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内幕帝国是否更加具有管制力?

欧洲王室与中国王朝更替的区别是什么?
看英国、德国等一些欧洲皇室的王朝更替都是因为帝王无男嗣而变更,而中国皇朝更替却数百年一变,根源在哪里?
按投票排序
“皇室”和“王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皇室,就是皇帝家族。西方帝制是从罗马帝国屋大维开始的,之后的各种皇帝也追溯此源为正朔。但“皇帝”一词在拉丁语中为“Imperor”意为“军事统帅”,屋大维开创的帝制虽然是帝制的实质,却有共和的名义,是一种“穿着民主外衣的帝制”。不同于中国古代有一套严密的宗法制继位制度的帝制,罗马最高执政官的权力最终来源是人民,皇帝去世之后的权力从理论上来说是要交换回元老院,再由元老院赋予下一任皇帝,而不是中国式的直接父子相承。事实上罗马帝国直到戴克里先才正式确立君主制,但却是非世袭的君主制,依旧没有严格的帝位嬗递规范。最高权力继承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整个罗马帝国皇位沿袭的混乱。详见我这个没人理的回答所以整个罗马帝国都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皇室。直到神圣罗马帝国、奥匈帝国哈布斯堡家族垄断了帝位,才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皇室。王室,就是国王的家族。国王一般是罗马帝国崩溃后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的蛮族国家的首领。此为世袭,这个制度是以欧洲中世纪分封制为基础的。以英国王室为代表同中国进行比较。英国历史上共经历如下王朝。韦塞克斯王朝维京人入侵。丹麦王朝爱德华击败维京人,韦塞克斯王朝复辟。威塞克斯王朝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入侵。诺曼王朝威廉一世外孙斯蒂芬即位。布卢瓦王朝诺曼王朝最后国王亨利一世外孙亨利二世即位。金雀花王朝金雀花王朝倒数第二个国王爱德华之孙亨利四世击败其兄金雀花王朝最后国王理查二世即位。兰开斯特王朝金雀花家族约克公爵爱德华四世击败兰开斯特王朝最后国王亨利六世即位。约克王朝兰开斯特最后国王亨利六世侄子亨利七世击败约克王朝最后国王理查三世即位。都铎王朝都铎王朝最后国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即英格兰王位。斯图亚特王朝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克伦威尔担任护国公。克伦威尔空位期查理二世复辟。斯图亚特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最后国王安妮遗嘱指定詹姆斯一世外孙女之子乔治一世即位。汉诺威王朝汉诺威王朝最后国王维多利亚之子爱德华七世即位。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王乔治五世放弃德国姓氏改姓温莎。温莎王朝相比而言的中国,从秦始。秦农民起义汉军阀割据三国军阀统一两晋军阀割据+少数民族割据南北朝军阀统一隋贵族依靠农民起义唐军阀割据五代军阀统一两宋异族入侵元农民起义明农民起义+异族入侵清在英国王位继承顺序表中,我着重体现了各君主之间的血统联系。不难发现,英国王位的传递都是在贵族之间进行。而英国所谓的王朝更迭,除了两次异族入侵之外,也只不过是国王所在家族的变化。这一点在英语中也有体现——“House”一词既是家族的意思,同时也有王朝的意思。而中国的王朝更迭则是农民起义,旧军阀割据或者是异族入侵,定国号改年号,更改天下正朔。完全不同于欧洲的朝代更替。所以我的意思是,欧洲的王朝和中国的王朝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好吧。。。欧洲中世纪是封建制,依靠血缘的世袭分封制。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贵族阶层,王位的传递王朝的更替往往都发生在贵族阶层之间,与平民没有太多关系。中国在秦朝就已经完成了封建制向中央集权帝制的转变,郡县制和官僚制的出现使皇帝通过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依靠庞大的官僚系统对庞大的帝国进行直接统治。同时形成了通过读书科举努力晋升的更有活力的士族阶层,而不是欧洲的血缘固话贵族阶层,在中国,贵族更多是因嘉奖而封爵。在欧洲,国王必须拥有贵族血缘。而在中国,皇帝人人都可以做众所皆知,在皇帝昏庸无道的时候揭竿而起取而代之是合法的,是中国古代意识形态儒家思想所宣扬的。——————————————————————————————————今晚大脑有些昏,逻辑有些混乱,待我头脑清晰些再写如何?
给我印象最深的区别就是以前某个问题中,一个知友的回答中的一句话。中国王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方皇室:“有!!!”个人有做改动,但是意思不变。
从1368年明朝成立到1911年清朝结束,中国替换过一次王朝,英国王室替换过七八次王朝,包括在革命中杀掉了一个国王,法国王室替换过三四次王朝,也被杀掉过一个国王;这两个还是最稳定的地区,至于别的地方就更加不谈了。所以LZ这个问题本身就不成立。多补充一句,英国大概是唯一一个勉强够得上千年不变的欧洲王室(我们姑且忘记被砍头的查理)。但是英国的全部国土面积相当于我们国家一个省。气候、资源、人口、经济、政治、宗教和我们国家没有任何可比性。随便举个例子,在中世纪英国全国的法官数量很少,打官司基本只能去伦敦,在这种背景下,英国逐渐产生了一种很独特的制度叫做普通法(通俗的名字叫做判例法),并且一般认为普通法的权威可以高于王权。但是在中国,顺天府的宝坻、四川的巴县和台湾的淡水可以适用皇帝颁布的一套全国相同成文法,但绝对无法想象各地的县令可以基于一个一个具体判例积累起一整套足以和王权相抗衡的法律制度。在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讨论英国为什么稳定,而中国为什么有变化实在是没有意义。
亡国与亡天下的区别吧。中国的每次王朝的更迭,从上到下,基本上所有的阶层都会尽数更换,是谓亡天下;欧洲王朝的更迭,好像只是换了个皇帝而已吧,而其他的阶层则相对比较稳定,仅仅只是亡国而已。
最大的区别:西方朝代更迭讲究贵族礼仪,我把你搞下台了,只要你认输,你继续回家睡大觉吧,该干嘛干嘛。很少有贵族被干掉的。中国朝代更迭不一样,斩草除根,灭九族。西方比起来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皇权与其他政治力量之间,如果建立了某种互动关系或对话机制,就可以通过不流血的方式,在小规模的低烈度碰撞和摩擦中,实现双方利益的妥协和平衡。欧洲皇权受到两大势力的制约和削弱:宗教和贵族,由于多方制衡,因此在统治方式上呈现出一种 “原始民主形式”,通过多方政治力量的博弈,社会矛盾有和平消解的可能。即使通过暴力更迭政权,也大多是宫廷内乱,而不是全社会卷入的大规模战争。中国皇权自秦以来,在集权化、政教合一的国家制度下一家独大,缺乏有力的制衡力量,不断积累的社会矛盾没有除暴力以外的其他出口,于是屡屡堕入 “强大到疯狂,疯狂到死亡” 的轮回。
外国人地主家族比较有名,中国地主家族没名,但查阅记录,依然可以看到持续的比外国地主家代长的家族。
欧洲君主的权力太小,贵族和他们封地中的臣民本来就不听君主的,也就没必要推翻之。
根本原因:西方历史知识不足,复杂的名字记不住,就是印象流。真实原因:哪来千年不变的王朝。
欧洲跟我们的玩法不一样的,你想当皇帝也得教皇同意啊,人家的皇帝都得教皇点头才行,虽然教皇不会直接干涉宫斗,但你好歹也得是个贵族血统啊。拿破轮想当个皇帝,不也得费了半天劲打到意大利,最后教皇在兵威之下才给他加冕,要不然也只能当一辈子的首席执政官。你要是个平民,想玩中国这一套造反当皇帝,基本没戏,人家护教国也不是吃素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中国跟欧洲王国以及欧洲主要帝国在君主集权的程度上一直都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中国的君主的权力是越来越大,而欧洲的是越来越小。在中国,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一国之内,朕即天下;而在欧洲,君主很大程度依赖贵族或者议会的支持,有时候还受宗教教主的节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改朝换代的方式!先来说欧洲。欧洲的国王一直都称不上皇帝,在英语中他们也一直有自知之明,所以国王只是"King",而不是“Emperor(皇帝)”!欧洲的各个王国的制度都差不多,在地方,实施分封制,跟中国的周朝时的制度差不多;在中央,实行议会制。国王的权力有多大,由两点决定:一是地方政权的强势程度;二是由地方贵族组成的议会对他的拥护程度!决定国家政策的不是国王,而是贵族议会.纵观整个欧洲历史,只有寥寥几个国王的权力能超越贵族议会的,比如法王路易十四。在欧洲各大君主国,改朝换代是非常司空见惯的事情,而换国王则更是家常便饭,欧洲的大部分国王都是死于非命,国王位置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一斑。同时,不管国王如何换,朝代如何更替,国家现存的贵族领地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不管如何换国王,这个国王也往往都是从这些贵族里面走出来的,即使偶尔不是,新国王也必须承认并维护这些贵族的权利。所以,我总是觉得欧洲的国王更像是盟主,他们换国王的过程就是一个重新来过的过程!再来说中国,中国历朝历代的制度都不相同,但是只有一点是永恒不变的,那就是加强中央集权。而加强中央集权的意思,就是加强皇帝集权。所以,中国的朝代一旦建立,并度过第二代的权力交替危机,则往往能稳定维持几百年的统治,皇帝的位置相当的牢固,要废黜一个皇帝,难度相当的巨大!皇帝的权力是个双刃剑,权力太大,则容易出现乱政;过小,政局就不稳定!历朝历代,决定国家强盛与否的往往都是皇帝个人的能力,这点其实比较可悲。相比较而言,还是欧洲好些,欧洲一旦出现无能的国王,基本都是被废黜的命!对于中国而言,一个新王朝建立,往往意味着旧的权力体制的完全瓦解,意味着旧的贵族阶层被彻底消灭,改朝换代的过程,往往都是对旧秩序的全盘推倒,然后重建的过程!欧洲跟中国的最大区别就是,欧洲从来没有被完全统一过,而中国出了个秦始皇!欧洲本可以成为一个完整的巨大的国家,只可惜希特勒和拿破仑这样的人物出生的太晚!
我国有数千年不变的衍圣公。
欧洲皇室也是经常变换的。法国就经历了 墨洛温、加洛林、 卡佩、 瓦卢瓦、 昂古莱姆、波旁等等。英国经历了诺曼王朝、安茹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和温莎王朝。这是固有领土变化不大的~
也许,中国历史的“循环率”是根本原因。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中国古代社会,权力意识和士民分治的传统,由来已久,成王败寇,城头变幻的,永远是“大王”旗!历史的诡谲,正是在循环往复中不断演进,中国皇权意识正是民主、人权意识薄弱不断层叠的结果。而西方,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大宪章运动之后,民众的“人之自觉”与平等、博爱、自由的基督教精神相互作用,使西方走向民主社会,而英国更是在“光荣革命”的旗帜下保留了皇室,实现了虚君共和。在此之前的西方社会,皇权也与中国的不太一样,皇权不能侵犯私人领域和财产,皇权不能超越教会而独大,这些都是西方民主的历史渊源和基石。相较而言,中国的皇权意识和王天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大一统思想,加之历朝历代皇权和相权之争最后皇权完胜,另,中国还有“成王败寇”、“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都是中国皇朝更迭远甚西方的内因。西方皇室由于大多是近亲结婚,兄弟为邻国,另外民众、贵族、皇帝之间的平衡不易打破,且皇权亦有诸多限制,至有英国爱德华八世“不爱江山,只爱美人”的例子,皇帝不可乱政、害民,民众也对皇权没有多少觊觎之心。这也是西方皇室较少更迭之故。
说一点自己认为的区别吧,欧洲无论王朝更迭,贵族还是贵族,中国的末代贵族的人头是要拿来祭旗的。集权王朝的最后命运是惨烈的大崩溃,因为一直没有对皇权有所制衡,只有采取极端的暴力才能完成王朝的更迭。古人说:只有大乱才能大治 是不无道理的 我们走了几千年逃不出这个怪圈 希望21世纪的我们能够走出这种怪圈。
貌似没有草根出身的
中国人喜欢专制,西方人喜欢民主,所以不一样。
有关这个问题,罗振宇在他的一档脱口秀里有详尽的解释。有关税收、国王与骑士的关系,骑士与其被分封的土地的关系等等。(在一起 有后代,罗辑思维
中国封建社会的金字塔式模型太严密
想了一下,比较符合题主设定的条件的王朝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东罗马\拜占廷帝国,另一个是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先说拜占廷,的确存在了千年之久,但其帝系传承之混乱,即便是中国最为无序的元朝也相形见绌,若按照中国的王朝划断标准,拜占廷根本不算一个完整的朝代;且拜占廷领土范围在其存在期间变动极大,极盛时囊括巴尔干、小亚细亚,向西直抵亚平宁半岛,衰弱时几乎仅有一个拜占廷城。(手机打的,拜占廷领土最大的详细地域待查)。可以看出来,两汉、两晋、后周-北宋-南宋都比拜占廷王室的传续完整靠谱的多,拜占廷被视为一个帝国,但若按中国的划分法,其王朝不知更迭了多少次,仅仅是因为历史学家喜欢把它放在一起统称而已。另一个哈布斯堡王朝,题主可以看一看神圣罗马帝国的性质,大部分时间里其仅相当于一个松散的邦联,与中央集权的中国式王朝根本无法比较,且哈布斯堡家族统治的时间也是几百年,地域同样几经变迁。其他的欧洲王室,更迭的比中国唐宋元明清更快,可以参考排名第一的回答。所以,题主的问题其实是不成立的。学术著作-伦理学&&&&&&&&&&&&&&&&&&&&&
〉〉〉〉〉〉
“官僚帝国社会”的模式
  我们还有必要注意另一种源自韦伯的、颇有影响力的“官僚帝国社会”的解释模式。这种模式大致认为中国春秋及春秋以前是“封建贵族社会”,战国至秦以下则为“官僚帝国社会”,这一模式主要着眼于国家和政治体制的变迁,在一些外国学者以及怀疑“奴隶―封建”社会演进线索的中国学者中颇为流行。
  韦伯在他的统治社会学中,区分出传统性统治与合法性统治,传统性统治以“家产制”(Patrimonialismus)和“封建制”(Feudalismus)为两极,在这两极之间又有一些中间的形态,他认为父权家长制结构(patriachale
Struktur der Herrschaft)是传统性统治的原型,在封建时代之前,可能有一个家长制的时期,就像埃及的“旧王国”时期。“家长制的”(Patriarchale)当然不等于是苏丹制的,而是指以一个礼仪含义上的最高祭司长来呈现世袭神性的家父长制。或如经典所描述的,最高祭司长的神性原先是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来传递,后来才转变成世袭的。48
  “封建制”是指许多在各个地域自然产生的小领主世袭地领有各自的地域,这些领主通过同中央君主(国王)结成封臣关系,把自己的领地变成国王封授的采邑,以此取得国王的保护,作为效忠的报偿。但他们与国王之间并无忠孝关系,国王也不能向领主土地上的人民摊派徭赋。在封建时代里,采邑制度是与世袭神性的等级层次相一致的。在中国,分封制废止之后,俸禄制度则与取而代之的官僚行政相适应,在秦朝统治时期,就已经制定出俸禄的固定等级,汉袭秦制,将俸禄分成授钱和授米等诸多等级,这意味着封建主义的全面废除。
一个凭个人功绩而获官职的政权建立了起来。社会秩序里的封建要素逐渐消退,而家产制则成为儒教精神的根本的结构形式。韦伯认为,中国从秦汉帝国到明清达二千年的大规模统治基本上就是这种形态。
在中国,和在西方一样,家产官僚制是个稳定的核心、并以此为基础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国家。但是,官僚制运行的“精神”,在中国与在西方却是非常不一样的。
  家产官僚制度在政治上是与封建制度以及任何世袭等级的划分相对立的。49
这种对立符合于古典儒家的伦理学说,因为它把人的原则上的平等作为前提。所谓“家产”,实际上只是指世袭的“皇权”,指国家是皇帝的家产,而决非指官员可以世袭。这种制度下的官员的主要来源,实际上已不再是贵族世家的子弟。韦伯认为,中国的皇权为了防止封建等级制的复辟,亦即防止官吏从中央集权中独立出去,采取了一套举世闻名、成效卓著的办法;实行科举,以教育资格而不是出身或世袭的等级来授与官职,这对中国的行政和文化都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50
  与封建制相比,家产官僚制这样一种统治形态的主要特征是:首先在中央有专制君主的君权,同时有靠忠孝情感与国王联系起来的家臣集团。家臣集团以忠孝关系与中央君主联系着,被赠与国王的一部分土地和人民而分散于全国。在这种统治形态下,君主一元化地、集权地统治全部国土和人民,家臣集团只是在一定的期间、作为中央派出的官员来治理地方。尽管该地区人民缴纳的一部分租贡会变成家臣的收入,但因为是中央摊派的徭赋,因此还是全属于君主,更不可能有世袭。君王可以把自己的家计需要作为徭赋摊派给各地,作为给官员的报酬,君主则发给他们俸禄。韦伯正是因此把传统中国看作皇帝专制的家产制国家,把皇帝之下的官员看作是由皇帝派遣到各地的家臣,认为他们是以“征税承包人”为主要角色的,所以,在一切财富都集中于皇帝家计的同时,他们自己也得到了积蓄资产的最佳机会。韦伯将此称之为“内政掠夺式的资本主义”。
  艾森斯塔得(S.N.Eisenstadt)试图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观察政治体系,他的研究集中关注一种历史上的,或者说非现代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帝国或政权,他把自汉至清的中华帝国与古埃及、巴比仑帝国、古罗马帝国、拜占廷帝国、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和从封建体系衰落时期到绝对专制时期的欧洲国家等都列入这一类型之下,统称为“中央集权的历史官僚帝国”或简称为“历史官僚社会”。在下面一点上他不同于韦伯,他所称的“家产制”(Partrimonial)帝国另有所指,例如像加洛林王朝等,而秦汉以后的中国并不属于这类“家产制”国家。“家产制”确实是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尤其是当与官僚制合称的时候更是如此。将秦汉至晚清的中国官僚系统称之为皇帝的“家臣”也低估了这一系统的政治独立性,更不用说构成中国官员主体的士阶层自有其价值和信仰的道义系统。
  艾森斯塔得认为: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权的主要特征,是政治领域的有限自主性。这表现于:1.统治者,在某种程度上还有政治斗争的参与者的自主政治目标的发展;2.政治活动和政治角色的有限分化的发展;3.把政治共同体组织为一个中央集权单位的企图;4.专门性的行政组织和政治斗争组织的发展。51
它们大部分产生于家产制的帝国,或者封建制的社会,或者城邦国家,从社会分化的角度上看;是处在缺乏分化的传统社会(家产制或封建制的社会)和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现代官僚社会)之间。
  “历史官僚社会”与“家产制”或“封建制的社会”,可能在政治目标和统治者的合法性类型的内容上相互类似,但在政治活动和政治组织的分化程度及政治目标的精致化和专门化程度上,却存在着重大不同。家产制体系和封建制体系的特征是:1明确的地域性中央集权的缺乏;2即便不是完全一致的,也是紧密对应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等级制的存在;3政治领域较少地表现为一个具有特殊组织和自主目标的领域;在家产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之中,行政官员总是被视为君主、某些领主或氏族的私人官员。官员对他们及其资源的重大依赖,使之无法成为自主的组织。历史官僚政治体系与现代官僚政治体系之间的主要差异则在于后者具有如下特征:1政治活动以及“被统治者”角色的巨大分化,以及统治机构的各主要方面的“权力分割”的出现;2政治权利被分配给了被统治者──如同选举制度所反映的那样,以及由之而来的社会之中远为宽广的政治活动范围;3在决定政治目标上各个群体的参与可能;4专门性的政治组织和行政组织,特别是专门性的党派政治组织的长足发展;5统治者的传统的,世袭的合法性类型的衰落,统治者政治权利拥有者及其代表的正式负责制的日益制度化;6围绕权力和获得执政地位的竞争在形式或实际上的某种制度化。52
  在上述“历史官僚社会”的类型中,中国又是被作为一种具有深厚性文化取向的,农业官僚占支配地位的东方社会来叙述的。传统中国的官僚属于同时为君主和公共事务服务的。艾森斯塔得认为,在“历史官僚社会”的身份等级制中,固定的、先赋的和特殊主义的标准的已经有某种衰落,在社会组织的某些部分中,发展出了成就的标准。然而,这种衰落并不意味着它们已经被废弃,或者在这些社会的社会和文化体系中已经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了,评价角色的先赋的、特殊主义的标准,多少仍然占有优势。
  对于先赋的、特殊主义的活动内容与某种以成就为标准的流动和录用制度的结合,艾森斯塔得认为中国的士人可能是最好的例证。中国的科举制度,提供了以成就为标准的主要流动通道。但是,与此同时,考试的内容、习得的象征都显然是非专门化的;这些内容完全由儒教传统构成,不包含任何专门化活动或知识。尽管跻身于精英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是“开放的”、以成就为基础的,在分层和社会组织领域之中,还出现了“自由的”流动资源,亦即能够成为那种灵活的群体和组织的潜在源泉。由儒生文人作为官僚主要来源所构成的一种特别的社会流动通道,发挥了独特的社会整合与调适功能,从而消抑了中华帝国的整体性变迁的可能性,阻止了革命的爆发。
但是,精英内部的组织价值观、生活方式和吸收成员的标准和程序,还仍然是先赋的、弥散的、甚至是传统的。由于所有这些原因,非精英转化为精英的规模以及精英对非精英群体的直接依赖,就都是有限的了。这样,尽管通行成就和普遍主义标准的许多场所的发展,削弱了这些社会的特殊主义和等级-先赋性的社会体系,但是它们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它们或多或少地与这一体系的先赋性因素相调适了,并且在其中占据了关键性的、但却又是第二位的重要地位。艾森斯塔得的这一观点正是我想质疑的,尽管他和韦伯都注意到了中国自秦汉开始由选举制度发展所带来的重大变化,但仍然把这种变化视为是次要的,而我却认为这是涉及到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
  总之,上述“官僚帝国社会”的解释模式确实抓住了春秋战国期间世变的一个关键,深深地触及到了中国一种几可说是“五千年一贯制”的突出政治、重视官制的特点,以及一种权力、财富、地位、名望等资源结为一体的特点。秦汉以后的中国确实是成了一个君主集权的官僚帝国,并日益向更严密、更完备的官僚帝国的方向发展。
  但是,“官僚帝国社会”的模式与其说是一个社会形态、社会学的概念,不如说是一个国家形态、政治学的概念,53
其主要的注意力与其说是注意官僚与社会下层的关系,社会的等级结构,政治上层的社会构成及其补充渠道,不如说是更注意官僚与上面君主的关系,官僚本身的政治功能、官僚帝国的合法性及理性因素等等。按此模式,较能解释由春秋战国至秦汉这几百年间的政治发展,却不易解释此后近两千年中国历史富有意义的社会变化。所以,我们还希望眼光更为向下,不仅注意皇权之下的官僚,更注意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及其与政治上层的关联。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马克斯 韦伯官僚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