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动车逃票没抓到有后果吗会有什么处罚

近期,高铁逃票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甚至有人还在网上发布了“逃票攻略”。逃票是道德缺失还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逃票行为会导致哪些后果呢?逃票需承担违约责任7月4日,陕西汉中站高铁出站口一名女子欲硬闯闸机,民警询问并调查,发现她曾有数次“买短乘长”行为,且在民警执法期间大吵大闹,最终该女子被要求补交之前票款,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旅客乘坐高铁出行,铁路运输企业保障旅客安全、准点到达,旅客则需要购买车票,持票上车,这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铁路运输合同应有之义,而旅客车票即是该合同的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也规定,“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逃票旅客采取持无效车票、站台票上车、“买短乘长”、买进站出站两头票等方式,以未付价款,或者付出低于实际乘坐里程对应价款的方式乘坐铁路运输交通工具,其已实际享受了铁路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形成了事实上的铁路运输合同关系,而其未付或少付票款行为,应构成违约。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实中,一经发现逃票旅客,工作人员将要求其补齐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正是要求逃票者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的行为。仍拒不交付票款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终止合同,拒绝运送并责令其下车。最高面临10日行政拘留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火车或车站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实施扰乱车站、列车正常秩序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见,高铁逃票行为不仅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高铁逃票数额较高、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责任。严重失信人半年禁乘高铁《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对无票乘车且拒不补票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并根据其行为轻重适用限制期限,最高可达180天。因此,高铁逃票行为不仅侵害铁路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而且也会对个人信用造成严重影响,逃票旅客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面对禁乘高铁180天的处罚。高铁逃票,究其原因,是部分旅客对逃票行为缺乏合理认知,对违法成本没有正确预估,认为逃票只是贪图小利、蹭蹭福利的“小恶”。殊不知,逃票看似事小,实则事大,其损害的不仅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运营环境,更破坏了铁路运行的公共安全和良好秩序。逃票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国民素质的提高,更需要法律法规的健全普及、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监管部门的全面监督,需要社会公众的同心同德,共同抵制。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22-01-13 08:55
找法网官方整理导读:所谓的逃票,也就是一种不符合法律的方式来少付,又或者是规避应付的费用,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之中往往也是比较常见的,而这种行为的存在,在不同的行业,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那么,逃票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下面介绍一下!一、逃票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逃票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是逃票
  逃票,意思是以违法之方式少付或规避应付费用。三、火车逃票的规定
  火车逃票的处罚规定相关法律规定: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相关法律规定: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一)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二)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四)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五)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这篇文章介绍的是关于“逃票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逃票属于什么违法行为,除此以外,还有逃票的概念以及火车逃票的规定,对于逃票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引用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2]《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四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铁怎么知道你逃没逃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