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官网里的故事 审狗

> 正文 不做爱情里的流浪狗那只淡黄色的流浪狗是她在路边捡回来的。在这之前,她已经买了半个月狗粮喂它,如果不是遇到狠心的人追着小狗满街跑,她是下不了决心将它带回家的。他不喜欢狗。
  那只淡黄色的流浪狗是她在路边捡回来的。在这之前,她已经买了半个月狗粮喂它,如果不是遇到狠心的人追着小狗满街跑,她是下不了决心将它带回家的。他不喜欢狗。刚恋爱那会儿,她养了一只白色的比熊犬,很漂亮,可他见到小狗就躲得远远的。他说,把狗牵走,我对狗毛过敏。
  可她遇到这只流浪狗,它在小区门口流浪了半个月,身上的毛掉了好几块,乍一看根本分不清品种。也有好心人喂它食物,但都是一些廉价的饼干和火腿,它只有在饿得不行的时候,随意吃几口。她想,这小家伙一定是被前主人娇生惯养的,她去宠物店扛回整袋的狗粮,又给它买了进口火腿。
  买狗粮的事情到底被他知道了,他让她买菜做饭,去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回,电话也不接。他饿着肚子,满脸怨气地寻找她,却在小区门口见到她在喂狗。她竟然为了一只狗而不顾他的温饱。他气愤地踢翻了小狗面前的盆子,意识到自己被袭击了,流浪狗突然就跳了起来,朝他扑过去。
  并没有受伤,但他死活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因为不知道这只流浪狗身上带了什么细菌。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他一路咒骂那只该死的流浪狗,最好是被人毒死,要不被车撞死。接着,又警告她,再也不许去管那只狗。
  所以,当她要把小狗接回来时,他坚决不同意,她低声下气地保证小狗不会咬他。他依旧不松口。显然,那只流浪的小狗已经成了他的生死仇人,不但咬他,还想拆散他和她,他怎么可能同意。可他没有想到,她会为了这只狗和他分手。她说,如果不同意狗狗住进来,,她就带着小狗去租房子。
  到底还是爱她的,他终于同意了。但小狗的活动范围只能在阳台上,如果有越池坚决要送走。她同意了,还满心欢喜地写上了保证书。
  小狗入侵之后,他越发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她下班回家不再第一时间给他做饭,而是伺候那只又瘦又丑的小狗。当然,最让他愤怒的是小狗对他的敌视,每次见到他都狂叫,他不能当着她的面生气,只好背着她,给小狗颜色,踢它一脚,或是将它的狗粮抢走倒进马桶里。
  再一次发生冲突,是因为那只狗把他的CK短裤叼进了狗窝。他所有的怨气在那一瞬间集体爆发了,拎起小狗正要朝地上摔时,她回来了。
  她像发了疯似的从他手上抢下小狗,紧紧地抱在怀里,过了很久,才说,我们分手吧!
  他不相信她会为了一只狗和他分手。他们在一起三年了,虽然这些年一直是他在照顾她,但在他面前,她没有一点儿自由。她想换工作,他说,女孩子在环境单纯的公司比较好,于是她一直守着他介绍的那份只有一千五百块的文员工作。她想报名读研究生,他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最终还不是要嫁人的。这些年,她就像一只被他养在花园别墅里的小狗,他用霸道而又自私的爱情养着她,让她衣食无忧,但也失去了自由。无数次,她都想跳出这座花园别墅,却又舍不得他对她的好。直到这只流浪小狗的出现,她才明白,她不过是他爱情里的一只流浪狗,如果哪天他不爱她了,他会像小狗的前主人一样毫不犹豫地抛弃她。
  她不要做他的流浪狗。(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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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文字简洁、清晰,以冷静的写实主义,直探故事的核心,作品多着重于心理分析,挖掘人性黑暗面。当代史学大师霍布斯邦赞扬西默农是唯一将侦探小说转变成真文学的作家。小镇的警察具有很高的,因此小镇治安非常好。在这些警察中,麦格雷是佼佼者。平时,别看麦格雷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他只要朝街上看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小偷。这项绝技让年轻的警察们非常羡慕。这天,麦格雷穿着、叼着烟斗,悠闲地走在大街上。不远处,一幢别墅的房门忽然被打开,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个男人穿得西装革履,头发一丝不苟,脚上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尽管如此,麦格雷却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麦格雷特意看了看男人腋下夹着的皮包,包被塞得鼓鼓囊囊,以至于让质地优良的皮包都失去了原本的形状。麦格雷大踏步地向前走去,说:“先生,请留步!”这么一个壮硕的警察忽然冲到面前,所有人都会被吓一跳。这位先生也不例外,他后退了几步,用疑惑而又抗拒的眼神看了看麦格雷,问:“,您有什么事吗?”麦格雷掏出自己的警官证,在这位西装先生的眼前晃了晃,然后不客气地说:“你是不是刚偷了东西出来?”这个问题太过直接,以至于西装先生愣了一下,又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对麦格雷说:“,请你考虑一下自己刚才说的是什么话。”麦格雷回答:“我当然清楚,我的判断很准,不会有错。”西装先生显得极其不耐烦,说:“警察办案都需要证据,你诬陷好人,我可以控告你!”麦格雷对西装先生的态度不予理会,依旧叼着烟斗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鬼鬼祟祟的呢?”“哼!”西装先生冷笑一声,“是我鬼鬼祟祟还是你神经过敏?”说完,他看也不看麦格雷,大踏步朝前走去,打算离开这里。几次言语间的交锋,西装先生一直理直气壮,这让麦格雷瞬间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麦格雷朝别墅的窗户看了看,刚才质问西装先生的时候,屋里居然没有人出来,说明这个别墅是空的。而这位西装先生并不像是这座别墅的主人,如果就这样让他走了,岂不是有可能放走了一个罪犯?麦格雷一个大跨步到西装先生前面,拦住了他的去路,客气地说:“先生,请你跟我去警察局走一趟吧!”西装先生被麦格雷的要求激怒了,他指着别墅的大门说:“我是这里的主人!难道你怀疑我偷自己的东西吗?”麦格雷毫不让步地说:“那你怎么能证明自己就是主人而不是小偷呢?”西装先生被麦格雷的问题一下子难住了,显然他丝毫都没有准备向别人证明自己的身份。正当他为难时,别墅里忽然跑出来一条长毛狗,它直奔西装先生而来,围着他打转,又亲热地嗅着他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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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狗的表现让西装先生一下子有了底气,他亲昵地摸摸狗头,然后略带骄傲地看着麦格雷。麦格雷见到这种场景,开始相信西装先生的话了,很明显,西装先生跟狗很熟悉,不可能是小偷啊。麦格雷只能说:“不好意思,看来我真的怀疑错了。”麦格雷正打算放西装先生离开,那条长毛狗忽然“汪汪汪”地叫了起来。西装先生看了一眼麦格雷,对那条大狗喊道:“玛丽!不要叫!”这条叫做玛丽的长毛狗听到西装先生的呵斥,顿时没有了声音,它跑到路边的电线杆下,抬起一条腿,撒了一泡尿。麦格雷看着长毛狗撒完尿,又乖乖地蹲在了西装先生身旁。西装先生满意地看着长毛狗做完这一切,他握住麦格雷伸出来的手,打算和他告别。可是“再见”两个字却在麦格雷的嘴边忽然收了回去,他看着那条长毛狗撒尿的动作,若有所思。忽然,麦格雷握住西装先生,一把就将他的手拧到了身后。西装先生气急败坏地喊:“喂!?”麦格雷笑着说:“先生,不要再装了,你就是小偷!”西装先生被带到警察局,他一直不服气地大呼小叫,声称麦格雷冤枉了自己,并且耽误了自己的宝贵时间。而麦格雷却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任凭他闹。麦格雷抽完一支烟,坐在桌子前问西装先生:“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抓你吗?就凭你管那只长毛狗叫玛丽!”西装男子不屑一顾地说:“难道我给自己的狗取个名字也触犯法律吗?”麦格雷摇摇头,说:“当然不犯法,但是!请你告诉我,那条狗是公的还是母的?”这一次,西装先生愣了一下,他好像在努力回忆着,支支吾吾地说:“它是……它是……”麦格雷接着说:“你该不会连自己爱犬的性别都不知道吧?你还敢说它是你的狗?”西装先生镇定了一下,用豪赌的口气说:“我当然知道,它是只母狗,不然我怎么会帮它取名玛丽?”麦格雷说:“好吧!那我问你,公狗和母狗在撒尿的时候有什么不同?”西装先生不知道麦格雷是什么意思,依旧吞吞吐吐地说不出话来。麦格雷站起来,围着西装先生走了一圈,这才面带微笑地说:“公狗撒尿时,是抬起一条腿叉开来撒,而母狗却不一样,这个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现在,你还记得那条狗是怎么撒尿的吗?”西装先生的额头渗出汗来,他开始明白麦格雷问这个话的意思了。那条长毛狗在撒尿的时候,确实是抬起后腿叉开来撒的,这么说那是一条公狗。“戳穿你谎言的,恰恰是那条狗。这个你没有想到吗?”麦格雷一边笑一边说,“那条狗是长毛型的犬种,所以很难从外形上辨认雌雄。但它撒尿的时候出现的动作,却说明那是一条公狗。可是谁会给一只公狗取名叫玛丽呢?一个狗主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狗的性别?”西装先生的头上冒出了很多冷汗,但是还是抬起头,问麦格雷:“那你怎么解释那条狗对我那么亲密呢?它就像迎接自己的主人一样围着我转!它可能会对小偷这么亲密吗?”这个问题难不住麦格雷,他凝神一想便说:“答案很简单,你进屋的时候一定给它喂了肉片之类的东西,所以它才会对你那么亲热,狗毕竟是畜生。”西装先生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他承认了自己是一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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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燃烧吧,狗日的生活!收藏
  时值单位里做一个大型项目,我连续加班两个月,没有休一个周末。几乎每天忙到夜里2点上床,早晨6点醒来。  劳碌命就是这样,明明筋疲力尽,但心里挂着事儿,就睡不着。不论再累,闹钟定在6点半,却总是在6点就醒来,默默关上它,起床,头疼欲裂地刷牙,换衣。  带着上坟一般的心情,去上班。  疲惫是能让人麻木的。已经熬了太久了,就靠惯性连轴转。琐事,杂事,大大小小层出不穷的问题,声音,任务,电话,几百人的吃喝拉撒。感觉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被工作的齿轮挤榨出汁水。一个个干瘪下去。  到最后几乎人畜不分了。  那天下午,因为考察团的大巴司机脾气暴躁,且没走高速,被大老板知道了,他一通电话轰到我的办公室来,不分青红皂白把我骂了个劈头盖脸。  熬了这么久,如马拉松最后的三公里,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筋疲力尽了,本以为百炼成钢,却还是在那通电话的瞬间,我突然很崩溃,哭到上气不接下气。  原来人最受不了的,不是吃苦。而是你不知道,你这份苦,吃来为什么。  想起这两个月来累死累活的日子,真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到头来,不过是被吃饭的人尝了一口,咬到一粒砂,便破口大骂,整盒米饭扔掉。  什么叫人长大了,人长大了就是遇到这种事,哭完,整理了声音和情绪,继续淡定加班到晚上9点,像平常那样收拾东西回家。  当然,什么叫人老去了,老去了就是遇到这种事,压根再不会哭了。  走出大楼,抬头一看,月光清寒,只一镰皎光,静静悬着。暗蓝苍穹,层云如海。不知怎的,想起诗人的一句“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眼底微微一阵发潮。  月色至静,办公楼背后的空地上,一台破收音机嚷着俗不可耐的印度舞音乐,巨大声。一群大妈在欢快地跳健身操,围成一大圈,活像僵尸一般,平举双手,一个接一个,缓缓绕圈转动。她们的表情如此欢快,看上去很无辜。让我忍不住想——如果这辈子就是这样,从青春到暮年,不过每天上班下班,退休了在空地上跳跳“坝坝舞”,是不是等于白活了。  够了,去你的,狗日的生活。  仁至义尽地搞完了项目那摊子事儿之后,我心平气和地去辞职了。  毕竟是有选择的人,我本来就不指望那600元的工资和1000元的绩效过活。两千字的辞职信里,我写得有些悲壮淋漓,“不愿意多年后回过头去看,一生爬过的高峰,只有上下班高峰。”  所有领导都通情达理,表示理解,说,让你呆在这里的确屈才了。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来这里。  本来以为就此顺顺利利走人了事了,从此再他妈懒得工作了,只管周游世界,喂马劈柴,关心粮食和蔬菜。  可是没有想到,就在发了邮件那天夜里,大老板(就是电话里骂我的那个)他却不让我走。也是身居高位的人了,深更半夜给我回邮件,写一长串话挽留我,说“我也会改正我做事的方式”。  末了,又追加一封单独的邮件:“真的不要走!!!”  五个字,啪啪啪三个感叹号。  第二天是一上午的工作会议,足足开到中午一点半。后来我走了,他还在继续开会。  却给我发来一条短信,“不要走了。”  搞得我一下子乱了阵脚:像言情电视剧里面,长期婚姻不和,大丈夫打算出轨寻求新生活,老婆却突然来挽留似的。  和一个热爱潜水的朋友,说起了这些事。十年的老朋友了,我和她在QQ上聊,对她说,“你懂的,我绝不是因为吃不下这份苦,耐不住这份寂寞,而逃避生活。只是觉得人生苦短,如此下去没有意义。”  她说:“我明白。”就像我,我从未把旅行当作生活的逃避。  也可能是当成了,自己不愿意承认。  我发现,我之所以这么热爱潜水,就是因为我发现我没法对付好岸上的世界,根本没有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保持身心自由的能力。”  我们辞职,旅行……但我们终归都要回到生活中来。生活就是,不论你是在巴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在鞍山,还是在大理,你都需要一个房间,一张床,需要衣食住行。  做一个良心未泯的,入世的人罢,要承认,我们都没办法做到彻底遁世,周游世界喂马劈柴。  一个人要承认自己的局限,是很不容易的。  曾经我比谁都爱宣扬那一套东西——就像那个大名人在脱口秀里面说的那样:“你不约会、不谈恋爱、不出去玩、不喝酒、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追星、不暗恋、不表白、不聚会、不k歌、不撒野,因为你要学习,你要工作。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么?”  但我现在,更想问那个大名人:“你是靠约会恋爱出去玩喝酒逛街疯闹叛逆追星暗恋表白聚会K歌撒野,才成为你的吗?”  抱歉我还是要再提一次这条微博:“你苦战通宵时,布里斯班的灯鱼已划过珊瑚丛;你赶场招聘会时,蒙巴萨的小蟹刚溜出渔夫的掌心;你写程序代码时,布拉格的电车正晃过金色夕阳……”  但我现在,只想说,对于我们绝大多数投胎技术活不好,不是富二代官二代的人来说,不苦战通宵,不赶招聘会,不写程序代码,怎么可能有钱,有能力,去看布里斯班的灯鱼,去蒙巴萨看渔夫,去布拉格看夕阳?  别扯了。  我能明白,人人都爱美丽与精致的东西。虚构于银幕或纸面的生活,往往优裕,奢华,精致,悠闲。面孔美丽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女,白天坐在咖啡店聊天,晚上在夜店狂欢,没完没了的朋友聚会和环球旅行;早晨起床的时候也是一脸精致妆容,发型一丝不乱,没有眼屎,也不用急着尿尿,而是深情款款和恋人展开措辞考究的对话。  当然,这情有可原。除却商业因素大众审美不谈,可能是现实生活已然如此苍白刻薄,使我们十足疲惫;难得休息一刻,因此宁愿看一些美丽而轻松的虚构。  但你懂的,虚构是虚构,生活是生活。  制造那个虚构的人,自己都不是按照虚构中那样生活的。  所以别上当了。  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就等于青春被狗吃了吗?  每天挤公交挤地铁,按时上班下班的日子,反而是毫无意义了的吗?  去你的。  所有的,旅行,暗恋,K歌,追星,吃喝玩乐……都只是人生的点缀。你知道你不可能这样度过一生。  除非你只想苦修投胎术,成为一个X二代。那么所有的X一代,都是奋斗过的。要照那一套理论来说的话,他们的青春,都是被狗吃了的;他们曾经拼命学习和工作的日子,都是毫无意义的。  毕竟,就连傍富婆和傍大款,都是需要学习,需要忍耐,需要做工作的;还有梦碎的危险。  是的,我们在高三时做过的那些该死的题,和我们现在工作中这些该死的事情,那些艰苦时吃的泡面,跑客户时骑过的自行车,都没有意义。  但是我们必须要经过这些无意义,才能累积成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云图》中说,一滴水,不是海。  但一滴水都没有,永远不会有海。  扯远了。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我并未一意孤行,而是暂时接受了他们的挽留;因为挽留,就像嫉妒,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最大的肯定。  弱者总是在自己感觉最糟糕的时候,辞职离开,寄希望于环境的改变能带来点儿什么;而强者,是在自己感觉最好的时候,辞职离开,寻求更高更远的天地。这话不是我说的,俞敏洪说的。大意如此。  要相信你所做的,总有意义。燃烧吧,狗日的生活。
去你的!我竟然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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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狗的故事-《故事会》2014年19期
一条狗的故事-《故事会》2014年19期
作者 : 听风看雨 | 分类 : 民间.传奇 |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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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作者:老三   1.听懂了禽言兽语&  亚伦不爱读书,年满十八岁后,他离开了草原上的故乡,到处打零工为生。这天,他正在城里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一个不小心,从三楼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昏迷不醒。整整一周后,他才苏醒过来,他的身体倒无大碍,昏迷是因为摔到了脑袋。在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主治大夫才同意他出院休养。建筑公司担心他提起诉讼,便主动与他私了,赔偿了一大笔钱。亚伦便租了间公寓,安心地当起了寓公。  住进公寓第三天的清晨,亚伦一觉醒来,听见窗子外面有一男一女在对话,男的说:“昨天逮着的虫子,我可一条没吃,全给你了,今天再逮着虫子,怎么也得一人一半吧?”女的尖声笑道:“美得你肝疼!等姐姐我吃饱了,施舍个一条半条的给你!”听这话头,像是小两口在逗嘴。&  亚伦好生奇怪,这幢楼有12层,他的公寓位于7楼,窗子外面怎么会有人?他溜到窗边朝外张望,见两只麻雀扑棱棱从窗台上飞起,母麻雀边飞还边嚷着:“老公快走,屋里有人!”&  亚伦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呆望着晴空,久久不发一语—难道自己这一摔,摔出了超能力,可以听懂禽言兽语了?&  亚伦既恐惧又兴奋,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来到街上。事实证明了他的猜测,他确实能听懂禽兽的语言了,而且还能同它们熟练地交谈。一位贵妇人怀抱着一只波斯猫,那猫在她宽大的怀抱中哼哼唧唧,不满地扭来扭去。亚伦上去同它“喵喵”了几声,便对妇人说:“对不起这位太太,你家‘肖恩’它想自己走,不愿让你抱着!”&  贵妇人下意识地抬起手背遮住了嘴巴,她十分惊诧:这小伙子怎么会叫出自家爱猫的名字呢?天空中一群鸽子“咕咕”叫着,在低空盘旋,它们在商量要去哪个广场进食玩耍。亚伦抬头冲它们“咕咕”叫了几声,向它们道早安。几只鸽子擦着他的头皮掠过,惊讶地叫嚷着:“天啊,这人会讲咱们鸟语!”&  亚伦在街上兴高采烈地游荡着,一会儿逗逗猫,一会儿惹惹鸟,一会儿又“汪汪”叫唤着与狗狗们聊天,路人都以为他是疯子,他却自得其乐,乐在其中。&  这时,一个四十多岁的壮汉牵着一条大黑狗走了过来,引起了他的注意:那黑狗正盯着一个辣妹光洁细嫩的双腿,感叹道:“唉,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一块人腿肉!”说着,它还重重地咽了口唾沫,看样子挺馋的。&  这狗东西,难道它吃过人肉?亚伦紧走了几步,尾随着它,“汪汪”叫着用狗语问:“喂,黑哥儿们,你什么时候吃过人腿肉的?”大黑狗扭头盯着亚伦,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因为这很重要,你无论如何要告诉我……”&  2.接近目标&  那牵狗的壮汉看见一个“疯小伙”与自己的狗纠缠,便不高兴地瞪了亚伦一眼,恶声恶气地喝道:“滚开,离我的狗远点儿,不然老子跟你不客气了!黑哥,咱们走!”原来这条狗叫“黑哥”。&  亚伦笑呵呵地连声致歉,转身来到店铺橱窗前假装打量着展品,从反光的影子中监视着壮汉和黑哥。待他们走出几十步,他悄悄跟踪了上去。壮汉带着黑哥溜了一大圈,后来进了一幢陈旧的公寓楼。这座楼有5层高,楼道门有锁,亚伦进不去。他在门口等了会儿,有个挎着菜篮子的妇人开门出来,亚伦向她打听:“对不起夫人,打扰一下!请问你们这个楼道里有个住户,他养着条大黑狗,他是几楼几号?我是通讯公司的,来给他家维修网络的。”妇人说:“噢,你是找401的西蒙先生吧?他养着条大黑狗。”亚伦谢过妇人,等她走远,他在街边拦了辆的士,直奔警察局。&  一位面目慈祥的胖警官接待了亚伦,听完亚伦的报警内容,和因伤住院的经过,胖警官要亚伦稍待片刻,他来到走廊里,打通了亚伦主治大夫的电话:“这小伙子声称他能听懂禽言兽语,他能听懂狗在说什么……”&  电话那头的主治大夫一点儿也没奇怪,他说:“警官先生,病人的脑袋曾经严重受创,因此非常可能会有后遗症,比如强烈的幻觉、错觉什么的。等我过两天抽出空来就联系他,叫他来复诊一下。”&  结束了通话,胖警官胸有成竹地回到办公室,他同情地望着亚伦,说:“年轻人,你的这种奇异的超能力我相当钦佩,不过,执法讲究证据,仅凭你的一面之词,我们没有理由去黑哥的主人西蒙家里搜查,因为这……太荒唐了。”&  亚伦不甘心:“那我是不是可以查阅一下?我想看看最近这个警区有没有凶杀案或失踪人口,尤其是有没有腿上少了肉的尸首出现。”&  胖警官大度地同意了,他打开一台电脑,调出一个文档,说这个档案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查询。&  亚伦坐在电脑前,仔细审阅起来。十几分钟后,他突然激动地嚷嚷起来:“这个叫爱娃的姑娘,她是半年前失踪的,她失踪时,就住在那个西蒙家楼上的501室!这么明显的证据链,你还有什么话可讲?”&  胖警官敷衍道:“好吧,我会去调查的。对了,你的主治大夫请你有空时去复诊一下。”&  从警局出来,亚伦来到西蒙家那个楼道前,按响了501室的门铃。这个住户是新搬来的,他不清楚爱娃的事,不过他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了亚伦。亚伦找到女房东,向她了解情况。房东说,爱娃是和一个叫科尔的小伙子一起同居在501室的,爱娃不幸失踪后,科尔就搬走了,不过她有科尔的手机号码,亚伦立即联系上了科尔。&  科尔是个医生,他和爱娃相爱时,两人都没什么钱,就租住了这套没有电梯的旧公寓。爱娃失踪后,他无法承受睹物思人的痛苦,便搬到了城市的另一头居住。听说亚伦有爱娃的线索,他当即向医院请了假,在家中接待客人。&  走进科尔的客厅,一条标致的黑色母狗摇着尾巴迎了上来。为打消科尔的怀疑,亚伦决定先露上一手,他用狗语问候黑母狗:“嘿,靓妞,你叫什么名字?”对方乐得直撒欢,汪汪叫着说:“我叫美狐,意思是美丽的狐狸。”亚伦对科尔说:“你家美狐真漂亮,很少看到这么纯正的黑狗狗。”&  科尔惊得目瞪口呆:“你怎么会晓得我家美狐的名字?”&  露了这一手,亚伦再说什么,科尔都心悦诚服地坚信不疑了。  3.引诱了一条狗&  要说爱娃失踪,还真是蹊跷。那天晚上9点多,两人散步回来,爱娃要去街对面买个冰激凌吃,科尔就先上了楼。科尔在501房中,左等爱娃不来,右等还不来,打她手机,手机关机,下楼找,爱娃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从此杳无音信。警方做了大量调查,仍无头绪,只得作为悬案搁置了起来。&  亚伦分析道:“最大的可能是,那幢楼是老式楼,没有电梯。爱娃买了冰激凌后上楼,经过401室时,那个叫西蒙的家伙猛地开门把她拉了进去,然后……”&  科尔为难地说道:“如果她在401遇害,就算打扫得再干净,也一定会留下血痕等蛛丝马迹,但是,如果没有警方配合,咱们能有什么作为?”&  亚伦皱起眉头,在客厅来回走着,苦思良策。美狐偏着脸张望着他,跟着他转圈圈,突然,亚伦眼前一亮,他蹲下身去,忘情地与美狐用狗语交流起来……&  周六的下午,西蒙带着黑哥来到家附近的小公园,他躺下来晒日光浴,懒洋洋地喝着罐装啤酒。黑哥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奔跑跳跃,不时地欺负一下小狗们……一会儿,它忽然收住了脚步,色眯眯地瞄着前边矮树丛旁的一条黑母狗。那个“漂亮妞”似乎对它一见钟情,它搔首弄姿,含情脉脉,黑哥的哈喇子都下来了,它昂首挺胸地追了过去,不料刚钻进矮树丛,脖子上就挨了一针,没几秒钟就昏迷过去。&  亚伦和科尔手忙脚乱地抱起被麻醉的黑狗,上了停在矮树丛另一边的汽车,圆满完成了勾引任务的美狐也早跳上了车,车门一关,车辆启动,疾驰而去。&  两个小时后,黑哥在科尔家结实的实木餐桌上苏醒过来,它的四爪都被绑着,绳子环绕桌底捆绑起来。亚伦攥着把明晃晃的剔骨尖刀,用狗语说:“黑哥,醒了?”&  黑哥郁闷地咕哝着:“我这是在哪儿呀?”&  亚伦说:“两条道任你挑,一是我用刀子一刀刀剥下你的皮,给科尔家当门垫;一是你老实交代,你家主人西蒙是如何杀害那个叫爱娃的女孩儿的。”&  黑哥怔住了,喉咙里“咕噜咕噜”响着,似在思考对策。&  亚伦耐心地做着说服工作:“你是吃过人肉的,而吃过人肉的狗,肯定要被杀死。但是,如果你肯跟我们配合,老实交代,为爱娃报仇雪恨,那么我向你保证,今后你将成为我的爱犬。我将回到草原的故乡,去放牧牛羊,你呢,将成为牧场的少爷,每天都有新鲜牛羊肉吃,牧场上所有的母狗,都是你的,你将妻妾成群。”&  黑哥的精神头来了,它“汪汪”叫了几声,亚伦听了点点头,问科尔:“这小子问了,它想让你家美狐当它的太太,不知你肯不肯。”&  科尔说“好”,只要能让爱娃沉冤得雪,美狐就送给亚伦了,由他带回牧场去。&  见黑哥仍不很痛快,亚伦推心置腹地说道:“你的主人是个大坏蛋,你是跟着他才学坏的。如今,我们给了你一个新生的机会,希望你一定要把握住!何去何从,你认真考虑一下吧!”&  黑哥终于想通了,它决绝地说:“我们作为狗,都不会吃同类,尤其要善待异性母狗;可我的主人,他居然杀死了一个姑娘,他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恶魔!”&  几分钟后,他们下了楼,亚伦和科尔坐进车里,黑哥蹲在车上,已经约好,它不叫唤就是直开,它叫一声就是右拐,两声就是左拐。&  一个多小时后,车子在城外荒芜的野地停了下来,黑哥跳下车,跑到一处草丛中使劲嗅了嗅,高声叫唤起来。&  它的主人西蒙,那天晚上埋尸时,带上了自己的爱犬。他以为此事只有天知地知他知狗知,却没料到正是这个“狗知”,要了他的命。&  亚伦和科尔打开车子的后备厢,拿出两把短柄铁锹来,开始挖了起来……&  4.恶魔伏法&  这时,一辆肮脏的吉普车扬着一溜灰尘,怪叫着从远处疾驶而来,刺耳地刹住,一个人端着支猎枪跳下了车,他正是黑哥的主人西蒙。&  西蒙早就察觉出了不对劲:先是一个怪小伙同自己的狗“交流”,接着这么大一条狗,在公园里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失踪。兴许是潜意识的作用,西蒙开车来到埋尸地点,与科尔和亚伦撞了个正着。&  三人相互都认识,科尔与西蒙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西蒙打开了猎枪的保险,瞄准了:“既然事情败露了,算你们倒霉,我只好让你俩去陪爱娃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黑哥像一发出膛的炮弹,咆哮着冲西蒙飞扑了上去。西蒙忙扣动扳机,像击落一架飞机一样将黑哥凌空击落。而亚伦和科尔没有浪费黑哥用生命赢得的宝贵的几秒钟,他们把手中的铁锹朝西蒙猛抡了过去,也许该着西蒙走霉运了,其中一把锹的头正插在他肩胛骨上,痛得他号叫了一声,猎枪脱手,满地翻滚。&  亚伦和科尔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亚伦拾起猎枪,科尔对西蒙一通狂殴,要不是亚伦拼命阻拦,科尔真能把他打成肉酱。&  科尔在原地等候警察,亚伦把黑哥抱上车,朝医院飞驶而去。&  谢天谢地,经过抢救,黑哥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走路一瘸一拐,变成了一条跛脚狗。&  杀人恶魔西蒙很快伏法了,亚伦和科尔向警方陈述时,当然隐瞒了黑哥曾经吃过人肉的细节。黑哥和美狐夫妇,从此成为了亚伦的宠物狗。&  爱娃失踪案的成功告破,使亚伦瞬间爆红,成为远近驰名的风云人物,各种各样的案子蜂拥而至,邀他力助:一位亿万富翁的儿子遭绑架,亚伦通过城市下水道老鼠们的帮助,在一间地下车库找到了被绑架者,擒获了绑匪;一位退休女教授横死家中,亚伦通过与她家一只宠物虎皮鹦鹉的交流,协助警方锁定了罪犯;两个流氓帮派在街头交火,死伤数人,亚伦通过向楼上一群麻雀了解现场状况,帮助警方成功逮捕了十几名涉黑分子,其中包括一个恶贯满盈的重量级黑道教父……&  5.我的家在草原&  亚伦成名了,有钱了,他住在带室内游泳池、上千平米的豪宅中,成天忙得不可开交。  这天黄昏,他难得清闲,在家吃了简单的晚餐。吃完饭,他叫来了黑哥,邀它陪他去街上散步。散着步,黑哥告诉他,美狐有喜了,亚伦忙向它道贺,却发现对方闷闷不乐,便询问怎么回事,黑哥说:“主人,你可能不知道,在我们城市狗中,祖祖辈辈流传着一个传说—城市并不属于我们,我们真正的故乡其实是在大草原上,在那里,我们狗狗才能找回真正的自我。我又老又丑又跛脚,美狐还能死心塌地跟我过,就是因为我向它承诺,要带它回到传说中的大草原去。”&  亚伦心生愧疚,可一想到那些唾手可得的名与利,他说:“黑哥,等我再挣些钱,就去草原上买一个大大的牧场,圆你和美狐的梦,而且我保证让你的子孙后代,都永远生活在大草原上。”&  正说着,突然,身高体大的黑哥怪叫了一声,毫无预兆地腾空跃起,把亚伦重重地扑倒在地,与此同时,亚伦听到子弹呼啸着从他面门上掠过……&  亚伦作为一个国宝级人物,随时都有两名便衣警察对他进行保护,但百密一疏,一名黑帮聘请的枪手,躲在暗处要射杀亚伦,黑哥靠它灵敏的第六感,嗅到了弥漫着的杀气,于是它毫不犹豫地扑倒了主人,用血肉之躯,挡住了蘸过致命毒液的子弹。&  杀手被便衣乱枪击毙了,奄奄一息的黑哥在亚伦的怀中,吃力地说:“主人,我死后,请把我葬在草原上,请让美狐和我的子女,离开城市,去那里陪伴我……”&  亚伦痛楚万分,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  一个月后,一个响晴的正午,在辽阔的大草原上,竖立起了黑哥的墓碑。葬礼结束后,一名便衣上前低声说:“亚伦先生,咱们该回去了。”亚伦极目远眺,深深地呼吸着充满了青草气息的空气,宣布道:“我不走了,我要买下这里,开办我的牧场,我要让黑哥的后代在这里自由自在地生活。”&  按照亚伦事后的说法,在黑哥不幸遇难的次日清晨,他一觉醒来,发觉他能听懂禽言兽语的特异功能消失不见了。难道是黑哥的灵魂为了督促他去草原,而带走了他的超能力?但他之所以执意要远离尘嚣、回归草原,绝对不是这个原因,而是要兑现他给予黑哥的承诺。就算他的超能力还在,他仍然会这么做的。&  一年后,黑哥祭日的这天,亚伦以黑哥名字命名的牧场已初具规模。他带着美狐和黑哥的子女—一群毛色黝黑的小狗崽,一起来给黑哥上坟;陪伴他们的,还有一个脸蛋像红苹果般红润的牧羊姑娘,她是“黑哥牧场”的女主人,也是亚伦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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