甥的辈分关系表跟孙是一个辈分关系表吗

两个人同姓辈分不一样能不能结婚-55BBS 我爱购物网
&&两个人同姓辈分不一样能不能结婚
两个人同姓辈分不一样能不能结婚
自然可以,只要不是三代以内直系旁血亲。 看看婚姻法的规定吧: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我国台湾“民法”禁止下列亲属结婚: (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从法律上说如果他们不是血亲的话就可以的。
但是他们两个的感情如何?
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性格和爱好各方面都合得来的话,即使有阻力,得不到祝福,两个人在一起也会幸福的。 如果两个人是由于冲动或者激情而在一起,没有稳固的感情和成熟的心理状态的话,那还是三思吧
9条其他回答
同一辈的人辈分就相同,你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同辈分,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同辈分。你爸爸的好朋友(年龄相仿的)也和他是同辈分,故你称他们为叔叔或伯伯。你爷爷那辈的(他兄弟或朋友)你也叫“爷爷”,不能叫叔叔或伯伯,这就是辈分的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辈分,称为“字辈”,你爷爷,你爸爸,你自己是不同辈分。不同姓别有不同的辈份,甚至同姓也有不同的辈序排列,所以还是得回去问你的长辈
当然可以结婚了,别听那些老封建的,和他们好好讲讲法律.首先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包括父母在内不得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否则是违反婚姻法,甚至可能构成干涉婚姻自由罪,要坐牢的!其次,"同姓不婚"那是西周开始的,现在来讲已经不够科学了,不是说所有的同姓都不能结婚,而是从遗传学角度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因为血缘相近的人患遗传疾病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国婚姻法有此规定.你们这样的隔那么多带根本不会有问题,存在你们体内相同的基因已经很少很少了,所以你们当然可以结婚了.和你父母好好谈谈,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别再用封建思想去衡量事物,要思想开放.如果非觉得他是你爷爷那辈的所以不能结婚的话,那你告诉他好了,五百年前我们人类都是一家,都是从一棵树上溜达下来的,要按他的恐怕你父亲和你母亲到底是不是一辈分的人还是问题.给他们上上课,不成就找村里的老师来讲道理,是在不行那就偷偷结婚,不能因为父母的封建思想给自己终身造成悔恨
辈分与名字没有必然联系。辈分是一种社会关系,如果是你母亲上一辈的女性就算你的外婆,与年龄也没都大关系
李姓来源有三
一、为出自嬴姓,系皋陶之后
相传远古时,帝颛顼高阳氏生有儿子大业,大业生子女华,女华再生子皋陶,传说皋陶也叫咎繇,是上古东夷族首领少吴氏的曾孙,生于曲阜(今属山东省),曾继任东夷族的首领,因曲阜为偃地,所以被赐为偃姓。父系氏族社会后期,尧为部落联盟领袖,曾选拔皋陶帮助治理天下;舜继尧为部落联盟领袖后,任命皋陶为大理。大理也叫做“士”,是古时掌管刑狱的官,后来又称为理官。皋陶以善理刑狱著称于世,曾制定墨、劓、剩、宫、大辟5种刑罚,根据犯罪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等进行公平处理,使天下人信服,因而安定了社会秩序。禹继舜为部落联盟领袖后,认为皋陶最贤能,准备让皋陶做自己的继承人,可是还未来得及禅让,皋陶就病逝了。
皋陶的子孙,世袭大理之职,到了商代,便以官职命名本族姓氏,称为理氏。为什么称为氏而不称为姓呢?原来先秦时的姓与氏,既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姓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时期,与先民们的图腾崇拜有关。母系氏族公社初期的人,以为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有某种血缘关系,往往以此作为本氏族的名称,即氏族的徽号,这就是图腾。“图腾”系印第安语,意为“他的亲族”。马克思在《摩尔根一书摘要》中明确指出:“图腾一词表示氏族的标志和符号。”有些图腾,后来转化为人的姓。由于那时的子女只知道母亲而不知父亲是谁,所以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氏族称号,也就是说,一个氏族名下的成员都出自一个母系祖先。“姓”字最早的形体是由“人”和“生”组成,意思是人所生,因生而为姓;后来变为由“女”与“生”组成,意思是女子所生为姓,生而有姓。因此,中国早期的许多古姓,如姬、姒、妫、姜、嬴等,都带有“女”字。氏起源于父系氏族社会,是姓衍生的分支,为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也就是说,只有贵族才能称氏。姓是决定能不能通婚的依据――同姓不能结婚,氏是用来区别贵贱的。战国时期,随着奴隶制宗法制度的崩溃,姓与氏已无什么区别,姓氏成为表明个人及所生家族的符号。从此以后,或说姓,或说氏,或兼说姓氏,都是一个意思,即实际是专指姓。
商朝末年,纣王暴虐无道,沉湎女色,使诸侯和百姓都很怨恨。皋陶后裔有个叫理征的人,出于一片忠心,直爽地说出纣王的错误,劝他改正,结果惹恼了纣王而被杀害。理征的妻子契和氏听到消息后,便带着年幼的儿子利贞外出逃难。契和氏本是陈国(今河南省淮阳)人,想逃回娘家,又怕连累娘家人,于是便往豫西逃,当走到今河南西部伊河流域的“伊侯之墟”(也就是伊侯曾经居住过而后已经荒废了的地方)时,母子二人饥饿难忍,疲惫不堪,尤其是小利贞,饿得奄奄一息。可是,这一带荒无人烟,又怎能找到食物呢?幸好契和氏发现附近的树上结有一些“木子”,于是便采下来吃。就这样,母子二人靠吃野果保全了性命。然后,他们又到豫东,在离淮阳不太远的苦县(治所在今河南鹿邑县东)安家落户。为了感激“木子”的保命之功,同时也为了躲避纣王的追缉,又因理、李同音通用的缘故,自利贞开始改理氏为李氏。
二、为出自他族改姓
三国时,诸葛亮平哀劳夷后,赐当地少数民族赵、张、杨、李等姓。
北魏鲜卑族有复姓叱李氏,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实行汉化政策,改为汉字单姓李氏。
唐李思摩,突厥颉利(东突厥)族人,原名阿史那思摩,其酋长称颉利可汗,名咄。颉利曾屡次扰唐,咄与思摩于贞观四年(630年)扰唐时被唐将俘获并送往长安(今西安市)。唐太宗李世民认为思摩忠诚可嘉,于是赐为李氏,令他统领颉利旧部驻守河南之地。李突地稽H(分布在松花江、牡丹江流域及黑龙江中下游)酋长,唐朝初建时即来唐朝贡,后曾击败进攻幽州的突厥兵,于贞观初年被唐太宗李世民任为右卫将军,赐为李氏。李嘉庆 蛛鞘族人,本姓茹,名常,徙幽州,为朔方部将,以战功被赐姓李,更名嘉庆。其子李怀光,唐德宗时被封为都虞侯。
李国昌本为朱邪氏,名赤心,沙陀突厥酋长朱邪执宜之子。唐懿宗咸通十年(869年)任太原行营招讨等职,因随从康承训击败庞勋起义军有功,升为单于大都护、振武军节度使,被赐姓李名国昌。
回族李姓:7世纪以来,少数波斯人和阿拉伯人来中国并定居;13世纪以来,又有一部分中亚细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迁入中国,他们在与汉、维吾尔、蒙古族相处的过程中形成回族,又称“回回”。回族散布面广,主要与汉族杂居,以西北地区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安徽、辽宁、北京等省、市分布较多,1982年统计约有721.9万人。李姓在回族中所占比例较高,有些直接来自古波斯或阿拉伯,如五代前蜀词人李,其祖先就是波斯人,来中国后留居梓州(今四川省三台)。
苗族李姓:苗族居住在南方,半数以上在贵州,其余分布于湖南、云南、广西、四川、广东、湖北等省,与其他兄弟民族大杂居,小聚居,1982年统计约有503万人。李姓在苗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黔西威宁地区的苗族中为大姓之一。汉姓李,苗姓为“孟恩路”,这是他们实行“子父连名制”的一种特殊写法。苗族中的李姓,有些是民族融合的产物,有的已与李姓的原义无关。例如,清朝咸丰、同治年间由张秀眉领导的贵州苗民起义中有个起义军将领叫李洪基,但他并不姓李,“李”系他的苗语名字“拟”的讹写,而“拟”在苗语中意为水牯牛,“洪基”为“弯角”之意,故“李洪基”即“弯角水牯牛”。据有关学者考证,清代官府在登记户籍册时,用同音的汉姓代替男性户主的单舌苗名,因而形成了苗族汉姓。苗族中的一些李姓,就是这样产生的。
壮族李姓:壮族系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成,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1982年统计约有1337.8万人,90%以上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少部分居住在云南、广东等省。李姓在壮族中人数较多,曾出过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如太平天国著名将领李开芳、李锦贵、李文彩等,均为壮族李姓人。
瑶族李姓:瑶族主要由古代“长沙武陵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成。1982年统计约有140万人,分布在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5省区的山区,其中广西瑶族人数约占总数的70冤强。李姓为瑶族主要姓氏之一,在瑶族原有12姓中居于第五位。瑶族李姓根据血缘远近,分有若干“房”;各房都有称呼,辈分称谓有“本头”、“巴比”、“九古”等。瑶族李姓具有反抗封建压迫的精神,清代有广东八排瑶民反清首领李英,还:有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李元发。
白族李姓:白族自称“白子”、“白尼”,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并散居于云南省碧江、元江、昆明、昭通及贵州省毕节等地,1982年统计约有113.1万人。唐代史学家杜佑,曾任岭南节度使,熟悉南方少数民族情况,他所写的《通典》中记载有白族的姓氏:“其地有数十部落……有数十姓,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各据山川,不相役属。”从中可以看出李姓是白族中的大姓,至少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再往前追溯,三国时蜀相诸葛亮在赐给世居云南的南蛮酋长龙佑那以张姓时,又赐各酋长杨、李、赵等姓。这又说明1700多年前云南白族已有李姓。三国以后,有不少李姓汉人徙居云南,久而久之,与白族融合在了一起,如唐朝贞观年间的“西洱河蛮”中的杨、李、赵等姓,都自称本来是汉人。难怪有人说云南的李姓不容易分清谁是汉族还是白族。在历史上,白族李姓曾涌现出一些比较著名的人物,如宋代大理国有大臣李紫琮,明代有文学家、史学家李元阳,清代有学者李倬云、李根云、李崇阶等。现在,李姓仍为白族四大姓之一。
畲族李姓:畲,意为烧榛种田,即在播种之前将田中的草木烧去,以灰作肥料。畲族即因从事畲耕(即刀耕火种)而得名,他们自称“畲民”或“山客”,1982年统计约有36.8万人,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安徽5省60多个县(市)的部分山区,以福建、浙江两省为最多。他们通用汉语,主要从事农业,长期和汉族人民杂居,关系十分密切。福建霞浦县畲族族谱中记有“唐光启二年(886年),盘、蓝、雷、钟、李有三百六十余丁口,从闽王王审知为乡道官,由海来闽”,这说明唐朝末年福建有畲族李姓。元末有福建农民起义首领李志甫,据说就是畲族人。
犹太人中的李姓
犹太人古称“希伯来人”,公元前13世纪曾在巴勒斯坦居住,用希伯来语(属闪含语系闪语族),公元前11世纪建立以色列王国,创犹太教。公元1至2世纪罗马帝国统治期间,绝大部分被赶出住地,其中散入欧洲的受到迫害屠杀,或与当地民族结合。犹太进入中国,约始于唐代;有较多的人来中国,是在北宋中叶。北宋时进入中国的这一批犹太人,其先祖在公元前2世纪 70年代离开犹太本土,流徙到印度的孟买地区,在那里定居了1100多年之后,于 11世纪中叶或后叶,又循海道向东推进,到达了中国。他们来到北宋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向皇帝殷勤致意,并进贡西洋布。皇帝接受了他们的贡品,同意他们“留遗汴梁”。于是,这一支犹太人就在开封定居下来,并分别取了汉人的姓。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犹太人散居于洛阳、北京、南京、杭州、宁波、泉州等地,但人数最多是住在开封的犹太人。住在开封的这一支犹太人移民,以李姓为首,共有李、俺、艾、高、穆、赵、金、周、张、石、黄、聂、金、张、左、白等 17姓,其中两李、两金、两张为“同姓不同家”。金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他们在开封上市子东南(今南教经胡同)购置土地,建筑寺院,取“清者精一无二,真者正而无邪”之意,名为清真寺,通称礼拜寺,作为开封犹太人宗教活动的中心。这所寺院,是中国历史上创建最早、保存时间最长、最为著名的中国犹太人的礼拜寺。到了明代,开封犹太人进入鼎盛时期,教徒发展到500余户,约4000余人。崇祯十五年(1642年)九月,明军掘黄河堤放水淹李自成起义军,使开封沦为泽国,开封犹太人逃亡各地,直到清康熙元年(1662年)重建开封城时,幸存的犹太人才随同汉、回民返回开封,后又在寺院旧址上重建了清真寺。
清初,开封犹太人有李、艾、赵、张、高、金、石7大姓,李姓仍居首位。现在,开封犹太人尚有4姓,仍有李姓,他们已完全接受了中国文化。
三、赐姓改姓
封建社会的赐姓,是最高统治者出于自己的意志,将别人已有的姓抹掉,换成另一个姓;因皇帝的姓最为尊贵,称为“国姓”,所以,皇帝赐给臣属的姓大都是自己的姓。皇帝赐姓,往往出于褒赏、恩惠、笼络,目的是巩固自己的统治;对被赐姓者来说,则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会使全家全族感到无尚荣耀。唐朝皇帝赐姓之风,盛于以前咨朝,自开国皇帝李渊开始,至末期的昭宗李晔,一直绵延不断。
李勤(594-669),本姓徐,名世勋,字懋功,曹州离狐(今山东省东明东南)人。家富有,初从翟让起义,参加瓦岗军,因功封东海郡公,瓦岗军失败后降唐,被唐高祖李渊任为右武侯大将军,封曹国公,赐姓李,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单名绩。
李粲,滑州人,本姓丙,在隋朝任屯卫大将军,唐高祖李渊入关后,率众归唐,被授宗正卿,封应国公,赐姓李。
李子和,蒲城人,本姓郭,原在隋朝做官,曾以罪徙榆林,唐高祖武德初年献款,被任为灵州总管,后又跟随唐太宗李世民平定刘黑闼起义,因有功,被赐姓李,封夷国公。
李抱玉,河西人,本姓安,唐高祖时功臣安兴贵的后裔,原名重璋,善骑射。唐玄宗李隆基以其战河西有功,为他改名抱玉。安禄山叛乱时,安抱玉镇守南阳,上书朝廷,说耻与逆臣安禄山同宗,要求改姓,于是唐玄宗赐他姓李。
李忠臣,蓟人,本姓董,名秦,少年时从军,憨直不通书,但努力奋斗,因有战功,被唐肃宗李亨赐姓李,赐名忠臣。
李国臣,河西人,本姓安,膂力过人,积功升任云麾大将军,被唐肃宗李亨赐姓李。
李宝臣,奚族人,原为范阳守将张锁高的养子,名忠志,字为辅,为安禄山、史思明的部属,随安、史叛唐。761年,史思明死,他献恒、赵、深、定、易5州,唐代宗李豫升他为礼部尚书,赐姓李,赐名宝忠,封赵国公。
李光进,其祖先为河曲(今青海省东南境黄河曲流处)羌族,姓阿跌氏,唐朝贞观中期内属,以其地为鸡田州,光进随从郭子仪平定安史之乱,收复两京有功,于大历年间被唐代宗李豫赐姓李。
李元谅,安息人,本姓安,少为宦官骆奉仙所养,冒姓骆,名元光,勇敢有谋略,唐德宗时与李晟收京师,贞元年间因守备有方,避免了一次与吐蕃的战争,被赐姓李,赐名元谅。
李全略,本姓王,名日简,以功累官横海军节度使、沧德棣州观察使,被唐穆宗李恒赐姓李,赐名全略。
李茂勋,回鹘(即回纥)族阿布思后裔,降唐后,受到兵部尚书张仲武的重用,后因积功较多,被唐宣宗李忱赐姓李名茂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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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自商末至东周的二百年间一直居住在豫东。西汉时,李氏有一支迁往今山东境。大约自东汉开始,有李氏族人陆续徙居西南,分布于川、滇一带,其中有的融入白、苗、壮、彝、满、回、土家、纳西等民族中。魏晋南北朝时,李氏已是全国的大姓,中原的崔、卢、李、郑并称四大名门望族,但在唐以前主要是在北方发展。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李氏作为国姓,最为显贵。唐代李氏南迁主要有三次:第一次是在唐朝初期,李氏部分人南迁,其中河南的李氏有的于唐高宗时随陈政、陈元光父子入闽开辟漳州。第二次是“安史之乱”时,有不少李氏子孙迁往南方。第三次是五代时,因动乱,李氏有迁往福建、莆田、晋江等地定居的。从明末开始,闽、粤李氏陆续有人移居台湾。李氏迁徙至海外,始于明朝初年,去琉球国的都是福建人,琉球国派往明、清的通事有许多人姓李,皆系自福建移居琉球的华人。在中国历史上,李姓称帝称王者多达60余人,先后建立有大成、西凉、凉、吴、魏、唐、楚、后唐、南唐、大蜀、西夏和大顺等政权。李姓在北方诸省中所占比例较高,可逾百分之十八,而南方诸省中所占比例则不足百分之八。李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位的大姓,拥有人口一亿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七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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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郡:战国时置郡。此支李氏,其开基始祖为秦司徒李昙长子李崇。
赵 郡:汉时置郡,治所在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西南)。此支李氏,其开基始祖为秦太傅李玑次子李牧。
顿丘郡:西晋时置郡,治所在顿丘(今河南省清丰西南)。此支李氏陇西李氏分支,其开基始祖为西汉名将李广,1世孙李忠。
中山郡:汉高帝置郡,治所在卢奴(今河北省定州)。此支李氏为赵郡李氏分支,其开基始祖为李玑第三子李齐。
广汉郡:汉时置郡,治所在乘乡(今四川省金堂东),东汉移治雒县(今四川省广汉北)。此支李氏为陇西李氏之后,其开基始祖为李尚(李广之父)。
渤海郡:H粟末部为主体所建,先称振国(震国)。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遂名渤海。渤海地跨乌苏里江两岸。公元926年,为契丹所灭。在今辽宁、河北、山东三省之间,渤海湾沿岸一带;
襄城郡:南北朝时北魏于县境置钟离、襄城、陈阳、石马诸县,分别属南襄州、西淮安郡和襄城郡,今城关镇为当时的襄城县治,以后历为州治、县治。治所在襄城(今河南省襄城县)。
江夏郡:汉江夏郡治安陆(今湖北省云梦),辖今豫、鄂各一部。三国魏吴各置江夏郡,吴江夏治武昌(今鄂城),魏江夏治上昶(今云梦西南)。晋灭吴,还治旧地,改为武昌郡。南朝宋移治夏口(今武昌),辖区缩为今武汉及其附近一带。隋唐江夏郡即鄂州。
梓潼郡:汉末刘备分广汉郡置梓潼郡,治梓潼(今属四川省)。隋废。唐有梓州梓潼郡,即上条所述。旧梓潼县,西魏改名巴西,隋唐时为绵州巴西(先名金山)郡地。
范阳郡:唐幽州范阳郡,本涿郡,天宝元年(742年)改置。治蓟县(今北京城西南)。又为方镇名,本为幽州节度使,天宝元年亦改为范阳。宝应元年(762年)改幽州节度使,并兼卢龙节度使。又幽州本有范阳县(原涿县,唐改)。大历四年(769年),与固安等县自幽州析出,置涿州,以范阳县为治所。
梁 国:汉建梁国,治睢阳(今河南省商丘南)。南朝宋为梁郡,治下邑(今安徽省砀山)。隋曾以宋州为梁郡,唐为睢阳郡。
南阳郡:秦以宛为治所,置南阳郡。隋唐邓州南阳郡改良穰县(今邓县)为治所。元明清南阳府治南阳,即汉宛县(今河南省南阳市)。
陇西堂:因为李氏望出陇西郡故名。
此外,李姓的主要堂号还有:“赵郡堂”、“平棘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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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李姓政治地位显赫。据有关史料统计,李姓族人仅称帝王者就达六十多人,这是其他姓族所不可比拟的。各支李姓字行辈份排列有序。江西建昌李姓一支派语字行为:“辂德宝弼,岑林松荣,义乾朝集,千端可夫,亭文本处,如吉士春,韶淑近日,开正大光,明显忠厚,传家鸿儒”;河北高邑李氏派语字行为:“发荣从晋,钟秀在高,世继昌盛,光裕永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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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家谱介绍
“家乘”一词,最早出现于北京,是从《乘》衍生出来的。春秋时晋国的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北宋诗人、书法家黄庭坚著有《宜州乙酉家乘》,是记载私家之事、日记性质的作品。此后,有人撰写家谱时,袭用“家乘”之名,意为家族之史。“谱牒”是古代记述氏族或宗族世系的书籍,因魏、晋、南北朝时特别重视门第,有司选举必稽谱牒,所以古代的谱牒是地主官僚保持门阀的工具;这里所说的“家乘谱牒”,指记载一姓一族世系和有关事迹的书或图表,即族谱或家谱、宗谱。
李姓族谱种类繁多,数量惊人,据说美国犹他家州谱学会存有115种,北京图书馆收藏有67种,民间保存者不计其数。从时间上说,李姓族谱始于宋代,盛于明、清,还有一些是近现代的,基本上都是私修,而且有初修、续修、再修等版本。修谱的主要目的是“尊祖收族”,并对宗族成员进行“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也就是尊敬祖先,加强宗族团结,明确怎样为人处事。族谱的主要内容是记载李姓世系(即世代相传的统系)和重要人物的事迹,一般前有序文、凡例,后记祠堂、祖茔、辈分、族规、家训等。序文介绍李姓起源、分支始祖、本谱编修宗旨等。
北宋景佑二年(1035年)王曾、欧阳修分别为《李氏族谱》写的序说:“皋陶大理氏支孙征,相夏,避难于长安李树坡,指李为姓……”“先大孺人系出金陵李氏……我李氏自陇西公、唐公、临淮王光弼、陇西郡火德以来,王侯、尚书、宰相一时贵显,世英与伦;其后,暂经离乱、迁徙不一,由金陵、桂陵、西蜀、长安、长沙、洪州、吉安、抚州、福建、广东、云南,莫非金陵之派……闻谱之为制,所以别世系、辨尊亲而教爱之道存焉。”“凡例”说明本谱的体例及收录范围。例如,文川(今福建省连城县蓬峰镇)《李氏七修族谱》有这样一些记载:“族谱横图所以明世次也,故每为一世为一层,条系于名下或一子至几子而止,等而下之至五世为一截,又起而系六世,等而下之至十世为一截,自后十一世至数十世,俱照此式”;“横图书法先大书名讳,旁行细字分书某之几子,次书字、书号及行履历、生卒年月、配某氏、或继娶某氏,俱书生卒及葬所”;“凡字号、行配、生卒、葬所、年月,考实则书,无考则阙”;“凡本族先世仕有清节雅望者,必详传其爵位、功德,未仕而有学行事功,可为世法者,亦传其实”;“妇有美行及苦节可称者,亦各为书”。
祠堂、祖茔,有文字叙述,还配有图。李姓辈分排列有序,用字讲究,为了便于记诵,大都编成诗、联。例如,清道光《李氏宗谱》列李金脉派的辈次为:“荣升芳建定,万代承宗明;世时乾坤太,子文应必兴”;清光绪《陇西郡李氏族谱》列李观脉派班次(班列的次序)为:“绍祖隆先泽,道德传家良;学士登魁首,荣华万载香”;“光宗思继述,世代发籍长;久远绵祖德,永赖振纲常”。这些诗、联,按先后顺序拆开的每一个字,就是这一脉派下传若干代每一代的字辈
首先说明你们不是同一辈分的,也就是说姑姑给侄子当老婆啊,如果是同姓的那么是本族人,以前是不能结婚的;异姓的是可以结婚的
我的回答:我只问你爱他吗他爱你吗?是深深的爱.你们俩的感情很深很深!如果是的话.就不用怕,首先你要想好你确定这一辈子跟定他了.他真的是你要跟的那个人?
  那你完全不用怕,
  A同姓怎样?只要不是近亲没有血源关系.就可以在一起.
  B我也是农村的晓得农村里啥都缺,TMD就是不缺长舌妇!难道法律上还规定了两个人谈恋爱不能在同一个村子里?没得哟!
  c你们双方家长就只怕别人的舆论说你们同姓而且辈分有差距?没想到爱情是可以超过一切的,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圣洁的,最高尚的,最伟大的.我们天天都活在别人的口水下你不觉得自己很委屈吗?为什么要在有口嗅的口水下生活.不去寻找2个人的幸福世界.你是要跟谁过一生?你的父母?你村里的长舌妇?
  D你们双方家长就只怕别人的舆论说你们同姓而且辈分有差距以死相拼?没有其它原因了?未免也太看不开了吧?
  你是成年人,那还怕什么?2人可以去开自己的天地.
  如果不是,在读书你就要努力了,好好干,争取有个好看未来.
  现在先不给家长说,等日子久了,父母看开了再慢慢给家长说,以后年龄大些了你们俩再努力过上好日子,你们的家长就什么也没得说了.   家长的目的也是让你们过上幸福了的日子.他们也不想你们过不好嘛?
  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白头偕老!
  爱加爱等于非常的爱,爱减爱等于爱的起点,爱乘爱等于无限的爱,爱除爱等于爱的唯一。
  情是心中的向往,是感觉的共鸣,是灵感的碰撞,是电光的闪耀,是甜蜜的琼浆,是醉人的纯酒。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l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据你来信所看,若是不属于上述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的,就可以结婚。至于同姓人可不可以结婚,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同姓人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不能结婚。除此,家长以任何理由阻止你们结婚都是不对的。
  直系血亲就是指你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你的父亲和母亲,你的儿子和女儿,以及你的孙子和孙女,外孙子和外孙女。旁系血亲就是指以上亲人的兄弟姐妹了
同姓但不同地区的辈分排序是不同的,别人不知道。你要想知道你那的辈分排序得查你的族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如果你是他的亲姑,那就肯定不可以结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近亲是不能结婚的,按照这样计算,你和他的父亲起码要是同一个曾曾祖父下来的堂兄妹,如果是同一个曾祖父也不可以,因为也是三代近亲啊。国家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有可能生的孩子有智力障碍等疾病,虽然并不是都会这样,但万一结婚后生了一个这样的孩子,对自己、对国家都是天大的不幸啊。我很同情你,也希望你跟他的爸爸是曾曾祖父以上那一辈下来的堂兄妹
在我国古代,是严禁同宗族和同姓氏男女结婚的,却为何盛行表亲属之间的“亲上做亲”?孝庄下嫁多尔衮为何成为一桩历史悬案?古代法律都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播出。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宗族间缔结联盟。因此,什么样的婚姻能被允许?什么样的婚姻被禁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禁忌,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联姻更是有着种种限制,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的人们仍然产生着影响。  在讲到古代禁止结婚亲属的时候,我们先讲一个近代的事件。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期,在湖北省的孝感市的一个山村里面,发生了一个恶性的案件。这个山村聚居着刘姓的族人,也就是两千多口人绝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的家族。在这个刘姓族人里面,有一个女青年叫做刘荣,当年22岁,有一个男青年叫做刘元新,当年23岁。这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就长期接触,开始恋爱,如果论辈分的话,刘荣还比刘元新大一个辈分,刘元新管刘荣应该叫小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远,不属于我们国家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角度说,他们两个恋爱结婚,在今天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间,这个女方后来怀孕了,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这个刘姓宗族的极大地振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开了一个村委会,依我看,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上,竟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死男方,逼迫女方自杀。这样一个严重违法的规定,竟然付诸实施了,在男女双方死后,他们还把他们两个埋葬在两个山头上,让他们遥遥相望,永世不得相聚。这样一个案件,经过了10年的时间,才得以破获,当然有关的犯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追究。这是发生在20世纪后期的事情,大家可以看到,在个别地区,宗法势力何其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荣和刘元新最后被逼死、被杀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姓刘,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个姓氏的男女不得结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结婚原则,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还没有禁止同姓结婚的规矩,形成这样一个原则,是西周时期。在西周那样一个宗法社会之下,同一个姓氏的人就是同一个宗族的人,有共同的男性的祖先,为什么要实行同姓不婚呢?  据说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理由叫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出于一种优生学的原理,也就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有必须近的血缘关系、亲属之间结婚,将影响繁衍健康的后代。另外一个原因是出于宗法的原因,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族之间的联姻,使不同的宗族之间建立起一种既是政治的、也是亲属的联盟。以后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同姓不婚这个原则一直被继承。按照唐朝法律的规定,如果同姓男女违法结婚,不但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双方各判徒二年。如果是属于近亲属的同姓结婚,要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同姓不婚,并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它毕竟禁止了一部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对于民族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同姓不婚”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同姓不婚”过分地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的范围。按照西周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哪怕是经过了一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那么超过了三代以后,亲属之间的结婚,它的负面影响就已经很小很小了。另外西周这样一个原则,在西周往往同姓就是同祖,可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的变化是非常之大的。比如说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那个时期,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之间的融合非常地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纷纷改从汉姓,虽然他们在姓氏上和汉族人一样,可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相当相当远的。再比如说,有些人因为避祸去改姓,有些还是皇帝赐姓,比如明朝对某一个功臣,比如郑成功,你姓郑,但是你很有功劳,因此我赐你姓朱吧,虽然他的后代可能姓朱,可是和姓朱的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个缺陷它所谓“同姓不婚”,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属结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叫做“亲上做亲”。  串片:  历史上的“同姓不婚”有弊端,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是非同姓的近亲属结婚却不受禁止,并广为流行,如此地“亲上做亲”看似一桩好事,但它产生的危害却被人们忽视了几千年。  大家知道,这个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姨表兄弟姐妹之间,都是不同姓的。由于他们不同姓,所以比如在西周,也就并不禁止结婚,甚至于从某种角度上说,还鼓励结婚,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西周,女人一旦结了婚,男方的父母叫做舅姑,舅舅、姑姑,说到舅姑,实际上往往指的是已婚妇女的公婆,为什么呢?女方嫁过去了,实际上她的公公往往就是她的舅舅,实际上她的婆婆往往就是她的姑姑,所以还按照原来的称呼,一般地就把公婆叫做舅姑了。大家还熟知一个词,叫做“永皆秦晋之好”,什么叫“秦晋之好”?也就是在古代秦国和晋国,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们,你嫁过来她嫁过去,你嫁过来她嫁过去,形成了这样一个长期的通婚的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那么到了唐朝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中表婚的,不禁止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因此在唐朝可以说盛行中表婚。在《天平广济》这部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无双传》,这个《无双传》后来给改变成了戏曲广泛地流传,也就是在唐朝的德宗年间,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叫做刘震,刘震有个女儿,叫无双,同时他还有一个外甥,叫做王仙客,后来王仙客的父亲死了,也就是刘震的姐夫死了,他的姐姐就带着王仙客回到了刘震家里居住,这样,这个王仙客和无双两个人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亲密无间。  后来这个王仙客的母亲病了,病重期间就把自己的弟弟叫到床前,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牵挂一件事,就是王仙客的婚事,如果你现在答应我,把无双嫁给王仙客,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时候刘震跟她说:“你好好养病,你想这么多事干吗?”没有正面表态。后来王仙客的母亲死了,他就护送母亲的灵柩回了老家,守孝期满以后,又回到了舅舅刘震家。做了很多的工作,总想娶无双为妻,后来刘震的夫人就跟刘震说,应该考虑一下,王仙客和无双的婚姻问题了,刘震说,我当初并没有答应他的母亲,现在我看这桩婚事并不合适,你不要再多说。  可是,不久,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刘震仓皇逃跑,逃跑之前,就把家业交给了王仙客,说由你来照顾我的家人、财产,事情平定以后,我就把女儿嫁给你。当然这以后也经过了许许多多、曲折的过程,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仙客,而且据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子孙满堂,这就是无双传讲的这个故事。  其实我们看,这个中表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近亲结婚。这种近亲结婚对子女的生育的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我们如果大家有兴趣去搜索一下网站,就可以看到中表亲所带来的一些很严重后果的例证。有一个村子,就是盛行中表婚,都是近亲通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其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育,这个村子几乎就成了一个傻子村。  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做朱轼,朱轼是康雍乾的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就曾经明确指出过,他说这个表兄弟姐妹之间,叫做一脉骨肉,是不宜结婚的。后来近代有个著名的人物叫曾国藩,也是反对这种近亲结婚的。那么当然从历史上看,有的朝代它的法律禁止中表婚,但是实际上由于由西周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统,往往是禁而不止。  1950年我们制定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的习俗,没有禁止中表婚,那么到了制定1980年婚姻法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社会的条件、人们的思想条件已经相对成熟,考虑到中表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就明确地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结婚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个无一例外。另外我们的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个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着比如说,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姑、姨、舅,说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这个之间结婚,在中国历来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民间也不结婚。那么同辈的包括着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得结婚的,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应该认为是无效婚姻。  串片:  在中国古代,除了严禁同姓氏结婚之外,还有许多亲属间结婚的禁忌,那么,唐朝的武则天再嫁唐高宗为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是否都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呢?不同辈分的男女允许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里面,还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我在下面重点讲两个,一个就是关于收继婚的问题。收继婚主要是指的丈夫死了,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在清朝的初年,有一个重大的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是否改嫁的事情?盛传,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改嫁了,有的说没改嫁,那么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样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多尔衮,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这就叫做收继婚,属于收继婚的一种。  那么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是不允许收继婚的,明清的法律更是严格禁止收继婚的。按照清朝法律的规定,如果收继自己的嫂或者弟妻,是要被判处绞刑的,处以死刑。所以即使是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不能够笺注于史书。因为她改嫁给多尔衮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在满族人的习俗里面,并不禁止收继婚。可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了皇家,尽管可能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写入正史,更不能加以宣扬,这个大概就是成为悬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死了以后,能不能收继他的妻妾呢?当然我这里讲这个妻,不是指的亲生母亲,是指的继母之类,也就是父亲死了以后,儿子能不能娶他父亲的妾?或者他的继母为妻呢?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照礼制就不允许,按照法制要处以死刑。可是从实际生活来看,这样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过,比如说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操死了以后,曹操留下的女人他的儿子曹丕是照单全收,全部占有过来,以至于他的母亲都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的母亲跟前都不去,远远看一眼,骂一句,猪狗不如,早就该死。曹丕死了以后,他母亲看都不看他一眼,可见得这个尽管他是在位的国君,就是这种行为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当然还有例子了,比如说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的妾,按名分说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叔母,可是李治上台以后,不是还娶了武则天为皇后吗?当然这仅仅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许他做,但是法律上是严加禁止的。那么再一点就是关于异辈通婚的问题,大家注意,在中国古代法律上,是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不同辈分的男女结婚的,只要在五服以内,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严禁结婚,这不但是一个法律原则,而且在民间也形成了一个传统。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之间,不管辈分相同与否,法律上都是不禁止结婚的。比如说,表叔能不能娶表侄女做妻子?这个最高法院就曾经有过明确的解释,就是说这种婚姻是法律上所不禁止的,那么在实际上还出现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能不能结婚?比如说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儿媳能不能结婚?丧偶的岳母和丧偶的女婿能不能结婚?举个例子说吧,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妻子病重,他天天照料自己病重的妻子,在照料妻子病重期间,他的岳母,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和他一起来照料,天长日久,他和岳母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死了,那么他要求娶这个岳母做老婆,和岳母结婚许不许?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条文,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的学者主张把它写进婚姻法,但是至今也没有写进去,可是习俗上,是不允许结婚的。当然说,如果他们坚持要结婚,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理由不给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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