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教研网雅致丽都小区没有买车位的不让进小区怎么办了

-- 沂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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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就不让车进小区?
律师:业主有权占用共有的道路和车位
本报1月20日讯 (记者印振娜) “不购买车位,物业不让我们的车子进小区。”1月16日上午,家住北城新区府左路与兰陵巷交会处百联华府小区的市民孟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近期,小区物业告诉他们,不买停车位的业主,不能将车停在小区,而车停在大门外又不安全,这让她很无奈。
16日中午,记者来到孟女士所在的小区,小区门口两侧停满了私家车,同时在正对着小区大门口的地方也停放着不少车辆,两车之间只为小区内来回进出的车辆留下了一车的宽度。而地下停车场却是空荡荡的,还有水流的痕迹。
“以前停车场没有建起来的时候,我们业主都把车停在小区的空地上。现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建成了,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停车场条件很差,每次下雨的时候都会漏水。”孟女士说,他们感觉如果买车位,很不划算,便一直没有买。
“后来,物业通知我们可以免费办理车辆通行卡,可是当我去办卡的时候,他们说,不买车位就不给办卡,不让车进小区。”孟女士说,现在她的车一直被小区“拒之门外”。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临近年关,小区为保障业主的安全,将实施封闭式管理。“之前,有些车辆在小区内一停就是一个月,我们很难管理。而且,没有买车位的业主把车停在地面上,严重侵占消防通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位工作人员说,小区将进行门禁管理,对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发放蓝牙门卡,未购买的则禁止入内。律师说法:业主有权占用共有道路和车位
那么不买车位就不让进小区是否合理呢?记者专门咨询了本报特约律师姜涛,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如果你是该小区的业主,你有权利将你的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但不包含规划内的车位。”姜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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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业主不买车位 物业不让私家车进小区
原标题:南京一小区业主不买车位 物业不让私家车进小区
这样一个车位,物业开价15万出售。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近日,南京建邺区庐山路附近的一小区不少业主突然被告知,他们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原有的楼房下的车位即将被出售。自己使用多年的车位怎么就要被出售了呢?小区业主非常不满,与物业发生纠纷。那么,楼房下的车位产权究竟属于谁?开发商和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对此,南京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
  拉德芳斯小区是奥体板块的一个高档楼盘,然而最近,这家楼盘的几十位业主和物业闹起了纠纷。从7月1日晚,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时候,突然被物业给拦下了,理由是原有楼房下的车位已经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不买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小区。之后,双方沟通不成,甚至还引发了冲突。
  业主说,他们于2005年左右购买了该小区跃层房屋,当时最大的卖点就是这样的户型可以免费拥有一个车位,“没有这个车位我们就不买了,因为有这个车位所以我们这一排的房子比前面的小高层贵了很多。”业主说,虽然购买时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车位的产权问题,但是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他们一直在使用该车位。
  小区业主说,“现在物业表示,如果车位我们不买的话,他们就要卖给人家,卖给人家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因为后面还是我们的自行车库,要停车子的话,就进不了我们的车库。”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引起纠纷的楼房都是四层,有的每幢楼房里住着六户居民,楼房下架空部分的六个车位,正好是每家一个。他们入住近十年来,一直没有任何纠纷,可是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忽然要求他们掏钱购买,而对拒绝购买的业主,物业公司竟然不让他们的车辆进入小区。
  开发商与业主有过一项协议
  业主们说,现在小区物业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价格,强制他们购买,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他们了解到,这里的车位,是属于他们的公摊面积。
  业主认为,“一般来说,像这种低密度的,容积率比较低的、层高不满2.2米的,基本上已经分摊到我们所有业主公摊面积里了。”
  有的业主还复印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对开发商未售的车位或是未附赠的车位,有不得只售不租的规定。“他们现在开始就是不租给我们,才造成我们车子进不来,必须叫我们买。”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强行出售车位的做法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做出了让步,允许他们租用,租金是每个车位每月240元。
  小区业主表示,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车位,但必须提供销售许可证以及产权证等。随后,业主们一同来到了物业管理处讨说法,物业公司拿出了开发商提供的一项协议称,“业主购买的房屋不包括这个车位,当时有协议,还经房管局备案了。”
  但小区业主认为,“这个协议就是开发商自己定的,我们没有收到过,是霸王协议,我们不认同。”
  房产局
  产权不归开发商,公开出售属违规
  那么,事实究竟是什么呢?记者到房产局了解情况,在查询了档案资料后,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
  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科长胡高生介绍说,首先,该小区引发纠纷的楼下车位,没有销售许可证,它如是在公共面积分摊里面,但它又是没有进入分摊的公共部位,所以这块不是很明确,所以开发商要卖产权的话,首先自己要取得产权登记,但它层高不符合。此外,这个产权也不属于开发商,还有就是这些车位根本就不符合出售的资格,因为它的限高是1.8米,可以出售的车位限高是2.2米。
  房产局表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这些车位的产权尚不明晰,但是如果开发商公开出售车位,小区业主可以正当维权,执法部门也可以配合查处。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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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业主不买车位 物业不让私家车进小区
日 08:2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原标题:南京一小区业主不买车位 物业不让私家车进小区
这样一个车位,物业开价15万出售。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近日,南京建邺区庐山路附近的一小区不少业主突然被告知,他们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原有的楼房下的车位即将被出售。自己使用多年的车位怎么就要被出售了呢?小区业主非常不满,与物业发生纠纷。那么,楼房下的车位产权究竟属于谁?开发商和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对此,南京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
  拉德芳斯小区是奥体板块的一个高档楼盘,然而最近,这家楼盘的几十位业主和物业闹起了纠纷。从7月1日晚,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时候,突然被物业给拦下了,理由是原有楼房下的车位已经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不买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小区。之后,双方沟通不成,甚至还引发了冲突。
  业主说,他们于2005年左右购买了该小区跃层房屋,当时最大的卖点就是这样的户型可以免费拥有一个车位,“没有这个车位我们就不买了,因为有这个车位所以我们这一排的房子比前面的小高层贵了很多。”业主说,虽然购买时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车位的产权问题,但是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他们一直在使用该车位。
  小区业主说,“现在物业表示,如果车位我们不买的话,他们就要卖给人家,卖给人家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因为后面还是我们的自行车库,要停车子的话,就进不了我们的车库。”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引起纠纷的楼房都是四层,有的每幢楼房里住着六户居民,楼房下架空部分的六个车位,正好是每家一个。他们入住近十年来,一直没有任何纠纷,可是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忽然要求他们掏钱购买,而对拒绝购买的业主,物业公司竟然不让他们的车辆进入小区。
  开发商与业主有过一项协议
  业主们说,现在小区物业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价格,强制他们购买,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他们了解到,这里的车位,是属于他们的公摊面积。
  业主认为,“一般来说,像这种低密度的,容积率比较低的、层高不满2.2米的,基本上已经分摊到我们所有业主公摊面积里了。”
  有的业主还复印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对开发商未售的车位或是未附赠的车位,有不得只售不租的规定。“他们现在开始就是不租给我们,才造成我们车子进不来,必须叫我们买。”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强行出售车位的做法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做出了让步,允许他们租用,租金是每个车位每月240元。
  小区业主表示,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车位,但必须提供销售许可证以及产权证等。随后,业主们一同来到了物业管理处讨说法,物业公司拿出了开发商提供的一项协议称,“业主购买的房屋不包括这个车位,当时有协议,还经房管局备案了。”
  但小区业主认为,“这个协议就是开发商自己定的,我们没有收到过,是霸王协议,我们不认同。”
  房产局
  产权不归开发商,公开出售属违规
  那么,事实究竟是什么呢?记者到房产局了解情况,在查询了档案资料后,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
  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科长胡高生介绍说,首先,该小区引发纠纷的楼下车位,没有销售许可证,它如是在公共面积分摊里面,但它又是没有进入分摊的公共部位,所以这块不是很明确,所以开发商要卖产权的话,首先自己要取得产权登记,但它层高不符合。此外,这个产权也不属于开发商,还有就是这些车位根本就不符合出售的资格,因为它的限高是1.8米,可以出售的车位限高是2.2米。
  房产局表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这些车位的产权尚不明晰,但是如果开发商公开出售车位,小区业主可以正当维权,执法部门也可以配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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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不买车位 不让车进小区
来源:潍坊新闻网
东昊上河园业主认为物业以此逼买地下停车位欠妥
10月25日,家住奎文区东昊上河园小区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24日晚他们小区物业不让没有停车位、停车库的车辆进入小区,当晚7时许几百户业主聚集在小区门口向物业讨说法。“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最便宜的10万元一个,最贵的17万元一个,大部分业主买不起,这不是为难我们吗?”李先生无奈地说。
无车位车不让进,业主聚集讨说法
25日上午,记者来到东昊上河园小区,看到在该小区北门处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有“无车位车库 车辆禁止入内”字样。李先生指着停放在小区周围的车辆表示,由于物业不让没有车位、车库的车辆进入小区,大量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物业是在“十一”之后入驻的,一直想方设法让业主买地下停车位,这让业主们很无奈。他们小区在10月9日也曾出现过这种情况,经协调,物业才允许车辆自由进出。可业主们没想到的是,24日下午物业再次设卡。业主们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便在吃过晚饭后来到小区南门讨说法,但是物业工作人员根本不听业主们的建议。
据李先生介绍,他们小区有地上车库,早已卖完,还有物业在小区楼前画出的地上停车位,数量有限,再就是物业要求业主们购买的地下停车位,没有这三种车位便不能开车进小区,“物业雇了三四个小青年,动不动就堵在小区门口不让没车位、车库的车辆进小区”。
该小区业主王女士对记者说:“当晚我们聚集在门口,物业工作人员不知道扔了什么东西,有很大的瓦斯味道,根本就不跟我们好好谈。”
业主称地下停车位价太高,买不起
“小区共有300多个地下停车位,这么多年大部分没卖出去,主要是价格太高了。业主多是年轻人,大部分车位都在10万元以上,谁拿得出十几万元买地下停车位,我们真买不起。”业主张先生无奈地说,“现在我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但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如果物业允许我们租地下停车位也可以”。
业主王先生表示,他的车被物业贴“条”好几次。由于王先生没有车位,像以前一样将车停在小区主干道一侧,可是早上准备开车外出时却发现车上贴满了A4纸,纸上印有“禁止停车”字样。只需贴一张就可以表达清楚的事,物业却在车上贴十几张,而且是用特别难揭下来的胶带贴上去的,这令王先生非常气愤,“物业这是明摆着欺负人”。
王先生表示,车被贴“条”的不止他一人,不少业主都遇到过相同情况。
让王先生不满的不止这一件事,物业规定所有车北门进、南门出。由于小区规模较大,而王先生又住在小区最南边,每天下班后他得从北门开车进小区。“每次下班回家我几乎都要围着小区转一个圈,非常不方便,物业根本就不为业主考虑。”王先生说。
律师称物业做法不妥,无法律依据
25日下午,记者与该小区物业——潍坊家园物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律师表示,小区业主选择租车位还是买车位都是自愿的,即便是开发商也无权进行干涉。物业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从法律上讲无权要求业主必须购买停车位。只要小区内有停车的公共场所,便不应该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业主也有权将车停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
文/图 记者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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