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应该给买方开什么样的单据样板

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模拟试题题库
本试题来自:(2010年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六、案例分析题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澳洲某国出口鲜活品一批,双方规定以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该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结汇单据交到付款行时,付款行以开证行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问:①银行拒绝付款有无道理②我方的失误在哪里答案解析:①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 或者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简答题:()阅读下面的信用证,并根据提出的问题填空:
(1)开证人:
(2)受益人:
(3)信用证号码:
(4)开证日期:
(5)信用证有效期:
(6)到期地点:
(7)装运港:
(8)目的港:
(9)装运期限:
(10)商品名称:
(11)商品数量:
(12)要求单据:
(13)交单期限:
(14)信用证是否保兑:
(15)信用证是否可转让:
(16)信用证是否可撤销:
(17)信用证金额:
(18)信用证金额增减百分比:
(19)汇票付款期限:
(20)能否分批:
(21)能否转船:
(22)付款人:
(23)单据不符点扣费:答案解析:有,简答题:()阅读下面的汇票,并回答提出的问题:
(1)开证行名称:
(2)信用证号码:
(3)开证日期:
(4)汇票的金额(小写)和币制:
(5)汇票的金额(大写):
(6)付款期限:
(7)受款人(收款人):
(8)付款人(受票人):
(9)出票人:
(10)汇票抬头人:答案解析:有,
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模拟试题最新试卷
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热门试卷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买房子注意事项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开证行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
代收信用证-代收T/T专家
代收信用证
FOB拖车报关
??????????
??????????
&&当前位置:&>>& &&
&& 查看新闻
开证行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 22:39:00&
信用证是严格要求单证一致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当信用证单证不符的时候,开证行就会对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拒付。但是在使用结算时,银行拒付信用证,是不是意味着出口企业就一定要遭受外汇结汇损失呢?信用证专家深圳天捷介绍说,只要是出口企业掌握了开证行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的原则,就可以有效避免外汇结汇损失。下面是深圳天捷帮助一家出口企业处理银行拒付信用证的经过,可以给出口企业很多启示。这家出口企业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向肯尼亚一家客户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在出口企业完成货物出口并准备了全套单证向银行交单索偿信用证下货款的时候,却收到了开证行的拒付通知,理由是在信用证中出现了不符点,货物的检验证明日期晚于货物装运日期。这家出口企业收到开证行的通知,也不知道到底开证行提出的不符点是不是合理,于是找到深圳天捷分析其中的原因。深圳天捷了解到出口企业的这些情况之后告诉出口企业,按照常识来理解,货物检验应该早于货物装运,检验证日期自然也应该早于货物装运日期,显然这样理解的话是这里的货物检验日期晚于货物装运日期是属于不符点的。但是根据《UCP600》第34条: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如果信用证中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提交的单据上内容与任何其他提交的所规定单据内容无矛盾,则银行将接受这类单据。如果按照这里的理解,货物检验证日期早于货物装运日期并不违背信用证表面一致性的要求。所以深圳天捷建议出口企业向信用证开证行进行辩解。就在出口企业向开证行进行辩解的过程中,却收到了买方的来电,称他们发现货物的质量存在缺陷,这说明出口企业是没有进行检验的,而且印证了检验证明早于货物装运日期是存在问题的。同时买方称如果出口企业同意降价50%销售货物的话,他们将接受信用证不符点,并让银行支付信用证下的货款。当出口企业带着这样的消息找到深圳天捷的时候,深圳天捷马上意识到开证行已经违反了信用证惯例的规定,将货物正本提单交付了买方。正规的情况下,开证行应该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呢?根据ucp600第16条的规定银行通知信用证不符点之后,应该将不符点单据留存并听候交单人的进一步指示;或者开证行留存不符点单据直到其从申请人处接到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并同意接受该放弃,或者其同意接受对不符点的放弃之前从交单人处收到其进一步指示;银行也可以退回不符点单据;或者是银行按之前从交单人处获得的指示处理。显然开证行将正本提单交给买方是不对的。于是深圳天捷向出口企业建议要求开证行要么退还信用证下正本提单要么支付信用证下货款。因为开证行已经将正本提单交付买方,并凭借正本提单提走了货物,所以开证行自然不能退还正本提单,只有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显然在这个案例中,出口企业因为在深圳天捷的帮助下,了解了开证行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利用规则取得了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深圳天捷还提醒,只要了解了开证行怎么处理不符点单据这些规定,当开证行拒付信用证项下货款时,出口企业完全可以从开证行处取回所有单证,并将货物转卖,不一定就会遭受外汇结汇损失。当然出口企业最好还是在信用证结算时,由信用证专家深圳天捷来进行信用证审单操作,以彻底避免出现信用证不符点,也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本文是深圳天捷原创作品,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如不标明出处属于违法行为.本文地址: [] 
*推荐新闻扩展阅读
&暂无推荐拓展阅读新闻 !
上条新闻:
下条新闻:[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您现在的位置: &&&&
南京一楼盘承诺2万元可帮外地人办“购房证明”
胡先生的相关交费凭据上显示,开发商收取的是“预售定金”。
根据2011年2月份出台的南京市商品房限购细则,非本地户籍家庭需要购房的,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获得《新购房屋证明》,进行商品房买卖。但最近,外地来宁打工的胡先生向媒体反映,尽管自己没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江北一楼盘售楼处却称只需他交纳2万元的“定金”,就可让他拿到《新购住房证明》;不过,胡先生交了钱后,至今也没买到房。
南京“限购令”真的像售楼处所说“可以突破”?扬子晚报记者就此展开了一番调查。
某楼盘称能办“购房证明”,结果黄了
胡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5月,从外地来南京打工的他在南京浦口区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套房子。但是由于南京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胡先生没有一 年以上的 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因此并不符合购房条件。胡先生说,就在自己感到郁闷的时候,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为他出了主意,说只要交一笔定金,胡先生就可以“不要 烦了”,一切手续由他们代办。
胡先生向记者出示相关交费单据说,经过协商,他先缴纳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并和售楼人员约定,等相关 购房证明拿到后,再支付另外2万元代办费。可就在半个月之后,胡先生又接到了售楼处的电话:“他们说现在查得紧,不好办,要我等,我当时就说房子我不买 了,售楼处的人说不买的话定金也不能退,因为钱是交给开发商的。”胡先生告诉记者,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曾多次与售楼处负责人协商,但始终未能拿回当 初的2万元定金。
今年1月29日,胡先生再次来到了该楼盘售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胡先生之所以交了钱至今还未成功购房是其自己的原因:“打电话给你喊你来签约,你说家人去世了,不想要房子了。喊你来你自己不来,我们也没办法。”
暗访售楼处
售楼人员出示了一份刚办好的“购房证明”
售楼处表示,交2万元费用,就能办这样的证明
那么,售楼处是否存在违规为外地业主办理购房手续呢?扬子晚报记者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对上述楼盘售楼处进行了一番暗访。记者表示自己来南京打工 时间不 长,并没有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现在想买房。该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表示,“你这个情况我问过了,可以帮你办的。”
不过,这位销售人员表示,需要记者缴纳2万元费用。记者问这笔钱是什么名目,是不是补交社保的费用。售楼处销售人员称,社保是补不起来的。他含糊地表示“我们也是通过关系帮你弄(手续)的”。
记者表示可以交钱。随后,这位售楼人员带领记者来到售楼处二楼某银行设的柜台那里交钱。为了让记者吃一颗“定心丸”,售楼处工作人员拿来了一份 刚刚办理 好的《新购住房证明》:“这个就是购房证明,等会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用的。”记者看到,这份证明的出处为浦口区房产主管部门。售楼人员表示,他们不但可以 开到浦口区的证明,市区或江宁地区的也可以开到。
取得这些证据后,记者以还是有些不放心为由,没有交2万元费用就离开了售楼处。
采访房管办
浦口区房管办否认出具过类似“购房证明”
该办同时表示,他们已调查此事,不排除开发商造假
那么,浦口区房屋主管部门真的可以在购房人没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的前提下,就出具相关《新购住房证明》吗?
记者随后来到了浦口区房产管理办公室咨询。该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外地人在南京购买首套房必须要有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2011年2月,南京限购令出台的规定,没有这些材料是肯定买不起来房子的。
对于记者之前在售楼处看到的《新购住房证明》,浦口区房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对于限购细则的规定管控非常严格,在没有一年以上的纳 税证明或 社会保险的前提下,他们从来没有也肯定不会违规出具这样的证明,即便办下来了也是违法的,相关责任人是肯定要被追究责任的。
房管部门表示,目前他们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在具体结果出来之前,也不排除开发商造假,向外地购房者提供虚假《新购住房证明》的可能性。
法律人士说
开发商如此承诺属于违法,业主损失难保障
对于开发商承诺帮外地购房人办理“购房证明”一事,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恒翼律师分析认为有两种可能:一、开发商、银行、房管部门等相关 单位勾结 起来制造虚假证明,那么相关责任人要被追责;二、如果是开发商单方面像办假证一样人为“制造”虚假的《新购住房证明》,那么,开发商就要承担私自制造国家 法律文书的责任。
对于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胡先生交了钱却买不了房的遭遇,赵律师认为,由于开发商或银行作出的“交2万元,没有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可以搞定新购住房证明”的承诺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由此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将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有效保障。
“如果这些承诺没有写在合约上,那么开发商很可能会不认账;即使写上了,这种条款明显是违反国家法律,也是无效的。”赵律师说。
绕过限购令有“别别窍”
找家单位补缴社保,拿到社保缴纳证明,就能办妥“购房证明”
一方面是开发商信誓旦旦保证:只要交钱,就能为不具备购房条件的外地人搞定《新购住房证明》;另一方面,房产主管部门庄重承诺:从来没有也肯定不会违规出具类似证明。那么,这些证明究竟从何而来?
一位房产界的资深人士马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很可能只是使用了一种目前常见的绕过“限购令”的“别别窍”,从而“合法”地为不具备购房资质的外地购房人办到《新购住房证明》。
马先生称,其实这种办法很简单。房管部门在出具《新购住房证明》时只需要审核购房人提供的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对 于这些材 料是从何而来则根本不会过问只要不是假的就可以了。社会上就有这样“头脑灵活”的人,看准了这种需求,扮演起了全新的“中介人”角色。这些“中介人”负责 将不具备购房资质的外地人安排进南京地区的一家正规公司,然后再以该公司员工的名义为购房人一次性补交一年的社会保险。这样一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就到手 了,便可提交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新购住房证明》手续。
当然,“中介人”不是活雷锋,他们是要收取佣金的。一般来说,目前的市场价是办一张证收取1万元左右的佣金,再加上补交社会保险的钱和给公司的“好处费”,加起来差不多就是2万元。
至于为何上述江北楼盘售楼人员会向胡先生要求共计4万元的费用(先付2万,等相关购房证明拿到后,再支付另外2万元的“代办费”),马先生分析,这是时下不少售楼人员个人的生财之道。
据了解,目前诸如北京等一线城市的政府部门已经针对此“别别窍”进行地方立法,规定不允许个人一次性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过目前南京等全国大多数城市还没有类似的明确规定。
&& 相关新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买房子交了10万首付,开发商给了一张单据,主要写了房屋地址和款项,现交多少钱,没有写什么时候交余款_百度知道
买房子交了10万首付,开发商给了一张单据,主要写了房屋地址和款项,现交多少钱,没有写什么时候交余款
我以房屋建成后没有达到某些承诺为由拖了几个月,现交多少钱,没有写什么时候交余款,现在去交,开发商给了一张单据买房子交了10万首付,开发商会不会扣我的钱,主要写了房屋地址和款项
提问者采纳
应该没事的?像这么重要的必须要发票,合同上面和你单据上没写时间吗,如果是首付分期付款售房部会告诉你的,如果没写自己最好问下。如果没写你逾期了也有理由你首付是分期首付吗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其他类似问题
买房子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售楼处样板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