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里存不存在黑暗元素不重要,有奇思妙想喜羊羊就好

童话里存不存在黑暗元素不重要,有奇思妙想就好
如何区分成人童话和儿童童话?给儿童看的童话故事应该/不应该具备哪些特征?
马伯庸,市场营销
我觉得不存在成人童话这么一种东西,或者说,成人童话已经被其他题材所涵盖了,不需要单分一类。比如有人说,武侠小说就是成年人的童话,也有人说科幻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成人童话在这里是一种修辞手段,而不是一个文学类别。
而给儿童看的童话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呢?就以《打火匣》为例吧。现在回过头去看,确实是三观不正,但却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安徒生童话。仔细回想,当时我喜欢这一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里面充斥着不劳而获背信弃义的思想或者有 YY 的快感&&那是成年人的思路,小孩子根本不懂&&而是因为里面的种种桥段非常奇妙,比如钻进不同的大狗肚子里,可以找到不同质地的钱币,比如皇后缝了一包金粉来指示公主失踪的踪迹,比如一擦打火匣就会有大狗跑过来,这对小孩子来说,都是特别有趣的体验。更重要的是,我茁壮成长到了现在,并没留下什么不良影响&&除了看到士兵劫持公主过夜的段落会有更多联想。
童话里的黑暗元素给小孩子和成人的感觉是不同的。比如蓝胡子的故事,成年人看到女主角打开地下室发现吊着的成群新娘的尸体,会毛骨悚然。而对缺少社会阅历的小孩子来说,不会意识到其中反道德反伦理的元素,只当做是女主角的一个神奇冒险。蓝胡子就是个坏人的标签,仅此而已。
或者我们看《灰姑娘》,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暗黑元素,但在故事结局,灰姑娘的几个姐姐为了让自己穿进水晶鞋去,用刀削自己的脚,鞋里流出血来,被王子看出破绽。这个细节小孩子看起来,只会觉得有趣,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血腥重口的一件事,直到年纪稍微大一点才会有现实联想。而且这个故事的逻辑也是很奇葩的,大人们却会忍不住吐槽:这王子居然看脸都认不出自己的爱人,你到底算不算真爱啊?但小孩子反而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儿。两个世界的逻辑是不一样的。
当然,这是指文字,如果是画面,则是另外一回事。前面 M 大说了,迪斯尼拍动画的时候,删掉了里面的暗黑元素,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变成画面以后,给孩子的冲击力另当别论。
我曾经给我外甥女写了十篇童话故事,有意使用了不同风格和不同的故事结构。后来我把它印成书,给更多有孩子的朋友看,刻意搜集了一下反馈。
《云精灵》
这篇我写的很用心,学得王尔德和安徒生(其实是叶君健)。大人们一致认为很美好很童话,但是小孩子完全看不懂,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差点睡着的美人》
大人们看了都很开心,小孩子反应还不错,但不明白大人为什么笑。因为他们的阅读量不够,对于我煞费苦心埋进去的哪吒梗完全不理会。他们的喜欢,其实还是献给原本睡美人的。
《丑大鸭》
大人们认为寓意深刻,但有家长觉得不该给小孩子灌输这些。当然,小孩子听了一会儿就不耐烦。
《甜食王子和蒸汽马》
大人们反应一般,我自己也是随手一写,凑个数。讲的是一个王子喜欢吃甜食,结果有一天一个魔法师把甜食抢走。王子一路追赶,每次碰到困难就敲掉自己一颗牙齿来解决。他最后打败了魔法师,但牙齿已经掉光了,没法再吃甜食了。有的家长担心,拿石头敲牙齿什么的,会不会教坏小孩子。但几乎所有的孩子却非常喜欢听,有个小家伙每天晚上都要听一遍,每次听到王子拿石头敲牙齿时都哈哈大笑。他妈妈利用这个故事,成功地劝阻他吃太多甜食。
通过这些比较,我得出结论:
给孩子们看的童话,文笔不重要,逻辑不重要,立意也不算太重要,故事里能不能搁暗黑元素,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还是要有奇思妙想。这种奇思妙想一定要简单直白,尽量不埋典故不玩花活儿,也不能太复杂。划动打火匣就有大狗出现,穿上魔法鞋脚跟磕三下就会飞,吃了我就变大。指头碰到纺锤会睡着。在角色设置上,要非黑即白,标签要清晰,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害怕的就是床下的骷髅、壁橱里的怪物、门外的大灰狼。暧昧或多重设定对成年人的文学来说是高级的,但小孩子往往不耐烦听。
PS:这里所指的童话,是给学龄前儿童的睡前童话,是要让父母在床边讲给孩子听。孩子认字以后自己去阅读的童话,是另外一个范畴。如何区分成人童话和儿童童话?给儿童看的童话故事应该/不应该具备哪些特征?
我默认为成人童话的:约翰康诺利的《失物之书》,夜X的《灰色童话》(摘录书中的两篇),还有《小王子》等等。我默认为儿童童话的:大家比较熟悉的就是格林兄弟和安徒生等。但是仔细看一下,之前一直被用作儿童读物的很多童话故事内容是比较可怕的,比如@马伯庸 曾提到“打火匣的故事现在看三观太奇葩:不守信用,见利杀人,挥霍无度,不劳而获,绑架禁锢,暴力逼婚。”还有卡尔维诺这篇同样是利用欺骗获得不应得的事物。而在格林与安徒生等人的童话中这样令人细思恐极的故事还有很多,黑暗程度有时甚至超过成人童话。这样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吗?我目前的划分依据是语言的直白程度,和表达思想的深邃程度。 注:此处成人童话≠黑色童话,成人童话≠情色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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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存在成人童话这么一种东西,或者说,成人童话已经被其他题材所涵盖了,不需要单分一类。比如有人说,武侠小说就是成年人的童话,也有人说科幻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成人童话在这里是一种修辞手段,而不是一个文学类别。而给儿童看的童话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呢?就以《打火匣》为例吧。现在回过头去看,确实是三观不正,但却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安徒生童话。仔细回想,当时我喜欢这一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里面充斥着不劳而获背信弃义的思想或者有YY的快感——那是成年人的思路,小孩子根本不懂——而是因为里面的种种桥段非常奇妙,比如钻进不同的大狗肚子里,可以找到不同质地的钱币,比如皇后缝了一包金粉来指示公主失踪的踪迹,比如一擦打火匣就会有大狗跑过来,这对小孩子来说,都是特别有趣的体验。更重要的是,我茁壮成长到了现在,并没留下什么不良影响——除了看到士兵劫持公主过夜的段落会有更多联想。童话里的黑暗元素给小孩子和成人的感觉是不同的。比如蓝胡子的故事,成年人看到女主角打开地下室发现吊着的成群新娘的尸体,会毛骨悚然。而对缺少社会阅历的小孩子来说,不会意识到其中反道德反伦理的元素,只当做是女主角的一个神奇冒险。蓝胡子就是个坏人的标签,仅此而已。或者我们看《灰姑娘》,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暗黑元素,但在故事结局,灰姑娘的几个姐姐为了让自己穿进水晶鞋去,用刀削自己的脚,鞋里流出血来,被王子看出破绽。这个细节小孩子看起来,只会觉得有趣,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血腥重口的一件事,直到年纪稍微大一点才会有现实联想。而且这个故事的逻辑也是很奇葩的,大人们却会忍不住吐槽:这王子居然看脸都认不出自己的爱人,你到底算不算真爱啊?但小孩子反而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儿。两个世界的逻辑是不一样的。当然,这是指文字,如果是画面,则是另外一回事。前面M大说了,迪斯尼拍动画的时候,删掉了里面的暗黑元素,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变成画面以后,给孩子的冲击力另当别论。我曾经给我外甥女写了十篇童话故事,有意使用了不同风格和不同的故事结构。后来我把它印成书,给更多有孩子的朋友看,刻意搜集了一下反馈。《云精灵》这篇我写的很用心,学得王尔德和安徒生(其实是叶君健)。大人们一致认为很美好很童话,但是小孩子完全看不懂,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差点睡着的美人》大人们看了都很开心,小孩子反应还不错,但不明白大人为什么笑。因为他们的阅读量不够,对于我煞费苦心埋进去的哪吒梗完全不理会。他们的喜欢,其实还是献给原本睡美人的。 《丑大鸭》大人们认为寓意深刻,但有家长觉得不该给小孩子灌输这些。当然,小孩子听了一会儿就不耐烦。《甜食王子和蒸汽马》大人们反应一般,我自己也是随手一写,凑个数。讲的是一个王子喜欢吃甜食,结果有一天一个魔法师把甜食抢走。王子一路追赶,每次碰到困难就敲掉自己一颗牙齿来解决。他最后打败了魔法师,但牙齿已经掉光了,没法再吃甜食了。有的家长担心,拿石头敲牙齿什么的,会不会教坏小孩子。但几乎所有的孩子却非常喜欢听,有个小家伙每天晚上都要听一遍,每次听到王子拿石头敲牙齿时都哈哈大笑。他妈妈利用这个故事,成功地劝阻他吃太多甜食。通过这些比较,我得出结论:给孩子们看的童话,文笔不重要,逻辑不重要,立意也不算太重要,故事里能不能搁暗黑元素,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还是要有奇思妙想。这种奇思妙想一定要简单直白,尽量不埋典故不玩花活儿,也不能太复杂。划动打火匣就有大狗出现,穿上魔法鞋脚跟磕三下就会飞,吃了我就变大。指头碰到纺锤会睡着。在角色设置上,要非黑即白,标签要清晰,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害怕的就是床下的骷髅、壁橱里的怪物、门外的大灰狼。暧昧或多重设定对成年人的文学来说是高级的,但小孩子往往不耐烦听。PS:这里所指的童话,是给学龄前儿童的睡前童话,是要让父母在床边讲给孩子听。孩子认字以后自己去阅读的童话,是另外一个范畴。
格林兄弟和安徒生是一两百年前的人,三观显然和现代人不完全一样。当时适合儿童看的,现代未必。现代人觉得是成人童话才应该有的暴力、凶杀、恐怖、睡了人家姑娘不认账等等,无他,来源于民间而已。格林童话很多是格林兄弟搜集整理的民间故事。民间故事是什么呢,小孩儿不听话,编个故事吓小孩儿,被狼吃了、被巫婆抓了什么的;或者是劳动人民淳朴的三俗思想,骗那些讲信用守承诺的精怪,不劳而获发财娶公主什么的。(可以看下世界各地整理的民间故事,都是各种糙)安徒生其实好多了,是作家自己的创作,所以三观不太奇葩。语言浅不浅,思想深不深,只能说是讲故事的方式而已。这个区分很模糊,小王子是成人童话,但儿童也能看啊。哪怕一时看不懂故事的言外之意,过几年回过头来想一想或者重看,也是一番滋味。真要严格区分成人与儿童,那就是影视的分级方式,严格限制了哪些特征不能出现在哪些级别。把一个故事做成G级的,那就是适合儿童的;做成R级的,那就是成人的。例如迪士尼动画就把许多经典童话里的恐怖成分去掉,改成Happy Ending,适合儿童。但同样一个故事也可以做成成人版——看看《哈姆雷特》和《狮子王》就知道了。
童话和儿童都是社会概念,要放到历史范畴中看。中世纪时是没有童话的,因为当时还就没有儿童这个概念,大人生活不容易,根本没有时间关注童真,小孩要不就是夭折,要不就是稀里糊涂长大,早早就成了预备役成人,帮大人干活。后来到了工业革命,中场阶级有钱有闲了,出版教育业发展,卢梭等法国思想启蒙者写书大赞童年,大家这才意识到,原来小孩并不是没有长好的大人,小孩有小孩的好,小孩和大人是不一样的,要保护他们不受有毒思想侵害,这才意识到儿童读物的重要性。在中国这件事是五四的时候周作人先提出的。作家方面,最开始写书是没有明确读者划分的(直到今天许多儿童文学作家还坚持这点)。欧洲某段时间超流行的儿童读物,鲁滨孙漂流记,大人国小人国,天路历程什么的,最开始都是大人的书。法国的夏洛童话,里面有许多篇和格林童话同源,最开始也是从大人那里搜集的民间故事。因此才会有变态的小红帽和大灰狼共度春宵,小红帽还羞红脸的插画。这完全不是三观不正,就当时的成人观和还没有完全建立的儿童观来说,三观是很正的,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全建立现在这一套儿童文学中什么可以有什么不可以有的禁忌。用现在的三观套当时社会历史情况完全不同的三观是不通的。后来儿童被发现了,儿童文学的市场有了,写儿童文学的作家就多了。但不管怎么样,和成人文学作家比,儿童文学作家地位是不够的,这就出现了儿童文学作家两头跨,也就是cross writing的情况。基本上就是写儿童文学的说自己写的不是儿童文学,是零到九十九岁适宜的,例如写纳尼亚的刘易斯和写玛丽波平斯的特拉夫斯。要不就是一个人又写儿童文学又写成人文学,比如写小王子的圣艾克苏佩里。要不就是一个伟大的儿童文学后人赞为在成人文学中也有重要地位,比如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哈克历险记。因此所谓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的划分,是历史的人为的主观的,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一个社会有一个社会的说法,没有什么客观答案。至于成人童话,目前这还是成人文学中的边缘地带,甚至连侦探小说和爱情小说的地位也比不上。可以称为成人童话的,如果是伟大的作品,那么一定有更主流的称呼,比如卡夫卡变形记够扯了,人家也是伟大的现代文学作品,没有人敢说是成人童话。或者也可以说,没有什么成人童话和儿童童话的区分,有的只是劣质童话和优秀童话的区分。
首先同意亲王的观点,没有所谓的成人童话。因为童话并没有成人和儿童之分。你之所以会觉得有区别,是因为你长大了,但是在小朋友眼中《小王子》跟《白雪公主》是一样的,《灰色童话》跟《海的女儿》也没有差别。你看到的黑暗与深刻,小朋友压根感觉不到,或者说,只有一点点模糊的影子,等他们长大,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再回头来品味这些童话,就有了不一样的感受。实在要区分的话,我认为不应该分“成人童话”与“儿童童话”,而是分为“成年人认为不适合给儿童看的童话”与“成年人认为适合给儿童看的童话”。另外,个人认为,儿童故事跟儿童童话也没有太大区别,童话的幻想因素更强一些,故事可能更偏向现实一些。那么哪些内容是不适合儿童看的呢?虽然没有明确的行业(指儿童文学写作)标准,但是有约定俗成的出版规范以及儿童文学写作者的个人把握。(这里说的都是目前的儿童文学市场情况,古典童话不在讨论范围,我也不了解当时的出版情况。)出版方面会有编辑把关:直接露骨地描写血腥暴力的不行,色情当然更不行了,三观不正的不行……当然这个标准有时候难以明确界定,同时也随受众对象的年龄层次而调整。比如,给学龄前的孩子的故事,编辑可能会要求不能出现偷窃、吸烟这种不良行为,以免误导。但是当孩子有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后,他知道在这个故事里偷窃是不好的行为,会受到惩罚,那么这又成为了一个适合孩子看的故事。再比如,一般来说,儿童故事里不会出现爱情,恋爱、结婚的情节都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如果发生在动物之间,类似松鼠先生跟松鼠太太这种,要求也就没那么严格了。写作者的个人把握方面:我之前在另一个回答中引用了殷健灵老师的话,在这里同样也很适合。儿童文学可以表现一切主题,包括苦难、战争、人生的无常和荒诞……但是,作家一定采取的是适合儿童接受的方式,不过分渲染丑恶与残忍,有着“度”的把握。我对优秀的儿童文学心中有四个标准:快乐不浅薄、真实不残忍、伤感却温暖、浅近而深刻。但很可惜,不少人对儿童文学的认知很狭隘。另外,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理解力,不要试图用假大空或者老土又说教的东西征服他们。坦白说,作为一个小小的业余写手,我也不知道孩子们看到我写的故事后会有怎样的理解与感受。我只能尽力表达出自己的感觉和价值观,那就是,从不美好的事情中理解这个世界的忧伤,从美好的事情中学习这个世界的爱。
成人童话这个词很含糊。有人认为《格林童话》是成人童话,有人认为武侠是成人童话,有人认为云天明的故事是成人童话……如此穷举下去,可以举出一大堆。我们不如换个角度,先描述一下我们所谓的“成人童话”是什么。第一大类,一个作品供应成人阅读,但它的效果,就如孩子阅读童话一般。这种阅读比较轻松,目的是娱乐,情节曲折而吸引人,有很强的代入感。我们叫它成人童话,确切地说,是成人“的”童话。这个“的”表示所属的关系。这个类型包括大量的流行文学,言情、武侠、奇幻、悬疑等。第二大类,这个作品的形式是童话,或者形式的某些特征类似于童话,但它拥有儿童读不懂,或者根据某些道德观,认为他们不该读的内容。因此造成了一种颠覆性的效果。在这里,成人是修饰词,类似“18禁”、“限制级”的意思。其间又可以细分:1、民间故事和神话。这些作品的读者是成人,因为古代并没有区分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所以儿童也跟着读(更多的是听),又因为它具有曲折的情节和奇幻鬼怪的因素,为儿童所喜爱。因为是大众创作,大众阅读,它通常含有性和暴力成分,这些内容普遍地吸引人。但随着时代推移,人的理性思考能力增加,神鬼故事不再被成人所喜欢,所以神话就被丢给了孩子。例子如《格林童话》、《鹅妈妈》、牛郎织女的故事。2、原创作品,也许可以称为“拟童话”。本身针对的读者是成人,但碰巧具有符合儿童心理的成分,为儿童所爱读,因此被误解为童话,其实它不是。而且它的内容不一定适合儿童,儿童也不一定能够理解。例子:《格列佛游记》、《动物庄园》、《西游记》、《呼兰河传》。3、寓言。这个类型通常会借用民间故事或童话的形式,例如,出现拟人化的动物角色,也经常被交给儿童阅读。但这类故事的真正读者还是成人。这一类与《动物庄园》之类隐喻性很强的小说,存在重叠,但寓言通常很短小,语言简练。例子:《伊索寓言》。4、黑童话。有意识地选用童话的形式,加入一般不会出现在童话里的内容,通常是性或身体暴力,刻意造成颠覆的效果。这是一个完全现代性的作品类型,因为只有现代才有童话和成人文学的区分,以及“儿童不宜”的禁令。与《动物庄园》不同的是,它意识到童话的,有明知故犯的意味。例子如《魔法少女小圆》、《政治正确的童话》,我知道还有《战栗的格林童话》,但我不喜欢这个中二感十足的玩意。5、意外造就的黑童话。这个作品是针对儿童的,但由于时代思想的限制,有不宜儿童的因素出现。他游动物园时甚至把一捆烟叶塞给大象,那大象也没有甩开长鼻敲碎他的脑壳。他翻遍食橱,却从来没有把硝酸错当成薄荷饮料喝进肚里。在安息日,他偷了父亲的枪出去打猎,也没有崩掉三四个指头。马克·吐温《好孩子的故事》这里是在反讽那些说教拙劣,滥用残暴和恐怖内容来恐吓儿童的作品。儿童当然应该听些教训,但利用成人在智力和权力上的优势,吓唬他们,总不是好的方法。这类作品往往与太过直露和拙劣的,对意识形态(不论是宗教的、政治的)的灌输,以及对儿童殊于成人的心理的轻视和无知联系在一起。它可能在儿童的心理上造成不利的影响。“文G”开始时,红W兵们欢欣若狂:“我们……没有赶上抗战……但现在,我们赶上了‘文G’!”他们后来的打砸抢烧杀,与此前的文学对战争状态的神圣化渲染,有没有关系呢?刘绪源《中国儿童文学史略(一九一六-一九七七)》(顺便一提这是本很好的书)但也有一些童话,纯粹是因为出现得太早,对于儿童的心理缺乏理解,因此出现了儿童不宜,或儿童难于理解的内容。作者本身可以是很优秀的,只是前不见古人。如《打火匣》。中国的例子有沈从文改写的阿丽思游中国记,它产生于一个中国尚没有童话的时代,它没有什么儿童不宜的成分,可是对于世态人间的隐喻,孩子理解起来未免太难。第三大类,也是最罕见的一类。以成人的目光观照儿童,它具有童话的形式,描写儿戏,会说话的动物等,但因为它契合的是成人的心理,并不适合儿童阅读,手法太隐晦或者涉及成人世界的知识。这也可以叫做成人童话。《小王子》、《麦兜》、《史努比》可以属于这一种。这几个类型,定义是完全不同的,只是字面上有相似处。也许会有一些重叠的地方,例如《西游记》是拟童话,也是流行小说,因为一部作品可以具有复杂的多种性质。但定义这些类型的,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因为最近模糊地也在想着类似的事情,看到这个问题就兴奋地爬到自己博客上去写博。开始的目的是写博,所以很不好意思地说并不是特别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贴过来仅仅作为类似想法的参考吧(求折叠)这个问题我一直都在好奇,并试图从我侄女身上找到答案。比如她为什么喜欢《幼儿画报》?整理自己的物品时,从床下拖也一整箱旧的《幼儿画报》,可以埋头看很久。最喜欢一本《中国经典童话》,反复看了N遍。她这本厚厚的童话书目前是我喜欢的书的状态:积累了很多翻阅的痕迹,但平整,未受到损坏。到她十岁了,趣味似乎也没有改变。而我,则因为年纪渐长,对儿童的兴趣点的感受越来越稀薄。越来越觉得,对于童话,大人看到的亮点和小孩看到的亮点,绝大部分是不同的!我给侄女挠背时(这是一种无法命名的游戏,结合了按摩穴位、经络和哈痒痒等动作)要配合讲故事。侄女最喜欢了,每次看到我来了,都要抖抖背:“来,小蚂蚁!”挠背时随兴讲的故事,主角永远是一只小蚂蚁。它寻找食物,做蛋糕,建筑房屋,和敌人大战……所以侄女给这种游戏命名为“小蚂蚁”。一边挠,一边结合故事的发展,在她背上用指头模拟小蚂蚁的动作,奔逃、摔跤、啃啮蛋糕什么的。侄女同时被小蚂蚁的遭遇和背上痒痒的感觉给刺激得哈哈大笑,满床乱滚。这种讲故事比起那种温柔平和的“睡前故事”,实在是相当的消耗脑力。既要用指头在她背部的穴位经络上表演一只小蚂蚁(有时候是一群小蚂蚁),又要保证临时发挥的故事有趣进展下去。这些随兴的故事像唾沫一样,喷到空中就没了痕迹。有一次我决定认真打造一个故事,我给一只小蚂蚁建造了家庭背景,性格特征,并埋下了一个宏大故事的伏笔……我侄女打断我:“老嬢,还是讲小蚂蚁吃蛋糕这类的故事吧,这样才好玩~”呃,我只好放弃那个伟大的故事,继续让一只平凡的小蚂蚁摸爬滚打、狼狈不堪、兴奋和失落并存地去寻找食物。其实《食梦者》里面也说到过这种情况,编辑告诉两名主角(立志当漫画家的热血少年),如果目标读者群年龄层次低,他们绝不会排斥那些重复得烂掉的老梗,也不排斥过于简单直白的笑话,更不在乎逻辑合理性。相反,他们要的就是简单的能让他们“哈哈哈哈”得起来的对白和动作。(原话记不清了,我理解的大意是如此吧)过年的时候我翻看侄女的2014年1月《儿童文学》。出乎我意料地觉得好看。比如其中一个故事讲一个穷穷的老矿工退休了,带着他自制的舍不得穿的两只新木鞋,要返回家乡。启程时为了救人,而失去了新木鞋。两只木鞋哭哭啼啼手握手努力寻找老矿工,不料也遭遇了失散。后来在一系列奇遇后,左鞋和右鞋(好像叫左巴达和右巴达?)好兄弟又重聚,并且回到了老矿工身边。这个故事既有“奇遇”,又有微妙的感伤,想象力发挥得自由自在。总的来说,几篇故事都有“文学味”。其实我叙述的这一篇才是真正童话(因为喜欢所以想叙述一下)。其它的几篇明显的有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都适合拿来归纳中心思想。其中一篇:三个好朋友逛迪斯尼乐园,遇到一个巫婆,给她们看她们的未来。她们分别扮演了“灰姑娘”“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角色,但她们以现代女孩勇敢胆大自立的个性演绎出不一样的故事结局,如:“睡美人”救了王子。我侄女说:“还不错吧~但是我觉得没有那本儿童文学二十年精选集好看。”我说当然喽,二十年的精选,自然是更好的。过了几天我无聊了,叫她翻她推荐的二十年精选给我看。在她打开书柜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二十年精选,恐怕说的不是最近二十年的精选,而是《儿童文学》创办二十年以来的精选吧?儿童文学已经创办了五十年了啊!果然,她拿出一本黄泛泛的破书给我。真是眼熟啊。不是我小时候看的吗?序言还是叶圣陶于1982写的。我翻了两页叫她放回书柜去了。对她的趣味,深感佩服。后来我又翻了翻她珍爱的《中国经典童话》。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被宠的小猫和不被宠的小狗一起出去玩(小猫撺掇小狗出去的),小猫让小狗把它的木屋扛上,到了河边又让小狗伸尾巴钓鱼————总之小猫和小狗就是各种傲娇和各种忠犬。后来小狗终于壮烈受伤了,没神经的小猫才意识到大事不好,绞尽脑汁、费了九牛二猫之力,用木屋将小狗推了回家。就是一个没什么情节的猫狗玩耍的文,几句对白,几句动作场景描述,虽然小猫没神经的傲娇让人发笑,但文字丝毫没有流露出批判教育意味。如果非要按照语文课本的要求,倒是也可以归纳为“自私的小猫幡然悔悟努力改正”的中心思想(但读者一定会评论:神总结)。我觉得侄女这本新年《儿童文学》不错,她却珍爱她的《中国经典童话》,并觉得上世纪80年代初的儿童文学精选更好看,区别只在于:在我看来,新的《儿童文学》有文学味,有谋篇有布局有暗喻,并且鲁迅文学创作班的作文味在减少,可喜可贺。在她看来,你们玩什么风格、搞什么暗喻、摆什么姿势传播教育意义都是扯谈,我只要“好玩”。小孩和大人的衡量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小孩有强大的脑补力量可以为简陋的故事增添内容,大人则需要文笔、情节和意义来夯实想象。不过,我突然觉得我错了,我的好奇心并不是想知道“成人和儿童对童话的关注点区别何在”,而是“成人和儿童对童话的关注点相同之处何在”。是什么让我们对某些儿时的童话作品念念不忘回味悠长?是什么可以让大人和小孩一起共赏、共情?----------------(自问自答的脑海里冒出了美国动画电影)。
我最近又把这个问题翻出来看看,感觉关键还是在于阅历。小孩子经历得太少,所以很多东西只是模糊的标签化。尸体、酷刑、吃人=不好的事情乱伦=推动故事的情节擦不净血迹的刀=奇怪的事情用刀切脚后跟=解决办法王子带公主过夜=好的事情甚至看到R18的文字也不会有太多感触,更多的是当作常识去了解。其实就算是R18,不同阅历的成人也会有不同感触。法医、看过车祸现场的普通人和没看过恐怖片的人,看到“一具尸体”的反馈是决然不同的。其实所有文字的阅读体验都是如此。所以想从童话世界进入成人世界,最好的办法就是“知道什么是R-18”。但R-18的关键字:色情、暴力、血腥、恐怖、乱伦等等,与伦理、道德、死亡等抽象名词有本质联系,同时带来恐惧、快感、宣泄等复杂情绪。但这些东西都是小孩子很难内化的,取而代之的是善恶二元对立。所以小孩子的童话,一定要有好人和坏人,要有情节和ending,而且还要明确区分HE和BE。这是价值观决定的。我们无妨称之为“情绪问题二元化,思想问题情节化,过程问题结论化”。成人童话就完全可以对立过来看。其实成人童话就是“运用童话元素的成人故事”,只需将成人情绪注入童话元素即可。童话元素更多地成为隐喻,利用童话的“反成人规则”来表达。甚至童话氛围与成人内核在形式上的冲突,本身就是一种别样的阅读体验。说到这里突然觉得R18的内容……好合理啊。
如果你是按照“有没有儿童不宜的内容”来判断童话的年龄段,那么古代的儿童童话100%都属于成人级别。尤其是O暗示的部分。像格林童话这类,现在看起来已经夸张了,但是在当时基本都属于“洁本”一类。真正的民间童话放到现在就只能卖去18禁同人展了。古代欧洲儿童的生活环境,房子只有一间大屋子能住人,一家最少5个孩子,父母孩子都住在一起,冬天为了保暖连牲口都和人住在一起,5点天就黑了。符合我们现在道德规范的儿童童话放到当时,只会被小孩嘲笑。
凡鸡汤文具备的,儿童童话都应该具备。
我目前的划分依据是语言的直白程度,和表达思想的深邃程度。 语言直白还是晦涩的叫儿童童话?思想深邃还是肤浅的叫儿童童话?语言直白思想肤浅的童话真的适合儿童阅读?往小孩脑子里装垃圾是多无聊的人才做得出的事。。。语言晦涩思想肤浅也不会写成童话语言直白思想深邃的自然可以是很好的给儿童的作品,但是为什么就不适合成人?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小时候没有读到,长大了也不能因为是“儿童童话”就不读或者带着偏见去读语言晦涩思想深邃作品的同样不会以童话为首选体裁而儿童童话中的儿童,和成人童话中的成人,指的是以儿童或成人为写作对象,还是儿童或成人会选择的?这个概念首先就不清楚。“给儿童看的童话”这样的表达在暗示我们可以操控一个儿童的阅读,但是事实是不可能做到的。儿童天生就对灵异或者恐怖的故事感兴趣,凭借着口耳相传也能听到很多鬼故事,比格林童话不知道暗黑到哪里去了,而且对鬼的概念也不是完全灌输而成的(我自己就是一个晚上突然梦见被骷髅追赶而开始怕鬼,之前没有接触过恐怖片或者恐怖故事)。做这样的区分真的有意义么?
小时候看不懂,长大后反而懂了的。很多童话表达的复杂情感,本就应该是从少年看到老的,而我们也渐渐变成了有故事的人。很喜欢的有安徒生的《单身汉的睡帽》、《光荣的荆棘路》,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每次放假回到家都会把书架上的童话故事拿出来看看, “他曾经流过的那些眼泪现在到什么地方去了呢?这些泪珠变成了什么呢?它们都装在他的睡帽里——真正的泪珠是没有办法洗掉的。它们留在那顶睡帽里被人忘记了。不过那些旧时的回忆和旧时的梦现在保存在这顶“单身汉的睡帽”里。从来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这顶睡帽,便会做出许多梦和看到许多幻影。他自己的生活便变成了安东的生活,而且成为一个故事” 。
云天明的三个童话小孩看了可能觉得很好玩,大人们读懂后觉得毛骨悚然。
我还记得我看格林童话时的感觉,所谓的黑暗完全没有get到,对现实还没有经验的儿童,根本体会不到其中的可怕,比如女巫被关进满是钉子的木桶,一路尖叫着滚下山坡。这段我还记得,但当时并不害怕,反而觉得有趣。因此,自我个人阅读的经验,我认为语言浅白易懂,故事曲折有趣就是儿童童话。而其中的隐喻与黑暗就是留给成人的吧!
首先,我觉得不能过分低估小孩子的理解能力,其实以现在人类的智力发育水平6、7岁的小孩真的就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了(包括两性之间的,虽然因为没人教他们在认识上会有些偏差,但大体方向是没错的:比如自己是怎么来的、一男一女之间是怎么回事之类的),只是由于阅历、知识储备等原因在看法上会和成人有一些不同。所以我觉得除了暴力色情以及过分恐怖的内容,其他的都可以给他们看(包括历史和政治类的,交代清楚相关背景就好),他们都能懂。
本来就没有什么童话,都是骗人的玩意儿越早破除童话,越能过上幸福生活
觉得还是有区别的…一直喜欢童话:D借用我所崇拜的大神的一句话“ 感谢童话,不论那是让人发现世界奥秘的孩子的童话,还是曾经掩盖了世界奥秘的青年人的童话。”这也许是标准?
我只知道有成人动漫和儿童动漫的区分,当然,也只是在外国
作者想写给谁看的就是什么童话。比如郑渊洁的《雪兔》《红宝石公寓》之类的应该能算成人童话,怎么看都是给成人看的而非儿童,因为它的核心思想就和那种积极主流的童话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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