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处理事故流程事故现场抽血不送检,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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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肇事司机不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将依据法院判决
  6月11日下午,无锡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29&事故的调查结果。
  赣C-G0981的红色货车最终确定为肇事车辆
  5月29日中午,发生在沪宜高速阳山段的&金属块击穿长途客车前挡风玻璃,致驾驶员吴斌重伤死亡事件&,经无锡警方调查,现已确认牌号为赣C-G098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5.29&事故肇事车辆。
  6月4日,警方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认击中吴斌的金属块系货车制动毂残片。为查明肇事车辆,无锡警方收集了锡宜高速、宁杭高速、沪宁高速等20余个收费站、服务区和高速段面共50多小时的视频资料,梳理出单位时间段内有可能经过事发路段的相关车辆3000余辆。经细致核查甄别,筛选出9辆嫌疑车辆。在公安部交管局、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和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的鼎力相助下,调查组将嫌疑车辆范围缩小至3辆,并组织民警分赴安徽、浙江、江西逐一鉴定。调查组民警连续奋战9昼夜,先后辗转4个省、行程10000余公里,于6月6日凌晨3时在江西高安锁定嫌疑车辆。
  经查,牌号为赣C-G0981的红色货车车辆轨迹与事故发生地及时间吻合。经现场检查,该车牵引的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毂被更换。该车驾驶员5月31日在行车途中发现制动系统异常,于6月1日在江西高安市一修理店检测修理,修理工发现该车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毂已损坏,仅留有底座,即进行了更换。6月7日上午,调查组民警提取了该车半挂车的制动毂及左侧轮毂,于当天运回无锡,委托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在浙A-19115大客车内提取的制动毂残片与该货车制动毂、轮毂进行比对。
  6月9日,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锡公物鉴(痕)字[2012]54号&物证鉴定书,鉴定结论为:送检的金属碎片和汽车制动毂残部原属同一整体。
  货车司机不承担刑事责任事故为交通意外
  此外,我们还从警方了解到,货车司机赵某对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并不知情。赵某称,当时车辆途经沪宜高速阳山段时,不知道制动毂损坏甩出残片伤人,直到车辆抵达宜春送修理厂后,维修人员才发现这个问题。
  而牌号赣C-G0981的大货车,是一辆隶属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某汽运集团下属的交通联运有限公司的半挂牵引车,该车是2011年上的牌,车辆年检有效期到今年11月30日为止,也就是说,事发时,该车是一辆通过年审的合法车辆。
  吴斌驾驶的车辆在第一车道内行驶也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有关规定。
  因此,无锡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这起事故发生,双方当事人既无过错也无违法行为,纯粹是一起交通意外。货车驾驶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警方还将在就相关物证进一步送审,根据材质和磨损程度,还会有一个进一步的鉴定结论。致命铁片究竟是怎么飞起来的,无锡警方也正在委托更加专业的机构进行检验,很快就会有结果公布。
  民事赔偿将依据法院判决
  事故被确定为交通意外,民事赔偿也成了大多数人关心的问题。
  无锡警方表示,大货车司机究竟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将由吴斌家属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进行判决。
  对于赔偿的数额,有关律师认为,办案法官将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裁量。&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二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指当事人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另外,社会舆论和同情等因素也会酌情考虑。
  记者 张玎
杭州网-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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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能否强制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酒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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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xx是某单位司机。2012年3月某日,高xx参加同事的婚礼后开车送单位领导回家。途中,高xx驾驶的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值勤交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高xx有酒后驾车迹象,交警要求高xx接受酒精检测。高xx予以拒绝。经交警劝说无效,遂将其捆绑后带至医院抽血。事后,高xx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案情】高xx是某单位司机。2012年3月某日,高xx参加同事的婚礼后开车送单位领导回家。途中,高xx驾驶的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值勤交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高xx有迹象,交警要求高xx接受酒精检测。高xx予以拒绝。经交警劝说无效,遂将其捆绑后带至医院抽血。事后,高xx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争鸣】高xx提出,值勤交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强行对其抽血,构成行政侵权。要求当事人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高xx并拒绝接受检测,值勤交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律师点评】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第22条第2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曰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曰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有效地查处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酒精含量测试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详细规定: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道路》还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由此可见,测试、检验体内的酒精是交通警察执法过程中,因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而依法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对于拒绝接受测试、检验的,交通警察具有强制当事人接受测试、检验的权力,可以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使用约束带、限制人身自由等。本案中,值勤交警对高xx使用警绳强制抽取血液的行为是合法的。(《大律师教你打官司&交通事故纠纷案例》戴玉龙&陈国强策划/陈国强编著2013-1)
作者: 执业机构: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专长:人身损害 | 房产纠纷 | 债务债权 | 兼并收购 | 刑事辩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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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酒后撞死人 血样3天后送检酒精含量为零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田雪亭 马晓宁 选稿:黄骏
  三个小时前,“我只喝了一点酒”,三个小时后,张新道就撞了人。完全出乎他意料的是,被他撞的王全国经高淳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起碰擦事故变成了一起死亡事故。
  “送检的张新道、王全国的血样中皆未检测出乙醇成分。”6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一份物证检验报告书。一边是3小时前喝了一点酒,一边是事发时血检不含酒精。面对这样的疑点,死者王全国的妻子俞小英说,“我不接受这份报告,我要一个公道!”
  酒后3小时开摩托撞死人
  血检显示酒精含量为零
  事发1个半小时后采集血样,3天后送检,血检合理性遭质疑
  家门口百米外突发车祸
  6月6日下午,在高淳港口公交站台等着老公来接她的俞小英,等来的,却是一辆救护车。车上,丈夫神志不清,耳朵中不断流血。
  惨烈的事故,就发生在距离王全国家100多米的村头,当时,去徐州看病归来的妻子打来电话,说:“十几分钟就能到港口站台了!”“好啊,回家慢慢再说吧!”王全国挂断电话,便发动自己的轻摩,向一公里外的站台驶去。
  站台位于薛盛公路上,薛盛公路是村里通向县城的唯一道路,而村子的小路与薛盛公路相连处,是一个小陡坡。王全国加了下油门,他要从这个陡坡上冲上去。
  陡坡的尽头,便是薛盛公路,因为路段的特殊性,从陡坡上驶来的车子要进入薛盛公路,必须横穿。就在王全国准备横穿时,他突然发现,由东向西方向,一辆摩托车驶来。摩托车手张新道同时发现驶来的轻摩,赶紧避让。
  两车在瞬间相撞,在车辆摔出去的同时,两名驾驶员各自飞了出去。张新道戴着头盔,满脸鲜血。而没有戴头盔的王全国摔在水泥路面后,耳朵中鲜血汩汩,神志不清。事故发生不久,救护车赶到,迅速将两人送往高淳县人民医院抢救。
  连续抢救五天不治身亡
  “我拉着他的手,感觉体温都算正常。就是耳朵中有血不断流出!”俞小英是第一个见到丈夫的亲人,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进入医院不久,王全国便昏迷不醒。到了当晚11点钟,医院的专家找到了俞小英,“你丈夫已经深度昏迷,属于颅脑开裂,救治希望渺茫!”
  王全国的家境并不富裕,“前几年,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坚强的俞小英和丈夫一起,拼命打工赚钱,再加上东拼西凑借来的钱,终于盖起了一栋二层小楼,房子都还没来得及装修,俞小英不能让丈夫就这么走了。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当晚,南京几家著名医院的专家被接到了高淳,现场会诊。凌晨3点钟,专家无奈表示,王全国获救的希望渺茫,“我们会继续全力救治,能不能醒过来,就看他的造化啦!”
  6月11日,在经历了连续5天的持续抢救后,医生最终宣布,王全国脑死亡,离开了人世。
  死者家属质疑鉴定结果
  就在一家人哭得死去活来为丈夫置办丧事的时候,一个肇事者事发前喝过酒的消息突然传来。
  经多方取证,俞小英确信肇事者事发前喝了酒。但警方的血检鉴定却显示,肇事者血样中酒精含量为零。
  “喝酒是中午12点多钟,事故是在3点多钟,抽血是在下午5点多钟,按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好歹也会有一点,怎么会是‘零’呢?”俞小英说,让她家人更无法接受的是,抽血是在6月6日,但直到6月9日才送检,中间隔了这么长的时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但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因为血液酒精测试均需要在市区的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对于南京郊区县的血样,因为距离较远,不可能当天抽血当天送检,“隔个几天批量送检,很正常”。
  家属拒收事故认定报告
  除了这份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报告,俞小英的家人,对于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报告同样不能接受。
  6月25日,交警电话通知王全国家人去拿事故认定报告,家人当即拒绝。对于随后寄来的认定报告,王全国的家人也同样拒收。
  在高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这份事故认定报告上,警方认为,王全国无证驾驶无牌轻摩通过路段时没有主动让行,且没有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方;张新道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该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方。据此认定王全国承担主要责任,张新道承担次要责任。
  俞小英对于丈夫无证驾驶无牌轻摩表示认可,“但我们村子通往薛盛公路的车行道路只有一条,不能把责任全推到王全国身上!”据悉,王全国所在的王村,共有90余户300余名村民,全村人进出村子的车行道路,只有那个陡坡。“这条路修了四年多了,经常有险情发生,但是,却没有人管过。”曾经的村干部王祥林对记者说,在这样特殊的路口,有关部门从没设置警示标志,主管部门也应该担责。采访中,十多名村民都表示,期盼着政府部门能够对这个路口引起重视。
  关键点
  肇事者承认中午喝了一点
  知情者找到肇事人事发前喝的四特酒盒子和酒杯
  “事发当天中午,张新道曾经喝过酒,是白酒,还喝了不少!”这个消息是跟张新道同村的一个村民传来的,该消息犹如一枚重磅炸弹,炸得俞小英全家坐不住了。
  俞小英记得,交警大队曾经给她看过一份物证检验报告,那份报告单上显示,张新道血液酒精检测的结果是乙醇阴性,
“未检出乙醇成分”。也就是说,按照该份报告单的显示,张新道并没有喝过酒。
  但如果那位村民所说属实,那这份检验报告会不会有问题?带着疑问,王全国的弟弟王有国找到了村民口中传说的跟张新道一起喝酒的几个人。
  “没错啊,是一起喝酒的啊,三个人,一起喝了一瓶四特白酒!”几位当时一起喝酒的人都证实了这一点。
  昨天记者赶到了高淳开发区一家工厂的食堂,传说中的喝酒地点,就在这个食堂的一间包厢内。
  “那天张新道是在这里喝酒的,我还作陪的!”食堂史师傅说,张新道看起来很面善,人也很爽气,当天11点多钟,工厂的车间主任张令云带过来的。当时一起吃饭的,还有厂里的会计李福喜、一个来厂里办事的老板周某及其驾驶员,共有六人。其中,张令云要上班,驾驶员不能喝酒,李福喜喝的是啤酒,所以,一瓶42度的四特白酒,就被周某、史师傅和张新道一起喝了。
  “张新道说自己开了摩托车,所以当时就给他倒了半杯酒。后来,又添了一次酒,总共应该在二两酒的样子!”史师傅、李福喜和张令云,对此均予以确认。
  记者现场看到,喝过的那个酒盒子还在,是一瓶42度的四特白酒,容量是460毫升。杯子是高脚杯,记者现场试验,倒满一杯的自来水容量为二两多一点。
  按照张令云的介绍,6月6日上午,张新道来到张令云所在的单位应聘。因为此前两人就熟悉,面试结束后,张令云便留下了张新道,一起吃顿便饭,饭局就安排在了厂里的食堂内,吃饭时间为上午11点30分至12点15分前后。
  “我12点30分上班,所以记得很清楚。”张令云说,考虑到张新道喝了酒,肯定不能驾驶摩托车,便好意劝说其留下来休息一会,等酒醒后再走。对此,张新道也赞同,于是,就进了张令云的车间办公室,在里面喝茶聊天,一直等到脸上的红晕消去,至3点钟左右时,张新道才骑上摩托车离去。
  “他无证无牌,速度很快,我根本没有看到,否则就不会发生事故了!”昨天,当记者联系到张新道时,他回忆起那起事故,感觉还是很后怕。
  张新道告诉记者,当天中午在厂里面试结束后,跟厂里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他们拿上来了一瓶酒,原本我是不想喝的,但他们劝我喝点,后来坚持不住,我就喝了一点。”张新道说,至于喝了多少,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我开了摩托车,交警查酒后驾车很严,我是知道的,所以就喝了一点点!”喝完后,还在厂里休息了好长时间才出门。
  关键点
  采血送检的过程疑点不少
  专家:不太可能!
  喝二两白酒五个小时之后抽血,检测不出乙醇成分有没有可能?
  对此,在记者陪同下,王有国首先向出具检测报告书的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询问。几经周折,经过三方推诿之后,我们才联系到一名张姓民警,但该民警不肯对检验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无奈之下,记者转而向鉴定所的其他专家求教,专家告诉记者,鉴定报告中所称的“乙醇阴性”和“未检出乙醇成分”的意思,就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零。
  之后,记者联系了几方专家。医学专家认为,“不同的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不同,经过五个小时之后,酒精浓度很可能很低。”江苏省人民医院输血科主任周小玉告诉记者,人喝酒两个小时后,酒精就被吸收进入了血液,这个时候,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最高的。人代谢酒精有一种专门的酶,这种酶的活性和数量在不同的人体中的差别很大,“所以有些人酒量好,喝一斤白酒都没事。”
  “如果他喝的是白酒,即便经过5个小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也不可能到0。”江苏警官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专家告诉记者,虽然酒精浓度在人体中呈下降趋势,而且代谢有个体差异,但是5个小时内,二两白酒完全代谢是不太可能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酒精浓度比较低,也许就是20多毫克或者30多毫克,当然也有可能再低一点。”
  “整个采血过程,可能的话,应当全程录像保存,这样可以提高检验的权威性。”南医大一位法医专家则表示,出现这种结果,也有几种可能。一是,血样本身弄错了,当然,这个可能性还是比较低。二是,采血后,血样本身密封不严,血样在运输过程中摇晃颠簸,加之天气热,酒精易挥发。
  律师:是否合理?
  “这份报告用来作证据,我们可以质疑它的合理性。”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说,酒精浓度是随着时间增长而递减的,抽血的时间离事故过去一个半小时,甚至更久,加上夏天代谢快,而3天后才做鉴定,已经无法接近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了。
  耿延认为,交警作为行政执法者,为交通事故的双方进行血液抽检,就执法行为程序来说,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过去这么久的抽检,实际意义还有多少?
  “老百姓都知道,一个酒量好的人,喝个二两酒很快就散了。”这种抽检,其结果如果拿来当证据,未必合理。但在法律效力上,公安出具的血样的酒精检验报告却十分权威,效力高于证人证言。
  “由不够合理的程序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理,是否应当采用,目前在国内还是存在很大的争议。但至少,就这个案子,我们可以质疑。”您好,鉴定或者检验都在做,但是交警和我说事故责任最少40个工作日是合法的吗?_百度知道
您好,鉴定或者检验都在做,但是交警和我说事故责任最少40个工作日是合法的吗?
还有交警也说了就算事故书下来,他们也会和对方说要他们到法院起诉我,让法院把我车子作财产保护,我还是拿不到车!我可以起诉交警部门吗?
合法的。一般的交通事故出具责任书是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一般需要鉴定或者检验的,时间需要延长,鉴定、检验时间是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一般约定为20日,经上级交通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到60日,在鉴定或者检验结果确定后5日内,交管部门必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此可见,扣车时间最长可以是3+60+5=68日如果当事人起诉,法院可以继续扣车,如果你提供了担保,可以去法院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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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验车,验车最长30个工作日,在验车报告出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去法院要求财产保全的话,一般法院只会禁止车辆买卖,你是可以提车的。如果法院扣车得话,你只要去法院提交担保即可。
1、交警对事故责任认定最长时限计算可以超过95天,但这虽然不违反规定,但是存在明显拖案现象,对其行为不满,可以向其单位领导或上级机关反映。(如果你需要时间计算,我可以计算给你,因为需要引用法条比较多,我就不在这里计算了)2、如果在所有的检验鉴定报告出来后,当事人对鉴定的内容未提出异议,按规定必须5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出,可以向其单位领导或上级机关反映。3、对于起诉,除非涉嫌交通肇事罪,或办案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可以起诉外,就一般事故认定是无法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可以就本案损失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通过交警责任认定的程序。4、至于交警告知对方可以采取财产保存是正确的,但是前提是你在事故中负有事故责任,对方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要提供与你车辆等值的担保物做担保。法院就同意对方申请,作出保全决定,你也可以提供等值担保物后,把车提回来,不存在说拿不到车辆等情况。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可以接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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