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明德国学幼儿园幼儿园创办于哪年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灌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灌南县教育局负责灌南县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518-83220009)。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灌南县户籍;  2.在灌南县居住,并持有灌南县有效居住证;  3.驻灌南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1年我县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灌南县人民东路9号)。  (二)体检时间、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半年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07:30---10:00);下半年体检时间:9月6日至9月11日(07:30---10:00);  完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普通话成绩合格及符合其他相应条件者,请携带医保卡或体检费用、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与网络报名照片同版)空腹至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北侧泰州北路东侧,县政府北侧1.5公里)体检。体检时统一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预约电话:83993069。  灌南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预计7月中旬在“灌南县教育专题”(http://zz.guannan.gov.cn/gnjyj/)网站“组织人事”栏目和“灌南县教师资格认证QQ群”(QQ群号:1132041546)中发布。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上半年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凭毕业时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县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灌南县教育专题网和“灌南县教师资格认证QQ群”(QQ群号:1132041546)公告。  灌南县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2019-07-20 11:50
来源:
厦门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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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了!
前面公布的还有同安区~
提示
最新信息获取

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幼儿园”下载集美区、同安区招生文件,查看划片,时间安排,幼儿园入学体检信息~

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有
招生对象
报名时间
招生流程
以及
各个公办划片范围
还有
招生咨询电话
和部分报名材料~
2019集美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0 1
招生对象

0 1
公办幼儿园:本区户籍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片区内适龄幼儿(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0 2
民办幼儿园: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02
报名时间

0 1
公办幼儿园
2019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预登记的方式,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在i厦门完成注册并初级实名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登记。
0 3
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11日,各园不得提前招生。

03
公办园招生对象确认

0 1
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0 2
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
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经幼儿园核对户口簿及区教育局到市房管部门核实无房产情况属实的,可视为片区内招生对象。
0 3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1日(周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0 4
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持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0 5
适龄幼儿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属片区内幼儿园招生对象。
0 6
符合条件适龄幼儿数超出幼儿园学位数的将采用摇号方式录取,具体请关注幼儿园招生通告。

0 4
报名流程

0 1
网上预登记: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及余额辐射对象根据时间安排进行网上预登记。
0 2
现场确认:网上已登记并审核通过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0 3
现场确认材料
1)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到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健康卡原件及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存档);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预登记已审核通过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0 5
公办划片

各公办园应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规定,不得无故跨片招收学生,扩大招生范围或拒收划片内符合条件生源。

06
民办招生界定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0 1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本区优先)
0 2
父(母)近一年在集美区居住,在厦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近一年在集美区累计居(暂)住天数、务工及在厦门市缴交社保月数符合要求。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入园体检表等材料,具体请关注幼儿园招生通告。
不属于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家长应带幼儿到就近的合法民办园报名就读。
附民办学校清单:

集美街道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华侨经典幼儿园
集美区集岑路11-13号
何彩霞
13860166738、18059859948
2
浔江幼儿园
集美区浔江路157号
孙亚持
6158997
13850039652
3
耶鲁碧海蓝天幼儿园
集美区浔江里6号
游羡
18950181977
4
瑞吉欧幼儿园
集美中心花园银盛里32号
翁晓婷
13860431284
6063043
5
集智幼儿园
集美区浔江路199-1-1号
陈梅香
13779989796
6
集美国投敬贤幼儿园
集美区银江路130号
沈咏丹
6076316
侨英街道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霞梧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霞梧里181号
吴怀忠
18259221679 15805936199
2
北区幼儿园
集美区霞梧里180号
徐春霞
15359352985
3
育昕幼儿园
集美区兑山南尾井3号
柯春梅
6063975
18950141768
4
大智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里226号
邹木香
18030015115
5
爱绿幼儿园
集美区乐海南里290号
杨爱绿
6182991 18950017519
6
阳光雨露幼儿园
集美印斗北里17号
黄亚丽
18650803956 6105018
7
贝贝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里69—101号
张凤兰
6681768 13376926610
8
明德幼儿园
集美区英瑶路306号
江丽真
18959225458
9
达辉幼儿园
集美区孙厝乐安北里232号
孙传伟
13906023299 6067099
10
辰景幼儿园
集美区兑山村下蔡社190号
陈艺君
6151582
13774673252
11
侨语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里46号
黄丽梅
6126343
15980762346
12
智慧星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东安村东山里47号
李桂华
18959243595 15960230650
13
蔚慰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东安村东山里65号
林秋兰
18030235828 6290282
14
北健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乐安西里185号
肖秀文
6101977 13950066979
15
康鹭幼儿园
集美区浒井浒西路1号
张艺玲
13779954422
16
贝尔特幼儿园
集美区孙厝乐安北51号
孙秋玲
6681428
13950133993
17
童星幼儿园
集美区天安路37-2号
吕婷婷
6685912
15060774224
18
佳乐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社区田墘里58号
华燕萍
15080308812
6266223
19
泉水湾小金星幼儿园
集美区乐海北里186号
蔡林娟
6681887
20
莲花尚院小金星幼儿园
集美区莲花尚院龙荷里46号
梁玉菊
5383658 18659222021
21
鸿运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前占里69号
黄 婴
13646022378
22
海上五月花幼儿园
集美区东安北二里1号
张柳桃
13306018606 6106186
23
双湖幼儿园
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居委会东山里26号
孙亚持
6155558 13850039652
24
爱幼思幼儿园
集美区滨水四里150号
王瑞芬
6258683 18650182238
25
侨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天凤路86-2、88-2一楼
陈燕
6151126
18060916193
26
育秀幼儿园
集美区叶厝社区叶厝里262号
陈碧忠
13950176180
27
博晖幼儿园
集美区东安东山里21号
林银花
13850032649
28
浩哲之星幼儿园
集美区天阳路32-36号
白梅
18030001559 6229189
29
海宝幼儿园
集美区天凤路8号
张婷
13600931238 6215158
30
博海幼儿园
集美区东安东莲里54号
柯小惠
13459047799 6688080
31
乐欣幼儿园
集美区浒井中里25-101号
张子毅
18030276888
32
乐乐幼儿园
集美区乐安北里119号
俞潮荣
15860768277
33
三加三幼儿园
集美区凤林路161号
曾丹
13459252473
34
龙凤幼儿园
集美区前山路183号1-2层
吴旭芬
18965429953
35
雅思幼儿园
集美区东安前占里95号
张荣兴
15710633101
36
华星幼儿园
集美区浒井东里40号1-3层
沈万香
15980814109
37
海德宝幼儿园
集美区前山路160号二层
陈彩芬
15985808561
38
金苹果幼儿园
集美区浒井西里26-101号、26-5号
张金配
18950016629
杏林街道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厦纺幼儿园
集美区纺织西路5号
郑 敏
6257383 15306091866
2
宁宝新日幼儿园
集美区文达路21-52号
饶菁菁
6224487
3
金海湾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文达2里131号
于洋
6076051 15959361719 6076061
4
毅贤幼儿园
集美区董任西二路555号
彭玛丽
13599908981 3756700
5
杏南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龙泉巷80号
廖喜娇
6077678
13950088149
6
七色花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上官村17号
范晓梅
6078852
15605922639
7
高浦幼儿园
集美区高浦中路13号-1
陈玉梅
13328773565 6074487
8
西亭幼儿园
集美区西亭苑亭路428号之1
陈四英
13400790268
9
浩哲春蕾幼儿园
集美区杏前路124号
白梅
18046208683 6222170
10
九牧幼儿园
集美区杏北二里172-173号
林民权
15306985895
11
杏苑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社区苑西路50号
周女祝
15396254249
12
内林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上官里41号
黄淑秋
6288577
13850073787
13
艺星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内林村邱厝65号
林宝彬
6280183 13799773940
14
雯欣幼儿园
集美区内林村内北里41号
黄秀霞
6229422
13055518482
15
小白鹭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社区苑亭路172号
邓秀钦
6293349 13950115333
16
洪厝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洪厝里136号
周妙玉
6217847
13358385721
17
月美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月台路121号
陈千春
6214333 18030044960
18
杏北红橡树幼儿园
集美区杏北三里118号
何彤俊 刘晓芳
6377987 18950171089 18965152385
19
杏东康桥红橡树幼儿园
集美区宁海一里49号
方钟燕
15392021373
20
滨北幼儿园
集美区曾营龙泉巷392号
姚丽芳
15985873186
21
月美新日幼儿园
集美区月美路679号
沈锦花
6663886
22
四季童话幼儿园
集美区宁海三里39-40号
陈超
17759226867 6073735
23
红黄蓝幼儿园
集美区园博三里58号
谢文婷
6222157 18650157157
24
金域华府梅沙幼儿园
集美区万科金域华府宁海一里49号之一
刘怡玲
13808570310
25
康宝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文康路356号
苏高怿
6379699
26
滨海新日幼儿园
集美区宁海二里45-46号
饶连英
6220710
27
艾肯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杏东路宁海二里9号121-133及221-234
陈淑梅
13358376746
28
园博湾大地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园博六里50-54号
苏伟丰
15060768111
29
杏东蔚蓝时代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宁海二里18号
曹英连
13959219905
30
杏北蔚蓝时代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杏林北二路100号
曹英连
13959219905
31
博苑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村苑东路142号
徐玉莲
18959274535 15506921921
32
启萌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村苑东路526号1-3层
周蓓菲
13779925504 6282677
33
童墅湾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宁海五里联发杏林湾一号一期30号104-105
张美英
18050010005
34
杏东爱森堡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纺织东路16号
严珺琳
18060919880 18030025223
35
金贝贝幼儿园
集美区文康路321之101、102、103号
陈雅丽
13950186861
36
德茵贝幼儿园
集美区莲花新城龙亭三里20号210单元及32号201单元
季群
15396273619
37
康奈尔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东路70号
施爱莲
18965188177
38
金指南文创幼儿园有限公司
集美区苑亭路418号-2
刘辛人
18905942122
39
曾营精博幼儿园
集美区洪埭路46号1-3层
林丽春
13328786149 6079456
40
新雅颂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董任西里67号
涂红娣
18959295652
41
爱贝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高浦西谭路2-1
陈素丽
13666064104
42
苑西幼儿园
集美区苑西路18—101号1-2层
张凤兰
6682196
13376926610
43
官村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街道中宛路369-1-102号
范响银
18950137978
44
园博湾蔚蓝时代幼儿园
集美区园博六里18-28号
廖文芳
13507517477
45
苑东幼儿园
集美区苑东路287号
江丽珍
13950187149
杏林街道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阳光幼儿园
集美区前场瑶山中路77号
简小侦
18950175187
2
创新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山后张东路12号
张银素
6220769 13695003209
3
自强幼儿园
集美区前场石厝村7号
李桂梅
13394041185
4
超群幼儿园
集美区前场市尾8号
黄美淑
6212981 13459035088
5
育才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日东二路321号
童小丽
15259222807 6223636
6
锦晨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路8号
刘红城
18959223018 18050041286
7
锦园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路16号
林寿春
6771203 13950131144
8
康城小金星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大学康城社区康成一里8号
陈慧菁
6270381
15260201922
9
杏滨宜贝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永丰路永丰里怡家园53号
张璐璐
18030129338
10
日东幼儿园
集美区杏西路鹤井巷1号
倪婉玲
6822187 8850097
11
希望之星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村西滨中路7号
林雅玲
13950014673
12
心连心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永丰路2号
杜小玲
13400780668
13
未来之星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村山后张中路110号
陈素群
13860417382
14
新滨幼儿园
集美区马銮路21号
范晓梅
15605922639
15
康城大地幼儿园
集美区杏滨街道康城二里7号
林华莲
6685523
6263553
16
华雅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西里59号
林碧珍
6387886
13950018459
17
晨凌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村甲园路13号
徐礼霞
6848102
18965806603
18
鹭鹭幼儿园
集美区马銮社区扶摇路13号
王梅文
6227910
18965174757
19
马銮湾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路459-2号
吴佳佳
18606005989
20
寨内幼儿园
集美区内东路70号一二层及72-1号
张俊彬
15359256677
21
青山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山后张中路51号
郭小玲
6686259 18120788467
22
嘉锦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村甲园路5号
苏婷婷
15859238059 6094958
23
新天地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中路41号
欧阳欢
18030128741 6280817
24
湖明幼儿园
集美区马銮村后埔路112号之一
曹英连
6106656 13959219905
25
銮美幼儿园
集美区宅顶路43号
邹连英
13559474026
26
启明星幼儿园
集美区山后张社北路97号
郑艳萍
15359336220
27
春雨幼儿园
集美区杏滨街道马銮路荣坪新村5号
郭明锋
15959283013 13358388676
28
海桐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路光明里49-60号
魏雅玲
18059268678 13459008933
29
新美琪儿幼儿园
集美区马銮社区马銮大路31号
杜小玲
13400780668
30
欣儒苑聚镇幼儿园
集美区杏林杏前路锦园东里106-112号
林民生
18900220818
31
锦亭幼儿园
集美区锦亭北路239号
林碧珍
13950018459
32
艾佳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村甲园路52号
陈晓芬
13850000891
33
康城五心幼儿园
集美区锦亭北路262号
刘辉玉
13859928929
34
蓝星幼儿园
集美区前场村瑶山南路30号
童荣香
15985835092 6211209
35
思艺馨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村后英社99-1
江建明
18030085836
36
向日葵幼儿园
集美区前场村市尾159-1
蔡海珠
18059867456 15710645433
37
康贝儿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东二里7一201
吴益珍
6283408 13030881061 18965112519
38
群星幼儿园
集美区锦园村后英23号
詹亚芳
13003933433 5556597
39
欣儒苑京师幼儿园
集美区甲园路100号
林民生
13159268666 18030172760
40
杏湾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北路169-101号、169-102号1-2层
叶金章
15359339312 6085287
41
蔡林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蔡林社15号1-2层
刘雪连
18950045891
42
梓航幼儿园
集美区西滨北路13号
洪小燕
13850063860
陈淑珍
13850069193
43
洪恩幼儿园
集美区銮美大路27号
郭燕燕
13950142860
44
大树幼儿园
厦门市集美区宜兴路50号
陈雪玲
15105999907
45
育德幼儿园
集美区后埔路35号
高雅燕
13950183676
后溪镇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育苗幼儿园
集美区孙坂北路636号
陈保发
13306025752
2
群晖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新村东里26号
洪思乡
13616023926
3
舒涵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英村社区何山埔66号
林丽莉
13606075175
4
崎沟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仁德里小区22号
匡斌
15359331245
5
利民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西井二里80号之一
陈启民
13459221849 6264783
6
博艺七彩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新村社区新村西里98-101号
曾宽园
13860124242
7
明坤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后厝社35号
叶碧霞
13606070261 6251330
8
向阳幼儿园
集美区珩源路549号
吴怀忠
18150073907 8287766
9
后溪小学学前班
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城内里249-2
陈立群
13850032075
10
军民小学学前班
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碗瑶社40号
吴秀珍
13328782787
11
第二农场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第二农场田浦社128号
吴燕妮
13400688540 13459000794
12
新星宝贝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新村小学里22号
杨琳
15259206205
13
银海幼儿园
集美区英村英埭头里25-101 1-2层
吴怀忠
15805936199 15980849950
14
飞翔幼儿园
集美区后溪镇新村东里106号1-2层
黄艺芬
13400725899
灌口镇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欣安利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安仁大道89号
苏好鸯
13395036791
2
绿叶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医院旁(景山路190号)
张伙林
18695674230
3
星光幼儿园
集美区双岭村前墩社72-1.72-2号
陈菲岚
18950081666 13696988333
4
菁菁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75、76号
林惠卿
8859405
13328769163
5
星鹭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浦林村潮瑶社206号
林意妙
18950016976 13063063326
6
小叮当幼儿园
集美区打棉街194号
陈娟娟
6093535 18950155285
7
乐活东方剑桥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黄庄三里236号
胡兰兰
18750669197
8
银河星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大道1846号
徐玉莲
8461886 8374258 18959274535
9
康昱幼儿园
集美区李林村溪南社128号
洪玉燕
6383966 8558058 13646011116
10
博艺之星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上塘社293号
黄志丽
15980862680
11
鸿树林幼儿园
集美区黄庄里450号
林惠卿
8859405
6263778
12
灌南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上头亭村111号
乔树娟
15159226776
13
盈盈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上头亭村29号
梁秀莲
6096832 13799773235
14
红欣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李林社853号
黄春红
13859960710
15
亮晶晶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3490号
黄秋月
15160099532 13850039218
16
鸿树桥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黄庄里58号
林惠卿
8859405
18659696525
17
育辉幼儿园
集美区东辉村田洋社17号
林育龙
15980991876 18850048786
18
康乐幼儿园
集美区顶许村下许社1号
洪玉燕
13646011116
19
甜甜幼儿园
集美区田头村田头社28号
陈惠玲
13365907890
20
奇奇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田柄社56号
刘亚荣
6092637 13806018730
21
深菁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深青里20号
乔树娟
6388065 15159226776
22
至善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双桥路305号
陈恵顺
18650019642 6197997
23
博艺亲亲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上塘社300号
谢容芳
6319766 13860124242
24
蓝翔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洪茂社151号
林惠卿
8859405 6263452
25
欣双桥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大路墘1号
苏好鸯
13395036791
26
温馨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松山社82号
曾美莲
18060990679
27
鸿树湾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334号
林雅惠
13328768537
28
新亭五心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大道1810号
刘辉玉
13859928929
29
名晖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上塘社165号
陈惠玲
13365907890
30
景湖爱森堡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凤山庙路318号
张弛
13606033710 18120715007
31
瑞思特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大道520-4号
薛理强
7779200 13950090805
32
艾乐思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1357-201号
陈婷
13799269266
33
启点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上塘社208号
徐礼霞
18965806603
34
欣儒苑双乐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998-52-101号
林民生
13159268666 17750661616
35
童宝林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新亭社83号
沈小珍
13646026514 6258158
36
黄庄育星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227号1-3层
周刘慧
8080898
37
育恒幼儿园
集美区灌口镇铁山里371-1-101号1-3层
刘芬
13400773344
07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6068382 6255699
各公办园招生咨询电话厦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幼儿园”查看,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I厦门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预登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7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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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连云港灌南县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由江苏教师招聘网同步灌南县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灌南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jsjszpxxht),和江苏教师招聘交流QQ群224868267。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灌南县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灌南县教育局负责灌南县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518-83220009)。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本县户籍;  2.在本县居住,并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驻灌南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本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本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一)确认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2022年将采取网上提交、审核、确认。  申请人须加入“灌南县教师资格认证QQ群”(QQ群号:1132041546)。  申请认定人员须按两次规定时间要求提交相关信息。  (二)体检时间、地点  完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普通话成绩合格及符合其他相应条件者,请携带医保卡或体检费用、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与网络报名照片同版)就近至指定医院体检。(本市体检医院见附件1)  第一次体检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3日;第二次体检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5日。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预计8月上旬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及“灌南县教师资格认证QQ群”中 公布,同时告知领取时间和发放方式。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须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须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须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须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须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须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须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照片背面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当前本县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采用不见面方式递交个人证件相片:可通过快递寄至灌南县人民东路9号,县教育局人事科高老师收,联系电话0518-83220009。  以上材料均须电子图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清晰、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网上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网上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和“灌南县教师资格认证QQ群”(QQ群号:1132041546)公告。  灌南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6日  2022年连云港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doc  原文标题:2022年灌南县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  文章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MD5:17c385ddb6a8354a9abcff5e44ff41ed)
  以上即为《2022连云港灌南县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了解更多考试资讯。(编辑:sunling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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