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一日后将用什么新款猪肉灯灯?


2023-11-1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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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生活万事通发布于: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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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在超市、市场购买的新鲜蔬菜瓜果和肉品,在摊位的时候看着色泽鲜艳,可回家后却发现不一样了。其实,这问题就出在摊位上悬挂的“生鲜灯”。从12月1日起,这种使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的“特殊灯光”,将全面禁用。
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种灯俗称“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可以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市民 单女士:一般都是看肉的颜色,反正就是看颜色感觉挺新鲜的。
市民:都是看看那块新鲜不,切下来能看出来那个颜色好不好。
新鲜的肉品和蔬菜往往是消费者的不二之选,消费者也通常会将颜色作为是否新鲜的重要衡量因素。但是,生鲜灯的出现,却往往会迷惑消费者。那么,目前市场上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如何呢?
记者来到了位于锦水路上的两家农贸市场,发现两家市场中的肉铺都设置了生鲜灯。在暖红色生鲜灯的照射下,无论是冰柜里的肉卷还是案板上的猪肉都显得格外新鲜,而在蔬菜档口则没有设置生鲜灯。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建设街上的一家市场,这里的蔬菜摊位上方,使用的都是正常灯光,而到了肉品区域,远远望去,各个摊位上暖红色的生鲜灯格外显眼。对于生鲜灯的广泛使用,市民们表示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但在购买时,他们也会格外注意,仔细挑选。
市民 张先生:好像市场上很多人在用,灯光一照颜色好看一点。(记者:在这种情况下您怎么挑肉呢?)那样的我也不去,我也不看。
市民 单女士:有的有那个灯的地方我不去买肉。不放心,因为一照特别红,看起来好像挺新鲜,买回家就变样了。而且那个肉回家吃着感觉味道不对,我以后就不买那样的肉了。
市民 沈女士:还是自然的颜色好,生鲜灯颜色太亮了。
(网络图片)
随后,记者又在某网购平台上,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很多售卖生鲜灯的店铺,功率不同,价格也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产品类型丰富多样。例如:红光搭配冷白光照射猪肉,红光搭配暖白光照射熟食,红光搭配正白光照射水果,绿光搭配正白光照射蔬菜,红光搭配正白光照射鸡肉,红光搭配冷白光照射海鲜。
除此之外,记者也在该网购平台首页看到了有商家售卖标有“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新规国标照肉灯”等标语的生鲜灯。但其实,按照规定,从12月1日起商家们就不能再使用这种“生鲜灯了,违规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 张先生:好事,对市民应该是个好事,有的人不懂的话,可能要受骗上当,(这种情况)减免一点。
市民 单女士:挺好挺好的,那特别好。因为大家每天都要吃肉,这样大家会健康一点,可以放心点去买。
记者:露丹 爱平
本版编辑: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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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06:47
来源:
华商网发布于:陕西省
“在菜场看上去很新鲜的肉,一到家怎么就变了样?”有市民认为,这样的“怪事”根源就在于肉摊使用了生鲜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给鲜肉开“美颜”的生鲜灯终于要整改了。
>>文件规定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即食食用农产品,指以生鲜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经过清洗、去皮、切割等简单加工后,可供人直接食用的农产品。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去年7月《华商报》就报道过,有市民反映肉店、肉摊的灯不普通,灯下的猪肉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但与自然光下差别很大,购买时无法辨认肉的真实颜色,判断不了新鲜程度。
不少市民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品相感到不满,认为商家的行为是“光学营销”,欺骗消费者。监管部门此次出台的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也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记者走访
菜市场、连锁超市
肉摊大都使用生鲜灯
7月27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多家菜市场及连锁超市,发现肉摊上、肉类柜台使用生鲜灯最普遍。经过红灯的“美颜”,猪肉显得格外红润鲜嫩。此外,超市的熟食、水果等柜台也有各自的专属灯光。
西三环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肉摊上都用了生鲜灯
27日下午,记者来到西三环边上的一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卖肉的摊位上都使用了红灯。
在一个卖猪肉的摊位,切好的鲜肉上方悬挂着一排发着红光的吊灯。这些灯的灯罩为红色,光源为LED,圆形发光点呈环状分布,红白相间。被照射的肉品光泽感强,像加了一层鲜嫩滤镜。记者挑选了一块后腿肉,拿到几米外的自然光下,发现这块肉看起来不再那么有“光彩”。
友谊西路一连锁超市
猪肉拿到自然光下像褪了色
记者又来到友谊西路一连锁超市。肉类柜台上也悬挂有几个生鲜灯,外观与上一个批发市场上的生鲜灯相似,但亮度较暗。灯光下,有的肉上覆盖有保鲜膜,有的肉没有。挑选一前腿肉,灯下猪肉颜色红润。但拿到自然光下,像是褪了色,颜色淡了几个度。
二环南路一新零售平台
灯下的肉与正常光下差别不大
二环南路一新零售平台的猪肉、牛肉等已分类盒装好,摆放在货架或冰柜里。记者注意到,蔬菜、肉类冰柜上方都嵌入了灯条,光的颜色不同,肉类上方的灯光相比蔬菜类偏紫偏红。灯下肉质颜色红,记者挑选一盒拿到正常白光下比较,颜色差别不大。
吉祥村附近一品牌连锁超市
生肉熟食水果灯光配色不同
在吉祥村附近一品牌连锁超市,肉类柜台上使用的是红色射灯,照得肉质看起来红润鲜嫩。挑选一里脊肉拿到自然光下,肉质并没有那么红。此外,不仅是肉类柜台“红光 照肉”,熟肉柜台上也有射灯,是红光搭配暖白光。水果柜台上,是白光搭配个别黄光。售卖面食糕点的柜台,射灯颜色偏黄,食品色泽看起来更“温润”了。
>>网民声音
终于要整治
再不怕被“误导”了
打开某购物平台搜索“生鲜灯”,按销量排行,随机打开一家月销量4000+的店铺,商品详情介绍页面标榜“好生意都用美食灯,好看才好卖”。售卖的生鲜灯配色也颇有讲究,鲜肉灯用红白光加红,蔬菜灯用绿白光,熟食灯用红黄光……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执行后,不难预料生鲜灯市场将变窄。网友对此的看法是“终于盼得整治,再也不怕被‘误导’了。”
一网友称,每次买肉时看见红灯都迷糊,被晃得睁不开眼睛。这种灯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存在,支持整改。
还有网友说,之前以为这种灯是杀菌的紫外灯,结果发现买到家的猪肉与购买时外观色泽差别较大,灯光改变肉色,造成质量误判,等于造假。
大部分网友的态度都是支持整改,希望能还生鲜本真原貌,还大众一个安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文 赵彬/图
关掉生鲜灯
让食材“素颜”上市
按说,商家把自家的肉食、蔬果“打扮”得卖相好些,本身是讨好消费者的一种策略,而“生鲜灯”作为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也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然而,这些理由不过是“生鲜灯”无伤大雅的一个借口,并不全面。
应该看到,将原本并不那么新鲜的食材,通过光照作用,让人看起来感觉到格外新鲜,其恶在于:欺骗消费者做出了本来未必做出的消费决定,这属于一种“欺骗营销”;不新鲜的商品因此而变得“新鲜”,等于遮掩、改变了商品的真实“信息”,这属于“信息误导”。
消费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任何可能影响消费者判断的因素,都应有章可循,被置于监管之下,而不能被人随意操弄。何况,从“美颜”下美好的食材,变回到现实中暗淡的食材,消费者往往要经历一个由兴奋到沮丧的情绪变化,这就是一种欺骗。
一盏小小的“生鲜灯”,照亮了肉食和蔬果,也让人看见了困扰消费的种种障碍。为深化消费、促进消费计,当然要除之而后快。彻底关掉“生鲜灯”,还食材以素颜,避免光学误导、欺诈营销,让我们的消费环境更加真实、友好起来。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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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14:28
健康遂宁你是不是也试过在档口买肉、买水果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被“照骗”了问题出在哪呢?原来,是因为档口悬挂了特殊光源的照明灯这种灯,俗称“生鲜灯”在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非常普遍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灯光一照冻肉变鲜肉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表示,肉类、蔬菜在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下所呈现的颜色和新鲜度有所不同。解冻肉和新鲜肉在正常光源下有暗灰和粉红之分,但是在色温1800K的生鲜灯照射下,都呈现红润颜色。同样,颜色开始变黄的青菜在3000K灯光照射下,立刻显示出鲜嫩的绿色,甚至连干枯感也减少了。该研究院胡博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目前市场上的“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禁止使用生鲜灯全国各地是否一样?一起看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七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食用农产品贮存和运输受托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销售和贮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二)销售、贮存和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未配备必要的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三)贮存期间未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的。“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办法》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来源:青年湖南、深圳新闻网、广东市场监管、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羊城晚报、央视财经、掌上吉林责编:刘艳君阅读数(82)不感兴趣不感兴趣广告软文重复、旧闻文章质量差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标题夸张、文不对题与事实不符低俗色情欺诈或恶意营销疑似抄袭其他问题,我要吐槽确定*请填写原因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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