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尿虾果在农村的东西

伪劣产品都还会附加一张说明书和一张合格证,这便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目的。  
——题记    
六年前,当我还只有十四岁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得了一种叫前列腺炎的病,从此和厕所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众所周知,这种病的症状主要是尿频、尿急、尿不尽、夜尿频多,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我的情况就恰是如此。年轻时并不知这是病,于是就拖到了今天。每天都承受着很多奇怪的目光,也因此被人怀疑是不是手淫过多,毕竟,一天能进二十来次厕所的,申请个吉尼斯记录都不成问题了。前阵子去医院看病,夹杂在一大堆中老年男子中间,总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  
抛出这个多少有些难以启齿的隐私,是为了说明我写的东西无一不带着鲜明的尿骚味——每篇东西都得在去过N次厕所才得以完成。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上厕所多的缘故,我远比别人多了很多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机会,也即是说,我有自知之明。然而,这种自知之明差点毁掉了我,博尔赫斯还说什么拥有自知之明会带来幸福,考虑到他的失明,我只能说他是在说瞎话。正如我从未从女孩子那里得到爱情一样,我从未在写作上因为拥有自知之明而得到愉悦感。相反,我时时却感到难以言说的痛苦在笼罩着自己。是杜拉斯说过的吧,写作是场暗无天日的自杀。  
事实上,很多年以来,我都一直不敢承认自己是在写作。我认为我不配用这两个字。我觉得自己在写作上一贫如洗。这种穷魄感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并且,正如一位诗人所说,我的贫穷远未完成,它需要我。贾平凹有句话也说得很实在:富人常常温柔,穷人容易残忍。所以,我是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投入写作的——一方面,我是个懒散、无能、软弱、热爱狂想、疏离主流、讨厌做事的家伙,除了写作,我想不起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能够来容纳我(我觉得自己很像个“多余人”);而另一方面,我却是个一点都不聪明的人,而写作是非睿智的人不能够胜任的,因此,我犹疑着,同时也困惑着,害怕到头来一切都只是梦而已。菲茨杰拉德说过: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是一种发疯的化学形式。很多人因此都说我不自信。我想我是不自信的。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未必能够真正了解这究竟是为什么。钱锺书重版《围城》时提出这样的质疑:很多人都往往将自己的写作冲动当成写作才能了。我很怀疑自己就是这类人的其中之一。可是,谁又知道,这股写作冲动简直就像魔鬼一般把我深深抓住,常让我的灵魂瞬间沸腾又瞬间冰冷,瞬间燃烧又瞬间疲倦。我摆脱不了。这些年来。写作的愉悦我享受不到,可是放弃写作我却还得承受着浩大的苦痛。这简直快把我折磨成疯子。很多时候我根本就是夜不能寐,两眼通红的坐在宿舍楼狭窄的走廊里,在昏暗的路灯下面对着空白的稿纸发呆,一个字也挤不出来。  
我是焦灼的。在写作这条路上我感到巨大的困难,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会更好一些。由于它对我来说过分神圣,反倒让我踌躇了。比如说,我是能写一点杂文的,可是,我憎恨起自己只能写点杂文了。在我看来,只有小说才能让我感到写作的满足或完成。但我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就是写不出来。这种想写又写不出来的楚痛,可能很多人都有过,然而却未必有多少人有我的那般强烈,它简直就像火一样在炙灼着我,像头发一样在缠绕着我。我怀疑自己的脑海里一定有着不为我知的死角,使我偏离着原本理应的生活流向。  
卡夫卡说,一切障碍在粉碎我。我也时时有着这般感觉。  
有很多朋友都说,是我想得太多了——他们指的是我的困顿。我不追求过程而一味的想要结果,让他们很不理解。我也明白站在哪个台阶上就只能看到哪些风景,可还是妄想着一步登天。随你们怎么说吧,我的浮躁怕是无法改变的。那一夜,我向一位朋友发信息说,正是因为我深知自己的责任,才让自己在沼泽里越陷越深,但这一些却不被人了解着。假如不清楚我的处境者可能看到这里会纳闷得稀里糊涂——我一点都无法抽出时间来热爱我的专业,可我的父母却认为我在学校里好好学习着。我有着五兄妹,而我是老大,我那农民的父亲年纪尚轻却已经苍老。我认为我理应去扛起责任的。我已经二十岁了。我应该让我的父母对我放心,也应该去照顾好我的弟弟妹妹的未来,可是,我的写作却无法证明我在努力,它只能算是不务正业。L之所以会叫我不要那么自私,也是这个原因。因为她也明白,这条路太难走了。而我竟是无法抛开的。我每天矛盾着,理想和现实在心中碰撞出痛苦的火花:只有写作才能安妥我那躁动的灵魂,然而假若写不成,很可能我就真的一事无成了,这对于为我作出很多牺牲的家庭,我怎么说得过去呢?(我到现在还从未有过东西发表过。)一想到这点,我就不胜悲哀。——朋友回信息说,你爸知道你这样一定会很难过。他并没要求你一定要作成什么,只要你尽力。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刷的就流了下来。那是一起长大的朋友,他熟悉我的一切就像是熟悉我的脸。  
在生活中,时常可以看见喜欢舞点文弄点墨的,会突然甩给你一篇两篇他写的东西,过了一会便迫不及待地跑来问你写得怎样。这些人要的其实只是你的表扬夸奖。我不想沦为这一流人士,同时也是因为写得过分拙劣,对于自己的东西向来不甚珍惜,自然更耻于让人看到。但是,正如一位书店老板劝我多投稿说的那样,文章是写给人看的。这句话使我鼓起勇气来了,我终于托同学帮我把这大半年来所写的一些东西打在了电脑上(我自己打字太慢),然后试图将它们发给我所尊敬的老师或所信任的朋友,以博一哂,因为大概只有在你们面前我才有勇气来暴露我的愚钝我的拙劣我的肤浅。  05.05.30晨      关于李敖的一些吹毛求疵
      
写这篇小文之前,有人泼过冷水,说我这是典型的“蜉蝣撼大树”的现代版。但我仍不想放弃,原因很简单,或者很多人会被“五十年以来,五百年以内,中国白话文的前三把手”、“百年来中国人写白话文之翘楚”等名头吓慌了手脚,从而对我们李敖大叔“高山仰止”起来,可惜我没有。我有我眼中的李敖。  
我给李敖的定位为:硬伤汉子,唠叨老人,伪善之流。记得他平生最沾沾自喜地便是引据举例,驳得别人哑口无言,我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告诉大家一个“你所不知道的李敖”。    
硬伤累累的《北京法源寺》  
这是一本历史小说,在新千年伊始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在《我写〈北京法源寺〉》里李敖提到:“一般历史小说只是说些‘替杨贵妃洗澡’,‘替西太后洗脚’等无聊故事,《北京法源寺》全不如此。这确实是实情,但接下来的“……史事人物,都以历史考证做底子,它的精确度,远在历史教授们之上”,却是吹牛,并且牛皮还吹破了。读者若能细心阅读,便可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部“硬伤”累累的小说罢了。   
举例如下:  
在第一章《悯忠寺》的第一段里李敖便犯下了一个低级的历史常识错误:“……唐太宗乘机灭了隋朝,建了唐朝。”我看到这里差点喷饭。李世民为唐朝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是不错,然而“建了唐朝”这笔帐,明明是他老子李渊的嘛,怎么可以算到他头上呢。枉我们李敖大叔还老吹自己是大历史学家呢?连稍微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不会犯的错误,自己还是老李家的孩子结果反在阴沟里翻了船,若是被他讥笑为“凭他那点历史基础还要翻译《资治通鉴》,司马光何辜啊”的柏杨看见这点,恐怕会笑掉大牙无数吧!  
十三章《他们都死了》里,又闹出了“张冠李戴”的笑话来。李敖通过佘法师之口阐述了一个观点:“……儒家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佛门却是‘舍吾老以及人之老’,有大感情的人是不在意小感情的。”可是,让我郁闷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明明是道家的“首位掌门人”老子在《道德经》里写到的啊,几时像良家妇女一样给儒家这雷老虎抢过去了。我想自称古文绝佳的李敖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吧!记得他曾经给老友居浩然信里头说:“徐复观说的没错,我真是对中国文化最有理解的人”,还在《李敖快意恩仇录》里抖出来这封信,联想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免感慨万分:如此脸皮,真可谓是“得天独厚”啊!套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比起脸皮上的千古独步,你李敖渊博的知识又算老几呢!  
李敖在《我最难忘的一位学者》一文中给台静农很清楚地算了一笔帐,加减乘除,有条不紊,得出台静农的“大学者”乃盗世欺名。于是便有好事者写下《数学天才李敖》夸赞他的算术了得。然而,若是读过《北京法源寺》的,定会笑掉下巴,因为李敖根本就是一个数学白痴。比如,第六章中有这么一句:“皇太后那时五十五岁,中国在她手下,已经三十年了。”事实上,慈禧那老巫婆垂帘听政时年龄为二十七岁(书中亦有提到),那么,减下来也才二十八年,何来的“已经三十年”呢!再比如,第十三章写到谭嗣同被杀后灵柩放在法源寺,看到这一幕的佘法师对徒弟普净感慨岁月,来了这么一句“我虽然六十二岁了……”,然而这一年是一八九八年,距他四十一岁的时候即一八八八年偶遇康有为不过区区十年,何至于一下子便从五十一岁变成六十二岁了呢?李敖的数学无能,李敖的算术低智,由此二例可见一斑。这样的人,我们瞎了眼也不好意思说他数学好吧!?  
另外,康有为考上举人还是甲午战争的前一年即一八九三年(书中亦有论及)的事情,可是李敖在一八八八年康有为“沮丧南归”时却做如下叙述:“考进士是重要的,他那时只是举人,他决心考进士,并且著书立说,开堂讲学,培养功底。”一下子便让康有为早五年当上了举人,康先生地下有知,想必定是异常感念吧!在一部书中有如此矛盾的历史冲突,想必也只能是“大历史学家”方能做的出来吧!曾被他讥笑让谭嗣同多活了三年的张澱,若看到他李敖也犯常识错误,恐怕眼泪都笑出来了吧!  
由此可见,李敖的历史知识不过尔尔。李敖的《北京法源寺》,充其量只不过是一本错漏百出的历史小说。这样一部小说,之所以获得提名,依我看来,只是说明李敖大叔丢脸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而已。  
由《李敖有话说》说开去    
凤凰卫视播出的《李敖有话说》,大概也快有两百集了吧。可是到现在为止,我看这节目还没超过二十集,并且也不知道它的首播时间是什么时候。原因有两个:一是看不下去,二是不想看。  
我觉得这套节目播出的毫无意义,并且绝对有理由相信因为它而使李敖丧失了大量的大陆读者。例如,李敖素来自负自己口才了得,可是节目上的那个他,口吃不清,结结巴巴,重复罗嗦,言不及义,不知所云,跟在文字里洋洋洒洒的他,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之区别。我的一个朋友说他很失望,没想到李敖就是这种人。他还告诉我,播第一集时不少同学和他一同看了,可到第三天,就 “残山剩水我独‘看’”了。再过两天,他也没有看下去的兴趣了。  
其实在我看来,李敖在这节目中最“罪孽深重”的是他的“炒冷饭”。他所论及的人和事,基本上从他的书上都可以看到,我们又何苦再听他来罗嗦一遍呢。我最反感的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贩卖他的故人故事。一盘菜再好吃多炒几次你也会腻歪,引用王朔说金庸的话,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你老李一把年纪还不知这个道理吗?!  
李敖写的两本回忆录曾风靡一时,但在我看来,那时的他便处于白发宫女闲说玄宗逸事那状态了。并且,让人受不了的是里面的东西又是在他以前的书里已经有过的,有很多地方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个没错。例如骂三毛的那几句话。他李敖不是自诩文字功底了得吗?老在重复自己是何道理呢?我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无论李敖服不服老,他写的东西的确没有多少新鲜货了,也就是说,他老得只有不断重复,而生活告诉我们:一个人老的标志就是仅有回忆。例如他写胡适,我看到过相同内容,相同文字的,就不下四次,那本《我和胡适》则更加恐怖,自序里的绝大部分文字在当中的一篇文章都可以找到,脸可真是丢到家了!再比如我手头有本贾平凹主编的《大家美文》,收在里面的《李敖近作》一篇谈爱情的演讲稿,基本上是从李敖的《李敖快意恩仇录》的《白露纪》里拿下来的。而在此之前,他的爱情观便已被他在其他文章写过了好多次了。时隔这么多年,他要说的还是那些,这样的李敖又有多少看头呢?我想我们不难得出答案吧!  
由《李敖有话说》谈开去,李敖真的了老了。有时联想起那个写《老年人与棒子》的意气风发的青年李敖,不胜伤感。每个人都避免不了年华逝去,既然李敖已经再写不出新的东西,何不像他当年他要求那些老年人一样,把棒子交给下一代呢?!    
“大伪善家”    
李敖生平做的一大快意之事便是掀了金庸和三毛的底,斥他们为“伪善”。这便是那篇有名的《金庸式的伪善和三毛式的伪善》。但也许大家都可能不知道,在“伪善”这一方面,李敖也是当仁不让金庸三毛。如果金庸三毛的“伪善”是肤浅的,那“贼喊捉贼”的李敖则是高境界的。李敖一直都在嚷嚷自己是什么“大文学家”、“大历史家”、“大诗人”,其实依我看,他就只是个“大伪善家”。正所谓大师就是大师,伪善也要伪得令人五体投地乃至跌倒。  
前不久在某杂志的“言论”栏里看见李敖谈论他之所以不回大陆,是因为他会晕机。他是否真的会晕机我并不清楚,反正,看到这句话我倒先晕了。在李敖的书中,绝不难找到离开台湾的原因,那就是他要和这个岛上的恶势力做终身的抗战。另外,李敖事实上有好几可以出境的,例如一九九零的美国之行。要不是国民党的扣押,他早就去了。如此三种矛盾的话,出自于一个人之口,你能说这不是伪善么?  
还有,李敖一直看不起胡适为了招待朋友而浪费了大量写作时间,自诩自己是不会这么傻的。可是我倒想问问我们的李敖大叔,阁下老去那些娱乐节目和吴宗宪那些人眉来眼去的又是为何呢,你自己比胡适还要无聊呢,也好意思说人家,嫌脸丢得还不够大吗?!  除此之外,李敖的女儿说要出书,李敖的意见是反对的。反对的力量想必不是太大,所以书还是出了。然而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书名叫做《我和李敖一起骂》,借老爸之名昭然若揭。我想李敖就算阻止不了女儿出书——因为那是公民的权利,但也肯定能够阻止女儿用他的名头来做书名吧!可他没有。这还不是伪善那我就真无话说了。  
李敖的自相矛盾还表现在他的乱搞上。比如,他一面羡慕猫王一生拥有女人的数目,一边又说自己要求很高,没几个女人能入他“色”眼。他在这页书里沾沾自喜说勾引了某女生,却在再过几页后又公然宣称反对没有爱情的买卖性关系(事实上没买卖的没有参加爱情和买卖性关系又有什么分别呢),因为信仰他的灵肉一致论,灵肉本应合一。这不是伪善我输你一星期伙食费。    
结语    
关于李敖,能指出的东西还有好多,比如他对自己的那几首给谱了曲的所谓的诗甚是得意,还自称是大诗人,然而,几首水平仅是达到充当流行歌曲的诗他也好意思拿来献丑,哎……但基于篇幅原因,所以行文至此,便拟结束。最后想说的,是希望大家擦亮眼睛,看看这位“文化基度山”、“文化太保”、“文化顽童”算是那根葱吧?!    
04.10.11      
广东:另一种现实     
一     
有种悲哀似乎是无法说得上来的——直到来了北方我才发现,很多同学所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个广东,和我二十年生命所感同身受或耳濡目染的广东,无论如何都对不上号。尤其是广东的农村,竟然也有不少人认为那同样是一处富贵温柔乡,这倒是我始终都未能预料到的。所以当一位天津的女生眼里充满疑问号和感叹号,不相信地发出:“广东的农村不是也蛮富庶的么”,那一刹那,我真不知自己是该嗤笑她的天真,还是该摇头叹息为好。   
我不清楚现在还有多少人能够记得“东南西北中,发财在广东”这句曾经耳熟能详的俗语了,但恐怕在很多人的头脑里都存在着广东就意味赚大钱意味机遇。看看电视就可以知道,广东人似乎都被刻画成了暴发户的嘴脸:一脸横肉,满口金牙,笑起来迷人得简直和绅再世,一张口就是极不标准的“小意西(思)”,“毛(没)问题”诸如此类的普通话。有句话忘了说了,想必在很多人看来,广东人是最能坑人的了。这是王朔、叶兆言对80年代初期某些港澳台商的描写,孰知多年之后,竟被“移植”到广东人身上了。另外,我的一位湖南舍友曾当着我的面大肆抨击广东,说那是个最多假货的地方。   
我认为这也太无辜了,很多人仅是看到了极小的一部分,甚至大多数人仅是凭头脑认为的理所当然,便妄自给广东人加上标签,他们凭什么?!如果说仅仅是为了使地方人物形象鲜明化,那么对广东人来说,未免也太失之公平,就像我们普遍把上海的“阿拉”们说成精明经济一样。这里面究竟有几分真实色彩存在,我想没有人能回答出来。也许的确是中国人固有的地方主义吧,我觉得是非常遗憾的。就像我的这位湖南舍友,可能不知道,广东人很少有瞧的起他们湖南人的,哪怕是广东农村里面的人也存在着这种睥睨的优越。   
正以为如此,我很愿意费些口舌,告诉大家关于广东的另外一些现实。在这里我无意去褒扬什么,也无意去贬低什么,只单单讲我眼中所见到的广东。但关于城市恐怕我不会提及了,因为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生活在粤东的一个闭塞的小县城里,直至高考结束,才终于到外面去四处走走。广东的城市对我来说,无异也是一种神秘,我只是想谈谈我的故乡。但是我可以直白的告诉大家,那里的城市也绝不是天堂。我曾经在深圳的龙华住上了好一阵子,目睹着太多太多的底层人的挣扎和麻木,辛酸和苦辣,我觉得异常心酸。城市人的一切享乐基础都建立在他们的汗水之上,然而被遗忘和被鄙弃最多的也是他们。所以当我在一本书上看见一位名叫旷新年的北大研究生在他的《遥望南方》里把深圳想象成花一样骄美时,心里除了恶心,别无其他。     
二     
曾有一度,我迫切地想去替我的故乡,那个叫做松楼的村子,以及祖祖辈辈存活其中的人们写些什么。但也许是因为对这片土地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吧,虽然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来整理,却还是未能写出一字。因为我根本就找不出自己该如何去描叙它的方式。赞美吗?可我却知道那里的旮旮旯旯都渗散着愚昧和落后;抨击吗?可我的内心却告诉我自己我爱这片土地;怜悯吗?我怀疑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我的父辈、同龄,以及在渐渐长大的子辈,未免太过于虚伪……   
在松楼,最让我难受的是,虽然父辈们每天都在不知疲倦地干活,干活,看看他们那筋管突兀的大腿,看看他们粗糙土黄的双手,看看他们浑浊呆滞的眼睛,你会觉得这恐怕是天底下最勤劳的一群人了,然而,假如单单凭自家田里收回来的粮食,却根本无法养活一家人。祖祖辈辈靠着这片土地繁衍了下来,到了今天,依然还是在拼命劳作的我们,却不得不每年有几个月从店铺里买米回家。还有,虽然村里漫山遍野都种植着橄榄、青梅、李子、龙眼、荔枝、香蕉、油柑等水果,但是每逢收获季节,收购的价钱却低的惊人,很多时候我都不免怀疑收回来的钱是不是连一年花在这些果树上的化肥、农药钱都不够。特别是近几年几乎每年的价钱都在下跌,村里人聚在一起时总是在抱怨感叹去年还能卖多少多少钱呢,前几年更是卖了多少多少钱,事处于斯,假如不是告诉你这便是处在改革开放浪头的广东,很难相信不会是《多收三五斗》的场面的。   
我曾经学过经济常识,为应付考试还背过不少定理,多少明白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可是,村里的人又有多少个人能够明白什么当市场经济供给大于市场需求时会怎样怎样,他们除了去劳作,劳作后收获,收获后叹息,叹息后又去劳作,根本就再也想不了什么了。没有人能来帮我们一把,哪怕是政府,我想村民们对政府的唯一印象就是收土地税时准时到达。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结尾语写到:他们在苦熬。这是最新版本,我记得1984年版的,李文俊将它翻译成“他们在顽强地忍耐着。”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的父辈。凭什么要让他们在苦熬着,凭什么要他们去忍受着,而不是也像城市里人那样去享受着呢。   
朝阳在《丧礼》里讲到那些大赞“田园乐”的文人雅客们,他觉得这群人是他妈的王八蛋。我深有同感。村里的年青人丢下田纷纷外出打工去了,假如有人看见了,在那田边摇头晃脑地说什么“田园归芜,胡不归”,第一个上前去抽他一巴掌的人肯定是我。现在农村的困境远远超乎人的想象,一个家庭假若没三两个子女出外打工,那必定是穷困潦倒得不行,作为一个一直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我心里荒凉得简直长出了一片蒿草。   
村里面很多家庭无不负债累累。尤其是娶媳妇,一次下来家里的经济就元气大伤,没有几年的时间根本恢复不了。还有就是丧礼。火葬的确实施多年了,但农村人对死的看重,钱还是没能少花——就怕丢不起这个脸。比如说我隔壁家的伟胜伯,先是妻子过世,接着儿子娶媳妇,欠了一屁股的债,很长的一段时间连瓶酱油都得赊帐,并且像孔乙己一样被我妈唠叨着上次还欠了多少钱没还呢。今年寒假回家,我发现他媳妇的肚子大了……曾有一个女生在文章里说非常看不起广东农村的男人,这话让我难受,我想她永远也不会明白,虽然好多农村男人显得猥琐、市侩、无能,但他们的精神压力实在太大太大,处于那种举步维坚的困境,他们没有发疯,本身就是一种奇迹了。那种生活,城市人恐怕一天都是受不了。可是又有谁看到这点呢?     
三     
我们只能指责环境,是环境让我们显得如此的不公平。   
一位高中同学给我写信时如是说。     
四     
出走——纵观这二十多年来的松楼人的奋斗历程,恐怕要归结到这两个字上。许巍《执著》里有两句歌词:因为要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但是,它对松楼人是完全不适用的。绝大部分的人在外头的漂泊,都含有无奈的性质。他们就像小狐狸,长到了一定时候,便被迫被推出家门,不同的是,小狐狸的出走是父母要训练它的结果,而松楼人的出走更多的是因为父母的走投无路。九年义务教育在这片土地上称得上神话,因为很多人甚至连小学都未能毕业便踏入社会。   
这是一条悲壮的道路,松楼人在路上踽踽前行。所以当我看到《百年孤独》里面那个老祖母乌苏拉说:“时间就好象在原地里转圈子”,心就像给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疼得差点流下眼泪。时代在不停发展,很多新事物在不断涌现,比起二十几或二十几年前,松楼无论经济还是物质也有了很大的转变,然而,无论是在上一代还是我们这一代,都保留着最根深蒂固的那些东西。经济上的无法支撑导致了大多数人无法对知识的追求,而知识上的匮乏又决定了很多人无法冲开愚昧,而愚昧又让很多人只能从事体力活,从而无法支撑经济,这简直就是一个悖论。我父亲这一辈人,走南闯北,最终只能不甘又无奈地退回家里重新打理上辈留下的田地,盼着下一代人的崛起。然而,和我同辈的这些人中,又有几个能走出这般命运的怪圈呢?看看那些女孩子吧,十三四岁便出外打工,等到了年龄便回家相亲,嫁掉,生孩子,几乎每个女孩都逃脱不了这样的安排。她们唯一的希望是找到一个比较有钱的丈夫。   
高三时候,历史老师不止一次大发感慨,二十年前你空手无文去广州东莞闯的话,抓住机遇很有可能会发起来,但假如现在出去,没有资本几乎就是举步维艰,并且几万块也未必能干出什么来。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所以,摆在松楼人面前的将是另一个问题,虽然外面的机遇越来越多,然而却很少有属于他们的了。在时代的轰轰炮声中,他们只能充当炮灰。过去那个凭胆识和勇气就可以赚大钱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市场经济嚷了那么多年,现在似乎收到了一些成效,至少有一些东西开始纳入正常的轨道。赚钱几乎不再带着近乎浪漫的冒险的可能,只有赤裸裸的实际。个人终究被集团所吞没。这种阴影几乎笼罩在每一个松楼人的心头之上,虽然很多人恐怕都没意识到。   
上高中以来,每年寒假回家,大年初三晚上我总不免感慨今年烟花特别多。这天是村里迎神的日子,后生们倾巢而出,抢着去抬坐着所谓“真君大帝”、“三山国王”、“伽蓝佛祖”、“岩公仙师”、“慈悲娘娘”的轿子或香炉,走街串巷,为的是通过自己的虔诚感动“他们”,保佑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赚上大钱或生个儿子。有的时候为交接时的一点点路程两个寨子的人甚至会反目成仇,大打出手。早在八十多年前,鲁迅的《五猖会》写的大概就是这些东西吧,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它依然在眼皮底下每每发生。对了,好象还没说到烟花——每年这天后生哥们便自发地凑在一起捐钱买烟花图个热闹,因为这夜过后,他们就得准备出门了。村里的后生想必是越来越多了,因为放烟花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在抬头望望夜空中绚烂绽放又寂寞坠落的烟花,再望望公路上三三两两走着的,有说有笑的后生,以及又嚷又跳的孩子的欢呼时,我有一种想掉泪的感觉。     
05.03.29    
谈点王小波     
今年4月11号便是王小波先生逝世八周年的祭日。这个日子是越来越近了。八年前,王小波在昌平一间小屋里孤独告别了这个世界,然而他的身后却并不孤独。印象中,似乎每一年的这天都轰轰烈烈,并且总会有一批“王迷”或“非王迷”出来写写纪念文章。去年李银河将王小波曾经写给她的情书发表了出来,价格还真不菲。今年又会有怎样的纪念方式呢?我尚不清楚。但我也想写一点点关于王小波先生的东西了。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意见:王小波通过自己的死塑造了一部现代神话。这是有的放矢。众所周知,王小波先生已经越来越流行了,稍微爱点文学的人若是不知道他,正如《鹿鼎记》里面那句“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一样,会被人怀疑品位问题的。在《我为什么写作》中,王小波曾无不幽默地自嘲:谈起王小波,很多人都会以为是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位,而不会想到写文章的这个。俱往矣!现在王小波的名气就像孕妇的肚子,一天一天大了起来,这点恐怕连他生前都想不到。我甚至听说,王小波三个字已经成为“小资”的具备词语,听说而已。   
所以也难怪有不少人在怀疑他可能被夸大了——毕竟这是个不再相信神话的时代,很多“王迷”都在复制着李银河的话,认为王小波不死,假以时日必定能坐上飞向哥斯黎德罗的班机,替中国人完成“诺贝尔情节”,因此他们一谈起王小波之死,脸上的表情就像自家的宠物死了一般,就差没喊“我苦命的小波啊……”说老实话,虽然王小波的书恐怕是我买得最全的一位,并且床头也一直扔着一本《我的精神家园》,有事没事我都会像渡边彻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看个十几页,但是,我还是“怀疑的大多数”之一。   
说了也不怕大家笑话,一直以来,我喜欢王小波的杂文比小说更多一些。当然,我并不至于像吴小龙那般老封建,认为王小波笔下的过多性描写有毒害下一代的嫌疑——事实上王小波的小说也的确毒害了某一群人,这点后面再讲——我只是不喜欢他小说中的油腔滑调而已。这是个人口味问题,但又不仅是个人口味问题。得承认,王小波的调侃自有他的悲愤和严肃所在,正如诸多评论家指出的,在消融“文革”或者用荒诞来表现现实,或者在嘲讽什么,并且,还是很高明的那种,很多时候你挨他骂了都不知道,也站在那儿直叫爽,说起来他就像那类把人卖了人家还会帮他数钱的人贩子。其实,看他长相,也像是干那行的(开个玩笑)。可是,另一点也不得不承认,即王小波玩过火了。有时,我不知道北京作家是否都是这般操性,但是看久了王小波的小说我真的有些腻味,就像我妈说的那句名言:天天吃龙肉也会有受不了的一天。这种感觉在看王朔和石康时也常常存在着。王小波是优秀的,因为他提出了小说要写得有趣,这点是任其它的那些聪明的中国传统作家都很难想出的,可是,有很多时候我发现他的小说因为存在着太多有趣的东西,反而淹没了其他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社会上对那个“王小波门下走狗大联盟”颇有意见的原因所在:王小波式的语言或腔调,在他们的文章的皮肤上无处不在,简直比凡尔赛会议上的小日本的野心还明显。看看那本由这群不知是畜生还是人类集结出版的《一群特立独行的狗》便可以知道了,文章有趣倒是有趣了,可是都写出些什么玩意儿了嘛!一群明明才华了得的人,却被“有趣”牵着鼻子走,扎在王小波的文字沼泽中越陷越深,兜售着一大通黑色或红色或绿色的幽默,还自以为多么了不起,言必称王小波,好像王小波给了他们多少好处似的。我想王小波就算是十全大补药,你也得明白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吧!说他们全都有问题,那我不给板砖抡死才怪,所以我只好说症源还是在王小波那里。反正死人不会找我算帐。   
“有趣”是值得提倡的,这一点我举双手外加双脚赞成都没问题,但我有补充的地方——如果我们熟悉三十年代的文坛,便可了解当时林语堂所推出的幽默文学搞出了些什么名堂。什么东西都一窝蜂的上,怎么看都会产生很多无聊的东西,这我倒是完全有信心的,因为这群走狗们便证明了我的火眼金睛。不管怎么说,文学毕竟不是抢特价商品!   
在一篇算是纪念王小波先生的小东西里,我故意用了很多他的语言,却对他所提倡的“有趣”加以指责,势必会招来责骂和取笑。我看过很多著名作家和评论家的文章,都给了他的小说很高的评价,所以,很可能,我的意见是我阅读无能、稚拙、肤浅表现。所幸我并没有想说服谁,话说得好不好,在我,那也无妨,原因再简单不过,我只不过想表达我所想的表达。就这么简单。    
05.04.01      写作的野心、羞愧及其他      
长期以来,我一直都没法忘记一位曾经和自己相当要好的女生的一句忠告,她是这样说的:我认为我们这种年龄多少应该有点野心才对。这句话就像那女生的脸孔和身材一般,在溜出她的嘴边的当下,便深深迷倒了我。就是在这句话的影响下,我决定选择写作,将自己交给词语和灵感来折磨。  
说写作是我的野心,其实没有什么过分。毕竟人需要有一些东西才能活得下去。过分的是我所推崇的写作,和眼底下的很多年轻作家完全背道而驰的。我的野心,它绝不是一些仅仅浮于表面的俏皮话,或是一些细脚伶仃的忧伤,或是一些只是表达着内分泌这一类东西就所能满足得了的。在我看来,只有那些鲜活明亮、元气淋漓的文字,只有真正面对了人类内心的痛苦和精神的失落的写作,只有对生存的不断探求以及对生活怀有怜悯的写作,才是值得尽力追求的,才是值得精心打造的。或者更直白点说,才是我所想要的。很大程度上它们已经属于一种艺术,一种深长、特异的艺术。人类的长河中总会出现少数的这类艺术家,他们对美的毕生追求和创造为我立下了很好的榜样。我觉得自己只有成为这样的一位写作者,所谓的野心方可以达标。  
我知道恐怕自己眼下正在犯着一种叫眼高手低的毛病。想必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了,就是当面对着自己创造出来的一群几乎恨铁不成钢的文字呆头呆脑躺在纸上,心里头的憋屈,用上任何绝望的字眼都不为过。我一点也好不到哪里去。多少回了,因为经验的局限,我丝毫表达不出内心所想营造的文学,显得像个疯子般在捶打着自己的头。或是呆呆地望着空白的稿纸,几个小时一动不动。而又有多少回了,看着刚刚完成的、用拙劣的文字及缺臂少腿的思想填塞出来的一篇东西,我毫不犹豫将它们视为仇人一样碎尸万段。  
比如说,今夜。就在今夜,在河北的一所专科学校宿舍的昏黄路灯下的走廊里,我将过去写下的那些文字又一次撕个粉碎。这就意味过去的很多个打着手电筒在不停地写的夜晚全部报销了。我很难受,但又似乎不得不如此。因为我差不多完全意识到了:过去的写作根本不值一哂。语言也罢,表达也罢,思想也罢,除了证明我的肤浅我的无能我的稚嫩我的拙劣,还有什么呢,我有什么勇气把它们拿出来,当成一种真实意义上的献丑呢。这些文字和我想要的那种文字相比,连它的一根汗毛都算不上。   
这就是我的羞愧了。在还无从知道自己的潜力和能力能否足够支撑往后的写作生命的时候,我就不时听见体内里头野心和羞愧的不断碰撞。所幸的是,直至今天写下这些文字为止,我还没有丧失写下去的勇气。我曾经对几个朋友说过,写东西其实很像追女孩子,有可能你付出了很多却没能收回一点,但是,你总不能因为不知道有没有收回就不去追了啊?!不知道我的朋友还有几个人会记住这句话,至少,在现在的我看来,它对自己还是有用的。我所遭遇的困难之所以远比想象中的大,很简单,在于我并不是个悟性很高的家伙而已。并且,要知道,在你想从写作里面收回点什么,首先你肯定得有先前的大量准备——这还是王安忆说的呢。而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我为什么要写作?王小波说是因为相信自己有写作能力,莫言说是为了一天三顿能吃上饺子,余华说为了能像文化馆的朋友一样终日闲散,加西亚.马尔克斯说为了让朋友爱自己更久,格拉斯说是因为自己干不成别的活儿了,博尔赫斯说是为了让流逝的时间使自己安心……我想我的要写作的原因都包含其中了,假如还不够,我还可以举一个不知叫做里尔克还是梅里夫的作家说过的一句话,“假如不写作你还可以活着,那就不要去写好了。”我自然可以活着,但恐怕却会疯掉的。所以呢,除了他妈的去写,我别无选择。  
3月17日凌晨于N遍稿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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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出感觉,楼主好才华
  自己顶一下
  路是自已走的!  
  看了前几篇。想说几句。  唐虽然名义上是李渊建的,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江山主要还是李世民打下来的,说李世民建唐也还勉强。倒是说唐太宗灭隋是个大BUG,隋可不是李家灭的    如果你多了解一下内地农村的情况,会知道广东的农村实在已经算很好的了。至少在我的家乡是如此。另外很多人把广东说成天堂也不仅是因为经济和物质条件,这里的氛围比较好,没有太多假大空的东西,相对自由
  我也是喜欢王小波的杂文多于小说。他的小说里重复性的东西太多,如“还有一点可以补充”,多了未免就显得无趣
    是节目上的那个他,口吃不清,结结巴巴,重复罗嗦,言不及义,不知所云,跟在文字里洋洋洒洒的他,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之区别    ===========  顶~!同感~!唉~
  没什么人回,但我还是会继续贴上去,算是对自己这一年来的整理,关于感情,也关于写作
盘龙阁寺  
八个月后,我又见到了那个女人,或者说,那个已成了尼姑的女人。只是,这回,物也非了,人也非了——去年六月的盘龙阁很是宁静,如雨般浇泼下来的阳光中,一种幽然潜潜而来。现在却喧哗着人群,缭绕着香火,犹如菜市场般;印象中留着短发的哪个女人,变成了穿着皂衣,头上光青青的,犹如树木伐尽后的山顶,已是一副出家人打扮。  
这天是二00五年二月十三日。农历正月初六。山上的风又干又硬,也很大。  
是跨门那刹那就瞥见了她的。我感觉到自己的目光一下子溜过迎面而来那塑弥勒佛像如莲般绽放的笑容,在拥挤的人群中自在穿梭,然后爬上台阶,挤进木阁子里为做生意而支开的窗(窗子外面,挤满了烧香观光的游客,像叮满了好多苍蝇,我都能听见嗡嗡声了),落在正在走动的她的身上。虽是一面之缘,但我还认出她来了,一下子。  
我的目光就这样一直灼着她。没有离开。  
经过木阁子时,大概是给我的目光烫了一下吧,她抬起头,四处望望,后来也斜了一下我。但眼睛只是做了个很散淡的动作,便又低头忙开去了。那里其实是寺里开的一家玉器店。香客们正在支使她拿这佛链那佛珠,或者讨价还价。闹哄哄的。  
我想,她怕是不认识我了。  
我又想,这八个月来,我又何曾有想起过她和这里呢?  
   我是有记日记的习惯的。二00四年六月十三日,我的日记本上写着:去洪阳。接了女同学F和L来梅林。三人一同去了趟盘龙阁。  
这一切差点就烂腐在记忆的仓库里了。至少,已经散透着霉味。  
是这位尼姑撞醒了这一天,包括它的所有表情,所有色彩,所有味道。  
那天,我们是中午两点多时候到的盘龙阁。之前,去了我家,接着到梅林吃了午饭,就出发了。我的摩托车坏了,我们是搭车去的。  
六月的盘龙阁,已经很是炎热了。辣辣的日头肆无忌惮。满山蝉鸣。  
其实,向来我都是认为盘龙阁没有什么值得一观的东西。山是平常的山。树是平常的树。庙呢,也不古老,自然难以引人发思古之幽情。山腰榕树下的那个池塘,污浊的很,爬着些乌龟,时不时爬出水面,露出丑陋的头。仅此而已。事实证明了我的看法。当然也可能是L和F本身就有些娇养的吧,我们在山下买了香,到几个大殿里胡乱拜拜,再绕山爬了一圈,草草拍了几张照,结果又绕回到寺里头来了。她们是再也不想走了。  歇了一会,我尾随着她们向走廊一角的那家玉器店走去。那是间用木头搭成的简陋阁子。柜台是靠着窗的,里边摆放着许多古玩玉器,大多是些与佛有关的小玩意儿。那个尼姑双手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正在百无聊赖地望着走廊外头的庭园那棵形状迥异的油柑树。当时她还没有剃度,只是留着短发(听她说,她是剃着光头来的,但方丈却认为她凡根未净,先不让她受戒,只是留在寺中,帮忙看着这家玉器店。她来了都快半年了,头发也就长了这么多。)。在她身后的墙上,挂着几幅印有“盘龙古刹”字样的绣画,然而却全然不是这里的景物。  
她看见我们倒很是热情,帮着L和F在挑手中戴的链儿。挑完后自然是讲价,可惜没能低多少,佛教圣地嘛,出家人不打诳语。L和F后来便买了。我向L嬉皮笑脸讨要一条手链,她翻了个白眼赏赐给我,算是回答。也就算了,原来我就没打算要。  
买完东西后我们并未离开。因为想不起还应该去哪儿,天气又是那么热。那个女人于是起身从里面搬出三张塑料椅子,让我们在走廊坐下。起身时我发现她的腿有些毛病。她们仨不知为什么便交谈起来了。谈这个寺。谈山中间亭子那个骗钱的相士。后来便谈到那个女人的身世了。想必在山中寂寞久了吧,一遇见有人倾听,那个女人什么都托盘而出了。她告诉我们,她的出家缘于老公的外遇,和老公和第三者吵吵闹闹、打打杀杀了无数次,终是烦了,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就来了这里。L和F唏叹几声,感慨人生际遇无常,我听了心里暗暗发笑,没趣地插进几句废话,惹来她俩的几句恨声。心里暗笑着“三个女人一台戏”,拿着相机从寺后的小门出去了。  
回来时她们已经谈得更加如胶似漆了。以前在校时觉得L和F还是蛮寡言的,但那时却活脱脱成了两个“问题少女”,并且提出的尽是些生与死,神与鬼这类大而无边的问题。尤其是L,提出的问题犹如她的性格一般刁钻。那女人来寺里时间还不久,自然给问得有些捉襟见肘,回答的也有些答非所问,有几次她甚至干脆故作没听见。但很快又继续下去了。至于问题后面的尴尬的沉默,也就不再去理。  
这个安静的午后,我就一直在那儿有些无聊地听她们交谈。其间还分别来了一个中年和尚和一个青年和尚,似乎准备向我们宏扬佛教的博大精深和我佛慈悲,但说出来的,除了自我的陋性,只能让我心里发笑不已。当然,很有可能是我浅薄的原因。寺里每天都有晚经的,于是当一片诵经声和木鱼声网般将整个盘龙阁的黄昏撒成薄薄的幽然时,我们才向那个女人告别。没有依依不舍,而是很坚决。因为西边天空已经有一片云在燃烧着了。  
回头看了一下所写下的,似乎流水帐得很。我曾经撕掉了三次,然而却还是只能写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在心里暗问自己:写出这么一篇东西究竟是为了什么?它的意义何在?我想表达什么?  其实我是明白原因的。我是在怀念F。在怀念L。以及怀念曾经和她们一起走过的那些清亮的日子。那些日子怕是再也不会有的了。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就像《挪威的森林》里说的那样,不单单是我,包括她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曾经拥有的很多东西都已不复存在了。虽然谁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回忆这些,我想起了张爱玲说的一句话:让往事在我的冰凉血液里再死一次。虽然如是说,连我都怀疑可能多少带着造作的成分。      
现在该说说L和F的情况了。  
L高三时陪我度过了很多栖惶的夜晚,或无聊的白日。当时我喜欢着班上的一个女生,可惜给拒绝得很难堪。L暗暗喜欢着她高二时班上的一个干净的男生,可那男生误会了她和我的关系,她一气之下便和他绝交了。我们一直都认为和彼此根本不能发生什么,于是不顾别人惊异的目光,很放肆地走得很近。我们总向别人辩解。L说,拜托,我会看上他那种人嘛!我说,开玩笑,就她,鬼才要哩!盘龙阁之旅是因为我答应她和F高考后带她们去的,那天晚上送她们到流沙,我便再也没有和她见面过了。后来,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下午,在惠州的一间友人的宿舍里,我从午睡的残梦里醒来,发现心里不可遏止地开始想念着她。我想这回惨了惨了,这大概是喜欢上她了吧。去了北方后,那个“光棍节”的晚上,我醉了酒,打电话给她,说了好些不堪入耳的话,也发了一些近似赤裸的表白的信息,翌日醒来道歉,却没有用了。我也因此度过了好长的一段混混噩噩的生活,异常的苦闷。后来又纠缠了她好一段时间,终是只能是那个样子,过去的亲密也自然荡然无存了。   F高三时和我同桌。那些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是慰帖的,安心的。那时候两人真的好得不行,我好像真的有着这么一个姐姐,在我受伤的时候,在我难受的时候,我总是平静的,我觉得,有她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她曾经给我带来过无数感动,这种感动是我永远都偿还不了,直至今天我还这么认为。套用塞林格的话:你不知道她是个如何温柔体贴的女孩子,你真该认识她的。九月之后我就去了北方,她则在广州上大学。或许时间真的是残忍地吧,或许是真的我太不争气吧,也或许是她遭遇着她的困顿吧,我渐渐发现两人联系的时候,开始越发无话可说了。我很难过,却不知该如何补救这份友情。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它自动流向它本应流向的地方。我们曾在信里誓誓旦旦说过的那些话,在时间面前却如此的不堪一击,显得可笑。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这些事的责任我可以全揽下来,但是……寒假里是见了几次面的,但真的再也找不回以前的痕迹了。连作为旁人的小马哥都看出来了。有一天夜里我又打了电话给她,没说两句她那边就说“好了,好了,我挂了”,再发信息给她,问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淡,她说她自己只想静一静,我已太多打扰了她的生活。既然如此,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于是,我们再也没有联络过。
在盘龙阁的那个寒冷的午后,周围一片热闹,我却突然想起崔护的一首诗来了。这首诗是这样写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那个还不遥远的去年六月的下午,高三时和L一起吃校门口小吃的那些夜晚,和F一起摊言说话的那些午后,就那样在我的脑子里一点一点全然占据。不知为什么,鼻子突然一下子就发酸了。低头拭泪时,我注意到并没有人向我张望。还好。  
那时,半空中,风呜如鬼。  
  我比较有兴趣的是LZ跟F的关系哦,很像我高中时候跟他的关系,他对我特别照顾,好怀念,可惜现在都没有联系...  LZ现在跟F还好吧??
  继续关注中……
  我有一种想掉泪的感觉。   
  楼猪继续快贴啊!!~~
  L暗暗喜欢着她高二时班上的一个干净的男生,可那男生误会了她和我的关系,她一气之下便和他绝交了。  老兄,说人隐私不是很好哦!
  梅林曾有一度藏在我的梦中,那些美丽的日子定格在高三不再流逝,如果我真的踏上那片土地,那时将又是什么心情做何想法?    除了写作,楼猪该尽力的事情还有很多,至亲,挚友,心爱,你都该为这些做点什么!!~~!!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你的朋友会懂你的情谊,你的努力他们也会看到,给自己一条生路,何必往死角钻?
——我最后的无病呻吟  
2003年开始反复听梁静茹之前,除了带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气质,连自省我都还没能学会。那时候是做出了好一些傻气的事的,被很多同学视为无可救药的庸俗透顶的家伙。所以,自己是常常被孤立于别人之外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的自己,常常一个人莫名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吼跑调的歌曲,或是莫名地去“调戏”很多女生,却总是显得高兴不起来,一张歪瓜劣枣的脸上时常流泻着迷茫和失落,显得越发好笑。还老是一个人闷闷地逃课,然后跑回宿舍蒙头大睡——就是这样的一些日子,我和梁静茹相遇了,可能是她的某些歌迎合了当时我的某些心理吧,我一头扎在了她的感伤之中,心情愈加灰暗。那还是上高二时候的情形,到了秋天我上了高三,似乎更萎靡不振了。原因是当时遭遇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可惜这场被舍友戏称为高中时代的“黄昏恋”并没能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于是怅怅然又过了一个冬天。那阵子恐怕是听梁静茹听得最多的,最初买的那个磁带听到甚至都开始掉粉了。  
冬天的时候我开始整理了一部分感受,写了一篇叫做《旅程》的乐评,关于梁静茹的。其实那也不能算是乐评吧,因为夹杂着很多个人情绪在里面,关于她的歌,却被放在了一边。后来有一些身边的同学看到了,竟说有些感动。这在我,无疑是一种很大的褒奖了。虽然无不饱含辛酸其中。现在想来,其实那是篇相当造作的东西,多少有点博取同情的意思。因为当时我在里面拼命地夸大了自己的痛苦感受,甚至炫耀般地提到了某一夜为那女孩子流下的泪水;也揉杂进一些不真实的东西,具体是什么现在也记不清了;但那时连自己去也相信它完全是内心流泻出来的支离破碎的忧伤。说来也怪,凭着这篇东西,我多少被一些同学也平常心看待我了,一些女同学也当面向我表示了过去对我的反感怕是错了。我也因此开始逐渐建立自己的圈子了,和很多人很要好着。  
   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或许时间真的是最难以言说的了,渐渐地我发现自己身上有被打磨的痕迹,身边的一些朋友也越走越远,身外的某些东西也在不断磨损。自然,当初的那些稚嫩的失落或许早已消逝,而代替它的已是青春期排遣不开的思想和现实的碰撞了。“时间,让痛苦不平都沉淀;怀念,让真的心情都浮现”(《花园》),“也许时间比爱情伤人,我不得不承认,熟悉的最后都变的陌生”(《旅程》),我想,梁静茹的歌为时间作下了最好的注释。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我已经是在北方的一所专科学校里了,在这里我经历过内心深处的荒凉和惶乱,成长是以一种撕裂的方式将我卷入其中的。那时候我基本上都不再听歌了,梁静茹的也一样,有好多过去深谙在心的歌词也变得漫漶不清,努力去回想,头脑却像磁带不时被卡住了似的。我发现自己几乎没有勇气去重拾梁静茹的歌,用那些很小女人的话说,也许我真的有点怕记忆一经那些熟悉歌声的河流撞醒,自己就会像一座大楼那样坍塌下去。就如《如果有一天》里面唱的那样:生活中交错失望,越想念就越孤单,若再被寂寞赶上,多感伤原来只是正常。  
只是偶尔走在街上时,听见某家商店里音响噪杂地放着梁静茹,自己总还会像被重物袭中大脑一般,感到一阵阵的“天旋地转的晕旋”(《不想睡》)。呆呆地站在原地,良久,良久。  
有一阵子,最怕听见的歌,莫过与《最快乐那一年》了。它总让我想起我的高三,那个“什么都生动有强烈,有真正在活着的感觉”的高三,那个“像浓缩了最精华的,在情绪冰凉时暖和心田”的高三,那个“也许遗憾和年轻总绑在一起,等入手才懂惋惜,静下心来发现过去大半是甜蜜”的高三。我还记得这是莱头最喜欢的一首歌。莱头现在是已经在广州打工了,回想过去的一幕幕,我感觉到心在收缩着疼!那次因为一些事情要处理,我回到原来的高中去了。好些天,在空荡无人的画室里放着这首歌,我就会被伤感的情绪掳走了好远,好远。番薯转到另一所学校读“高四”时曾来过一封信,引了苏老哥的诗句说,“回首向来箫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可是,我知道自己是没能如此豁达的。  
我如今倒也又开始听梁静茹了。当然并不是说我已经很好地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只是觉得不敢听的理由太过孩子气罢了。并且也买了CD,有很多时间可以去听的。听梁静茹,更多的时候,我是把它看成一个旅程,一次关于自己在逐渐成长的旅程。两年来,我真的懂了好多。但我的好多朋友却不在身边了。  
“整个世界都在变,你是不是也变了,”梁静茹曾经唱道。有些时候看到唱《燕尾蝶》时自由奔放的梁静茹,总会联想起刚出道时泪眼婆娑地唱《一夜长大》的那个梁静茹。记得那时候的她是那样的娇弱,像一枝玫瑰一样需要呵护。那时候的演唱会总是很简陋,她总会很买力地唱,还会感谢很多人很多人,现在终于收到了回报。虽然我是不太舒服看到梁静茹转型的,可我也知道自己无权去干涉,每个人都有改变的权利。正如自己,不也在每天在变么?但我也相信,有些东西是任谁也改变不了的。所以在“品尝一个人的咖啡和天光”(《如果有一天》)之后,我正努力试着“去将失去活成一种获得”(《第三者》),也已懂得“满身伤痛扬起笑脸,安静地,站在,幸福前”(《花园》)。我想我是该感谢梁静茹的,是她在用歌声在过去的很多夜晚淋湿了我的心情,最后又教会我如何抵挡住旅途中的那些风沙。  
雷声轰隆时,宿舍的灯熄了好一会了。走廊上有三两人,汲着拖鞋走进或走出厕所。不知哪里悠着水一般的歌声。是崔健的《一无所有》。从水房洗毕澡的我,穿越过漫来的歌声。推开宿舍门时,迎面扑来的闪电在窗外恍若一个悲凉的手势。  
平常的夜晚,陌生的雷声。春天想必要营造一种轰烈的消逝的氛围。  
后来我就躺在了床上。目睹着自己的生命一节一节地被划破黑暗的明亮闪了一下,又很快被坠入更深的黑暗吞噬。我拿不出多少词语来形容心情。我怀疑,任何一个名词,任何一个动词,任何一个形容词,都会在这个夜里被流放。我的灵魂甚是荒芜,没有一个词语能够消灭这份勃机的荒芜。  
风已经起了。雨也随之而至。  
白杨树呜呜如同鬼哭。我想像着刚抽芽的嫩叶被雄厚的野风肆意蹂躏时的挣扎,却想像不出。有时心会微微战栗,恍惚挂在外面的一片叶子就是自己。  
雨制造出来的声响分明带着不情愿。不是很轻松的“沙沙沙”了,而是被推掇着。啪啪啪。给人很肥厚。是风捣的鬼。雷声慢了闪电半拍。宿舍还有未眠人,突然呀呀怪叫起来,就像被明亮后的轰隆击中。  
未眠人知道我在醒着。217宿舍有个常常张着一双黑夜般的眼睛,和黑夜一起站在沉默这边的家伙。那就是我了。他喊了我一声,我懒得应,翻了个身,几下,权当回应。他就说开去了,带着很浓艳的抒情味。就跟午夜广播的主持人腔调一样拿捏。他用很滥调的词儿将这个夜晚重重地抹了几层,孰不着它需要的却是淡定。我就烦腻了,叽里呱啦扯了几句低级趣味的话,封了他的口(怕是他很失望的)。夺回了我要的安静和安静的雨。  
安静的雨却是响着的。铿铿锵锵。怕是我词用错了吧。  
手不自觉地伸向角落。那里以前是放着烟的。很快又缩了回来,想着都好久没买烟抽了的了。反正自己不见得多么喜欢抽烟,只有时闷了无从排遣而已。性质和手淫差不离。耳机又给了小朱拿回去了,不然听听几首梁静茹也是好的。  
只好醒着。
  呵呵,沙发@!!~~~~  楼猪加油!!~~~!~@!慢慢会越来越多人欣赏到滴@!!!
  不知道那"番薯"是不是姓黄的呢??楼主  
  是的,你认识?
      被亵渎的打劫
        冯小刚据说是拍过了不少电影的,但我有看过的,也就《手机》和《天下无贼》这两部。当然,这不能怪我不买他的帐,本来我就不大爱看电影,并且还有一个和懒婆娘的裹脚布差不多臭的毛病,即老爱给电影挑刺,看多了自然会说多,说多了对人家导演也不好嘛!比如说,刚看《天下无贼》的前三十分钟,我就对那辆火车挺有意见,觉得冯小刚这人不老实,净是在欺骗人民大众嘛!至于为什么,你看下去就明白了——因为上学的关系,我在广东和北京往返好几趟火车了,坐的还是“特快”呢,可是,你瞧吧,人家傻根坐的虽说是“普快”,却不知享受得比我能好几万倍。有坐过火车的人就清楚,要是真有这么好的“普快”,铁路局每年就不会挨那么多骂了。一直看到片子的后半部,才总算看出其中一点意思了。     当时剧情发展到这样子,说火车上的车厢里突然冲进来几个打劫的,这些打劫的还真让黎叔他老人家看准了,果然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结果一个拿着斧头强烈要求刘德华扮演的那个谁交出IQ密码的,就被刘德华狠狠地耍了一顿,车厢里因此笑倒一片。这是另一个打劫的很不满意现场的气氛,便冲着那片笑声很无奈地嚷:“别笑了!别笑了!严肃点,这是打劫呢!”     在这里我想插点我个人的一件小事,——那天在王府井住店看书,我听见旁边有两个人在讨论,说在中国的电影圈内,陈道明之外,看书最多的就该算冯小刚了。我不清楚这话的真实含量能有多少,不过,后来在看这部片子时认为应该假不了哪里去。我想起了他似乎和克尔凯郭尔的一则寓言有些相通的地方。这则寓言诗这样的:戏院后场突然着火了,一个还未来得及卸妆的小丑急忙冲出来告知坐在场下的观众,要他们赶紧离开。这时观众纷纷给予小丑热烈的掌声,认为他说得真棒,就好像后场真得着了火一般。小丑看见观众如此反应,越发着急,而观众看见了,更是觉得这个小丑技术精湛。我想怕是冯小刚是从里面得到一些启示的。也许有人不懂这则寓言怎么就和大街扯在了一块,这里我想解释一下。打劫理应是一件很肃穆庄严的事,作为被劫者,脸色只能跟参加丧礼没多大区别,这就是他们的敬业精神(敬打劫这项职业)——最起码,这是那位打劫者的看法。然而这么一笑,氛围就全没了。可能进一步他会认为,这是对打劫者的极大不尊重,打劫给他们亵渎了。同样的道理,着火也是件很严肃的问题,逃离火海晚了,就又被烤成香喷喷的人肉串的危险,人们对于着火的态度就跟碰上打劫的差不了多少,可是跑出来告知着火的竟是个小丑,简直就是在插科打诨嘛,观众自然笑成一团了。现在想必大家明白我再说什么了吧,——不明白也没关系,权当我在胡扯得了。     众所周知,郭敬明抄袭庄羽一案审判结果出来后,在社会上像炸了锅般热闹。小郭同学当时正红透了半边天,出现这事儿,无论怎么说都是一场吸引眼球的,效果跟诺贝尔文学奖给了他差不多。抄袭这东西是不好的,别说法律,就是在道德上也是如此定论的。然而偏偏有很多人不知是不是喝高了或脑子烧坏了还是怎么着,竟用了一种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华的口气,坚定郭敬明是没有错的,举的论据是山顶洞时代就是有的那句“天下文章一大抄”。说真的,这种话也说得出来,真应该去申请张律师证:别人自己不要脸也就算了,你也好意思去更加不要脸。但前阵子在新浪网看见有个专栏作者叫“恭小兵”的,自吹是什么“八零后的文学领袖”,就写了篇好像叫什么《郭敬明有一千万个理由放弃忏悔》,写得还挺长,蛮符合那句“阎王贴告示——鬼话连篇”的歇后语的。当下我就怀疑他收了人家小郭的不少好处费,后来才知道自己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了。因为他自己分明就是和郭敬明同一阵营的:在他的《都是时代惹的祸》里头,就有一大截文字原封不动地搬了魏微的《1988年的背景音乐》。再联想到他的文字到处弥漫着冠冕堂皇和理直气壮,我那一刻恍惚看见这位“恭小兵”的“领袖”举着斧头对读者嚷:     “严肃点,这是打劫呢!”
      男人的吝啬
        吝啬这个词儿听上去就不舒服。     从过去到今天,似乎都还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女人天性里就包含着吝啬的成分。也就是说,女人是很经济的。为什么她们爱逛商店爱逛街,为什么她们爱货比三家,原因无他,经济也。电视里头,有人来借钱,往往是男主人还没开口,女主妇便立即凑上去说上几句经济拮据啦家庭困难啦父母年衰多病啦孩子上学啦之类的话,反正酸得非常高明,不单男主人面露难色,连借钱的人也只好红着脸再陪着笑。     有人告诉我,这是个阴胜阳衰的时代了。想想倒也还算有几分真,比如说,我都要二十出头的人了,还在某些时候会流泪,可我的不少女同学却告诉我,她们从十五岁开始便不再掉眼泪,我啧啧称奇,觉得这群女人简直就是希特勒嘛——希特勒据说在十五岁之后也再也不曾落泪。现在,真的是很多东西男和女的都反过来了。男的留长发,女的剃光头。男的爱吃醋,女的爱放手。男的文质彬彬,女的出口成脏。说女人嫉妒,其实男人的妒忌比美国的综合国力还利害。至于吝啬吧,哼,男人一吝啬起来呀,简直要了人命,女人根本就没法比。     生活中吝啬的男人比比旨是。并且古往今来,偶尔大方,也是装出一副让别人享受“嗟来之食”的姿势,眼睛都长到头顶上的旋上去了。还记得世界文学名著的“四大吝啬鬼“么,哪一个不是我们男同胞?还记得临死前不忘伸出两根手指要家人再掐灭一根灯草的严贡生严老爷么,还不也是赫赫有名的雄性动物?稍微比较一下,将会发现,世界上不仅文学是相通的,就连吝啬,人家严贡生和葛朗台也像是余杰和鲁迅似的(这是余杰说的,不是我。他说:我是我鲁迅相通的),早在几百年前就实现了国际接轨。很多男人为什么容易得高血压?就因为吝啬,稍给人占了点便宜就好像吃了个陨石般大的亏。为什么容易早逝?道理也一样嘛,太看不开。     我有一次去食堂吃饭,看见一哥们在和服务员喋喋不休的争吵,近前一听,差点歇菜了,原来刚才那哥们打饭卡时服务员不小心多刷了三分钱。三分钱能干嘛呢,这哥们至于如此,全中国都早不通用分币了,买粒水果糖最便宜的也得五分嘛!     宿舍是个小社会。到了北方后,天南地北的窝在一起,我就发现,有好些人觉悟都很高,咱们国家至多也不过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人家早就上升到“共产主义进步人士”的境界了,共起我产来没个商量的,而我则活脱脱给拽回到“奴隶社会”去了,用的东西全都无偿奉献了。上厕所得用手纸吧,可天哪,他们竟然锁在抽屉里,而我的扔在床上,两天不到就没了,刚开始我还挺纳闷,我没老拉肚子啊,就算拉我也有“泻立停”呀!后来知道原来大家情急之下觉得开锁麻烦,干脆先用我的得了。毛主席他老人家还说什么人民是不怕麻烦的,分明就是骗人嘛!有一回我手纸用完了忘了买,便小心翼翼的向某一舍友讨要,他叫我自己开锁拿得了,我二天我又忘了,再去开锁人家就有意见了,你怎么还不去买啊!瞧,同宿舍这么久了,我还比不上半点手纸呢,更何况他从我床上不知拿了多少回了,我只好安慰自己说,求人不如求已。我的洗衣粉也是人瞅着方便于是顺手就拿去用,一哥们还廉不知耻地说,用你的还是看得起你,但我搞不动,为什么我用他的时他简直是把我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我借给人家钱一时忘了收回,事后想起两三块钱也就算了,但当我欠了他五毛钱第二天他很可能就差没拿菜刀来要。这些都是很小的方面,但一叶可知秋。我总觉得,吝啬是相对的,但你别太过份。有一次看杂志,上面有一篇文章,说每个人都有价值底线,但我不敢妄加认为,有一些人的价值底线竟然就只是五毛钱或半克纸或三分钱,说了他们非找我算帐不可——我身材矮小,又很怕事,挨揍怕是必然的,但问题就是那样的嘛!     也许男人之于女人,会出手阔绰一些,每个男人都有在女人面前来表现自己的欲望嘛!当然,这女人得有点姿色,否则,怕是男的早逃之夭夭了,但这同样是相对的,有很多男人在女人面前也同样表现出铁公鸡的高尚风格。现在社会流行西方的“AA制”,正如思想或体制,“AA制”到了中国也变了味,散发着伪劣商品的气味。因为很多男人根本就出自于自私,却美其名曰精打细算。像韩寒《三重门》里头那个叫什么人来着(我还真忘了)对男生无比吝啬,交女友后对女友极其大方,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然而在我周围,这类人也还得贴上“珍惜动物”的标签了。众所周知,女人多少是有着虚荣心的,尤其是年青时交男友,帅哥和有钱绝对是首选,所以像我这样一无所有的迄今为止都无法处理出去,实属正常。可是,这些方面满足了她们的虚荣,她们因此也就得为自己的虚荣付出代价。我说过了,男生吝啬起来是不要命了,别说让人瞠目结舌,眼珠子掉下来,舌头给牙咬断,都很可能。我认识一位仁兄,他很想追一个女孩子,后来就请客、出去玩之之类类的,可惜人家女孩子还是不喜欢她,后来有一天,那位仁兄就当着我面说,操,花了一百多块,连他的手都没牵到,真妈的吃了大亏了!
    更多的人死于心碎
        读高三的时候,我是在学校住宿的。当时我们班的教室在南教学楼四楼。一天早晨,当我爬到教室里正准备读点英语,却发现窗子外面的后操场上,一个女生悬空挂在一根好像叫“肋魔”(后面有攀梯,前面则曲成单杠的样子)的体育用器上,头认错般垂着,头发将脸全然淹没,身子看上去已经显得有些僵硬了。从我的角度看去,一条显得很细的绳子在杠上打了结,伸到的脖子后突兀不见,然后才从胸前一直垂到接近地面,再稍微上翘,随风在不时地摇曳着。远处,天空高深,田野萧索,这已经是深秋时候了。     刚开始,我还以为那是张昨天晾晒在那里却忘了收走的床单,等接受了她是被绳子吊死在那儿的事实,却产生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恍在梦中。当时的心情是异常奇怪的,大脑一片雪白,老觉得眼皮底下怎么能有这种事情摆在那里呢?     这个女生后来查出来是死与自杀,现场据说留了好几封遗书,学校因此开了一场全体学生大会,一是安抚人心,二则告诫学生珍惜生命。但她究竟为什么自杀,直至今日我还是不甚明白,学生里头当时倒流传着N种说法,然而哪种才是真实的,就很扑朔迷离了。然而,这种近距离遭遇死亡所带来的触目惊心,显然是巨大的,很长的一段时间,班上的女生夜自修时总要结伴才敢去厕所,男生虽然好一些,但难免也要哼歌壮一下胆的。宿舍每晚熄灯后,我是总要去一趟厕所的,自那以后,却总觉得背后阴森森的,仿佛有人蹑手蹑脚跟着,心里紧张得要命,鼓擂一般。     过了很久这份恐惧才终于消淡,但始终留下了一道痕迹。有了这份体验后,我发现自己身上有某些东西被唤醒了,可是那时侯还无法说得上来是什么被唤醒了,直到有一天读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翻到渡边彻经历了好友木月的无故自杀后的那番思考,才怔怔有所悟。死原来真的并非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存在着。     近一年来,我是也时常会有自杀的念头产生的。还记得最初的一次是在去年夏天呆在家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便对未来产生恐惧了,那个夜晚我给一个最信任的女生写信,写着写着方觉得不对劲起来,忙忙将信收到抽屉中去。但是,正如《废都》里庄之蝶和柳月那样,有了第一次,后面自然接二连三了。上了一所大专学校后,更是几近绝望。专业不是自己想要的,朋友也一个个地离去,不想苟从于周遭的人,却也难免给拽进去,那时侯是没有一点方向感的,苦闷得如同自己蜗居的那个宿舍的空气……常常是在午后的一个长睡后,睁开眼睛,望着窗外被阳光耀辉得白花花的白杨树叶在风中哗哗作响,筛下一片雨般的声音,心里陡然空荡,空白起来,莫明地就感到了生之无聊,觉得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但却从未告知于其他人,原因自然是因为不易为人所理解,难保不被斥为精神变态。     然而,没想到和我“志同道合”并实现了梦想的,近日来却陡然多了起来,关于学生自杀的消息,是时常可以耳闻到的了。先是有老师告知隔壁学校连续两周,都有学生用自己的躯体上演了高中物理课的平抛运动。接着是人民大学,听说有一女生徇情了,听说而已。连战去北大演讲的前几天,北大校园里也有一位学生跳楼了,死前内心挣扎了许久,因为有人发现现场留着两张纸,一张列下活下去的理由,一张则写满了死去的理由……     社会上对于这类事将会做何评论,那不是我所要关心的,并且,更多的时候,那些人摆着一脸权威的派头,却粗蛮地强暴了自杀者的意志。他们的死仅仅只能归结于心理脆弱么?这么多死去的哈姆莱特的鲜血和活不明白的哈姆莱特的苦闷,怕是用“脆弱”两字承受不了其重的吧!余化写《活着》,是为了通过富贵这一形象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而活者”。贾平凹最是津道的一句话是这样的,既然连死都不怕了,干嘛还要怕活呢?但我总在想,这两位作家的话怕还是经不起太多推敲的,因为很多时候,活着真的远比死去还需要勇气。死亡是什么?海涅告诉我们,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所以很多孤独的人或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的人会选择夜晚般凉爽的解脱。     我今年二十岁了,说老实话,我并不想死,但死的阴影却开始向我笼罩过来,这个话题将会与我以后存活的生命时常碰撞。年轻人都是敏感的,正因为敏感,方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噬咬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我写这篇东西的目的,并不是给我的同龄人开药方的——我自己都时时困顿着自己的困顿。但无妨将我的一位老师作为参考。年轻时他是在北大念书的,曾有过一次自杀未遂,现在三十岁出头,去越发感觉生命的美好了。有一天夜里我和他走在路上,他说,这是一个信仰失落的时代,年轻人却不懂得培养自己的幸福感,所以他们注定痛苦,失落。       05.05.10
      别把自己太当一回事
      我年纪尚轻的那几年,不仅无知,而且很是狂妄(当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惹得周围的人对我产生不快和轻蔑之意,连比我小的,也老成地对我远去的背影摇头叹息。那时侯学会一句歇后语叫“高山排马桶——臭名远扬“的,便认定再适合不过自己了。   时间一长,“后遗症“也便出来了。即我变得也非常看轻自己,老爱拿自己开涮说事,就差没喊千万别把我当人。当然啦,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面的解剖自己”(《写在〈坟〉后面》),我可不比人家余杰大哥根苗正红的,怕是和鲁迅先生搞不到一头去——纯属自我作践。说起来,这倒是显得和阿Q蛮”相通“的。后来有一些人初和我打交道时,感到很不习惯,认为我相当不自信。其实也不尽是如此的,一方面这么做也使我避免了不少尴尬,另一方面它反而成为我回击别人的一种有利武器,当我都不把自己当一回事了,别人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在这里我没有推销自己处事方式的意思,并且就算我吹得口沫横飞的,也未必就有人买帐,毕竟,生活中大多数人还是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么我就单纯谈谈自己的看法得了。我认识过不少人,有的相貌可以媲美武大郎的,偏整日以帅哥自居,也有的内心龌龊的能抵北京公共厕所总和的,偏就以为属自己高尚、纯洁、廉风高照的,有的唱歌比我还“哭声直上干云霄“的,也不知是心理变态还是怎么着,偏要去参加什么歌唱比赛残害人家评委耳朵的,说老实话,我还真是佩服他们,《康熙字典》怕是也不及他们的脸皮一半厚吧?!   我还认识一哥们,非常看不起文学青年,他就认准了,中国文学第一棒的,除韩寒外在没其他人了。他目前正在精心捣鼓着长篇,有十几万字了吧,凑够《三重门》的字数就准备收摊。写得都厚厚的有一大摞了,被他装在公文包里时常提着,乍看上去你还以为是领导下来检查工作呢。他那东西我看了一些,说句不客气的,他就算开着“神州六号”,五十年内也甭想追上韩寒的一根寒毛,更何况韩寒的文字也就凑合着,骗点高初中孩子罢了。更令我瞠目结舌的是,这哥们怕是连两千个汉字都认识不到,因为四百字的稿纸几乎每一张都能找到错别字,当然,若他认为那是“通假字”就得另当别论。可是人家就不这么想了,发名片般四处传开他的小说,还不停嘱咐别人小心点别让散页了,并且开口闭口就是“我这书……”他曾经有一段时间跑来问我故事情节该如何如何发展,一次他问我该不该让书中的主角来一个初吻,我当时差点都笑成胃溃疡了,人家李傻傻写《红X》都写到乱伦那头去了,他还在担心初吻会让文章丧失了美好,这种人搁到共产主义里了,说不定都在担心该不该进入奴隶社会吧!原来他一口咬死这长篇非到作家出版社出版不可的,后来发现郭敬明红得一塌糊涂,说也无妨考虑给春风文艺出版社点面子,前一阵子他又想是不是该给《萌芽》一个机会,让它连载,趁机赚多些读者……可问题是,他那小说整一部流水帐,并且网上的“小黄本”都能比它更有文采。   王小波曾讲过一个故事,说有批耍猴的,有一天在大街上摆了个摊,称是为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大家的精神需求,等等,现在给大家耍场猴戏。我总怀疑,我上面提到的那位仁兄,上辈子估计是那批耍猴的其中一个,不然,咋能如此将自己当成一回事呢?  
      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
        2004是很值得纪念的一年。最起码对于所谓的“80年代后”的少年作家来说,是受到无比鼓舞的一年。就在这一年,形形色色的各路所谓的“80年代后”豪杰扛着“成名要趁早”的大旗,刚粉末登场的也罢,已打出一片根据地的也罢,无不摇旗呐喊,挥舞着手中之笔气势汹汹杀向了文学市场,恨不能一下子就名震八方、美名远扬。真是一片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不必提春树上了美国著名的《时代》周刊,并且和韩寒满舟被誉为中国的“垮掉一代”,也不必提马原大叔写不出小说反而搞推销捣弄出来的那个什么“重金属”文学阵容,更无须提堪称年度最佳“东施效颦”奖的所谓80年代攻击80年代的《十少年作家批判书》的出版,单单是韩寒郭敬明张悦然李傻傻等人足以睥睨文化市场、让那些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作家们通通哪凉快哪边去的一本书的印数,就足以证明八十年代的少年作家的巨大的市场魅力和受欢迎程度;多少以出版青少年读者为定位的刊物雄距市场,比如说《萌芽》,改名叫“盟主”也是恰如其分;多少以出版少年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社大扫市场颓势,一振雄风,原本濒于关闭的春风文艺出版社不正因为郭敬明的缘故而变得春风满面春风得意来么?     市场形势的大好更是促进了无树文学青年文学少年的写作欲望,很多刚刚学会写几个字的家伙也是一上场就抡长篇,甚至连热身都不用,就生怕让别人抢了先。如果你有注意过,便可以发现有不少家伙正试图通过“新概念”作文或“美文”少年大赛这类比赛上的获奖,然后找出版社出版长篇,再然后就在心里希望佛祖保佑基督保佑能够将郭敬明韩寒等人取而代之,赚它个钵盆满溢。在那些人看来,只有名气和市场才是重要,其余的都无妨管它妈。     现在在大学里头,我遇到了很多自称是爱好文学的,但是他们的姿势却让我百般不解。比如说,我有一同学,也正在写长篇,写了好十几万字了,手稿那么厚厚的一摞——假如说贾平凹是“著作等身”的话,那他无妨说成“著作等脚尖”了,这种精神实在令我这种写上千来字便额头皱得能夹死蚊子的人百般敬佩。然而,一看他的文字和内容,立即昏菜过去了。写的是什么?无非就是一哥们荷尔蒙分泌过多暗恋一女生,后来逐渐明朗化,再后来两人就在一起了。记得写到八万字多一点时他跑来问我要不要写他们初吻,当下我就建议他去翻翻李傻傻的《红X》,什么年头了,人家都在写乱伦了你还在议论初吻该不该写?真郁闷!至于文笔嘛,嘿嘿,我就不提了,免得得罪同学,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唯一能说出的是,这本东西基本上是继承了韩寒的风格 、文字、 内容、 内涵,并且学得很一般,再写上四五年估计能顶半个韩寒。他还曾讲过说要将它交给作家出版社出版,并且曹文轩作序,那样就可以保证市场了。并且他还说什么等书出版了学韩寒买跑车之类,反正功利心强得跟脸皮似的。要是依我早两年的火暴脾性,准会丢出下句“凭你这水准,要想作家出版社出版,别说门,连窗都没有。”诸位如果认为是我的葡萄酸在作怪,那么无妨向我这位同学借来拜读拜读,反正他也挺乐意让人家看的。     还有一些人来自文学社的,根红正苗的,估计很是有优越感,于是则好像成了文学的“圣徒”,在那里嚷着要捍卫什么“纯文学”,提出比如说要加强思想性啦,文学性啦,这些都不错,其实。可问题是正如一个逃离这个圈子的仁兄说的那样,别光说不练呀!瞅瞅他们写的那些,不知怎的,我当下就想起王朔一篇小说里主角说的一句话 ,“你们搞文学干吗不叫上我啊?!”那些小腔小调假腔假调的也称得上思想性和文学性的话,汪国真早拿诺贝尔文学奖啦!     叶兆言在一篇名叫《青春期写作》的小品文里提到,很多人到了某一定时期,由于文学荷尔蒙的刺激,都会涌起一股写作的冲动。由此看来,写点东西无可厚非。但重要的是,你写的东西意义何在,你写的东西是否真的拿的出手。我发觉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点,所以现在市场上到处充塞着流于庸俗流于肤浅的校园作品。这些作品有无奈却没控诉,有痛苦却没挣扎,有泪水却没思考,有彷徨却没意志,有搞笑却没严肃,有恋爱却没真情,有活动却没内心,有物质却没精神。为什么很多人会说八十年代的这批作家中没能写出部分有分量的作品来,我想那些少年作家也无须像马俊仁那样喊什么比窦娥还冤,自己回头想想,这话到底算不算实说。     在这批少年作家中,拥有巨大市场的校园小说,无非承袭这样一种套路:开头搞点幽默,最后结局把主人公往“悲惨世界”里整。比如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谁的荷尔蒙在飞》、《草样年华》之之类类,无非就想赚些低龄少男少女的廉价眼泪而已。我看完后第一句就想说:“拜托!”而所谓的“实力派”中的胡坚 、小饭、蒋峰,模仿的痕迹也像中国的贪官污吏随处可见(至于小郭同学“抄袭”一案更是丢了大脸)。并且,实力派那些人,虽然文字功底模仿得实在了得,可是生活和阅历上的空缺却注定了他们仅能搞些悬虚搞些笑话来提高眼球吸引频率。这无疑是八十年代写作者的通病和面临的同种焦虑,也是我为什么并不看好他们的缘故。     席慕容说过,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所以,在这里奉劝有志于写作的文学青年们一句,成名固然要趁早,但别忘了《天才梦》最后一句张爱玲是这样写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旗袍,上面爬满了虱子。玩文学,小心最终是你被文学玩了。
      下村的河
        下村的这条河和我家仅隔着一条水泥公路。我是熟悉它的。包括漂浮在水面上的垃圾,菜叶,夏天光屁股的孩子,以及童年的欢乐和少年的忧伤。曾看过不少名家的作品,里面无不潺潺流动着他们故乡河流的声音。这些河流的声音在阻碍下村的河发出声音,因为我觉得和他们相比,我的文字是拙劣的,我不敢轻易玷污这条河。然而,今夜,这条河却漫上记忆的堤坝,向我扑来了。我以一种被淹没的方式进行着关于它的书写。       广东的春天是来得一点也不明显的,除了路畔梅花懒懒地放开了几枝,要到河边去找寻春天的痕迹,我想怕是要失望。鸭子春节前后大多上了餐桌,自然是没有什么机会感受“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机会了。再说,这条河的水在春天一直都如老农般,脾气可温和着呢。     照常是三两妇人坐在露出水面的石头上浣衣,照常是三两男人到河边挑着两大桶水浇菜,春天的下村的河,实在没什么说头。等到了农历三四月间,便犹如鲁迅先生笔下的“雪一下”,两样了。那时河间总会出现好些撸着裤管的孩子,手持一只或红或黑或黄的油纸袋,他们是在捞河蚌。这是很小的一种河蚌,大的不过拇指头,小的却连沙粒都抵不上。但孩子们大抵是不管的。捞上半袋,乐得屁颠屁颠跑回家去了。回家后便往灶里塞上几把火,再把兄弟姐妹几个人捞来的也一并往锅里一倒,再勺进半瓢清水,等锅里发出噼剥的欢快声时再扔进几片葱花,重新将锅盖上。熟了后把锅一揭,香味顿时占据了整间低陋的厨房。每人分了一大碗,囫囫地吃汤吃肉。这件事在我少年,是时常干的。味道鲜美得今日想来,也忍不住要吞上几大口口水的。     春天一来, 河边一些菜地就没人管了,生了好些野草。有一种野草叶片肥实得可以,摘下来边用手拍打三下边念着“拍三下,变黄瓜”,然后伸到鼻子下嗅,便能嗅出一股淡淡的黄瓜味道来,奇怪得很。可惜现在忘了这草的名字了。除野草外,还生长着一种叫“水晶桃”的野果籽,这是孩子们时常爱摘来吃的。这果籽虽也称桃,却小得不及一颗“保济丸”大,叠在叶间,一串一串的,恍若葡萄,用手一撸,就一大把,然后往口一塞,嚼得吧唧吧唧作响。我曾经观察过,有一种是呈黑色的,个儿小,但甜爽;一种则黑白相间,却比黑色的较大一些,或者说更肿一些,因为吃起来太腻,太寡,甚至带着一些类似沙子的味道,孩子们向来不大喜欢。       夏天的到来,明显的特征是河里一天到晚都泡着人。当然,白天里大多是孩子们在河里喧哗,叫嚣。声音煮得整条河都沸腾了。他们比谁游得快,看谁凫得久,最时常玩的一种游戏却是在水里捉人,有时还会学电视里头的跳水队员动作——站在趴着河边的石头上却像是癞蛤蟆的动作, 扑——通——,身体像死人一样倒下去,水面炸开一声响,溅起高高的水花。河里也会有战争,那便是玩泥巴。河的两边有些地方会裸露出一层层的泥,柔软得像面粉,用手一捏,便是一个拳大的泥丸,这就是弹药了。两旁人员分配好,各自用泥将自身上下涂抹得如同一群野人,再占据好可以掩护的石头,喊一声,打,两岸的泥巴就雨点般落下了。战争激烈。     这时候大人们往往是不管的,只有在要下田干活却发现那些光腚猴子还在水里野着,才会提着荆条儿杀至河边,将自家孩子赶到田里。其实大人们也时常会来水里泡一泡,泡得清爽了才舍得从水里慢腾腾爬上岸,长吁一口气回家去。这往往是夜色笼罩下村后发生的。我见过他们的洗澡,却很是不喜欢,认为那全然没有了趣味。他们是不会一下子跳进水里的,而是坐在还微烫的石头上静静地抽完一根烟,若有人来了两人还要坐下来话些桑麻,话些困苦,直到感觉风起了夜凉了,才姿势笨拙地跳进水里——那里往往是浅水,还不过腰呢,孩子们都不屑到那里去洗呢。就那样一跳,有什么意思呢?     雨水一来,河水便浮躁起来。近河的庄稼、菜园就只能忍辱遭受河水的蹂躏了。这时的河水浊黄得很,孩子们站在岸边公路撑把伞看,倒觉得多少有些黄河的况味了——虽然我们从未见过黄河。天稍放晴,要是看见河水涨得并不太高,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总可以看见很多勇敢的孩子从堤坝跳下,扎进浓厚的浊水里,不见了。待那一颗颗西瓜般圆平平的头又出现时,已是游到对岸的浅滩去了。对岸种着大片香蕉——当然,现在是很稀少的了了——香蕉割去后,香蕉树便被割倒在地,任其枯萎,。孩子们就去那里拖香蕉树。他们把香蕉树拖到上游,放在水中,跨上去,嘴里念:架——架——架——。恍惚真骑着骏马般向下漂去。     河水一涨高,围在公路上看的人更多了,甚至包括了一些大人。河上会不时漂下去上游的松木、柜台、动物的尸体,还有被河水冲得像墙头草般摇摆不定的菜和萝卜。有一些大人看着冲走的上好的松木,心痒起来了,忙忙跑回家拿了钩子,站在通往松阳小学的桥上不住地捞打着。有一年——当时桥还不是现在的水泥钢筋大桥,而是石桥——河水将桥冲得出现垮的样子,但有好几个还是不甘心,赖在那儿,后来, “嘭”的一声,桥中间的一截长石钻进水里,一个正提着松木往回走的男人一下子被河水吞没了。站在公路边看见的人们不由得“啊”地惊叫声,看着蛮横涌动的河面,心想,这人怕是没了把。正想着,河里已伸出两支摆动的手,接着那人的头也冒出来。他正奋力地向岸边游来。上岸时,妻子已经赶到,骂上几声,却又失声哭了,怕是被吓得可以。后来,好多年过去了,每当 别人问起什么是“男人”时,我总会想起那个向岸上游来的矫健身影。     村里是发过好些次大水的。小时候时常看见河水漫进了我家,但都很温和,还覆盖不了我的脚趾呢。有一些鱼儿也会蹦跳着来“光临寒舍”,有趣得很,惹得我哇哇直叫。后来好些年了,河水却不再光临,我也不知为什么。大概河也有老得没有精力的时候吧。99年的洪水是印象中最厉害的,前前后后,我就遭遇了那一次。那天早晨四五点钟,父亲刚把门打开,洪水便像红卫兵一样不由分说地冲了进来,父亲给吓得都没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楼上来了。再从楼上往下看,下面的洪水都过了他的腰高,放在楼下的摩托车被淹的只剩下两只孤零零的反视镜,像伸出两手在救助,或者向洪水投降。在楼上打开窗望出去,天哪,公路早被淹的看不见了,外面真的算的上汪洋恣肆了。当时我的心里挤进了一丝寒寒的凄凉,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洪水是在中午时分才退下的。全家下楼来,发现屋里像被洗劫般狼籍,很多家具东倒西歪,墙上地下像孩童的恶作剧似的涂满了泥浆。在梅林的大伯回来了,但我们几个孩子首先看见的却是他手里提着的一大袋面包,一手拿住一个,像被困了几天的国民党溃军,不顾什么啃了起来。       到了秋天,整条河就瘦了一圈。站在村口的水口山顶往下看,那河简直就是一条随手抛下的长线,只是找不到缝补下村这件古老衣服的针而已。     我永远忘不了我十岁的那年秋天。有一天早晨,我醒来,打开楼上的窗子,就看见河里涌着村里的全部后生哥,他们提着桶,带着铲,扛着锄,在那里捉鱼。他们先是用沙袋在浅水处堵了一条高高的沙坝,然后再挖条小沟将困在沙坝外的河水引了出去。这时,被堵住的河水便逐渐少了,等到河水只剩到膝盖的时候,已经站在岸边眼红的我,和很多看热闹的孩子耳边便不时地响着鱼儿溅水的泼刺声了。这幅景象如火把一样照亮了我的童年,以至此后的好多年,我的理想就是能率领下村的后生哥再来一次如此浩大的捉鱼。       冬天来临了。河滩裸露得更多了。走在冬天的下村,能听见整日不绝的哐当当声。那是人们正在把裸露的河滩利用起来,拣掉石头,将下面的沙土翻上来,用锄头摞成一拢一拢错落有致的菜地,种上菜籽。到了晚冬,便又多了一份自家的园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也开始爱上了劳作,一心想做个勤奋的农民,于是也扛着父亲特意给我买来的小锄头,每天黄昏去我瞅好的一截河滩上拔草,拣石头,只等石头拣尽了便开始像父亲那样将沙土摞成拢垄,再种上菜籽。我是特意去挑那个地方的:那里还有个不大的水洼,它可以让我在浇水时省走了好多工夫。当时我还在想是不是该去向别人讨要几尾草鱼放在水洼里,等到过年想必就捞上来一群了。我在那里苦干了好多黄昏,一心做着我的种菜致富梦(我想等菜收了就用自行车栽去梅林卖了)。直到有一天黄昏,我又去了那儿,发现已经有个老头儿在那里锄着草了,一看就知是老架势,我以前所摞的不成样子的垄给他一锄就全然摧毁。我看见他身后已摞了好几垄,笔直,厚实。看得自己脸红了,也不敢上前讨要土地,灰溜溜地回家去了。我的致富梦就是在那年冬天和很多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一同埋藏在那儿了的。     原本村里靠河边是长着一大片一大片的芦苇的,后来过了好些年等我记起这片芦苇时,却不知是什么时候它就没有了。那时侯,在冬天, 芦苇勃勃生长着,风一吹,呼,呼,呼,满河都是柔软的絮。那时侯电视机还未普及呢,孩子们夜间总显得有些无所事事,大家只好四处拣些枯枝枯草,在沙滩边点燃了,围着御寒、讲故事。子曰:子不语怪力乱神。那是圣人境界,我等孩童自然没有去理,尽是在谈些从家里老人无牙的嘴里撬出来的鬼怪神话故事,为凄冷的寒夜平添几分阴森。最常讲的,却是《老虎外婆》,因为大家听的最多的就是它。但大家却常为版本原因会闹上好一阵,激烈程度就像今天那些学者为《红楼梦》耳红面赤那般。对岸的山上突然传来了几声沙哑的鸦聒了,将气氛渲染得影影憧憧。大家终是怕了,一下子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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