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西藏的局面的意思

西藏研究1987年第01期-在线阅读所属分类:历史 &
元朝时期 自成吉思汗建国迄元顺帝出亡(),通称元朝。元代始,西藏成为中国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元代是西藏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和历史性转折的重要时期,中原内地与西藏地方双向的经济、文化交流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西藏地方与中央王朝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西藏在经济上进入封建社会的同时,元中央王朝及蒙古势力的介入,使西藏社会形成了以藏传佛教萨迦派为核心的政教合一权力模式。西藏社会进入相对稳定时期,标志了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经过近400年混乱和分散割据局面的西藏社会重新获得生机,并大体奠定和构成了此后西藏社会的发展模式与基本雏形。
  西藏与中央的隶属关系 13世纪中叶,西藏地区成为元中央政权的一个行政区域,并在元朝的扶持下,建立了萨迦地方政权。1247年萨迦派第四代法王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应蒙古王子阔端之邀前往凉州(今甘肃武威),代表西藏各派僧俗势力与蒙古王室建立政治上的联系。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封萨迦派第五代法王八思巴为国师。1264年元代设立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八思巴以国师身份负责总制院,管辖全国佛教事务和藏区行政事务。藏区的重大事务、高级僧俗官员的任命、违制官员的处罚以及重要机构的设立、军事措施等等均由总制院决定。从此,确立了政教合一的萨迦地方政权在西藏地区的统治。
  元代除在中央设立总制院管辖西藏地方的军政和宗教事务外,又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负责处理西藏卫(前藏)、藏(后藏)、阿里等地的军政事务。阿里设元帅二人,管理军务,当地的古格等地方势力仍然保留,准其继续行使对属民的管辖权。卫、藏地区设都元帅二人,管理当地蒙古驻军。又设十三万户府,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管理民政,亦兼管军务。元中央政府规定,从中央宣政院,到吐蕃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万户以上的重要官员都由宣政院或帝师提名,由皇帝委任。这种僧俗官员并行的制度此后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届西藏地方政府沿用的定制。
  元中央政府在设置行政机构前,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吐蕃进行三次括户、设立交通驿站等,将西藏和内地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元政府根据西藏各地人口疏密和物产丰厚的不同情况,先后设立了15个甲姆(驿站),其中卫(拉萨)4个,藏(日喀则)7个,阿里地区4个。各甲姆之间又设若干小甲姆,并特设转运1名,专管驿站交通事宜。规定驿道沿途居民负责传送公文,供给马匹,西藏地区的乌拉制度即由此形成。这些措施是元代中央对西藏施政的重要内容。
  除以上措施外,元代的历法和刑法也推行到西藏地区。在元代实现对西藏的征服和统治的过程中,元中央政府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宗教关系。元中央统治者通过这种宗教关系,不仅满足了自身的宗教需要,而且有效地实施了对西藏的统治。同时,西藏教派势力同样以这种宗教联系在政治上紧紧依附于元中央政府。元代对西藏地方的管理,特别是在西藏及其他藏区建立的地方行政体系,虽然具有不同于内地的特点,但它作为在中央直接管理下的全国行政制度的一部分,却是确定无疑的。
  行政区划 元中央政府为便于对西藏等藏族地区的管理,将其划分为三个部分,建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
  ①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在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有宣慰使5员。在藏族聚居地区设置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管理当地军民事宜,管辖范围为今青海省东部和南部、甘肃省南部和四川省西北部,包括今青海省的海南、黄南、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部。
  ②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一说在今甘孜至昌都的交通线上,有宣慰使4员。设置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地方行政机构,其辖区在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的一部分。
  ③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代中央政府又将西部阿里地区划入,简称乌思藏宣慰司。有宣慰使5员,其下有都元帅、招讨使、转运、万户等官员。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还包括拉达克。据藏文史籍《萨迦世系史》记载,元代曾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却喀&,分别为阿里地区到索拉甲沃(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索拉甲沃到黄河河曲;黄河河曲到汉地大白塔。三个&却喀&的地域大致与元代在西藏地区设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区相符,反映了元代西藏地区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形。元代宣政院下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把西藏等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划,其中后两个成为今西藏地区行政区划的基础。
  经济交流 元代中央对西藏地方的施政,促进了西藏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西藏地方与中国内地经济关系的紧密联系,元代中央采取的各项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驿道及驿站。元初,在西藏设置驿道及驿站,划定站户,并由中央派官员管理。从此,通往前后藏直至高原最西端阿里的驿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为西藏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使源于唐宋的茶马互市在元代得到发展。西藏通往内地的驿道也成为商道、茶道,在一些重要站口,特别是川藏道上,经营茶叶及其他物资贸易的行栈就是在元代创始的。
  ②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元代西藏与祖国内地经济交流的加强,还主要表现在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以及西藏地方在中央财政资助下银本位制的初步形成。元代朝廷两次赐给乌思藏马牛等物时,均是折价为白银供给。白银大量流入西藏,促进了西藏银本位制在元代的形成。元代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及银本位制的形成表明,西藏归属元代后与内地的经济关系远远超过以前各朝代。
  ③西藏地方以朝贡方式加强与内地的经济往来。元初,西藏地方各地僧俗朝贡的物品有:金、银、象牙、藏红花、氆氇、牛黄、虎皮、豹皮和水獭皮等,而元世祖赏赐给八思巴的内地物品有坎肩、金爵、靴帽、坐垫、法衣、锦缎、金杵及金银等物。这种朝贡与回赐逐渐形成一种经济行为,元代中央即以朝贡形式作为维系同西藏地方政治关系的基础,促进了藏汉之间的经济交流。
  文化交流 元代西藏地方与中原内地的文化交流空前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在统一的国家内相互补充、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形成元代文化多样性的显著特色,谱写中国古代文化史重要的一页。中原文化对西藏传统文化产生的影响主要有:
  ①完成大藏经目录。1285年在元代中央主持下,政府官员会同各族佛教大师经过两年多的辛勤努力,将藏汉两种文本的大藏经加以核对,编纂出第一部藏汉对勘、卷帙(zh&)浩繁的大藏经目录《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完成了中国佛教史及思想文化史上一项宏大工程。
  ②引入内地雕版印刷术。13世纪后期,八思巴两次返藏,不仅把内地佛经带入西藏,而且引入雕版印刷术。
  ③天文历算。藏族以蒙古历为中介,将汉历中以正、二、三等序数记月,并以寅月为正的纪月法融入藏历,还吸收了汉历中的二十四节气。藏族天文历算学家康巴噶逻由于精通汉语文,在后藏地区推广汉族地区的《黄历》、《羊脂玉》、《九执历》等。
  ④音乐、歌舞、绘画。藏族受蒙古及汉文化的影响较大,在八思巴时代,内地的戏剧艺术已被带入西藏。藏族上层社会普遍喜爱蒙古音乐及服饰,一些贡使也从内地带入乐舞。
  ⑤建筑。1262年、1265年八思巴扩建萨迦北寺,增建汉藏结合的大金顶殿及吉祥过门塔。1268年新建萨迦南寺,吸收了内地古城堡式建筑技术,主体为汉式大经堂,布局结构为四合院式。1310年在大昭寺主殿顶楼及观世音顶楼修建了汉式金顶。
  ⑥瓷器等传入西藏。内地的瓷器,特别是瓷碗,以及蒙、汉刀剑传入西藏,为藏族人民所喜爱。
  此外,藏族传统文化对内地的影响同样引人注目。元代,藏传佛教首先从帝王宫廷传播到中原内地大江南北。元代历朝皇帝不但皈依佛教,接受灌顶,封授藏传佛教大师为国师、帝师,而且大办佛事法会,从而使藏传佛教文化成为元代上层社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藏传佛教在元大都及大江南北的传播,藏族寺庙的建筑技术、佛像雕塑艺术也传入内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廷在大都为其修造藏式灵塔,并诏令全国各地建庙祭祀,从而扩大了藏族建筑、雕塑、绘画艺术在中原各地的传播。元代藏式建筑及塑画艺术的内传,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至今仍保留在祖国各地,如妙应寺白塔是北京最大的一座元代藏式古塔。敦煌莫高窟内,也保留了大量元代由藏族雕塑、绘画大师制作的带有藏族雕塑、绘画风格的珍贵艺术品。广泛流传于元代宫廷和蒙古地区的藏医藏药对蒙医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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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历史简介
&&& 公元七世纪初,强大的唐朝(618-907年)在中原地区成立,从而结束了该地区三百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十余个部落,建立了西藏高原第一个统一的政权─吐蕃王朝。松赞干布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宗室女文成公主,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了极为友好的关系,奠定了吐蕃与唐朝二百余年频繁往来的“甥舅亲谊”关系。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王室内讧和部族之间、边将之间的混战而分裂瓦解,出现众多互不统属的地方势力。它们各占一方,互相征伐,战争连绵持续了四百余年,不少吐蕃人离开故土,散处于今甘肃、青海、四川、云南地区。生活在西藏高原的吐蕃各部,在吐蕃王朝灭亡后的3个多世纪,割据自立,互相攻伐,严重阻碍了经济、文化的发展。
十三世纪中叶西藏统一于中国
十三世纪初,蒙古族领袖成吉思汗在中国北部建立蒙古汗国。1247年,西藏萨迦派高僧班智达·贡嘎坚赞同蒙古汗国皇子阔端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市)议定了西藏诸部归顺蒙古汗国和接受所规定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内容;萨迦地方政权建立。1271年,蒙古汗政权定国号为元, 并于1279年统一全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政权,西藏遂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
  鉴于西藏地方的历史传统、社会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民族和宗教信仰等诸方面的特点,对于西藏的行政管理,元朝采取了以下不同于10行省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第一,公元1270年,元世祖忽必烈敕封西藏的宗教首领、萨迦派僧人八思巴为帝师,是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立的最高僧官职务,以后即成定制,帝师一职也就成为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中央政府高级官员,统领全国佛教,兼管西藏地方事务。
  第二,元朝建国之初,设置释教总制院(公元1288年改称宣政院),专管西藏地方军政事务和全国佛教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设立的专管西藏事务的中央机构。
  第三,区划西藏地方的行政区域,设置各级官吏,总其成于帝师。
元后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辖
十三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正式归入元朝版图后,中国虽然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
  明朝()
  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统治中国后,取消了在中央政府设立宣政院作为专管西藏事务的机构,以及封赠西藏僧人为帝师的制度,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制度,其最高级别的僧官称“法王”。法王和元朝帝师不同,不驻京,没有管理全国教务的职权,也无固定领地,品级属荣誉性质,虽有高低,但互不统辖,且都不管政务。法王之下的僧官封号为“王”,他们各有领地,分别统辖一定区域,但互不统属,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
  清朝()
  1644年清朝取代明朝后,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行之有效的管理西藏的法规和制度,以确保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具有法律、制度的保证,因而更加卓有成效。
  第一,法定西藏的行政区域。清朝中央政府在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时,法定了西藏的行政区域,以法规的形式,划定了西藏与毗邻的云南、四川、青海、新疆的行政区界。西藏(当时亦称“卫藏”)的行政区域即相当于今西藏自治区的辖区。
  第二,决定西藏的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地方政权组织形式。清朝1793年颁发的《钦定西藏章程》和作为清朝行政法规汇编的《大清会典》明确规定:在西藏,达赖、班禅分管前、后藏的宗教和部分行政事务,互不统属,而驻藏大臣则总揽全藏。
  第三,封赠西藏的宗教首领。公元1653年,清朝中央政府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公元1713年,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此后,历辈达赖、 班禅必须经中央政府正式册封才为合法,成为历史定制。
  第四,为了防止宗教首领以权谋私或膨胀势力,清朝中央政府于公元1793年建立了金瓶掣签制度,革除此前由达赖、班禅或大喇嘛自行决定继承人选的弊病,改由在驻藏大臣监督主持下,经金瓶掣签选定达赖、班禅或大喇嘛继承人的候选对象,报经中央政府批准后,才为合法继承人。这是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宗教加强行政管理的关键措施,也是对西藏行使完全主权的一种体现。
  中华民国()
  1911年,中国爆发辛亥革命,次年建立了合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为一体的中华民国。民国期间中央政权更替频繁,但是,历届中央政府对西藏的基本政策,始终坚持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第一,利用政府宣言和立法等形式,维护国家对西藏的主权。日孙中山先生主持制订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总纲”第三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22行省之一。这是以“临时宪法”的形式,从法律上规定了民国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此后公布的《宪法》中有关西藏地方的规定,其基本精神和核心内容,都是强调西藏地方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
  第二,建立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的中央机构─蒙藏局和蒙藏委员会。民国于1912年成立蒙藏事务局,直属国务院,作为主管西藏、蒙古地方事务的中央机关,蒙藏事务局于1914年改为蒙藏院。1927年迁都南京,成立南京国民政府之后,对蒙藏院进行了改制,正式设立蒙藏委员会。九世班禅、十三世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驻京代表贡觉仲尼、章嘉呼图克图、喜饶嘉措大师等,都参加了蒙藏委员会,著名的佛学大师喜饶嘉措还曾任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
  第三,加封达赖和班禅,主持其灵童转世和坐床典礼。民国之初,被清朝革去名号,出走印度的十三世达赖向民国政府表示了归国的意向。有鉴于此,袁世凯于日发布大总统令,恢复达赖喇嘛名号。时隔不久,十三世达赖即由印度返回西藏。为了缓解西藏内部矛盾,表彰九世班禅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的贡献,袁世凯又于日发布了“大总统加封班禅令”。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当局依历史惯例呈报中央政府,国民政府追赐十三世达赖“护国弘化广慈圆觉大师”封号,并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入藏致祭。1938年,在摄政热振活佛主持下,按照宗教仪轨,在青海寻访到十三世达赖的转世灵童拉木登珠。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批准“青海灵童拉木登珠……免于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吴忠信作为中央政府特派代表与西藏摄政热振共同主持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典礼。1937年12月,九世班禅在准备回藏途中,在青海圆寂,国民政府立即追赠“护国宣化广慧圆觉大师”封号,随后又派考试院院长戴传贤赴甘孜致祭。1949年初,国民政府派特使参加了在青海塔尔寺举行的九世班禅转世灵童庆典,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第十世班禅。8月,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作为国民政府专使,赴青海主持了第十世班禅的坐床典礼。
  第四,吸收西藏上层僧俗人士参加国家管理。民国时期的历届国会、国民政府时期召开的历次国民大会都有西藏地方的代表参加。例如,日,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12月25日结束。这次大会以制定宪法为主旨,通称“制宪国大”。出席这次会议的西藏代表有图丹桑批、计晋美等1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成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达赖于日派人到新德里请中国驻印度大使转达他致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件,表示愿意进行和平谈判。2月28日达赖又派出以阿沛等5人为代表的谈判团,于5月23日在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协议签订后,达赖致电毛泽东主席说,对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班禅额尔德尼也致电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决心维护祖国主权的统一。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全面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维护封建农奴制的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驻西藏的人民解放军坚决平息了叛乱。十四世达赖喇嘛外逃,在境外成立“流亡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同年3月28日发布命令,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
  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顺应西藏人民的意愿,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不再被作为农奴主的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被农奴主强迫劳动,从此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主人。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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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27962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五十年超越五百年 西藏凭什么?&|&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雷希颖  一个月前,笔者刚从西藏回来,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除了新奇感外,毫不夸张的说,完全可以用“震撼”二字来形容。因为常居澳洲,未去西藏前,常听到看到海外媒体散布的异样声音,说西藏问题很多,比如经济萧条、气氛压抑、社会动荡、生态恶劣等等。
  可打迈进西藏的那一刻起,我的担心很快没有了。所到之处,一派美丽、祥和、团结与繁荣。我先到了林芝,这里不仅有“小江南”如诗如画的自然美景,更有林芝市经济腾飞,社会勃勃生机的繁荣景象。此外,藏族、珞巴族、僜人和汉族等各族群之间非但没有国外媒体描述的紧张局面,反倒处处显出友好、热情、融合的气氛。
  不管到了西藏哪里,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谈,笔者无法不感叹:西藏自治区在成立后的短短五十年时间里,已然创造了地球第三极上的一个又一个伟大奇迹。它除了在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提升、生态保护等方面完成了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巨大跨越,还让绝大多数的西藏民众开始充分享受国家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丰厚福利,这个现实时常另“山的那边”的民众羡慕不已。更令人触动的是,以珞巴族为代表的一些少数民族在生活条件提升后,为了响应国家“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举的政策,甚至主动放弃了千年来以狩猎为生的民族传统,转而探索以种植、深耕、旅游等为主的新的生活方式。
  作为藏区外的人,笔者不禁要问:西藏凭什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惊人的转变?要知道,从十世纪初开始出现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在延续了一千年多年后,别说全面提升西藏的区域面貌了,连改善普通藏民生活条件,保障藏民生命安全的基本目标都无法实现,绝大多数西藏民众只能一代又一代地继承着“农奴”的身份艰难存活——法籍藏学研究者,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一书中“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的描写,便是那时候西藏百姓生活的最好写照。
  到了1965年,“民族区域自治”在西藏全面确立,农奴们才彻底告别了被奴役、被压迫和被肆意杀戮的命运,从此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这在之前对他们来说是根本不敢想象的。中央政府在确保他们的政治权利的同时,还对藏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进行严格保护,以确保藏民的合法权利。
  在此之后,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国家除了积极地帮助西藏自治区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外,还大力协调先富起来的省份对西藏伸出帮扶之手,要求它们出钱出人出力帮助西藏解决包括基础设施、文化教育、政府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再加上西藏地区总体上长期处于一个民族团结局面较好,社会状况相对稳定的情况,这些都为西藏长期保持强劲发展势头提供了坚强的支撑。从数据上不难看出,从1965年起,西藏自治区的地区生产总值由0.94亿元快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347.45亿元,增长了369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2.8%。
  由此可见,西藏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它的核心因素无非三点:国家的统一稳定,民族的和谐团结,以及坚持党的领导。这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支撑着西藏健康高速的发展和建设。因为经历过,才能有更透彻的感悟,相信绝大多数的西藏民众在经历了建国前后西藏社会现实的强烈对比后,是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这个现实的。
  虽然现在国际社会对西藏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杂音或者不明就里的误解,但笔者在亲身感受过西藏后,坚信西藏只要能够继续保持当前的稳定局面,继续坚定党的领导,继续保持当前的发展态势,任何抹黑、否定、分裂的企图都毫无意义,被世界嘲笑。西藏五十年胜过一千年,世界被它所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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