界有过类似经历的游客并不在少数。记者电话联系了其中一位游客,就在一个多月前,他和家人每人交费360元参加了当地一个旅行社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2日游,就在进入景区大门之前,因为拒绝强制消费被导游恐吓威胁。    游客杨某:我们除了旅游合同的价款外,每人还得交700多元。后来经过两个小时反反复复和他们沟通中,当时接我的导游就开骂了。说你们把张家界当什么,你信不信在张家界走不了,你把老子当什么了,老子如何如何的……还说你来张家界玩还带着小孩,也要为你们的老人和小孩考虑。后来他们让我给旅游局打电话撤掉投诉,我没办法,就撤掉了。    记者:您还愿意再来张家界玩吗?    游客杨某:说实话,张家界这个景点很值得去看,但是我就希望像我这样的遭遇,其他游客不要再发生了。    半小时观察:    明明是行程单上的自费项目,结果上了旅游大巴后就变成了必须要交钱,否则进不了景区,而这些游客额外付费购买的所谓套票更是子虚乌有存在的。这样的旅游不仅让消费者损失了钱财,也破坏了心情。前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今年9月30日,国家旅游局又再次向“不合理低价”、“欺骗、强制购物”等旅游行业的顽疾亮剑,我们注意到,这是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市场力度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动,今年黄金周的旅游秩序也和往年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这些都是可喜的进步。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要想彻底杜绝旅游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还需长期严格执法,常抓不懈,才能最终见到效果。只有对于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才能让消费者真正轻松出行。
来源:央视财经频道
编辑:晓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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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由香港强制购物引发的“死亡”事件,再次刺激了旅游业的神经。
国家旅游局由此发出了治理“低价旅游团”的通知,明确提出“既要重罚组织者,也要对参加低价团的游客进行处理”。
此消息一经报道,立即激起千层浪。有人叫好,整治低价旅游团是势在必行;但也有人质疑,对参团游客进行处理是否合理。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对于低价团参团游客的处理,还需进一步对规定进行细化,而当前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大力度打击这些不合理的低价团。
2015年10月19日,两名黑龙江籍游客在香港红 民乐街一间珠宝店购物时,因购物问题与人发生争执,走出购物店时被数人袭击受伤,其中1人重伤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日上午死亡。
据香港媒体报道,此次出事的购物团参团人员每人只需缴付300元导游小费,就可以免团费到香港购物观光,属于名副其实的“低价团”。
北京青年旅行社营业部经理张征向记者坦言,这类宣称打着“零团费”甚至“负团费”幌子的“不合理低价游”确实存在,且在近几年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899元!599元!299元!……低价团队旅游的报价似乎只有更低,没有最低。
张征强调,这些低价团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正常旅游所应花费的费用,所付费用甚至无法支付往返机票,“但这种旅游团绝不会‘赔本赚吆喝’,它们往往有其他的利润来源”。
据张征透露,这类团的组织者都是旅游目的地当地的旅行社,而这些旅行社中有不少都是不知名、效益一般的,有些甚至是只有一两个人就组起来的“空壳”旅行社。
他们将这些低价团的资源通过微信、论坛等平台向各大旅行社和导游团传播,为了避免风险和便于“忽悠”,大多都会设定参团人员的年龄限制,一般要求报名者是3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张征强调,这种低价团几百元甚至1元的报价,虽然对外宣称是团费,但实际上就是一种“保证金”,收这笔钱主要是以此来确认哪些人肯定会出行,并且能规避旅游法禁止零团费的规定。
一旦有旅行社帮他们拉到了参团人,他们会以每名团员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价格付给旅行社“佣金”,而参团人最终签订的合同是由当地旅行社提供,为其输送团员的旅行社只是相当于这些低价团的“中介”。
接这种负团费的低价团导游往往是没有底薪的,因此他们的提成和旅行社的利润点自然就都集中在购物这个环节上,这也成为了当前低价团最主要的利益来源。
据张征了解,还有些低价团会以“参团价格较低”“怕游客走失”等理由让参团人先押上一部分钱,承诺回程后再予以返还。
而这部分钱其实相当于当地旅行社所扣的“预留款”,如果参团人在当地的购物环节中花不够一定的费用,这笔预先押上的钱,就很可能以种种理由被旅行社扣留。
张征坦言,由于预先扣除的费用一般会比正常旅行的费用低,所以有些参团人在最终思量下也就接受了这种结果。但更多情况下,游客一旦到了当地,在导游的忽悠或恐吓之下,其消费金额往往能令旅行社和导游都有得赚。
此外,张征直言,如果团内有几个消费能力高的游客,买够了全团的额度,那么导游也不会为难每个消费者。但如果团里消费能力都一般,那么每个游客都会被要求购物,直至总额“达标”。
每个低价团的“达标”额度不同,一般来说每个游客的最低消费额度都在1万元以上。
为了保证购物的金额,这种低价团的购物主要围绕珠宝、手表、玉器、奢侈品等高端产品为主。而和低价团有“回扣”合作的店面一般都会定价较高,东西质量和真假却难以保证。
张征指出,除了强制购物外,强推自费项目,包括额外景点、游乐项目、三餐等,导游从中抽取提成;在吃、住、行方面克扣经费等也都是低价团获利的“门道”。
“目前低价购物团主要集中在港澳游和云南团;很多城市的短线一日游则主要靠额外景点、自费项目等获利。”张征说。
其实,低价团也分合法与不合法。
据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介绍,低价团也有不同种类:一种是旅行社促销或商家通过补贴来获得市场份额,这些情况有一定的期限,是法律允许的;另一种则是团费明显低于行业的成本价格、有欺诈消费者和强迫购物的行为,这些不合理的低价活动是法律禁止的。
对于不合法低价团屡禁不止的原因,刘思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指出,当前很多旅游者的消费心理不成熟,旅行社和导游的竞争又特别残酷,严重供过于求。
“所以这些旅行社和导游为了生存,就利用这种不成熟的消费心理,给他们挖坑、设陷阱,这种操作模式就会长期存在。”刘思敏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看来,低价团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因为“有市场”,那些贪图小便宜的消费者恰恰助长了这种“市场”。
刘俊海向记者分析指出,报名低价团的游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实际知情但直接贪图便宜的人,他们知道低价团必然要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但是抱着别人买、自己可以不买的侥幸心理参加了低价团;另一类则属于对旅游市场不熟悉、参团经验不足的人,他们片面追求市场最低报价,对其中存在的猫儿腻并不了解。
“实际中,第一类消费者占的比重较大。”刘俊海说。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刘晓依女士和几个朋友,前几个月参加了一个“599元港澳双飞五日游”的旅游团。这么低的价格对甚少外出旅游的刘女士是极大的诱惑,虽然去之前她已被旅行社告知如此低价的“代价”就是要有购物环节,她却认为自己能够对此“免疫”。
但导游在购物前不断软硬兼施地“提醒”游客,低价团的“宗旨”就是要购物,再加之“一进店就关门,每个人身边都有导购员不停地介绍”以及同团人购物的诱惑下,刘女士最终在这趟旅行中花了两万多元来购物。
在刘俊海看来,如果不存在欺诈,没有强制交易,也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推行适当低价团这种模式理论上是可行的。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强制交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猖獗,已经使这种模式彻底沦为了“陷阱”。
对于这种不合理低价团,虽然法律明令打击,但实际效果并不好。
刘思敏直言,旅游法第35条规定要严厉打击禁止零负团费旅游团非常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但不太具有可操作性。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要同时满足“不合理的低价”来招揽、有诱骗旅游者到购物点去购物的行为、要从中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三个条件,旅行社才能够被惩处。
然而,“不合理低价团”的标准并不容易判断;旅行社“诱导旅游者购物”以及“从购物商店获得佣金回扣”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这种证据往往需要由游客提供,但一般游客收集和保留证据的意识并不强,因此操作也比较困难。
“种种因素都导致了不合理低价团屡禁不止。”刘思敏说。
针对不合理低价团,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10月25日了提示,该提示的重要内容也被众多媒体“提炼”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此规定立刻引来民众一片质疑之声,有民众直言,如果市民投诉低价旅行团将受到处理,被骗的人都会忍气吞声,不去举报,最后的结果就是低价团的组织方没人监管。
不过,记者阅读提示后发现,并不是所有参加低价旅行团的游客都将受到处罚。
提示中第二条写明: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所谓虚假合同,指的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
“此次的旅游提示体现了相关部门对不合理低价团整理的决心。”但刘俊海直言,相关部门也应该分清旅行社和消费者双方责任的大小区别,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刘俊海指出,按照合同法规定,违反国家禁止零负团费的规定而签订合同的,对于消费者、对旅行社都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那么消费者签订这个合同要不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待商榷。
此外,提示中提到的虚假合同消费者要如何分辨,对于这些游客鉴别能力较弱的关键内容上,也应进一步细化。
刘俊海强调,在这种无效合同签订当中,也要分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旅行社,消费者虽然也有贪小便宜的过错,但这个过错还达不到超过旅行社过错的程度。”刘俊海认为,要想逐步杜绝不合理低价团,就要加大对旅行社的惩处力度。
“应该进一步细化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按旅行社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严厉处罚。”刘俊海认为,除了要处罚,吊销低价团组织方的营业资格,对于为低价团“牵线”的其他旅行社以及出团导游,也应进行相应惩处,并建立“黑名单”予以公示,加大警示力度和对消费者的提醒。
同时行业协会、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常规旅游线路参考价格的,让旅游服务的定价逐步规范透明。价格标准制定中应考虑到交通、门票、住宿等各种成本,以及旅行社的收益等因素。
“旅游监管并非旅游局一家之事。”刘俊海强调,相关监管涉及到公安、城管、工商等多部门,各部门间不应相互推诿,造成监管盲区。而应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旅游环境,对于低价团的监管应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一阵风似的突击检查。
刘俊海也希望消费者能理智消费,安全出游,切莫为贪小便宜而加入不合理的低价团,如果一旦陷入低价团“陷阱”,应注意保留音频、视频以及票据合同等证据,敢于维权。
张征则认为,除了加强对旅行社的打击外,对于那些和低价团合作的购物店、私自开设的收费景点等也应加大调查和打击力度。
“这些相当于低价团的‘水源’,如果能够切断,也将有利于低价团的减少。”张征说。
(摘自《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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