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9级湖北省伤残军人护理费鉴定,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用怎么算,是鉴定还是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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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被车撞了,伤残鉴定10级,鉴定休息天数3
0被车撞了,伤残鉴定10级,鉴定休息天数300天,住院120天,护理费和餐饮费各是多少?误工费能给多长时间?
提问于: 12:37:1019
你好,我家是市的,7月份我妈被车撞了,伤残鉴定10级,鉴定休息天数300天,住院120天,请问每天的护理费和餐饮费各是多少?能给多长时间?谢谢其他人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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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20 回复 你好,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如果你想获得更准确的回答,可以向我申请律师诊断服务,+1
16:46:01 回复律师365认证律师 拨打400-64365-80 转 2185 可以直接咨询该律师。 您好,护理费要根据具体的病历资料以及护理人员的工资确定,伙食补助费一天40元,按鉴定的误工天数计算。如果你想获得更准确的回答,可以向我申请律师诊断服务,+1
17:01:12 回复律师365认证律师 拨打400-64365-80 转 2125 可以直接咨询该律师。 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项目。具体您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要看您的具体情况。如果你想获得更准确的回答,可以向我申请律师诊断服务,+1
15:31:43 回复律师365认证律师 拨打400-64365-80 转 1773 可以直接咨询该律师。 你好,这个要按照具体的情况了如果你想获得更准确的回答,可以向我申请律师诊断服务,+1
14:24:49 回复律师365认证律师 拨打400-64365-80 转 1168 可以直接咨询该律师。 需要具体计算如果你想获得更准确的回答,可以向我申请律师诊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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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鉴定10级,误工费期限究竟该怎样计算?
伤残鉴定10级,误工费期限究竟该怎样计算?
- 回答:(3)
本人受害者,在日车祸至左腿关节塌陷性骨折,手术后于5月6日出院,后经法院2次开庭,保险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对本人的护理时间鉴定,号经医学会鉴定机构鉴定,54天住院期间2人护理,出院3个月一人护理,总计144天,法院判决护理和误工费为144天,宣判生效。号二次入院进行钢板取出术。住院36天,后二次诉讼,本人要求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对误工费、护理费的延续计算提出异议,要求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损伤构成10级伤残,误工期限为18周,护理期限为12周,保险公司要求退还第一次多付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不知道这个18周和12周是为第二次的手术误工期限还是与第一次的合并计算的。请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专业律师给予答案。 23:30:09补充:哦,忘记说了,对方是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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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伤残鉴定10级,误工费期限究竟该怎样计算?”的解答:
可以认为是第二误工时间和护理时间。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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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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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是二次手术的护理期和误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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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总金额是二十多万,包括九级伤残费用十三万多,医疗费四万多加上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总金额就是二十多万。我是被告,原告被判定9级伤残开庭后保险公司要求质证,法官同意,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总金额是二十多万,包括九级伤残费用十三万多,医疗费四万多加上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总金额就是二十多万。我是被告,原告被判定9级伤残开庭后保险公司要求质证,法官同意,保险公司要求质证然后只赔偿八万,我们赔六万多,原来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十三万多,那么质证成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和我个人的赔偿金额会不会有变动呢?特别是个人赔偿金额,而且如果质证为十级的话那么保险公司还应该赔偿十三万吗?或者保险公司赔八万那么剩下的(十三万减去八万)剩下的五万我们能索要吗?大概情况是这样的,谢谢您能为我解答。
 问题来自:广东 - 江门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2:26 咨询人:alexelva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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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回复时间: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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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工伤赔偿有: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护理费.这些费用要如何计算出来找公司赔?
工伤赔偿有: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护理费.这些费用要如何计算出来找公司赔?
09-10-16 &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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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伤残鉴定后的护理费该怎么算?
伤者的工资只算到伤残评定日、护理费该算到多久肋根据伤残评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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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做出裁决
二、公安机关对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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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做出裁决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公民之间由于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对这种纠纷,公安机关只能调解。根据民诉法案件管辖范围和执行权来看,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案件不负有管辖权,也不负有强制执行权。公安机关对于民事纠纷可以调解,当事人对调解不服或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可诉讼到人民法院裁决。
二、公安机关对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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