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如何给小孩取名字叫诚实......这个故事叫什么你名字

你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什么?
可以鸡汤,可以正负能量,只要你喜欢。
太太出国了,男主人一个人在家。这一天是阴历七月十三。明天,他过生日,31岁生日。 他打电话叫一个钟点工来收拾房间。 大约十分钟之后,门铃响了,钟点工来了。她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面容很憔悴。  门打开之后,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都愣住了。  “你看什么?”男主人问。  “你看什么?”钟点工颤颤地反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面熟?”  “是呵。你呢?”  “我也觉得你面熟!”  “你是……”  “我是钟楚良呵!你是……”  “我是殷红!”  “殷红……对了,殷红!”男主人愣了片刻,一下就抓住了她的手,眼圈就红了:“你是我老婆!”  “噢……我也想起来了,你是我老公!”  两个人的声调里都透着难以抑制的激动。  突然,男主人想起了什么,慢慢放开了钟点工的手:“……可是,我有太太呵,她出国了。”  那个钟点工一下也拘谨起来:“是啊,我也有老公,他在市场卖菜……”  男主人看着她的眼睛,使劲地想:“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你是我老婆呢?”  “我也觉得你好像是我老公呵。”  “好像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没错儿,就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钟楚良猛地抖了一下:“我明白了,咱俩上辈子是夫妻!”  殷红迷茫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上辈子……”  终于,她把手中的脸盆“哐当”扔在了地上,一下扑到男主人的怀里,男主人也紧紧搂住她,两个人抱头痛哭。  哭了一会儿,男主人首先止住了。  他把殷红拉到沙发上,为她擦干了眼泪。  “别哭了。我们这辈子都托生了,还碰巧遇到了,还互相都记着,这是缘分哪!别哭了。”  殷红抽抽搭搭地说:“我不哭了。”  “来,我们对一对———我们成亲那年,你21,我20,对不对?”  “对呀。你属蛇,我属龙。”  “我是一个戏子。”  “你是唱花鼓戏的。”  “你爹开药铺,是武汉数一数二的富翁。”  “你到我家来唱戏,我看上了你,非要和你成亲。”  “成亲那天,连警署和卫戍司令部都来了人。”  “晚上,你还跟我开玩笑,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我头戴礼帽,十字披红。”  “我穿着绣鞋,蒙着盖头。”  “我记得拜堂的时候你还掐了我一下。”  “成亲后,我爹就不让你唱戏了,给了你一个药铺,你当上了掌柜的。”  “咱家住在日租界,西式洋楼,镂花铁门。”  “对面是平汉铁道,铁道那面是贫民区。”  “那条街有一个妓院和一个舞厅,经常可以看到高丽妓女,头发挽在脑后,露出粉白的大脸。还有醉醺醺的日本水兵。”  “我最爱穿的衣服就是那件盘花高领旗袍,还有白色的毛披肩,金丝绒黑斗篷……”  “你记得那次失火吧?”  “那场火是天意。”  “我看着咱家的药铺被烧得精光,腿都站不直了。要不是有你爹,咱们连饭都吃不上了。”  “那年我26。”  “你还记得德望吗?”  “咱家老四?”  “对呀。”  “怎么不记得!本来,你给他请的那个星相家说他是壬骑龙背的八字,安邦定国,官至一品,可是……”  “他死的那天是阴历十一月二十九吧?”  “没错儿。”  “现在想一想,其实就是肺炎,却要了他的命……”  “那一年我31。”  “你还记不记得……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  这句话好像刺到了两个人共同的一个神秘穴位上,他们几乎同时打了个冷战,互相愣愣地看着,都不说话了。  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就是今天这个日子。男人31,女人30。  他们对视了很长时间,钟点工终于开口了,她颤巍巍地说:“那一天,你疯了,我也疯了……”——周德东高中时看的 到现在总想起这个故事……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大概很多人,都是这么长大的来自微博:silver是水果儿的有不同的版本,楼下
的版本似乎不太一样.-----------------------------------------------------------------------------------------------------------------------------------------1. 小白兔有一家糖果铺,小老虎有一个冰淇淋机。兔妈妈告诉小白兔,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呐,就给他一颗糖。小白兔喜欢上了小老虎,那么那么喜欢,忍不住就把整个店子送给了他。回家后兔妈妈问她,那小老虎喜欢你吗。小白兔直点头,妈妈说,那他为什么不给你吃个冰淇淋呢。2.小白兔说,他是要给我来着,我说我不爱吃。兔妈妈说,那你真的不爱吃吗,有七种口味呢,巧克力味道的里面还有你最爱吃的杏仁啊。小白兔用脚划拉着地板,喃喃的说,其实我也没吃过,只是就想着把糖给他了。3.小老虎有了糖果店,小白兔说不如我帮你把冰淇淋机推到公园去卖吧。夏天可真热啊,冰淇淋每天都卖得光光的,大家都夸小白兔好聪明。小白兔呢,还是一口也舍不得吃。她就想等小老虎亲手送她一个,小白兔自己也没发现,她最爱的口味已经换成了香草,想要的也不再只是冰淇淋了。4.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白兔还是没有吃到冰淇淋。倒是隔壁摊子卖饼干的小熊,给了她一盒小兔子造型的曲奇。小白兔留下糖果店和冰淇淋机给了小老虎,跟小熊去了更远的小公园卖饼干。兔妈妈问她,你不是不喜欢吃饼干吗,怎么又收下了呢。小兔子揉着红红的眼睛说,我就是饿了。5.后来小兔子听说,小老虎把冰淇淋机送给了小企鹅,和她一起住在了糖果店里。小熊把这些告诉小兔子的时候,她耷拉着耳朵呆了很久。小熊开玩笑的问她,你是不是后悔没有吃个冰淇淋再走呀。小白兔愣愣的转过脸说,就是有点难受,没能留些糖给你。6.小 兔子卖力的帮着小熊卖饼干,没多久就又攒了一笔积蓄,买了新的糖果铺。这次兔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她说宝宝啊,这糖要慢慢的给,不然后来就不甜了。小兔子嘴 上连连答应,心里却想着小熊收到糖果店该多开心啊。她只知道小熊又加班去了,不知道他小鸭子形状的饼干马上就要烤好了。7.小兔子回家看到了偷偷藏起来的小鸭子饼干,什么也没有多问,只是跑回家跟妈妈大哭了一场。她呜咽着和兔妈妈说,小熊最喜欢吃糖了,我终于可以给他糖果屋了,他为什么要离开我呢。兔妈妈笑了,她摸摸小兔子的头说,当他不爱你了,你的糖就不甜了。8.小兔子还是想不通,只好带着糖果店搬去了更远的地方。小鸭子可不是什么善茬儿,她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糖果店的事。一天饭后,她揶揄的告诉小熊,哎呀你可不知道吧,你心里最单纯的小白兔,背着你用卖饼干的钱给自己买了好东西呢。不久之后,小兔子就收到了小熊的来信。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大致是说小兔子走后饼干铺子生意一直不好,钱怎么说也是卖饼干挣来的,希望小兔子能把糖果店还给他。小兔子看完信后眼睛哭成了桃子,她 想起了妈妈的话,把店给了小熊。兔妈妈说小兔子是韭菜馅的脑子勾过芡的心啊,她说妈妈,其实糖还是甜的,只是人生太苦了。9.后来小白兔又爱过几个人,都无疾而终了。这缺心眼的小兔子啊,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使劲对他好,恨不得掏心掏肺给他看。她以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爱情活得更久更久一些。可惜那时候的小兔子还不明白,其实任何东西啊只要够深,都是一把刀。10.小兔子断断续续的又开过几个糖果店,卖的卖送的送,也所剩无几了。可她还是学不会开口,说她饿,说她想要吃个带杏仁儿的冰淇淋。她把给糖果当成了一种惯性的礼节,看起来和从前没什么差别。她还给它们包了亮晶晶的糖纸,但小白兔心里明白,它们早就没有味道了。11.故事一直都没有什么好转,小兔子还是那样,又轴又缺。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一只小象。小象说,其实我们早就认识了,四年前我的花店就开在你糖果铺的隔壁,你每天都路过我的门口。然后小象用脚划拉着地板,结结巴巴的说,那个时候,我就,我就喜欢你了。
谢题主邀,谢谢您的提问,更感谢邀请。要让我说【最】喜欢的故事,实在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我是怕,我一说出这个【最】字,以为整个世界就快毁灭了。我从不用【最】去笃定一个东西,通常是在后面加个【之一】,因为永远对未来抱有敬畏的期待。其实我有一个非常满意的收藏夹,。最近有两个收藏夹被知乎推荐关注了,但那两个都是完全凭个人喜好收藏的,没什么太大的参考价值,而这个收藏夹才是我很满意的,很多时候,就看看那些故事,心情就会觉得很好。随便从里面挑选一个,我都觉得可以用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这些都跟我无关,我毕竟只是一个局外人,我只知道读着读着就会心动,但是除此以外并没有多余的情绪,毕竟那完全是别人的故事。所以,我答这道题可能会有一个奇怪的角度,我也希望别人看到这个故事时也会有心动的感觉。故事,是这样的。日,我的TL上出现了一个匿名回答,那时候也不过就几百赞,我不以为意地打开回答,是一个排版非常乱的回答,其实当时并没有那么感动,甚至还有那么一刻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点赞,毕竟那时候对故事性的回答比较慎重,待我读第二遍,我便深深被这个姑娘的豁达、开朗、乐观和坚强吸引了,我轻轻地点了一个赞,评论了一句:祝好啊。然后,不一会就收到了她的回复:你来啦。我能体会似乎是一种调皮的语气。然后,我通过私信知道了她是谁,我本来想关注她,可她不要我关注,那好吧,我自然要尊重她的想法,就像她的回答即便得了千赞也没有取消匿名一样,她有她的骄傲和期待:待我写出一个华丽丽的酷炫的回答,你能在你的TL上看到,心想:诶?这个姑娘真不错,赶紧关注,也不迟啊! 虽然挺遗憾的,但还是偶尔会去她的主页看看动态,很多时候会有自己喜欢的回答,她的TL很不错,我等了209天,还是没能等到她的回答。其实,我还蛮少主动私信她的,因为不知道聊什么才好,无非就是寒暄几句,我不太会跟人聊天,只顾自顾自地说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一开始还会经常发私信给我,后来就偶尔了,因为得知她比较忙了,虽然其实有一点小小的失落,但是万幸,并没有养成一种依赖。我第二次去看她的回答,大概是几个月之后了,惊喜地发现她修改了排版,然后赞数也变到了800多,刷新一下,数字不停地上升,估计是某个大V不小心看到了,看着下面的评论变成了300多条,我帮她挑了部分回复了一下,因为知道她很忙,回复不了,不过我现在想来,别人会不会觉得我是神经病?算了,管他呢,我开心就好。第三次去看的时候,大概就是最近,看到她的回答竟然上了日报【深夜食堂】,惊喜之余,也是必然,评论又多了100多条,还是老规矩挑了几条新的回复。就在刚才,是第四次,有趣的发现是,评论少了一条,她那里并不是海澜之家,但真是每次都有新发现。然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挨个把评论点个赞,除了我自己的不能,(说到这里, 同志,拜托帮我去点个赞),但是,点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有什么意义呢?我也不知道,可能图个心安。就在前几天,我在别人的回答里偶遇她了,说来也是有缘,不一会儿收到了她的私信,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你要我说当时的心情,我想用个被用烂了的文艺话形容: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觉得真是很烂俗的一句话,但那时真是再合适不过。可能我描述得过头了一点,还以为我对人家有什么非分之想。我的时间停顿了一下,但为了不让她起疑心,我最快地回复了一句:真的吗?真好。然后,继续聊些有的没的,怀着沉重的心情。我终于趁机叫她快去吃晚饭了,我怕再跟她聊下去,我就控制不住语气和用词了。但还是忍不住又发了一句:冒昧问句,他是个,怎样的人呢?她不知道,我当时也在吃饭了,但是,吃饭的时候,一直忍不住就哭了,我怕爸妈看见我异样的表情,假装太饿,吃得很开心,整个头都埋在碗里,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躲进房间。躺在床上,一下子就空虚了,就想起《夏目友人帐》里有一集叫《菱垣的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夏秋冬,玲子也没再找他玩了,玲子就是这样,总是给人期待,却不再实现期待。但是,总会有雨过天晴的一天,再次习惯一个人,也不再害怕了,一个人也没关系了。我安静地想了一下,其实觉得松了一口气,在她的回答里,我见到的是最温馨的评论区,每个人都在为她加油,都在祝福她,怀着好奇,我把卸载了的知乎日报又重新装回来,看日报的评论区也是难得清一色的和谐,有些人甚至专门注册了知乎前来点赞,无论是日报还是知乎,都有好多汉子评论说:姑娘,我娶你呗。我当时有私信过她这种反馈:你看,大家都很喜欢你。她却似乎不以为意:噗……要是生活中真有这么多人向我表白,我简直要乐翻天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未收到过别人的表白呢。我当时想:说不定他就在其中之一呢?她突然感慨说:顺其自然吧,不强求,我现在也很幸福了。我想想说:也对。 这段对话回忆起来似乎也发生不久,但,转眼,她就是别人的了。然后,我收到她的回复:简简单单的介绍,却让我心里五味杂陈:卧槽!这根本就是我啊!如果我这样说,大家可能会觉得很奇怪,但是,当我把祝福发在朋友圈的时候,我收到帅哥 的评论:你确定这说的真的不是你么?我慌张地解释:真的不是我啊!看来,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觉得,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没自恋到这种地步,还有得治。我感觉自己终于放心了,因为我一直关注的人之一,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真心为她高兴呐,然后,写到这里,还是没忍住。因为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好像到此结束了。大家调侃似昨日,,今日你已有幸福。我真心,祝你和他,一直走到最后,也曾想:那么多人评论,为何偏偏是他?为了避免奇怪的气氛,还是不要直接问你了,如果你能看到这条回答,再悄悄告诉我吧。但,我想你不会,因为你的动态是4天前的了,我很快也就会匿名,看缘分吧。然后,关于那个华丽丽的酷炫的回答,还是不要勉强了,你也说,你好像越是在意就越是回答不出来,那就放轻松啊,或许是没有遇到他的缘故呢,等有一天,你能找到一个合适的问题,再来回答和他的故事也不迟啊,就像我这样,不经意的。不着急,没关系,你慢慢走就好啦。(你从来没有改过这个签名)就此告一段落吧,我不会再去点赞新的评论,不会再帮你回复别人,但,其实,我一点都不肯定,太心虚了,唯一能肯定的是,我不会再写任何关于你的回答,但我还会时不时看你的回答。然后,再提醒你一句:你收藏的 姑娘的那个【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需要有男朋友?】的这个回答:其实已经并不需要了,可以删掉了啊。你真的找到了,再次祝福你。然后,谢谢你,因为你,我觉得我似乎还是一个好人,觉得自己还是有用处。就此告别,贵安。最后送你一个,我今天看到的 老师的回答,我很喜欢。一个追了我很多年的男生,曾经在大学毕业时替我买了一张去西安的火车票,让我去看当时的男朋友,还托他在西安的朋友照顾我。记得他当时淡淡的说:“你开心就好。”同意Linda,一定要有故事背景,一句很平淡的话也可以感怀铭记。PS:希望你能喜欢这个故事,按你的脾性,你看到了,绝对会哭的,绝对会收藏的,希望你不会看到。也希望大家能喜欢这个故事,反正我是挺喜欢的,喜欢的话,就在评论里告诉我一声吧。(真不要脸!就是!)PS2:今天的睡前曲是:周杰伦原创结婚曲:晚安。
小狗和小猫是好朋友。一天,小狗手里攥着两颗糖,蹑手蹑脚走到小猫身边:“猫猫,猫猫,你猜我手里有几颗糖呀。猜对了两颗糖都给你。”小猫歪着头,吮着指头:“我猜,有五颗!”小狗笑笑,摊开手:喏,我还欠你三颗。……~(~oo 。。。……o~o~) ~。。。小猪和小猫是好朋友。有一天, 小猫不小心掉落井里,还摔伤了腿,对地上的小猪喊:小猪,小猪,你去拿捆绳子来救我出去。小猪慌慌张张跑去找绳子,来到井边:猫猫,猫猫,我来救你啦!咻 一下,把那捆绳子扔下了井。小猫哭笑不得:你得拽住绳子另一头才能把我拉上去吖。小猪懵懵地摸摸脑袋,扑通 跳进了井里,拽住了一头绳子。小猫哭了。(我觉得是感动的(?o . o?))
红角羚羊张鸣跃 一那头红角羚羊是在种群的跋涉途中出生的,异于同类的红角很抢眼,如出肉见血的弯刀。妈妈首先舔抚的便是他的红角。片刻之间,他便在妈妈的周围奔跑欢跳了,异常灵动健旺的雄性精灵。紧接着,他便与数百万头同类一起奔涌向前,如铺天盖地的大潮。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种群威风无比,羚角之前所向无敌,铁蹄之下神灵俯首。二红角羚羊一月大时,目睹了一场惨景———几只野狗围住了一头母羚羊和她的孩子。野狗先是如挑逗一般,追着那小羚羊扑扑跳跳,一边乘机抓挠小羚羊,一边躲闪着母羚羊的头角和蹄子。而这时,大群的羚羊都闪开了,都站在自己的位置静静地观看。母羚羊已被野狗们捉弄得精疲力竭了,可怜的小羚羊也被撕抓得满身伤痕,仍是挣扎着往妈妈身边躲。野狗开始凶狂了,猛扑狠咬,小羚羊的脖子被一只野狗咬住了。这时,母羚羊也闪在了一边,静静地观看。红角羚羊撞了一下妈妈,就要冲过去。妈妈头一摆便将他击倒了,尔后舔抚他,让他明白大家都明白的事。三红角羚羊不明白。那么丑陋那么稀少的野狗,凭什么可以在几百万头羚羊面前残害羚羊?他发现,跋涉的种群中,还一直跟着几只与野狗同样丑陋凶残的土狼,他们都是靠吃羚羊过活,吃饱了就嬉戏玩耍,亦是在羚羊群的鼻子底下。还有并不跟踪只默默等待的狮子及猎豹们,在扑猎羚羊时,置无数头羚羊于不顾,好像早就知道羚羊们是不会互救的!红角羚羊走近肥大而又威风的羚羊王,在显示什么。羚羊王愤怒了,扑向红角羚羊,比狮子还凶猛。半岁的红角羚羊被击败了,浑身是血。继续汹涌向前时,红角羚羊一边狂奔一边想:这群体的威风只是为了一起去寻草吃吗?四好长时间,红角羚羊好像已归顺于群体了,只是猛吃猛长。精明是教训给的。那次攀越一道泥沟时,他看到这样一种场景:大家争抢着攀越,后面的用头顶前面的屁股,是帮助也是排挤,弱小的便倒下了,大家便踩着攀越———只要有一点儿怯弱就会倒下,只要倒下就别想再站起来,包括用头将前面的同类顶上去而自己却倒下了的同类,也照样会被同类踩死,没有商量的余地。红角羚羊有了一悟:力量不到特别巨大时,最明智的办法是保护好自己。五红角羚羊毕竟是红角羚羊,他无法永远地掩饰自己。那天,大家正在吃草时,一只猎豹悄悄地爬出树丛,尔后扑向一头母羚羊。其实,红角羚羊离猎豹藏身的树丛最近,母羚羊在红角羚羊的前面,但猎豹偏偏越过红角羚羊追扑母羚羊。其他羚羊们全都四散逃奔,直到猎豹已咬住母羚羊脖子扭滚于地时,大家才停蹄,扭转身来观看。红角羚羊发怒了,箭似的射向猎豹。猎豹万万没想到羚羊会进攻他,并无防备,只咬紧着母羚羊的脖子僵持着,等待母羚羊窒息死亡。一声巨响,猎豹惨叫一声被顶飞了好远、一时挣扎不起来,红角羚羊继续进攻,蹄踏角击猎豹使之血肉模糊而死。过往历史的强弱定律,被红角羚羊倒写了一笔!红角羚羊归群时,同类们竟像躲猎豹一样地躲他,视为异类。六红角羚羊已三岁了。三岁的红角羚羊成了同类中最雄壮也最深沉的一员。与其他青春期的雄性同类不同的是:红角羚羊很少在异性面前显弄自己,倒是有不少异性躲开其他雄性的纠缠而偎向他。而且,大多雄性同类对红角羚羊暗存敬畏之心,从不敢挑战。时机已成熟了。这天,羚羊王在属下们让出的一片肥草中静卧歇息时,红角羚羊决定行动了。羚羊王架子未倒威风尚在,但明显地带有苍老之态了,种群的跋涉也由此缓慢下来。红角羚羊觉得是取而代之的时候了。红角羚羊沉沉缓缓地走近羚羊王,那不卑不亢的架势和憋足了劲的头角,大家一看全都明白了,都伸头看,紧张兮兮。羚羊王当然也看明白了,呼地立起,勾头扎蹄像要迎战。红角羚羊却并不主动出击,在羚羊王跟前站定,一动不动。羚羊王也不出击,有点儿一反常态了。僵持了一阵,红角羚羊冲向旁边的一棵树,红角一顶一摆,碗口粗的树杆齐腰折断。红角羚羊再走近羚羊王时,羚羊王做仪式一般主动顶了红角羚羊一下,尔后便塌了架子走向羚羊群。红角羚羊成了羚羊王。七接任的第一天,红角羚羊王登上一个高岗,面对百万同类吼叫了好久。灵性是可以启发的,百万头羚羊围绕着新王一齐吼叫。第二天,奇迹出现。七只土狼纠结在一起,分散交错不慌不忙地走近一头母羚羊和一头小羚羊。小羚羊躲入妈妈的怀下,土狼们就像捉迷藏躲你抓一下我挠一下,迫使母羚羊发疯,等着在母羚羊精疲力竭时再凶相毕露。红角羚羊王在群体中一声吼叫,于是,百万头羚羊一起扑向七只狼,排山倒海之势。七只狼大惊,扭头便跑,朝不同的方向。红角羚羊王继续吼叫,群体如无边无际的海潮怒啸,七只狼怎么也跑不出围追堵截,羚羊们也无须花什么力气,如平日奔跑一样,只是将逃命改为进攻,只是像大风一般刮过,再回头看,七只狼灭亡于七处,七片污血中的破皮烂肉残骨———原来专吃羚羊的恶者是这般弱小!八数年里,在这片广阔天地,羚羊几乎成了百兽之王。无须利爪,无须尖齿,仅群体之蹄加进攻意识就可以战无不胜了。包括狮子在内的所谓“强者”、“智者”们,一个个、一群群的在羚羊的蹄下粉身碎骨,都从侵略变成了逃亡,逃亡中,一想起那百万铁蹄的风吼雷震便浑身发抖。会爬树的猎豹也难逃一死;羚羊的群角可以将所有大树击倒撞碎。最惨烈的一次战斗:羚羊们在河边喝水时,一头羚羊遭一条巨大的鳄鱼突袭。红角羚羊王率先扑向鳄鱼,一头接一头,那条河成了羚羊河。羚羊的血和鳄鱼的血成了血河,无数羚羊踩着死羚羊的背一跃而起,只为给鳄鱼的嘴和背一记沉重的撞击!血战持续了整整一天,鳄鱼终于浑身稀烂死了,他无法沉入水中潜逃———他被数百头沉入水中的羚羊用头角死死顶着!这次战斗中,红角羚羊王身负重伤。九羚羊毕竟太善良了。由于善良而有了争议。恶者们都退逃隐遁了,羚羊们开始在安逸中享受了,强者们也开始争王争霸的恶斗了,偶遇往日的恶者时,也视若无睹不再主动进击了。红角羚羊王在养好伤之后,也在老弱之列了,很快也在一次挑战中主动退出,新王是一位凶残而又自私的家伙。羚羊们又开始自顾自了,数年的齐心协力又成了往日的散漫混沌,平日争食抢位,跋涉时又开始自相践踏了。首先是一头狮子瞅出了转机,狮子跟踪观察了好久,试着走近一头小羚羊。许多羚羊看见时又有了逃跑之状,瞅见狮子有了扑猎对象时,又驻足静静地观看了。狮子咬住小羚羊的脖子,小羚羊哀叫着去看羚羊王,羚羊王竟眯上了眼睛。十红角羚羊的心在流血。红角羚羊忍不住发出了吼叫,但羚羊们已难以从命———新王在旁,亦有新念在心。红角羚羊对新王吼叫,新王一个出击便顶翻了他。红角羚羊不愿再看到百万羚羊再回到皆为弱肉的从前。红角羚羊拼尽全身气力扑向狮子。狮子惊慌了一下,再看看羚羊群体,便明白了,狮子放下已死了的小羚羊,迎战红角羚羊。羚羊们仍在静静地观战。只一个回合,红角羚羊便被狮子咬住了脖子,红角羚羊在垂死挣扎,并将头扭向同类们———他已不是为自己的生存挣扎,而是想用最后的壮烈让同类们觉醒!
三个故事第一个,一个医生死了,死后上了天堂,上帝召唤下需要医生为他做一件事情,就是杀死自己,因为上帝是无法自杀的,但上帝全知全能,唯独不能自杀,所以这件事拜托你了,医生听了之后说好,开始帮助上帝自杀,发现帮助上帝自杀的方法,竟然是吃上帝庞大的身体,用技术把上帝的身体变成可食用的,竟然是帮助其他人一起杀死上帝,他杀死上帝的能力很强,得到了上帝的青睐,上帝复制了很多个他,一起杀死自己,无数个医生在上帝不同的部位进行着杀上帝的任务,最后因为部位不同,又成就了无数个不同的自己,最后上帝濒临死亡,医生想要救上帝,就用医术救治上帝,但是发现这竟然也是杀人的方法。故事二大仙: 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他每晚都恶梦缠身,痛苦万分.黑子: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的事?牙刷: 你管!故事都是这样. 大仙: 睡眠对他来说成了最可怕的事,他不敢睡觉,生怕梦中的抓他.他到处求医,遇到了一位先知,便向他诉说自己的痛苦.先知告诉他,梦是另一个现实,只要他在最紧要的关头大喊一声:”我在做梦!”噩梦就会结束。年轻人记住先知的话回到家里,夜晚慢慢降临,年轻人睡着了,突然,梦中的大头鬼又手执向他冲来,年轻人吓得东躲本藏,忽然记起先知的话,抓住马上就要落在他头上的大刀,大喊一声‘我在做梦!’从梦中惊醒。令他惊讶的是,他身边放着一把镶满宝石的,就是梦中的那把。从那以后年轻人开始喜欢做噩梦,他经常大喊咒语,手抓宝物醒了。他卖掉宝物,生活渐渐好了起来,一天夜里,他梦见又来找他,求他不要再拿梦里的东西了,梦宫的东西都快让他拿光了。保证如果他愿意,以后让他尽享美梦。年轻人答应了。从此以后,年轻人夜夜美梦,让他不愿醒来,而他每天所干的,就是想方设法睡觉做美梦。有一天,在梦中的花园里,他见到了一个绝色美女,不由心生爱慕,他又想起先知的咒语,一把抓住美女大叫一声:‘我是在做梦。’等他醒来---美女就坐在他身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从此,年轻人再也不做梦了,既不做噩梦,也不做美梦,梦的王国把他开除了.故事三海的女儿
----------------------------------------------------多图,慎入---------------------------------------------------------------------我初二的时候厌学。情绪不稳定,回家之后又哭又笑的。现在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很无聊。我妈心疼我,又不知道怎么办,不晓得从哪里听说要让我这种失足少女多感受正能量(事实证明蛮有效的),就经常跟我说一些她从来没说过的话,搞得人啼笑皆非的。有一天,我妈要弄一个“爱的教育”,哦,我妈是小学语文老师。她就上了一堂课,用一个儿童故事来上,上完之后,据我妈的汇报,“哎呀,你不晓得哦,你妈这次上好得很哦,底下哭倒一片,你以前的英语老师在后面听课,听完之后,拉到我的手说上得好诶!”我妈的那个表情,鼻孔朝上,都要翘到天上去了。“你上的啥子嘛?”我觉得我不能扫她的兴,不然她肯定要给我脸色看。下面就是我妈给我讲的故事,其实我都听过的,只是她亲口给我讲又是另一个感觉。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过的。请自行脑补一个衣裳不整的小个子中年妇女,操着一口四川土话,手舞足蹈的样子。《猜猜我有多爱你》小栗色兔子该上床睡觉了,可是他紧紧地抓住大栗色兔子的长耳朵不放。我妈讲完之后,灰常得意。我就给她说,我早就听过了。我妈讲完之后,灰常得意。我就给她说,我早就听过了。我妈不高兴了,走了。要睡觉了,她又跑过来给我说,“妹妹,妈妈也是,月亮,再回来。”我晓得我妈是绝对不会说“爱”的。我就像赶苍蝇一样赶她:“晓得了晓得了,废话多,还要不要我睡了。”我妈撇着嘴又走了。过了几天,我给我妈说,“你觉得宇宙有没有尽头哦?”我妈一脸“我就不知道理科是什么玩意儿”的表情看着我,“应该有哦,不然好吓人哦。”我当时一脸满足给她说:“我也不晓得有没有,但是,宇宙尽头,再回来。”我妈一脸茫然,根本不晓得我在说啥子。后来,我认真读书,考上了想去的学校,一切都很圆满。就是不知道她现在想通没有。--------------------------------我怕图片看不清,以下是文本----------------------------------------------------------------------
小栗色兔子该上床睡觉了,可是他紧紧地抓住大栗色兔子的长耳朵不放。他要大兔子好好听他说。“猜猜我有多爱你。”他说。
大兔子说:“哦,这我可猜不出来。”“这么多”小兔子说,他把手臂张开,开的不能再开。大兔子的手臂要长得多,“我爱你有这么多。”他说。
嗯,这真是很多,小兔子想。“我的手举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小兔子说。“我的手举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大兔子说。这可真高,小兔子想,我要是有那么长的手臂就好了。
小兔子又有了一个好主意,他倒立起来,把脚撑在树干上。“我爱你一直到我的脚趾头。”他说。大兔子把小兔子抛起来,抛的比自己的头顶还高,“我爱你一直到你的脚指头。”
“我跳得多高就有多爱你!”小兔子笑着跳上跳下。“我跳得多高就有多爱你。”大兔子也笑着跳起来,他跳得这么高,耳朵都碰到树枝了。这真是跳的太棒了,小兔子想,我要是能跳这么高就好了。
“我爱你,像这条小路伸到小河那么远。”小兔子喊起来。“我爱你,远到跨过小河,再翻过山丘。”大兔子说。这可真远小兔子想。他太困了,想不出更多的东西来了。他望着灌木丛那边的夜空,没有什么比黑沉沉的天空更远了。“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 说完,小兔子就闭上了眼睛。
“哦,这真是很远,”大兔子说,“非常非常的远。”大兔子把小兔子放到用叶子铺成的床上。他低下头来,亲了亲小兔子,对他说晚安。然后他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
这个,还热乎着呢。
为了夺回村民被劫掠的财宝,少年进了恶龙所在的山洞,杀死恶龙之后,变成了一条新的恶龙。
在游戏《异域镇魂曲》里跟你的同伴Morte对话,他会跟你讲这样一个故事:An elderly man was sitting alone on a dark path. He wasn't certain of which direction to go, and he'd forgotten both where he was travelling to and who he was. He'd sat down for a moment to rest his weary legs, and suddenly looked up to see an elderly woman before him. She grinned toothlessly and with a cackle, spoke: “Now your *third* wish. What will it be?”"Third wish?" The man was baffled. "How can it be a third wish if I haven’t had a first and second wish?""You’d had two wishes already," the hag said, "but your second wish was for me to return everything to the way it was before you had made your first wish. That is why
because everything is the way it was before you made any wishes." She cackled at the poor berk. "So it is that you have one wish left.""All right," said the man. "I don’ but there’s no harm in wishing. I wish to know who I am.""Funny," said the old woman as she granted his wish and disappeared forever. "That was your first wish."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那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政府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地定居。到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地出门,却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做地过日子,可他没理由妨碍别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任何东西可吃。但这不能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问题是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却不从别人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互相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因此,在那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唯一诚实的只有开头的那个人,但他不久便死了,饿死的。 ———————————————————————————————————————————
——卡尔维诺 《黑羊》
来自微博:silver是水果儿的【小兔子有一颗玻璃心】“他们用假的名字 是因为故事是真的”侵删。
The Last Question by Isaac Asimov
d一个最字可真难办(V) (°,,,,°) (V)因为这个故事 懒出精的我 特地为了故事创了一个收藏夹每当我伤心欲绝 萎靡不振 只要看此 分分钟看清自己 从头再来(撸袖子)可我真的还是好喜欢另外一个元气满满的故事不行!我要贴粗来!从此玩游戏!!坚决不随便坑队友啊!!万一呢!!万一呢!!( ̄▽ ̄)万一敌营也坑队友呢…
手机码字,忘了出处是哪里,但这个故事一直给我感动。有人大喊着朝我猛扑过来。我猝不及防,和那人一起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惊恐的环顾四周,“那辆别...速度可快了...向你冲来...”那人情绪激动,连说带比划。仔细一看,原来是个精神病人!我怔住了...不知过了多久,发觉自己已流泪了...我顾不上擦伤,上前搀起他,握着他的手说:“您是我的恩人,谢谢您救了我!”我说的是真的,在我们正常人的世界里,他是个疯子;但在他幻觉的世界里,他是个英雄!
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直到一九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当年记得是一本美国小说里的桥段,多谢朋友提示是《你们这些还魂尸》,后来改编成了电影《前目的地》一生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 绝望
谢邀。分享这篇,是因为有趣,看起来到最后简直想要振臂高呼,拍着大腿笑出声来。后来分享给很多朋友,特别喜欢大家看到最后要笑出声的神情。关于内在想要表述的,大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大家自己看我也不多评价了。张大春《离婚》里的
《日南至 野女出》世上厉害的东西很多,其中之一是老太太。有的族类或怪物长得像老太太,在乡野故事里头,也多半儿很厉害。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卷七有《野婆》可以证明我的说法。  在进入这一条记载内容之前,先说说《齐东野语》这个书名。此四字原本出于《孟子·万章上》:“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取以为书名,或许是出自作者周密的谦逊,不过他自己在《野婆》这一条的内文之中,就已经很是用力地为传述怪奇之事作了辩驳,所谓:“未可以见闻所未及,遂以为诞也。”甚至,在故事中援引人证、勾稽文献,在在都是为了说明:如此荒唐的传闻是真实存在的。  周密可能没有读过祝铁林的《日南札丛》。祝铁林,字贞夫,世居襄阳,生卒年不详,但是从著作的内容上看,应该是宋末到元初之间而稍晚于周密的人。此书所谓“日南”,以及《野婆》一条里“日南出野女”的“日南”,一般以为是一个泛称,意思就是国境之南,可是细读祝书,实则并非如此。  先说祝铁林。他在《日南札丛》的弁言里这样说:“至元庚寅十一月朔,日南至,余始撰此卷。大德庚子完篇,都十二卷,亦逢日南至,故名。”  这一段文字是在交代作者开始写这本笔记的时间,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到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也就是说明祝铁林花了九年的时间写成一部笔记,巧的是开始和结束都在同样一个日子:“日南至。”  “日南至”由来甚早,在春秋时代就应该有这个名词了。《左传·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杜预注:“周正月,今十一月,冬至之日,日南极。”用“日南至”这个名词来表示“冬至”,一直到唐宋之间还很平常。韩愈的《息国夫人墓志铭》乃至于《旧唐书·太宗纪》中都有这个词儿。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这样一个昼极短、夜极长的日子有一种特别的情感,连笔记的内文都有一则《日南至野女出》:  野女又名“奔媪”,出邕西,日南至则群现于村家,现则掳小儿归抚之。或谓掳儿者,声言击东,实击其西也。盖意在男子,故掳小儿去,令父兄追之,入丘壑,各逸走,迷踪迹,向晚不能出,众媪复至,迫与合,乃有昼短苦夜长之叹。  这一段话含藏着幽默的趣味,一方面将野女的巧智机谋刻画得既简洁、又生动,另一方面也将邕西地方这些男子受到形貌丑陋的野女性侵害的苦处点染得谑而不虐。值得稍微说明一下的是前几句:  野女又名奔媪,出邕西,日南至则群现于村家,现则掳小儿归抚之。  往往因为原作没有标点,而可能被点断成:  野女又名奔媪,出邕西、日南,至则群现于村家,现则掳小儿归抚之。  所以元代另一部笔记《静斋类稿》的作者孔齐就在转录时这样写:  野媪,出邕西日南之地,群现于村家,掳小儿归抚之。  这就干脆把“日南”误会成邕西地方的一个所在了。事实上,邕西是指邕江以西,在今广西邕宁县的西南,这条江和同名而较小的邕溪都直接流入郁江,算是郁江的源流。但是综观邕江、邕溪乃至于整个郁江流域来看,并没有一个叫做“日南”的地方。  不过这个点断上的误会并没有妨碍孔齐对野女的观察和描述,我们只能猜想:除了没有仔细读过《左传》和《旧唐书》、不知道“日南至”为何物之外,孔齐应该还参考了《日南札丛》以外的资料或传闻,因为他对野女还有进一步的细节描述。  接下来就是一个由孔齐所记述、但是并未注明出处的片段。  有一次,野媪又来攘夺村人的孩子,那些个追逐野媪入山的男子知道这是故伎重施了,相互警告说:“等歇入山之后,两三人编为一伍,千万不要落单,为其所乘!”  在这些追赶野媪的人里面,有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名叫解昌,是房州人,因为犯了法,被发遣到这里来。他面貌体态原本就和在地的土著不同,显得十分出色,土著也嫉妒他容色俊秀,风姿不凡,一直想让他吃点苦头。所以当众人追赶野媪入山之后,两三人成一小组,各自潜入密林深处,偏偏闪下了解昌。  林中天色暗得比平时要快,不多一会儿工夫,几乎就伸手不辨五指了。解昌一心要救那邻家的孩子,只追着啼哭之声而行,并没有留心于来时的路径,等发现时辰已晚,才忽而察觉:那啼哭之声根本不是邻家小儿所发出来的,哭的人还不止一个,哭声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到后来甚至八方四面,嚎啕震耳,解昌知道:自己已经陷入重围之中了。  “既来之,则安之!我并不畏惧你们这些个畜生,不过解昌是个读书人,士可杀、不可辱,你们要是胆敢对我无礼,我就纵身跃入万丈深谷。”  解昌知道这些野媪最怕诟骂,但凡恶言以对,厉声相陵,往往会逼得她们掩面蔽耳、踊身跃足,一溜烟儿似的逃窜——可在村里这么围着骂的时候,往往是仗恃人多势众,然而如今形势大是不同,他孤军深入,四下无援,这样喊叫了一阵之后,却见林子里鬼影幢幢,在较低的枝叶丛间到处闪烁着晶晶点点的睛光。  就这么喊过几遍之后,林子里传来了怯生生的话语,像是有那么一个野老婆子鼓足了勇气同另一个野媪说:“这东西是人是鬼?若是鬼,居然能口操人言,说起话来罡风肃飒,略无啁■之态;若是人,怎么生得如此丑怪可怖?一身皮肉白如薙毛之猪,唇染比血红,眼大似铃,隆准如鹰,其声宏轰,震耳欲聋。世间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东西?”  解昌闻听此言心下忽而转出一计,接着更刻意昂声说道:“想我解昌,远从京西南路被罪而来,此生恐将终老于此。然土人见我如此丑怪,无有稍假辞色者,可怜我偌大年纪,还没有亲近过甚么冰肌玉肤俏佳人,看来孤寡之命无尽,好合之礼难谐;无如在这荒山野林之中,随意捉取个山精树怪之类,完遂好事,以敦人之大伦罢了!”  说完,虎起脚步,便假意朝密林之中那一双双眼睛跩了去,逡巡而东,似乎不甚满意;复逡巡而西,又不甚满意。就这么一来一回之间,早已惊得野媪们到i处乱窜,但听草叶婆娑,夹杂着一阵阵珠玉琳琅之音,还间歇传来有些野媪叫唤着:  “士君子读圣贤书,不欺暗室!士君子读圣贤书,不欺暗室!”不过几数息的工夫,就全没了踪影——这时,解昌才听见林木深处,果真有那邻家的孩子嘤嘤的啜泣之声。  解昌循声前去找那孩子的时候,居然别有所见:原来方才那一阵珠玉琳琅,又是野媪们的声东击西之计。大约是想要顺利逃走,免得遭到解昌这丑八怪肆虐,于是野媪们都把自己身上最珍贵的东西掏出来扔在草木之间,在如此昏黑的夜色之下,居然个个儿闪炽着晶莹灿烂的光芒。解昌尽力捡了,脱下衣衫捆扎包裹起来,回下处一数计,大约有好几百颗。他在当地找了个兑银铺,要卖其中一颗,那银铺掌柜的一把攒住,对解昌说:“客倌可别翻悔——这玉石归我,这铺子归你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结局最完美的性侵害未遂案。
在我四岁那年,父亲送了我一台Xbox。你们了解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2001年的款式,一个黑色硬梆梆的盒子。我和父亲一起玩了很多游戏,非常开心,直到两年后,我的父亲去世了。 之后的十年时光里,我再也没有碰过这台游戏机。 然而当我再度启动它时,我发现了一些事情...... 我和父亲曾经一起玩过一款赛车游戏叫《越野挑战赛》,在当时,这真的是款很好玩的游戏。 就在我重新启动这款游戏时,我发现了一个真正的幽灵! 这款游戏有个奇妙的设定,上一轮比赛中最快的选手的影子将会出现在接下来的比赛中,与选手一起参赛,就是所谓的“幽灵驾驶者”。我想你一定猜到了。没错,当年我父亲的幽灵至今仍然在赛道上奔驰着。 于是我一遍又一遍的玩着,试图打败这个幽灵,慢慢的,我终于接近了它的速度,甚至直到有一天我超过了它,然后...... 我在终点线前停了下来,这样爸爸的幽灵就不会消失了。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到了这个故事,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它是我那本翻烂了的365页里最后一个故事。记忆里看过一次哭的不行不行之后就再也没去看过。现在看来好像就是一个一般的故事,还有点像为马头琴介绍传说似的。可当时想起小白马就想哭,觉得他可可怜了……⊙﹏⊙~~~~~~~~~~~~~~~~~~~传说,很久以前,在那金色的阿拉腾敖拉山麓,有一个银色的月亮湖。湖畔居住着一个勤劳勇敢、诚实善良的小牧民,名字叫苏和。他和妈妈过着清贫的生活。 有一天,小苏和出来放牧,在山坡上做了个奇异的梦——看见从天上腾云驾雾飞来一个美丽的姑娘,对他说:“我知道你想得到一匹可心的马,我告诉你,北边湖边有一匹白骏马,善良的人哟,你快去把它牵回家吧!”说完只见一道白光,姑娘无影无踪了。苏和“啊”的一声惊醒揉揉眼睛一看,阳光当头。他想起刚才梦里听到的话,站起来不由地向北一看,果然湖边站着一匹小白马,苏和欢快地向它跑去。 从此,苏和就有了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苏和精心地喂养、调驯小白马,教它练走、练跑。很快,小白马就长成了一匹膘肥体壮、跑起来四蹄生风的骏马。 有一天,苏和到湖边放牧时,不小心踩进沼泽地的一个泉眼越陷越深。白骏马看见后,长嘶一声向主人跑去,咬住主人的袖子往外拖,苏和抱着白骏马的脖子被救了出来;一天夜里,一只野狼冲进了羊圈,苏和急忙挥棒向恶狼打去,恶狼张牙舞爪扑向苏和。这时白骏马一声长嘶挣脱缰绳,扬起前蹄向狼刨去,只听得“嗷”的一声,恶狼脑袋开了花。苏和心里一阵感激,跑过去爱扶地拥着白骏马的头不知说啥才好。 一日,苏和在野外放牧时,远处跑来几个骑士,气喘吁吁地来到苏和跟前说:“小兄弟,你能不能帮我们的忙啊?王爷命令我们活捉一只梅花鹿,如果捉不到,我们回去要受惩罚!” 听说他们的处境,苏和二话没说,跨上白骏马向山里飞驰而去。不大工夫就追上了梅花鹿,用套马杆将鹿套住了。 苏和把鹿交给王府兵后说:“兵哥们,按你们的要求,我把梅花鹿帮你们捉来了。可是我有一个要求,你们回去后,可千万别说这只鹿是我骑白骏马给追到的呀!”可是“草原上有一匹能追上飞禽走兽的白骏马”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王爷听后垂涎三尺,露出了贪婪的笑容。 一开春,草原就传开一则消息:在王府驻地要举行“那达幕”大会,各项比赛优胜者都将得到奖赏。另外,还说王爷的女儿要选一个最佳的骑手作女婿。苏和兴高采烈地去参加比赛了。 苏和和白骏马果然得了第一。可王爷的姑娘一看领先的是个贫穷的牧羊娃,她垂头丧气地走了。奸诈狠毒的王爷凶相毕露,他对来领奖的苏和说:“赏给你一只羊吧,把你的白骏马给府里留下。”苏和不从,家丁就擒住他拳打脚踢后又五花大绑把他捆了起来,并把苏和的白骏马牵回了王府。 王爷得了白骏马后如获至宝,选了个好日子摆酒庆贺。当地富豪官吏都来道喜。王爷得意洋洋,命令家丁把白骏马牵来,他想在众人面前炫耀一番。可王爷刚一跨上马背,白骏马突然向前一跳,向后尥了一蹶子,王爷被吓得尖叫一声倒栽葱跌了下来,摔了个嘴啃泥。白骏马风驰电掣般地飞奔而去。 王府卫兵倾巢出动,跨上快马,手持弓箭,奋力追赶。可白骏马如箭离弦,兵丁无法追上。于是他们拉开弓箭“飕飕”地向白骏马射去,可是白骏马依然跑得飞快,不久就没了踪影。王府兵丁只好垂头丧气地返回向王爷禀告:“白骏马中了数枚毒箭跑了,肯定死在路上了……”王爷只好作罢。 一天夜里,一声长长的马嘶划破了寂静的夜空。苏和急忙跑出去一看,?白骏马跑回来了。苏和又惊又喜,借着月光仔细一看,白骏马身中数箭,已经奄奄一息……苏和心如刀绞。白骏马因箭伤过重死在了自己主人的面前。苏和抚摸着白骏马忍不住泪如泉涌。 失去了白骏马后,苏和整天无精打采、伤心欲绝。有一天,他在梦中又见到了白骏马,它说:“主人哟,你不要伤心落泪了,你用我的皮、骨、鬃、尾做一把琴吧,让我永远陪在你身边 ……” 于是苏和就按白骏马说的话做了一把琴,在琴杆上端按照白骏马的模样雕刻了一个马头,并起名 叫“马头琴”,永远带在身边。 每当想起白骏马苏和就拉起马头琴,琴声响彻云霄,好似万马奔腾。
不好说最,只说最近最喜欢的《奔跑吧,梅洛斯!》很难想象《人间失格》的作者也写过这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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