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古筝老师简介过6级,考哪儿的证好呢?老师让我选,大家帮忙建议下

女儿4岁多了,准备让她学种乐器。我个人比较喜欢古筝,但听说学钢琴开发左右脑,但价格又太贵,电子琴不知_百度知道
女儿4岁多了,准备让她学种乐器。我个人比较喜欢古筝,但听说学钢琴开发左右脑,但价格又太贵,电子琴不知
先学电子琴会不会影响日后学纲琴,古筝是不是晚点学也没关系?
提问者采纳
如果学电子琴的话还不如学钢琴··古筝早点学好··考级的时候对曲子的要求就没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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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8条回答
四岁太小了。。。。。六岁他才能开始接受这些。。。。。。。。关于电子琴钢琴的解答
请看这个帖子,楼下的答案,虽然不是最佳的,但是讲的最好的。。。至于你说的开发左右脑。。因为乐器的不同,钢琴这个左手完全是自成一格,并不单纯的作为伴奏附和右手,但是古筝韵味全来自于左手,另外很多曲目,也是大量左手自成一格的弹奏。。。其实不管什么乐器,都是需要左右手高度的配合起来,乐器的不同,方式也不同,琵琶二胡小提琴这样,需要左手来按出所有的音,右手进行演奏。所以没什么钢琴就是开发左右脑的想法这样,大概就是以讹传讹变成个共识了。
古筝比钢琴好!!!我是学古筝的,也可以开发左右脑,我还是左右撇子!不要以为古筝晚点学没关系,晚了手灵活不过来,早点好重要是她自己的意愿
不会有大的影响,但是电子琴的话按键比较轻,日后弹钢琴的话因为钢琴按键比较重,需要调整一点时间才能适应,古筝的话等大一点再学也没关系。
如果先学电子琴后转钢琴,一般学多久转合适?主要就是想开发左右脑?
差不多5、6个月就可以了,得看孩子的接受能力了,要让孩子适应一段时间,不然突然转钢琴的话,有的孩子就把之前学的都忘光了
原来是想要她学钢琴的,但考虑经济原因,所以想等她先学电子琴熟悉一下,等过两年经济好了再买钢琴
嗯,我周围小孩子的父母也是这样,而且有的是因为怕买了之后小孩又缺乏兴趣不弹了,很浪费钱,所以先买电子琴,以防万一。
个人认为,如果想学钢琴,就不要先学电子琴,手法可能会回不来~~另:如果不是专业学古筝,啥时候学都不完。只要肯练~~
个人觉得学钢琴比古筝好!先学电子琴再学钢琴肯定会有影响的!学钢琴的话可以买托雅玛的,一万多就可以搞定!
我就是在中班开始学古筝的,一开始是因为小,看到别人弹很感兴趣,但最后发现古筝已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嘿嘿,我自己是这样想的啦】因为以前我不清楚有跳级,然后就一级一级的攀上来的,今年暑假 我要考九级。我是建议学古筝的啦,因为古筝还比较简单,小孩子比较容易接受,考级也不是很难,但到四级还是五级【我既不大清了】要考视奏的,而且古筝也是中国乐器嘛~~
你现在有多大了,你4就-5岁开始学古筝的吗?
嗯,我今年14,明年要上初三了,所以今年考完九级就停一年,等上高中了再考十级。其实妹妹完全可以在上小学时选择一年考两级的,因为小学的学习比较轻松,有多余的时间,而且初级都比较简单,这样就不用在学习紧张时还要练琴。
如果要学钢琴的话还是不要学电子琴了,免得在学电子琴时的一些习惯在钢琴上改不过来。不管是学钢琴还是电子琴都很辛苦,加油。
想学钢琴的话可以先学一年电子琴入入门,找个好老师将来要学钢琴买时也能有个真心的参谋这很重要。我就是这样的,不过我6岁才开始的。再者古筝5,6年级或初中学都没关系,古筝非常好入门,考级也很好考可以等到一个暑假去学一下看看有兴趣吗,在那里也可以练,不要特地去买最好找一个正规琴行问一下望采纳
个人经验 不建议太小的孩子学古筝 不是什么乐器从小学就一定学的好的古筝和钢琴 需要有个取舍 哪个是重点古筝的话 小学2-3年纪的样子学是最合适的
我就是学习古筝的,,其实我觉得学习古筝也是可以开发左右脑的,总结起来,只要肯花时间练,学什么都是可以有收获的钢琴和电子琴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觉得这两样之间可以先学钢琴,毕竟钢琴的地位比较高,学音乐的钢琴以后是必修课,,钢琴有一定境界了,电子琴固然也略懂一二了
如果四岁就学古筝太小了点,先学电子琴的话日后按钢琴也许有些麻烦,但其实各个乐器都有开发左右脑的好处,而且学民乐日后用处也大些,毕竟学钢琴的人也太多了。民乐中学古筝的人也不少,学琵琶的人倒不太多,而且琵琶也有那种小朋友用的稍微小一点的,当然。就是大人学一开始也会有些累的,所以还是建议稍大几岁再学好
平时她不喜欢用左手,想学钢琴也是因为这点,主要就是想锻炼她的手。也不是要求她级别多高,以后有点业余。我本人倒是喜欢比较传统一点的。如果都开发左右脑的话,是不是她喜欢什么就让她学什么好了,是哪个意思吗?
是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嘛。毕竟学一样乐器是很需要耐性的,既然她有兴趣就更好啦
我是学古筝,3年级才学,比较刻苦,所以这个暑假准备考8级(下半年6年级)古筝一般只要坚持,不用很小就学,这样孩子会有压力。其它我就没什么经验了 如果您的孩子不想用左手的话,那就都学不成了
楼主您要知道,巴赫弹了一辈子没有力度键的羽管键琴(键盘乐器),照样是永不可撼动的音乐之父。电子琴从管风琴发展来的,和钢琴没有关系。
我觉得古筝不要太早学,练古筝时左手按弦需用力,太小学会使身体发育不平衡。还是学钢琴或电子琴比较好。影响不大。
学电子琴不会影响日后学钢琴,可以先学电子琴在转钢琴都没问题,古筝学起来相对比较简单。
年纪太小就学一些乐器不是很好。。
古筝大一点也可以学,我就是上初中才开始学的
古筝学了也很开发右脑,而且价格也不贵啊 ,我也是学古筝的,八级了,我每次考级也都是i优秀啊,古筝晚点学没关系,孩子小一点学效果比较好,毕竟有家长的督促,大点学,会有一种叛逆心理,学起来没有小时候有灵性,灵巧度也不好。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希望你能看看。
我学古筝以接近三年了,这中间包含了我无数的汗水和艰辛。。一开始,学古筝纯粹是觉得好玩,可是当我付出了艰辛并取得成功i时,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这个乐器。
去年,我学古筝两年左右,老师决让我考古筝6级,可是当时,因为我中间陆陆续续的换过很多老师,学琴断断续续,水平还在5级左右徘徊,这次老师又让我有7级的谱子去考六级。万般无奈之下,我之得“闭关苦练”。
在家中练琴时,因为已经立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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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来,我不敢老去
其实我已经老了我老得让门前的那棵小树替我掉叶子我老得掉了一层土又掉了一层土看到这些土我就知道,过去胸膛上给你预留的篝火快要熄灭了手臂上给你预留的力量快要离开了及至双眼,开始看什么都是缓慢的飘忽不定的其实我已经很老了及至这后来的一小段时光我只是继续让门前的那棵小树替我掉下最后一片叶子世易时移处我之所以说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是没人的时候我非常渺茫地希望,你也在这么想
完全是靠上帝的仁慈
西奥多&德莱塞()是美国最令人惊奇的小说家之一,并且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位。大约有三十多年,他在文学界横冲直撞,像一头短角的 野牛在大地上咆哮怒吼。他将美国人的生活,写成了许多其他人所不曾写过的小说。他对美国的文学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没有德莱塞的出现,现在美国人所读的书也 许就是另一番模样了。他所写的故事之所以能赤裸裸地揭露人生的真实,完全是因为他从小就是在困苦中长大的。他的母亲靠替别人洗衣来养活13个孩子,因此,小德莱塞时常要 挨饿受冻。没有睡觉的床,他就像一条小狗一样,躺在地板上的一个破草席上。他经常到铁道边拾煤块,用它们来烘暖屋子。有时候,他还不能去学校上课,因为没 有鞋穿。但是,进了学校后,他又是一个非常顽皮的学生。他拒绝做那些为他指定的功课。他憎恨算术,并轻视语法。他从来就没有学过什么文法,并且也不曾打算 学。他发誓说,假如依照他的意见,他将取消学校所有的语法课程与英国文学、所有短篇小说创作课程和一切新闻学校。他说,作家绝不是这样造就的。后来,他做 过绸缎店的店员、报童、房地产推销员、送货员等。他23岁起进入新闻界,并开始创作。主要代表作有《美国的悲剧》、《嘉丽妹妹》、《珍妮姑娘》以及《欲 望》三部曲(《金融家》、《巨人》、《斯多噶》)。他的作品在美国小说领域突破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胆小与高雅传统,打开了通向真实、大胆与生活的激情天地。 德莱塞是自然主义的奠基人。1900年,他写出轰动全国的小说《嘉丽妹妹》,立刻激起了公愤。批评家们痛斥其淫秽不堪,传教士们拍案而起,妇女协会也愤怒至极,群众一致要求取 缔这本书。对此出版商大感惊恐,拒绝代为销售。德莱塞不禁愕然,他不知道在自己的小说里有什么不道德的事情。他只不过是把他看到的人生描绘了出来。但是那 是在1900年,现在,没有一个人会去斥责这本书了。而且,假如你想买那本小说的第一版,就需要出350美元的高价了。成名后的德莱塞却是一个刻薄、忧郁而又粗暴的大汉。他那粗鄙露骨的言谈着实让人吃惊,以至常常让人笑得前仰后合。他个性直率,这使得他往往心里想到 什么,嘴里就会毫无保留地说出来。所以每逢他去参加人多的宴会时,常常会成为一个主人不得不非常留心的&问题人物&。例如在一次宴席上,他和纽约一位有名 的银行家讨论关于俄国的问题。他竟骂这位银行家是个傻瓜,并把他称为土匪。德莱塞说在这个问题上就是他最爱的人他也不能让步。他最伟大的小说《美国的悲 剧》是在1925年出版的,那时他正穷得连房钱也付不起。这本书轰动了全国,40万美元的巨款像山崩一样地落到他的手里。好莱坞为了买他这本小说的拍片权 就给了他20万美元。有人问他这么多的钱如何使用时,他说,他把它们用来购买股票、债券和抵押款。结果他损失了30万元。德莱塞突然有一天决心去报社做记者,因此,他给《芝加哥环球报》去了一封信,请求能给他一个位置。报社答复说他们暂时不缺少人手。结果,他就搬了一 把椅子坐在那家报社门前,并且威胁道,他要一直坐在那里不走,直到用他为止。他真的每天去那里坐着,一共坐了有一个多月之久。一直到1891年的6月,正 值民主党全国大会在芝加哥召开,报社正好需要雇用几位临时记者,因而给了他一个位置。然而,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刚上任的粗暴记者一生还不曾为任何一家报纸写过一则新闻。有一天,他和几位同事在芝加哥欧第特里姆大饭店的柜台前喝酒,别的记者们正唉声叹气地 说,谁也猜不透民主党的候选人是谁。德莱塞当时喝了几杯鸡尾酒,已经有几分醉意了,于是为了要显示自己的能干,便信口说道:&我知道!将是一匹黑马,那就 是南卡罗莱纳州的参议员麦肯蒂。&正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麦肯蒂恰巧走了进来,他问道:&谁给了我这种荣幸,提到了我的名字?&德莱塞承认是他说的。参议员道:&很好,让我们一同畅饮吧。&五分钟后,他请德莱塞一同吃饭,并喝了几瓶好酒。在半醉中参议员对德莱塞说:&我要你和我一起到华盛顿去做我的私人秘书。&吃完中饭之后,麦肯蒂说道:&听着,小伙子,我告诉你一件最秘密的事情:克利夫兰被推为总统候选人,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报社记者。&德莱塞惊喜万分,因为他才做了两天的记者,就得到了本年度最为重大的一条新闻。没出几个月,圣路易城的《环球民主报》就聘请他去做编辑。在该报做了三个月后,该报的一名戏剧编辑因事辞职了,德莱塞被委派填补这一空缺。他自己也不明白报社为什么派他去接任,因为他对戏剧一无所知。一个星期一的晚上,圣路易城有四家剧院计划上演不同的戏剧,而德莱塞因为分身无术,不能同时到这四处。因此,他只去了其中的一家,其他三家的评论则 是凭自己的想象写出来的。这些评论写得惟妙惟肖,就好像他真的坐在前排看过了一样,他甚至对剧中人的表情也给予了详细的批评。到第二天报纸登出来之后,他 才知道前天晚上因为铁路被洪水冲毁了,那三家剧团根本就没有来过圣路易城。他气愤不已地辞去了报社的工作。当人们请他讲点他的成功秘诀时,他说道:&完全是靠上帝的仁慈,别的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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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儿的遗愿这些年,何先航和妻子一直在广东汕头打工。一开始女儿跟着他们在汕头,后来因为升学的缘故,回到了阳朔老家。2012年4月初,12岁的何玥出现头晕、头痛的症状,奶奶带着她到桂林的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小脑胶质瘤&。得知消息,何先航和妻子匆匆赶回桂林。从那一刻开始,这位父亲的心就悬了起来。医生建议立即给孩子做手术,进行病理检查,判断肿瘤的恶性程度。在第一次手术前,何玥和以前在汕头认识的好朋友通了电话,为了不让其他人担心,她反复在电话中叮嘱朋友要替她保密,还说等病好了就回去与他们见面。第一次手术后,何玥醒来不久就又昏迷了,为了唤醒女儿,何先航守在病床边,不停地跟她说话,当他对女儿说:&你赶快醒来啊,我好送你去读书。&小何 玥仿佛听见了似的,竟然苏醒过来,但她的身体状态还没恢复好,眼睛无法睁开。她吃力地用手把眼皮撑开一点儿,看了一眼身边的父亲,马上又陷入昏迷。女儿那 一刹那的目光,令何先航心痛不已。不久,何玥开始做康复治疗,身体状况逐步好转,其间还回学校参加了一次考试。然而,当病理检查结果出来时,悲痛攫住了何先航的心&&何玥被确诊为高度恶性胶质瘤,预计半年到1年内可能复发。现实是残酷的,9月初,何玥病情加重,住进阳朔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20天后,何玥病情恶化,何先航又带着女儿来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表示,即使进行第二次手术,也改变不了病情。可是看到女儿这么痛苦,何先航决定搏一搏,要求再次手术。就在第二次手术的前一天晚上,女儿突然冒出一句话:&爸爸,我只剩3个月了,我想把器官捐出来。&何先航心头一震:&谁说只剩3个月的?&女儿答:&我听医生跟妈妈说的。&原来,何玥无意中听到了医生和母亲的谈话,知道了自己的病情。&别说傻话!&悲痛让何先航有些生气地随口回了女儿一句。实际上,女儿的这句话让他心如刀割。孩子才十几岁,她的病情已经让这位父亲无法接受,如果还要在这小小的身体上动刀子,何先航无论如何也不愿想象。年仅12岁的女儿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何先航想不通,虽然他知道,女儿从小就十分善良。2008年汶川地震,女儿不但捐出了自己的零花钱,还硬是逼 着他和妻子捐出了一个月的工资。何玥第一次手术后,她所在的金宝小学的师生捐了2000元爱心款。当时,她问何先航:&爸,这个钱我有没有支配权?&何先 航说:&是别人给你的,你当然可以自由支配。&她直接就说:&我要捐出去,还有人比我更需要钱。&而那时候,她的医疗费已经让这个家负债累累了。女儿长这么大,很少提什么要求,捐献器官很可能是她最后的要求,却把何先航难住了,让他既矛盾又痛心。你是我的骄傲很快,在何先航的坚持下,何玥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术后,回到阳朔县人民医院做康复治疗。负责治疗的医生鼓励何玥:&要有毅力,多走路,病才会好。&但现实是,她的病情仍在恶化,下床走路很困难,头晕、乏力和心悸让很多人连下床的勇气都没有,而何玥每天都要爸爸扶着,在走廊里走两三个来回。不久,最让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医生发现何玥小脑的肿瘤已扩散到其他脑组织,病情再次恶化。那段时间,何先航和女儿似乎都在心里默数着日子。虽然心疼,不想提及,但何先航开始认真考虑女儿最后的愿望。他向医院的潘医生咨询过器官捐献的事,也上网查询了相关信息,了解到许多患者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等待最后一线生的希望。何先航知道这是在做一件好事,但是身为父亲,他的内心依然在挣扎:&要我捐女儿的器官,这种话说出来,我心痛啊!&没想到,还没等他准备好,让他最害怕的那一天就来了。日,何玥病情急剧恶化,当晚11点左右,已不能自主呼吸,医院为她戴上了呼吸机。日,何先航面临这一生最痛苦、最刻骨铭心的时刻,女儿被诊断为脑死亡,医生即将拔掉呼吸机,他要与女儿做最后的告别。女儿那么小、那么瘦弱,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这位40多岁的父亲最后一次擦拭女儿的脸颊,泪水再次湿了他的脸庞。女儿的遗愿,一直来回碾压着这位父亲的心,但这一刻,何先航终于想通了。这是女儿最后的愿望,即便不忍心,他也要让女儿走得安心。如果女儿的器官真能救人一命,那么,她的生命也就有了延续。何先航知道,对于一直生活在村子里的家人,尤其是老人来说,连火化都是很难接受的事,更别说器官捐献了。他先将女儿的遗愿告诉兄弟姐妹,家里人都沉 默了。何玥的母亲悲痛不已,但她最后的意见是&尊重女儿的决定&。何玥的奶奶直到最后才知道这个消息,虽然不忍心,但当她知道这是孙女最后的心愿时,流着 泪,默许了。11月16日上午,何先航找到医生,正式表明要将女儿的器官无偿捐赠。下午4点,在桂林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何先航和妻子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按照人体器官捐献的规范和流程,捐献程序启动了。11月17日凌晨零点10分,何玥永远地离开了。在家人的簇拥下,她像睡着了一样平静安详。何先航伏在床边,哽咽地唱着:&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 来&&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他的声音时断时续,悲痛而沙哑。女儿在清醒的最后一刻,一直唱着这两首歌。何先航唱完,流着泪对女儿说:&你最后唱 的,就是这样,是吧?你也是爸爸的骄傲&&爸爸为你自豪。&说完,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哭了。紧接着,解放军第181医院的专家组赶赴阳朔县人民医院,再次对何玥进行检查,确诊已达到待捐状态,并符合捐献要求。接着,家人和医务人员为何玥举 行了遗体告别仪式,他们围在病床前,流着泪,见证这个12岁孩子的最后一刻,也跟她做最后的道别。随后,何玥被送到解放军第181医院,很快,医生用她的 肝脏和双肾,挽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何先航说,女儿的这个举动,是他这辈子最受触动的事。何处春江无月明解放军第181医院把何玥捐献的肾脏移植给了两位患者,其中一位是18岁的藏族小伙儿索朗旺青。他在参加高考前被查出患有尿毒症,透析治疗几乎花掉 了家里的所有积蓄。事实上,何玥生前曾经和父亲何先航一起看过索朗旺青在桂林治疗的报道,那时候,父女俩还说,如果能想办法帮帮这个藏族小伙儿就好了。何 先航没想到,最后竟然是用这种方式提供了帮助。&这可以说是巧合,也可以说是缘分,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一般来说,捐赠和受捐的两家人是不能见面的,但索朗旺青的家人强烈要求见见何玥的家人。在征求何家人的同意后,日,索朗旺青的父母来到何家,他们先祭拜了何玥,然后将代表藏族人民最高敬意的洁白哈达和一幅绣着布达拉宫的刺绣献给了何先航一家。索朗旺青的父母要了一张何玥的照片,并让何先航在上面写上何玥的生卒年月,他们说:&我们全家都会将小何玥当做菩萨一般永远供奉。&索朗旺青的妈妈央金一直珍藏着这张照片,并时常拿出来看,看着看着眼泪就会流下来。因为这次捐献,何先航受邀去了西藏。去布达拉宫时,他手里握着手机,那里面有女儿的照片。何先航站在高处,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的蓝天,与女儿诀别时唱过的歌又一次脱口而出。那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不舍、思念和祝福。在一排排转经筒前,何先航口中念念有词:&女儿,你的遗愿我们帮你完成了。&当时,&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全国各地无数网友投票支持何玥,并留下了纪念她的文字。截至投票结束时,何玥共获得493782票,成为&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在&感动中国&节目现场,主持人白岩松问何先航:&你在器官捐赠申请书上签字的时候,没有流泪吗?&何先航说:&女儿手术以后,没有在我面前流过一滴泪,我也不能在她面前流泪&&&然而说完这句话,这位坚强的父亲已经哽咽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何玥的医药费花了10多万元,但何先航夫妇对于捐献的补贴分文不取,也拒绝了外界的帮助。白岩松问他们:&为女儿治病欠的钱怎么还?&他们回答:&以后慢慢还,我们还可以打工。&何先航说:&我要彻彻底底地无偿捐献,唯有这样,才是真正为女儿完成心愿。&何家住在一栋普通的桂北民居里,堂屋的墙上贴满了何玥上学时获得的各种奖状。何先航的房门口挂着何玥的遗像,遗像前敬献着一束鲜花。何先航说:&这束鲜花是几个陌生人送到家里来的。&照片中的何玥微微笑着,看着前方,似乎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与憧憬。虽然几个月过去了,但她的离开仍然是全家人无法触碰的疼痛。让很多人不解的是,在日,何先航也去签署了无偿捐献器官的申请,他说:&(不然)有朝一日,我下去的时候,该怎么(对女儿)说?女儿都做到了,我不能输给她。&时光仿佛倒流,回到何玥生前,在曾经的一堂语文课上,她和同学们学习了美国作家琳达&里弗斯的《永生的眼睛》,文章讲述作者的父母及女儿先后为盲人 捐献眼角膜的故事。课堂上,何玥被感动了,在笔记本上工工整整地抄下一段话:&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死 后的身体能有助于他人恢复健康,那么我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
有一种态度叫责任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有无责任心,将决定生活、家庭、工作、学习成功和失败。这在人与人 的所有关系中也无所不及。&责任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剖析,或工作,或学习,或生活,但对于我来说它不单单只是一个词汇,它包括了对本职工 作的认真负责,更是一种职业操守,同时也蕴含着奉献的精神。&& & 平凡的我是一个平凡的铁路工人,在知路爱路护路的道路上我还很年轻。对于职业的选择往往无非是职业选择了你和你选择了职业。我属于后者,我选择了我热爱的 职业,选择了从孩提时就梦想的铁路生活。这里有我所需求和赖以生存的精神实质,是承载着我的热爱和激情,这就是立足本质,无私奉献的传承。是历史赋予了机 遇或是机遇改造了命运。这里的老同志,老师傅其实都不善言辞,但又不得不说却又散发着诱人的恪尽职守。他们会在深夜里第一线巡查,会在风雪中死盯设备。对 于这样的事情,他们也许没人会总结,但却一辈辈、一代代的保留了下来。我是这样如此需要。&& & 或许你会认为这很平凡、普通;或许你会不已为然;或许会有其他别的理由。但我想说这是一种态度,这是决定一切的前提。他人说过,平凡的事坚持了一辈子也就 不平凡了。对技术的精专,对业务的不满足也并非什么不知足,这更是一种姿态,更是一种对旅客的承诺。不知为何我是这样如此需要。&& & 花总是要凋谢的。它有过灿烂,它有过绽放,而我们更多的是只愿观赏它那样的美丽从而忽视这样的枯萎,这一刻种子会掉落,会无声无息的传递给未来和明天,倔 强的它在泥水与土壤的滋润中会等待下一个雨季。这就是责任,是花对种的责任,是种对地的责任也是对观赏它的你的责任。还用说什么呢,我是这样如此需要,有 一种态度叫责任。
我不能娶一个哥们儿
过节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收到很多短信,如果不幸丢了手机,所有号码都会在这一天自动集齐。昨天半夜,收到陌生号码的圣诞祝福,落款署名:老刁。真是奇迹。此时离最后一次见到老刁,已经过了12年。第一次见到老刁,是1994年,亚运村小关附近的歌舞厅。我初到北京,夜里无聊,自己跑去唱歌,一个人,一壶茶,在大厅狂唱一宿。那时候的玩法,照 着歌单写编号,然后送到播放室,轮到谁的号,谁就上台去唱。那天晚上,我到得很早,大厅里就我一人,狂唱好几首,刚放下麦,老刁笑盈盈过来献花,夸我唱得 好。献完花,老刁回自己座位,跷着二郎腿抽烟,姿态性感,时不常拿小眼神儿瞄我。后来我实在没忍住,硬着头皮过去套磁。一番攀谈,互相介绍身份职业,老刁号称自己是公关小姐,专门负责给唱功好的客人送花儿。晚上回去跟同事吹嘘:我去歌厅,有人送花,跟我套磁,是个美艳的公关小姐。同事范昀说:基本上,我们都管那种人叫三陪。范昀得知我跟老刁聊了一宿,最后还没给钱,痛心不已,用眼神谴责了我很久。第二天,我又早早去了,等到九点多,老刁来了,我赶紧凑过去,寒暄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你是三陪吗?老刁一边抽烟,一边嘿嘿地笑,问我:你是大学生吗?她既然不想正面回答问题,那就说明肯定是。我到北京之前,被老前辈指教过,北京水深,小姐都勾结黑社会,经常对外地人玩仙人跳,王朔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也写过这种事情。看着老刁的红嘴唇,我的被害妄想狂发作,幻想自己被黑社会大哥绑进小黑屋一顿毒打&&那一夜,我跟她就再也没说过话。第二周,上海来领导,跟范昀一起招待,半夜一点,经过歌舞厅门口,背后有人喊我名字,回头一看,老刁正在街边吃烤串,满嘴是油。当着同事被漂亮女孩搭讪,光荣!我让范昀先回去,然后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中,凑近老刁,小声聊天,假装跟老刁特熟,当时心里别提多美了,一想到回去之后,被范昀缠着问怎么认识她的,就遏制不住想狂笑。结账的时候,我执意掏钱,十几块钱,老刁也没推,淡淡地说了声谢谢,临走前,叫我常来。紧接着又去了几次歌舞厅,跟老刁彻底混熟了,知道她很多事,东北人,朝鲜族,单亲家庭,家里还有个弟弟,刚到北京的时候有个男朋友,喝高了总打她, 后来妈咪帮忙找人交涉了一下,就分手了。老刁讲这些事情时,轻描淡写,但我怀疑,所谓交涉,应该是个很血腥的场面。每次一想到那个倒在血泊里的前男友,我 对老刁的兴致就瞬间消散,当然,这也是我后来能跟她做朋友的前提&&大家都想上她,只有我不想(其实是不敢),说明我这个人很正派。老刁后来承认,那天给我送花,是因为包房没客人,想在大厅休息,见我一个人唱个不停,她想落个清静,就给我送花,跟我聊天,总比听我整晚扯着嗓子唱黑豹强。她喜欢民乐,除了扬琴和古筝,一切音乐都是噪音。&等赚够钱,我就找个老师学古筝,或者扬琴,然后自费办演奏会。&这个宏大的理想,她说了很多次。那个年代,歌舞厅里有许多老阿伯,唱的基本都是红色歌曲,《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之类的,也有唱京剧的。老刁干这行,没辙,买了一堆京剧磁带在家猛 学,开场歌就是&奶奶您听我说&,把老阿伯哄高兴了,能多给一百。有一次,老阿伯兴致高涨,把她从包房拽到大厅,唱《沙家浜》,老头反串阿庆嫂,她唱刁德 一。现场气氛热烈,之后,我就一直管她叫老刁。她讨厌这个外号,但我喜欢她烦躁时皱眉发狠的样子,所以一直叫不停,直到她听到麻木,毫无感觉为止。除了妈咪,老刁只有一个朋友,就是我。有一次,她邀请我跟她回家过年,冒充男朋友,让家里人开心一下。我拒绝了,嘴上的理由是,怕她家人灌我喝酒,心里其实是怕把这段感情玩真了不好收场。我想她应该明白,所以后来也没再逼过我。有一年圣诞,公司有个大派对,我请老刁帮忙撑门面,老刁穿着露背礼服就来了,一屋子姑娘都是职业套装(也不知怎么想的,大过年也不知道穿好点),老 刁的礼服显得格外刺眼,甚至有些不得体,所有人都盯着她看,她无所谓,一直搂着我装亲热,把我臊得脸一直红着,摸着烫手。那天晚上散场后,她叫我送她回 家,这是第一次,我当时喝了点洋酒,酒壮怂人胆,决定&&到了她家门口,我想进屋,被她生猛地撅了出来:你考虑好,进了我家,就得当男朋友,自己决定吧。 我的下半身替我决定,当她男朋友。然后她替我决定:你先回家,有事等明天酒醒了再说。酒醒之后,这件事就装作没发生,两人之后见面谁都不提。最后一次见她,在火车站,她回吉林,不知何时才回北京,在月台上问她:如果第二天我还是决定当男朋友,她会怎么样?(我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试图煽情的欲望,完全无法理解当时的内心活动。)老刁一边抽烟,一边嘿嘿地笑:我会让你跟我一起回家呗,上车补票也行&&你敢吗?我的回答有点没心没肺:我敢,但我不太想娶一个哥们儿。如果是电视剧,老刁上了火车,会躲在座位上偷看我,然后泪光频频闪动,等到火车加速后才敢趴着车窗看我,一边哭一边用母语说:欧巴,擦浪哎&&可惜生活不是电视剧,老刁的回答是:不去拉倒,你想去,我还怕你给我丢人呢。她上了火车之后,一直忙着弄行李,直到开车,也没把头扭向窗外看我。
五只鸡的乡村
  回家的这条路走了很久,一直想,总有一天,这条路会被我走没有,把城里的家和乡下的家合二为一,不再在远行中牵挂着、背负着或者遥望着。对家乡的一缕炊 烟、一棵老树、一块水田、一个村子、一条小路、一片山岭都像宝贝一样,日夜数着,用漂泊姿态里深藏的温情和浓厚的怀念,一样一样地翻捡来,翻捡去,获取看 似远离得虚无缥缈的却又令人不能割舍的亲情。
  家乡陌生,与时俱进,也有高楼,在羞羞 答答地向城镇靠拢。耕地、庄稼地,能盖房子的,不计后果,惟恐落后,纷纷盖起了房子。在车子里,就可以感觉到,那些排成一排的建筑,就像当年城市里的棚 屋,住在屋檐下,并没有产生出多少安全感。而住在这些排屋里,睡在当年的农田上,大家却安然。这是一个奇妙的现象,太平日子过久了,温饱日子过久了,没有 了危机感。耕地少一半,似乎没有人去在乎。或者在乎的,仅仅是眼前。这很复杂,复杂到令人不想去了解背后的动机和原因。当客车从屋堆里划过,与在路上大摇 大摆的摩托车互按喇叭的时候,令人毛骨悚然。这就是我的乡村,这就是我们的乡村子民?果然,过了一个街口,一辆小汽车跟一台摩托车对上了,摩托车躺倒在地 上,两个年轻人在旁边打手机,一副焦急的样子,而一堆人在一边悠闲的看着。
  村子很安静,或许是刚下过雨的原因。
  四月,这还是交春后的第一场雨。一个路过的人说。
  本来要插田的季节,因为农田都种了烤 烟,看不到那种繁忙场景了。烟田里,偶尔看到一个或两个提着黑塑料桶,给烤烟施肥的种烟人。这里是湖南,是宁远,种烟的,却来自贵州。地域观念原来在城乡 之间,现在,在农村与农村之间,因为发展经济,也开始了跨区域合作。这种交流,背后却是因为我们外出所造成。无论我们建了多少房子,都不能阻止村子在成为 真空。
  回到村里,第一次见到鸡的孩子很兴奋,忘了疲劳,奔跑出去,要去泥地上去抓鸡。鸡是湘南三黄鸡,黄爪、黄毛、黄喙。原来家家户户都养,或生蛋来卖,或孵小鸡来卖。
  孩子三岁半,在城里,几乎见不着鸡,更别说听到鸡叫了。
  一群鸡在屋前面的一棵梨树下刨着。我数了数,五只,清一色老母鸡。是留守的老人养来,下蛋给留守的儿童吃的。
  梨树的叶子大小如同孩子的手掌,青青 的,上面还偶有珍珠一样的水珠,显得十分的新鲜。叶面下有梨,也是青青的,一动不动,很饱满很坚定的样子。梨树枝七拐八弯,却撑出了一片天地。下面,有草 木灰,有生活垃圾,也有狗屎。被雨水打湿之后,发出特别的味道,乡村的味道,鸡呼伴而来。孩子要跑过去,却被他的奶奶捉进了屋里,我却有些怀旧起来。我们 是与鸡为伍的,而现在的场面,一片荒草地近在咫尺,一棵梨树兀自立着,树下面五只鸡咕咕聚着,后面一块宽阔的水泥地,水渍斑斑,水泥地后面,是一幢气派的 两层小洋楼。楼的后面,是几块干涸着的旱田。这雨下的量不够,母亲说,河水至今还不旺,一些村子吃水都难,连喜事也都不敢做。
  天是阴的,大块大块的黑云叠在一起,被风吹 着,向东移动着。这是小时候经常看到的景象,要下雨了,大家都蹲在田里,风雨无阻的躬耕陇亩。现在,田野一片烟青,房子连成一排,入眼的,只有五只鸡。人 都在房子里,老人看着孩子,孩子看着电视,我们向往的,此刻成了现实,村子似乎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隐忧却给了我们这一代在外奔波讨生活的人。
  鸡或者狗,都还在。老屋还在,巷子还在,一切还在,却凭地多了无数的荒凉。
  鸡在挥动着爪子,翻着泥草,咕咕叫着,无忧无虑。
  乡村里静静的,像在那里静了千年。门前 空地上,五只鸡里,一只鸡孤单走了出来,或者它记起了什么,或者要回去暖窝,或者只是找水喝。一只鸟&&记忆里没有的鸟,外来的鸟,立在柏树尖上,哇哇叫 着,不知道它在这烟雨里宣誓着什么,或者这烟雨勾引起了它的一番乡愁,憋不住了,而在半空中呼喊着,或者哭泣着,抒发情怀。鸡无动于衷,它们习惯了这里的 鸟叫虫鸣,像城里人一样按部就班的生活,只是,它们无须知道生活的使命。
  母亲出来,见我看着鸡,说:晚上杀一只,养了几个月了,该杀了。
  我说:我不吃鸡,我吃青菜。
  母亲说:现在有什么青菜?没有。有笋子行不行?发了一场雨,后山出满了小笋子,好新鲜的。
  我说:好,我喜欢。
  后山一片葱笼,没有人去收拾,荆棘与经济林相互倾轧,悄无声息的上演着丛林法则。有的枞树上,挂满了一树白色的丁榔花。而在向东的坡面上,水竹在遍地蔓延。原来的果园,因为无人管理,现在成了竹园。春末夏初,成了菜园。来扯笋子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吃不完,还上街卖。
  母亲拎出一捆笋子,我拈出一支,剥开笋衣,就 闻到一股清香。这是在城市里,永远闻不到的味道,让我有些沉醉。甚至会偶尔在脑海里产生归意。我一直向往结庐南山下,过那种远离尘嚣的生活。但我拿不出决 心,为生计牵绊得时常没有自己的主张。看起来在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其实像乡村里的一只鸡,无论鸟在头顶如何鸣叫,都唤不醒它回归鸟类,重新飞翔的欲望了。
  梨树下的鸡已经散去,水泥路上的一只鸡正在向我脚下的几片笋衣张望。
  一只黄狗从巷子里溜达出来,是一只母狗,刚下崽,奶子鼓鼓的坠着,随着它的走动而晃动着。它看也没有看我一眼,就走进了前面一间新楼房。
  乡村的样子变了,乡村的人变了,渴望着 认可,渴望着改变。但我隐隐约约觉得,乡村有的东西仍然保存着,比如它的安静,它的悠扬,或者它的精神内核还是与土地亲近着,依然那么质朴,依然在保持着 生机。乡村会不会荒废,我不知道,或者我知道,但现在,我不想去面对答案。我的乡村,无论发展成什么样的一种形态,只要母亲在,只要炊烟在,我们对乡村的 关注和爱,就不会改变。
  此时,一只鸡窜过我的腿下,梗着脖子,缩着身子,鱼一样窜向我的孩子。
  孩子在吃饼干,一些饼干屑儿洒落在地上,鸡闻到了香味儿,几只鸡从不同的方面窜了过去。儿子扔了饼干,弯下腰就按住了一只,大叫:爸爸,爸爸,快来,我抓住鸡了。
  那一脸的得意忘形,如同我的童年。
  此刻,乡下的老家最为令人安心欢喜。&
初恋_蒋雯丽
这个班很特别,有两个班长,一男一女,男班长管男生的事,女班长管女生的事。男班长,是个黑黑的英俊的男生。跟以往那个趾高气扬的女班长一样,在哪儿都是前呼后拥,说是一帮拥戴者,哥们儿或者小马屁精都行,就没见他一个人走过路。也跟女班长一样,他从不跟我说话,只是用眼睛观察着我。他表达得越明显,我就越恐惧,害怕别的同学看出来,害怕被同学告到姥爷那儿去,害怕,害怕他是个小流氓。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小学生早恋,不是小流氓还能是什么?可是,我的心里又有点喜悦,甚至满足。僵持下课了,我站在墙边晒太阳,他跟一群男生在远处玩&皮卡&(用纸叠的一种卡片)。我偶尔看他们一眼,却每次都发现,他也正在看着我。有一天放学,我沿着延安路往家走,他和他的哥们儿在马路对面走。我低着头,脚步越来越快,虽然根本不敢往对面看,却能感觉得到那边的目光。他们大声地嚷嚷着,说要去看一个电影,并故意让我听见,甚至还有人问:&马路那边的,去不去呀?&天哪,这也太过分了吧!我走快,他们也走快;我放慢,他们也放慢。不到五分钟的路程,眼看就要到家门口了,我心里那个紧张啊!万一他们跟踪我到家里怎么办?万一让邻居们看见了怎么办?还不得把我当成&青皮&(女流氓的代称)了?该怎么脱身?怎么对付这帮家伙?我快步走进大院门口的一家糖果店,假装要买东西,用余光注视着在马路另一边的他们。他们也在对面停了下来。我兜里没钱,只能东看看、西瞧瞧地耗时间。他们如果就这么站着不走,怎么办?小店的马爷爷,已经问了我好几次要买什么东西了。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终于,马路那边的人开始走动了,向远处走去。较量结束了,我总算松了口气,甚至很感激他们放过了我,在最后的时刻。我觉得,男班长应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给予了我应有的尊重。同桌虽然是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但是,既然升入了初中,还是要有个&重新开始&的样子。新学年开始,班级重新分配座位。男女生按照个头高低,分别排成两队,在队伍里位置相同的男生和女生,就坐同桌。我扫了一眼男生队伍,正好看到他,他也正看着我。我慌忙低下头,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能跟他分到一个座位就好了。为什么会这么想?我也不知道,自己都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但是,那么多同学,怎么可能那么巧?他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女生们都在叽叽喳喳地,跃跃欲试地,想跟他分到一个座位,好像能跟他坐在一起,是种巨大的荣耀。这反倒让我不再想这件事情了,反正我也争不过她们。可就是这么巧,我和他,被分在了一个座位。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他的安排?我想,是他的安排。他的&威望&,使得他可以自由选择排队的位置,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跟谁坐在一起。我心里一阵欢喜,又一阵恐惧。我,真的跟这位天天偷看我的&小流氓&坐在了一起?我忘记了我们在一个座位上坐了多久,一个学期?两个学期?不管多久,我们几乎是从没说过一句话。教室里有四排桌子,为了让学生们不斜视,每个月都会调整一次位置,这样,四个月中的两个月,我们都是靠墙坐的。我喜欢靠墙的位置,因为最有安全感,呼风唤雨的班长坐在我的外边保护着我,还有人敢来欺负我吗?我们虽然默不作声,却彼此都在感受着对方。下课了,以往总是立刻跑出去玩的他,现在不走了,就等着我站起来要出去的一瞬间,他会礼貌地也站起来,离开座位,站在一边,让我出来,然后,他再坐回座位。回来时,我往桌边一站,他就立刻站起来,再次离开座位,站在一边,让我进去。彼此无言地交流,却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这就是我喜欢坐在这个位置的原因,这样的交流,现在想来都是那么的美妙,其实心里波澜起伏,表面却静如止水。诗集一个冬天的下午,阳光暖暖地照在教室里,照得我昏昏欲睡。上的是什么课,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的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又碰了一下。我低头一看,是他手里的一本书,他示意我接过去。我接了过来,看到书的封面:阴谋与爱情;作者:裴多菲。我吓得睡意全无。没有一句话,甚至都没有相互看一眼,但是,我已经无法再听课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这本书?这个书名已经足够吓人。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就是&小流氓&的事情吗?我应该立刻把书还给他,表明我的态度,不接受。可是,我也很想知道,关于爱情的书,是什么内容?我又担心,如果看都不看,就把书还给他,会不会伤害他的自尊心?可是,如果我拿了他的书,是不是就表示,我接受了他的爱情?这本书在我的抽屉里,就像一团火球,弄得我忐忑不安。最终,我还是把书放进了书包,背回了家。我就像做贼一样,一路上偷偷摸摸的,生怕有人发现包里的东西。一进屋,我就把书藏在了床褥底下,再铺好床单,看看四周没有人发现,噢,总算松了一口气。晚上,姥爷和朋友们在外屋聊天,我一个人在里屋写作业。我悄悄地把门插上,从床褥下面取出书,偷偷看起来。这是一本诗集,我根本就看不懂每句话所表达的意思,也就完全提不起兴趣看下去。我翻了翻书里的插画,其中有一页,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拥抱,噢,这肯定是&小流氓&的书了,我的心跳个不停,赶紧把书又放回到了床褥下面。本来想第二天就把书还给他,可是,不知怎么,又觉得不能立即还人家,那样就好像我从来没读过,根本看不懂一样。于是,这本书在床褥下面待了一个礼拜。有一天,二姐来了,我可算是找到了救星。二姐学习好,而且,她跟我&特铁&,绝对不会出卖我。我悄悄地把她带到了里屋,插上房门,从被褥底下取出书,郑重地递给她,希望这位圣贤能看得懂,说给我听听是什么内容。结果,她只读几页,就还给了我,懒洋洋地说:&没啥意思。&连二姐都说没啥意思,那肯定就没啥意思。第二天,还是以同样的方式,我也用书碰了碰他的腿,他把书接了过去,低声地问我:&看了吗?&&嗯。&&好看吗?&&嗯。&这是我们唯一说过的话。
你只不过,爱上别人所爱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的一个联合团队,在1995年6月《动物行为学》期刊上发表了一则让人看上去浮想联翩的研究。 他们把几只假的玩具母黑琴鸡放在一只并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公黑琴鸡的周围,如果这只公鸡表现出了好像在和假母鸡交配的行为,则其他母鸡也会对它兴趣盎然起 来,于是公鸡因此赢得了更多交配机会。但如果换作一只玩具鸭子,或公鸡并没有和玩具母鸡&交配&,都不会有同样的效果。这个非常欢乐的实验会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在他一篇小说里写到的桥段,说的是一位女演员的丈夫去往小镇疗养院养病,此人已届中年,身材走形,从外貌 上来说,并不怎么打动其他女人,而他的妻子其实也早就厌倦了他。但在疗养期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彻底改变了这段婚姻的命运:女演员出于义务前来 探望丈夫,当地的女人们一见,哇塞此人居然有这么美貌的LP,纷纷觉得他很有魅力起来,争相献殷勤,而女演员看到外界如此架势,立刻也觉得好家伙我老公这 么有女人缘,说明他还是个香饽饽,忍不住重新审视他,越看越爱,激情再度燃烧起来。女演员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男人受欢迎其实与其本人毫无关系,而完全是由于作为妻子的自己美貌过人。唔,上帝的幽默,的确黑得很漂亮。除黑琴鸡外,孔雀鱼、珍珠玛丽鱼、挪威鼠、日本鹁鸪等动物身上也都出现过这种现象。有时是在实验室条件下被发现的,有时则是在自然状态下被观察到 的。当然人类身上也很明显,大约2000年以后,相关的研究就比比皆是了。科学家认为雌雄两性身上都会出现&择偶模仿&,但相对而言,雌性身上出现得较为 普遍。此类实验得到的结果,对于现实中的把妹行动是很有指导性意义的。男人们若想吸引妹子,一大神招就是&&想方设法和美女们在一起。2010年杜克大学 的杰西卡&约津斯基和迈克尔&普拉特做的实验就很说明问题。他们先让志愿者对一些女性的照片打分,按照分数把她们分成弱吸引力、一般吸引力、强吸引力三 等,然后把这些照片和一张男性照片PS到一张里,然后再找一些女性来对这些男性打分,结果发现,和吸引力越强的女性放在一起,那位男性越会对其他女性产生 更强的吸引力。该实验也进行了反向操作,即让男性对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的女性的吸引力打分,效果没有这么明显。所以我们常常听到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之类的狗血故事&&以刘嘉玲对曾华倩所为为代表 &&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当事人如今还不是已经修成了正果受到普天下的祝福了嘛。倒是陈冠希去搞谢霆锋的妞这种更加人神共愤一点,因为里面涉及到一个违反社 会和谐的机制。密苏里州大学人类学家马克&弗林恩、生物学家大卫&庞茨和印第安纳大学人类学家迈克尔&缪伦贝尔联手做的一个关于人类男性在残酷生存竞争中 如何形成联盟的研究意外发现,男人天生有不去碰哥们的女人的禀性&&当他们面对亲密朋友的配偶时睾酮水平会受到抑制。正因为这一机制的存在,使得千百年来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同仇敌忾,去抵御外族入侵。而一旦出现红颜祸水型的女人扰乱了兄弟们的情谊,则保不住大难临头、国之将倾。
今天是什么日子
当女朋友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有那么一刹那你肯定很慌乱,绞尽脑汁搜索与她相关的所有重要节点,恍然大悟、挠头讪笑、一头雾水、急切探询&&无论你的反应是什么,她肯定会失望。&这么重要的日子你怎么可以忘记?&她的提问显然不是忘记了今天是几月几日,而是某年的今天对她很重要。第一次求爱、第一次牵手、生日、结婚纪念日、某个约定、某个誓言、某个承诺,或者你们一起到过的地方、共同经历的事件,甚至包括琐碎生活中某次细微的灵魂震颤。总之,你忘记了,失误在她那里便无限放大。&我觉得你不爱我了!&不再是问号,而是结论。她顾影自怜暗自伤心,你抓耳挠腮无言以对。你爱她,恨不得剖开心给她看。百般抚慰,她还是不理;耐心解释,她依旧不信。在那个重要的日子你&背叛&了她,这是不能原谅的事情。笨拙的男孩可能永远都无法逃脱这个魔咒。可是,你们现在不是还在一起吗?这就说明你爱她,只是你是忘了,忘记已爱过多久。一年365天,每天都有值得铭记、感恩的瞬间。你觉得只要两个人在 一起,依然相爱,什么日子都不重要。这时,你只需轻轻拥住她,不必说话,用心的颤动告诉她:&宝贝儿,不是所有重要的日子我都能记住,重要的是我们依旧相 爱!&
亲爱的纸质书:你好!都说在不远的将来,你会被电子书取代。那么,在人们还没有开始问&纸质书是什么玩意儿&之前,我要先悼念一下你,亲爱的你。&&你的形状。一册是一册,一本是一本,你结结实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第一页翻过去是第二页,第二页翻回来是第一页。从第一页到第一百页再到第一 千页,你的每一页都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的指尖和视线里。在同一张纸的两面,对着光看去,字和字背对背相依相偎。当灯光静静地照在你的身上,你的页码拖出短 短的阴影边缘,一道微小的弧形隐隐可见&&沉重中有着质朴,笨拙中有着坚硬的密度。我爱这样的你们。&&你的气息。我的世界里,你无处不在。我的书架是你的客厅,我的手掌是你的座椅,我的大脑是你的卧室,我的背包是你的火车&&我吃饭时撒到你身上 的面包屑,喝茶时留在你身上的茶味,夹在你书页里的树叶的清芬,还有你是新书时那种特有的墨香,成为旧书后的灰尘气,以及刚刚晒过霉时洋溢着的阳光气息。 戏曲《红楼梦》里,林黛玉有一句台词:&这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你对我的意义,亦是如此。&&你的高贵。现在,人们还不知道你的高贵。等到电子书真正风行之时,人们才会彻底 明白你的高贵。这高贵不是指你的定价,而是你的品行&&遗世独立,君子之风。你即是如此,一个书名是一个存在,一个存在即是一个王国,绝不会和别的书模糊 边界,共享空间。你的高贵还在于你的沉默。读者没有到来的时候,你用笃定的沉默等待着读者;读者到来的时候,你用笃定的沉默陪伴着读者。据说到了电子书时代,因为成本大幅降低,出版商给作者的版税会很高,比纸质书出版社给的要高好几倍。据说,将来我的书也一定会被做成电子书。如果真 到了那么一天,我想,我一定要把有我著作权的电子书做成纸质书,哪怕只做一本,哪怕只是用自己的打印机打印。因为只有做成纸质书我才能确认,这书,是我 的。所以,亲爱的纸质书,写到这里我才明白:我在这里悼念你,其实并不是为我自己,而是在替别人悼念。我不会离开你,也不允许你离开我。我将和你一起,直至生命尽头。
无数唯一多少最
最近有本杂志想做个特辑,邀请50个人选出他们生活中一件最重要最爱或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提供原因外还要拍照留念。我是被邀对象之一,但想了一下,便拒绝了。向来不喜欢玩这些&唯一&的游戏,例如:长留在荒岛上的话,只准你带一本书一套电影一套衣服一道菜,你会怎么选择?又或:一生只听一首歌的话,会是哪首歌。莫说是物,连人都很难交出个唯一。没错,人在被逼从众里说唯一时,好像就能测出所爱所需之最。但那是真相吗?这类游戏或特辑,恐怕只能满足旁观者的好奇心,对当事人来说,又有多少真正甘心的唯一?一首歌可以听一世,只表示终此一生仍会时不时听一下,然后还可以在不同阶段听出不同的况味。要是事前明说,或假设成真,余生若要听歌,就别无选择, 听同一首歌的话,我相信,还未开始听,那歌就变得可厌可怕了。要是问题变成:如果只容你听一首歌10次,同一首歌,忽然又会重新动听起来,但觉听一世也甘 心。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想,那杂志心目中是想得出50个人50件有故事有哲理可延伸的别致之物,像长挂颈上的一条项链,然后,在原因一项写下那是某人送的,别具纪念意义,是生活动力的来源之类。这是为唯一而唯一,为做故事而生事。选了前度的难忘的一份生日礼物为最重要,那现任的或前前度的呢?在选唯一的时候,好端端要把原先不必排名的物与人,被逼分个高下,只有把一切搞混了而不是更清晰。两首歌,要分最爱,已是多余,为什么不可以各有各好,各有各时期的需要;两个人送的东西,如果都珍重,何必逼出最爱与唯一。一将功成万骨枯,有时我们需要&功成&的来充实生活,有时自撒骨灰用来追念过去以逃离现在一阵子。玩得多问得多&我最喜爱&这游戏是有害无谓的。做观众看热闹的会以为万事万物真可以比较高低,因为习惯而需要分出胜负,反而分不出人事物之不可比处。当事人为最爱定案,让&最&与&唯一&这个天平常挂心中,不是为未敢肯定的&最&而迷惘,便因认定了&最&而执迷。我们都有权在同一个选项中拥有很多很多的&最&,不被唯一困囿。已经有太多的数据,把生活的种种量化,内心有那么多矛盾并存又互相补足的感情与喜好,谁忍心将之落入零和游戏,你死我亡的规范中?
web2.0时代的死亡
在web2.0时代,死亡是这样的事:你的头像不再亮起,你的日志不再更新,你不会再去对他人的观点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你去世的消息传开后,大概会有一些人为你在网上点起蜡烛;再过短短几天,除了至亲的人,不会再有人记得你是谁。
当下,手机已经得到普及,差不多人手一部手机,有的人甚至有几部手机,手机的功能也越来越多,有些人须臾离不开手机,一见到他,不是在用手机玩游 戏,就是有事没事找人聊天,拉拉杂杂地和人说上一堆废话,有时眼睛都可以看得到的距离,就是要用手机联系,俨然就是一个手机人,人和手机似乎一分钟都离不 开,形影不离,手机不在眼前的话,就会莫名其妙恐慌,如丧考妣,这种人,不妨称之为手机人。一农村中学生进入初三,临近中考,却缠着家长买手机,说是查资料便于学习,一听说是学习上的需要,家长不敢大意,勒紧裤袋,立马给卖了一部手机,续 上费,这位同学如获至宝,起初,也真的用手机上网查查资料,几天之后,新鲜感消失,也像其他同学一样迷上了网络游戏,一发不可收拾,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一 次竟然玩到把手机卡烧掉的程度,上课偷偷地玩,睡觉时躲在被子里也玩,无论在哪里看到他,好像都在拿着手机在玩游戏,眼睛也一度模糊,戴上了眼镜,学习一 落千丈,&都是手机惹的祸&,家长一语道破。有一公务员,平日里上班无所事事,每天朝九晚五,日子过得很平淡,没有什么爱好,却 迷上网上聊天,发微博,玩游戏,上网养宠物,偷菜,要么就是网上购物,砍价,杀价,签单,店家发货,随时跟踪网购的东西到了什么地方,收到东西后,给店家 回复、评价,完全成了个手机人,手机一有响动,哪怕是无聊的垃圾短信,都会立马打开看看,网上买来的东西多半是那种可买可不买的大路货,便宜不了多少钱, 全天24小时开机,晚上睡觉,手机都放枕头下面,就怕错过哪怕一条垃圾短信,怕别人打电话找不到他。其实,作为一个普通人,无职无权,并非官员,大头百姓 一个,哪会有那么多的人深更半夜找你,即使有人找,也不过说一堆无关紧要的废话,就像为手机生活一般。手机是一种生活用品,但并非是须臾不可离的生活用品。
谁都知道,我不爱你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像中枪,快准狠课间的时候,坐我旁边的吴宇安用大拇指和食指掰着自己的眼睑,努力地想要往里面滴眼药水,可他总对不准位置。看不过去的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眼药水,可还没等我掰开他的眼睛,一教室的人的目光都探寻过来,这其中包括陶嘉吃惊的眼神,我的心微微地哆嗦了一下。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决定追吴宇安。可我为什么要追他呢?那是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陶嘉。其实我只是想要看看他对这件事有没有那么一点的吃醋和嫉妒。跟陶嘉做了三年的朋友,看着他谈恋爱、散伙、谈恋爱,反复折腾着,却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我们连朋友也没的做。跟陶嘉是不打不相识。刚入校不久的一堂新闻史课上,我看着陶嘉竟然色胆包天地把手伸到一个女生的背上。隔着好几个人的位置,我把一本书准确无误地砸到他头上。后来才知道,我冤枉他了,因为一只长相怪异的蜘蛛正准备爬到那女生的脖子里。陶嘉一巴掌拍下去,&血淋淋&地弄脏了女生的衣服,遂决定把它逮住,这才在女生的背上&游离&了一下。鉴于有好几位目击证人,我只得答应给他洗一个学期的臭袜子以示赔罪。这个代价有点大,可我心甘情愿。因为陶嘉拦住我,对我横眉冷眼地控诉时,我的心竟然&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后来,又有很多巧合,比如我在心里哼着一首歌的时候,突然会听到擦肩而过的陶嘉也哼着同样的歌;比如我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会看到我刚拿的书是陶嘉才还回来的&&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原来喜欢的感觉就像中枪,突然被射中了心脏,毫无预兆。可是陶嘉除了会一个星期提一兜臭袜子给我,却没有任何表示。接着我便得知,他在追别人。
所有的试探都是徒劳吴宇安的生日,我让陶嘉陪我去选礼物。他足足盯了我三秒钟,然后问我:&怎么突然对吴宇安起了心思?&我说,其实我一直都喜欢他,喜欢三年了,眼瞅着要毕业再不行动那就只能相忘于江湖了。我看着陶嘉的眼睛,想从他的目光里探出个究竟。可他突然一把将我揽进怀里,他说:&薛可可同学,你都忍了三年了,真不容易呀!&随即他放开了我。而我内心奏出乱七八糟的音符来。我给吴宇安选了一双鞋,阿迪达斯的球鞋,四十二码。这双鞋是照着陶嘉的码数买的,一定不会适合吴宇安。如果他穿不了,我就可以顺水推舟地送给陶嘉,我知道他馋这双球鞋很久了,只是我怕就那样贸然地送过去,会让他起疑心。瞧,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的一个人,喜欢一个人也喜欢得小心翼翼。为了给我制造机会,陶嘉在他们寝室聚会的时候喊上了我,把我往吴宇安身边一推,仿若给了我多大一个便宜。散场的时候,吴宇安立在我面前,他说&谢谢&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穿着那双阿迪达斯的球鞋。我沉默了一下,就像在水里憋气游泳,有些难受。我决定放弃这个&追求&计划,它既无营养又可笑至极。为了躲避陶嘉继续给我&制造机会&,我跑到图书馆去当了管理员。但吴宇安却找到了,他抱着书在一个书柜与另一个书柜之间徘徊,然后安安静静地等着我,直到我不得不锁上门。回去的路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吴宇安撑起伞的时候,我看到跑得慌里慌张的陶嘉。他浑身都淋湿了,可手里却拎着一把伞,看到我们他有些意外,然后笑着对我们说,他要去接女朋友下晚自习,不多说了。我想问问,他什么时候又找了个女朋友。可话还没出口,他已经跑得老远。我站在凄风冷雨里,有着万箭穿心的感觉。
原来真的只有友情一大群人出去唱歌,吴宇安坐在我旁边,陶嘉在旁边的旁边。陶嘉又吵又闹地玩着骰子,手搭在旁边女生的肩膀上,我真想走上去一把拽下来。吴宇安在跟我说话,我没听清楚,胡乱地点点头,然后他就把话筒递了过来,是一首对唱的情歌。我用余光扫了陶嘉一眼,他依然玩得兴致勃勃,毫无感觉。我大口大口地喝啤酒,微醺的时候我跑到外面去透气,没想到被一个更醉的男人纠缠住。我左突右闪的时候,看到陶嘉从KTV里走了出来,我求救地望着他,可从他身后冲上来一拳朝男人打过去的人,竟然是吴宇安。吴宇安把我拉到面前的时候,我突然间蹲下去哭了,我觉得特别委屈,其实我的心里一直觉得陶嘉对我或多或少是有感情的。可是我们之间却清白得像一张纸。在我的号啕大哭里,吴宇安抱住了我。他说:&以后我不会让你哭了,做我女朋友吧。&我被石化了一样呆在原地,好半天没回过神来。我只是想用追求吴宇安这件事刺激陶嘉,可我没有想到吴宇安会真的喜欢上我。我我我我我,我能说什么?我只能充满愧疚地向他坦白我的初衷,以取得他的原谅。但吴宇安说:&既然这样,我帮你试试他。&没过几天,我就听说陶嘉跟吴宇安在寝室里打了一架。因为吴宇安跟别的女生去电影院约会的时候被陶嘉撞上了,陶嘉觉得他劈腿,所以替我出了头。我的心又开始春暖花开了,这就是吴宇安的试探吧?我去找陶嘉,我说:&你干吗打他呀?&他脸色铁青地白了我一眼,他说:&你知不知道,跟他约会的女生是我正在追的人。&我瞬间滚落人生的谷底,滚得灰头土脸,泪流满面。
圆满是风轻云淡的结束转眼大学就要毕业了。我跟陶嘉还是不温不火地厮混在一起,上课的时候互相帮忙占个位置,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自然坐在一起,或者抱着简历去各个公司面试。陶嘉把出国手续全办好了才告诉我,离散的场面惨不忍睹,大家都在哭,而我却连眼泪也掉不出来。我只觉得我的心上插着一刀,上面写的都是陶嘉的名字。班里有个女生跑到我面前说:&知道吗,陶嘉一直喜欢你。他来追我不过是为了刺激刺激你,可你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很伤心。&这番话太具有杀伤力,我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我们懦弱又患得患失,也正因为我们总是在迂回地试探,才让我们的感情南辕北辙越走越远。其实那天陶嘉到图书馆来,不是经过,而是特意来接我的。只是他看见了吴宇安,所以才仓促地撒了个谎。那次我被醉酒的男人纠缠,他想要出手的,只是吴宇安抢了先。可是,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散场了。他已经办好了出国的所有手续,而我也决定回家乡小城工作,我们只能在茫茫人海里各奔东西,连表白都未曾出口。送陶嘉上飞机的时候,他笑着挥了挥手,说珍重。我想,就这样吧。一段故事的结局不是非要在一起,而是这样,风轻云淡地过去,也是一种圆满吧。
我们都是一小撮
大约是18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坐在返校途中的332路公交车上,后座两个中学生唧唧喳喳地在聊天,男生说:&我最喜欢郭峰了!&女生兴奋地答:&就是就是,我也特别喜欢他,每一首歌都唱到我的心坎里去了。&这个星球上居然有人认为郭峰&&而不是张楚&&能够直指他的灵魂?我第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身边原来潜伏着如此众多的陌生人,他们貌似与我同在一片蓝天下,实则却像来自另一个平行的世界。此后的18年里,让人抓狂的事件反复上演。比方说,一个在杭州当音乐教师的高中同学,从来没有听说过马拉多纳;上海某高校教师,杰出青年,经常在报刊发表文章,竟然不知道王小波是何许人。类似的经历多了,我那颗曾经想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心自然就凉了。事实上,我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自己不过是这个世界的少数派,并且,如果我胆敢对郭峰、赵峰、钱峰还有汪峰说三道四,那就连少数派都做不了,而只能去做&一小撮&。说到&一小撮&,所有两岁开始看《新闻联播》、七岁开始读《人民日报》的中文读者都了解,这个说法的完整版本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分子&,而与它相对的则是&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的广大人民群众&。不过奇怪的是,自从明确地把自己归类为一小撮之后,再遭遇&郭峰唱到我心坎里&之类的对话,我反而变得越发淡定起来。显然,我既没有勇气自绝于人 民,也没有天真到拿&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样的陈词滥调来搪塞自己。我之所以安于成为一小撮,只是因为我发现,其实我们都是一小撮!前不久我在网上分享柬埔寨版的MTV《不想长大》,引来争议一片,起因是我的一个评价:&柬埔寨人莫非都对&门&有挥之不去的情结吗?&整首歌充斥 着前门午门朝阳门总而言之与各种&门&死磕到底的发音。真正要命的是有学生变本加厉地追了一句:&中南半岛的那些语言听起来是世界上最搞笑的。&这个略带 歧视性的说法立即招致一个留学英国的孩子反对:&不要这样说。如果大家听到西方人怎么议论中文,恐怕就笑不起来。有些人觉得中文就是king kong ding dong之类的古怪音调。&这位留学生的意思是,面对柬埔寨人时我们觉得对方是那一小撮,但在英美人眼里,我们又成了那一小撮,而一旦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最好的做法就是悬隔一切判断,如此才有可能避免&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以及&不自知的恶与暴力&。我在相当程度上接受这个留学生的观点:要做淡定的一小撮,而不是狂热的大多数。我所不同意的是就此放弃&指手画脚&和&说三道四&的权利。只要不试图代表人民去宣判,不抱着唯我独尊的心态去睥睨,在善意批评他人的时候也能够接受他人善意的批评,这个世界就不只是&政治正确&意义上的多元,而是富有差异性乃至趣味性的多元。在一个充满着差异性和趣味性的多元主义社会里,我们应该把&人民&放进中国失踪人口档案库,把&审判我就是在丑化人民&以及&代表人民审判你&这样的说法放到微博笑话语录里。由于某种幸运的巧合,我们碰巧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一小撮。只有成为世界的一小撮,才能真实地看清世界。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买东西的宗旨是:性价比要合适。所谓性价比就是价格要和东西的品质及使用价值相对等。那么当然,在打折的时候,是商品性价比最合适的时候。喜欢,摆在头等位置&&然后,假如喜欢,但性价比不合适,那么就舍弃。一度,我觉得这样的消费是理性、成熟的消费。有几次,与设计师女友出门。她带我到一些趣致的小店游走。看到好玩的东西,我拿不定主意,会问她:&这个怎么样?&她多半会回我:&你喜欢吗?喜欢 就好。&我心下暗想,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也不能都买啊。她在低头注视一个水滴&&孔雀蓝冰裂纹的瓷质文房四宝。很少见这样材质的水滴,造型也很美,流畅而 贴合手心,但价格甚高。她毫不犹豫掏钱买下。我说:&好贵。&她说:&喜欢的东西啊。&我也看中一个瓷质的砚台,瘦长别致,但觉得好贵,没有下手。每个打折季,是我出动的大好时机。看到曾经喜欢的东西减价了,会喜滋滋地买下。有时折扣厉害,一不小心就买多了,囤着,划算啊。当然,有些很喜欢的,没能留到打折季就已经卖光了。久而久之,我家里有许多性价比合适的物品。随着时间推移,物品越来越多,塞不下了,每次收拾都会淘汰很多。这些东西也曾经喜欢过&&性价比合适的时 候买的。也谈不上特别喜爱,舍弃就舍弃了。而女友家很有味道,物品都是她精挑细选的,非常喜欢才带回来,厮守在一起,相看两不厌。又加上价格不菲,也很当 心地使用,渐渐有了与她的家和她的人合而为一的妥帖感。很多东西,大约可以陪伴一辈子吧。我开始修正我的一些观念,例如这个性价比。随着时光飞逝,渐渐明白,很多事与物,贵 精不贵多。朋友情趣相合,几个就够,在于投契不在数量。物品也是一样。我们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秉承的只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真谛。陪伴在身边的,都应该是 最爱的。那些可有可无的,其性价比再好,也不必理会。少而精才是精髓。关于性价比,当然喜欢是排第一位的。关注性价比的,那一定是因为囊中羞涩。不是出不起,是钱还有更要紧的去处。所以,挑到的都是退而求其次的:挺喜欢,价位合适,用得到,来年丢掉也不可惜。现在的我,时间与空间都非常宝贵,不该再走中庸路线。喜欢和不喜欢的界限已经很明确,不再是似是而非的那个生命时期了,精力要用在值得的事情和值得的人身上。所以,性价比不再主打,喜欢才是最重要的。亦舒说起自己的窘迫时光,房间里无暖气,买不起貂皮大衣,总得把经济先搞上去,否则年龄大了恐要吃苦。深以为是。只有经济与人格均独立,才能不再将性价比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上。
母亲的“挥霍”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到奶奶唠叨着骂母亲&不会过日子&&简直就是个败家子&。母亲被骂急了,就反驳:&人是最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创造出来。&奶奶更来劲:&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婆媳俩用领袖的话做武器斗了好多年,永远也没分出个胜负来。那时候在许多人看来,母亲也&的确&是个不知节俭的女人。比如,大多村民都在为将来盖房和购置机械省吃俭用、点滴积累,母亲却几乎把每年的微薄收入 全用在了全家人的吃穿上。在很多主妇为每周一次、甚至更久吃顿肉而心疼的岁月,我们家却是每天有蛋有肉有水果有奶粉,新鲜蔬菜自不必说,农村人的唯一优 势。遇有家人谁的生日,母亲更是有了&大快朵颐&的理由。记得奶奶50岁生日那天,奶奶险些掀翻酒桌,&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这顿饭你吃掉了我们家多少片 瓦、多少块砖啊!我们家非让你吃成穷光蛋不可!&母亲没有正面顶撞,其理由却有点&言之凿凿&:&可你哪见过咱们家这样的穷光蛋啊,一个个红光满面。要不 是咱们家伙食好,你的孙女会这么健康和漂亮吗?你会这么年轻、被不认识你的叫&小媳妇儿&吗?&爱臭美的奶奶不由&扑哧&一声笑了。记得小时候,每当开饭的时候,很多小孩子总爱端着碗来我家&聚堆&,我至今记得他们望着我的饭碗&吸溜吸溜&猛抽鼻孔的模样。那时候,我的穿着也是 很有&档次&和最为时尚的,上学后学校凡出头露面的事情,也都是非我莫属。我们家虽不富裕,而我在孩子们心目中却一直&高高在上&,并一直是他们羡慕和效 仿的对象。我的自信心和心理优势,也是自小就形成的,以致长大后,不论人前人后、台上台下,或身处多么悬殊的环境,我都很少有自卑和发怵的时候。如今分 析,除了&丰衣足食&的优越感,母亲的&贵族&出身也给了我一定的心理暗示。母亲常对我们讲起她祖上的荣耀:她姥姥的姥姥曾经是清朝铸币官员的夫人,还说 我好歹也是带有贵族血统的人。我考进县高中后,家中经济压力骤增,母亲就和一帮村民结伴去新疆打工。冬初回家前夕,得知学校宿舍取暖很差,母亲当即为我买了质量最好的羊皮褥子和 一件金貂皮背心,临了又为爷爷、奶奶各买了一条皮裤,为爸爸和她各买了一件皮衣。如此一来,除花光她所挣的近两万元,还向同伴借了一千多元。&败家子!就 知道吃穿享受,你以为你是地主家的阔太太?&奶奶简直气破了肚皮,把母亲给她和爷爷买的两件皮衣扔到了院里。母亲的理由依然充足:&这钱是花了一大疙瘩, 可能穿二三十年呢,并且年年穿的都是高档货,长脸。再说,你和爸还能有几个二三十年?不让你们的老寒腿发作,少得病,比啥都强。&这年冬天遭遇多少年不遇 的酷寒,不少同学感冒、冻伤,甚至住院。而我却度过了有生以来最为温暖和幸福的一个冬天。母亲有句口头禅:&好身子是金疙瘩,滚到哪里都亮光光;病身子是黑窟窿,扔多少钱都听不到响儿。&高三第一学期,一位家境贫寒的女同学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等原因患上了白血病。母亲更是有了挥霍的理由,当即把我的生活费增加了两倍。一路&锦衣美食&到北京传媒大学毕业。找工作阶段,母亲更是做出&惊世骇俗&之举,一次性给我卡里打了12万元,并作了具体安排:每月3000元左 右至少租个一居室,2000元为生活费用,安居才能乐业,两年内保障我衣食无忧。之后不久又往我卡里打了8000元&专款&,让我买辆最好的电摩代步。她 还特地打电话一再重申:&穷没根,富有底,只要有人,什么都会有。钱是人赚的,该花就花。&兜有银两,出门不慌;住有暖床,睡觉好香。如此优越的先决条件,让我在应聘的过程中自然要比那些居无定所的&北漂&同辈人多一份自信,也更容易找到 可心的工作。工作刚刚一个多月,一天夜里我接到一个电话,一接通就听到奶奶在电话里吼:&疯了疯了,你妈简直是疯了!败家子&&&原来,那笔巨款是家中的 全部积蓄,用来盖新房的,而买电摩的&专款&为母亲卖掉家中的那头奶牛所得。奶奶骂母亲不会过光景,母亲却不温不火,耐心解释,说孩子就是这个家最好的 &光景&。在我们家乡,&光景&有&日子&和&家产&两个意思。我信心满满地安慰奶奶:&我妈那样是不对(我只能违心这么说),但也只是暂时存我这儿,我绝不会乱花的。因为我现在的工资够我用的,只是存&大钱&得到以后了。&奶奶得知我月薪有5000多元,直说&小丫子你就给我吹吧&,笑得却像个孩子似的。我的男友家在北京,是我大学同学。在京工作第二年,他的父母提出见面,我略施淡妆就 去了。当得知我家在农村,他们没有&本能&的反感,反而一再说我有意低调,或是在考验他们。面对男友的一再证实,两位老人愈加喜悦满怀,认为我即便真在农 村,父母也必定是书香门第、家学渊源。男友就又把我母亲&姥姥的姥姥&的事儿讲了起来,这竟又成了两位老人那些&判断&的佐证。最后的结果是,他们要定了 我这个儿媳妇,当天就硬塞给我一个大红包作见面礼。母亲&挥霍&的是钱,为我赢得的是健康和自信。我想,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只要有了这两样东西也就足够了。
多么深的爱,多么痛的愧疚
当所有的爱都把人越拉越近的时候,唯有妈妈的爱会把宝贝们越推越远。&领结婚证的日子是撞来的&&清早醒来,突然觉得9月9日是个好听的日子,给母亲打电话:&我今天去领结婚证好不好?&&她还是那么无所谓的样子:&迟早都要领,自己看着办吧。&&我以为,她是真的不在乎。&自民政局出来,又给母亲打电话,告诉她:&妈,我结婚啦。&&她沉默几秒钟,然后深深叹口气。她说的话我一辈子记得,她说:&你终于做了别人的老婆了,妈妈心里滋味很怪。该高兴的,可是也很难过。妈妈不舍得女儿嫁人啊,妈妈希望他一辈子对你好,不会委屈你,你也不要委屈自己,妈妈希望你永远都幸福&&&&她深深叹息,她叹息的时候我仰起头,午后暖洋洋的阳光里,却有液体在眼睛里盘旋。&我的母亲,别人眼里多么严厉的女人,她对我,有严肃的批评,语重心长的教诲,推心置腹的恳谈,未曾有过,今天这样软弱的忧伤。&刚结婚的日子里,我没有多大的转变。我还是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子,喜欢吃喝玩乐,情感真挚,生活简单。然而在母亲的心里,或者却是滔天的浪,呼啸而来。&我的父母,在我初结婚那一年里,史无前例的敏感脆弱。&那一年,我报考了国家公务员。填报名表的时候在&主要家庭成员&一栏填写了先生的名字,打印好的表格不慎被母亲看到,她带点酸楚地说:&现在,你填家庭成员 ,就不需要填我和你爸的名字了。&&看我发愣,她补充:&女儿大了,嫁人了,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现在,你是别人家的人了。&&她背转身去,黯然神伤地走开。她离开时的样子,就好像小女孩某些心爱的宝贝,遭遇到了莫名其妙的遗失。&从19岁考取大学离开家乡到26岁研究生毕业参加公考,我在远离父母的城市里生活了整整7个年头。7年里,那是我第一次没有把父母当作家庭成员来填写。也是第一次,我发现,我终要面对&已婚&的事实,还有母亲那黯然神伤的背影。&母亲说:&嫁女儿和娶媳妇是完全不一样的心情啊!&&她这样感叹的时候,姨妈正在为儿子的婚礼忙得焦头烂额外加神采飞扬。母亲每天都去帮忙,为一场婚礼振奋不已。&是我们家娶媳妇呢。&她总是这样说。&这么久以来,我一直是她的骄傲。她喜欢告诉别人:男女都一样,如果当初生个儿子,倒不一定有我女儿这么优秀&&&所以,这是她第一次用带有浓厚&重男轻女&色彩的语言总结两场婚礼的本质差别。&结婚前,每次回家,母亲总是喜欢和我一起在傍晚的夕阳里散步。路过超市的时候她会很主动地问我:&你要不要买盒冰激凌?酸奶呢?水果也不要吗?&她喜欢为我付账,付账的时候她很满足,因为我是她亲亲的宝贝,无人能够取代她对我的眷顾与宠爱。&可是婚后,情况似乎发生了变化。&我、我先生,还有母亲,我们一起去逛超市。先生手里拎篮子,还要负责结账。作为一个男人,这是他的风度与义务。我一边收拾物品,一边不经意转头,却突然看见,母亲平静得毫无表情的脸&&或许就在不久以前,她还带着骄傲、得意的表情,为我买下一大盒冰激凌。&我喜欢看她骄傲得意的样子,就好像我还是那个三五岁的小女孩,而她,以慈悲的心、温暖的呵护,把小女孩指着的冰激凌放进她的手中。&我终于读懂,普天下母亲的眼神,最幸福的一刻,就是孩子欢呼雀跃着感激母亲实现他们的愿望的刹那&&亲情,以恩赐的名义,温存地满足着母亲们小小的虚荣。&到这时,我终于知道,她爱我,爱仅属于她的那个我。在千里外的城市里,她每天都在想念我,想念的,是只被她拥有并深深眷恋她的那个我。可是,她希望我幸福,所以不可以把这样的爱加以表达。&也是那一年,某次我独自回家过周末,母亲看见我很高兴,雀跃着说要带我去逛商店&买新衣服、新鞋子、各种好吃的&。临出门的时候她弯腰穿鞋子,我低头,却突然看见她茂密黑发里,一两根不着调的白。&我的母亲,她老了。&我还记得相片里,年轻的时候在上海读大学的她,神采飞扬。八十年代初,她穿好看的格 子裙子、镶花边的衬衣,喝苦苦的咖啡,听肖邦的音乐。可是现在,每次我回家,她兴高采烈地去菜市场买活鱼活虾,只要是我喜欢吃的,她从来不问价钱。&女儿 回家&,对她来说,没有比这更温暖的词语以及更温暖的瞬间。&我也终于明白,那首《常回家看看》的歌不过是让我们把身体带回家,可是灵魂上的亲近却是以细节的方式完成&&原来,每个女儿的妈妈,最需要的,是女儿未曾改变的依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如此贪婪地注视着他们的成长、迫不及待地记录,唯恐错过一点他们的变化,唯恐忘记一段他们的稚语,唯恐一不留神就已经要面对那个长大了的他们,唯恐有一天,所有那些属于母亲的忧伤,会像藤蔓一样紧紧捆缚住我可是你知道的,那是我们生命中的必然,所有失去,都是从长大开始。我终于忍不住想:我的女儿,将来,你会和一个怎样的男孩子谈爱情,并愿意为他披上嫁衣?我的儿子,你又会喜欢上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并愿意对她的未来负责?我这样想象着、想象着&&你们再不仅仅是我的了。是的,是的,现在我知道了,就像书上说的那样:当所有的爱都把人越拉越近的时候,唯有妈妈的爱会把宝贝们越推越远。因为爱,才要送你们去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抱负;因为爱,才要送你们去心爱的人身边沐浴爱情。亲爱的孩子们,如今我终于知道,我有多么不舍你们,就有多么愧对你们的外婆!就在这时候,传来好消息&&通往家乡的动车终于快要通车。没有人知道,当看到这条不算太显眼的新闻时,我有多激动和喜悦,从此,我每个月都可以带着孩子们回家了,回家去看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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