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浙江公积金提取新政拆迁补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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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土地征收赔偿标准2015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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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实施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而发生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适用本办法。二、市、县(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 我省已于今年3月出台了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文件,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较省政府2012年实施的平均标准提高了15.84%,部分城市郊区的农用地征地补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实施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而发生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适用本办法。二、市、县(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年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地方案确定后,又赋于被征地农民一项“补偿标准争议权”,《条例》第二十五条第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手续有哪些,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国家征地工作的程序?农村土地纠纷有哪些类型,农村土地纠纷表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 2011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您提供2011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2011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有关法律问题,期待为你服务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华律网农村土地征用赔偿专题为您提供全面的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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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要旨:在一般情况下,要将基本农田转化为建设用地,需要履行两个法律手续。第一,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二,要履行征收农用地的审批手续。...而浙江省某市为了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征地报批前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未告知被征地申请听证的权利,也未召开听证,程序违法;此次耕地补充方案存在严重的问题,显然是张冠李戴、挪用耕地补充指标;超越国根据尹律师的进一步了解情况来看,事实上,邵先生村组所属地块的集体土地是在日才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浙土字A[号《浙江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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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湖州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导语】:8月19日,杭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正式公布。9月18日正式施行。具体详情请参看正文。  据杭州市住保房管网报道,8月19日,杭州市政府于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将于9月18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图为市住保房管部门组织召开杭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经市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通过后已于8月19日正式发布。  《若干意见》共十三条,主要结合杭州历史沿革与实际情况,针对征收工作具体程序性问题和征收补偿标准问题两方面,特别是征收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征收补偿、直管公房住宅调产安置要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与调整。  《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征收工作程序,新设定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未登记建筑的参照房改程序,即对于已列入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未登记建筑经认定为参照合法建筑标准予以补偿,同时属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并承租给个人的,若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享有参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若因注销等原因导致产权单位不存在,或产权单位、破产管理人、清算委员会放弃相关权利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指定房屋管理单位,由房屋管理单位代行产权单位职责。  《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若干意见》规定了征收过程中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普惠性的最低保障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等部分的面积不结算,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但在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类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征收补偿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若干意见》规定了实物安置的优惠政策,从控制实物安置优惠政策入手,重申了从低、多层安置到高层补贴面积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增加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增加安置面积),新设定了“住改非”补偿标准,对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直管公房的补偿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外,《若干意见》有关条款还结合实际,对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时点、计户依据、另有住房等含义统一进行了明确;对宗教包租产、“换约续租”产、代管产等特殊房产的补偿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若干意见》将于9月18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推荐阅读: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时间表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国有土地房屋由“拆迁时代”全面迈向“征收时代”。日,《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上述法规明确公共利益而征收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责,对房屋征收决策、征收程序、信息公开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推荐阅读:      &扫一扫关注【本地宝杭州周末圈】,获取更多旅游活动资讯!
1、2、3、4、5、6、& 浙江楼市
杭州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将出 拆迁时代迈向征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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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模式
  明确相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昨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经市长办公室会议专题讨论会通过后,正式对外公布。昨天下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办了“杭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会”,就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若干意见》条款共13条,主要针对征收工作具体程序性问题和征收补偿标准问题两方面,特别是征收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征收补偿、直管公房住宅调产安置要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与调整。
  《若干意见》适用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若干意见》将于9月18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制定背景
  国有土地房屋由“拆迁时代”
  迈向“征收时代”
  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标志着国有土地房屋由“拆迁时代”全面迈向“征收时代”。
  日,《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
  在此背景下,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经过充分调研,创新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的理念、方法、程序和手段,强化执行监督,规范征收程序和权力运行。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杭州六城区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32件,涉及2598户、33.88万平方米,迄今已完成20件。
  值得欣慰的是,征收新模式在推进城市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政策具体解读
  合法未登记建筑:
  参照房改政策予以补偿
  对于已列入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未登记建筑,经认定为参照合法建筑标准予以补偿;同时属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并承租给个人的,若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享有参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若因注销等原因导致产权单位不存在,或产权单位、破产管理人、清算委员会放弃相关权利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指定房屋管理单位,由房屋管理单位代行产权单位职责。
  相关条款明确了这部分单位自管公房承租人可以在房屋被征收前参加房改购房的权利及相关程序,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安置房屋最低补偿标准:
  不小于48平方米
  普惠性的最低保障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等部分的面积不结算,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但在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类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征收补偿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案例:被征收房屋30平方米(以下均为建筑面积),若其按房屋价值折算可产权调换安置35平方米,实际安置的安置房屋为60平方米,该安置房屋13(即48-35)平方米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其余12(即60-48)平方米根据补偿方案规定结算。
  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特殊保底政策为:安置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不支付差价,因自然间不可分割、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上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类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为与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相衔接,对其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案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另有住房一并计算不超过48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产权调换应安置面积为35平方米,实际安置房屋为60平方米,该安置房屋13(48-35)平方米不结算差价,其余12(60-48)平方米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类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该安置房屋60平方米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实物安置:补贴面积为
  被征收房建筑面积的10%
  为拉近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利益差距,给被征收人更多的选择权,从控制实物安置优惠政策入手,重申了从低、多层安置到高层补贴面积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
  增加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增加安置面积。
  “住改非”:一次性补助
  不超过评估价的20%
  “住改非”是指房屋产权登记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经营活动的房屋。
  鉴于“住改非”房屋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的事实,综合现行各区一般补偿标准,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前被征收的住宅房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用于商业经营的,除按照住宅房屋实施补偿安置外,还可根据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凭据,按批准的合法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其批准合法经营面积部分住宅评估价值的20%。
  案例:住宅房屋用于商业经营,产权登记面积为6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每平方米2万元,实际用于营业面积为40平方米,则一次性适当补助最高为:40平方米×2万元/平方米×20%=16万元。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种方式自选
  《省征收条例》规定,征收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百分之五,具体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结合杭州市原补偿标准,现规定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在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确定。
  方式一:根据非住宅房屋的具体用途,按照被征收非住宅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综合用房的补偿标准分别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0%、6%、5%。
  方式二:按照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综合用房分别以26个月、20个月和15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偿。
  方式三: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相应比例或临时安置费标准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直管公房:新提供住宅
  不小于被征房屋价值
  对直管公房的安置补偿规定与杭州市原执行规定有较大变化。
  原规定允许直管公房承租人不参加房改的,可以参照补偿方案进行扩面,扩面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但这样造成新的安置房成为政府和个人的共有产权房屋,如果承租人不符合房改条件的,后期处理直管公房产权将非常困难。
  为从根本上明晰未参加房改的被征收房屋安置后房屋权属问题,现调整为:征收直管公房,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房管部门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应按照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承租人并保持原租赁关系。另行提供的住宅房屋价值应最接近且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部分的建筑面积不结算差价。
责任编辑:沈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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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点击排行榜官方推政策包促农民购房 加大拆迁货币补偿比例_浙江热线
官方推政策包促农民购房 加大拆迁货币补偿比例
原标题:官方推政策包促农民购房 加大拆迁货币补偿比例-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在中央定调去库存后,住建部召集地方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研究去库存方案。据悉,政策指导方向将在原来支持城市居民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与农民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库存高企的多为三四线城市,因此对于价格相对容易承受的地区,支持农民购房是扩大购房人群的有效措施。但需注意的是,目前对于农民购房后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并不健全,因此农民购房后还款执行难度较大。另外,购房农民的户籍与其原有宅基地与耕地的矛盾如何处理解决,也是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
  发力 促进农民购房是主要着力点
  据权威人士透露,高库存已成为阻碍房地产业发展的绊脚石,这也是11月中旬中央层面时隔两年后再次定调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
  上述人士表示,在定调去库存后短时间内,住建部便召集了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京,确定去库存政策指导方向,并明确要求各地健全每日向住建部汇报销售数据的机制。
  “这次培训内容主要是针对地方应如何推动房地产销售,其中促进农民购房是政策的主要着力点。”上述人士透露。住建部指出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在中小城市、城镇首次购买住房政策的支持力度,例如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利息补贴等支持政策。同时,部里要求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基本面,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加大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方便农民贷款。
  “此外,对于拆迁的补偿方式做了很大改变。”上述人士表示,此前地方拆迁大多以原地回迁为主,但现在要大幅提高拆迁货币补偿的比例,对于库存特别高的城市,要求全部使用货币补偿方式,对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也做出相似的要求。
  除去库存政策外,住建部还指出未来要加强对于商品房的管理。上述人士介绍,地方将加大新房和二手房的网签普及力度,加强交易管控,把握库存数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李学军表示,据初步统计,在县级城市购房群体中,农民购房占七成以上,部分县城超过八成。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有利于加快消化库存,扩大住房消费,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也是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防风险的综合战略举措。
  实操 多地推进购房补贴助力去库存
  9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印发通知,规定了富阳区购房补贴的优惠政策,对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而对于高学历者,补助增加。本科、硕士、博士补助比例分别为购房款的1.5%、3%、10%,额度分别不超过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于“151人才工程”人选、特殊津贴人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办法执行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8日,安徽滁州表示,随着近年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住房空置增加,为解决这一矛盾,滁州市将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从2016年起,除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数量及乡镇教师周转需求新建少量公共租赁住房外,滁州市将推行通过市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满足本地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保障效率。
  对于困难家庭住房同样采取货币化保障。对补贴保障范围和财产等准入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放宽保障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推行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并举。棚户区方面,也将引导居民按照“同地段、同面积”原则,进行货币化安置。
  此外,加大农民购房支持力度,也成为新政的主要方向。10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或由当地财政对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适当比例给予购房补贴。2015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亿元资金,对政策落实较好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支持。
  随后,洛阳、驻马店、濮阳、三门峡、济源、南阳、许昌、开封等城市为鼓励本地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纷纷出台各种财政补贴政策。以洛阳为例,自今年12月1日至明年2月29日,农民及外来人员市区买房可享多项优惠。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的100%补贴。对非市区户籍人口,在上述时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按揭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
  濮阳方面,自12月3日起,濮阳市政府对农民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对购买二手房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另外,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由濮阳市财政部门出资5000万元,市政府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设立住房担保机构,实施农民购房担保,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
  隐忧 机制不健全贷款执行难度较大
  一位地方房管负责人表示,现阶段地方政府也在加快研究去库存的政策,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财政吃紧,给予农民大幅度的购房补贴不太现实。因此,政策设置难度较大。“其实对于农民来说,有钱在城市买房的已经购买,剩下未买的人群中,给予政策支持后有能力购买的只占少数,大多数属于给补贴也买不起的。”他说。
  “其实在购房后面临的问题更多。”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农民进城购房后,户籍、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的跟进需要大量财力支持,对地方财政水平要求较高。另外,对于其在原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与耕地的处置方式也极为难定。
  对此,李学军表示,河南省制定政策时对此已有考虑,现阶段是农民进城购房后权益不受影响。“农民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后,对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保持不变。另外,农民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拒绝,不得收取政策规定外的额外费用。”
  户籍方面,李学军介绍,农民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但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银监部门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阶段农民进城购房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贷款执行难度较大。另外,土地流转与农村制度改革未定的背景下,农民有效担保难定,因此,贷款还款监督执行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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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今日导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补偿政策!含拆迁、果林、农田等等!?【请投上虞旅游】亲爱的微粉们,展现你们力量的时刻到啦~?微信新功能,居然可以查看好友是否在线了!【开心一笑】?离奇!小伙车祸遇难十天后,居然还和女友结了婚【虞事一点通】?走亲访友,开车的坐车的都来看看,要注意哦!【情感养生驿站】?盖北简历【翠韵盖北】?下管---上虞人的后花园、上海人的伊甸园【醉美下管】(更多详情请关注浙江微上虞)轻松一问问:如果恐龙没有绝迹,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答案直接回复0227至浙江微上虞微信平台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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