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岁欧美小女孩幼缝小说,她想写小说,并发表到网上,可她对于网络知识并不是很熟悉,她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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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太年轻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信你们会把原著拍好。&br&何以笙箫默出来的的时候我以为这已经够差劲了。&br&花千骨出来我发现我傻逼了。庆幸的是没去看,看了一些照片而已。&br&盗墓笔记,我以为三叔会爱惜自己的孩子。&br&&br&我以为他真的和自己说的那样是拍给稻米的。&br&我以为就算都是当红小鲜肉,没演技,也会努力演好这样一部剧的。&br&我以为编剧会因广电要求改编但有些情义和内核是不会变的。&br&我以为特效不会比花千骨更扯更差劲。&br&&br&结果,都是我以为的。&br&&br&这根本不是广电或者政策制度的原因。&br&而是制作者根本就不用心的结果。&br&是的,市场经济嘛,有钱赚才是大爷。&br&&br&的确,你们预算的没错。虽然我他妈是玻璃心原著粉。虽然觉得恶心,还是会看下去。&br&收视率不会跌。&br&钱照样赚。&br&&br&只是,觉得可惜和心酸而已。&br&有些作品就像一种梦想和信仰。看上去,想象中那么有趣,那么真实,好像那些活在另外的地方真真实实发生过的故事,见过的人。它有力量让你想起来的时候,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为里面的人喝彩、揪心、同乐、同悲。&br&&br&拍吧,爱拍什么拍什么,爱怎么拍怎么拍,爱多烂多烂,有些东西是活在我心之中的。&br&毁不了的。
我真是太年轻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信你们会把原著拍好。何以笙箫默出来的的时候我以为这已经够差劲了。花千骨出来我发现我傻逼了。庆幸的是没去看,看了一些照片而已。盗墓笔记,我以为三叔会爱惜自己的孩子。我以为他真的和自己说的那样是拍给稻米的。我以…
不邀自来,单纯从小说角度谈谈我的看法。&br&&br&首先盖棺论定:《新宋》无疑是穿越架空历史方面的巅峰之作,也是穿越小说中不可忽视的一座里程碑,同时,它也是我的是我的穿越小说启蒙读物,看的时候感觉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但是,它毕竟是一部十年前的作品,拿它跟现在的穿越小说巅峰之作如《宰执天下》等相比,又明显具有强烈的局限性。&br&&br& 我最早看《新宋》是在轩辕春秋看到的推荐,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上来就看了旧版。虽然感觉作者文笔尚属稚嫩,但因为是初次接触这种回到过去改变中国历史的小说,还是挺有感触的。特别是看到作品中的“我”作出一样样新的举措,中国命运就在他的手上改变时,眼睛甚至有些湿……     &br&&br&我很早之前就对宋朝有好感了。她的昌明文化,她的开明制度,她那众多的贤臣君子……从小听评书,听最多的就是宋朝的故事:《三侠五义》、《杨家将》、《岳飞传》等等让我对宋朝有一种打心眼里的亲近感。后来看多了书,更加知道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峰,可惜亡在异族手里了。如今看到这种局面竟能得以改变,其兴奋可知。     &br&&br&旧版一口气读完了,可惜在“我”当了丞相之后便截止,这才埋头看新版。这一看之下又觉得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如《老残游记》中以为黑妞的唱功天下无双,等白妞出来这才觉得什么叫做新天地。拿弓骑步的原话说:“如同一只蛹茧而出,化作美丽的蝴蝶。”不但文笔清新端庄了许多,也不再似旧版那样靠发明取胜,而是老老实实的适应北宋的大环境,从经学入手,写书,办教育,搞报纸,由文而宦。     &br&&br&此后我就跟随着石越的脚步开始了在宋朝的旅程。为他做官而喜,为他的一笔臭字而乐,为楚云儿而悲,未久不更新而怒……06年之后,这书的风格又为之一变,石越做完他该做的事情之后隐在幕后,被他所改变的北宋政坛风起云涌。总之是越来越好看了……    &br&&br&此书最大的特点有两个:一是真实再现宋朝的风土人物,与历史小说不像仿佛。二是着力点放在庙堂的政治纷争中。没有一个对手是弱智的,没有一次成功不需要付出艰辛努力。另外,作者对国家大战略的把握当得起“专家”二字,封建南海之策在网文界可谓空前绝后。当然,树大风高,给这本书挑错的人也极多。几乎每一次作者的失误(也可能使读者眼中的失误)都会引起轩然大波。我经历的至少就有两次,一是托梦,二是佑圣军投降事件。书评区和百度贴吧里面每次都有急风暴雨……。&br&&br&但是《新宋》是一本写了8年还没写完的小说,作者在早期、中期、后期和现在的思想也好i,见识也好,文笔也好变化都非常大。情节上早期是疯狂开金手指,后面慢慢进入纯架空,再后来开反向金手指。我对它的感情也经历了新奇—热爱—怨念—无视的过程。&br&&br&在2004年的时候,跟它同期的《明》、《曲线救国》相比,《新宋》确实称得上考证严谨、文笔流畅。但它毕竟是一本穿越意淫小说,小说前期开的金手指仍然不计其数,比如经典的抄袭诗词,又比如被轻而易举拿出来的水泥和玻璃、火药。更严重的是,作者阿越在得到了读者们“写的很像历史小说”的赞誉之后竟然真的觉得自己在写一本历史小说了,但是前期的金手指又收不回来,怎么办?只能疯狂开反面金手指,给主角和大宋制造出一个新的强大对手——新辽。&br&&br&穿越小说的时代早就变了,这书开始写的时候还是穿越历史类小说刚刚出现不久,大家都开金大腿,相比之下它的这点金手指就不算什么。但是它一写七八年完不了,这些年间穿越小说花样翻新更新换代的厉害,跟后起的《临高启明》等小说相比,它那点合理性早就不算什么了。尤其有了跟它同一历史时期,处处与它针锋相对而又考证谨严,资料详实的《宰执天下》作衬托,更让它开头的那些情节成了笑料。&br&&br&另一方面,作者这些年也没闲着,又是结婚又是生孩子,除了小说更新慢以外什么都干了。更重要的是他似乎读历史研究生读昏了头,非要在前半截爽文的后面嫁接上“历史的真实迷雾”、“人性的复杂真相”之类文青向东西。但是前面步子太大,于是只好开反向金手指。搞到后面读者看着别扭,作者写着恶心,到了后期作者写这本书就已经是纯粹在挤牙膏了,经常是好几个月一更新,到最后太监了事。&br&&br&《新宋》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说白了就是因为作者太懒,既然想要玩文青,玩逆向金手指,何不早点把这本大开金手指的书写完本了开新书?结果现在弄得一拖8年,前后体例风格判若两书,作孽呀这是,白瞎了一部经典之作。
不邀自来,单纯从小说角度谈谈我的看法。首先盖棺论定:《新宋》无疑是穿越架空历史方面的巅峰之作,也是穿越小说中不可忽视的一座里程碑,同时,它也是我的是我的穿越小说启蒙读物,看的时候感觉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但是,它毕竟是一部十年前的作品,拿它跟…
我没有读过《冰与火之歌》,仅了解中世纪的些许掌故,以我有限的了解来谈谈这个话题。&br&&br&中世纪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其初始可以从476年末代西罗马皇帝被蛮族首领废黜,西罗马帝冠奉还到东罗马皇帝手中算起,而其结束之年一般定在1453年,这一年东罗马帝国覆灭,同时英法百年战争又在此时结束。如果以全球史观来划分,那么应该定在1500年大航海时代来了,如果以马克思主义史观来划分的话,那么应该定在1640年英国清教革命爆发。&br&&br&而且中世纪漫长的一千多年里,不同的时间段其社会形态也并非完全一致的,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公元800年查理曼帝国建立,从维京人的入侵到威廉公爵黑斯廷斯战役的胜利,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到英法百年战争,狭义上的中世纪可以划分为以上三个阶段,更何况如果我们要将时间拉长的话,那么从哈布斯堡与瓦卢瓦家族争霸到绝对主义狂潮兴起,这又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br&&br&但如果我们要尝试对此时的欧罗巴进行粗糙勾勒的话,那么或许可以这样说,狭义上的中世纪社会流动性相对较小,Gregory Clark在A Farewell to Alms 一书里指出英国人口在年期间成长缓慢,但此时期有产者的繁殖力却相对惊人,整个社会呈瀑布式结构,即贵族长子继承全部家产,而其他幼子则地位下跌,只继承少量财产和相应较低身份,逐级向下流动,最底层的家系则逐渐消亡,其地位被跌落下来的上层子弟所取代。&br&&br&这虽然仅是描述英国晚近以来的现象,但其他时间的欧洲社会也大体与之相似,平民很少出现一飞冲天大起大落, 亚细亚国家里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在中世纪的欧洲很难想象。如果有,也不过是在中世纪濒临结束的时间段,也就是文艺复兴时期封建社会解体时才会发生。&br&&br&由于缺乏文官制度,在大多数时间里只有教会能够提供些许阶级流动性,尽管大多数时间都是贵族充任高级教士,但因为某些机缘巧合,会有某些平民成为主教甚至是教皇陛下。十三世纪的切莱斯廷五世可能是在文艺复兴以前,唯一的一位平民教皇。而英国亨利二世时期的宗教领袖,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则是伦敦市民出身,在博洛尼亚大学研修教会法和民法,回来后获得国王宠爱逐渐成为英国宫廷大臣之首。这样的事迹虽然少见,但并非孤例,不论是查理曼还是奥托大帝,都仰仗过由平民出身的教士为其充任大臣。&br&&br&非教士的底层平民成为大臣,我印象里最早出现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邦。但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宽到共和国,那么在威尼斯、热那亚等国,商人阶级成为最高执政官,甚至成为君主是这里的常例,比如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起初只是托斯卡纳的农民,后来如他们家族名所暗示的干着药剂商的活,在发达之后行僭政,成为了佛罗伦萨的公爵,并出过两位教皇陛下。而在西北欧的自治城市里,一个农奴逃进城市里满一年零一个月后成为市民,理论上也是有机会竞争大总统的职位。&br&&br&如果不愿意选择教会的道路,又不是在共和国,那么一位平民就只有参军的道路可供选择。日耳曼人摧毁罗马帝国后,各蛮族部落才开始分化出明显的社会阶级,部众、勇士/长老、酋长直接变形为自由民、贵族、国王,部落时期的勇士此后慢慢演变为日后贵族的祖先。这样的情况再度出现,在要等到诺曼蛮族南侵,在法国、南意大利等地建立公国,东部斯拉夫人与马扎尔人接受天主教成为封建国家以后。&br&&br&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到文艺复兴可能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中世纪史,在这一时期贵族阶层开始固化,平民终其一生最多只会成为一名低级贵族,甚至仅是准贵族骑士。如果继续往上爬,必须要仰仗其子孙的奋斗。但也有曲线救国的方法,成为国王的情妇或者男宠。英王爱德华三世()的情妇爱丽丝·培蕊丝(英语:Alice Perrers)与法王查理七世的情妇艾格妮丝·索瑞儿(或译作阿涅丝·索蕾)(Agnes Sorel)是中世纪少数几位有纪录可寻的皇族情妇。不过获得爵位要到1532年亨利八世册封安妮·博林为潘布鲁克女侯爵,而在狭义上这已经不是中世纪了。&br&&br&成为男宠倒是更容易掌权,比如爱德华三世他老爹爱德华二世的第一个男宠皮尔斯·加维斯顿,其父亲是法国加斯科涅地区骑士,因为得到国王陛下的宠爱,被封为康沃尔伯爵、内廷大臣——当时英国最高爵位只有伯爵,公爵要到他儿子爱德华三世时期才从大陆引进。平民因美色而受宠,下一个知名栗子要到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的宠臣,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出身于乡绅家庭的他于1614年与国王詹姆士一世首度相遇,随即接替前任受到国王的恩宠,其后政治地位节节上升。当然,在狭义上此时也已经超出中世纪范畴了。&br&&br&文艺复兴开始,平民大富大贵的机会就增多了,随着封建社会从意大利开始解体,许多平民有了一步登天的机会。比如大名鼎鼎的弗朗切斯科·斯福尔扎,起初只是雇佣军指挥官,1450年通过颠覆和背叛米兰共和国而成为米兰的统治者。1477年他以与米兰公爵菲利普·马利亚·维斯孔蒂的女儿的婚姻为名,要求米兰尊重前统治者的血缘后裔,既而成为米兰公爵。&br&&br&但在意大利以外的地区成为最高统治者,甚至是国王,在狭义的中世纪结束前并不多见,匈牙利王国的雅诺什·匈雅提可能是一个栗子,他的父亲只是特兰西瓦尼亚的骑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而雅诺什·匈雅提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匈牙利王国特兰西尼亚总督,王国大将军和摄政,他的次子即著名的马加什一世国王。&br&&br&以上,便是不同时期一个平民通过自己的奋斗可能达到的最高位置,封建社会的解体才可能频繁出现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有人认为拿破仑皇帝或许是中世纪后最知名的栗子,但拿破仑也是小贵族出身。其实,希特勒与斯大林才是。
我没有读过《冰与火之歌》,仅了解中世纪的些许掌故,以我有限的了解来谈谈这个话题。中世纪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其初始可以从476年末代西罗马皇帝被蛮族首领废黜,西罗马帝冠奉还到东罗马皇帝手中算起,而其结束之年一般定在1453年,这一年东罗马帝国覆…
这是目前我唯一一个不断修改完善的回答,修改时间看心情标识,时间线混乱且随心意,我有时又习惯在原文上面覆盖修改,反正。。。怎么顺手怎么来。。。&br&&br&因为是随笔,所以这里面还有很多否定与否定之否定,其实记录一下自己的思想变化也是极好的。&br&&br&非常感谢点赞的xdjm!噢~竟然还有收藏的。&br&&br&————————————————————————————————————————&br&&br&&br&有人说间客只是比庆余年多了点热血,“仅此而已”。&br&&br&但我认为《间客》的热血不是为热血而热血,而是一种执着与信念,东林石头精神贯穿始终。而且能得到读者(至少我)认同;这比《庆余年》的牵强主线要好的多,至少我对《庆》里,主角执意(反正我认为理由不充分)杀掉皇帝爸爸,非常的不认可;但是看到许乐执意杀掉德林亲王,却非常认可。好像老猫也自称不喜欢范闲而喜欢许乐,他自己还提出“男看许乐,女看桑桑”——原话忘记了,反正就这个意思。大概还是文笔纯熟了,剧情和人物性格铺垫打的好的缘故。&br&&br&能用细腻的文笔将主角的执着与信念贯穿全文始终,这不是“仅此而已”,至少我看了20多部其他大神的代表作,也难得一见。细腻的情感描写,让我沉醉其间,不仅是男女感情(我觉得《间》不怎么侧重这个,当然也可能是老猫写不好这方面东西,比如到了“将”也依然是以朦胧的恋爱为主,没那么爱死爱活的),更有兄弟袍泽之情,许乐和施公子的关系等等。。。&br&&br&从看《庆》开始接触猫腻的文笔,隐约觉得和写诛仙的萧鼎的细腻处一样,读者(至少我)对那种身临其境描写的代入感,是很让人愉悦的。当然《诛仙》给我的震撼可能更大,在我看来那像史诗一样,每每想起其书名诛仙是一把剑,就有一种传说的感觉,心向往之,《诛》在我心中的地位稳固不可动摇,特别是快结尾处张小凡的冲天一剑(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是蛇尾),啧啧。。。扯的好远。&br&&br&不过。。。其实我觉得《庆》也是很细腻的。。。笑,好像我的判断基础都是基于文笔是否动人细腻。所以《庆》也是目前唯一一本我挑选出来的网络小说,作为每日朗读给老婆当故事听的作品(目前中断,工作太忙,不过这不是借口,额尽量恢复),因为《间》似乎有点残酷,而《庆》总体而言则比较休闲,而《将夜》吧。。。再怎么描写的宏大,虽然也有很多让我感动的地方,但是归根结底。。。我还是只记得“我下面给你吃啊”。。。这种台词。&br&&br&非要两者对比的话。。。《间》涉及宇宙题材,世界框架比《庆》大且壮阔,重金属下带着一些史诗的味道,而《庆》有些江南的风骨,虽然也有黑骑和老狗,但两者风格很不一样。而且《间》的各色人物描写更细腻,对于很多死跑龙套的也比《庆》刻画笔墨多些,可以看得出老猫的用心(所以大家对《择》的要求更高了不是么。。。哎呀,话说的这天,我居然忘记了《间》和《择》之间还有个《将》。。。可见论整体而言,我是不喜《将》的),而且的确老猫在文中有很多值得重复品味的经典句子,虽然是摘录来的,但是《读者文摘》不也是这么弄的么,而且老猫运用这些语句用的很妙。&br&&br&老猫的作品都是很好看的(庆、间、将)(朱雀记。。。我实在看不下去)反正我是挖空脑子也写不出来的,所以就都是好的,哈哈&br&&br&嗯。。。鉴于这几天()刚看完了将夜,如果三部里面只能存一部在手机的话,我还是会存《间》,好像据猫腻自己说,到目前(择天记100多章已出)为止也是最喜欢《间》。虽然《间》似乎只是老猫在创作《庆》期间作出的,这时间安排的还真是。。。&br&&br&这几天在看《将夜》,故事情节不讨论了,但是忽然发现这是不是算是老猫第一次&b&认真&/b&写男女之情?写的很感动,宁缺和桑桑的那些点滴。比如这句差点让我泪奔啊——
“这条街巷里曾经有两座府邸对门而邻,一文一武,一家是通议大夫府,一家是宣威将军府,一家是他的,一家是她的。” (没看全文的人不了解语境是没有感触的,建议联系上下文看看~)&br&&br&不过不知道老猫是不是受冰与火之歌的灵感影响,我总觉得。。。比如凛冬将至、乌鸦、雪原巨狼、风暴海什么的有点像。。。&br&&br&啊对了,昨天在地铁上看杨二喜他们从军,那一段特别特别的细腻,哭了。。。&br&看到二师兄和诸位师弟师妹守青峡,真是豪气干云&br&看到长安城的百姓看到书院败了之后,“他们想要保护书院的先生,想要保护长安。。。” 哭了&br&&b&不过从进了棋盘千年到出棋盘的哪一部分我非常不喜,看不懂,文风改变,我的用户体验直线下降,感觉就是老猫出了什么事?找人代笔的感觉。&/b&&br&&br&不过,不要说什么三观不正,那个批评者根本看不懂文章里的逻辑,也根本看不懂这种情怀。老猫的文风和文笔在我看来凌驾于很多网文,谁说网文就天然比那些出实体书的差了?我想内心藏着一个豪侠的古龙应该也会喜欢看《间》吧。&br&&br&那些批判者也不要总说什么网文差,朝老太爷一句话一句话地说“可托六尺之孤、可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君子也!”,同时闪现各地战斗的画面,这种颇具画面感的写作手法让我看了非常舒服,具有强烈的可视性。&br&&br&不夸张的说,我真不觉得一些现如今的网络作家们比金庸那老一辈人差(还珠楼主梁羽生卧龙生古龙金庸这些老人的书我还是通读的)——这些想象力和全新世界的构建,一点不差——老人们被神化了。&br&&br&这几天看完了将夜,回去看朱雀记。。。发现写朱雀记时候的老猫,还真是青涩哈~&br&&br&朱雀记看不下去了,这个。。。真看不下去——2014.7&br&&br&最近开始看老猫新作《择天记》,好看好看~~推荐推荐——2014.8&br&可能是因为没追过书,以前看别的书都是完本才看,但是现在看《择》觉得好慢啊,不知道是真的一直是如此,还是变拖沓了?这个需要大家交流下。。。&br&不过《择》还是很好看的,推荐推荐&br&&br&
昨天晚上《择》的两更在我看来是《择》写到目前最高成就的两章,一章是荀梅和汗青一战,写法让我想起了《风云》某场景,赞的。一章写荀梅和老茅和王破的对话,细腻感人,啧啧,嗯,截止的更新依然是最高。当然这段时间还是一直期待陈徐会面,老猫真是。。。卖章节的啊。&br&&br&,这几天我在重看《庆》,忽然间发现之前想法有误,可能是之前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选择性忘掉了不少情节。。。所以写了非常不认可范闲杀皇帝,这事常干记性不好。。。我开始赞同范闲杀掉皇帝老爸,但是便宜皇帝老子在死的最后一刻还是没有对范闲下手,朕没有错,哎。。。,所以我也不想修改前面写的东西,矛盾矛盾。&br&&br&嗯,而且我开始喜欢四顾剑和叶流云。特别是重温四顾剑临死那一幕的时候,老猫写的特别有质感!&br&&br&,今天发现了《庆》的泪点,老狗被担架抬回总部,院里的人想出手救下,老狗伸出手指发出指令,院里一片“候”声。。。眼泪一下子下来了,看得出老猫是多么的爱老狗,也看得出我是多么的爱老狗。记得《择》里面陈长生刚当上国教学院的院长,路边神官们执意“陈院长好”,老猫写到这里说他想老狗了,我对着那几个字看了很久很久,也在想老狗,哎。。。可见这个人物刻画的多么入神。&br&&br&,嗯,不好意思,我现在发现当初对《庆》的评价不太准确。主线并不牵强,但是内心的挣扎一直在,难怪老猫自己不喜欢范闲,可能不是这个人物塑造的不好,而是塑造的太好,以至于那种内心的挣扎让人有不愉快的感觉。嗯,花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重新把《庆》看完了,结尾是极美的,在意的人都在身边(不管死的活的),多幸福。接下来,再看一遍《间》,这大约是第3遍看《间》,作为一个看妇联2都会快进的人,要我看这么多遍,可见我是多么的喜欢啊。。。&br&&br&,这几天继续重温《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间》字里行间带着一股重金属的味道,舒服的。不过《间》的知名度好像远远小于《庆》。以前来书网还在的时候,好像看数据《间》只有《庆》的十分之一的阅读者。&br&&br&,鉴于最近在看《间》,那么再谈谈《间》。目前重温到许乐与老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怎么说呢,还是风格的不同,不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间》一些,嗯。。。更多一些、再多一些。因为画面感很强哈,而且那种明明白白堂而皇之拉风的感觉比《庆》更多多多了。还是比较喜欢嚣张地拉风打脸与震撼的画面的。诸如17师重建时大片大片的军队在7组营地前集结,如机甲枪管点烟,还有那部《七组》,还有文章尾巴里描绘的那段影片里数帧某人凯旋归来万人迎接的画面。。。画面感极强。&br&&br&另外关于所谓纪录片《七组》,老猫也写的极好,嗯是极好。我自己脑补的都有点《兄弟连》的感觉了,画面感很强,可以直接在脑海中想象出。&br&&br&对了,每次MX或者MXT进入超频状态时,我都会在心里重重地默念“卐解!”,不知道其他人怎样?&br&&br&,看到帝国要狙杀老虎时候实在不忍看下去了,哎,还是《间》写的好,我打算先接着不忍看到老虎夫妻挂掉的情绪,转看《诛仙》,比一比吧,萧鼎。&br&&br&,昨天的《择》,万剑归宗以及万剑的情怀,又写出了久违“情怀”~堪称本书到目前为止第二个感动情节!最近在重新看《诛仙》,现在看来萧鼎的手法和细腻自然不能和老猫比了,但是萧鼎写《诛仙》的时候,是比较早的,大约是2006年之前,当时网络小说也不多,所以要放在时代背景下去评论。不过我依然还是很喜欢《诛仙》,里面也有一种所谓情怀,而且有难得的正邪思辨。&br&&br&,因为等不及更新,所以从头重新看《择》,发现漏了一处精彩的地方,一开始落落打伤天海家小怪物,长生夜里独自一人一剑一旧箱等着可能来到的刀山血海,这一幕虽然极简极短,但是闭上眼睛感受一下,却是极长。嗯,老猫细腻处再赞一次!&br&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将》不好,不是说写的不好,而是我似乎只记得二师兄、大师兄、夫子、杨老兵。。。却不记得主角。。。。甚至有一次我都忘记了曾有这本书,所以我对《择》寄予厚望。。。啧啧&br&&br&,已经坚持给老婆读择天记读了起码一个月了,每晚大概20分钟。且当是。。。胎教。觉得随着老猫写的越来越多,风格也会越来越成型,而这种风格。。。反正挺喜欢的。&br&&br&,喵的陈徐会终于实现了,老猫的文风真是越来越。。。他不是说他想写武侠动作片么,招式路数是都有了,可是怎么感觉他写恋爱小说也挺好啊。。。。&br&&br&,好像变成专门说《择》的流水账了。。。不管了。老猫写战斗画面的功力明显在《将》的时候得到了锻炼,在《择》的时候得到了提升。最近更新的苏离的烧火棍子和天后的钗子打了一架,脑补画面甚是可观,喜欢喜欢。&br&&br&,啊各位,我又开始重温《将夜》,说实话对于《将》我并不是不喜欢,老猫这几年的东西我怎么会不喜欢呢?但是吧。。。总而言之前部分我还是喜欢的,后面桑桑变成大白馒头了,我就。。。&br&&br&,今天看《将》到了颜瑟和卫光明最后一战的情节,忽然发现这是重看《将》最有感觉的一段,不管是进门的一瞬、下棋、吃面、回忆。。。,真是感慨&br&&br&,前几天看到二师兄和大师兄为了小师弟双挑夏侯,一个看一个坐,忽然觉得为什么之前自己对“将”的印象如此之低呢?明明一些片段都是很感动的。&br&&br&,将夜重温到了书院师兄们拦截神殿联军到了青峡的环节,我反思之前为什么说整个将夜看下来没什么印象,但其实又有很多泪点,和非常拍案叫绝的情节。只能说是配角太好,而主角太纠结。&br&&br&,《将》看完了,嗯。。。结尾还是觉得很仓促,不喜。结尾的确很重要,因为虽然在看的过程中有很多环节我很感动,但是全部被结尾破坏了,嗯,个人感受。接下来看第四遍《三体》,以贺大刘。。。。&br&&br&,看到老猫推荐,很久之前就开始看漫画的《将夜》,画的是真不错,就是好慢。。。大家可以去有妖气去搜了看,免费的。最近在看三叔的鬼吹灯,不知道第几遍了,虽然很扯很扯很扯,但是手机里一直存着,哎。。。不知道三叔精神状况如何了。
这是目前我唯一一个不断修改完善的回答,修改时间看心情标识,时间线混乱且随心意,我有时又习惯在原文上面覆盖修改,反正。。。怎么顺手怎么来。。。因为是随笔,所以这里面还有很多否定与否定之否定,其实记录一下自己的思想变化也是极好的。非常感谢点赞…
大局观不足,单章情节惊艳,人物刻画单调。让人诟病的是喜欢借用外物衬托人物,极为俗气乏味。&br&总体来说,烽火都市无敌,几本太监的武侠也是大作。新书《雪中》也属佳作。&br&可以这么说,如果他好好写,摈弃一些书中糟粕,找到好的经纪人,绝对是最具商业价值的写手。你无法想象他写的这些小说,卖成书,拍成电影电视剧,做成动画游戏,会有多大的价值。
大局观不足,单章情节惊艳,人物刻画单调。让人诟病的是喜欢借用外物衬托人物,极为俗气乏味。总体来说,烽火都市无敌,几本太监的武侠也是大作。新书《雪中》也属佳作。可以这么说,如果他好好写,摈弃一些书中糟粕,找到好的经纪人,绝对是最具商业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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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看一眼就动情了呢?】&br&&br&
她不至于多漂亮,但我真的很变态,看了一眼就动情了呢?&br&&br&&br&正文开始:&br&&br&
那夜月黑风高,她突然站在了他的身后。这卫国夫人打定了主意,要借这人的阳气出世间快意一番。怎料盗墓的是个新手,活活打了三十多年光棍儿的汉子,闻见女人味儿动都动不了,更何况问道一股子陈年老坛女人味儿!&br&&br&
“这气息酸爽啊!”王二青筋突然暴起,一时间都忘了自己在古墓里,活活把那儿当成自家菜窖了。&br&&br&
男人最可怖的是什么?不是发狠发怒,而是旱了三十来年的光棍儿汉子突然发情了!阳气暴涨起来!这不是阳气!是对女性的疯狂渴望!&br&&br&
他魔怔似的回过头来,脑袋上的血管几乎要爆裂开来了。卫国夫人抓住机会狠狠发挥念力吸吮光棍儿汉子的阳气。只见,她一下子就吸够了阳气,但是发现那人还没死!&br&&br&
他不仅没死,还怒目圆睁似的瞪着卫国夫人缓慢的迈着步伐。&br&&br&
“啊!你想干什么?!”卫国夫人心慌了,大吼道,希望吓退他。怎料他还是那般禽兽样子走来,恶狠狠的,就像要吃了她似的。&br&&br&
“你看我满身腐皮烂肉!你莫不是连尸妇也不放过!禽兽哉!”卫国夫人确实满脸腐皮烂肉呼喊着。&br&&br&
汉子想,也对哈,一日不就散架了?但是定睛一看,不对!腐皮烂肉下,似乎有非常嫩白的肉皮可见。于是暴怒道:“连你个死了多少年的东西也敢糊弄我!”他一把抓住卫国夫人头发,揪着她的头发就出了古墓。可怜的卫国夫人又是哭嚎又是求饶,不过声音嘤嘤弱弱的,听着十分让人产生进一步欺负她的兽欲。&br&&br&
汉子她拉到不远处的小河边,一把把她拉进去了,然后把她的头摁进小河里。她处于深水当中顿觉呼吸不易,十分痛苦,挣扎出水,汉子又把头摁下去。这么三四次以后,汉子看着卫国夫人惊呆了!那脸上的腐皮烂肉全都冲刷掉了!眼前的女人,极端美艳嫩白,而且因为自己的虐待,楚楚可怜的样子,皱着眉头,惊恐的看着自己。&br&&br&
“你真的在骗我!”汉子一耳光几乎把她扇到岸边了,她被打倒在浅水里,正要哭,突然看到月光下,水里的倒影……是自己么?跨越千年以后,还是这般容颜?不对啊 ,她想:我在古墓里用铜镜看过自己,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的面孔,很吓人的,为什么会这般青春动人?&br&&br&
她想到了汉子的阳气。于是回过头看着月光下在水里站着的男人,他喘着粗气,恶狠狠的看着自己,紧紧地攥着拳头。但是他全身那么壮实的疙瘩肉,和皮肤上升腾起的一股蒸气,都显出一副让女子莫名害怕又向往的雄性吸引力……&br&&br&
月光那么柔和,也挺明亮。滚烫的冲击让她的意识恍惚回想起千年前出嫁前夜和一个奴隶的野合,奴隶啊奴隶!他们不像官家人那样个个细皮嫩肉的丰腴,全身的黝黑和鼓囊囊的疙瘩肉也曾是她幻想过的可能。后来她把这种闺房里不害臊的性幻想实现了,然后才出嫁了。没见红的新娘,当然是夫家的耻辱,为了避免事情传出去丢失颜面,她也就被毒死下葬。&br&&br&
她的意识在更猛烈的冲击下恢复过来,快活死了。&br&&br&
复活的 感觉真他妈爽!她想到。&br&&br&&br&——————————————————————————————————————————&br&&br&
两个月后,派出所。&br&&br&
李警官:“你就老实交代!哪儿买的!南方买的还是跟外国人买的!我给你说!最近人口拐卖管的特别严,你给我老实交代!不然你买的人也得判刑!”&br&&br&    汉子蹲在地上特别无奈:“我不是说了嘛?!古墓里掏东西的时候突然碰见的!第一次见了我就没把持住给办了嘛!办了以后就跟我了,她说她古代的人,我咋知道呢?”&br&&br&    李警官:“这么说你还日了粽子了是吧?!不说是吧?!不说就给你关着!”&br&&br&    正在此时,卫国夫人穿着七分裤,半袖,蹬着拖鞋,活活一个农妇打扮前来送饭。李警官就吼着问:“你到底哪儿的?!说了我给你送回去。”&br&&br&   “问了八百遍了都!卫国平阳亭的!你送你MLGB嘛送!咋个能把人送回一千年前?!快把我男人放了!”卫国夫人喊道。&br&&br&    李警官爆无奈……&br&&br&——————————————————————————————————————————&br&&br&    就这样,卫国夫人一直是黑户,她给汉子生了很多孩子,但因为她是黑户,这群孩子也是黑户,没法儿下户口,到了十岁都没法儿上学。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古墓里啊,千万不能回头看女粽子!万一看对眼儿了,你俩找上了,成家了,生孩子了。她连户口都没有!你娃上学咋办?你娃以后找老婆生娃咋办?不是害人捏么?所以女粽子千万不能回头看。
【万一看一眼就动情了呢?】 她不至于多漂亮,但我真的很变态,看了一眼就动情了呢?正文开始: 那夜月黑风高,她突然站在了他的身后。这卫国夫人打定了主意,要借这人的阳气出世间快意一番。怎料盗墓的是个新手,活活打了三十多年光棍儿的汉子,闻见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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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意思就是:好吧我错了前面挖的坑太多太大了填不回来了大家将就这配合我的描述加想象自行结局吧对了请继续期待续集哦亲?
大概意思就是:好吧我错了前面挖的坑太多太大了填不回来了大家将就这配合我的描述加想象自行结局吧对了请继续期待续集哦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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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的根本原因是税源枯竭。前面 &a data-hash=&17ecf1e3cd07c& href=&///people/17ecf1e3cd07c& class=&member_mention& data-editable=&true& data-title=&@鲁士雅& data-tip=&p$b$17ecf1e3cd07c&&@鲁士雅&/a&的答案已经提到明朝末年征收的赋税并不是很多,但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面。&br&&br&征收的赋税总数确实不是很多,但是大部分被转嫁到了中小自耕农的身上,导致大批中小自耕农破产。地方上官绅勾结,大量兼并土地,却享受免税特权。&br&&br&一方面是中小自耕农纷纷破产,税源枯竭;一方面是明末江南富商巨绅,富可敌国。&br&&br&而增加税收的阻力主要就来自于士绅阶层,文官集团是士绅阶层的利益代言人。&br&&br&也就是说,税源枯竭的根源在文官集团身上。&br&&br&有特权而不承担责任这种不对称的现象源自于读书人并不认为这种特权来源于皇帝,而是来源于“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这种治理结构,来源于儒家“道统”。士大夫把自己看成是与皇帝一样的特权阶层。&b&所以,每每听人说到明代的文官集团敢和皇权作斗争是一种社会进步,我就感到尤为可笑。这不是君主立宪制下新兴的工商业阶层与王权的斗争,而只是一个旧体制下的食利阶层为保护自身利益的原始冲动,只享有特权而不承担义务。中小自耕农就理所应当的奉献,而他们则享受自耕农的献祭,他们几乎就是类似教会的那种角色。明代的文官制度根本就是一种社会的倒退。&/b&
明亡的根本原因是税源枯竭。前面 的答案已经提到明朝末年征收的赋税并不是很多,但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征收的赋税总数确实不是很多,但是大部分被转嫁到了中小自耕农的身上,导致大批中小自耕农破产。地方上官绅勾结,大量兼并土地,却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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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说法:某人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搞好平衡。&br&某人上台就杀掉魏忠贤,干掉阉党,遂了东林党多年的心愿,但是东林党并没有就此对皇帝死心塌地,而是继续玩“天下是我们的不是皇帝的”把戏。以前皇帝还可以靠锦衣卫、阉党(并非都是太监)等干活侦查和平衡朝廷,现在大家都是出工不出力,互相扯后腿,皇帝耳目全都闭塞了,自然谁都不信任。袁崇焕自承五年平辽只是安慰的说法,崇祯知道吗?知道了能干吗?啥也不能干。这种情况下他再勤劳也没辙呀&br&&br&具体而言就是1 南方收不到税(江浙两地就能贡献全国1/3的税收),所以才有消减底层公务员,李自成失业;所以才有饥荒无法救济,三边的收税才会造成北方严重的后果。&br&2 遣不动兵 明朝在土木堡之后就是武官地位大大低于文官,兵严重权利低下,士气不振。文武关系很不好。以前以监军太监和锦衣卫靠皇帝为后盾居中协调,现在文官一方做大毫不退让的结果就是遣不动下面的武官,袁崇焕杀了毛文龙就是想竖威,可惜他自己也没什么本事,自然底下还是不听不信任只有反抗。&br&&br&以前皇帝的办法就是矿税(在过去也是北方财政的一大来源,但是过去矿一般是后戚和大官的),但是明朝后期民间收入工商其实是大头,偏偏明朝不能收这个税,东林党为代表的南方系还想各种办法抵制官办商贸(比如郑和下西洋)和间接收税,明朝的海禁有部分就是和南方官僚的斗争。“不与民争利”的民从来就不是农民……&br&军队问题戚继光的办法是从矿徒中从头重新选拔训练士兵,而不是从农民和军户。山东投靠满清的那些将领、毛文龙被杀后投靠的那些很多都是矿徒出身。&br&&br&东林党自然对这两种都是极其反感的……前者早就被废(当然也有采矿的太监贪弊的重大原因),后者特别不被待见(他们似乎比较喜欢少数民族的兵),你光看有多少被杀多少投降满清的就知道了。&br&&br&崇祯年间南方并未受灾,但是亡国之际南方却奢华无比,税收只有清朝十分之一。没有后勤打仗就是个屁,更别说朝中一堆扯后腿生怕对方派系立功的。这就是东林党的功劳——用二十年前所未有的快活换来三百年奴才生涯。
看到一个说法:某人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搞好平衡。某人上台就杀掉魏忠贤,干掉阉党,遂了东林党多年的心愿,但是东林党并没有就此对皇帝死心塌地,而是继续玩“天下是我们的不是皇帝的”把戏。以前皇帝还可以靠锦衣卫、阉党(并非都是太监)等干活侦查和平衡朝…
我从高二开始看,一直到现在大三也没有停下来。这之间可以说看了上万本网络小说(有很多是“快进”看完的,或者只看个开头结尾),我承认看了这么多对我有很多好处,但同时我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比如成绩下降,眼睛近视加深和睡眠质量下降。看到大部分答复都是不提倡阅读大量网络小说的,可见对这件事评价的导向,不过我想说我没有后悔花这么多时间在看网络小说上。&br&&br&最开始我看小说的确就为了一个爽字,什么穿越架空武侠修仙网游末世文,甚至总裁文,但慢慢地,自己就开始厌倦这些不切实际的想象,对看的书要求越来越高,到现在看一篇都要精挑细选。这样的改变都是要在大量阅读之后才能做到的。现在我就稍稍总结一下自己得到的好处。&br&&br&我的第一个改变发生在从看言情小说换到读耽美(男性同性恋情)小说。所谓一入腐门深似海,看了耽美小说之后就再也不愿看其他网络小说了。而大量阅读耽美小说,让我不断地变得&b&包容&/b&,从一开始伪LGBTQ支持者到真LGBTQ群体中的一员。有很多耽美小说刻画了同性恋人面对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如何坚持自己内心的爱和选择,让我渐渐明白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人之间的事,也开始尊重和支持LGBTQ群体。&br&&br&大量阅读网络小说也是一个&b&认识自我&/b&的过程。当我渐渐总结出自己的偏好,我也透过它看到自己的的期待和追求。举个例子,我特别欣赏两个人相互扶持,克服困难,共同进步的文;特别是主角的人物性格会慢慢因为成长和爱人的陪伴而改变。这很明显体现了我对爱情的定义,后来我在读&i&少有人走的路&/i&的时候,里面提到”爱是相互提升的过程“就非常认同。在阅读的偏好中,可以很清楚的发现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特别是读到一些看的不舒服的小说(不是指因为文笔太差,情节太假等硬性因素而感到不爽),很有可能是挑战了自己的三观,这个时候很适合想一想为什么自己不舒服,为什么接受不了,然后会有不少收获。&br&&br&另一个好处是有关&b&写作&/b&的。我以前是一个很讨厌写东西的人,看了很多小说后,虽然文笔没有大幅提高,但起码自己不再讨厌写作。甚至,我现在学的专业是Rhetoric and Writing。其实很多网络写手不仅非常有创意,文笔精炼地道,情节安排巧妙,而且很多时候都会让我陷入思考。这些小说,在我看来,不亚于那些所谓的名著。&br&&br&最后,我要写的好处是关于&b&对外界的认识&/b&。网络小说都是主角人生经历的缩影,每次看的时候都能深刻体会到主角的快乐,痛苦和迷惘。小说里面会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角色,有时候你会发现她/他和我们身边某个人的相似之处。下面,具体写一写我从网络小说中学到的一些东西。&br&&br&1. 我看过一些推理类小说,很挑战脑细胞,不仅看的心惊胆战热血沸腾各种爽,而且里面的一些巧妙地情节细节设置都可以被我收为素材。事实上,我为一门专业课写的短篇小说就有取材于看过的网络小说。还有一些关于修真的文章,很多都涉及到一些八卦风水之类的知识。一些末世文让我更坚定环保,go green。宫斗文现代文更是教会我一些说话的技巧和为人处世的道理。&br&&br&2. 有几本小说的主角患有精神疾病,里面不仅描写很多患者的行为和心理活动,涉及一些专业心理知识,更重要的是,主角周围人对他的对待方式让我受益匪浅。前段时间,我的好朋友告诉我他被诊断为中度抑郁,而我能足够镇定和耐心地帮助他慢慢走出困扰。&br&&br&3. 有段时间,我因为身体和生活原因情绪特别低落,后来看了一本主角下半身残疾的小说渐渐开朗起来。小说里面很细致的描写他生活中的不变,但更多的是,虽然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是可以很充实的。很多时候,失去一些东西好像让生命都黯淡下来,但事实上除了那一些之外,还有很多是值得人珍惜的。我知道这很陈词滥调和鸡汤,因为话都是这么讲,但很多时候人难以真的这么想,更难以这么做。我一直觉得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的,因为它建造出一个世界让读者走进去体验,而只有在体验的过程中一些想法才能深入到潜意识里,让人真的认同。&br&&br&4. 因为我看的大量小说都是有关爱情的,所以对爱情的思考也多一些。有些小说写的是破镜重圆的故事,有的小说写的是走出旧爱早到新的相伴一生的人。这两种明显向对立的情况却都是老梗。每本小说写的都是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经历不一样的生活,找到不一样的爱人。曾经我很被”真爱“这个闪闪发光的词困扰。什么是真爱?谁才是真爱?人身上并没有标签告诉你她/他就是你该牵手一生的人。吃回头草不一定对,向前走也不一定对,我们唯一能做的不过是顺从自己的心,不轻易开始,也不轻易结束。最后,总能写出自己独一无二的故事。&br&&br&5. 综上,我觉得我学到的最重要一点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我在小说里看过主角有是国际刑警,冷血杀手,影视明星,商业巨贾,政界高官,毒舌律师,名门之后,少年将军的;也有偷东西的,干城管的,卖盗版光碟的,当小混混的,种田养牛的,打猎的,守公共厕所的,捡废品收破烂的,在街头乞讨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主角,他们都可以过或平淡温馨或精彩刺激的一生,重要的是要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做的骄傲。&br&&br&(发现没仔细读题,删掉一句错误回答)&br&&br&4/6/2015 更新------------------------------------------------------------------------------------------------------------&br&&br&感谢几位评论者的提醒,我没有说清楚”上万本“的范围。因为看文主要原因是为了找乐子,我从不委屈自己。遇到文笔不好的,戳中我雷点(例如白莲花,圣母,把男主换成女人也完全过得去,后宫,万人迷,小白)的,情节无聊的,我都会跳着看,甚至弃文。完全看完的小说,应该只有两三千的样子。&br&&br&---------------------------------------------------------------------------------------------------------------------------------&br&添加一点,看了很多小说以后,我对性爱的看法也有些改变。重口味的文章看的也不少,不仅了解了各种名词和现象,还扩大了心理承受范围(我以后的伴侣肯定开心得不得了)。最重要的是,我明白性爱没有多么肮脏,也没有多么神圣,它不过是爱与本能的一种表达形式,比拥抱和亲吻更深一步罢了。&br&--------------------------------------------------------------------------------------------------------------------------------&br&看到有些评论对我的性向感兴趣,刚好匿名,我就放心大胆的说了。我定义自己是Queer,自己是女性,自身定义也是女性,但在性别以及性格表现上会有一些”男性元素”。&br&Queer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装。我可以爱男人也可以爱女人,可以爱Gay也可以爱Les,还能接受transgender。 Pansexual比较接近我的定义。&br&&br&Pansexual: A person who experiences sexual, romantic, physical, and/or spiritual attraction for members of all gender identities/expressions, not just people who fit into the standard gender binary (i.e. men and women). &br&&br&Queer的定义有些模糊,可以参考维基百科。&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Queer&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Queer&i class=&icon-external&&&/i&&/a&&br&&br&4/8/2015 更新 ------------------------------------------------------------------------------------------------------------&br&&br&有评论一直在怀疑我是否看过名著,对我所说的有些网络小说不亚于有些名著深不以为然。我很开心收到这种评论,因为会激发我的反驳,让我好好思考那些我认同的东西有着怎样的证据。下面是一些我对读书的个人看法。&br&&br&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一本都没看过,我承认自己比较喜欢现代一点的文学,诗词除外。《诗经》,《论语》在高中读过,但现在已经没什么印象,个人比较喜欢林清玄,三毛还有鲁迅的一些文章,但都是每篇分散着阅读的。国内的文学作品,我还是喜欢诗一些,例如北岛,海子和夏宇。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很喜欢的作品,朴实不做作。还有现代的一些畅销书,如韩寒的《光荣日》,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和《民主的细节》。当然,这些书都是我很喜欢的,并不在“有些名著”的范围类。我列举这些一是为了证明我读了一些书,虽然不多也不算高深,但至少读了一些不错的书;二是为了引出另一个质疑:我读了,但我都读懂了吗?&br&&br&的确,书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读者的主观理解是非常重要的。高二的时候,我拿起《遇见未知的自己》却怎么也看不下去,明明书是不错的,为什么我看不下去呢?然而大一的时候,依然是这本书,我读的如痴如醉。有了几次类似的经历,我渐渐明白,要丛书里面读到东西,首先自己得有一定量的积累。在高二到大一的过程中,我所经历的高考,我所做过的兼职,我所遇到的每个人每件事都积累在我心里,它们在我心中被抽象了,却又模模糊糊。而这个时候,如果来一本合适的书,那些模糊的想法可能会受到刺激而被引导出来,渐渐清晰。我想,这就是书的意义所在。然而,重点是,我也需要自己的累积,不然在高二的时候,即使我硬着头皮读完《遇见未知的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收获。&br&&br&那为什么我会说一些网络小说“不亚于那些名著”呢?这个地方我有个前提是,“在我看来”。我认为,一个作者在完成他的作品并发表后,作品便不再属于他/她,而是属于读者的。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的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不同的人从同一作品里得到的东西是不一样。就像豆瓣电影上的”佳作“也有人评一星,”烂片“也有人评五星。说到底,我们看到的不过是我们想看到的东西,这是很个人以及灵活的事情。所以,我完全可以在网络小说里得到很多感悟,而在看了名著之后只想吐槽。举个例子,我今天看了美国著名女作家Oates的成名作&i&Where Are You Going, Where Have You Been?&/i&看完这短篇小说,我只想深深地吐槽,这就是描写一个脑残少女被猥琐大叔调戏然后谋杀的故事,不要以为加了点社会新闻,旧约圣经和鲍勃迪伦的层次就会让我欣赏;但是,下美国文学课的时候,我旁边的美国小哥说,这是他这学期读过最好看的小说。总而言之,我想说我完全可以自己把一些网络小说打得分比一些名著高。所以,断然下决定说我没看过什么名著是不是有些不恰当呢?&br&&br&事实上,我写这个回答就是为了反主流看法。就像Gorgias长篇大论的为特洛伊战争里的海伦申辩一样,我就是在巩固我的后现代主义观点。你要是被我说服了,那很好;你要是没有,就点”没有帮助“吧~&br&---------------------------------------------------------------------------------------------------------------------------------&br&以下是耽美文推荐,不感兴趣的可以忽略下面的部分。&br&&br&我推荐几本我喜欢的耽美文吧,巫哲的作品大部分不错,有些我会看好几遍,最喜欢猎狼岛和帅哥你假发掉了,狼行成双也很棒。感觉他写的故事里面矛盾会很让人深思,比如猎狼岛里面对正义和自由的定义,还有人类最求极致的完美所导致的违背伦理的悲剧;“帅哥”里面两个主角都是心理方面存在缺陷的,其实这个年代,在我看来大多数人心理都有问题,有很多人用其他的人或事来掩盖和转移,但自己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只有修复好自己的伤才能好好的爱他人;狼行成双写了两个少年的成长,两个相互吸引相互改变得更坚强和担当也很打动人。&br&&br&报纸糊墙的文章我也挺喜欢,大多为种田文,描写的“乡村”生活虽然有些理想化,但也很让我向往。&br&&br&藏妖写的灵异和推理文很赞,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魄。&br&&br&酥油饼的文轻松幽默又不失哲理。&br&&br&静水边的小萌文是睡前甜品,每看一次都觉得生活好有爱。&br&&br&易容术九的魂印也是让我有些改变的文,其中设定是每个人身上都有魂印,魂印相同的人会相互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魂印相同之人,就像我们现实中的“真爱”一样。然而,事实上真爱是没有标签的,爱的产生来源于两个人之间的相互吸引和相互提升,也就是说,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不是绝对相配的,况且绝对相配的情况几乎不存在。魂印和真爱一样,都是人懒惰的产物,以为找到这样的人就可以奔向幸福的康庄大道,不用妥协不用改变,美满轻轻松松就能得到,就像白雪公主和王子一样,一句”从此以后就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解决了所有问题。&br&&br&香小陌的文大多是强强设定,不要太符合我的审美。&br&&br&金刚圈的文都会让我有一点点不舒服吧,但每次看完如有新生。&br&&br&易人北的文也可以。他的设定里人物大多有明显缺陷。&br&&br&水千丞的寒武再临我推荐,里面的背景设定很有趣,两个男主角惺惺相惜,在末世中挣扎着生存。&br&&br&桔子树的麒麟是我耽美入门的书,军队生活描写让人热血沸腾。&br&&br&亡沙漏的王子遇上王值得一看,男主角是政治哲学系教授,所以有提到很多哲学观点,虽然不算特别严谨,但有些话还挺让我眼前一亮。&br&&br&七世有幸的呵呵,据说是他的自传,让我印象挺深,还戳中我泪点无数。&br&&br&调教师男友日常强烈推荐,这本书刷新了我对SM的认识。&br&&br&还有一些我暂时想不起来了,以后再加。
我从高二开始看,一直到现在大三也没有停下来。这之间可以说看了上万本网络小说(有很多是“快进”看完的,或者只看个开头结尾),我承认看了这么多对我有很多好处,但同时我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比如成绩下降,眼睛近视加深和睡眠质量下降。看到大部分答…
这题我要是不答,估计会被楚轩一东皇钟敲死吧,大概……&br&.&br&.&br&【这是一本改变的我整个人生的书。】&br&.&br&我跟无限的故事,还要从高中开始。&br&初生高后,我学到的第一个技能就是看网络小说。看过网文的都懂,此事一旦入门便无回头之时,会一股脑地扎进去。我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这一扎就是2年半(注1)……&br&.&br&从网络小说中,我几乎没有吸取到任何知识,要说唯一的好处,就是阅读速度上来了。平时阅读速度大概是1--2000字/分,如果是借的书看,就会加速到5000字/分,一节课一本的节奏。高考完后,我根据记忆力统计了一下,还记得名字的小说有200+本,网络小说平均字数一般都是200万,也就是说,我高中三年的阅读量在4亿字左右。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恐怖,这要是用在正途将是多大的一笔财富!&br&.&br&看过这么多书,期间我有了想自己写书的冲动,可惜一直没有实施,只有个大概的构思:[我想写这样一本书,书中不光有一个主角,虽然写书还是有一个人为主体,但是各个角色的地位是平等的。我要构建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的世界中,有仙侠、有武侠、有玄幻、有科技,同时,我还要把自己关于世界的一些哲学思考写进去,而且书中还要有关于我这个作者所在的现实与书中的互动。]&br&.&br&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了。所以,当我读到《无限恐怖》这书时,心中立刻就沸腾到了101度,如果知音这种生物真的存在的话,那么作者Z大绝对就是了。由于此书的构思与我极为相似,而且比我的想法要完美的多,再加上跟我有那么点相似的爱情故事,其带给我的震动是无比巨大的。&br&.&br&下面的故事简单说。&br&从书中,我学到了两点。&b&一,男人,要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人;二,男人,该拼命的时候就得拼命。&/b&&br&.&br&.&br&距离高考还有半年的时间,在这本小说的鼓舞下,我开始了疯狂学习之路,最后考上了班级里唯一的一个一本。&br&.&br&毫不夸张的说,《无限恐怖》这本书将我的人生带入了另一个轨迹,对Z大,我一直怀有感激之情。我的人生有几个愿望,其中一个,就是见Z大一面,如果Z大看到此文的话请联系我。&br&.&br&.&br&&p&如果要用简最单的语言概括《无限恐怖》,我会选一个【情】字:与父母的亲情、小萝莉的爱情、以及着墨最多的战斗友情。&/p&&p&.&/p&&p&在我看过的小说中,无限是唯一一本看后能记住所有主角配角名字的,与此同时,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人物因其存在而存在,而不是为了小说的某种目的而存在。中州队核心郑吒、智商超变态楚轩、话不多但关键时刻永远能打出致命一击的零点、童颜巨乳赵樱空、宝贵的精神系法师詹岚、最无奈的队长张杰、摸金校尉齐腾一、一直被压制的智者萧宏律、作者分身张恒、爱国青年王侠、铁血真汉子霸王、各种无厘头的程啸、被无辜引诱来的伊莫顿和其妻安苏娜、疯魔的刘郁、酱油林俊天,除了中州队,还有很多其他有特点的人物,变态云集的恶魔小队、天神小队,以及普通人顶尖智慧的尼奥斯、极最变态赵缀空、想赢楚轩的可悲男昊天、东海队的苍井空……&/p&&p&.&/p&&p&.&/p&&p&而书中令人感动的地方,有太多太多,每一句的背后,都足以回味许久……&/p&&p&. &/p&&p&原来,只要有你在我身边,我的心就永远不会堕落。&/p&&p&我还能和你并肩吗?&/p&&p&一直到死!&/p&&p&好兄弟,陪我抽根烟吧。&/p&&p&.&/p&&p&即使这个世界许多人已经被腐蚀,但是我,还没有被腐蚀!&/p&&p&. &/p&&p&郑吒……男人必须站着死,在他死之前,他所守护的人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呵呵,我的承诺完成了吧,别了……&/p&&p&.&/p&&p&好了,一切都结束了……别哭……&br&&/p&&p&.&/p&&p&凡人的智慧……&/p&&p&基本情况就是这样的了。&/p&&p&怎么可能,我没骗你,相信我。&/p&&p&没有阴谋……也没有背背山。&/p&&p&我骗你的(三无脸状)&/p&&p&我对于心理辅导很得意,需要我为你辅导一下吗?&/p&&p&(珍爱生命,远离楚轩).&/p&&p&.&/p&&p&张恒!妈妈的,你倒是快点射啊!&/p&&p&射不出来啊!时间还没到,怎么可能射的出来!&/p&&p&射不出来你也得射,不然我们都死定了!&/p&&p&可是射出来的东西没威力了啊,还是储好了之后再一起射吧……&/p&&p&.&/p&&p&书中的每一个角色在现实生活中都有着不一样的身份,但他们进入主神空间后,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要拼命,不拼命就会死,不拼命不仅无法保护自己,更无法保护自己身边的人。&/p&&p&.&/p&&p&.&/p&&p&【原来,只要有你在我身边,我的心就永远不会堕落。】&/p&&p&这句话,就是当初拯救了我一生的核心句。从来不学习只看网文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堕落,我一直明白,但从未去认真地思考这一点,而这句话,让我直面了这一问题,才在最后时刻有机会予以改正。其实人面对的很多问题都没那么严重和复杂,但堕落的我们让惰性统治自己,选择了无为。一个人在一生中遇到的困难,真正无法解决的没几件;若某人的人生一直很悲剧,那么主因就是他从未发自内心的想要去改变过。&/p&&p&.&/p&&p&如果我拼了命能在半年内考上一本,你会比我差多少?当然,都已经毕业的人了,谈成绩没意义,那么,你在工作中有拼命过吗?目前对现状的不满,你有做过什么实际行动来改变吗?你有没有以“这不行”“我做不到”为借口,连第一步都没有跨出,就选择了坐以待毙?&/p&&p&.&/p&&p&.&/p&&p&《无限恐怖》,作为无限流的开山鼻祖,引来了无数同人之作,其创意不可谓不新颖,然而,真正的重点并不在此。&/p&&p&一部好的、有意义的作品,无论电影还是小说,都会触及到人的根本。&/p&&br&&p&无限恐怖中描写的情感,那种可以把性命交给彼此的信任,是我们大家都渴望的。若是缺少了这点,此书断然不会如此受大家推崇。&/p&&p&有零点与之并肩;詹岚这一红颜在后方支持,救了郑吒一名,也间接救了中州队;有萝莉的爱情,以及与楚轩的基情。失去了这些,《无限恐怖》将不过是一本新鲜点的打怪升级、走向人生巅峰的YY故事而已。&/p&..&br&.&br&.&br&.&br&.&br&注1:&a href=&/question/& class=&internal&&孩子沉迷于低质量的网络小说,应该如何劝导? - 教育&/a&
这题我要是不答,估计会被楚轩一东皇钟敲死吧,大概……..【这是一本改变的我整个人生的书。】.我跟无限的故事,还要从高中开始。初生高后,我学到的第一个技能就是看网络小说。看过网文的都懂,此事一旦入门便无回头之时,会一股脑地扎进去。我是一个很有…
我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看痞子蔡,从《第一次》看到《槲寄生》,尤其是《槲寄生》,前前后后看了几遍,爱的一塌糊涂。&br&&br&大学的时候偶然听到有观点说《槲寄生》有抄《挪威森林》的嫌疑。于是跑去把《挪威森林》看了一遍,嗯,是有点像,但是,总觉得,差那么点意思,不是特别一回事。&br&&br&再后来一段时间,我开始迷上了安达充,疯狂的看安大叔的漫画,然后再回头翻到痞子蔡的自序:&br&&br&&blockquote&蔡智恒:蔡智恒,网名:痞子蔡,1969年台湾第一次贸易出超。11月13日,我来到了俗世红尘。12月12日报户口,以致旁人皆误会我为射手座。我喜欢这误会。幼儿园没毕业,念了两次中班,在天主堂。所以我并不信天主教。1975——1981年念布袋国小。前三年成绩很差,曾被误认为是低能儿。1979年第一次接触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从此成为金庸迷。1981——1984年念布袋国中。男女同校了三年,竟没有一个女孩说她喜欢我。此为布袋国中七大奇案之一。&b&&u&1981年第一次接触安达充的漫画,从此成为安达充迷。&/u&&/b&1984——1987年念台南一中。在班级杯台球赛以两球之差,败于台球社社长之手,从此封拍。三年间不请假、不缺席、不迟到、不闻绯闻。1987——1991年念成大水利。1987年在成功厅舞台上大跳脱衣舞,得到土风舞赛亚军。1990年职棒成立,味全是我的最爱,从此为成龙迷。1991——1993年念台湾成功大学水利工程研究生,后念成大水利博士。1998年于BBS发表第一部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造成全球华文地区的痞子蔡热潮,自此以后,左脑创作小说右脑书写学术论文,独树一格。现于成大担任博士后研究员及兼任助理教授之职。&/blockquote&&br&&b&然后我就明白了,是的,不是《槲寄生》像《挪威森林》,只是痞子蔡像安达充。&/b&&br&&br&===================&br&说实话,我是个粗人,书读的不多,但是读过的台湾的作家,从痞子蔡到九把刀,都在一点上比大陆的很多作家好,就是不那么功利,他们喜欢像老朋友一样慢慢给你讲个故事。&br&&br&九把刀或许还有畅销书作家的脾性,节奏会快,抓着你看下去,每一节的结尾会让你有欲望去看下一节。&br&&br&但是痞子蔡不会,他像极了安达充,每次看他的书,你会感觉好像坐在他的实验室里,你们两个一人端着一杯他煮的咖啡,他推一推眼镜,然后跟你徐徐道来一个自己曾经有过的故事。时不时的,他会腹黑的说两句冷峻的笑话,稍微勾起一下你的兴趣。不知不觉的,你越来越陷进他的故事里,直到来到最后的结尾,或喜或悲,你都感同身受。&br&&br&合上书,意犹未尽。抬起头,整个世界一下变得无比浮躁,混乱。&br&&br&=======================&br&他的书里面,像极了安达充的漫画,&br&&br&善良的女主,够义气却也够怪异的损友,不咸不淡的对话,冷到点子上的笑话,对了,还有点豪情壮志,不像九把刀小说里面大喊大闹的热血青春,而是像安达充一样,很冷,很静,内含韧劲的斗志。&br&&br&主角也像极了安达充的主角,大多数时候,他们只做剧情的旁观者。直到慢慢的被故事,被朋友,被心爱的女孩带动,走向剧情的重点。&br&&br&&blockquote&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br&我有一千万吗?没有。&br&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br&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br&我有翅膀吗?没有。&br&所以我也没办法飞。&br&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br&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br&所以我并不爱你。&/blockquote&&br&&blockquote&去死吧!朱丽叶。&/blockquote&&br&&blockquote&认识柏森这么久,我只和他握过两次手,第一次见面和现在的别离。都是同样温暖丰厚的手掌。&br&大学生活的飞扬跋扈,研究生时代的焚膏继晷,工作后的郁闷挫折,&br&这九年来,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长。&br&以后的日子,我们大概很难再见面了。&br&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会由朋友转换成妻子和孩子。&br&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于是激动地抱住柏森。&br&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br&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br&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br&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br&菜虫,我写句话给你。&br&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笔。&br&来,背部借我。&br&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br&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br&我走了,你多保重。&br&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br&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br&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br&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br&
——莎士比亚&/blockquote&&br&&blockquote&姑姑。过儿,喜欢。但是,不爱。&/blockquote&&br&==================================&br&总之,蔡虫并不是学中文的,他的文字可能在专业评论家眼中根本不够格。&br&他喜欢卖弄理科生的小聪明,小逻辑。&br&他甚至可能算不上畅销书作家,除了《第一次》比较好卖,别的书大多容易被忽视。&br&10年或者20年之后,可能没多少人会记得曾经有这么个人。&br&不对,或许在所有非80后心中,都不会太知道这么个叫痞子蔡的讲故事的人。&br&&br&他只是个喜欢安达充的有点丑的大叔。在雨天,他会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招待你一杯爱尔兰咖啡,然后慢条斯理,不急不缓,逻辑清晰而克制的慢慢给你讲他的那个和轻舞飞扬的故事,讲那个自己像槲寄生一样的青春。&br&&br&对我来说,九把刀像是尾田荣一郎,给你讲冒险和激荡的青春;痞子蔡像是安达充大叔,细细的念叨着不合他年龄的慢条斯理的理想青春。&br&&br&有点像,一杯浓茶,或者,一杯咖啡~~~&br&&br&以上。
我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看痞子蔡,从《第一次》看到《槲寄生》,尤其是《槲寄生》,前前后后看了几遍,爱的一塌糊涂。大学的时候偶然听到有观点说《槲寄生》有抄《挪威森林》的嫌疑。于是跑去把《挪威森林》看了一遍,嗯,是有点像,但是,总觉得,差那么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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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模模糊糊的小哥有了模样。&br&没看盗墓剧版之前把杨洋吐槽吐的要死,看了之后简直就是唯一能看的...啪啪啪打脸....黑转粉
让模模糊糊的小哥有了模样。没看盗墓剧版之前把杨洋吐槽吐的要死,看了之后简直就是唯一能看的...啪啪啪打脸....黑转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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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万只是口头说法,真正的投资额度要看合同和转帐记录。&br&&br&谁来追究责任?观众没有这个权力。观众最多可以起诉爱奇异的宣传欺诈,要求赔偿你观看广告所花的精力。要是观众有权追究制片方的责任,那制片方也可以追究观众的责任:这么烂的片子都怪你们这些观众非要看把它弄火了不是?!&br&&br&爱奇异来追究制片方责任?如果爱奇异只给出了很少的费用,那制片方就没有责任。但如果费用足够,那就可以根据合同来追究制片方的责任。但即使要追究责任,也应该是在根本就不同意接收这个片子的情况下,而不是同意接收,把片子放出去后再追究责任。既然片子放出来了,说明爱奇异认为这是个还算可以接受的买卖,甚至满意也说不定呢(网站最关心的是点击率),要么就是合同有缺陷没办法追究责任。顺便说一句,影视制作合同是没有办法做到完美的,特别是在作品质量标准上面,甲方只能靠自己去甄别乙方是否可靠。&br&&br&对观众来说,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看。&br&&br&我觉得中国的观众真的是够可以的。这么多年了还没看出来国产影视天生就是烂片胚子吗?好片属于基因突变的个别情况。有什么好追的。&br&&br&如果要讨论烂的原因,首先看投资额够不够,其次看时间够不够,这两方面的影响是巨大的,再好的导演,这两个条件如果严重不满足,一定拍砸(通常好导演遇到这种情况就根本不接了,知道肯定会砸)。然后再看制片方是否给了导演足够的权力,导演是否完全自愿,创作是否不受干扰(干扰有很多种,广告植入,各方面硬塞演员,制片方乱提意见,特殊的市场需求比如要求有病毒传播效果)。如果都没问题,那就一定是导演的责任。否则导演的责任只是一部份,投资方、制片方也有责任,甚至比导演的责任大很多也是有可能的。就这个片子来说,导演水平是有问题的(如果全程都是他拍并且没有睡眠不足等情况的话),但是制片方竟然对此没有察觉,而且资金分配严重不均衡,水平也是有问题的,然后我也看到了很多明显是时间、钱不够的地方,所以投资方也是有责任的。责任比例占多少,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了。
一千万只是口头说法,真正的投资额度要看合同和转帐记录。谁来追究责任?观众没有这个权力。观众最多可以起诉爱奇异的宣传欺诈,要求赔偿你观看广告所花的精力。要是观众有权追究制片方的责任,那制片方也可以追究观众的责任:这么烂的片子都怪你们这些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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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他绑架某演员粉,天天做出一种你快来撕我呀你撕我我就发病然后卖残这样大家不会骂电影啦以后口碑扑街也算你们身上啦的美好姿态&br&&br&这次某家粉是怎么聊都不敢撕了,我看到三叔好基友和菜头发了五十多条黑演员叫黑称微博,粉丝全忍住一声不吭也是赞。但他作妖远不止此,观望中&br&---------------&br&今天干脆发微博直接叫杨洋黑称了,很高兴越来越没人理他了,我明天都替他想好了,取关杨洋,然后视频访谈痛斥因为羊毛搞的他精神病发作不能入睡。简直可以排一年的戏&br&---------------&br&我靠长微博是什么鬼,大体意思就是被水军的微博逼的旧病发作了?算不算猜对了。那你删了微博不就完了,关了评论不就完了,早点官宣不就完了?&br&人家演员被你血雨腥风骂了四天也没发病活的好好的,点蜡还不是点在你微博下你到底为啥这么在乎又不使用关闭评论功能。还有,为啥那么多人微博说因为官博点蜡特别心疼你?我当了半年水军没工资拿谁来心疼我!&br&----------------&br&&img data-rawwidth=&421& data-rawheight=&750& src=&/42e8c43ef0beeefe81b50f0c694552dc_b.jpg&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421& data-original=&/42e8c43ef0beeefe81b50f0c694552dc_r.jpg&&&br&看日期,呵呵,你自导自演可比世界名著好看多了
我只看到他绑架某演员粉,天天做出一种你快来撕我呀你撕我我就发病然后卖残这样大家不会骂电影啦以后口碑扑街也算你们身上啦的美好姿态这次某家粉是怎么聊都不敢撕了,我看到三叔好基友和菜头发了五十多条黑演员叫黑称微博,粉丝全忍住一声不吭也是赞。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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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分为三种人&br&一种是叫着“啊啊啊啊我们家三只要演诛仙了,我还没看过那本书怎么办。”&br&一种是哭着“啊啊啊啊我们家峰峰演盗墓笔记了,我还没看过那本书怎么办”&br&还有一种是“啊啊啊啊盗墓笔记和诛仙这两本书都好好看,可是我不想看tf和李易峰怎么办”
这个世界分为三种人一种是叫着“啊啊啊啊我们家三只要演诛仙了,我还没看过那本书怎么办。”一种是哭着“啊啊啊啊我们家峰峰演盗墓笔记了,我还没看过那本书怎么办”还有一种是“啊啊啊啊盗墓笔记和诛仙这两本书都好好看,可是我不想看tf和李易峰怎么办”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在我的人生意义和工作意义上,有着里程碑的作用,我不敢说是烽火粉,但绝对算是二狗粉。&br&所以我以下的言论,无可避免的带有主观因素。&br&题主的问题有些笼统,比如你说觉得主角不对劲,这个是哪方面呢?结合具体情节呢?&br&所以我无法细致的回答。&br&这里我做一个统一的理解:&br&陈二狗是一个从底层往上爬的这么个设定,因此他的身上有着欲望、野心、护短、亲情等很明显的特征,有些让人恨的牙痒痒,有些让人感动的泪牛满面。&br&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这个主角他一直努力的在做一件事:往上爬。&br&无论是一开始蜷缩在上海的某个饭店里,还是后来的大学旁听,或者到南京当保安,他做的是原始的资本积累,为的是当他遇到一个机会能离开底层的时候,他可以跳出去。&br&他不愿意一辈子呆在那个穷山恶水的东北农村里。&br&他在甩掉小妖的时候说: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可以让我少奋斗十年(大体是这样说的),你会觉得这个男人无耻的可怕,又不得不佩服他的坦诚,他没有找别的理由借口来粉饰他的离开。&br&小妖对二狗的评价是:有些男人,你不在落难的时候和他在一起,就再也没有机会了。&br&&br&接着你看他对曹蒹霞,他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女神(他跟富贵说要找个这样的给富贵当媳妇),这就区别了他和一般屌丝。&br&在和曹蒹霞的接触中,她为二狗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二狗梦寐以求的,于是他为了进入这个世界去努力,所以你看这个主角,他不是不断的往食物链最顶层爬的。&br&但是他在拿下女主的过程里,不卑不亢,该哄的哄,该坚持的坚持,钱不多但是他也足以表现对她的爱,比如买了个小房子。&br&所以曹蒹霞在说我愿意陪你看星光灿烂的时候,其实说出了二狗的心里话,他不仅仅想要和曹蒹霞一起看这片星光,他还想要做这个星光的王者,将这一切送给蒹霞。&br&后来他对荞麦的感情,可以理解为,他已经爬到了那个层次,他的心态也相对发生了一点变化,所以推倒荞麦可以作为一个里程碑的情节,因为至此之后,他的底下王者之路是淋漓尽致的展开的,布线也到位了。&br&&br&我不觉得陈二狗哪里值得批判,这本书给予的启迪还是存在的。&br&一个底层的人,要往上爬,不是凭空做梦,而是需要耐得住寂寞的积累,这个积累的过程很多人熬不下来就怪命运不济,用霸王别姬里的一句话叫做:想要做角儿,就得自己成全自己。&br&要有规划,要知道布局,心有猛虎了,你还得细嗅蔷薇的镇定。&br&&br&二狗不仅仅为自己活着,在娘死了之后,富贵可以说是他的软肋,他不想在这样的环境下一辈子碌碌无为,希望他的人因为他能得到荫蔽,活的更好。&br&&br&这里像你推荐《老子是癞蛤蟆》的简体出版:改名为了《那些有钱的年轻人》,这个里面有个番外,是讲述了陈浮生之后的生活,他面对一个陌生女子,举起了自己的左手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但是那个时候的曹蒹霞已经死了。&br&&br&如果要提高到三观上来评价一本书,那就需要从思想、情怀层面来理解,自然用好坏、对劲不对劲是概括不了的。&br&&br&最后说个题外话吧:二狗从发书到完本,我是他的编辑,它见证了我最青春的时候,结尾真的挺遗憾的,就不多说了。&br&用烽火自己的话概括二狗:若此生能得幸福安稳,谁又愿颠沛流离。&br&这段话,隔了几年来看看,又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和自己的阅历有关吧。&br&&br&嗯,荞麦那个角色挺好,就是最后被推到,我不爽。那时候要走一个龙套,没想到最后被推到,想起林清玄在古龙书里被写成一个道长,这里感慨一下:编辑不好当,催稿要谨慎。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在我的人生意义和工作意义上,有着里程碑的作用,我不敢说是烽火粉,但绝对算是二狗粉。所以我以下的言论,无可避免的带有主观因素。题主的问题有些笼统,比如你说觉得主角不对劲,这个是哪方面呢?结合具体情节呢?所以我无法细致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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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了历史学专业的学生,我也看过《明朝那些事儿》,而且也看得十分陶醉。但一旦谈起历史,我不会运用里面的事实与观点。因为,他里面有的,专业史书里都有,他里面缺乏的,专业史书里面也有。&br&个人认为吧,这样的一本非学术书,其实没有必要挑人家的硬伤的。这本书引起了大家对明代历史的兴趣,这就够了。还能学习一些叙事技巧和设身处地地了解历史,那就更好了。真要想了解明代历史,直接看那种知识硬伤比较少的学术书就可以了嘛。&br&最近有出《细讲历史》丛书,作者都是高校学者,尽量兼具知识性和趣味性。买这一套中国历史通史,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也就了解得差不多了。相信我,看完这一套书,会学到比《明朝那些事儿》中更多更准确的历史知识。&br&至于读《明朝那些事儿》,您有没有很开心?有没有觉得历史很有趣?如果都有,就对了,也够了。而历史知识,我们还得相信学术界人士,毕竟我们处在历史知识生产与传播链的下游,只有他们在最上游。
作为一个了历史学专业的学生,我也看过《明朝那些事儿》,而且也看得十分陶醉。但一旦谈起历史,我不会运用里面的事实与观点。因为,他里面有的,专业史书里都有,他里面缺乏的,专业史书里面也有。个人认为吧,这样的一本非学术书,其实没有必要挑人家的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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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是一位稻米,而我是羊毛。&br&用室友说的一句直击我心坎的话概括剧中杨洋饰演的小哥。那就是——&br&至少,当我把剧中的杨洋带入到盗墓笔记中再去第三遍看原著的时候,不会有任何跳脱感。
室友是一位稻米,而我是羊毛。用室友说的一句直击我心坎的话概括剧中杨洋饰演的小哥。那就是——至少,当我把剧中的杨洋带入到盗墓笔记中再去第三遍看原著的时候,不会有任何跳脱感。
&b&一个不是骑士的真骑士&/b&&br&&br&请先看下面的视频:&br&维斯特洛往事——克里冈家族(桑铎·克里冈旁白)&br&&a class=&video-box& href=&/u57/v_OTEyNzQ3OTA.html& target=&_blank&&
&img class=&thumbnail& src=&/images/22/_hd.jpg&&&div class=&content&&
&div class=&title&&[原创字幕]维斯特洛往事——克里冈家族 旁白:桑铎&span class=&z-ico-extern-gray&&&/span&&span class=&z-ico-extern-blue&&&/span&&/div&
&div class=&url&&&span class=&z-ico-video&&&/span&/u57/v_OTEyNzQ3OTA.html&/div&
&/a&&br&既然是问剧集中的猎狗,那么就按照剧集改编之后来进行分析。&br&&br&桑铎·克里冈,人称猎狗。&br&这个称号从剧集开始就陪伴着他,如果留心的话,你会发现几乎从未有人叫他桑铎。不论是乔佛里、泰温,还是提利昂、小指头,对他的称呼都是猎狗或者狗儿。&br&人们眼中,他的家族就是给泰温养狗的,他就是一只无条件服从主人的狗。&br&初次见到他的人,会被他的面容所吓倒。之后,又会为他残忍的性格所战栗。&br&&br&他怕火。幼年时他在火盆边玩哥哥格雷果·克里冈的玩具,而被哥哥将脸按在了火盆里。&br&这给他脸上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伤疤。但是更重要的是,给他的心中留下了更深刻的阴影。&br&&br&12岁,桑铎第一次杀人。13岁的桑铎离开封地前往凯岩城,从此他称自己为“猎狗”。他的父亲在狩猎中发生事故而去世,他残忍的哥哥成为族长,他的妹妹死去不知多少年,他的家族只剩他和哥哥两人。之后的20年,桑铎生活在无尽的谎言里。&br&&br&他鄙视骑士,他也早早看透,骑士所谓的高尚、荣耀,不过是谎言。&br&他的哥哥就是骑士,册封他的是雷加王子,他却对雷加王子做出了世上最残忍的事。&br&当他看透这个世界的残酷、荒谬时,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br&&br&诚实,这就是桑铎·克里冈的选择。&br&他就是一只猎狗,喝酒、赌博、嫖妓以及杀戮。&br&他承认自己是坏人,却从不祈求七神的眷顾。&br&&br&但是他心中还是有着真正的骑士精神。当他的哥哥”魔山“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试图杀死百花骑士时,桑铎主动站了出来,救下了百花骑士。&br&百花骑士感激他:“我欠你一条命,爵士!”&br&而桑铎回答他的是:“我不是什么爵士。”
一个不是骑士的真骑士请先看下面的视频:维斯特洛往事——克里冈家族(桑铎·克里冈旁白)既然是问剧集中的猎狗,那么就按照剧集改编之后来进行分析。桑铎·克里冈,人称猎狗。这个称号从剧集开始就陪伴着他,如果留心的话,你会发现几乎从未有人叫他桑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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