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个人社保查询三七市镇二六市莫旭东个人头像。现住在金色阳光小区。他因喝醉酒开车,还打了陌生人。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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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金色阳光小区14幢05室的房产
委托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
参考价:28(万元)
联系电话:5
变 卖 公 告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6日10时至2015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金色阳光小区14幢05室的房产。该房产建筑物建于2005年,钢混结构。总层数5层,位于第5层,一梯两户。底层有架空层,局部可分隔成阁楼使用,阁楼未计入面积。水电卫设施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良好。房产证号:B1000510、 B1000511,证载建筑面积为130.8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19.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10)字第0437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9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另配有架空层一间,编号为14-16,使用面积为20.84平方米。
评估市场价:49.64万元,变卖起拍价:28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9月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得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9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1014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杭永仑估(2015)法鉴字第002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5,7,监督电话: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网址:http://www.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上查询。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5年8月21日
标的物介绍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23)
网站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ICP备案号:渝ICP备号-17欢迎光临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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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金色阳光小区14幢05室的房产
委托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
参考价:27(万元)
联系电话:5
拍 卖 公 告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 5月28日10 时至2015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金色阳光小区14幢05室的房产。该房产建筑物建于2005年,钢混结构。总层数5层,位于第5层,一梯两户。底层有架空层,局部可分隔成阁楼使用,阁楼未计入面积。水电卫设施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良好。房产证号:B1000510、 B1000511,证载建筑面积为130.8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19.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10)字第0437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9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另配有架空层一间,编号为14-16,使用面积为20.84平方米。
起拍价:27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13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8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1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杭永仑估(2015)法鉴字第002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5,7,监督电话: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网址:http://www.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上查询。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3日
标的物介绍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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