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书刻十一届国展获奖名单专项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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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展传真】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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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展传真】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名单公示
62名优秀入围作者将参加面试
& &5月25日,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评审工作进入第10天。
  上午8点,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审读中存在问题的作品,商议标准尺度。经评委会集体投票,书法作品623件入展,加上篆刻作品60件、刻字作品20件,共计703件作品入展。
  上午11点开始,全体评委首先集体审看入展作品,然后提名优秀作品。每位评委提名5件作品,不得提名本省作者、亲属、学生作品。其中3-4件为评委所在评审组的本书体作品,1-2件为其他书体作品,共有119件作品获得提名,由工作人员将优秀提名作品分书体悬挂在指定区域。每位评委对提名的作品分别撰写提名理由,从艺术水准与学术价值两个方面进行陈述。
   下午两点,工作人员逐一宣读优秀作品提名理由(不宣读提名评委姓名,以免影响其他评委),之后评委从119件作品中投票选出60件得票过半数的作品进入下一轮打分阶段。打分采取百分制,打分区间为80—100分,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打分侧重作品的整体水平,综合考量各种要素。监审委员、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计算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前52名为书法优秀入围作者(篆刻7名优秀入围作者与刻字3名优秀入围作者已经产生)。评审结果在监审委员、评审委员与学术、媒体观察员监督下,以投影大屏幕方式全程公布。
   25日晚上,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终评总结会在京举行。总结会上各位评委、监审委员以及学术、媒体观察员从不同角度对本届国展作品评审阶段进行总结,在分析问题、研讨得失的同时,大家认为这次评审从原则方向、评审机制、设计框架到流程安排、组织纪律等方面是成功的,体现了本届国展“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遵循了“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评审宗旨,推出了一批书法人才与精品力作。会上,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陈洪武对评审与监审工作进行总结,感谢全体评委遵纪守则,尽职尽责,坚守“公心”,严格标准,不辞辛苦,顺利圆满完成了十一届国展的作品评审阶段工作。
关于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名单的公示说明
& &&&日至25日,历时10天,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初评、复评、终评评审工作在北京圆满结束。 & &
  本届国展共收到作品42572件,其中河南省来稿4264件,山东省来稿4096件,安徽省来稿3804件,江苏省来稿3055件,广东省来稿2631件。本届国展评审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审美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评审原则,努力推出精品和人才。经评委会严格评审,共有703件作品入展(其中书法作品623件,篆刻作品60件,刻字作品20件)。优秀作品作者名单待面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
  本名单为公示名单,公示期为日——日,共15天。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发现有代笔、抄袭、剽窃等违规现象,请予监督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信息准确,事实清楚。公示期结束后,如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仍可举报,中国书法家协会将根据举报材料,开展调查。如举报情况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举报材料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电话:010-&&
  E-mail:&&
  现将入展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公示名单(书法)
  (共623人)
  北京(23人)
  程 度 方 放 高 昂 郭志全 国腾飞 康宝辉 李 彬 李 明 
  刘孝龙 刘小明 潘安德 庞 岩 史全富 王登峰 徐右冰 杨 宁 
  杨时亿 张 力 赵廷山 赵望来 周本刚 朱河山 朱西林
  黑龙江(18人)
  蔡兴洲 崔海芳 段发中 高 凡 李 博 李国庆 李文志 马 硕
  潘 瑞 钱松君 曲朝阳 曲行文 曲庆伟 田毅铭 王振坤 于 皓
  张国忠 郑长华
  吉林(8人)
  刘 涤 倪俊冬 宋旭安 王利武 王铁成 王喜福 王颖军 于全能
  辽宁(32人)
  白玉山 崔长武 董晓祺 冯 岩 耿 军 来常新 李华骞 李京臣
  李 琪 刘 睿 刘晏君 刘长龙 邱 迪 师庆华 孙万民 汪德旭 
  王爱军 王 钢 王冠军 王 宏 王军轩 王铁军 王铁伟 肖光豪
  肖 楠 许 彪 燕力伟 余焰华 张逢波 张福有 赵功元 赵运达
  天津(4人)
  马根明 邵佩英 于浩泳 周凤海
  内蒙古(8人)
  白旭丰 范海波 雷 平 孙加俊 王厚孝 王松松 叶满宇 张志伟
  新疆(3人)
  李 良 王纪林 杨晓刚
  宁夏(4人)
  陈国鸿 刘银安 潘志骞 杨 华
  青海(3人)
  李炳筑 任学军 谢全胜
  甘肃(17人)
  陈子强 杜 伟 樊宏康 韩建文 贾 岩 蒋立伟 刘小龙 马堆荣
  沈 澎 陶方博 王 琛 王述贤 王永斌 卫 玮 杨宝泉 张旭瑞
  张振虎
  陕西(13人)
  高立军 况冬冬 李咏奉 梁 镛 梁照宏 刘 伟 吕全斌 徐曼娜 
  薛小舟 严书鸿 张胜伟 郑存才 周建旭
  四川(27人)
  曹运军 曾昌盛 陈尔荣 陈 亮 陈文建 龚晓斌 古英俊 郭 昤
  胡尚进 李小军 李在兵 廖天东 凌灿印 刘洪健 刘 静 吕 楠
  唐 龙 王堂兵 王 瑜 温茂林 肖 刚 杨江帆 杨燕刚 张军文
  张远大 郑光文 周汝成
  重庆(9人)
  程明亮 何永波 胡光绪 胡正好 梁正文 罗小松 马小杰 王成金
  朱 睿
  贵州(7人)
  邓 杨 冯泽松 韩继忠 申学军 万 江 姚永军 张洪荣
  云南(2人)
  罗思宝 王嘉勇
  山西(12人)
  冯少鹏 冀振江 李爱玲 李大刚 李树荣 刘连杰 王旭升 温鹏飞 
  薛天喜 苑慧平 张嘉杰 张剑锋
  河北(45人)
  杜继才 杜占存 关建洲 郭立军 郭亚林 国利辉 侯大利 花建明 
  李国胜 李国月 李文阁 李玉江 刘朝辉 刘 方 刘世斌 刘晓军 
  刘志久 罗 钢 马永林 庞智广 平保龙 秦 锋 王 浩 王建勋 
  王 墉 徐荣普 许春光 杨为平 姚静涛 殷亚利 于铭洪 于晓中 
  张爱兵 张德君 张福增 张復生 张国强 张江川 张明利 张秀国 
  张 旭 张志庆 张中青 赵华斌 邹红喜
  山东(58人)
  陈 杰 陈金玲 陈希军 陈孝明 成 栋 程祥忠 房庆树 高 岩
  胡建基 蒋春民 蒋乐志 荆德杰 李成峰 李方振 李海亭 李铭强
  李永锋 李增伟 刘德龙 刘德先 刘鲁旭 刘文林 刘志勇 路 灏
  吕济智 马 刚 倪和军 宋增秋 孙东波 孙明建 孙云层 孙占忠
  田 超 万慧永 王德圣 王 建 王 凯 王青松 王元豹 王兆会
  王志军 魏绪明 徐喜钢 徐雪峰 许文远 薛兆东 杨 健 尹秀波
  于永江 战欣业 张春晓 张流源 张其亮 张西同 张长峰 张志鸿
  张子健 赵家兴
  河南(57人)
  蔡卫红 常 洁 陈 祺 陈长中 杜国库 耿灵阁 胡晓文 黄 鸣 
  贾 航 亢 帆 李国明 李 玲 李 炜 李 岩 刘 杰 刘聚森 
  娄红卫 马健中 毛清民 牛超群 钮伟涛 乔延坤 任奎杰 史大作 
  史焕全 孙慧军 谭振声 田云峰 王红卫 王红战 王旗文 王志立 
  吴 刚 武盼龙 谢甲随 徐公正 闫永红 杨 城 杨素珍 杨 伟 
  袁利伟 岳伟佳 张琛义 张付春 张红杰 张 鸿 张利安 张 明 
  张平均 张 威 张义文 张蕴慧 赵丰杰 赵来勇 赵泉有 郑 权 
  周红军
  安徽(30人)
  常道淮 丁文你 丁子同 范亚东 范志华 韩玉美 候仁明 蒋 奎 
  金 勇 凌 岚 刘邦景 刘 猛 路思良 吕 军 苗太林 任 娟
  阮元庆 沈华峰 汪敏文 王春昉 王立场 文安发 吴前琪 薛晓东
  杨小贺 姚志军 叶 靖 殷海书 张兵民 张胜奇
  江苏(54人)
  曹元伟 陈剑峰 陈忠军 范 祥 冯晓龙 耿敏霞 郭志荣 黄 鑫
  贾安明 江孝龙 李德会 李世水 李守卫 李守银 林永水 刘锦益
  刘镂石 刘山林 刘薪航 陆成荣 陆 华 马 亚 庞伟龙 钱玉清
  邵 勇 沈洪军 苏险峰 提俊丰 佟士委 王家任 王 洁 王润松
  王晓明 王子轩 吴建军 谢观球 徐 勇 许 达 郁 枫 张爱萍
  张 挥 张建祥 张一冰 张永钢 赵 国 赵 军 赵立志 周光喜
  周 易 周裕评 朱沈彧 朱亚群 邹国美 左建东
  上海(5人)
  唐建平 王 玺 张洁明 张卫东 朱国平
  湖北(14人)
  敖启权 毕云杨 韩 勇 黄文泉 雷白平 刘千书 明松华 宋卫东
  汪敦银 王 勇 肖 灿 肖启富 张大军 张 晖
  湖南(41人)
  柏元文 曹 辉 曾伟子 曾文轩 陈山河 陈阳静 陈毅华 陈 宇
  程 仁 戴馥芳 范 琛 方峻峰 龚晓秋 何宗国 胡思群 黄吕平
  金克学 李建军 李建人 刘武彪 刘晓斌 刘正勇 罗 晖 欧阳维忠
  彭卉轩 沈磊辛 石小特 谭必清 谭立军 谭志刚 王海文 王永智
  魏先科 伍 剑 夏碧波 熊 伟 徐 驰 易志斌 钟国林 周 晔
  邹德理
  江西(34人)
  蔡长远 曹政鸿 程向阳 戴光辉 贺家龙 胡元生 胡中良 黄国柱
  黄洪波 黄新天 李建明 李良东 李勇钢 刘云根 罗华华 马于强 
  聂元涛 欧阳荷庚 陶家鸿 王建民 肖文经 谢部生 熊玲琴 杨 辉 
  杨剑章 杨 津 易如林 余科新 余圆笔 喻石坚 翟玉梅 张华武 
  周 俊 朱景发
  浙江(33人)
  蔡祖鹏 陈洪大 陈 炀 方圆圆 霍旭文 蒋振喜 金 弋 李方富
  林光进 林家乐 林占维 娄东昇 娄光林 楼绍荣 骆 炜 吕庆川
  潘秀益 沈建良 帅 宵 王大禾 王志良 王忠军 邬锡明 吴通正
  吴志仲 徐方略 徐显锦 徐亚东 杨宇力 袁修广 章高均 朱大焱
  朱明辉
  福建(21人)
  艾 青 曾锦溪 陈向荣 出培阳 范泰和 何巧忠 胡基禄 胡温平
  李旭东 林传生 林建崟 林景辉 林明雨 施育煌 吴国雄 肖朝晖
  谢育桦 许全业 叶韶霖 余国联 张聪明
  广西(12人)
  陈 刚 陈炎权 黄业彬 梁寿明 刘蒙平 欧伯城 石 锋 石云端 
  苏湘发 唐少平 谢光辉 杨科云
  海南(1人)
  冯 伟
  广东(28人)
  陈兆锦 邓文冲 冯永胜 何溉华 黄显霖 赖金水 赖廷阶 蓝昭城
  李锦绵 林文钦 刘广文 刘洪镇 刘鹏飞 卢少武 蒙仁甲 彭双龙 
  邵楚群 史志伟 孙泳辉 王道国 谢汉仁 谢松松 谢扬科 叶 清 
  游少驹 于瑞欢 郑 楠 周红钊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公示名单(篆刻)
  (共60人)
  北京(2人)
  韩&&东&&王士乾
  黑龙江(3人)
  鲍守华&&李&&侃&&汤忠辉& &
  辽宁(12人)
  陈&&超&&陈跃绩&&丛&&建&&丁&&宇&&关&&锋&&韩&&明&&姜&&勇&&李兆林
  梁宏伟&&隋邦宏&&杨&&宇&&张&&威
  天津(1人)
  韩&&龙
  陕西(1人)
  路&&旭
  四川(1人)
  许&&棚
  重庆(1人)
  张弘呈
  河北(3人)
  刘永清&&施&&展&&孙长明
  山东(3人)
  陈&&靖&&贾长庆&&王&&瑞
  河南(4人)
  曹有福&&李&&勇&&唐咏声&&王建国
  安徽(1人)
  戴&&武
  江苏(8人)
  陈伯舸&&戴寒刚&&顾大可&&林&&尔&&毛洋洋&&潘&&锋&&汪贻广&&王肇凡
  上海(2人)
  李&&昊&&吴铁群
  湖北(1人)
  魏晓伟
  湖南(7人)
  陈&&华&&陈&&寰&&林&&杰&&万列平&&文&&佐&&吴贤军&&朱&&江
  浙江(5人)
  陈&&巍&&费胤斌&&胡裔涛&&林李阳&&王&&勋
  福建(1人)
  张&&钧
  广东(3人)
  黄&&六&&马&&荣&&王&&逸
  台湾(1人)
  林沧池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公示名单(刻字)
  (共20人)
  北京(1人)
  李艳梅
  黑龙江(1人)
  姜子太& &&&
  陕西(3人)
  薛&&鑫&&宋小玲&&冯&&英
  & && &
  云南(1人)
  吴有亮
  山西(1人)
  赵旌睿
  河北(1人)
  赵文绪
  山东(2人)
  窦浩生&&王亚一
  河南(1人)
  韩永芳
  & && && &  &&
  安徽(1人)
  & && &
  上海(1人)
  钟&&婷
  & && &
  湖南(1人)
  巢雄辉
  & && &&&
  江西(2人)
  周&&俊&&季柳根
  & && &&&
  浙江(2人)
  陈其增&&项长春
  福建(1人)
  郑登南
  & && &
  广西(1人)
  苏开科
  & && && && && && && && && && && && &中国书法家协会
  & && && && && && && && && && && && &日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书法初评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 任:张&&海
  副 主 任:申万胜、吴东民、何奇耶徒、张业法、聂成文
  秘 书 长:张陆一、刘&&恒
  副秘书长:王&&彦
  委& &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申阳、于小山、于恩东、韦斯琴、刘洪洋
  刘颜涛、李&&啸、何来胜、何昌贵、宋华平
  张建会、张锡良、陈大中、陈扶军、陈忠康
  苗培红、赵雁君、徐&&海、徐利明、郭&&伟
  韩少辉、铸&&公、戴&&跃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书法终评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 任:张&&海
  副 主 任:何应辉、张改琴、陈振濂、胡抗美
  秘 书 长:张陆一、刘&&恒
  副秘书长:王&&彦
  委& &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友谊、毛国典、龙开胜、刘月卯、刘洪彪
  孙晓云、李木教、李有来、李刚田、杨明臣
  吴&&行、吴振锋、张&&继、张桂光、陈加林
  顾亚龙、曹宝麟、鲍贤伦、翟万益、薛养贤
  戴&&文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篆刻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 任:张&&海
  副 主 任:刘一闻、熊伯齐
  委& &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丹、许雄志、范正红、赵&&熊、谢钦铭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监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陈洪武
  副主任:王家新、苏士澍、吴善璋、赵长青
  秘书长:曹建明、潘文海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纪光明、运其瑞、李&&力、李运熙、张铜彦
  陈治元、韩戾军、漆&&钢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刻字初评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名单
  评委会主任:张&&海
  评委会副主任:唐云来
  评审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志安、李文宝、李胜洪、张公者、陈&&辉
  林&&涛& &
  监审委员:沈岩松、张&&之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刻字终评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名单
  评委会主任:张&&海
  评委会副主任:陈秀卿
  评审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德宏、孙&&璘、李庶民、汪德龙、罗&&江
  窦维春
  监审委员:曹建明、李&&力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学术、媒体观察委员会名单& &
  主& & 任:言恭达
  副 主 任:潘文海、李世俊、张天弓
  秘 书 长:郑培亮、朱培尔
  学术观察:
& & 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 张天弓
  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 陆明君
  媒体观察:
& & 《书法报》社社长& & 舟恒划
  《中国书法》杂志社主编& & 朱培尔
  《中国书法报》社副主编& & 王登科
  《书法导报》社副总编& & 姜寿田
  《美术报》首席记者& & 蔡树农
  《书法》杂志责任编辑& &杨&&勇
  《中国书画报》&&曹玉文
  《美术报》& &俞&&越
  《书法报》& &孙&&超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 & 张精华、张志强
  中国书法家协会网& & 范秋晗、范国新
  中国文艺网& & 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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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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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 &&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与上海、广西联合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 && &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 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 & 联合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 承& & 办:上海展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 && && && &&&广西展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广西跨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或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 、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1年9月份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1年8月份进行初评,9月份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十届国展定于2011年11月同时在上海市及广西南宁市举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展出后,优秀作品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上海展区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 & 邮政编码:200040& &
& & 联 系 人:郑振华&&黄仲达
& & 电& & 话:&&&&021-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 & 邮编:200040 收款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 &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 & 邮政编码:530022
& & 联 系 人:黄&&伟& &刘园园
& & 电& & 话:& & 8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 & 邮编: 530022&&收款人:刘园园
十、全国十届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杨家伟
电&&话:010-
十一、其它事项
& &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书法家协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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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完成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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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终评预备会召开 & & 5月21日,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评审进入初评终审第三天。到下午5点,初评终审全部结束。各书体进入复评的数量分别为:篆书299件、隶书387件、楷书653件、行草书1310件,总计2649件。   各书体评审组中严格按照《评审流程》所预设的比例进行。各书体的比例与数量预设标准,主要参考本次展览各书体投稿量占总投稿量的比重,以及近年来主要展览各书体入展比例。这个比例基本反映了各个书体在创作上的发展现状。   监审委员再次对评审数据进行抽查验证。监审委员随机对20件作品的评审表决进行录像。初评终审结束后,工作人员调取电脑中的评审数据,与监审委员的录像信息现场进行比对,经评审委员、监审委员、媒体与学术观察员核实,二者得票信息完全一致。这种抽查验证,考验了评审软件是否正常运行,考验了组织者与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否规范,考验了评审委员投票的公正性。   下午,学术、媒体观察团成员与率先完成初评的篆书、隶书、楷书组评审委员举行座谈。大家就初评中来稿存在的问题、篆隶楷三种书体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的创作导向进行了交流研讨。   晚上8点召开了复评、终评预备会。相关人员向书法、刻字终评评委,篆刻评委等介绍了本届国展收稿、准备工作情况以及复评、终评时间安排,并通过课件对评审流程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和说明。会上再次宣布了《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评审办法》和《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评审行为守则》。中国书协主席张海,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陈洪武重申评审纪律,对评审委员,监审委员和学术、媒体观察团成员以及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希望大家齐心协力,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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