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严重的鱼泡眼图片怎么回事很苦恼经蝗顺靶

|||||||||||||
作者:寇十五郎 &上传: &下载:
&更新时间: 17:05:23&文章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从天而降】
    天地苍茫,沃血疆场,尸横遍野,箭矢如蝗。
    两支服饰相近,却泾渭分明的军队在互相攻杀。刚刚抽出嫩芽的原野草地,铺满了层层叠叠的人尸马骸,其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远远看去,如蓬蓬茁壮的蒿草。
    漫天充斥着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兵刃交击声;象马达一样搅动心脏的咚咚战鼓声;还有如第一声春雷滚滚而过的隆隆马蹄声……
    这就是马悍在苏醒后第一眼看到的场景。
    古战场!动真格的!难道……克鲁伯集团费尽心机让我夺取的东西,居然与时空隧道有关?所以,他们才给了我一条价值七亿美金的右臂!
    马悍缓缓抬起右手,凝视着一根根手指屈起,攥紧成拳。尽管在高强度仿真皮肤下包裹着的,已不再是一只血肉之手,但在神经控制自如之下,依然能感觉那饱满到爆的力量。
    嗯?也就在此时,马悍才注意到,他脚下躺着一个人。也不怪他疏忽,这战场上躺着的死人太多了,也不差脚下这一个。之所以引起他注意,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披的铠甲鳞片致密、光亮鉴人,铁兜鍪也是锃光瓦亮,似乎不像一般军官。而且、而且他的死因,正是因为那铁兜鍪顶部凹陷了一大块,仿佛被一根拳头粗的铁棍重击$无$错$小说 (m).(quledu).(com)一记。
    但马悍却惊讶发现,自己右肘衣服上,粘着一撮红缨,貌似那铁兜鍪凹陷处,也有一绺红缨……难不成,这人竟是被自己从半空中掉下来时当做肉垫,肘击天灵盖而死?
    很快,周围一群披甲士兵张大嘴巴,呆愣了与马悍适应环境差不多的时间,一个个象见了鬼一样大叫:“他……他杀了主公!他杀了主公!”
    “不好啦!麴将军阵亡!”
    “快杀了这万恶的贼子,为主公报仇!”
    “恶贼纳命!”
    乱七八糟的怒吼声中,周围数十军兵挥舞刀矛,朝马悍冲杀过来,其中更有四人是骑兵。
    “对不起,人是我杀的没错,但这里是战场,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无分对错。如果你们知道此前我刚干了什么事,就不会这样冲来送死了。”
    马悍喃喃自语,生命受到威胁,令他眼神中的迷茫转化成暴戾。迅速摘下那挺尸的麴将军腰畔大剑,右手握住剑柄,拔剑出鞘。长啸一声,以击剑的姿势,嗖嗖嗖嗖嗖,连刺五剑,迅捷无伦。
    最先冲过来的五个士兵,一个个捂住咽喉,眼神震怖的倒下。
    马悍的剑虽快,但也不至于快到一下击倒分别从五个方向进击士兵,而对方却完全来不及招架的程度。事实上,除了前两个士兵猝不及防之外,从第三个士兵开始,分别以刀、矛、盾进行格挡,结果是:刀挡震飞,死!矛挡折断,死!盾挡洞穿,死!
    无人能挡一击,所有的武器,在一种名为“绝对力量”面前,如纸片面团一般,脆弱无力。
    五个士兵刚刚倒下,一个骑兵最先冲到眼前。骑兵手中握着一把很像武士刀,但却是直刃的三尺长刀——大汉环首刀。刀身呈青灰色,锋刃很亮,隐隐可见淡淡血色斑痕。
    骑兵将持刀的手压在马脖颈后,刀锋如枝横出,锋刃向外。这样不用费力挥刀,只须调整战马冲击方向,及把握好刀口距离,马速会带动长刀,自行将站在地上的敌人首级轻快切下。若削切部位拿捏得好的话,刀刃甚至不会卷口。
    马悍紧呡嘴唇,剑交左手,右手从地下拾起一把士兵遗落的长矛,猛然挺身攒刺,掼入战马脖子,然后重重往地上一掀。巨大的力量令战马悲鸣侧倒,将骑兵一条腿牢牢压住,难以动弹。
    那骑兵正惊慌挣扎,蓦然颈侧一凉,剑锋无情划过,鲜血喷溅而出。
    马悍眼皮都不撩一下,反手挥剑“当”一声,生生架住第二个冲刺而来的骑兵刀锋,脚下像急刹车一样“嗤”向后滑行数步,卸去冲击力道。迅速伸出右手,扣住骑兵足踝,像拎玩具似地,将其抡起来重重砸在地上……
    举手投足间,生杀了七名骑、步兵,尤其最后一名骑兵,简直像大人摔婴儿一般,场面惊心动魄。其余士兵,无不吓得停下脚步,更有两名骑兵,骇然勒马后退。
    “此人骁勇,不可力敌。放箭,射死他!”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披甲军将,面庞刚毅,眼神锐利,此刻正手持一具大弩,弩身凹槽上的尺八木矢,正冷冷对准马悍。
    马悍着地一滚,手里已多了一块革盾。
    绷!噗!
    双方距离不过二十步,弩矢强劲,洞穿革盾,余势未衰,正中马悍握盾的右前臂。令人意外的是,能破甲穿盾的箭矢,竟然弹飞落地。马悍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猛地一个大旋身,将革盾朝那军将旋飞扔出。
    军将紧急拔刀,目中神光暴涨,大喝一声,挥刀劈下——嘭地一响,革盾爆裂,军将连人带刀震飞翻滚,跌入潮水般拥来的士兵军阵中,也不知被踩成什么样。
    马悍深知,就算他再逆天,身在乱军之中,若不及时抽身,最终也难逃力尽而毙的下场。
    趁着敌军还没形成包围圈,尤其十几个持大弩士兵,正费力坐地以腰力张弩,还没来得及放矢。马悍身体倒纵,半空中旋身一扭,以背撞敌,瞬间压倒三四个弩兵。
    马悍将剑反插于背,飞快拾起一具大弩,再抓起一把木矢,咬在嘴里。右手两指勾弦、上弦、放矢,抬手一箭,射杀一骑兵。再如法炮制,又射杀一骑兵。
    半包围而上的近百骑步兵发出一阵惊呼,象见到什么不可思议之事——委实太不可思议了,这可是腰张弩!而不是蹶张弩,更不是擎张弩。
    《武备志》有载“弩者,力弱者蹶张,力雄者腰张。”腰张弩最耗力,使用时将身平坐地上,以弩平放面前。左右脚掌俱撑入弩弓内,紧接弩劈,撬上腰钩,钩住弩弦。然后同时利用臂、足、腰之力拉开弩弦……如此,方才完成一次上弦过程。非膀大腰圆的力士,哪能挺得直腰杆?这样的强弩,用手来拉?还只用两指,这人的力气得大到什么程度?
    “放箭!快放箭!”敌军中跃出起一个满面是血的军将,戟指马悍大叫。
    这家伙居然没被踩扁,真是命大。
    马悍瞳孔一缩,左右手攥紧剑弩,怎么办?难道刚穿越就丧命?
    “小兄弟,上马!”
    身后传来一阵急遽蹄声与一个中气充沛的声音。
    马悍扭头,正见一队白马骑兵飞驰而来,手持强弓,箭张如猬。说话的是为首一个身材伟岸,披甲顶盔,剑眉朗目,英气勃勃的骑将。
    这群骑兵在马背上张弓搭箭,对准包围马悍的敌军,当战马跃升至最高点时,产生一刹那静止。就在此时,弓弦频响,箭矢俱发,虽只数十箭,却如百矢攒射一般,迅猛凌厉。
    敌军弩兵惨叫连声,纷纷倒地,那军将目眦欲裂,连声呼喝指挥,奋身不退。
    白马骑将向马悍一伸手:“小兄弟,快上马。”
    马悍应声飞跃上马背,蓦然背后劲风袭体。马悍头都不回,挥臂格击。当!一柄刀刃卷曲的长刀被远远击飞。
    身后数十丈外,那年轻军侯一手紧握空刀鞘,一手抹一把脸上血,死死盯住马悍背影,目光愤怒中夹杂一丝困惑。
    这三十余骑白马射手,在这英伟的骑将率领下,一路飞驰,四下发箭,敌军纷纷走避,竟生生溃围而出。
    扭头看一眼渐行渐远的敌军人马,马悍心下安慰之余,也颇为郁闷:“哥都三十好几,不当老大好多年了。这白马骑将也不知有没有三十,怎么叫我小兄弟?是他眼神不济,还是我耳朵有问题?”
    ……
    宽敞可容数十人的大帐之中,马悍昂然立于帐下,左右一溜文武将官,他只认得站在最末的那白马骑将。大多数将官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狐疑,毕竟他现身古怪,来历不明。只有两人的眼神是友善的,一个是白马骑将,一个是文官群中一名方面大耳、三绺长须,脸上总带着淡淡温和笑容的三十出头文官。
    大帐正中摆着一方长案,案后盘坐着一名刚刚卸下重甲的雄健将军。他的眉毛很浓,像两把铁刷,眼窝微陷,眼睛里像跳动着两团火焰,嘴唇呡得紧紧,以至颔下一把美髯隐隐有猬张之势。
    此刻,将军正死死盯住置于案几上的一把大弩:弩弓长五尺,几与人等身,弩臂长三尺,粗若儿臂;前端有青铜郭,中段有皮牵索,末端有弩机,望山、牙机、悬刀俱备,弩弦刚劲,弓力足有五石(相当于现今三百斤左右)之强。
    突然,他猛然站起,抓起案上一把大剑,重重斩下。咔嚓!大弩应声折断。
    “便是此物,杀我大将、毁我‘白马义从’!我的手足、我的八百儿郎!我的三千子弟啊!”将军掷剑于地,仰天悲啸。
    “主公保重!”大帐中文武齐齐合袖举臂,垂首躬身敬劝。
    马悍原本伫立不动,但见侧旁白马骑将不断向自己使眼色,于是学着众人动作,机械抱拳,慢慢躬下身去。
    这时,那方面大耳的官员道:“明公,幸有天降奇士,击杀麴贼,解我军困厄。此乃天助明公,天佑我军之兆,望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请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大帐中一片激昂之声。
    战败之军,欲行复振,最需要激励士气。这一点,帐中之人,上至将军,下至书佐,无人不知。
    将军点点头,脸色稍霁,凝视着手中大剑,刃泛寒光,亮可鉴人,剑格刻着四字铭文:麴氏百炼。
    “果然是麴贼的随身佩剑,很好。”将军目光终于转向帐下的马悍,那健硕雄壮的身材,英气逼人的面庞,令将军连连点头,“你是何人?因何来此?”
    “终于看见我了是吧?”马悍压住心头不爽,恭声道,“我叫马悍,钜鹿人,因被麴贼强征入伍,老父病重,因此忧急而死。我深恨之,必杀麴贼而后快。今日趁两军激战,以麴贼卫士之便,袭杀之。”
    这套理由马悍在来时路上已想好,为此弄了一块青巾包住自己一头短发,并向那白马骑将借了套随身衣物穿上,以掩盖自己那一身虽然破烂,但完全与古服不同的现代迷彩服。说是钜鹿人,那是因为在后世自己就是河北钜鹿人。至于所杀的敌将是谁,他并不清楚,反正跟着喊麴贼错不了。
    马悍这理由一说,文官上首立即有一人说道:“主公明鉴,此人背主,眼神凶厉,非良家子,不可留于军中,请主公赏赐后令其自行离去。”
    又是那方面大耳之人道:“关长史此言差矣。麴氏强征青壮,逼死人父,此乃不共戴天之仇。这位壮士隐忍待机,手刃仇敌,既雪私恨,更为我大军报一箭之仇,有何不妥?我大汉以孝治天下,此举只应褒扬,不可诿过。这位壮士于千军之中,成功袭杀麴贼,堪称矫健机敏,胆略过人。如此人才,明公焉能错过?”
    帐中诸将连连点头,都道“刘司马言之有理。”
    将军略加沉吟,似是有了决断,问道:“马悍,你可有字?”
    马悍心念一动,古代好像是既有名,又有字的,既如此,自己也不妨入乡随俗一把,当下答道:“马悍有字——惊龙。”
    惊龙,是马悍打遍唐人街时的绰号,用来当字也不错。
    “马惊龙,好气势。”有字,表明此人并非乡野鄙夫,可放心擢拔,将军击案肃容道,“钜鹿义士马悍,击杀袁绍帐下大将麴义,为此战首功。赏五万钱,帛、布各十匹,酒十瓮,牛羊二十头,上田五十亩,宅第一处,侍奴十人,赐四级爵,本部斥侯曲乙屯队率。”
    马悍走出营帐时,还有些晕乎——不是因为这些赏赐,而是,他终于知道了——
    “袁绍!麴义!原来,我来到了汉末三国时代。那么,方才那将军应该就是……”
    “小兄弟,真不错,得了那么多赏赐。不过,这都是你该得的,哈哈哈!”身后传来白马骑将的声音,还有拍打马悍肩膀发出的嘭嘭声。
    马悍回首抱拳道:“多谢这位大哥的相救之恩,嗯,还有这套衣服。”
    白马骑将哈哈一笑,随即抱拳还礼:“不,应当感谢的是我!我替常山老兄弟,以及白马义从的兄弟谢谢你。若非你出手杀死麴义,白马义从只怕会死得更多,我从常山带来的兄弟也将凶多吉少。倘如此,我又有何面目再见他们的家乡父母?你救了我的兄弟,便是救了我。”
    马悍对这白马骑将极具好感,笑道:“既如此,我们就算两不相欠好了,今后还望兄台多多指教。”
    白马骑将笑道:“指教不敢,有事尽管到义从营找我,只须报上我的姓名便可。”
    “那兄弟的姓名是……”
    “某家白马义从骑将,姓赵名云,字子龙。”
    &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http://www.qidian.com&/a&
    起点中文网&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www.qidian.com&/a&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二章 【机械手臂】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无/错/小说 m.quled.com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整个身体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便到那一个部落里过夜,都有一大票女孩子贴上来。
    财阀之女找到他,除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之外,更重要的是,给予他补偿。
    克鲁伯集团已经成功研制出一种仿生机械臂,以比普通钢铁坚硬柔韧一百倍的特殊合金做骨架,腕关节、肘关节部位使用纳米液压气动装置,可产生一吨半的推举力,指掌握力为半吨。机械臂表面覆盖仿真皮,韧性可比复合钢网,破损时可自行修复。皮下组织与肌肉组织俱为高能聚合物,可抗三吨左右的冲压。
    “我们已经研发了一个成品——一条右臂,大小、尺寸、重量、形状,都是按照你所失去的手臂专制的。你,不想拿回它吗?”
    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这,就是马悍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为他安装这价值七亿美金的机械臂的真正用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马悍接受任务,只身进入丛林,找到食人部落。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及通晓本族语言的优势,获得部落酋长的信任,然后伺机进入他们的禁地,费尽心机拿到了圣物——一个水晶头骨。
    与大英博物馆所收藏的,以及部分浮现于世界各地的水晶头骨所不同的是,这个水晶头骨不像是人类的头骨,倒更像美国51区所披露的那种外星人的头骨。
    头骨拿到手后,冲突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变形金钢”变成了“杀戮机甲”。马悍最终杀出重围,赶到预定地点,在交出圣物之后,旋即陷入了雇佣兵的火力绞杀。
    危急之际,还是手中的圣物救了他——之前交出的不过是个装圣物的空盒而已,马悍混了那么多年的**,哪能不知道凡事留一手之理?
    最后,一方要夺圣物,一方要保命的情况下,相互妥协,直到上直升机时,冲突再度暴发。搏斗中不慎引爆炸弹,直升机空中解体。
    在即将粉身碎骨地一刹那,马悍手中水晶头骨化为齑粉,形成一团光幕,将他周身包裹,然后消失于烈焰中……
    当马悍恢复意识时,他正从空中急坠,光临大汉三国。只可惜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刀箭来“欢迎”。
    马悍长吁一口气,扔下遍布刀痕弹眼、破烂不堪的迷彩服,换上新发的戎衣——不管是祸是福,我既已经来了,那么,就好好的活,如果条件允许,就大干一场吧!
    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是那一边的,也弄清楚了那个将军是谁。
    大汉奋武将军、领辽东属国长史、蓟侯、幽州势力最强大的军阀——公孙瓒!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他正赶上一场决定谁是北方之雄的转捩战役——界桥之战。
    在原本的历史上,时任大汉大司马、车骑将军的袁绍,将兵二万,与公孙瓒三万兵马战于界桥(今河北威县)以南二十里处。
    公孙瓒派出最得意之精锐弓骑“白马义从”千骑为主力,辅之以二千轻骑,令领冀州牧严纲为主将,分两波从两翼进击。万万没想到竟遭遇生平克星、袁绍大将麴义。这位西凉金城麴氏家族最杰出之将领,以麾下一千强弩兵暗伏于八百精锐刀盾兵之后,待公孙瓒骑兵驰近至数十步,猝然突起,暴雨狂击。威震幽燕的白马义从,遭到毁灭性打击,从此淡出公孙军作战序列。而那一千八百弩盾兵,从此有了一个响彻三国的称号“先登死士”。
    此战,公孙军折损骑步近三千,其中光甲士就有两千,麾下大将严纲被擒杀,公孙瓒更是被麴义率军狂追近数百里,从界桥一路撵到南皮。
    这一战,彻底改写了公孙瓒的命运,预示了这位白马将军盛极而衰,也昭示了袁绍这位新一代北方霸主的雄起。
    当然,以上这些,马悍都不知道,他的三国历史马马虎虎。一般人知道的,他也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他同样不知道。界桥之战,他只是有点模糊印象,详细过程,就非他所能知了。就连公孙瓒的头衔,以及自己无意间砸死的人叫麴义,是袁军大将,这些信息,都是赵云说的。
    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小小地改变了一下历史。
    麴义死了,先登死士的攻击戛然而止,白马义从尽管被射杀大半,元气大伤,但犹存数百骑,种子仍在。只是严纲依然难逃一死,幽州军依旧损失惨重。而袁绍痛失大将,攻势锐减,先登死士无心作战。结果,界桥居然保住了。而在原先的历史上,击破界桥幽州军大本营,驱逐公孙的,正是麴义。
    马悍甫一登场,就改变了局部战争。
    只是,公孙瓒不知道;袁绍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http://www.qidian.com&/a&
    起点中文网&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www.qidian.com&/a&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清晨,霞光万道,照得一条大河波光粼粼。大河两岸,无数身着单衣单袴的军卒、役夫、军妓,仆妇纷纷走出军营,或盥洗手面,或下水搓背,或挎盆漂洗,或给牛马饮水。男子妇人,嘻哈打闹,看不出几分刚打败仗的样子……也是,打胜打败,都是上官的事,与他们这些小卒子没半毛关系,也就是少抢些东西而已,干嘛愁眉苦脸呢?
    马悍也在这些人当中,正惬意舒展身体,做着深蹲、蛙跳,单臂俯卧撑等下水前的活动。
    幽州军设在界桥的大营滨临磐河,河宽数十丈,时为春夏之交,河水滔滔,其上有两座可容四马并行的长桥。只须派数百精锐之士往桥头一堵,冀州军便难以突破。
    昨日幽州军大败,冀州军衔尾追击,便是因幽州军及时守住此双桥,令冀州军无功而返。
    一场血战刚刚结束,两军都派出车辆役夫,到战场收殓己方战死将士的尸骨,焚烧安葬。这工作没有三五天难以完成,在此其间,或许两军哨骑会有摩擦,但不会再爆发大战。
    故此,幽州军才放松营制,让军卒役夫出营梳洗,缓解因失败造成的精神压力。象公孙瓒这样打老了仗的老将,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小兄弟,快下来!”河边有无-错-小说 m.quledu. com人向马悍挥手。
    马悍扭头看去,不是赵云,但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驰援的三十白马义从之一,笑着挥手回应:“就来。”
    马悍脱去戎衣,除下军靴,正要脱掉迷彩裤时,手指碰到两边裤兜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却是一个金属怀表状的东西。哦,是一块军用铝合金多功能指北针,有夜视、测距、测角度、测图距、放大镜等等功能,这玩意在古代倒是蛮有用的。
    另一个,却是一根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同样是铝合金材质,大小如钢笔,内置两截高能锂电池,可支持连续不断两个月发射红外线。红外线肉眼不可见,只有遇到障碍物时,才会形成红色光点,光点大小相当于一美分硬币,最远射距达一千米。
    这东西是配给他在任务成功时,发射信号,照在山顶白石上,以通知直升机接应的工具。只不过,引来的却是一群杀手。
    马悍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反正留着也不碍事,将两样东西放进随身布袋里,连同裤子、军靴,一并扔给扈从:“小石子,把裤子洗了,皮靴刷干净,然后跟我下河。”
    小石子是一个十二、三岁,个头矮小瘦弱的少年,他是公孙瓒赏赐给马悍的十名仆役之一,服侍他洗梳起居。此外还有一个负责看管牲畜的乌丸人,正在远处替他遛马牧羊。说是赏赐十个,目前为止却只到位两个,至于什么上田、宅第,全在渔阳,现在连影子都不见。噢,倒是看到了地契文书,也不知是否与实物对应得上。
    至于钱、布帛、酒肉、羊马之类的赏赐倒兑现了,好歹他也是此战的最大亮点,不重赏无以服众啊。
    对于有人服侍,马悍却是很自然。无论是当初洪顺堂副头目,还是后来的丛林之枭,他手下从来不少于百把号人,专人服侍,早就习以为常了。
    小石子一身破衣,头发乱蓬蓬地,脸黑黑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听到主人招呼,惶然摇头:“不,我不下河。”
    “下河洗干净了,我给你布匹做新衣。”
    “谢主人,我穿这个就好……而且,我……我不会水。”
    马悍哈哈大笑,将戎衣与弹力背心往乱石上一扔,穿着平角**奔向大河,纵身跃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入水,只溅起一小团水花。
    见者无不喝彩“好水性!”不过,更多的人被马悍那条奇怪的**所吸引。这时代可没有什么**一说,连短裤都没有。下水的军卒役夫要么穿长裤,要么光屁股,哪见过这等奇特的**?
    就连那几个白马义从都围上来问稀奇。马悍那有闲功夫扯这个?三两下岔开,转而问起自己所关心的问题。比如眼下是哪个皇帝在位?董卓进京了没有?蓟侯为何要与袁绍开战?袁绍方面将领与兵力情况如何等等。
    这些问题,有些白马义从能回答,有些则不能。一番交谈下来,结合自己的三国知识,马悍大致弄清楚了:这个时侯汉灵帝已经嗝屁了,少帝也翘了,眼下是陈留王在位,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献帝是董卓所立,这个乱世枭雄自然早已进京,而且,群雄讨董卓,虎牢之战这些震惊天下的大事也已发生。
    最新消息是,董卓被王允、吕布所杀,洛阳已陷入军阀混战状态中。而那些日后名震天下的诸侯们,正在四处抢地盘,扩张势力,天下已进入群雄割据时代。
    公孙瓒据幽燕,袁绍新得冀州,彼此势力相接,这新老两大北方势力,早早晚晚,必有一战。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打。此战无关原因,无分对错,只关乎利益。
    马悍脑子里飞快消化分析,淡然而笑,这争天下与自己以前的帮会抢地盘、争利益,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规模的大小与档次罢了。
    正沉思间,突闻岸上一阵纷乱,抬头望去,只见河边有人在扑腾,似是溺水,但岸边却有一青巾裹头的黑壮汉子叉腰大笑,得意洋洋甩着一对靴子——慢着!这不是自己的军靴吗?那么掉进河中的人岂不就是……
    一股怒火腾起,马悍深吸一口气,认准方向,一个猛扎子,潜入水中。不过数息时间,豁啦!破水而出,单臂将溺水的小石头高高举起,一步步走上岸。
    晨曦的金光照射着他近乎**的身躯,抹上一层淡金色,仿佛斯巴达战士降临。
    岸边的异动也引来了许多围观者,那些仆妇军妓看着这英气逼人、雄壮伟岸的小郎,无不眼睛发亮,如痴如醉,连漂洗的衣物被水冲走都不知道。
    马悍救援很及时,小石子只呛了几口水,吐出几口清水就没事了,只是脸色灰败,一副欲哭无泪之状。
    “怎么回事?”马悍凝视着他的眼睛,淡淡问道。实际上看到那双靴子,心里已明白几分,但他需要更直接的证词。
    小石子终于哭出声来,抽抽噎噎道:“小奴在为主人洗靴子,那军汉看到主人的靴子极好,就想要。小奴不给,他就硬夺,还将小奴踢下河……”
    马悍看到小石子细如麻杆的脚有些跛,便知对方这一脚踢得挺狠,或许对方没太用力,但小石子的身体却吃不消。
    马悍眼底掠过一丝阴霾,缓缓站起,待回过身时,目光已是一片澄澈,面色平静,淡然道:“你喜欢这靴子?”马悍这双靴子是野战大头皮靴,皮质是意大利小牛皮,耐磨牛筋为底,靴帮还可藏小刀,无论是舒适度还是坚固耐磨程度,都不是这时代的粗糙皮靴所能比的。经清水洗刷,污垢血渍尽去,露出油亮光滑的皮质,立即吸引不少贪婪的目光,这黑汉便是其一。
    黑壮汉子看着眼前高大雄健的身躯,眼角不自觉抽了抽,倘若先前洗刷皮靴的是这年轻汉子,他或许会掂量掂量,眼下却是骑虎难下了。东西没抢到手是一回事,抢到了再吐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黑壮汉子眼珠一转,嘿嘿笑道:“某乃飞燕将军麾下杜骑督之帐下督,名叫胡元。兄弟怎么称呼?军中何职?”
    马悍被这家伙所报一的连串头衔绕得有点晕,低声问小石子:“这家伙说的什么飞燕将军,什么骑督、帐下督的,是怎么回事?”
    小石子已止住泣声,瞪大眼睛看着主人,一脸惊讶:“飞燕将军就是黑山军的平难中郎将张飞燕将军啊!杜骑督就是左营黑山营的杜长骑督,帐下督就是杜骑督的侍卫从骑。”
    原来如此,黑山军张飞燕,本名褚燕,后改名张燕,因剽捍捷速过人,故军中号曰飞燕。此人大名,马悍自然也是听过的,没想到居然与公孙瓒联手了,还派了一支近万人的黑山营前来助阵。杜长其人倒没听说过,不过能指挥一支万人军队——虽然黑山军的军队与黄巾军都差不多,男女老幼全算上,一万人中也不知有没有一千人能打,但多少也是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人物了。
    一个骑督的侍卫,就如此嚣张。
    马悍不动声色:“我是马悍,蓟侯本部斥侯曲队率。”他已经弄清这“队率”是什么职位了,管五十个人,队长就称为“队率”,而斥侯就是侦察兵,他就相当于后世一个侦察排排长。
    胡元眼睛一眯,原来不过是个小小队率,若非是蓟侯本部的斥侯队率,他拿了这双皮靴就走,半句不会跟对方啰嗦。即便如此,结果也不会有所改变,只不过要多说几句话,让对方有个台阶下就行了。
    “此靴做工精细,形制奇特,相信主公见了必定欢喜。”胡元叉腰的手按住刀柄,皮笑肉不笑,“某会将马兄弟的敬意传达给主公知晓。”
    看不出,这黑汉也懂得以势压人,或者,他这么干的次数太多了,运用娴熟。若是公孙瓒看中这靴子,让侍卫开口讨要,马悍会毫不含糊奉上。便是杜长想要,只须好好开口,他也会给。只是马悍岂会看不出来,真正想要的是这胡元,他不过是抬出杜长来压自己罢了。
    这点小花样,岂会放在马悍眼里,更何况还打了自己的人,抢了自己的东西。军营之中,最讲究的就是一股气势,一旦被打压住了,往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个中道理,江湖打滚那么多年,马悍怎能不知?
    不管这胡元的后台是谁,敢打脸,就必须做好被反打的觉悟。
    马悍慢条斯理穿上半湿的迷彩裤,边扣皮带边道:“杜骑督想要这双靴子?那容易,你把东西放下,我等会就亲自到黑山营将此物奉上,不劳这位老兄费心了。”
    此言一出,周遭顿时一片惊咦之声,任谁都听出,这小郎是不打算给胡元的脸面了。几个妇人甚至稍稍走近,低声道:“这位小郎,这只毛熊你可惹不起,上回有几个老兵悍卒都被他揍了呢。把靴子给他,姊姊弄些皮革来,替你再做一双。”
    马悍回首一笑:“多谢,只不过,从来只有我抢别人,没人敢抢我的东西。”
    胡元闻言一阵狂笑:“我黑山军就是专抢东西的祖师。小子,老实告诉你,这双靴子,爷要定了!”
    “去找龙王爷要吧!”
    穿好裤子的马悍,精赤着壮硕的上身,风也似地冲过来,纵身跃起,以全身力量带动左拳,猛击胡元面门。
    胡元的右掌早就按在刀柄上,马悍一动,他立刻拔刀出鞘,斜劈对手右肩臂,心下冷笑:“看你拳快还是胡爷的刀快。”
    马悍是从十步开外扑击,而胡元却是在三步范围内截击,用膝盖都能想到,必定是胡元的刀快。果然,胡元一刀斫中马悍右手……掌。
    这个世上,除了某些武侠剧,真正实战中,没有人敢逆锋扣刃的。这动作太危险,稍有差池,半个手掌就没了,没有人会疯狂到用自己的手掌来耍帅。
    马悍就敢!刀锋沾掌,就象,不,根本就是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体如鹰扑击,左拳带着迅猛冲势,结结实实打在胡元的脸颊。
    砰!胡元斗大的脑袋后仰,一股血箭从口鼻喷出,七、八颗牙齿激射,庞大的身躯离地而起,斫刀脱手,皮靴甩飞。待双足落地后,踉跄斜退,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连退七、八步,最后噗通扎进水里。
    胡元的两个随从看傻了眼,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直到马悍从容将军靴穿好,淡定瞥了还在水里扑腾的胡元一眼,提醒道:“看来胡兄的水性不太好啊。”那两个随从才如梦方醒,顾不得寻马悍的麻烦,急急忙忙下河捞人去了。
    “小郎好生厉害!”
    “马兄弟好身手!”
    “打得好,这厮早该着人收拾一顿了。”
    周围军卒妇孺齐声喝彩。军营中最重武勇,尤其在下层军官及士卒中,谁拳头硬谁就有威信。胡元是黑山营悍卒,常随骑督杜长突阵,号称“百人敌”,喜抢掠财物,不分敌我。没想到被这白暂斯文如书生的小郎一拳击飞坠河,惊异之余,无不拍手称快。
    这时辕门处远远驰来一骑,沿河大喊:“马悍安在?”
    “某在此,是赵兄么?”马悍听出是赵云的声音,想来必有要事,赶紧答应。
    赵云策骑近前,唤道:“主公有令,冀州军哨骑猖獗,着令本部斥侯曲全骑尽出,与黑山营协同巡哨,哨骑须放出三十里。速去。”
    马悍立即向马夫打了个唿哨,接过小石子抛来的戎衣,匆匆着衣而去。
    赵云正待拨转马头,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子龙,稍等。”
    赵云扭头,喜道:“玄德兄。”
    说话之人年约三十上下,一袭青色短衣,足蹬木屣,装束颇为随意。观其形貌,方面宽额,耳轮硕大,三绺长须垂胸,目光明亮而温和,正是别部司马刘备刘玄德。若是马悍在场,必可认出正是昨日在帅帐中替他说话之人。
    刘备上前笑道:“这位马悍倒是一位少年猛士,似乎不在子龙之下。只可惜,少年心性,尚不够隐忍。”
    赵云讶道:“怎么……”
    刘备将方才二人争斗细说一遍,赵云闻之失惊:“糟了!我将马悍所在的斥侯队,与黑山营邓通屯兵合编为一巡队了。”
    刘备不解道:“黑山营多为冀州土人,熟悉地形,两军一向联合出巡,并无不妥啊。”
    赵云苦笑:“这邓通与胡元乃是乡党(同乡),我只怕他会伺机报复……不成,我得回去重新混编。”
    “只怕来不及了。”刘备长叹,向辕门一指。
    便见幽州军寨六门齐开,一队队骑兵源源驰出,各色背旗迎风猎猎,千百马蹄,踩踏得两座木桥上下震颤,连桥下的磐河水,都激起一圈圈涟漪。
    汉初平三年(192年)四月,本应到尾声的界桥之战,正如火如荼。
第四章 【铁臂逞威】
    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阳光刺破浓云,又是一个适宜杀伐的晴天。
    冀、幽两军的哨探骑着马在界桥附近逡巡,经过一日激战和夜间的巡逻,都显得十分疲惫,有的人干脆把身体与马鞍子绑在一起,然后抱着马脖子瞌睡。偶尔,敌我双方交错而过,但这些巡骑丝毫没有交手的意思,他们心照不宣地拉开距离。直到对手逐渐消失在视线里,彼此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民夫在鞭子和长矛的驱使下,驾驭着敞篷牛车收敛尸首。一辆辆牛车从晨雾中驶出,辗过绿草茵茵的原野,车轮在高低不平的地表滚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恶战之后的原野、谷地、山丘,无头尸身遍地皆是,有时车轮就从残肢断臂,甚至是小半个脑袋上辗过,车轱辘带起暗色的血沫和白色的脑浆。不少民夫初次见到这样血腥可怖的情景,无不骇然变色,更甚者扶着车辕干呕。
    磐河北岸,烟尘阵阵,显然有小队骑兵正捉对厮杀,不时有人从马背上落下,跌入尘埃。幽州骑兵意图找回昨日的场子,个个悍不畏死。他们自东向西冲阵,一边纵骑驰骋,一边开弓放箭,五十步的距离上,就一连射了三箭,接敌错马时,立即收弓拔刀挺矛击刺,中者纷纷落马。
    相比幽州铁骑,冀州军战马既~无~错~小说 m.quledu.com少,弓马娴熟与骑战也大为不如,单兵作战,屈居下风。全仗昨日大胜,士气高涨,此消彼长,才堪堪打平。
    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敌我难分的战团中。激战了许久,双方骑兵不约而同地罢手,他们各自退出百余步,然后让徒手步卒和民夫入阵收敛死者和救治伤者。待场地清理干净,他们又纷纷驭马冲杀。不时有战至脱力的骑士退下来,他们一边拉风箱般喘气,一边扯着嗓子大叫,为自己一方助威。
    东北侧一处低矮的山坡上,一队新到的骑兵飞驰登坡,勒马驻蹄,背旗飘扬,数十骑兵依山坡轮廓错落排列,紧紧盯住平野上的胶着战。
    从背旗上看,这是属于公孙瓒一方的幽州军,骑兵最高指挥官只是一名百将,还有一名队率,而骑兵人数,也只有五、六十人。汉军军制,百人为一屯,设屯长,又称百人将或百将,其下为队率,再次为什长、伍长。虽然百人为一屯,但除去辅兵、役夫,一屯中真正能出战的士兵,能有个五、六十就算不错了,所以这算得上是“满员”屯了。
    这一队骑兵,便是幽州军与黑山军联合巡哨骑兵中的一队,主官为黑山军百将邓通,次官则是刚走马上任的幽州军斥侯曲队率马悍。
    “难分难解啊!”邓通举鞭虚点战场,扭头对马悍道,“马兄弟,你可是能在千军之中取敌上将头颅的猛士,何不上前展示一番武勇,以振我军军心?”
    邓通三十出头,黄面黑须,身材略瘦,筋骨却很结实,一看便知是那种轻捷有力者。尽管他是百将,职务比马悍高出一级,但黑山军的地位远不能与如日中天的幽州军相比。黑山军的百将,其实也就与幽州军队率平级而已,故此言辞相当客气。
    马悍没有从邓通眼中看出什么异样,只道邓通是真想看看自家本领,但自家事自家知,马悍知道,自己还真玩不了骑射这种高技术的活。
    事实上,马悍能够在奔驰的马背上坐得稳当,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完全得益于他当帮会头目时,对骑马的喜好,那会他的私人庄园马厩里就拥有两匹英国纯**。按理说,以他业余马术师的水平,骑马原本不在话下,坏就坏在配给他的马,没有马镫。而且不光他的马没有马镫,所有人的马都没有。
    在马身的一侧,有一个木制的上马垫,没有固定双足的功能,只能用来垫脚上马。骑兵上马之后,脚掌会伸套进马肚带附着的两条皮圈套或绳圈内,以此为着力点,加上马鞍的纵向固定,可挥刃相击及左右驰射而不至于掉下马,但无法做转身回射这种高难动作。
    马悍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就是萌芽状态的马镫,具备了一点初始功能,当然,还很不完善。踏在这种根本不能称之为马镫的“绳镫”之上,马悍那个捌扭难受啊!十成骑术顶多只能发挥出五成。
    骑射,马悍以前骑马时也玩过,说实话,很糟糕,基本上是五矢一中,或十矢三中。不过,他在危地马拉丛林这几年,最常用的就是弩而不是枪。在当地,你可以背一把弩弓到处走,却不能带枪支招摇过市,而他要拜访当地各部落,就更不能带武器了。但他又不能不携带防身武器,于是,弩成了最好的选择。
    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发,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发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发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一张弓,而不是一把弩。与弩相比,弓的使用难度更大,准确率更低。凭着弩射的基础,马悍估计用弓的话,可以站在八十码外(七十米)击中任何比飞碟大的正常移动物体,再远就没把握了。可若是骑马……能否射中三十米外的移动物体都成问题。
    看到邓通笑脸后面眼中闪掠过的一道寒光,马悍知道,身为上官,邓通完全有权利命令自己出击,对方没有这样做,自己也不能不知好歹。最重要的是,既然已加入幽州军,尤其是斥侯曲,骑射就是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活命升迁技能。好吧,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一回,又回到青年时代,他还有大把时间。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更重要的是有天赋,还有什么学不会?练不精?
    年轻,真好!
    马悍似乎又有一种回到刚当帮派小弟时拚命三郎的感觉,血脉渐沸,绰弓在手,举臂一振,吭声道:“谁与我同去?”
    立即有七名骑兵纵马而出,齐声呼应:“同去!同去!”
    蹄声如雷,八骑卷起一股尘烟,奔向战场。
    山坡上,邓通的细眼一眯,眼神如针。
    马悍八骑一出现在战场,立即引起冀州军骑兵注意,当即分出十余骑,拍马迎来。双方尚在五十步之远,便同时引弓斜射,弓弦疾响,箭矢半空交错,各自落向目标。
    冲锋放箭,对准头不做要求的话,多数骑兵都能做到,只是用于射击比较分散的小股骑兵,效果不太好。便如此刻,两轮箭矢对射过后,敌军只有三骑被射下马,而马悍这边,则坠马二人。
    马悍也射了两箭,第一箭测距,落空;第二箭射中一骑兵头盔,但角度有点偏,结果头盔掉落,敌人无事。现在,双方距离尚有三十步,还来得及射最后一箭。
    实际上,若马悍愿意,他可以使用速射,也就是连珠箭。连续开弓对他而言,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瞄准,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提高准确率。
    弓弦已拉开,箭矢已就把,马悍在不断体会马匹奔跑的节奏,判断最佳发射机会。这样长时间拉弓瞄准,相当于把弓当弩来用,虽然准确度大为提高,却极为耗力,为弓骑兵之禁忌。一般情况下,一个体力正常的骑兵,连续射出二十箭左右,就必须退出战斗,休息恢复体力。设若像马悍这样长时间拉弦瞄准,只怕连十箭都射不到就会力竭。
    马悍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愿意,他可以拉弦开弓一整天,手臂都不带打颤。他要的只是准确,正因他用了比他人多几倍的瞄准定位时间,他射出的箭矢,命中率自然也要比他人更为精准。
    嗖!第三箭射出,目标是敌骑中的披甲军将。噗!箭矢正中敌将脖颈下方的项顿(护颈的皮甲圈)。
    马悍这一箭原本是奔对方脖子去的,可惜计算误差,敌将那一刻正好纵马跃起,结果只射中锁骨位置的项顿。
    那军将中箭,身体一歪,却强撑不倒。伸手用力折断箭杆,怒目圆睁,平端长矛,嘶吼着向马悍冲杀而来。
    锁骨位置,怎么着也是人体要害,中了一箭,居然还能坐得稳在马背,还能反击?究竟是对手过于强悍,还是这弓太不得劲?
    马悍在开弓时就估测过了,这是七十磅弓(六十斤),相当于汉朝一石,是骑兵标准弓。就是这标准骑弓,三十步破皮甲后便卡在锁骨上,只造成轻伤。难怪不少古代将领被射成刺猬后,却还能活蹦乱跳地冲锋陷阵了。
    第三轮箭矢过后,双方各减一骑。马悍一方尚有五骑,敌军则有九骑,人马几乎多一倍。
    山坡上,一名幽州军骑兵什长正待率手下五骑驰出助战,却被邓通所阻:“马队率可是能夺旗斩将之猛士,莫要误他功勋。”
    “可是,敌骑甚众……”
    “不过区区几个骑兵而已,而且看那认旗,敌骑中有一名部曲军侯(五百人长,汉军制中级军官),必是看到我方人少,才亲自催骑出战。嘿嘿,这可是让马队率立大功的好机会。你若率兵增援,敌骑必退,错失良机,马队率只会怨你而不会感激。”
    那什长想想好象是这么回事,但似乎又有哪里不对劲,迟疑之间,远处敌我骑兵已交错而过,胜负已分。
    马悍是昨天才到的,压根不认得什么将军大纛、校尉旗帜、军侯认旗。他只知道背后插旗的多为低级士官,就像他一样。而百将以上,便有扈从持旗。他方才射的那员军将,便有扈从持旗紧傍左右,这人最少是个百将,必杀之。
    蹄声急遽,刀光乍现,幽、冀骑兵同时挺枪亮刀,交错斩击。一时间,锵啷啷之声不绝于耳,骑兵坠地之声令人心惊肉跳。
    骑战不仅要讲究技术,更讲究人数。人马比对方少一倍,就意味着每一个人最少要承受对手连续两次攻击,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攻防转换,挡得住第一击,挡不住第二击;或者,这一刻斩敌于马下,下一刻,则被敌刺落于黄尘。
    马悍所面临的局面尤其凶险,他被那名狂怒的军将锁定了。军将有三名从骑,一人持旗紧随其后,两人持矛护住左右翼,再加上军将正面冲锋。这一瞬间,马悍要面临左、右、中,三敌骑呈“品”字形的三连击。
    已经没机会射箭了,马悍将弓往鞍旁一挂,火速往左臂套上骑兵圆盾,右手拔刀,猝然掷出。斫刀急旋如轮,飞斩右侧从骑,噗地一声,透胸而入,直没刀柄。从骑带着撕心裂肺的惨叫,滚跌尘埃。
    这时左侧从骑已冲近,挥矛猛刺。啪地一声爆响,骑兵木制圆盾在铁矛尖下四分五裂,两骑交错而过。
    尽管用骑盾挡住了这一击,但马悍整条左臂都发麻了,差点被撞下马去。这时的马悍已顾不得检查手臂是否受伤,因为最致命的一击,正迎面杀来。
    同样是丈二长矛,但这一击,比先前那从骑一击更凶狠凌厉。马悍相信,如果敌将不是之前中了他一箭,力道打了个折扣,这一击会更凶猛——但即使对手再凶猛十倍也没用,因为马悍面前只剩下这一个对手,可以集中精力应对。只要马悍全力以赴,这天底下,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慢放,震天厮杀、骑影幢幢、刀光剑影、旌旗乱舞——这一切,仿佛都成了背景。
    正午的阳光,将战场渲染成金黄,两个仿佛披着一身金甲的骑士策马对冲。在行将撞上的一刻,徒手骑士倏地出手扣矛,而持矛骑士连人带矛生生被这条手臂举起,在半空划过一道死亡的弧线,然后重重摔砸在泥地上,骨头爆裂声连山坡上的邓通都听得一清二楚。
    马悍紧急勒马,迅速掉头,奔到那瘫软在地上的敌将身前,面无表情,将夺来的长矛倒转,点在敌将咽喉。
    敌将口鼻溢血,浑身不停抽搐,吃力道:“杀我者……何人?”
    “钜鹿马惊龙。”
    “噢……来吧,给……给我一个……痛快……”
    噗!长矛穿喉而过,怒血飞溅。
    战场上突然传来一阵惊慌失措的叫喊:“眭军侯阵亡!幽州卒杀了眭军侯!”
    随着惊呼如潮水漫溢,冀州骑兵四散而逃。
    山坡之上,邓通看得目瞪口呆,而马悍的斥侯队则欢声雷动。
    这是马悍来到三国乱世的第二日,继麴义之后,再斩一将——冀州军部曲军侯、悍将眭元进。
    &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http://www.qidian.com&/a&
    起点中文网&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www.qidian.com&/a&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看到本书首位打赏的兄弟“微笑啊微笑”,十五郎也不禁微笑了。)
    ~~~~~~~~~~~~~~~~~~~~~~~~~~~~~~~~~~~~~~~~~~
    四月的晨风,已带着一丝夏日的热气,天欲破晓,头顶还有大片黑云,唯有东边一线鱼白肚。晨曦的微光,淡淡照在操练场那一排排锃亮兵器架上,环首刀、长殳、卜戟、丈矛、步兵方盾、骑兵圆盾、硬弓、强弩、箭矢、甲具……整齐中带着一股凛冽肃杀之气。
    平整宽阔的操练场上,正有两名披甲骑士,手持长矛,遥遥相对。
    “惊龙,恭喜你又杀一将,立下大功。据说你是在正面对战时刺杀敌将,来吧,让我看一看,你是怎么做的。”说话的骑士,白马长矛,头戴铁兜鍪,一身朱色皮甲,腹部以下,还有缀着铁片的甲裙。
    常山赵子龙。
    这个时侯的赵云,只不过是白马义从中的一名骑将(相当于百人将),勉勉强强算是中级军官,还没有资格穿明光铠,也没能弄到一把好槊。所谓“白马银枪”的造型,自然还没能出现。
    赵云对面二十步外的骑士,便是马悍。一大早,他就被赵云拉到操练场,说是训练也好,说是称称斤两也好《无》《错》小说 m.quledu.com,总之,现在他要面对这三国时代的顶级武将之一。
    说不紧张是假的,但是,马悍并不畏惧,拥有这样一条超级手臂,他甚至敢与传说中三国最强的男人单挑。
    马悍的装束与赵云差不多,令他比较感兴趣的是右手所持的丈二长矛。这种接近二米五的骑兵长矛,通体以韧木制成,矛刃盈尺(因为是比试,所以用骑兵训练用木制矛刃),矛杆中段缠以布革,可防手握打滑或杆体爆裂,两头系着一条背带似的粗绳。马悍原以为这粗绳就是用来背矛的,可是看着又不像,因为他骑在马上都没有二米五,真背的话岂不是拖地了?经赵云一解释,才知这压根不是什么背带,而是臂环。
    何为臂环?就是持矛时将此绳缠套在手臂上,当两骑交错而过时,骑兵以矛刺杀敌人。双方马速所产生的重力加速度,其巨大冲撞力,不是区区一条胳膊所能承受得了的,这时必须及时弃矛,以消除反作用力。当两马交错过后,只要手臂一收,就能将长矛拽回来再度使用。这一点,类似西方骑士对战时,骑枪在击中目标后自动爆裂一样。所不同的是,骑枪是一次性消耗品,而长矛拽回后还可反复使用。
    “记牢了,一旦刺中,必须及时撒手,否则胳膊很容易受伤。”赵云一再叮嘱,心下不免更为好奇,这位小兄弟明显没有骑战经验,那他昨日究竟是如何击杀冀州军悍将眭元进的?
    “明白!”马悍平端长矛,将长矛后段夹于臂下,手持中后段绳革处,按赵云所说,调息蓄力,一手控缰,双足夹紧马腹。马悍嘴里说明白,实际上,他却并不打算这样做,因为没必要——他用的是右臂。
    论骑战技能与经验,别说赵云了,随便一个三流武将都比马悍强,与赵云比骑战,纯属找虐。马悍唯一的优势,就是一条无敌机械臂,如何扬长避短,运用自身优势,才是制胜关键。无论胜负如何,这一战过后,都会为他积累下宝贵经验。现在的他,不乏实力,只缺经验。
    “嗬!”
    “嗬!”
    二人同时催动战马,迎着猎猎晨风,一南一北,高速接近。
    骑战单挑制胜的关键就是对距离的掌控感:何时出手、时机把握、部位选择、攻防转换等等,所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每一个回合都要付出极大的精力,生死只在须臾间,没有谁是必胜,也没有谁是必败,除非双方武力值相差太远。那些所谓两骑相斗,盘马转圈打铁数十回合,呵呵……
    嘭!
    两骑交错,马悍抢先出手,但矛尖尚未够到位置,却已被赵云后发先至所击中。在令人气血下沉的撞击声中,马悍健壮的身躯急剧摇晃,差点栽下马。双方背向驰出二十余步后,才兜转马头。
    赵云老远便急切叫道:“惊龙,手臂如何?”
    马悍高举长矛示意:“无事,多谢子龙手下留情。”
    在对战之前,马悍便提出要求,希望赵云尽量攻击他的右臂而不是别的部位。他之所以这样要求,不是为了作弊,而是希望能与赵云多交手几次,获得宝贵体验。能得到一位三国顶尖武将亲自指导,这样的机会真心不多,如果一击便受伤,那还怎么继续?
    赵云只当马悍在右臂垫了什么硬物,可以承受强烈冲刺,所以依言只攻击其持矛右臂。没想到击中之后,感觉却是纯胳膊,根本没什么硬物,大惊之下,只道这一下马悍的胳膊不废也断,没想到居然毛事没有……
    赵云惊讶不已,忍不住高声问道:“惊龙,你手臂里垫着何物?”
    马悍哈哈一笑:“反正是好东西,子龙兄,尽管放马过来,你伤不了我。”
    赵云豪气倏生,长笑举矛:“既如此,小心了,某来也!”
    哒哒哒哒!
    两骑先是轻驰,逐渐加速,两杆长矛再次对指。
    马悍吸取上一回合出矛过早的教训,这一次,他要压住节奏,在矛尖与对手马首间距十步的一刹那,果断出击。这个出击时机定位方法是赵云教他的,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两马对冲,十步距离眨眼即至,反应慢的,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动作。这时机的把握,没有几十上百次的训练,哪想那么容易掌握?
    好!目测进入十步了,就是现在!
    马悍大吼一声,挺矛攒刺——但刚做出这个动作,身体猛地向右侧一歪,吼声与出击戛然而止。
    啪!嘭!
    第一声是马悍右臂中矛,矛尖折断;第二声是马悍滚跌马下,四仰八叉的着地声音。
    好痛!浑身骨头像散了架,满天星斗,天地仿佛在旋转,似乎有一张脸也跟着旋转……
    赵云低头策马绕着仰躺着的马悍转了几圈,终于放下心来,忍不住摇头惊叹:“真令人怀疑你是否铁打的,这样你都没事。”
    马悍哼哼道:“谁说没事?我的屁股……也不知是不是裂成了两瓣,现在我总算知道眭元进被摔飞时的感受了……”马悍心底大叹倒霉,方才他之所以失手,纯粹是忽略了一个细节——马镫。
    在马悍行将攻击时,他的身体必然向右倾斜,重心移到右肢。当他习惯性蹬足发力时,才醒悟脚踏之物不是稳固的马镫,而是颤巍巍的套绳,结果,平衡骤失……
    赵云摇摇头,喃喃道:“据闻那眭元进也是一员悍将,竟恁般不济?”
    这是什么话?打脸啊!
    马悍脸上挂不住了,子龙兄你是很牛,但也用不着这样刺激我吧?当下奋力爬起,一瘸一拐走过去捡起自己的长矛,扬手扔给赵云:“子龙兄,换这杆矛,再来!”
    赵云接矛讶然:“你把矛给我,那你……”
    马悍扭了扭粗壮的脖子,发出喀啦啦脆响,向赵云招招手:“子龙不是想知晓眭元进是怎样败亡的吗?你放马过来,我让你见识见识。”
    第一缕晨曦照在赵云刚毅的面庞上,笑容渐渐绽开:“终于拿出你的真本事了么?”
    在赵云策马奔行,拉开距离后再兜马回转时,却发现马悍将自己的战马驱赶开,两手叉腰,当道而立。
    赵云惊讶之致:“惊龙,你是要以步战骑么?”
    “正是。”
    “你打算空手夺矛么?”
    “然也。”
    若非马悍脸上镇定如桓的表情,赵云简直认为这位兄弟是输得恼羞成怒,失去理智了。
    尽管感觉不可思议,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赵云却没有丝毫大意,他从马悍的眼睛里,看到一股强烈的自信——是的,即使面对这三国武力值排名前十的战将,马悍依然保持着自信。这自信,来源于他脚踩大地,来源于他多年苦练,更来源于他的秘密杀器。
    天边渐渐红亮,军营各处传来纷繁吵杂之声,沉寂了一夜的幽州军营,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唯有此刻的操练场,依然沉寂。这沉寂,酝酿着隐隐风雷。
    马踏硬地,清脆嘹亮,长矛斜指,赵云在逐渐加速。由于是以骑对步,赵云不再平端长矛,而是矛尖斜向下,与地面形成三十度夹角,目标,仍然是马悍的右臂。他算看出来了,这位兄弟的右臂披搏内衬里,一定垫了防御力很强的软甲片,所以才能连续扛了他两击而无伤。
    骑着快马,高速奔驰,从二十步外持矛刺击一个直径约碗口粗的目标,这难度不是一般大。许多训练多年、经验丰富的枪骑兵都未必能做到,但赵云却有十足的把握,他要刺右臂,就一定能刺中,只因为他是赵云。
    朝阳初升,大地斑斓,飞驰的马蹄,赤色的鬃毛,在晨风中翻飞。人绷如弓,矛刺如矢,快马助力,人、马、矛合一。这是疾如闪电,沉似坠石地一击。
    马悍左足顿地,健硕的身躯猛地向前倾,右掌倏伸疾扣,目标是飞速剌来的长矛。甭管抓住的是矛尖、矛刃还是矛杆,总之要在长矛刺中自己之前抓住它。
    曾经在八周适应性训练时,无数次抓住、劈落、击碎射向自己的箭矢、飞刀、飞斧、套索等等亚马逊部落战士常用武器的马悍,同样有十足的把握。他要抓住长矛,就一定能抓住,只因为他是马悍。
    绷!喀!
    迅如奔雷地一击,没入铁手。强劲地冲击力,将马悍硬生生向后平推三丈,操练场坚实地泥地上留下两道深深刹痕。
    一轮红日喷薄跃出,一个披甲健躯从马鞍挑起,映着红日翻飞,仿佛一道优美的剪影。
    咔嚓!承受不住重力的矛杆居中折断。赵云在半空急速翻滚,落地时居然双足着地,旋即向前一滚,消去冲势。单膝点地,火速拔刀,刀随身转,反手削切——就在这时,一柄三尺环首刀的刀尖,已指住他的咽喉。
    赵云扬扬剑眉,动了动手腕。马悍低头,却见赵云的刀尖也顶在了自己的肋下。
    二人相视一笑,同时收刀入鞘,一齐伸出胳膊,把臂大笑。
    豪迈笑声中,远远奔来一骑,扬臂大喊:“赵骑将、马队率,将军召见。”
    &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http://www.qidian.com&/a&
    起点中文网&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www.qidian.com&/a&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六章 【暴力射手】
    (大盟!又见大盟!出手惊人!发书五日,喜见掌门!欢迎凤栖梧桐626与十五郎一同再战江湖。)
    ~~~~~~~~~~~~~~~~~~~~~~~~~~~~~~~~~~~~
    中军大帐,公孙瓒高踞上首,两侧是四名膀大腰圆的义从及一名兵曹掾,下首立着两名中、低级军官:骑将赵云、队率马悍。
    这是公孙瓒在短短两日之内,连续召见这个年轻的队率了。按理说,这样低级的军官,根本没资格入他大帐,更不可能连续入帐。但不知此人是运气太好,还是真有本领,才转投自家军中两日,就先后杀掉了冀州军中、高级军将各一人,不厚赏、升迁加亲自召见都说不过去。
    公孙瓒这一次召见,把赵云也捎上,自有用意,一见到二人,第一句话就是问赵云:“如何,可能胜任?”
    “这个……”赵云向公孙瓒行了个军礼,微微侧首看了一眼马悍,欲言又止。
    马悍目光一闪,明白了赵云今日硬拉他到操练场较技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公孙瓒交待的。
    公孙瓒铁帚般的浓眉一皱,目光一凛:“怎么?有何不便之处吗?”
    “不,属下只是在想应当如何措词……”赵云整理了一下?无?错?小说 m.quledu.com思绪,道,“马队率勇武不凡,实为云平生仅见,惜哉骑术尚欠。假以时日,努力磨练,必可达到义从营之要求。”
    这话公孙瓒听懂了,赵云认为马悍有武勇,称得上猛士,但骑术不精,未能达到白马义从的要求,这多少令公孙瓒有些失望。自从昨日惨败之后,白马义从遭到重创,严重影响了公孙瓒的扈从防卫,他殛需补充新鲜血液,表现抢眼的马悍,自然进入了他的视线,只可惜……
    公孙瓒心下一叹,只得更改了对马悍击杀冀州军侯眭元进的升赏。
    “马惊龙。”
    “属下在。”
    “听赏。”
    这时那兵曹掾先向公孙瓒欠身致礼,然后翻开簿册,大声念道:“斥侯曲乙屯队率马悍,因功擢升为斥侯曲乙屯屯长。爵升两级,赏万钱,布帛三匹,牛羊二十,田十亩,酒肉若干……”
    有了昨日的重赏,今日这赏赐就不怎么放在马悍的眼里了。唯一觉得不错的,就是提了两级爵,升了百将,与赵云平级了。不过赵云这个骑将是直属将军的从骑卫队队长,而马悍的斥侯百将,不过一普通巡哨官而已,没得比。
    不过马悍并不在意,才来两天就当上了百将,知足吧!嗯,既然公孙瓒有心让自己加入白马义从,貌似可以提提这个要求。
    马悍当即抱拳行礼道:“蓟侯,属下有一事相求。”
    “唔?何事?”
    “属下缺一张称手的强弓。”
    白马义从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弓骑兵,对骑术与射技要求很高。原本赵云对马悍的考核还应包括射技的,只是马悍骑术都没通过,射技就没必要考了——骑射、骑射,骑术若不行,射技好也没用啊。
    公孙瓒点点头,骑将赵云盛赞此人武勇,想必力大,那么常规配发的军弓自然未必称手。当下饶有兴趣问道:“马百将可开几石弓?”
    马悍:“军中最强之弓是哪一张,属下就用那一张。”
    不独公孙瓒与赵云,便是帐内四名护卫,也一齐瞪大眼睛,随即哑然失笑,若非是在军帐中,只怕会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这小子的口气太大了吧?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就算想引起蓟侯重视,也不带用这样拙劣的法子啊!难道他就不怕弄巧成拙么?
    “好!孤就欣赏对自己有信心的勇士。”公孙瓒豪笑着命扈从取来自己的角弓,交给马悍,“你若能在十息内,将此弓拉开十次,弓便归你了。”
    马悍固辞道:“蓟侯宝弓,属下不敢受之。”
    公孙瓒满不在乎,大手一挥:“孤尚有好弓数张,你若能拉开,便赏与你也无妨。”
    但马悍接下来一句话,却令公孙瓒为之气结。
    马悍说的是:“属下不敢损毁蓟侯宝弓。”
    公孙瓒瞪着这个大言不惭的小子,一字一句道:“弓若损毁,恕你无罪。但若十息之内不能开弓二十次,之前所有封赏,一概褫夺!”
    一名雄壮的扈从双手捧着一张套在革袋里的大弓,向马悍面前一递。
    马悍说出这话,其实就是要在公孙瓒面前露一手,以免被这武力至上的白马将军看轻了。军营之中,大将最重兵法,军卒最重武勇,不展示一下,只会被人轻慢。在西方打拚多年的马悍,价值观也接近欧美,从来不以藏拙为荣,实力,就是用来展示的。
    当马悍左手掌搭上弓臂之时,一握之下,竟拉不动。抬眼,正看到那扈从眼中的戏虐之色。
    马悍当即将右手一同搭上弓臂,做出一副垂首恭敬之状,右臂一动,连弓带人一并拽动。若非扈从惊觉不妙,及时撒手,差点就要出丑。
    就在公孙瓒愠怒、赵云担忧、扈从惊疑不定的眼光中,马悍从容弯弓上弦、调弦,然后左手持弓把,右手两指引弦,缓缓拉开,张如满月。
    公孙瓒缓缓点头,脸色好看了一点,但在下一刻,他的表情凝滞了。
    马悍一边开弓,一边向公孙瓒、赵云等点头致意。然后,右臂一紧——绷!一张三石硬弓,生生被他拉折成两断。
    马悍一脸“惶恐”,将断弓奉上:“属下有罪,损毁蓟侯宝弓,愿接受惩处。”
    公孙瓒震惊之余,拍案称奇:“好臂力!堪称军中第一,如此看来,五石以下的骑弓,都不合你用。龚掾,你主掌兵赏,可有五石以上强弓?”
    那兵曹掾苦笑行礼回话:“蓟侯,属下从未闻我军中有人能用五石骑弓,故此,未制此器。”
    公孙瓒哦了一声,微带遗憾望向马悍,正要说话,却见赵云抱拳道:“主公,属下倒是知道有一张六石强弓,不过却是步弓,是用来选拔张弩之士的测试器具。”
    “步弓?”公孙瓒上下打量一番马悍,大笑道,“此子身长八尺有余,便是用步弓,也不影响骑射。那张六石弓就归你了,只望你好生习练骑射之术,早日成为孤麾下义从之士。”
    “谢蓟侯!”
    ……
    这是一张六石反曲复合弓,弓臂用材为制弓中最好的柘木,通体澄黄,弓把处更是被汗渍与指掌浸磨得发亮。此弓拉开一次所需的力量,相当于现在三百六十斤——而且是用一只手。之所以称之为步弓,是因为弓体长度达到了一米六,几乎与人身等高。这样的长度,骑马射击很不方便,更重要的是,马背上难以借力发力。通常骑兵所开弓力,要比站在地上开弓少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在地上能开二石弓,上马就只能开一石五斗了。
    对马悍而言,开六石弓与开一石弓,所耗费的力量没什么区别,但射程与穿透力可就大不一样了。如果昨日有这六石弓在手,哪容眭元进冲到眼前?
    这张弓就是他今后保命及作战的第一武器,他必须好好测试一下。
    幽州军营有好几个操练场,早晨马悍与赵云较技所在,是骑兵操练场,在东、北两处,还有步兵操练场与弓弩兵操练场。
    新得强弓,马悍径直来到弓弩操练场,身后跟着乐颠颠抱着两撒袋二十四支箭的小石子。
    弓弩操练场是个宽约两百步,长达三百余步的长方形平地,西北边是个低缓的半环形山坡,可挡劲风,确保射击的稳定性与准确率。
    此地可同时容纳百人习射,公孙瓒军中汉、胡参半,其中以乌丸人、鲜卑人居多,故此擅长骑射的军卒不少,擅长步射的更多。此时正值晨操结束,属于个人散射练习时间,弓弩操练场上站满了习射士卒。由于靶位少,习射者多,大多数等候的军卒都是三三两两,分散四周。
    马悍入场时,原本没人在意,但很快有眼尖的士卒认出他手里的大弓,便是选拔弓弩兵时,曾经挑战试拉的那张豹弓。“豹弓”这个名称,是军卒们私下起的名,皆因士卒们认为,只有虎豹之力,方可自如开此强弓。
    这张豹弓不是一直由兵曹保管的吗,只在测力时才调出,如何到得此人手上?
    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士卒注意到马悍手中不同寻常的大弓,渐渐跟随,最后形成一个半包围圈,那场面,如同一个将军带着仆童及一大群随从,走向弓弩操练场。
    马悍来到中间射击位前,这里本有射手在练习,但一见马悍那声势,忙不迭让开。
    马悍没去理会身后越来越大的议论声,目注前方,大概目测一下,最近的草靶在三十步左右,其次为五十步,再次为八十步、百步。弓最远的射程就是这百步,超过这个距离基本就没什么杀伤力了。实际上这百步靶也只是摆设,因为军中能射百步远的强弓手早就调到义从营或升百将、军侯了,那里有专用的靶场,根本不用来这里与下级军卒抢射击位(马悍也是百将,不过他刚来不知道)。此外还有一百二十步、一百五十步及二百步,这都是弩的射程。公孙瓒军中所用弩多为擎张弩,二百步便是擎张弩的极限射程。
    马悍斟酌一下,先将目标定在五十步,这是将近七十米的距离,比较适合首发试射。
    “箭来。”马悍向后伸手。小石子急忙抽出一支羽箭,恭恭敬敬呈上。
    箭搭弦上,弓弦渐引。身后士卒们的议论声戛然而止,不用回头,也知有几百双目光盯在自己的弓上。
    嘎吱吱,随着弓弦满张,弓呈满月,身后传来一阵阵抽气声。尽管无人敢发声,但几百人抽凉气的声音,却在弓弩操练场上空汇聚成一股震人耳膜的气流。
    马悍用心体验了一下这把弓与自己所使用过的军用弩与滑轮弓的不同之处,慢慢找回那种对远程目标的捕捉与锁定感……嗯,是了,就是这种感觉!
    心念所至,弦松箭飞。
    噗!豁啦!
    一箭正中靶心,强劲的箭矢更将草绳绑缚的箭靶内指厚木板贯穿,余劲未竭,又飞出二十余步,堪堪斜插在八十步靶位前。
    围观的士卒们齐声惊呼,一群乌丸人与鲜卑人更是将马悍围拢起来,七嘴八舌、手势乱飞嚷着什么,可惜马悍一个字都听不懂,只是含笑点头。
    五十步中靶心,也算不错,但在场士卒中,至少有一半人能做到。这些士卒与善射的胡人所敬佩的,是马悍这一箭之威。试想若是在战场上,当所有士卒射出的箭矢被敌兵盾牌挡住之际,这凶猛霸道的一箭,足以洞穿革盾,击破铠甲,毙敌于箭下。
    受人崇拜是令人开心的,但当这些胡人已不满足于口头称赞,而是动手动脚,摸捏手臂、胳膊、甚至身体肌肉时,马悍一阵恶寒,双手一挥,大弓一振,吼道:“小石子,箭来!”
    “是、是……主人,来……了……”小石子费力从密密麻麻的群腿中挤进来,双手递上箭。
    这一箭,马悍要射八十步,即一百米,这是他以往的最高纪录。有了第一箭打底,马悍很有信心,因为以往他的最高纪录是:一百一十码,飞碟速射。即便还没有完全与手中的豹弓磨合,但眼下目标不过是个固定靶,应当不在话下。
    咻!箭矢离弦,准确命中八十步草靶。
    叭!草靶应声而碎,羽箭飞出十步,斜斜坠地。
    “呜嗬嗬!”有崇拜勇士情结的胡人们手舞足蹈,差点爆发。
    而马悍一箭出手,立即闪出人群,及时避开拥堵,大步走向弩兵靶场,藉此甩开胡人。弓兵靶场的百步靶已经不需要试了,方才的八十步靶并未射中红心,而是右偏了两寸,看来在精度方面,还需要加强练习。现在他最想知道的是,这张弓的最大射程及有效射程是多远。这个答案,必须在弩兵专用的远距靶场测试才能知晓。
    但是,当马悍再次拉弓准瞄时,才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一百二十步,这相当于一百五十米的长距,手上拿的不是熟悉的军用弩,更不是狙击枪,而是一把才到手还没捂热,只射过两箭的古制复合弓,能否上靶,真心没把握。若只是他一个人训练倒也罢了,不中就再来,没什么大不了。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刚刚取得令人拜服的成绩,转眼间就亲手破碎,这也太令人难堪了。
    这一箭,射还是不射?
    马悍心头委实难决,但弓弦却只能一寸一寸拉开,只有五成把握能上靶。赌一赌,没得选择了。
    就在箭矢即将离弦的一刹那,远处传来一阵悠扬的短号声,伴随着一声声清脆的云板敲击,响遍全营。
    “开饭了!开饭了!快走啊!”
    围观军卒一哄而散。
    马悍长吁一口气,松弦垂箭——头一回发觉,饭点的号声恁般动人。
    ~~~~~~~~~~~~~~~~~~~~~~~~~~~~~~~~~~~~~~~~~~~~~~~~~~~~~~~~~~~~
    ps:汉朝的“石”,远不及唐宋时的石“实诚”,只相当于后者的一半。文中六石弓,只相当于宋时三石弓,也就是岳飞、韩世忠等人所开弓力的那个级数。
第七章 【远狙之王】
    (多谢大盟厚赏!有点小激动。多谢“百撕不得骑姐唯有一死姐脱”书友打赏,这id略熟啊,嗯,是上一本书的舵主,哈哈,欢迎回来。)
    ~~~~~~~~~~~~~~~~~~~~~~~~~~~~~~~~~~~
    早餐食毕,大多数士卒都各自归队执行任务去了,弓弩兵训练场总算冷清下来。马悍没接到任务,据说是昨日本队斩将夺旗,立下大功,特许休整一日。
    正好,马悍可以独霸训练场,自由练习,只是效果不太满意:一百二十步,一共射了十箭,前三箭没上靶,从第四箭开始,弓性已熟,箭无虚发。尽管只有不到一半箭矢射中红心,但至少没有脱靶。战场不是比赛,不需要你箭箭十环,只要你击中目标,摧毁目标。中脑袋也好,中咽喉也好,中心脏也好,中四肢也好——只要射中了,就好。
    这一次,草人靶依然被洞穿,但箭矢贯穿后,随即掉落在靶子背面,可知其势已尽。由此可知,六石弓的有效破甲(盾)力,为一百二十步。说直白点,这就是狙杀敌将的终级距离。
    一百五十步,箭矢入木,但已不能贯穿,这是杀无甲兵的终极距离,只是那准头……马悍完全可以原谅自己,毕竟二百米的超长距离,以前从手机看小说哪家强? m.quledu.com &无错小说手机阅读网来没用弓弩试射过,十中一二已算不错。
    至于二百步,可望不可及啊!
    马悍心头沮丧,却不知一旁唯一的观众小石子,那眼光发亮,简直是敬若神明——用不亚于蹶张弩弓力的豹弓,长时间瞄准,并连续发射二十支箭,浑若无事。这样的神力,莫说亲眼见到,便是听都没听说过啊!
    小石子乐滋滋将箭矢一一捡回,咂吧着嘴:“一共损毁八支箭,若到兵曹处支取,只怕会被责难,不如自己花钱买,反正主人得了那么多赏赐……”
    马悍随意问:“一支箭多少钱?”
    “十二钱。不过我跟军器署一个支管很熟,可以把价格讲到十钱。”小石子得意地卖弄他的人脉。
    马悍一笑:“好,此事交给你。把箭袋放下,你自去玩会,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小石子应诺,慢慢转身,脚步迟疑,显然不舍。
    马悍笑着摇摇头,心念一转,伸手从裤兜摸出一物,正想唤住小石子,说给他一个玩具。突然想到什么,整个人定住,目露奇光,死死盯住手上的东西。
    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在一些突击步枪,甚至狙击枪上都有这个装置,它的功能很明确,就是辅助瞄准。而眼下自己缺乏的不是射距,而是精度、是瞄准。如果,在弓把处安上这个辅助瞄准器……
    说干就干。马悍先在弓把处定好平视瞄准位置,然后抽取一根备用弓弦,截取一段,将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绑定。之后端弓摆出射击姿势,反复观测,调好视距。一切无误后,左手持定弓把,大拇指按动开关,进行实测。
    一百二十步的草人靶心口位置,清晰地出现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点。与一般突击步枪红外线装置黄豆大小的射点不同,红外线信号发射器的射点足有一美分硬币大小,足足比一般射点大三倍,因为其目的是让搜索人看得更清楚。所以,以马悍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在一百二十步外,依然能隐约看清这个红点。
    马悍心头一阵亢奋,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对准这个红点发射,就一定能射中目标。他还需要测算角度,因为长距射击,箭矢的轨迹不是直线,而是一条弧线。中短距射击倒是直线,但两条平行线不能相交。所以他射出的箭矢,绝不会正中红点,只会射中红点上方。至于是射中红点上方一寸还是两寸,端看箭头调整的角度了。
    经过反复测算后,马悍将红外线射点下移一寸许,然后松弦。
    嗡,弓弦剧颤,箭去如电。
    笃!正中草人靶心口。
    于是,寂静无人的幽州军弓弩兵训练场上,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正在上演:
    一个手持大弓、背负箭袋的军士不断奔跑,边跑边向草人靶发射:八十步靶碎、百步靶翻、一百二十步靶连中红心、一百五十步靶箭无虚发、二百步靶……
    “全上靶啦!主人,全上靶啦!”小石子一路欢蹦,怀里捧的箭矢掉了一地。
    “只是没脱靶而已。”马悍眯着眼望着二百步外,细小如巴掌的草人靶,轻声喟叹,“可惜,红外射点虽然能精确瞄准,但眼力有穷时,看不清啊!不过,战阵之前,千军万马,还真不需要瞄准,只要射程够远就行。唔,如果能有一张十石弓的话,嘿嘿……”
    ……
    又是一个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帘子缝隙照进帐篷,马悍已经穿戴整齐,掀帘而出,深深吸一口带着淡淡血腥味的空气。这是马悍来到三国时代的第四天,他并不知道,这一天对他、对这场局部战争、甚至对整个三国历史而言,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会再让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任何危险,都要在百步之外,予以剔除。
    帐篷前,小石子正专心为主人披挂盔甲,而马悍则在检查小石子替他从军器署购来的四十支破甲重箭。
    斥侯曲每一名斥侯兵都配置有两撒袋二十四支羽箭,多为普通的平刃箭,破甲力一般。马悍的二十四支箭矢,经昨日训练,已损毁近半,自然得补充。考虑到今后自己的主打武器就是弓箭,马悍对箭矢的要求,不仅要多于常规的数量、更要与众不同的质量。
    反正手头有公孙瓒赏赐的钱及物品,价值十数万钱,军营里也没什么花用,不用在改器军器提高生命保障,还能用在别的什么地方?
    马悍以每支五十钱的高价,购买了四十支三棱破甲箭及两个撒袋。这样一来,别人只在马鞍两侧挂两个撒袋箭矢,他则是挂四个。
    检查结果,马悍颇为满意:箭杆笔直没有节头,漆刷得很亮;尾羽簇新,羽毛顺滑不打绺;三棱箭镞打磨发亮,边锋平行,肉眼几乎看不出误差。这样的好箭,五十钱不贵。
    正检视之际,却听小石子低笑道:“主人,那两个女奴来了。”
    马悍目光一抬,就见数十步外,两个头戴尖顶毡帽、身穿单袄的女人正远远向自己行礼,不时偷看过来。
    一看这两个女人,马悍就苦笑不已,这两个乌丸女子,是赏赐给他的奴仆。公孙瓒只管赏赐,至于马悍拿来做什么用,那就是他自个的事了。
    马悍身为美帝帮会头目之一,身边的女人不要太多,各种肤色,各种身份,各种风情,应有尽有。阅尽千面之后,他的品味与档次自然养叼了,一般姿色,轻易难入法眼。不过在最初听到赏赐的两个乌丸女人到了的消息,马悍倒是有几分兴奋,更隐隐有几分期待,想看看这个在后世早已消失的民族的女人是什么样。
    真相令人蛋碎。马悍可以容忍容貌次一些,可以容忍女人各种稀奇古怪的发型,比如散辫、短发、平头、甚至光头都行,但是、但是你好好的一个女人,弄个髡头算怎么回事?
    所谓髡头,就是胡人专有发式,在脑门的中间剃光,周边留一圈头发,或结辫或披散。乌丸、鲜卑等漠北诸胡男女皆留此发式,男人留此发式倒还没什么,但女人也这样……哪里还用看,光想想就够恶心的了。
    马悍当时一见,就立马将之赶出自己的营帐。尽管将女奴送来的军需官一再解释,乌丸女子一旦成亲,就会蓄发,换言之,这两个女奴都是未嫁之身,是蓟侯的恩赐。但已经倒尽的胃口怎么可能再好起来?最终这两个女奴只得在旁另立一帐,给马悍做放羊挤奶,清洗衣物的杂役,当普通奴仆用。
    马悍避开那两个脸蛋黑里透红、身体壮健的女奴投射过来的热辣目光,板鞍上马,奔向西营。
    西营左角,有一片终日烟熏火燎的区域,正是幽州军的军器维修处。这里驻扎着数百随军工匠,负责为军士们修理兵甲、修葺鞍具、打磨刃具、修补盾牌等等。
    马悍穿过营区,满耳都是叮当作响的打铁声,以至于不得不提高声量,对着其中一个帐篷大叫:“老余!老余!我要的东西弄好没有?”
    帐篷里应声而出一个满面黢黑、胡子拉碴的中年壮汉,一见马悍便咧开嘴,露出一口染得焦黄的大牙:“啊呀,是马百将,你要的东西弄好了。我老余可是推后了好几件兵甲修葺工作,专为百将打制此物,只怕少不得被那些军汉呱噪……”
    马悍偏腿下马,从鞍旁马褡子里掏出三缗五铢钱,随手抛给老余:“钱一文都不会少你,东西快拿出来。”
    老余故意诉说为难,实则也是想多得点赏钱,三千钱加上昨日订金五百钱,比先前谈好的价钱多了五百钱,也算是一注意外横财了。当下乐颠颠进入帐篷,不一会,捧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袱。
    马悍接过打开一看,点点头,将包袱放上马背,翻身上马,拍马而去。在经过老余的锻炉前时,顺手抄起炉旁的小铁锤,朝老余晃了晃:“借你锤子一用。”
    老余两手扩嘴,冲着马悍的背影大叫:“取我器具便是耽误我工时,最少要付十钱误工费!”
    马悍头也不回挥挥手,纵马远去。
    骑兵操练场上,马悍正骑马轻快奔行,不时做出一些令人啧舌的动作:比如镫回藏身、臀部离鞍,身贴马颈,如同后世的马术师一般,半个身子高高撑起,策骑驰骋,纵马如飞。
    他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动作,原因很简单,他装上了马镫——是真正的马镫,而不是两条皮索或绳索的绳镫。
    昨日与赵云交手之后,马悍就意识到这个重要问题。没有马镫,最少要花半年时间,才能象斥侯兵那样,乘骑自如,要做到如白马义从那样,恐怕一年半载都不行。所以他立即找到军器维修处,画出两个马镫形状,问能否尽快打造出来。
    马镫这种东西,基本没有技术含量,老余虽贪财了些,但手艺活还真不赖,拍胸脯保证翌日可取。马悍接着又要求给马钉马掌,结果老余瞠目以对。
    马悍大为惊讶,这时代还没马掌么?
    事实上还真没有!马具按历史发展,最早出现的是马嚼子,然后是马鞍,而且三国时期的马鞍已发展得相当完善,马鞍的高级形态——高桥马鞍均已出现。接下来是马镫,大约在两晋时期发明,而马掌则出现得最晚,有认为在是隋唐,更有认为是在元朝……不管是那一种观点,都认可马掌在马镫之后方出现,而此时的三国时代,连马镫都还没影子。
    于是马悍又订制了六个马掌(两个备用,就象汽车备胎一样)。老余一时间弄不明白这些奇形怪状的铁疙瘩有什么用,更不知这两样东西的重大意义,反正有钱就给干活,管别的干嘛?
    有了马镫,效果显著,马悍估计以自己的骑术底子,再强化训练两、三个月,就算比不得赵云,至少加入白马义从没问题。
    而马掌也是重中之重,战马一旦裂蹄,基本就告别战场了,连当驮马都不够格。而战马绝对是最重要的战争资源之一,一个小小的马掌,不知可挽救多少战马及驮马。
    马悍有过给自己的宝贝赛马钉马掌的经验,他打算自己动手给坐骑钉马掌。但刚刚取出小刀、锤子、长钉等工具时,突然,一阵急促召集号角声传遍军营,幽州军营顿时沸腾起来。
    经过短短两天沉寂之后,冀州军打破僵局,发动进攻,界桥之战第二阶段,开始。
    ~~~~~~~~~~~~~~~~~~~~~~~~~~~~~~~~~~~~
    (关于高桥马鞍,目前发现最早的考古实物,出现在三国孙吴时期,已具有高桥马鞍一切特征。连战马最少的孙吴都装备有这样的东西,更不用说以骑兵为主的北方诸侯了。)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宗师了!大盟又顶了一发,这支持真是杠杠的,没说的,握手。)
    ~~~~~~~~~~~~~~~~~~~~~~~~~~~~~~~~~~~~~~~~~~~~~~~
    界桥大战初起,时人并不看好袁绍,毕竟公孙瓒及其幽州军威名太甚,几乎可称之为打遍北方无敌手。去岁东光之战,更以三万军破渤海三十万黄巾,威震天下。
    而彼时的袁绍,初掌冀州,百事待举,除了名头响亮之外,军事方面,普遍认为不及公孙瓒。这一点,连袁绍自己都不否认,否则他也不会将渤海太守这个重要位置交给公孙瓒的从弟公孙范,服软结好。若非此次公孙瓒大举入侵河北,兵锋直指他的老巢魏郡邺城,形格势禁,不得不出战的话,袁绍是真心不想惹这个大煞星。
    由于没有把握,袁绍率中军及后军从广川(今河北枣强)徐徐南进,而让麴义率前军先至界桥与公孙瓒接战。这原本只是试探性交手,万万没想到,公孙瓒居然惨败,被打得据寨自守,若非麴义意外身亡,可想而知,公孙瓒会败得更惨。
    巨大的喜悦,完全冲淡了折损一员大将的悲痛,袁绍立即加快行军,赶往界桥前线,趁胜向公孙瓒幽州军大营发动总攻。
    [无][错]小说 m.quledu.com马悍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身这混乱鏖战之中。
    此刻,马悍正率数十斥侯,驻马于一片林子处,远远观望。
    时近晌午,两军已在界桥附近摆下阵势,彼此派出前军进行试探性进攻,此时已有数千步兵混战成一团。而两军的骑兵则在两翼骚扰、冲击敌人。
    战斗进入胶着状态,这时,就见幽州军左翼阵前,一杆军司马级的赤色大旗飞速出阵,百余骑簇拥着大旗,向冀州军右翼骑兵冲去。
    大旗之上,一个斗大的“刘”字,分外醒目。幽州军别部军司马级将领,刘姓者只有一个——刘备。
    马悍立即将目光紧紧锁定大旗之下的三员骑将:正中一将顶盔着甲,手持长槊;左侧一将同样持槊,但那槊极长,足足比一般槊长四分之一,达到四米的惊人长度,用汉朝的尺寸表示,就是丈八长槊。右侧一将,手持一把丈二长刀,刀锋狭长,九尺刀柄在阳光下泛着银亮光芒——居然是铁柄长刀。
    刘字大旗两旁,分别是“关”、“张”青色小旗。
    刘关张!果然,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刘备居于骑军之中,关羽、张飞护住他的侧翼,周围环护着四十多个从骑,两翼扈从着近五十个弓骑兵,这就是刘备近千私兵中的精锐。
    刘备此时为别驾司马,手中有军卒千余人,关羽、张飞分别任军侯。但这千余人马中,只有骑兵百余,其余皆为步卒,而这百余骑兵,就是刘备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精锐。此时交战已到关键时刻,正是表现的好时机,最善于把握机会的刘备,自然不会错过,将自己的实力,淋漓尽致展现出来。
    但见这四十余从骑排成一个小型楔形阵,五十弓骑则散布其后,自南向北,从侧翼回旋擦阵而过。百骑如风,刀枪俱下,箭如飞蝗,冀州兵猝不及防,军阵外沿士卒像割草一样倒下一大片。
    刘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变成鱼泡眼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