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28章11章24节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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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11-16章注释
三.以色列人的将来(一一)
一一1 以色列人的将来会是怎样的呢?是否象一些人说,神已经放弃了以色列人,教会就是现今属神的以色列,所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应许,教会都承受了?(注43)在整本圣经中,罗马书十一章对这样的观点作出最强而有力的反驳。
保罗起首就发问说:神完全地弃绝了他的百姓么?换句话说,是不是每个以色列人都被弃绝了?断乎没有!意思就是,虽然神废弃了他的百姓,正如十一章15节清楚指出的;但并不表示他已将他们全数弃绝了。保罗自己就是证据,证明神没有全数弃绝以色列人。毕竟,他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他的犹太人身分,是毋庸置疑的。
一一2 因此,我们要将本节的上半部理解为:神并没有完全地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保罗当时的情况,与以利亚的时代相似。那时大批国民离弃神去敬拜偶像。情况这么恶劣,以利亚要控告以色列人而不是为他们代求!
一一3 向主诉说百姓杀害了先知,使他们不得再说话。他们拆了神的祭坛。似乎,他是唯一尚存,对主忠心的呼声,但他的性命也危在旦夕。
一一4 但事实并不象以利亚的恐惧般黑暗和绝望。神提醒这位先知,他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坚定地拒绝随从国人去拜巴力的。
一一5 昔日的情况,如今复现:神从来都为自己预备见证人。一直以来,他都拣选一批忠心的余数,特别要成为他施予恩典的对象。
一一6 神拣选这些余民,并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而是出于他权能拣选的恩典。恩典与行为这两方面,是不能相容的。既是施予的,就不能赚取。既是白白的,就不可以用代价换来。既是不配得的,就不会是应有的善报。幸好,神的拣选是根据恩典而不是行为;不然,就根本没有一个人可以被选上。
一一7 故此,结论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得着义,是因为他们要倚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倚靠基督所成就的工。蒙神拣选的余民,因着相信主耶稣而得着义。以色列人却受惩罚而变成盲目。他们既拒绝接受弥赛亚,结果就更没有条件和意向去接受他。
一一8 这正是旧约圣经所预言的事(赛二九10;申二九4)。神弃绝他们,以致他们产生昏迷的心,对属灵的真实毫不警觉。他们既拒绝接受主耶稣是弥赛亚和救主,结果是失去了看见的能力。他们既不听神呼召的声音,招致在属灵上失聪的惩罚。这可怕的审判一直传递,直到今日。
一一9 大卫也预料神的审判临到以色列人。他在诗篇六十九篇22至23节描述这位遭拒绝的救主,祈求神将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这里所说的筵席,是指由基督而来的一切权利和福气。本来应是祝福,竟然成了咒诅。
一一10 在这篇诗篇中,受苦的救主呼吁神使他们的眼睛昏蒙,使他们向前弯腰,就象在操劳中或年老退化(或是使他们的腰不断摇动)。
一一11 保罗提出另一个问题: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么?我们要加上终或永一字。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以致永不能再起来吗?保罗断然否定这种见解。神的目的是要把他们挽回,又因着他们跌倒,救恩便可以临到外邦人,藉以刺激以色列人发愤。这发愤是要激发以色列人最终归向神。
保罗没有否认以色列人跌倒了。事实上,他在本节承认这事──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下一节也一样──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但他强烈地否认,神已永远弃绝以色列人。
一一12 由于以色列人拒绝福音,他们就被搁置一旁,福音临到外邦人。意思是说,犹太人的过失成为天下的富足;以色列人的损失也成为外邦人的得益了。
如果这是真的,更何况以色列人被挽回,岂不为全世界带来丰富的祝福!当以色列人在大灾难末期归向主时,就要成为使万国得福的管子。
一一13 保罗在这里向外邦人说话(一一13~24)。有人认为他这段话是向在罗马的外邦基督徒说的。但其实经文的对象另有其人,就是全体的外邦人。要掌握经文的要义,就必须知道保罗论以色列时是对整个民族说话,而论外邦人时也视其为一体。他不是在谈论神的教会,否则我们便要面对一个情况,就是教会可能被砍下来(一一22)。但这是不合乎圣经的道理的。
保罗既是外邦人的使徒,他对外邦人实话实说也是自然的事。他这样做,是履行他的职分。
一一14 他用尽各种方法,以激动他的同胞发愤,或可藉此救他们一些人。保罗和我们都知道,他自己不能救任何人。但赐救恩的神与他的仆人紧密地同证,以致他允许他们说出他们是在做只有神才能做的事。
一一15 本节用不同的词句,来重申第12节的论点。当神暂时停止以色列作为神在地上的选民时,外邦人就被领进神所赐这特权的地位。故此,象征地说,这就是得与神和好。当以色列在基督的千禧年国度里被收纳时,就好象是整个世界得以复苏或复生。
约拿的经历是一个例子。他象征以色列民族。当约拿在暴风雨中被扔进海里的时候,全船的外邦人便得着解脱和拯救。当约拿重新被收纳,并向尼尼微传福音时,就使整个满了外邦人的城市得到拯救。因此,以色列人暂时为神所摒弃,引使福音得以传给一部分(比较上来说)外邦人。当以色列人被收纳时,一群一群的外邦人就要被引进神的国去。
一一16 保罗作了两个比方。首先是新面与全团面,第二是树根与树枝。新面与全团面是关于生面团的。民数记十五章19至21节提到用一面团作举祭献给耶和华。这里的论据是这面团既已分别出来归耶和华,那么,这团做出来的面团,也都要归耶和华。
从寓意看,新面指亚伯拉罕。他是圣洁的,因为他分别归神。这对他是事实,而对他那蒙拣选的后裔也是事实。他们被分别出来,得着在神面前永蒙恩佑的地位。
第二个比方是树根与树枝。树根若是分别为圣的,树枝也就是分别为圣的了。亚伯拉罕就是树根,因为他首先由神分别出来,好组成一个有别于列国的新社会。如果亚伯拉罕是分别为圣的,那些蒙拣选作他后裔的人也就是分别为圣的了。
一一17 保罗继续说树根和枝子的比方。
那些被折下来的枝子,象征十二支派中不信的以色列人。由于他们拒绝弥赛亚,于是失去了作神选民特权的身分。然而,被折下来的只有几根枝子。这民中只有余数,包括保罗在内,接受了主。
野橄榄指外邦人,被视为一个整体。他们得接在橄榄树上。
外邦人一同从根部得着橄榄的肥汁。外邦人分得本来给以色列人的蒙恩身分,而信主的以色列余民现在仍享有这身分。
有一点必须留意,就是这比喻中的橄榄的主干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历世历代蒙神赐特权的一系人。如果以色列人是主干,就会出现很奇怪的现象:以色列人从以色列人中被折下来,然后又给接在以色列人上。
另一个必须留意的重点,就是野橄榄并不是教会,而是整体的外邦人。否则真信徒就有可能遭隔绝不得神的恩惠。保罗已经说明这是不可能的(罗八38,39)。
当我们说树干指历世历代蒙神赐特权的一系人时,所谓「蒙神赐特权的一系人」是什么意思呢?神已经决定,将一群人分别出来,可以得着特殊的身分前来亲近他。他们会从世人中分别出来,蒙赐特别的权利。他们所享有的,就象今天的「最优惠国待遇」。在历史的不同时代里,他总有一群心腹密友。
以色列人首先加入这赐特权的一系人。他们是神在古时拣选在地上属他的子民。由于他们拒绝弥赛亚,以致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使他们失落了作为蒙恩儿子的身分地位。外邦人得接在橄榄树上,可以与信主的犹太人一同得着橄榄根的肥汁。橄榄根指亚伯拉罕,赐特权的一系人由他开始衍生。橄榄树的肥汁指生产能力,即其丰盛的果实和所出的橄榄油。在这里,肥汁指着因与橄榄连合而得着的各种特权。
一一18 然而,外邦人不可以为自己比犹太人更圣洁,或夸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夸囗的话,就忽视了一个事实,就是他们并不是自己创设特权的。相反,他们是藉着所赐的特权得着现今的地位,就是特蒙的恩宠。
一一19 保罗料到,所假设与他对话的外邦人会说,犹太人的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和其它外邦人的枝子接上。
一一20 保罗承认这句话部分是对的。犹太人的枝子被折下来,外邦人被接上。但这只是因为以色列人不信,而不是因神对外邦人有什么特别的承诺。外邦人得接上,是因为整体上他们是因为信而站着。保罗说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一句,似是表明他在向真信徒说话。但这不一定就是保罗的意思。外邦人因为信而站着,唯一可取之处是,他们比犹太人表现得更有信心。所以,耶稣对百夫长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保罗也曾对在罗马的犹太人说:「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徒二八28)留意:「他们也必听受。」整体上说,现今外邦人比以色列人更愿意接受福音。这里立得住,是相对于跌倒说的。以色列人已从蒙恩的地位跌下来了。外邦人却得接在这位置上。
然而,凡站立得住的要谨慎,以免跌倒。外邦人不应骄傲自大,反要惧怕。
一一21 神既不犹豫地将原来的枝子从赐特权的系上折下来,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这野橄榄枝在相同情况下会被爱惜。
一一22 因此在橄榄树的譬喻中,我们看见神两种极相对的性情,就是他的恩慈和他的严厉。他的严厉显明在拿走以色列的最优惠国地位。他的恩慈显明在他将福音赐给外邦人(参看徒一三46,一八6)。但我们却不可将这恩慈看为理所当然的。当救主在地上时,外邦人比犹太人较愿意接受福音(太八10;路七9)。但如果他们不保持这敞开的心,也一样会被砍下来。
我们必须谨记,保罗说的不是教会或个别信徒。他说的是整体的外邦人。没有任何事物能够使基督的身体与头分开,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信徒与基督的爱隔绝,但神却可以撤销外邦人现在享有的这特权的身分。
一一23 以色列人被折下来,不一定是长远的事。他们若摒弃国家民族的不信,则神没有理由不把他们接回原本蒙福的位上。对神来说,这并不是不可能的。
一一24 事实上,神重新让以色列人成为有特权的百姓,比起让外邦人有这身分,手法会比较温和。以色列人本来就是蒙神恩佑的树枝,他们是本树的枝子。外邦枝子却是来自野橄榄树的。将野橄榄枝接在好橄榄上,是不符合自然接枝的;用保罗的话说,是逆着性而行的。将本树的枝子接在本来所属的好橄榄上,却十分自然。
一一25 保罗揭示以色列将来要复兴,这不但是可能的,更是必然的事。保罗揭示的是一个奥秘,即是在当时仍未为人所知的真理。这是人用自己的智慧所不能探知的真理,如今这真理却显示出来了。保罗揭露这奥秘,是为免外邦人自以为聪明,带着种族主义的眼光藐视犹太人。这奥秘就是:
以色列人有几分是心硬的。这并没有影响至整个民族,只是不信的一群如此而已。
这心硬是暂时的,情况只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的时候。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是指当最后一位信徒加入教会时,和当基督的身体齐全了,被提到天上去时。我们必须分辨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与外邦人的日期满了(路二一24)。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是教会被提的时候。「外邦人的日期」则指外邦人支配犹太人的整段时期,始于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代下三六1~21),至基督回来地上作王为止。
一一26 以色列人的硬心将在教会被提时除去,但并不表示全部以色列人将即时得救。在整个大灾难时期都有犹太人归信主,但要等到基督回来地上作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时,全部蒙拣选的余民才得救。
当保罗说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意思是以色列人中信主的全家。不信的以色列民将要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遭消灭(亚一三8、9)。只有那些百姓高呼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才得以进入国度。
这是以赛亚所指,救赎主来到锡安,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的时候(赛五九20)。请留意,基督并不是来到伯利恒,而是来到锡安。这是他第二次来临。
一一27 这也是以赛亚书二十七章9节和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3至34节所指的时候。那时,神要按照所立的新约,除掉他们的罪。
一一28 所以,我们可以将以色列人现在的身分先总结为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他们是仇敌的意思,是指他们遭弃绝、搁置,失落神的恩惠,以致福音能到外邦人那里去。
不过,这只是事实的一面。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一一29 他们仍然是蒙爱的,原因是神的恩赐与选召,是永不反悔的。神不会撤回他所赐的恩。他一旦作出了无条件的应许,就永不违背。他将九章4至5节所载的独特权利赐给以色列。他称以色列人为他地上的子民(赛四八12),从其它各国各族中分别出来。没有任何事物能改变他的心意。
一一30 外邦人从前是野性、不顺服的百姓,但当以色列人蔑视、唾弃弥赛亚和救恩的福音时,神就转向外邦人,施怜恤给他们。
一一31 一连串相似的事件会在将来发生。以色列人因着施给外邦人的怜恤而被激动发愤,结果他们在不顺服后,再会蒙怜恤。有人认为,因着外邦人才向犹太人施怜恤,以致他们得着恢复。但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以色列人得着恢复,是因主耶稣第二次降临(参看一一26、27)。
一一32 我们初次看本节经文,会有一个印象,就是神任意将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圈在不信之中,他们对此也无可奈何。然而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不信的人是因一己之意而不信的。本节的意思是这样:神既知道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不顺服的,于是就让他们受困于这种状况下,使他们除了听从神以外,就没有别的出路。
这样的不顺服,就让神有余地可以怜恤众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这里没有普世救恩的含意。神已向外邦人施怜恤,将来会向犹太人施怜恤,但这样并不证明每个人都得救。这是对民族施怜恤而已。威廉斯说:
神已试验过希伯来人和外邦人,但他们全都在试验中彻底失败了。他将他们圈在不信之中,以显明他们毫无可取,证明他们毫无资格和权利得着神的恩宠。于是,他就本着他无比丰富的恩典,向他们所有人施怜恤。(注44)
一一33 保罗总结时作的荣耀颂,回顾整封信的内容,又复述所揭示的神的奇妙。保罗阐述了令人惊叹的救恩计划,就是公义的神能拯救不虔的罪人,而且不损其公义。他指出基督所作成的工,为神带来荣耀和为人带来祝福,超过亚当因犯罪而失去的。他又解释恩典如何带来圣洁的生活,这是律法永不能产生的功效。他追溯神由预知至得永远荣耀的心意,是不能打断的。他再说明神权能拣选的道理,和人的责任这相关的道理。他更阐释神在不同时代处理以色列人与列国时的公义和谐协。最后的合适话,莫过于向神发出赞美和敬拜的颂歌。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神的丰富!他有丰富的怜悯、慈爱、恩典、信实、能力、美善。
神的智慧!他的智慧是无限的、莫测的、无可比拟的、战无不胜的。
神的知识!宾克评论说:「神是全知的。他知道一切的事:一切可能的事,一切实在发生的事;所有的事,所有的物,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注45)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这么的深奥,非凡人的心灵能完全领会。他行事的踪迹,即他如何安排万物的创造、历史的发展、救赎和神能,都远超过我们有限的理解。
一一34 受造之物,没有一个能知道主的心,顶多只能知道他有意揭示的事物。纵有所知道,也不过是对着镜子看,模糊不清(林前一三12)。没有人有条件提醒神。他不需要我们的意见,也不用藉听取我们的意见以得益(参看赛四○13)。
一一35 神从来没有欠人什么(参看伯四一11)。我们到底能给永恒者什么,使他不得不偿还呢?
一一36 全能的神是独立自足的。他是一切美善的源头,他是维系并控制宇宙的经理人,他也是一切受造物创造的目的。一切的事物,都是为了要叫荣耀归给他。
愿这一切如此成就!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叁.责任上:活出来的福音(一二~一六)
罗马书余下部分回答这个问题:那些蒙恩称义的人,应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作出回应?保罗着手谈论我们对其它信徒、社会、敌人、政府和软弱的弟兄的责任。
一.个人的献上(一二1、2)
一二1 认真、虔诚地思想神的慈悲,即从第一至十一章所阐述的,必定引出一个结论,就是我们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身体代表我们整个人;引伸来说,就是我们的整个生命。
完全的献上,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事奉。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奉,因为神的儿子既为我死了,我为他而活是最起码的回应。伟大的英国运动员史达德曾说:「耶稣基督是神而竟为我死,我就没有什么不能为他牺牲的了。」(注46) 以撒华特所写的伟大诗歌亦同样说:「爱既如此奇妙深厚,当得我心我命所有。」
理所当然的事奉可翻作「灵里的敬拜」。我们既是信徒也是祭司。我们不是带着动物祭牲来到神面前,而是呈上属灵的祭,就是顺服的生命。我们可献给他的还有我们的事奉(罗一五16)、我们的颂赞(来一三15),以及我们的财物(来一三16)。
一二2 第二,保罗敦促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或如费廉思的意译:「不要让周遭的世界塑造你。」我们成为神国的一分子,便应该扬弃这个世界的方式和生活模样。
这里所说的世界(直译是世代),指人为了扬弃神而随心所欲建立起来的社会或制度。这是个敌对神的国度。这个世界的神和王就是撒但(林后四4;约一二31,一四30,一六11)。所有未信主的人都在撒但的手下。他用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世的骄傲(约壹二16)来吸引和操纵人。这世界有自己的一套政治、艺术、音乐、宗教、娱乐、思想模式和生活形态,并极力使每一个人效法其文化和风尚。这个世界憎恨那些不愿意跟从的人,就如基督和他的跟随者。
基督舍命,将我们从这个世界拯救出来。就我们而论,这个世界已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已钉在十字架上了。信徒爱世界,就是对主全然不忠。任何爱世界的人,都是神的敌人。
信徒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不应超过基督与这个世界。然而,信徒奉差遣到世上,见证这个世界的恶行,并宣扬一切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都可以得救。我们不单要从世界分别出来,还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即我们的心思意念要跟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一样。这样我们就能够经历神直接的引导。而且我们会察觉,他的旨意并不是可厌、严苛的,而是善良、纯全、可喜悦的。
这里说出知道神旨意的三个关键。第一是把身体献给主,第二是分别为圣的生活,第三是更新变化的心思意念。
二.运用圣灵的恩赐来服事(一二3~8)
一二3 保罗凭着他作为主耶稣的使徒而得赐给他的恩说话。他要处理的,是各种正确和扭曲的思想。
首先他指出,福音并没有促使人自高自大的地方。他敦促我们,运用恩赐时必须谦卑。我们决不应高估自己的重要性。我们也不应嫉妒他人。相反,我们应知道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而每一个人都有重要的责任要为主完成。神所分给我们在基督身体上的位置,我们应感到满意,并要尽神所赐给我们的力量,运用恩赐。
一二4 人的身子有好些肢体,但各个肢体都有独特的作用。各个肢体都要妥当地发挥作用,身体才会健康妥当。
一二5 基督的身子也是这样。这身子是合一的(一身);有肢体上的差异(许多),但却是互相倚靠的(互相联络作肢体)。我们所有的恩赐,并不是为了造福自己或炫耀自己,而是为要使身子得益。没有任何恩赐足以独当一面,也没有任何恩赐可有可无。当我们晓得这一切时,就会看得合乎中道了(一二3)。
一二6 保罗开始就一些恩赐的运用作出指示。他并没有论及所有恩赐,只举例解说,而不是详尽无遗。
「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各有不同的恩赐。」(圣经新译本)换句话说,神的恩典将不同的恩赐分配给不同的人。神赐下所需的力量或能力,使我们能运用所拥有的恩赐。因此,我们有责任妥善地运用这些由神赐下的能力,做好管家。
有说预言恩赐的,就当照着他们的信心的程度说预言,说预言的先知是神的发言人,将神的话宣告出来。预言可以是关系将来的事,但不是必然的。何治指出,初期教会的先知「在神的灵直接的推动下,说出从神而来的、与教义真理有关的话;或与当时的使命有关,或与将来的事有关,视当时的处境而定。」(注47) 他们所作的工,在新约圣经中被保存下来。今天,不再有由神启示、经先知述说的新道理,附加在基督徒的整体真理上,因为真道在昔日已一次过交付圣徒了(参看犹3)。因此,今天的先知只是宣讲圣经启示出来的神的心意。史特朗说:
现代所有真正的先知预言,都只是复述基督的信息而已,就是宣讲、阐述已在圣经上启示的真理。(注48)
我们当中凡有说预言恩赐的,都应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意思可以是「照着信仰的准则或规范」,即照着圣经启示出来的基督信仰道理来说预言;也可以是指「照着我们信心的程度」,即照着神给我们的信心的程度来说预言。大部分圣经版本有「我们」这字眼,但原文却没有。(注49)
一二7 执事是一个统称,指为主而作的事奉。这并不等于神职人员的职衔、职务或作用(虽然这是现今普遍的用法)。有执事恩赐的人,拥有一个仆人的心。他寻求事奉的机会,并掌握那机会。
作教导的能解释神的话语,并能触及听者的心灵。无论我们得着什么恩赐,我们都应全心专一地加以运用。
一二8 劝化的恩赐能够激励圣徒,去克制自己不干任何恶事,并努力长进,为基督过更圣洁的生活和有更好的事奉。
施舍是神所赐的条件,使人喜爱、体察他人的需要,予以援助。他应诚实地施舍。
治理的恩赐,与地方教会长老(可能包括执事)的工作差不多是不可分割的。长老是灵魂牧长的副手,他们站在群羊之前,谨慎并殷勤地领导他们。
怜悯是超自然的能力和才干,可以帮助忧伤的人。有这种恩赐的人,应甘心地运用恩赐。当然,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施怜悯,并且甘心乐意。
有一位信主的女士曾说:「我的母亲年事渐高,需要有人照顾她,丈夫和我便把她接到家里来住。我尽一切所能令她舒适。我替她煮食洗衣,驾车载她外出,并照料她的一切所需。不过,我在表面上做这一切,内心其实并不高兴。在不知不觉间,我因正常的生活节奏被打乱而感到不快。母亲间中会对我说:『你已不再有笑容了。为什么呢?』这样,我虽在施怜悯,但却是不甘心的。」
三.与社会的关系(一二9~21)
一二9 保罗继而列出一些要培养的品格,是每个基督徒与其它基督徒和未信的人相处时所应有的。
爱人不可虚假,不应戴着面具,却要真实、诚恳和不矫揉造作。
我们应厌恶各种类的恶,并亲近每一样的善。这里恶大概是指各种没有爱心、怀着恶意和憎恨的心态和行为。相反,善是指各种因超自然的爱而有的表现。
一二10 在与其它信徒的关系上,我们应以亲切的感情来表达我们的爱,而不是漠不关心或常规的接纳而已。
我们应在意别人是否得到尊崇,多于自己。有一位受爱戴的基督的仆人曾参加一次聚会。开始前,他与其它的知名人士同在一间房子里。后来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进入会议厅,他前头已有好几位讲者上了台。他来到入囗处,全场掌声雷动。他马上也站到一旁鼓掌,免沾别人的光;他真以为这是给别人的欢迎。
一二11 莫法特将本节生动地译成:「决不可让热诚减退,要保持灵里的火热,常常服事主。」这叫我们想起耶利米书四十八章10节的话:「不努力去做耶和华的工作的,该受咒诅。」(圣经新译本)
此生既短,罪恶尚存,
岂容闲混虚度。
岁月有如落叶泪珠,
总教营役苦恼。
既生此世,不可闲懒,
光阴飞逝,必须力拼。
一二12 不管我们现在的境况怎样,都应该并可以在指望中喜乐,盼望我们的救主来临,我们的身体得赎,并得永远的荣耀。保罗劝勉我们在患难中要忍耐,在患难中勇敢地支持下去。这种克胜一切的忍耐,能将痛苦化为荣耀。我们祷告要恒切。在祷告中,我们作成神的工并取得胜利。祷告使我们生活有力,心里平安。我们奉主耶稣的名祷告,在这身体内与全能者靠近。因此,如果我们忽略祷告,就是损害自己了。
一二13 有需要的圣徒彼彼皆是──失业的,那些要支付大笔医药费的人,在偏远之地工作但遭人遗忘的传道人和宣教士,以及生计匮乏的老年人。真正的肢体生活,就是与有需要的人分享恩泽。
费廉思说:「不可吝啬食物、供应和住宿,不给有需要的人。」款待客人是一门失传的艺术。我们不愿意接待路过的基督徒,理由是房子太小了。或许我们不想增添麻烦或不便。我们忘记了,接待神的儿女,就等于接待主自己。我们的家应该象伯大尼的家,是耶稣爱造访的。
一二14 保罗呼吁我们要仁慈对待逼迫我们的人,而不是以牙还牙。要以善意回报歹毒和伤害,非有属神的生命不可。我们天性的反应是咒诅和报复。
一二15 对别人的事产生同感共呜,就是能设身处地去体会别人的感受和情感。我们天性倾向妒忌那些在福乐中的人,又忽视那些哀恸的人。神的心意却要我们与周遭的人分享快乐,分担忧伤。
一二16 要彼此同心不是指在无关宏旨的事上也要意见一致。这是指关系上的和谐,多于在思想上的统一。
我们总不可以谄上欺下,对卑微的人和对有财有势的人要同样友善。一位着名的基督徒曾应邀到一个地方去讲道。当地教会的领袖来飞机场接他。有一辆豪华轿车驶来,要接他到一间豪华酒店去。他问道:「你们通常由谁来接待讲员的?」他们说是一对老夫妇,居住附近一所朴实的房子。他于是说:「我倒希望到那里去留宿。」
保罗再次提醒信徒,不可自以为聪明。如果我们明白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领受回来的,就不会骄傲自大了。
一二17 以恶报恶是世人一般的处事方式。世人认为,对人还以颜色,以牙还牙,人都罪有应得。但这种喜于报复的心态不应出现在得赎的人生命中。相反,面对恶待和伤害,信徒应有正直可敬的行为,在其它情况也一样。留心去作的意思是为他人着想或谨慎行事。
一二18 基督徒不应煽风点火,挑启争端。人的好斗和怒气,都不能成就神的义。我们应喜爱、缔造并维护和平。当我们开罪了别人,或别人开罪了我们,便应锲而不舍地寻求和睦,务要解决问题。
一二19 我们要拒绝因别人开罪我们而生的报复倾向。听凭主怒一句,可以指让神为你伸冤,也可以指用不反抗的精神顺服地忍受下去。不过,根据下半节看来,前者的解释似较合适──应站开,让神的怒对付恶人好了。他会在适当的时间,用合适方式报应人。蓝斯基写道:
至于对作恶的人施以公正的报应,其实神早已安排好了。他们没有一个可以逃脱。每一个案子都有完全公正的判决,并要妥善地执行。如果我们插手,都是极放肆冒昧的。(注50)
一二20 基督信仰不但不提倡反抗,还着重积极地行善。我们不是用暴力手段消灭仇敌,而是以爱折服他们。仇敌若饿了我们就给他吃,又给水解渴;这样做就是将点着了的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如果以为这种堆炭火的手法残酷,只是大家没有正确地认识这种习语的表达方式。将炭火堆在人的头上,就是不寻常地以仁慈回应这人的敌意,使他感到羞愧。
一二21 达秘这样解释上半节经文:「如果我的臭脾气使你也发起脾气来,你就已经为恶所胜了。」(注51)
伟大的黑人科学家喀特欧曾说:「我决不让自己怀恨别人,因为这会把我的一生毁掉。」(注52)一个信徒决不可容恶胜过他。
反要以善胜恶。基督信仰的教导,特色在于不停留在负面的禁戒,而是进而提出正面的鼓励。善可以胜恶。这是我们应该多用的武器。
史坦顿痛恨林肯。他曾谑说,大家何须到非洲去找大猩猩,大猩猩的始祖就在美国伊利诺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后来,林肯委派史坦顿为南北战争时期的军政大臣,看他为最合适的人选。林肯遭刺杀后,史坦顿称许他为人类最伟大的领袖。爱得胜了!(注53)
四.与政府的关系(一三1~7)
一三1 所有因信称义的人,都有责任顺服地上的政府。事实上,人人都有这样的责任,但保罗这里特别向信徒说。神在洪水后设立世上的统治者。他颁令说:「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创九6)这赋予人有权审判刑案,惩治犯事者。
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必须有掌权者,其它人也必须服从权柄。否则社会就陷入无政府状况,百姓不可在这种状况下久安无碍。不管是什么制度的政府,有政府总比没有好。因此,神设立地上的政府,而所有政府都是在他的旨意下设立的。但这并不表示神认可统治者的一切所作所为。他当然不认可贪污腐败、残暴不仁和专制苛政!然而,事实始终是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无论信徒是身处于民主社会、君主立宪,甚至在极权统治下,都可以过得胜的基督徒生活。政府架构里的人怎样,便决定了这个政府的素质。因此,地上的政府没有一个是完善的。唯一理想的政府,就是以主耶稣基督为王的仁君统治时代。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当保罗说要顺服地上的政府时,当时的皇帝就是暴君尼禄。当时的基督徒正面对黑暗的岁月。一场大火烧了半个罗马城,尼禄诿过于基督徒(事实上可能是他下令纵火的)。他把信徒下到沥青中,然后点火。他们成了活的火把,为他的荒宴照明。另一些信徒被缝上兽皮,然后交给恶狗撕碎。
一三2 纵是这样,若有人违抗或背叛政府,这是违抗或背叛神所设立的。凡抗拒合法地掌权的,都会招致应得的惩罚。
当然会有例外。如果政府命令信徒犯罪,或要他对耶稣基督不忠,他就毋须听从了(徒五29)。任何政府都无权指挥人的良知。因此,有时候信徒为了听从神,就不得不招致人的愤怒。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准备好面对惩罚,不应有怨懑。无论如何,信徒都不可以造反,也不可以加入任何谋反的行动。
一三3 一般来说,品行端正的人都不用惧怕掌权者。只有那些触犯了法律的人,才惧怕惩罚。因此,任何人要过一个免受票控、罚款、审讯和监禁的生活,他所要的就是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样他就得着掌权者的嘉许而不是责备。
一三4 统治者,不管是总统、行政长官、市长、法官,都是神的用人,即他是主的仆人和代表。或许他个人并不认识神,但他是神命定的用人。故此,大卫多次认定邪恶的扫罗王始终是神所膏立的(撒上二四6、10,二六9、11、16、23)。纵然扫罗屡次要谋害大卫,但大卫始终不容许他的手下伤害扫罗王。为什么?因为扫罗既是王,就是神所指派的。
统治者作为神的仆人,理应促进百姓的利益,就是他们的安全、宁谧,以及一般的福祉。如果有人硬要犯法的话,他应知道自己终究要受惩罚,因为政府有权使他伏法并受惩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一句,强而有力地说明神赋予政府的权力。剑并非无关痛痒的,乃象征权力;权杖足以发挥这作用。剑似是说明统治者最终的权力,就是能施行死刑。因此,认为死刑只适用于旧约时代而不适用于新约时代,是不当的说法。本节是新约中,表示政府有权夺去死囚生命的。有人引用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不可杀人」一句,来反对死刑。这诫命禁止谋杀,但施行死刑并不是谋杀。杀人一词在希伯来原文特别指谋杀,因此新英王钦定本就译作:「不可谋杀。」(注54)旧约律法订明,一些严重的罪行,要受死刑的处分。
保罗再次提醒我们,统治者是神的用人,但这次他说,他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换句话说,除了他是神的用人并与我们有益的以外,他也是服侍神的,要惩处一切犯法的人。
一三5 本节的意思是,我们基于两个原因顺从政府,就是惧怕惩罚,和保持良心无愧。
一三6 我们对政府的责任,不但要顺从,还要给予财政上的支持,就是要纳粮缴税。如果我们的社会法治严明,有警察和消防服务,这当然是好事。因此,我们应愿意缴交所需的费用。政府官员付出时间能力,维持社会安定以执行神的旨意,他们应得到我们的支持。
一三7 信徒虽是天上的国民(腓三20),但并不表示他们对地上的政府没有责任。他们必须按收入、房产和个人的产业纳粮。他们必须为货品出入囗上税。对那些奉命执法的人,信徒应带着敬意,惧怕开罪他们。信徒应就各位公务员的职称,对他们表示恭敬(纵使这些人的个人生活不一定能叫信徒常生敬意)。
既是这样,基督徒总不应在言论上低贬总统或首长。就算是政治运动进入白热化阶段,他们仍应拒绝用说话来诋毁国家元首。因为圣经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二三5)
五.与将来的关系(一三8~14)
一三8 基本上说,上半节的意思是「要准时缴付帐单」。本节并非禁止任何形式的债项。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些债项是无可避免的。我们大部分都要按月缴付电话、煤气、电力、水费等等。此外,若不借贷,营商是不大可能的。这里所劝戒的,是拖欠金钱(即逾期未付的)。
不过,这方面还有一些原则指导我们。我们不应为一些非必要的东西负债。如果我们没有条件偿还的话,就不应举债。我们应避免用分期付款方式来购物,以致要缴付大额的利息。我们也不应借贷来购买一些会贬值的物品。基本上说,我们在财政上应做个负责任的人,就是过俭朴和量入为出的生活,并谨记借贷者是债主的奴仆(参看箴二二7)。
我们常欠的债,是彼此相爱。在罗马书出现的爱字,除了一处之外(一二10),全都是agape,表示对别人深厚、无私、超凡的爱。这种超越人间的爱,不是因为被爱者有优越之处。相反,被爱者是完全不配得的。这种爱与别不同,在于不单爱那可爱的,连仇敌也是爱的对象。
这种爱表现在施赠上,基本上是牺牲的施与。故此,神是这么爱世人,甚至将自己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基督爱教会,将自己给了教会。
基本上这是意志的事,而不是情感的事。我们既受命去爱人,表示这是我们可以下决心去做到的。如果爱是一种不能控制的情感,只突如其来地产生影响,我们便毋须向神交帐了。当然,这并不否定爱是关乎情感的。
未信主的人不能表现这种属神的爱。事实上,信徒单靠自己也不能活出这种爱。只有藉着住在里面的圣灵所赋予的能力,信徒才能够活出爱。
在人世间,这爱的完美典范就是主耶稣基督。
我们对神的爱,表现在遵从他的命令上。
爱邻舍的人,就完全了律法;至少满足了律法中说要爱邻舍的部分。
一三9 保罗特别提出一些诫命,是禁止对邻舍作出没有爱心的行为的。这些诫命包括不可奸淫、杀人、偷盗、作假见证和贪婪。爱是不会剥削别人身体的;不道德的却会。爱是不会伤害别人生命的;杀人的却会。爱是不会偷取别人财物的;盗窃的却会。爱是不会妨碍别人得到公正对待的;作假见证的却会。(注55) 爱决不会对别人的财物有不正的欲望;贪婪的却会。
或有别的诫命。保罗还可以提出另一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一切的诫命可以总结在爱人如己一句里。对待别人,就象对待自己一样的爱顾、体恤和仁慈。
一三10 爱从不会加害于别人。相反,爱积极地为别人的利益和荣耀着想。因此,凭爱心行事的人,其实正在用另一种方法去达成律法的要求。
一三11 本章的余下部分,鼓励信徒在属灵上要醒觉,在道德上要洁净。时候不多。恩典时代快将结束。时候快到,所以不容昏睡和闲懒。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任何时候更近了。救主快要来临,把我们接到父的家去。
一三12 现今的世代就象罪恶的黑夜,快将度尽了。永恒荣耀的白昼,即将为信徒来临。换句话说,我们应脱去世俗行为的污秽外衣,即一切与不义和罪恶有关的事物。并应带上光明的兵器,即为保护圣洁生命而披戴的。以弗所书六章14至18节详细描述了这些兵器,就是真信徒的各样品性。
一三13 这里强调基督徒的生活操守。我们既属乎白昼,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之子。基督徒与舞会狂欢、醉酒闹事、色情纵欲、荒唐卑劣,甚至是囗角嫉妒有什么关系?答案是:完全沾不上。
一三14 首先,我们所能采取的最好方策是要披戴主耶稣基督。换句话说,我们应承袭他的整个生活模式,象他一样地过活,接受他作我们的指导和典范。
第二,我们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里的肉体,是指旧人、败坏的本性。他不断地嚷着,要用各种方法满足他,包括舒适、奢华、不法的性放纵、空洞的娱乐、属世的享乐、挥霍浪费、物质主义等等。当我们受诱惑去买一些东西,或设法方便自己犯罪,或重视肉体的事过于属灵的事,都是为肉体安排。我们总不可纵容肉体。我们应「一点机会也不容肉体恣意作乐」(费廉思JBP)。
神就是用这段经文引导才华横溢但耽于肉欲的奥古斯丁归信基督,然后过纯净的生活。当他读到本节时,便向主降服了。从此,他就成为历史着名的「圣」奥古斯丁了。
六.与其它信徒的关系(一四1~一五13)
一四1 这段经文讨论一些重要的原则,用以引导神的儿女处理一些较次要的事情。这些事情常令信徒产生纷争,但我们将看见,其实纷争是不必要的。
软弱的基督徒,对一些较次要的事情有避忌顾虑。这里的例子是犹太信徒对于吃不洁的食物或在周六工作感到良心不安。
第一个原则是:一个地方教会应接纳软弱的信徒为一分子,但不要令他因自己过分的避忌而卷入辩论去。基督徒毋须在琐事上意见一致,而仍能愉快地相交。
一四2 一个信徒享受完全的基督徒自由,活在新约圣经的教导下,相信百物都是洁净可吃的。百物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洁净了(提前四4、5)。良心软弱的信徒却对吃猪肉或任何其它肉类感到不安。他或许是个素食者。
一四3 所以,第二个原则是信徒之间要彼此忍耐宽容。成熟的基督徒不可轻看他软弱的弟兄,软弱的弟兄也不可因别人爱吃肉类海鲜而论断为有罪的。神已经收纳他为神家里的一分子,是有正当身分地位的。
一四4 第三个原则是每一位信徒都是主的仆人。我们没有权去审判别人,仿佛自己是主人。各人自有他的主人,要在主人面前得赞许或受责备。人可以冷漠傲慢地轻看别人,并因自己在事情上的观点而破坏别人的信心。然而,这样的态度是不对的。持不同观点的双方,主都能使他们站住。他有足够的能力使人站住。
一四5 部分犹太裔基督徒认为有责任守安息日。他们在良心上不能接受在星期六工作。因此,他们看这日比那日强。
其它的信徒并不受犹太教的禁忌影响。他们认为日日都是一样。他们并不是认为六日是世俗的,只有一日是神圣的。对他们来说,每一日都是神圣的。
然而,主日即一个星期的头一天,我们又应抱怎样的观点呢?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这一天不是有特殊的地位吗?新约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主是在这一天复活的(路二四1~9)。在随后的两个主日,基督向他的门徒显现(约二○19、26)。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正是七日的头一日;五旬节是将初熟之物献上的七个星期日后的那天(利二三15、16;徒二1)。初熟之物象征基督的复活(林前一五20、23)。门徒在七日的头一日聚集擘饼(徒二○7)。保罗指示哥林多教会在七日的头一日收集奉献。故此,在新约圣经中,主日确有其独特之处。不过,这一日并不象安息日一样只是义务的日子,而是特权的日子。这一天我们不上班,特别安排出来,作敬拜和事奉主之用。
新约圣经从没有指示基督徒守安息日。但同时我们承认一个原则,就是在七日之中的一日要分出来,在六日工作之后可以休息。
不论抱什么观点,原则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不过,还有一点要弄清楚,这原则只可用于道德上无分对错的事情上。当关系基督信仰的基要教义时,就没有各持己见的余地了。然而,当事物的本身无分对错时,就应容许不同的意见。我们不可因这些影响信徒之间的关系。
一四6 本节所说的守日的人,是犹太裔的信徒,对在星期六工作这事良心上感到不安。他不是认为守安息日可以让他得着或保持救恩,只是想这样做可以讨主喜悦。同样地,不守日的人,也是为了荣耀基督,他是信仰的实体,其它只是影儿(西二16、17)。
自由地吃犹太人看为不洁的食物的信徒,要为这些食物低头感谢神。信心软弱而只吃犹太人看为洁净的食物的信徒,也感谢神。两者都求神祝福。
上述的两种情况,神都受尊崇和得感谢。既是这样,又何必为这些事争执冲突呢?
一四7 基督在信徒生命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应掌主权。我们并不是为自己活,乃是为主而活。当然,我们的言语行为会影响别人,但这并非所要讨论的。保罗强调,属神的人应以主作为生命的目标。
一四8 我们的一切行事为人,应得基督的监察和赞同。我们察验事物的方法,是带到主面前来看其真相。我们立志,就算是死,当我们到他那里去时,也要荣耀他。无论是活着是死了,我们都是属他的。
一四9 基督死了,又活了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他要作我们的主。我们也甘心乐意成为属他的人,向他献上满心的感谢。就算我们死了,身体葬在坟墓里,灵魂到他那里去时,他仍然是我们的主。
一四10 在这个事实下,一位诸多顾忌的犹太裔基督徒因他的弟兄没有守犹太节期又吃了不洁的食物,就定弟兄为有罪,可说是不智的了。同样地,信心强的弟兄轻看软弱的弟兄,也是错的。事实上,我们都要站在基督的台前(注56),这是唯一真正算数的判断。
这次审判针对信徒的服侍工作,而不是他的罪(林前三11~15)。这是评检和论赏的时候,切勿把这个与外邦列国的审判(太二五31~46)或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混为一谈(启二○11~15)。后者是所有已死的恶人要面对的最后审判。
一四11 这里引述以赛亚书十五章23节,进一步强调我们肯定要在基督的台前(bema)显露。耶和华在这节中亲自有力地确定,万膝必向他跪拜,承认他至高无上的权柄。
一四12 这样看来,我们所有人都必要将自己的事,而不是其它弟兄的事在神面前说明。我们对别人实在有太多的判断了,但事实上我们没有这样的权柄,对事情也没有充足的了解。
一四13 我们不应为这些在道德上无关痛痒的事,以审判者的身分判断主内的肢体;反而应定意,决不做任何事阻碍弟兄在属灵上的长进。这一切不必要的事,没有一样值得使我们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一四14 保罗知道,我们也知道,没有任何食物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因为这一切只是给在律法下生活的犹太人定立的。我们所吃的东西,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的了(提前四5)。食物因神的道成为圣洁,意思是圣经清晰地表明,这一切都是好的。至于食物因人的祈求而成为圣洁,就是我们求神为自己的荣耀祝福食物,使我们因食物而得力量去事奉他。不过,如果信心软弱的弟兄认为吃猪肉(举例说)是错的,那么吃猪肉就是错的了。如果吃了,就是违反神赋予他的良知了。
保罗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我们必须明白他所指的,只是这些无关要紧的事物。事实上,世上有很多事物是不洁的,例如色情书刊、色情笑话、污秽的电影和各种不道德的事情。我们必须按上文下理来解释保罗的讲论。基督徒吃摩西律法列为不洁的食物,并不会因此在礼上受玷污。
一四15 我与信心软弱的弟兄一同吃饭的时候,如果知道他认为吃精心烹调的海鲜是不对的,我应否坚持吃这些食物的权利?如果坚持的话,我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而行了,因为爱的原则是顾念别人的事,而不是自己的事。爱人的心愿意放弃自己合理的权利,求使弟兄得益更多。食物的重要性决比不上基督已经替他死的弟兄的属灵益处重要。然而,如果我在这事上硬要使用所有的权利,就会对这信心软弱的弟兄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了。这是殊不值得的,因为神用了极重的代价,就是羔羊的宝血,将他的灵魂赎回。
一四16 因此,原则是我们不要让次要而并无不可的事,给别人制造机会,来毁谤我们「生活不严谨」或「没有爱心」。这就象为了一碗豆汤而牺牲我们的好名声。
一四17 在神的国里真正重要的,不是饮食的规矩,而是属灵的真正素质。神的国指以神为至高无上统治者的整个领域范围。广义上包括所有宣称归信神的人。但从内在意义看,就只包括那些重生的人而已。经文的用意也是如此。
神没有打算要他国的子民成为趋附饮食时尚的人、美食专家或美酒鉴赏家。他们的特征是活出公义的生命,有和平、谐协的品性,并有圣灵中的喜乐的心境。
一四18 一个人吃什么或不吃什么,事实无关要紧。能够蒙神喜悦、得人称许的,才是圣洁的生命。重视公义、和平、喜乐的人,都以遵从基督的教训来服侍他。
一四19 于是有另一个原则出现。我们不应为微不足道的事争吵,应尽量保持基督徒关系上有和睦、谐协。我们不应因坚持自己的权利而绊跌别人,反应致力使别人在至圣的真道上得建立。
一四20 神在他每一个儿女的生命中开展工程。因次要的事,诸如食物、饮料或日期,妨碍信心软弱的弟兄的生命工程,是令人婉惜的。在神的儿女,今天一切食物都是洁净的。不过,如果他吃的东西,使他的弟兄不安或在信心的道路上跌倒,就是不对的了。
一四21 不吃肉或不喝酒,或不作什么别的事,比起绊跌弟兄,或令他在属灵上后退,其轻重立见。为顾全软弱的弟兄而放弃我们可享的权利,这样的代价是值得付的。
一四22 我有完全的自由吃任何东西,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神所赐的,只要存着感谢的心吃便可。然而,我却不应在信心软弱的弟兄面前夸示这种自由。我们倒不如在私底下才行使这种自由,自不会绊跌任何人。
能够完全地享受基督徒的自由,不受任何不必要的避忌所束缚,诚是好事。但放弃自己可享的权利,总比绊跌人而被定罪好。避免绊跌别人的人,是有福的。
一四23 至于信心软弱的弟兄,如果他的良心有所犹豫,但仍吃这食物,就是错的了。他吃这些东西,并不是信心的行动。他这行动在良心上有亏。违背自己良心的就是罪了。
诚然,个人的良心不是百分之百正确的,必须受神的道教育。然而安格写道:「保罗定了这条例,就是人应凭良心行事,纵使良心是会软弱的。若非这样,人的道德就会荡然无存了。」(注57)
一五1 本章首十三节继续讨论上一章的主题,就是如何处理一些道德上无关宏旨的事情。从犹太教改信基督的信徒,和从外邦异教归信基督的信徒,彼此之间关系紧张起来。于是,保罗请求这些犹太和外邦基督徒,彼此要建立和谐的关系。
那些坚固的人(即那些对在道德上无关宏旨的事物感到完全自由的人)应不求自己的喜悦,不可自私地坚持自己的权利。相反,他们应以恩慈和体谅来对待软弱的弟兄,完全接纳他们过分的避忌。
一五2 这里的原则是不可为讨自己喜悦而活。我们生活是要叫邻舍喜悦,使邻舍得益处,建立他。这是基督徒的态度。
一五3 基督给我们立下榜样。他活着是求他的父喜悦,不是自己。他说:「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诗六九9)意思是他对神的荣耀专心致志,而别人对神的侮辱就变成对他个人的侮辱了。
一五4 保罗引用诗篇,令我们想起旧约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虽然这些经文不是针对我们写的,却为我们预备了极宝贵的教训。当遇上问题、争战、苦难和麻烦时,圣经教导我们要忍耐,而忍耐的心生出安慰。故此,我们不至被风浪淹没,却因主的看顾引领,我们的盼望得以坚固。
一五5 这方面的考虑使保罗产生一个希望,就是赐忍耐和安慰的神,令坚固的和软弱的,外邦和犹太基督徒,能够因效法基督耶稣的教训和榜样,彼此和谐地相处。
一五6 结果是所有圣徒联合,一起敬拜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这是何等的景象!得救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囗敬拜主!
罗马书总共四次提到囗,组成一个「圆满得救者」的传记大纲。开始时,他的囗满了咒骂苦毒(三14)。其后他的囗被塞住了,并在审判者面前被定罪(三19)。然后,他囗里承认耶稣是主(一○9)。最后,他的囗主动地赞美、敬拜主(一五6)。
一五7 这里冒出另一个原则。虽然大家就次要的事可能有分歧,但却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这里说明在地方教会中互相接纳的真正基础。我们互相接纳,并不是基于宗派的联系、灵命的成熟程度或社会地位。我们接纳那些蒙基督接纳的人,使荣耀归与神。
一五8 在以下的六节经文,保罗提醒读者,耶稣基督传道的对象包括了犹太人和外邦人。这暗示我们的胸襟必须扩阔至足以接纳两者。诚然,基督到世上来,服侍受割礼的犹太人。神多次应许差弥赛亚到以色列人当中。基督的降临证实这些应许是真的。
一五9 然而,基督也赐恩典给外邦人。神定意使万民得听福音,凡信主的人都因神的大怜悯而荣耀神。这事不应令犹太信徒感到诧异,因为他们的圣经已多次预言了。例如在诗篇十八篇49节,大卫预告弥赛亚会在外邦的信徒中,歌颂赞美神。
一五10 申命记三十二章43节描绘外邦人在救恩的福乐中,与主的百姓以色列人一同欢乐。
一五11 诗篇一百一十七篇1节描述以色列在弥赛亚的千年国度里,呼唤外邦人赞美主。
一五12 最后,以赛亚加上他的见证,指出外邦人也将归入弥赛亚的统治下(赛一一1,10)。重点是外邦人分享弥赛亚的恩佑和福音。
主耶稣是耶西的根,意思指他是耶西的创造者,而不是指他源自耶西(虽然这是真的)。耶稣在启示录二十二章16节形容自己是大卫的根,也是大卫的后裔。从他的神性看,他是大卫的创造者;从他的人性看,他是大卫的后裔。
一五13 因此,保罗用优美的祝福结束这段经文。他祈求那藉恩典使人有美好盼望的神,因众圣徒对他的信,使他们满有诸般的喜乐、平安。或许他在这里是特别想到外邦信徒,但祷告却广及所有人。实际上,那些藉着神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的人,不会有时间为无关宏旨的事争论。基督徒的共同盼望,是基督徒生活中强而有力的合一力量。
七.保罗的计划(一五14~33)
一五14 在本章的余下部分,保罗道出他写信给罗马信徒的原因,并对探望他们的热切期望。
虽然他从未见过罗马当地的基督徒,却深信他们会接受他的劝戒。他有这样的信心,因为他听闻他们的良善。此外,他肯定他们对基督教训的知识,使他们有条件彼此劝戒。
一五15 虽然保罗对他们在灵命长进上有信心,只是未曾与他们见面;他却毫不犹豫地提醒他们所拥有的福气与责任。他在文字上率直,发自神所给他的恩典,即神指派他作使徒的恩典。
一五16 他蒙神指派,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祭司。在他眼中,他作神福音的仆役,扮演祭司的角色,将得救的外邦人作为可蒙悦纳的祭献给神,因为他们藉着重生,因着圣灵而分别为圣归神。摩根欣喜地说:
这节经文对我们在传福音和牧养的一切努力,带来何等璀璨的光辉!藉传福音而蒙拯救的每一个灵魂,不但被领进安全蒙福之境,更是献给神的祭物,能使他满意。这正是他所寻找的祭。凡经谨慎并耐性地指导认识基督的人,就都有他的样式;父神因这人而喜悦。故此我们竭力而为,不但要使人得拯救,更要使神心满意足。这是强大的原动力。(注58)
一五17 如果保罗夸囗的话,他并不以自己夸囗,而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他也不以自己的成就夸囗,只以神喜悦透过他成就的事夸囗。基督谦卑的仆人,不会自以为是地夸囗,却清楚知道神使用他来完成他的旨意。他明了自己算不得什么,他所有的没有一样不是领受的,若不是藉着圣灵的能力,他就不能够为基督作什么;这一点认识,化解了一切骄傲的诱惑。
一五18 保罗不敢擅自提及基督藉别人作的工。他只提到主如何用他来得着外邦人,使他们顺从主;就是主藉他所说所作的一切,即他宣讲的信息和他所行的神迹。
一五19 主用神迹和各种彰显圣灵能力的现象,来印证保罗的信息。神迹带出属灵的教训,使人感到希奇并受吸引。结果就是他到处传了……福音,先在耶路撒冷,巡回转到以利哩古(马其顿北部,亚得里亚海岸)。从耶路撒冷……到以利哩古,说明他传道工作的地理范围,而不是时间的先后次序。
一五20 保罗取道这条路线,因为他立了志向,要在福音未到的地方传福音。他的对象主要是外邦人,是从未听闻基督的。故此,他不在别人的根基上建造。保罗拓展新事奉工场的方式,并不是一个规范,主的其它仆人毋须依样画葫芦。举例说,神呼召一些仆人,在新教会建立以后,才到那里做教导的工作。
一五21 在外邦人中间进行这基础工作,应验了以赛亚的预言(五二15),凡从未得知福音的外邦人将要看见,而从未听过福音的将要明白,他们都以真诚的信心回应了。
一五22,23 由于保罗定意要在人们未听过福音的地方工作,故此没有机会到罗马去。但如今他在本章19节提到的地区建立了基础,其它人可以在上面继续建造。因此,保罗有机会实现他长久以来的想望,就是到罗马去。
一五24 他的计划是往士班雅(即西班牙)去的途中,在罗马稍作停留。他稍停罗马,不能得偿所愿,充分地享受相交生活。不过,能与他们彼此交往的愿望,总算稍得满足。他知道,他们会供应他所需的一切,让他能完成西班牙的行程。
一五25 但在目前,他要往耶路撒冷去,将从外邦教会收集的款项,带去供给犹太那里有需要的圣徒。这次收集捐款的事,哥林多前书十六章1节和哥林多后书八至九章都提到。
一五26、27 在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信徒,乐意地捐出金钱,使基督徒中的穷人得以解困。捐献的人完全出于自愿,他们这样做是合宜的。毕竟,由于犹太信徒将福音带给他们,使他们在属灵上有所得益。因此,期望犹太弟兄与他们分享养身之物也不为过。
一五28、29 当保罗办完了这事,按承诺将捐款带去后,就会在往士班雅去的旅途上路过罗马。他有充足的信心,知道当他到罗马时,会带同基督丰盛的恩典。每当他藉圣灵的能力宣讲神的话时,这恩典便倾倒出来。
一五30 保罗在结束这段经文时,热切地请他们为他祈求。他作出这样的请求,是因为他们彼此已经与主耶稣基督联合,并有从圣灵而来的爱。他请他们竭力,为他祈求神。诚如蓝斯基所说:「这里呼吁代祷者要热切地祈求,正如在竞技场上的参赛者全情投入地比赛一样。」(注59)
一五31 保罗具体地提出四方面要求代祷。第一,保罗请他们代祷,使他能脱离在犹太的宗教狂热分子。他们激烈地反对福音,正如保罗以往一样。
第二,他请罗马的信徒代祷,祈求犹太圣徒会欣然地接受这笔赈济的捐项。当时犹太人仍有强烈的宗教偏见,针对外邦的信徒和将福音传到外邦人那里。此外,接受救济的人,总会感到被冒犯。许多时候,受恩者往往要比施恩者更为胸襟广阔才可!
一五32 第三个请求,是主会令这次罗马之行成为喜乐之旅。顺着神的旨意一句,显示保罗渴望在凡事上蒙主带领。
最后,他祈求这次旅程可以使他在是非多端和疲劳倦厌的事工中得安息。
一五33 保罗在结束本章时,祈求神这赐平安的源头能成为他们的福分之源。在本章中,主被称为赐忍耐安慰的神(5节)、使人有盼望的神(13节)和这里赐平安的神。他是一切美善的事的源头,是可怜的罪人今世和永恒福祉的源头。阿们。
八.欣赏其它人(一六)
骤眼看来,罗马书的最后一章似是一条乏味的单子,对今日的信徒没有意义。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这受忽略的一章,便会发现有不少重要的教训。
一六1 保罗形容非比是坚革哩教会中的仆人(注60)(新英王钦定本)。我们毋须猜测她是属于某个差会的。任何姊妹在地方教会事奉的,都可以成为「女执事」。
一六2 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每当从一个教会到另一个教会去探访,都会带同荐信。这样做是尊重所往探访的教会,也方便造访者。
所以,保罗在这里介绍了非比,并请收信人看她为真信徒,以合乎圣徒的体统来接待她。他还进一步要求信徒尽量帮助她。保罗推荐她,称赞她致力帮助别人,包括保罗。她大概是位孜孜不倦的姊妹,常接待传道人和在坚革哩的其它信徒。
一六3 保罗跟着向百基拉和亚居拉问安,他们在事奉基督耶稣上是保罗的得力同工。有基督徒夫妇为基督的缘故甘愿辛苦劳碌,不遗余力,我们该怎样感谢神!
一六4 百基拉和亚居拉确曾为保罗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但我们并不知道这次英勇行为的详情。保罗为此感激,经他的努力而归主的外邦众教会也应如此。
一六5 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即是说,他们的家里确有一群信徒聚集。事实上,到二世纪后期,才有教堂的出现。过去当百基拉和亚居拉在哥林多生活时,也曾在他们家里建立教会。
以拜尼土的意思就是「配受称赞的」。诚然这亚该亚(注61) 省的首位信徒确是人如其名。保罗称他为我所亲爱的。
一六6 在本章中,妇女的名字很显着,有力地说明她们发挥的广泛作用(1、3、6、12节等)。马利亚象个勤勉勇毅的战士般服侍圣徒。
一六7 我们不知道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在什么时候与保罗一同坐监。不能肯定亲属一词,是指他是保罗的近亲,还是指大家都是犹太人而已。此外,也不知道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是指他们受到使徒的尊敬,还是他们是杰出的使徒。我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比保罗先成为基督徒。
一六8 继而出现的是暗伯利,也是保罗所亲爱的。若不是因各各他的救恩,我们就无法知道这些人的名字,这也是我们唯一得为人知之处。
一六9 耳巴奴赢得我们同工的称呼,而士大古则称为我所亲爱的。本章就象基督台前的缩影,在那里每一样对基督的忠诚都会得到称许。
一六10 亚比利经过了一些重大的试验,并赢得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称赞。
保罗向亚利多布家的人问安,很可能是指大希律孙儿家里的基督徒奴隶。
一六11 希罗天可能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保罗的亲属,会是亚利多布家里唯一的犹太裔奴隶。
此外,几个拿其数家里的奴隶也是信徒,保罗问候他们。可见甚至在最低社会阶层中的人,也可以得到基督信仰中最上等的祝福。这分单子包括奴隶的名字,是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提醒,就是在基督里一切社会阶级分别都要除掉,因为我们全都在他里面合而为一。
一六12 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两个名字的意思分别是「讲究的」和「奢侈的」,但在事奉主的工作上,却是名望其实的刻苦耐劳。可亲爱的……彼息氏是另一个例子,她是地方教会中不可或缺的女同工之一,但要到她们离去后,大家才体会她们的重要。
一六13 鲁孚可能是西门的儿子,西门曾为耶稣背负十字架(太二七32)。他是在主蒙拣选的,不单指着他的得救说,也是指着他的基督徒品格;换句话说,他是个优秀的圣徒。鲁孚的母亲曾将保罗当作儿子般看待,因此保罗亲切地称呼她为我的母亲。
一六14、15 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和黑马可能都是一个家庭教会的活跃分子,这家庭教会就象在百基拉和亚居拉家里的一样(一六3、5)。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可能是另一家庭教会的核心人物。
一六16 圣洁的亲嘴是圣徒彼此亲切问候的常见方式,现在仍流传在一些国家中。保罗指定圣洁的亲嘴,避免举止失礼。在我们的文化,一般以握手代替亲嘴。
保罗当时身处的亚该亚省的众教会,也问收信人的安。
一六17 使徒保罗在结束这封信前,不得不提醒收信人要防避不虔的教师,以免他们偷偷的溜进教会。基督徒必须慎防这些人。他们会聚众夥合,并绊跌无知的人,摧毁他们的信心。信徒要慎防细看,察验人的教训是否背乎基督徒所学纯净之道;有的话,就要完全拒绝躲避。
一六18 这些假师傅并不服侍我们的主基督。他们只服侍自己的欲望。他们最擅长运用动人的说话和花言巧语,来哄骗那些无知的信徒。
一六19 收信人对主的顺服是众所周知的,保罗因此欢喜。但他仍提醒他们要知所识别,顺从善的教导,对恶的却要愚拙迟纯。
一六20 这样,赐平安的神就要使他们乾净俐落地胜过撒但。
这是保罗典型的祝福,愿圣徒在朝着荣耀前进时,能得着所需的一切能力供应。
一六21 我们晓得提摩太是保罗在信仰上的儿子,也是他的同工。至于路求,除了知道他和保罗一样是犹太裔外,就一无所知了。而耶孙(徒一七5)和所西巴德(徒二○4),则可能在别处出现过,他们都是犹太人。
一六22 德丢是替保罗笔录这封信的人。他抓着机会,加上他个人对收信者的问候。
一六23 新约圣经中最少有四个人名叫该犹。这里的该犹大概就是哥林多前书一章14节提到的那位。他出名善于接待,不但接待保罗,还接待一切有需要的基督徒。以拉都(中文圣经24节)是哥林多城内管银库的。然而,他与使徒行传十九章22节、提摩太后书四章20节提到的是否同一人,就不得而知。保罗只简单地称呼括土为兄弟,但毕竟这都是尊荣!
一六24 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与你们众人同在(圣经新译本注脚)是保罗典型的祝福结语。与第20节下比较,只加上了众人二字。事实上,大部分罗马书的抄本将第25至27节的赞美放在十四章之后。亚历山大(NU)文本省略了第20节。不论用祝福还是赞美来结束一卷书,都是好的。两者都以阿们结束。
一六25 本书信以赞美作结。赞美是献给神的,他能照保罗所传的福音使属他的人站立得稳。保罗称这福音为我所传的福音。当然得救的途径只是一条,但神委托他作外邦人的使徒。至于其它使徒如彼得,就将福音传给犹太人。这是公开地宣扬耶稣基督的信息,将永古隐藏不言的伟大真理传讲出来。在新约圣经中,奥秘是指以往未为人认识的真理,人用自己的智力永远无法发掘出来的,但如今却揭示出来了。
一六26 这里指为奥秘的真理,是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藉着福音一同成为神的后嗣,一同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一同领受他的应许(弗三6)。
这奥秘藉着众先知的书,如今显明出来──并不是藉着旧约的先知,而是新约时代的。旧约圣经还未有这真理,却在新约众先知的书揭示出来(参看弗二20,三5)。
这福音的信息是神命定要指示万国的民,使人可以因信服真道而得救。
一六27 神是真智慧的独一来源和展现,愿荣耀因耶稣基督我们的中保永远归与他。
保罗这封伟大的书信在此结束。主把这封书信赐给我们,我们当如何感谢他!如果没有这封书信,我们会是如何的贫乏!阿们。
1(一4) 有些解经家认为「圣善的灵」指基督自己的圣洁本质,即他作为人而有的灵。
2(一29) 部分抄本的誊写员错误地删去「性不道德」一句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在希腊文里,porneia与下一个字poneria(邪恶)十分相似。
3(一31) 本节有五个反义的字,全都是用「没有前缀」(alpha-privative)(例如a-theist就是「没有神」的意思)。这和英语中用un-为前缀的文字结构相似。NU文本省了「不饶恕人的」(aspondous),因为与「不怜悯人的」(astorgous)相似。
4(二4) 葛普斯(A.P. Gibbs), Preach and Teach the Word,页12/4。
5(二6) 薛弗尔(L. S. Chafer), Systematic Theology, III:376。
6(三22) NU文本省了「加给一切」一句。
7(三23) 直译作「犯了罪」的意思(过去不定时,而非完成时态)。
8(附篇) 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都是一样。
9(三24) 裴雅森(A. T. Pierson), Shall We Continue in Sin? 页23。
10(三24) 温格德(P. Van Gorder),见Our Daily Bread。
11(三30) 格兰菲德指出(Romans, I:222),要找出当中细微的差异,并不令人信服。奥古斯丁认为,差异只是修辞上的变化而已。他的见解大概正确。
12(四1) 或是「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的经历。
13(四13) 读经会出版《每日天粮》。
14(四19) 部分抄本省略了「不」字,但始终含义是没有分别的。
15(四24) 麦敬道(C.H. Mackintosh), The Mackintosh Treasury:Miscellaneous Writings by C.H. Mackintosh,页66。
16(五11) 1611年的英王钦定本(KJV)译成「赎罪祭」是正确的,意思为和好。
17(六1) 孙德生(J. O. Sanders), Spiritual Problems,页112。
18(六5) 何治(C. Hodge),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页196。
19(六11) 安汝慈(R. Paxson), The Wealth,Walk, and Warfare of the Christian,页108。
20(六11) 麦卡尼(C. E. Macartney), Macartney's Illustrations,页378,379。
21(六14) 邓尼(J. Denney),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I:635。
22(六19)加汉(C.Gahan), Gleanings in Romans, in loco.
23(六21) 雷思福(M. Rainsford), Lectures on Romans VI,页172。
24(六21) 裴雅森(Pierson), Shall We Continue in Sin? 页45。
25(七15) 霍士德(H. Foster),在Toward the Mark,页110的文章。
26(七23) 卡亭(G. Cutting),《旧天性与新生命》(小册子),页33。
27(八1) 不少人认为「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一句,是错误地从第4节抄过来的。不过,大部分抄本有这句,用以进一步形容在基督里的人的情况。
28(八10) 新英王钦定本(NKJV)的译者,将pneuma理解为圣灵,所以用大写字母的S。在原来的抄本,所有字母都是大写的(安色尔字体,uncials),因此在理解时会有差异。我们认为这字是指信徒(人)的心灵。
29(八15) 请参看评注28。除了解作圣灵,另外的解释并不是指人的灵,而是与奴仆的心相反的心态。
30(八18) 在希伯来语,「荣耀」一词引伸自「是沉重的」这个动词。因此,犹太人会察觉这里是运用双关语,希腊文没有这个作用。
31(八31) 这是加尔文一生的座右铭。
32(八32) 麦敬道(C.H. Mackintosh), 出处不详。
33(八37) 如果直译,可作「我们超级得胜者」(hupernikomen)。
34(八39) 比方,这些字也用于占星术上。
35(九4) The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页1317。
36(九5) 有关这问题,请参看何治着Romans,页299-301的评注。
37(九16) 摩根(G. C. Morgan), Searchlights from the Word,页335,336。
38(九21) 伯恩斯(A. Barnes), Barnes's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页617。
39(九23) 欧德曼(C. R. Erdman),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页109。
40(一○10) 凯理(W. Kelly), Notes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页206。
41(一○10) 邓尼(J. Denney),邬斯特在Roman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页178引用。
42(一○14) 何治(Hodge), Romans,页545。
43(一一1) 可惜很多人认为以色列可得的祝福已归教会,他们并不介意同时承受预言要临到以色列人的咒诅!
44(一一32) 威廉斯(G. Williams) , The Student'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页871。
45(一一33) 宾克(A. W. Pirk), The Attributes of God,页13。
46(一二1) 顾拔(N. Grubb), C. T. Studd, Cricketer and Pioneer,页141。
47(一二6) 何治(Hodge), Romans,页613。
48(一二6) 史特朗(A. 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页12。
49(一二6) 不过,原文所用的定冠词,在一些情况下实际上等于一个代名词。
50(一二19) 蓝斯基(R.C.H. Lenski),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Romans,页780。
51(一二21) 达秘(J. N. Darby),引自其新译本圣经,罗一二21的评注。
52(一二21) 喀特欧(G. W. Carver),出处不详。
53(一二21) 施蕴道(C. Swindoll), Growing Strong in the Seasons of Life,页69,70引述。
54(一三4) 在希伯来文中,一般用作「杀死」和「宰杀」之义的动词是qatal和harag。十诫用了「杀害」(rahats)这个明确的动词,希腊文的翻译也同样清楚。
55(一三9) NU文本省略这个命令。
56(一四10) 部分古老的抄本(NU)作「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不是「基督的」(TR和M版本)。然而,我们知道审判者是基督,因为父已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
57(一四23) 安格(M. F. Unger), Unger's Bible Dictionary,页219。
58(一五16) 摩根(Morgan), Searchlights,页337。
59(一五30) 蓝斯基(Lenski), Romans,页895。
60(一六1) 如果原文是指一个女性所特有的岗位,就已用上diakonos(「仆人」、「执事」)的阴性字。
61(一六5) NU文本作「亚西亚」(不过,保罗很可能是在哥林多写这封信的,而哥林多是在「亚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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