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待遇股份有限公司锐智车保险价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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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s 7.5
HTTP 错误 404.0 - Not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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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错误信息
模块IIS Web Core
通知MapRequestHandler
处理程序StaticFile
错误代码0x
请求的 URLhttp://cpwsw_svr:80/tj/tjsdyzjrmfy/tjsbcqrmfy_2144/ms/51424.htm
物理路径D:\网站发布\1213_pub\tj\tjsdyzjrmfy\tjsbcqrmfy_2144\ms\514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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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裁判文书 &
孟庆祥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全文】CLI.C.3920492
孟庆祥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遵民初字第4126号
  原告:孟庆祥,农民。
  委托代理人:郭立业。
  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代表人:张金宇。
  委托代理人:张维秀,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孟庆祥与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史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庆祥的委托代理人郭立业、被告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维秀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孟庆祥诉称:原告为己有的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及路产损失,司机及乘车人受伤。故诉请判令被告赔偿保险金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辩称:在原告提交年检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前提下,同意赔偿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公估费属于间接损失,不予承担。医疗费应当扣除非医保用药。
  经审理查明:日,原告孟庆祥为号牌号码为冀B×××××的车辆与被告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同日,原告还为该车与被告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19.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1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责任限额5万元/座,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5万元/座,均投保不计免赔险。
  日,原告为号牌号码为冀B×××××挂车与被告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7.2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并投保不计免赔险。
  上述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为孟庆祥,保险期间均自日零时起至日二十四时止。
  日17时50分,张海龙驾驶被保险车辆沿京珠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964公里处,因变更车道超车时,方向失控,其车与高速公路护栏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张海龙及乘坐人丁贺明受伤、车辆、货物及高速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信阳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认定,张海龙承担全部责任。
  上述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
  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下列事实发生争议:原告损失的数额及被告赔偿的范围。
  原告孟庆祥主张:此次事故给原告造成损失元,被告应全额赔偿。
  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信阳市羊山新区发达道路救援有限公司出具冀的BT0899/冀B×××××挂施救费发票,票面金额6600元;
  2.唐山子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冀B×××××车损公估报告书,定损金额128400元;
  3.唐山子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冀B×××××车公估费发票一张,票面金额6400元;
  经对证据1-3质证,被告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辩称公估报告系原告单方委托,未通知被告,程序不合法,且原告未提交修理费发票,应扣除17%的税点;公估费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原告应当提交施救费的具体施救地点。
  4.河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第一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路产损失清单,冀B×××××/冀B×××××挂造成路产损失4600元;
  5.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分公司出具的冀B×××××/冀B×××××挂车路产损失赔偿金收据,金额共计4600元;
  经对证据4-5质证,被告英大泰和唐山支公司辩称路产损失清单与路产损失赔偿收据加盖的印章不一致,无法核实路产损失真实性。
  6.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出具的张海龙诊断证明书、住院病案、出院证、住院收费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张海龙住院5天,花费住院费4294.72元;张海龙及护理人员刑建永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按照2014年河北省交通运输仓储业标准主张误工费及护理费,均为647.24元;伙食补助费每天30元,计150元;
  7.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出具的丁贺明诊断证明书、住院病案、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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