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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古代的祥瑞事件
&&白鱼入船、河图洛书,在古代被视为祥瑞,视为大吉之兆。在古代的谶讳学家眼中,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上天对当政者的行为及其政策的赞成或表彰,因此不吝赞美之词,也不惜搜罗之力。古代的祥瑞到底出现过多少,笔者还真不好冒昧蠡测,如果有人真感兴趣,大可去看《符瑞志》一类的专门记载;甚至万荣县古代出现的祥瑞有多少,笔者都不敢妄说。但古代万荣县无疑是有过祥瑞的,特别是有这么几个所谓祥瑞,曾经介入了国家的政治生活,改变过最高统治者的思想意志,笔者觉得有必要给大家盘点盘点。
一、汾阴现鼎
大家知道,汉武帝是古代帝王中使用年号的第一人,共用年号11个,其中的一个年号叫元鼎,用过6年。以前史学界有一种看法,认为元鼎四年(前113)武帝曾得到一尊宝鼎,即是元鼎年号的来历。甚至有人因此推断说,元鼎才是帝王使用年号的开始,武帝之前所用的年号都是后来追加的。现在这个观点被颠覆了,大家都认同武帝所用的“建元”的确历史上的第一个年号。
但这最起码说明,得鼎这件事在汉武帝的政治生活中很重要,很有意义。那么汉武帝在哪儿得到的宝鼎呢?就是在汾阴县,也即今天的万荣县。这件事在当时被传得挺玄,也挺曲折,所幸都被司马迁系统地记载在《史记·封禅书》里,我们还能搞清其中的来龙去脉。
大致在汉文帝后元元年(前163)的时候,赵国的一个方士新垣平对文帝说:“当年,周鼎曾失落在泗水之中。如今黄河水泛滥,直通泗水。我望见东北方的汾阴地区有金宝气,难道是周鼎要出现了吗?虽然征兆已现,但若不争取,它是不能主动来到人间的。”汉文帝听信了他的话,就命人在汾阴的南边修了一座庙,希望通过祭祀祈求周鼎的出现。
过了50多年,汉武帝元鼎四年冬(汉代以冬天为岁首),武帝在雍城郊外祭祀上天,说:“我亲自祭祀上帝,却不祭后土,与礼不合。”有关部门的官员就与太史令司马谈(司马迁之父)、祠官宽舒商议,决定找一个地势低洼的地区去祭祀土地神,并选定了汾阴。于是就在汾阴县的脽丘上建起了后土祠,汉武帝带领群臣搞了一个盛大仪式,按祭祀上天的礼仪祭祀了后土。在此之后,汉武帝又多次来此祭祀后土,其中一次来时适值秋天,汉武帝还兴致勃勃地写了一首千古绝唱《秋风辞》。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却说这年夏季,汾阴县一个叫作锦的巫师,在魏脽后土祠旁为民祭祀时,见地下有个象钩一样的东西,挖开来一看,是一个大鼎。尺寸很大,与普通的鼎很不同,刻有花纹,但没有款识。觉得奇怪,告诉了小吏。小吏报告给河东太守胜,胜又上报朝廷。武帝派使者检查并询问得鼎的经过,确认中间没有奸诈作伪的事情,就按礼祭祀,把大鼎迎到甘泉宫。武帝本人也参与了这次活动,并计划把鼎献给给上天。行到中山(所在不详),鼎的上空出现一片黄云,氤氲缭绕如同车盖。恰巧又有一头麃(狍子)经过,武帝就亲自射死了它,并顺便用它做了祭鼎的牲礼。回到长安后,公卿大夫都请求尊奉宝鼎。并说:“传说中的泰帝曾制作过一个神鼎,一就是壹统的意思,天地万物都要与宝鼎显示的现象相联系;黄帝制作过三个宝鼎,象征着天地人;禹铸九鼎,象征着天下九州,都曾经用来烹煮祭祀上帝和鬼神的牺牲。之后每逢圣主和盛世,鼎就会出现,……如今神鼎已到甘泉宫,您看它色泽光润,变化如龙,朝廷一定会承受无穷的福报。再说,走到中山时,有黄白云像车盖一样降落在鼎上,又出现麃这种瑞兽,包括您射麃用的弓矢,都是在神坛下得到的,这全是上天对您祭祀后土的回报啊。只有受天命而为帝的人,才能心知其意而与天德相合,所以鼎应该献给祖庙,藏于宫廷,以便和上述的各种符瑞应合。”汉武帝听了很高兴,还专门写了一首《宝鼎歌》。歌中写道:
景星显见,信星彪列。象载昭庭,日亲以察。参侔开阖,爰推本纪。汾藌出鼎,皇祜元始。五音六律,依韦飨昭。杂变并会,雅声远姚。
但这尊宝鼎后来归落何处,史籍上再没有交待。但无论如何,这无疑是汉武帝时期一起重大的祥瑞事件。
二、介山见麟
汉武帝之后过了700多年,到了唐高宗龙朔年间,万荣县又出现了祥瑞。这一次来得更厉害,祥瑞居然是一只麒麟。这件事,《旧唐书》记载得很清楚:“(龙朔三年,即公元663年)冬十月丙申,绛州麟见于介山。丙午,含元殿前麟趾见……十二月庚子,诏改来年正月一日为麟德元年。”意思就是说,663年的十月丙申这一天,在绛州的介山上发现了麒麟,过了十多天的丙午日,在含元殿的门前又发现了麒麟的足迹。麒麟在古代那可是了不得的祥瑞,被称为“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也就是最高等级的瑞兆。于是高宗皇帝高兴了,在这一年十二月的庚子日,下令改元,将下一年的年号改为麟德。万荣县的一只麒麟又一次在帝王的头脑里产生了“风暴”。
但为什么说绛州介山就在万荣县呢?这一点,《新唐书·地理志三》可以查出:“绛州绛郡,雄。……(辖)正平、太平、曲沃、翼城、绛、闻喜、垣……”但这是唐末的建制情况,在同一卷的《河中府河东郡》条下有载:“万泉,上。……隶绛州,大顺二年(891)来属。有介山。”也就是说,万泉县在唐初本属绛州,直到晚唐昭宗年间的891年才划归河中府。介山正是万泉县境内的一座山。万泉与荣河合为万荣,因此介山就在万荣境内。
这个介山,说来是万荣人再熟悉不过的一座山,其实就是雄居万荣县中部的孤山,不过现在人们多称之为孤山或孤峰山而已。孤山的历史非常悠久,在《山海经》中称为景山,“景山,南望盐贩之泽,北望少泽。其上多草……其草多秦椒,其阴多赭,其阳多玉”。先秦之后,又多称之为介山,《汉书·武帝纪》:“朕用事介山,祭后土。”这个“介山”即指此山。东汉扬雄《河东赋》中说:“灵舆安步,周流容与。以揽于介山,嗟文公而愍推兮,勤大禹于龙门。”不仅谈到介山,还谈及了他得名的缘由,即这座山就是当年介子推奉老母而隐居的地方,晋文公寻找介子推而不得,放火烧山,介子推宁可焚死也不出山,晋文公怜悯他,就以此山作为介子推的封田,故名为介山。介子推隐居之地史书上称“绵上山中”,故此山历史上亦称绵山。这件事,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也有谈及,他说:“介山……其山特立,周七十里,高三十里……山上有神庙,庙侧有灵泉,祈祭之日,周而不耗,世亦谓之子推祠。”郦道元对介山的特征介绍得倒很准确,一是它
“特立”,是孤零零的一座山,故人们称之“孤山”;一是它周回七十余里,山体庞大,呈四方形状,故又被称为“方山”。只是他并不认可这个介山是介子推封田的说法,认为介子推隐居的“绵上山中”在今天的晋中市。这是史学界的一桩公案,且不去管它。我们只要知道万荣县的介山曾出现过麒麟就够了。
不过,介山的风景倒也不错,元代大画家王冕曾写过一首《过孤山·次韵》赞美它:“蓦地见青山,徘徊落照间。泉飞千尺练,岚抹一梳鬟。古洞龙长蛰,深森鹿自闲。攀跻凌绝顶,长啸解尘颜!”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三、宝鼎再现
自从汉武帝亲自到万荣县祭祀后土之后,后土祭祀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祭奠活动。到了唐代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春,唐玄宗到北都太原等地巡察,路过河东。随从大臣张说乘机劝谏说:“……若便入京,路由河东,有汉武脽上后土之祀,此礼久阙,历代莫能行之。愿陛下绍斯坠典,以为三农祈谷,此诚万姓之福也。”唐玄宗接受了他的意见,驻跸河东,准备举行祭祀活动。在行祭祀之前,唐玄宗下令对后土祠进行扩建,结果在施工中,祥瑞再次出现,一下子掘出了两尊宝鼎。这个“彩头”,可把玄宗皇帝高兴坏了,于是大加宣扬。这还不够,在《唐大诏令集·祀后土赏赐行事官等制》还有这样的记载:“北巡并都,南辕汾上,览汉武故事,修后土旧祠。时为仲春,地气萌动,将先政本,为众祈谷,宝鼎出地……荣光塞河……”就是说在升坛祭祀的时候,五色的云气弥满了河汾大地,唐玄宗更加高兴,祭祀结束,就下令改汾阴县为宝鼎县,以资纪念。并下令参与祭祀的官员,三品以上加一爵,四品以上加一阶,陪位官赐勋一转,“所经州、府、县无出今年地税”,还把建议祭祀后土的张说提拔为中书令。
想必是这次祭祀活动给唐玄宗留下了非常深刻而美好的回忆。十年之后的开元二十年(732),唐玄宗再次北巡太原,返驾长安途中,中书令萧嵩说:“上一次祭祀后土,是为了给百姓祈谷。祭祀之后,后土保佑,连年丰收,百姓富饶,皇上应当再去祭祀,表示感谢。”唐玄宗欣然同意,当年11月,亲自到宝鼎后土举行了隆重的“赛礼”活动,以表示酬神还愿的心意。礼毕,“大餔三日”,并大赦天下,唐玄宗还亲自撰文,勒石纪念。
四、荣光溢河
因为有一座后土祠矗立在这里,万荣县的祥瑞也就有了名气。但光有名气还不够,还要有识货之人抬举你。到了宋代,这个识货之人就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宋代开国后的第三代皇帝,宋真宗赵恒。
宋真宗是历史上有名的喜欢装神弄鬼的皇帝。大中祥符元年(1008),就曾自编自演过一出天降祥瑞的“天书”事件。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中祥符三年,宝鼎县进士薛南等率父老、僧道千余人联名请愿,强烈要求宋真宗到宝鼎县祭祀后土。宋真宗假意推托,薛南等坚意恳请,最后连朝中文武百官都动员起来,纷纷上书请求。于是宋真宗顺水推舟,答应第二年春天“有事于汾阴后土”。
皇帝出巡,天惊地动。为了准备这次祭祀活动,宋真宗做足了文章,不仅委派朝中诸大臣分工负责祭祀事务,还军队就征调了5000人,在宝鼎县专门建了一所行宫“奉祗宫”。第二年二月,宋真宗君临宝鼎,举办了隆重的祭祀后土活动。祭祀不仅祭奠了主神后土,还配祭了宋太祖、宋太宗两位先皇,为此,宋真宗亲自撰写了《汾阴二圣配飨铭》一文,勒刻为碑,至今还保存在万荣县后土祠内。
祭祀活动的高潮阶段,当然要有祥瑞出现,于是乎,“荣光溢河,休气四塞,光为五色”,整个黄河河面上都闪耀出奇异的五彩颜色,宋真宗的虚荣心也为此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仪式结束,宋真宗意犹未尽,委派官员分别祭奠了河东一带诸神,伏羲、神农、帝舜、成汤、周公,甚至包括历代来万荣祭祀后土的历代皇帝,都一一得到纪念。
祭祀完毕,宋真宗下令大赦天下,并宴请群臣和当地父老,那位主动凑趣的当地进士薛南,也因功受赏,被任命为“将作监主簿”。宋真宗当然没有忘记机缘巧合、给足他面子的黄河祥瑞,下令将宝鼎县改名为荣河县,以示纪念。
就这样,万荣当地的祥瑞,在满足最高当政者心愿的同时,也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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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乡亲父老们老早就围在路平家门前,风华正茂的路平仰起头眺望远处的天空,那里有一个令人魂牵梦萦的繁华大都市,牵引着他的脚步。“你真的要走?”村长问他。路平点点头,坚决地道:“我非走不可。”“外面的世界,没那么美好。”村长知道他去意已决,不禁叹了口气。路平得到村长应允,心中激动,忍不住振臂长呼:“长安,我要去长安啦!”勒了一下腰间的长剑,这是师父在他艺成出师之日赠给他的。正是这柄锋芒四射的长剑,让他充满信心,成为这个山旮旯里第一个有勇气闯荡长安的人。“不闯出名堂,我不回来了!”抛下这句豪言壮语,他便在慈母盈盈的泪光和乡亲们艳羡的目光下,迈开大步朝着那个天堂般的地方走去。“早点回来……”苍老的慈母追出家门,意欲挽留心意已决的游子。路平加紧了步子,生怕再逗留片刻便会被慈母的声音打动。这个男耕女织的村子太落后了,它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和长安城的车水马龙实有天渊之别。夕阳西下,将路平颀长的背影拉得长长的,倒映在落寞凄清的古道上。村口是一处茂密的桃林,一条玉带般的小溪从桃林深处蜿蜒而出,潺潺流向远方。这时,枝上桃花正开得妖娆多姿,粉红娇嫩的花瓣纷纷飘在清澈的溪水上,仿佛都在为他的傲人离去尽展媚颜。离家越来越远,他的心情反而越来越兴奋。他摸摸腰间的长剑,不觉又想起了师父多年来的话。师父是一位终年穿着黑衣的老人,躲在后山石洞的阴影里,从不见路平以外的人,村里也不知道这么一个人。正是他不断给路平描绘长安城天堂般的胜景,使路平从小充满了幻想。他告诉路平这剑名叫“子母剑”,是一把不出世的宝剑,里面的“游子剑”藏着一个惊天的大秘密。这秘密是什么,师父不曾明言。他观察到剑身上凿着一条小小的剑形小槽,可以用来藏一柄小剑,想必便“游子剑”。他估计“子母剑”与人相斗之时,“游子剑”遽然而出,便能杀敌于无形。可是现在这“游子剑”已经失掉了。他思忖日后寻找世上技艺超凡的铸剑师,可将“游子剑”重新铸造,这样“子母剑”便威力剧增,重现昔日的辉煌。走了三个多月,他终于风尘仆仆地来到那个传说中的天下中心。长安城内车水马龙,高大恢弘的建筑鳞次栉比,各国使臣、商人往来不绝。即使夜幕降临、天下漆黑如墨之际,这长安城也宛如一盏不灭的耀眼明灯,琴瑟歌舞,吟诗作对之声不绝于耳,极尽热闹繁华之态。他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朱雀大街,找到全城最有名铸剑师墨瓯子,让他打造“游子剑”。“能打造吗?”他小心翼翼地问气度不凡的墨瓯子。“当然能。”墨瓯子不屑地道,“这些天我为升平镖局的蔡老镖头打造了许多比你这个还古怪、还细小的东西呢。”墨瓯子没有吹牛,他花了半天工夫,便铸造了大小分毫不差的“游子剑”,完整地嵌入“慈母剑”之中。墨瓯子的手艺堪称完美,“游子剑”与“慈母剑”合并后只有头发般大小的一条缝隙,肉眼几不可见。当然,墨瓯子的收费很贵,几乎收取了他的所有积蓄和师父赠给他的银子。他囊中如洗,却不失信心。起码,“子慈母剑”蕴藏的巨大威力可以发挥了。但是,当他见义勇为地去教训街头几个欺负穷弱百姓的地痞流氓时,他才发现这“游子剑”除了给剑身增加二两四钱的重量外,别的,却什么都没有。临行前,师父曾经叮嘱他,到了长安城必须到镖局去工作,不管哪一家都行。因为“子母剑”蕴藏的秘密,会在这个行业中得到发现。在长安城混了数日,路平才知道在这大都市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像他这样的剑客,走在街上竟是一抓一大把。他流连浪荡多天,直到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的时候,恰逢升平镖局招人干活,他便纡尊降贵、不问工钱地应聘进去了。他原以为可以当镖师,可是镖局的主人看上的是他那洪亮的嗓门,而不是他手中的长剑,只让他当了一名负责喊镖的趟子手。蔡老镖头说,从低做起,是镖行的规矩。这一做,便是五年。路平也不知道日子是怎么过的,弹指一瞬,便日子飞逝,当日意气风发的青涩少年鬓边也终于长出了白发。但是,路平还是一名平凡的趟子手。这五年里,路平没有回过老家,谁叫他说过混不好就不回去的豪言壮语呢,如今这般寒酸的模样,实在是丢人。要么不回,回去便得风风光光,就像戏里大花脸刘邦唱喏那般,大风起兮云飞扬,要多威风有多威风!行镖的日子都是在刀口上过的,一点都不威风。路平多次在刀光血影中死里逃生,回到镖局后全身几斤崩溃,为了舒缓情绪,他常常去隔壁酒肆买瓶烈酒、半只烧鸡,独自坐上屋顶的飞檐旁,静静地观看夕阳下的长安城。有时,他会想起那些堆满枯草的乡下草屯里睡懒觉的日子,和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无忧无虑,说不出的舒适惬意。一条黑影越过璀璨的万家灯火,飘走在夜空下那一排排紧密的屋顶。路平朝他叫道:“喂,摩云,来喝一口吗?”他认得这人便是朱雀大街上王姓贵族府上的昆仑奴摩云。“昆仑奴,新罗婢”,都是长安城时兴的玩意,尤其是那些昆仑奴们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长安的贵族豪门争先抢购,比他们这些浪子剑客们吃香得多了。第一次见到昆仑奴的时候,路平不由得慨叹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没想到世间会有肤色如炭的人。也只有长安城这种地方,才能见到如此奇观。当然,一般的昆仑奴肤黑脚短,这摩云却比大多昆仑奴要黑得多,乌黑锃亮,犹如锅灰之于墨砚。此外他还有一双修长结实的骨棱棱长腿,生平从来不穿鞋。路平见过他的脚底,那里赘肉有一寸多厚,犹如天然的鞋垫,即使用绣花针大力扎去也不会痛。这让他练得一身好轻功,奔走如风,如一头灵巧的小鹿。摩云几个纵跃,便经过升平镖局的屋顶,如往常那样他在路平身前停留下来,接过他的酒瓶,浅辄一口。“摩云,又看了什么好书?”路平笑道,这摩云最特别之处,就是喜欢搜罗各种稀罕的古书,特别是有关海外的游记、轶闻、奇人之类相对较为偏冷的书籍。长安城的那么多珍奇好玩的东西,似乎都勾不起他什么兴趣。“我在看《桃花源记》。”摩云坐在他旁边,他十多岁就被卖进长安城,说得一口尚为流利的汉语,语气之间带有几分异国风情。“哦?你怎么看那本书了?”“缘溪行,忘路之远近。……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摩云深情地朗诵着文中的句子,看得出他对武陵渔人发现桃花源的事情向往不已。“傻瓜,那是一个一旦出来,就不可以再度回归的地方!”路平哈哈笑道,“都是那些臭文人吃饱没事瞎编出来的,我才不相信世上有那种鬼地方!”“有的,一定会有的。”摩云很认真地看着书上那些飞扬的文字,喃喃地道:“这地方在每个人的心中,它一直存在,我们都想回去。”他看见路平笑而不答地看着他,忍不住问:“路平,你家乡是什么样子的?”“没什么特别,有山有水,有花有树,嗯,也有桃花。乡下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生活很简朴。”“能吃饱不?”“那倒不是问题。”“真好。”摩云叹道,“我的家乡是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每天都是热辣辣的阳光,雨水很少,农作物不好生长。我的同胞们经常饿着肚子,骨瘦如柴。巨大的草原上遍布各种凶猛的野兽,有威武的狮子、沉重的犀牛、迅捷的猎豹,还有黑白条纹相间的斑马等等。它们不怕人,我们避都来不及,更别想去猎杀。”“你又骗我了。”路平笑了,“我听海上的贩夫说,你们不过是来自南海附近的一个半岛里,那半岛距离内陆一天的航程,上面多是丘陵和峡谷,哪里会有巨大的草原和凶猛的野兽?”摩云哈哈一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他对路平的嘲笑不置可否,抬头望着天空,低声道:“我虽为奴仆,但这些年过得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这在我的家乡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可是一旦有机会回去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去的。所以,要是有一天你找不到我,那一定是我不辞而别了。”路平打个突兀,摩云是他在长安城为数不多的朋友,实在没想到他会离开。摩云和他是在一个小酒肆里认识的。那次他初来长安喝得醉醺醺,便拿出“子母剑”炫耀,称之为世上罕有的神剑,却被那些酒鬼们肆无忌惮地嘲笑。一个酒鬼甚至向他伸出脖子,讥讽路平的“子母剑”连他的脖子都砍不断。路平气得不行,几乎就要拔剑砍掉那人的人头,却被路过的摩云按住。“神剑落在庸人之手便成了凡器,凡剑落在能人之手却能成为神器,你何必与这些庸人计较?”摩云当日的话犹在耳边,路平感激他制止自己犯下命案,和他从此成为了好友。“摩云,你的家乡既吃不饱,又危险,为什么不留在长安?”路平不解地问,意欲挽留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里永远都比不上长安。”摩云深情地道,“但我知道那里是属于我的土地,每次我遥望远方的天空,我仿佛感到生命里有些东西在召唤我。”路平感到一丝惆怅,他知道摩云身怀绝技,他要离开,他府上那些人是阻止不了他的。“路平。”摩云淡淡地道,“我给你唱一首我家乡的歌吧。”顿了顿嗓子,便引吭高歌,粗犷的声音在天际回旋:“天上的雄鹰飞翔在高高的山脉,地上的羚羊热情地奔走在荒凉的草原,阿非利加啊,你多灾多难的子民在热火下挣扎,饥饿、贫穷和疾病困扰着他们,可是他们从没想过离开你的臂弯,你可曾眷顾他们的泪水?你可曾带给他们永恒的快乐?”他的歌声中带有许多家乡的俚语,路平听得不太明白,可是歌声中充满无奈苦痛的滋味,还是深深地打动着他。第二幕路平兢兢业业的表现,蔡老镖头看在眼里,他承诺再走两趟镖后便升路平为镖师,每月的薪银便可从一两二钱增加到十两九钱。路平听后着实欢喜了好一阵子,可是他的运气实在太差了,就在这一年,“安史之乱”爆发了。那个大胖子胡人安禄山率领大军浩浩荡荡地打进长安城,连皇帝也狼狈地连夜西逃。贼军一路上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城内人心惶惶,大量的百姓携老带幼往城外涌去,盛极一时的长安城竟成了人间地狱。蔡老镖头在贼军攻陷长安城前一夜,关闭了升平镖局,镖局上下分了些遣散的银子,便作鸟兽散。所有人离去后,路平还在镖局里惆怅不已,蔡老镖头问他:“你为什么不走?”路平叹了口气:“差一点我就是镖师,我不甘心。”“小小一个镖师,何足挂齿?”蔡老镖头微笑地道,“我要回乡下终老了,升平镖局这支镖旗送给你吧。”路平接过镖旗,心情有点复杂。蔡老镖头带着这支镖旗走南闯北,在江湖上薄有名气,要是早几天传给路平,路平肯定欢喜若狂。可现在这种境况,拿着这支秃旗又有个屁用?蔡老镖头看出他的心思,呵呵地笑道:“长安沦陷在即,你要想闯出名号,倒可以去那个地方试试。”他目光深邃,望着城外漆黑的夜空,道:“全城大大小小七十二家镖局,都在今晚收到一个邀请去接一个镖,但是我估计没有多少家镖局回去的。唉,兵荒马乱,逃命还来不及,谁会接镖?”“是什么人的镖?”路平忍不住问。“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蔡老镖头声音低沉,看着手中一张绣边短笺,上面写着:“城西武庙,奉天行镖”,底下画着一个六芒星的标志。这标志在唐代极为少见,给人过目不忘的印象。“我师父祖传五代都是行镖的,知道这一行的许多奇事。在我刚刚入行的时候,他就告诉过我每逢乱世都会出现一支神秘的镖,这个六芒星标志就会随之出现。谁保得了这支镖,谁就可以得到神秘的力量,或称雄于世,或富贵终身,如乘青云上九天。”蔡老镖头道,“只是这支镖不好保,稍有不慎,便九死一生,不得善终!”路平接过短笺,这时他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叛军尚未进城前逃走,甚至回到离开多年的老家,侍奉老母余生;二是接下这支镖,成为众矢之的。两个选择如放在天平上的两件物事,稍一权衡,便有了决定。“我接。”路平接过镖旗和短笺,告别了蔡老镖头,乘着朦胧月色混进慌乱的人乱,直朝城西的武庙奔去。城西武庙四角高翘,红墙青瓦,居高临下,极为雄伟,供奉着姜尚、张良、管仲、乐毅等诸尊神像,向来像火鼎盛。路平来到武庙时,里面已经没有一个人了,显然庙祝们都收到贼军进城的消息,放弃了武庙神灵的护佑,逃命去了。路平穿过长廊,从偏殿走到正殿,便发现地上横七竖八地践踏了数支镖旗,什么四海镖局、福威镖局、天马镖局等等,都是他熟悉的同行,看来乱世中敢于铤而走险的,决不止他路平一人。他担心这趟镖被人捷足先登了,可是转念一想,这些人要是接了镖,又如何会把珍贵的镖旗扔在地上,他大声叫道:“我是升平镖局的路平,前来接镖,请高人现身!”忽然,大殿中间主祭的姜尚神像 “咯咯”地摇摆,震得前面的供案上的祭品跳个不停。“呱”的一声,神像从腹部中间裂开,一名仙风道骨的白袍老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双目炯炯地看着他。路平不曾见过这般出场的人物,不由得退后了两步,期期艾艾地道:“你是神仙吗?”白袍老人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拈须微笑地道:“你来接镖吗?这可是神的镖,只有有缘人才能接,无缘之人接了便会灰飞烟灭,你想试试吗?”路平看看地上横七竖八的镖旗,他知道白袍老人不是危言耸听,可是一想到这些年来碌碌无为以及鬓边无情的银丝,他咬一咬牙,应道:“我接!”“好!”白袍老人伸手在大殿中间的地砖一指,只听“喀”的一声,隆隆之声不绝,一根灰色的石柱层层上升将地砖撞开。石柱的顶端放着一个雕着腾龙图案的铁盒,白袍老人指着铁盒上面那一把不知什么金属所制的百合锁,道:“有缘人挥剑劈向这锁便会应声而断,无缘之人劈它便会招惹令人灰飞烟灭的强光。在你之前,已经有七位无缘人遭殃了,你要是后悔,现在还来得及!”路平握紧“子母剑”的剑柄,他从没怀疑手中这剑是一把绝世神剑,尽管这些年它从没有带给他多大好处。也许,冥冥中自有天意,现在是它登场的时候了!他缓缓拔出长剑,蓦地福至心灵,一声大喝,朝那金属锁狠狠劈去!“喀嚓”一声,金属锁应声而断!一道灿烂的光华从盒中冲天而起,一件类似皿鼎的器物从光华中缓缓升起。这器物不知是什么稀奇的玉石所制,四面都刻着一个六芒星的图形,从它身上不断有些闪闪发亮的七彩粉末簌簌落下,令人目眩神迷。路平伸出双手将它捧在手里,只觉一股透心的冰冷从玉鼎里传来,顿觉全身飘飘然。良久,玉鼎的光华熄灭了,不再有粉末落下,静静地躺在路平手心。要不是刚才目睹它的神奇,还真不敢相信它会是一件旷世的宝物。“天意所归。”白袍老人叹道,“看来你就是接镖的有缘人了!”路平心里怦怦大跳,真有点感激涕零,原来上苍真的是眷顾自己啊!“今晚子时,你将这个腾龙宝鼎送到长安城皇宫,并安放在神武殿前的天龙柱上,便可以解放出一人来。这人有倾覆天下的能耐,到时他便会满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你想怎样便怎样,没有他办不到的。”说完,白袍老人微微一笑,围绕着他周身的亮光淡淡地消逝,他的身躯慢慢地幻化成一阵清风消逝无形,姜尚像又再黯然无光。“真的是神仙!”路平看见他消逝的情形,满心欢喜。他脱下外衣,将铁盒裹住挎在肩上,便朝长安城飞奔而去。虽然他知道现在的长安城乱成一团糟,安禄山的叛军随时会杀进来,里面的人争先恐后地要出来,这时候无疑逆流而上。但是想到这是神仙的指示,便一点畏惧都没有了。皇城仿佛笼罩在一股死灰般的气息中,大量禁军已随皇帝西逃而去,宫中守卫紊乱,盗贼四起,庄严的皇宫支离破碎。路平很轻易地便闯入宫中,他抓了一个小太监,问明神武殿的方向,便径直往哪儿奔去。到了神武殿,殿前有一大片空旷的地方,可惟独中间之处有一根半截的柱子。那柱子需要两个人环抱,高约七丈,弯弯曲曲地逶迤上升,看上去非铁非石,不知什么所制,银灰色的柱身上有一块六芒星的标志。路平大喜,这标志正和那腾龙宝鼎上面的一模一样!他注意到柱子顶端有一凹下去的低槽,与腾龙宝鼎的大小相符。他正想攀上天龙柱将宝鼎放上去,忽然神武殿里走出一人,大声叫道:“路平,你来了!”那人肌肤黝黑,赤裸着上身,装束极其奇怪,只以一条长长的白色丝布巴扎着胯下,露出一双修长极具弹性的长腿。有唐一代,虽然风气开明,可是穿得如此不具遮掩,还是使人感到惊讶。“摩云,是你?”路平认得他是昆仑奴摩云,又惊又喜地道,“你怎么在这里?”摩云手里拿着一根木制的短枪,缓缓向他走来道:“今天是我回家的日子。”他摊开双手,完整展示身躯,“这就是我乡下的装束,那里天气炎热,大家都穿得这样少。”路平笑了:“摩云,据说你老家在海外,从长安到海边,少说得走一个多月。你这样走出去,会吓人一跳的。”“不会的。”摩云蓦地圆瞪着眼睛,神情诡异,一字一字地道,“弹指一瞬,回归故里,就在此时!”“呼”的一声,如一团黑云飘来,摩云挺枪跃来,出手如风,直取路平肩膀的铁盒。路平大吃一惊,急忙闪开,叫道:“摩云,你这是为什么?”“嗖嗖嗖”!摩云一连三枪刺来,逼得路平颇为狼狈。他的枪法极其怪异,他握枪的手势与别不同,他的手腕与枪杆成直角地握着枪杆,有点像渔夫在海边叉鱼的动作。但是每一下动作都迅捷无比,令人难以招架,路平险些中枪,不禁怒道:“摩云,你疯了!”拔出“子母剑”与他周旋。“呼”的一声,摩云将短枪向他掷来,如一道闪电,奇快无比。“橐”一声闷响,短枪击中路平的铁盒,带着铁盒直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摩云如一头奔鹿似地扑了过来,将铁盒抱在手中。路平大惊,以为一路平安,没想到来到这皇宫内才遇到第一个劫镖的人,他长剑直指摩云,怒喝:“还给我!”摩云后退两步,紧紧地抱着铁盒,情绪有点激动地大叫:“不给!我等了十二年,终于等到这件神器回家,说什么我都不会给的!”“神器?”路平愕然,虽然他知道这腾龙宝鼎不是凡器,可他却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摩云大声道:“整个长安城的昆仑奴不下百人,虽然我们都拥有黝黑的肌肤,卷曲的头发,可是我从他们身上体会不到一丝同胞的感觉。因为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我们肯定是来自不同的地方!”虽然摩云比起一般的昆仑奴皮肤更黑、身体更壮,可在路平眼里向来是归为一类的,没有多大区别,不知道摩云为何这么激动。“我记得我失踪的那天,我在酷热的阳光下扑捉野兔,谁知天空好似被人捅漏了,突然涌现大片黑云,一层层地压逼着大地。凛冽的狂风随之而来,把地上所有野草都刮走了,我拼命地跑啊跑,可是黑云蔓延的速度远远超过我的双腿。“黑云形成巨大的漩涡,凌厉的电光闪烁其中,势吞天地。一股强劲的龙卷风从漩涡中狂扑而出,把天地连接起来,它那不断旋转的身躯,带来无尽的吸力。突然之间,我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后面抓住了我的双腿,猛地将我倒挂起来,使得我的身体飞了起来,直卷入龙卷风之中。“我只觉一阵粉身碎骨般剧痛,便失去了知觉……当我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我发现地面不再是灼热的砂土,而是光滑的地砖。我立刻站起来,环顾四周,不禁大吓一跳,这里居然到处是气势磅礴的宫殿楼宇,我们发梦都没见过这样辉煌的地方。要知道以前我们住的都是山洞和树屋,和蛇虫一起,原始而荒芜……这简直就是两个世界!”摩云目光移向身边的天龙柱,道:“我抬起头,便肯见这根与这里的环境不怎么协调的柱子,当时它‘呜呜’地闪着耀眼的光芒,我吓得退后两步。在它的上端,便是这个腾龙宝鼎。这时,一个黑影从我眼前飘过,直卷向那玉鼎,一边将玉鼎抱在怀中,一边哈哈大笑而去。“随着玉鼎远去,天龙柱的光芒便逐渐熄灭,到最后黯然如死,天空也开始晴朗起来。我意识到,我之所以从天而降来到这个地方,是和这个宝鼎有莫大的关系!我只需要将这宝鼎安放在柱子上原来的地方,便会再次天地变容,产生一股强大的龙卷风,将我送我到原来的地方!”路平心中一凉,想起自己和摩云认识多年,难道他们的相识本身就是摩云刻意安排的一场阴谋吗?只是他不明白,摩云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确定他就是那个与宝鼎有缘的人呢?“是你的剑。”摩云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望着他腰间的“子母剑”道,“那日你在小酒肆喝酒,那个酒鬼喷了你一脸的酒水,你拔出了‘子母剑’要砍那人的脖子时,我看见剑影中的六芒星。”“六芒星?”路平不由得将剑举起来看看,他从来没有发现这剑有什么六芒星图形。“六芒星就在剑身之中,须得湿了剑身,对着阳光才能看到剑身里隐藏的图形。那次酒鬼湿了你的剑,窗外有阳光射在剑上,我刚好看见了。想来要发现这秘密,得是既下雨又有阳光的日子,你一直没发觉吧。”“所以你就一直跟着我了?”路平一向觉得这个昆仑奴忠厚老实,却不想他借和自己交往为由,一直监视自己。摩云点点头,道:“我在长安城沉浮多年,自从发现这个图形出现在你身上,我便意识到在你身上可以找到这个宝鼎。如今叛军准备攻入长安城,天下大乱,我心中有一股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我回家的时候到了!“我没有随他人逃跑,我反而更加留意你们镖局的动静,我发现你神色怪异地去了城西武庙,还带了一个铁盒赶回到长安城,我便知道时机到了。我比你早一步潜入神武殿,守候在这天龙柱前。这是我当初来到这个世界的落脚点,我要从这里回去!”说完,他将腾龙宝鼎举过头顶,朝天龙柱顶跃去。他腿长轻功好,踩着柱身两下换脚,便到了柱顶。第三幕忽然间,“砰”的一声大响传来,一股烧红的火光闪电般地击中了摩云的左臂。摩云负痛叫了一声,一个失足跌在地上。这时一条黑影鹰隼般掠过,硬生生地从他手上夺走了腾龙宝鼎。那人嘿嘿冷笑,道:“你不懂这宝鼎的使用办法,居然胡来,真是不要命了!”声音有点熟悉,路平一看之下,忍不住又惊又喜地道:“老镖头,是你?”那人微笑着向他点点头,原来这人正是升平镖局的蔡老镖头。路平原以为他把镖旗给了自己就已经离开长安城,谁知道他不但没有离开,而且也是打起这宝鼎的主意。摩云左臂受了伤,鲜血滴滴答答地溅到地上。他用右手捂住左臂,狠狠地瞪着蔡老镖头,然后目光落在了他的手上。蔡老镖头会意地抬起右手,他的手里拿着一根带柄的铁管,铁管上带有一悬刀似的扳机,他食指正轻轻地搭在扳机上,显然他刚才便是用这东西击伤他的。摩云的轻功卓绝,他听到背后的响声和厉啸,本想挪身闪避的,却不想到那东西竟然这么快,一下子就伤到了他,连躲都躲不开。“这是什么暗器?”摩云惊恐地问。“这不是暗器。”蔡老镖头笑道,“这叫做手枪,射程在100米范围内。嗯,你们古代人还处于冷兵器时代,自然不知道东西。这种东西在我们那个年代已经很落后了,可是要不是我的飞行器坠毁了,我那支可以产生高达500安培电流的磁力乌弹枪无法修复,我才不用这种简陋的武器。”路平和摩云面面相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蔡老镖头叹道:“在这年代,要做一支磁力钨弹枪,真那个难啊!这2000多年前,上哪找这些技术和原材料?便是这支仿勃朗宁造的手枪,它的扳机、弹夹、枪盖、冲簧、枪身、冲气管等各类组件都是我东凑西拼才找齐的,子弹少了些,才10发。好在我从小是个对古董枪械有着浓厚兴趣的爱好者,换了其他同志在此,只怕连这简陋的武器也无法制造出来。”摩云瞪大眼睛,喝道:“你在说什么?”“呵呵,在这个时代,即使是这种简陋的武器,要是大规模生产,也足以改变历史,征服全世界了。”蔡老镖头看着一脸迷惘的他们,不禁摇摇头道,“真是鸡和鸭说话,无法沟通了!你们还没看出来吗?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你不是老镖头,”路平大声喝道,“你到底是谁?”“不,路平。我一直是你的老镖头,只是你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而已。”蔡老镖头往头上一扯,将那些假发、面具全部扯落在地,露出一张只有三十来岁的脸来。他留着一头只有半个指节般长的头发,看上去根根竖起,显得刚硬有力,很是精神。他的手还没有停下来,将身上的长袍“唰”的一声除了下来,露出上面一套银灰色、闪着金属光泽的贴身衣服。“这套衣服是超纳米技术所造,不畏寒热,不惧污秽,穿上它一年四季都不用换衣服。一般刀剑是砍不破它的,除非是高密度的激光锋刃,防御作用非常强大。每套的价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是我们时空研究所全体特警战士的统一制服。”“你到底在说什么?”路平听得云里雾去,大声质问。那人哈哈大笑,道:“我叫张国华,来自公元2078年的国家时空研究所的特警战士,编号:CPO071。也就是说我来自未来,即你们死后一千三百年的世界。我们研究所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研制出可以超越光速的时空机器,找我来进行第一次试验。但因为飞行器的系统还不够完善而坠毁,我与研究所的同志失去联系,从而遗失在这大唐时代了。”路平和摩云又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眼神里看到了同样的疑惑和迷惘。张国华笑道:“不用奇怪,历史从来不会停住它的脚步,今天我们所处的现实,明天也会化为尘埃。你们会成为历史,我也会成为历史。”“让我来说说我们的关系吧。”张国华用手枪在地上戳,戳了一个小圆点,“现在是天宝十四年,即公元755年,路平所处的便是这小圆点的位置。而摩云……”他将枪管顺着小圆点往外划了一个箭头,“摩云就在这个横向的箭头上,我们叫它为x轴。”“而我,”他又在小圆点上画了另外一个箭头,这个箭头和刚才横向的箭头相垂直。“这个箭头,我们叫它y轴,和这x轴成90°。我和你们属于不同的时空,我便是在y轴上。纵横交错,便是我们这时空的构成。”摩云大声喝道:“我不管你来自哪里,你为什么要阻止我回家?”“因为我也要借助这宝鼎回家啊。”张国华微笑地道,“这宝鼎不是什么神器,它是一件极其精密的高科技产品,是安装在飞行器上的发射器。看样子还是全新的,我只要多加研究便可明白它使用方法,从而装回飞行器的残骸上,再次穿越时空,回到我的公元2078年。”“那我岂不是回不去了?”摩云怒瞪这他,意欲和他拼命,夺回腾龙宝鼎。“不,我会给你画个地图,教你怎样回去的。”张国华笑道,“其实我第一眼看你,我就知道你和一般的昆仑奴不一样。我对中国古代历史很感兴趣,我一直惊讶于唐代怎么会有黑人的呢?于是,我为此专门查阅了许多学术著作。呵呵,别奇怪,时空研究所的工作者其实都是爱钻牛角尖的历史迷。据现代考证,中国历史上的‘昆仑奴’就是来自西贡(外海昆仑岛)上的亚洲马来西亚黑人。西贡自公元三世纪以来就是亚洲最大的奴隶市场,主要向中国销售奴隶,这种贩奴行为一直持续到明朝。而古人发音不准确,误将‘柴棍’读为‘昆仑’,这才有了‘昆仑奴’的名称。简单点说,中国历史上的昆仑奴是南海黑人,而不是非洲黑人。“而我观察你的外形、言行、习惯等特点,和马来西亚半岛上的黑人有明显的区别。所以,我推断你是来自于非洲的。因为一次天空的异常突变,把你送到了遥远的亚洲大陆上。你要是出现在之前的朝代,别人一定会当你是怪物,但是碰巧大唐盛世已经开始有黑人出现了,古代人又不怎么会区分,都没人知道你和这些昆仑奴的不同之处。”摩云沉思片刻,忽然点点头,道:“你这么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了。我曾经追寻那些贩卖昆仑奴的商贩大船,去到一个陌生的半岛上。在那里,我看见许多等着交易的黑人奴隶。可是我知道我的家乡不是这么一个小岛,它是那么广阔的一片大地啊!我很失望,又跟他们回到大唐,辗转流离回到这长安城,希望可以等到这宝鼎重现……”张国华对摩云道:“你离开长安,往巴蜀方向走去,这边战火较少,一直往南走,过了韶关再往南大概走十天,便可以达到广州,全程约2000公里。然后,你雇一只大船,带上两个多月的粮食,根据罗盘和我的地图的指示往北走,便可从非洲的坦桑尼亚登陆,那便是你熟悉阿非利加大陆了,你就可以慢慢寻找你家乡的具体位置。根据现代航海线统计,这航程约有10240公里,要走多久得看大海的天气了。不过,我想3、5个月是必须的。”摩云不屑地道:“按照你的方法,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到家,凭什么要我相信你?”张国华看着手中的腾龙宝鼎,道:“不要异想天开以为启动这发射器,便能产生让你瞬间回去的龙卷风。你们不懂科学技术,这太可怕了。你上次产生的龙卷风是意外来,发射器一般会产生高温的热能,连钢铁都可以熔化,你的血肉之躯受得了吗?我教你回非洲的这条路虽然千辛万苦,可是玄奘西天取经的故事还不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别跟我抢了,你们虽然武功卓绝,可是在我这身超纳米技术制服和仿真度极高的手枪目前,是不堪一击的。”他语气里一软一硬,摩云听罢沉默不语。“那我呢?”路平吼道,“你一直都在利用我!没有这宝鼎,我就不能实现平生宏愿,我如何回去?”他可是要按照那“神仙”的指示,获得宝鼎赐予的力量张国华叹道:“你去墨欧子那里打造‘游子剑’的时候,我正好去他那里打造一些手枪的组件,我无意中发现了你剑中隐藏的六芒星标志。这种标志在唐朝,甚至中国古代是不多见的,所以我便锁定了你。一直以来,我以升平镖局老镖头的身份出现在长安城内,这个镖局不死不活,维系三餐是不成问题的,是我故意让你把你招进镖局干活的,这样你就可以在我的控制之下了。”路平猛吸一口气,江湖险恶,步步艰难,他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想到,原来自己自踏进长安城就已经被多双眼睛盯住了!张国华看着路平,眼里充满不解的神色,叹道:“其实,你比起摩云要幸运很多了,摩云连自己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了,你可以回去却不回去,你知道摩云有多羡慕你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路平大吼,“功不成,名不就,我不回去!”“路平!”张国华严肃地看着他,“在这个乱世,你想干什么?”路平叫道:“连安禄山那大肥猪都敢跑出来问鼎中原,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想当刘邦、李渊那样的大英雄、大豪杰,我要做天下之主,我要成为这伟大的长安城主人!”他字字仿佛从肺腑中倾吐出来,摩云没察觉到竟有这般的雄心,不禁诧异地望着他。张国华“嘿嘿”冷笑,大声地道:“作为时空研究所的出色工作者,我是熟读中外历史的。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安史之乱’后大唐由盛转衰,但是这时出了一代名将郭子仪,他借沙陀之兵再造唐朝,唐朝还苟延残喘144年的历史。而那个大胖子安禄山只做了两年瞎皇帝,便被儿子谋害了……我的意思是,在中国的历史长河里,至少是在唐朝这段历史里,并没有一位大人物名叫路平的,你不可能在这乱世之中成就王霸之业,你还是及早归去吧!”“胡说八道!”路平怒不可竭,招呼摩云道,“帮我把腾龙宝鼎抢回来!等我成就霸业后,就可以派一支庞大的船队帮你寻找非洲,让你成为非洲之王!这,难道不比你一个人跋山涉水回去要好得多吗?”他虽然一直不是很明白张国华这个怪人所说的话,但是要他将腾龙宝鼎拱手相让,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于是,他拔出“子母剑”,扬起一道清冷的剑影扑向张国华。摩云只犹豫了片刻,也挺起长枪朝张国华刺来。他盘算着,如果张国华说的是对的,他一个人寻找非洲,那确实微乎其微,倒不如协助路平把宝鼎抢回来,得到那支庞大的船队。如果张国华是骗他的,他更应该把宝鼎夺回来,按照原来的想法回去,大不了一死。总之,不管怎么盘算,腾龙宝鼎都不能落在这个不速之客手上!两人一左一右,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攻向张国华。张国华一手抱着宝鼎,一手拿着手枪闪开,叫道:“我虽然不像你们古代人那样从小习武,可是作为受过特训的特警战士,我学过各种技击必杀之术,我不怕你们!”他脚步摇晃,闪扑腾挪之间,避开了二人的几下攻势。但是二人毫不间断地出招,招招都是不离要害的杀着。“不要逼我,不然我开枪了!”张国华挥动手枪,不停将枪口对准二人,似乎随时都会勾动扳机。刚才他一枪击倒了摩云,二人都忌惮他手枪的厉害,一旦被枪口对准便立即闪开。这样一来,便暴露了手枪的缺点,虽然它能杀人在五十步之外,但是一旦近身肉搏便不灵便了。摩云看准张国华身上的破绽,“嗖”的一枪,正中他的心脏部位。可是这凌厉无比的一枪刺在他身上,竟然只有衣服微微凹了下去,并没有鲜血飞溅的情景。这时,他才确信张国华说他这件什么超纳米衣服刀枪不入之说非虚。他用力一撑,枪杆顶在张国华身上成一弧形,逼使他“噔、噔、噔”地后退数步。张国华猛吸一口气,才稳住了身子,蓦地手上一沉,紧抱着的腾龙宝鼎竟被路平以小擒拿手的手法夺去。路平抱着宝鼎,飞身跃上天龙柱。第四幕“停手!”张国华意欲朝路平冲去,身后的摩云舞枪如风,不依不饶地缠绕着他。他勃然大怒,猛地回身,“砰”的一声正中摩云的左胸。摩云惨叫一声,便倒在血泊之中,半响都挣扎不起来。“对不起,我不想杀人。”张国华看了他一眼,转身向天龙柱奔去,路平已经将宝鼎安放在柱顶端的凹槽上。他原以为二者一结合,便会有惊天动地的变化,谁知过了好一会,二者都没有出现一点异常情况。“难道我受骗了?”路平大吃一惊。“下来!”张国华怒喝,食指一扳机括,“砰”的一枪朝他的头部打来。路平听到枪响,来不及细想,便将子母剑往脸上一挥。当的一声,一粒铁弹子击中剑身,火花四溅,震得路平虎口发麻,几乎拿不住剑。就在这时,子母剑的剑身发出一声脆响,竟然四分五裂化成许多碎片,如碎掉一层博壳,露出里面一截碧绿色的剑身来。这短剑跟宝鼎的颜色一模一样,仿佛是同一块玉石上雕琢出来的,上面还刻着一个六芒星的符号。路平恍然大悟,原来子母剑中“游子剑”并不是嵌在“慈母剑”表面,而是藏在腹中的胚胎!“慈母剑”被张国华巨大威力的手枪击中后,腹中的“游子剑”才破茧而出!路平望着手中“游子剑”,又看看柱上的腾龙宝鼎,发现鼎里有一细细的合口,蓦地心领神会,将“游子剑”插入宝鼎的合口上!“呼”!一束金光从鼎里冲天而出,狂风大作,刮得路平连眼睛也睁不开,赶忙从天龙柱上下来。这时,金光中仿佛涌出无数悬浮粒子,粒子如云烟般地升腾在空中,然后慢慢地化作人形,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你是什么人?”张国华冲“那人”大叫,事实上那不能算是一个人,那只是一团绿油油的人形幻影。“我是什么人?”那幻影瓮声瓮气,好像戴着一个金属口罩,“好吧,我就变个人吧!”说罢,那团幻影不断伸展,逐渐延伸出四肢、头颅、身躯等部位出来。表面的虚妄慢慢抹去后,这人形显得更加细致地勾勒出眼、耳、口、鼻等器官出来,居然顷刻之间出现一个五官端正、出尘脱俗的人来!“你是……神?”路平看着这人的神奇变化,想起城西武庙那个仙风道骨的白袍老人说过,只要解放出此人便有求必应,不禁欢喜得脱开大叫。“他不是神!”张国华大吼,“这世上没有神仙!”那人呵呵笑道:“其实,对比你们这些人类,我是可以算是神的。你们人类的克拉克定律认为,魔法与高度发展的技术无异,也就是说,魔法是一种高度发达超乎你们理解能力的技术而已。我在地球随机研究了好多个世纪,你们的文明发展是原始和缓慢的,因为你们没有记忆遗传的能力,你们每一代的知识积累都是从零开始,需要他人授业解惑。在我们的评估报告里,即使到了你的2078年,地球的科学文明指数依然是C-级,这种状态还将持续千年。而我们阿尔法利亚星球是A+级,两者相差9个等级,那简直是天渊之别!你说在你们面前,我算不算是神?”张国华打个突兀,举起手枪对准那人,颤道:“你是……外星人?”“还是现代人聪明些。”那人哈哈大笑,忽地用手一抓,竟在神武殿的柱子上扯下一根笔直细小的柱子,往张国华刚才所画的图形掷去。“唰”的一声,正好笔直地插在那个小圆点上,与横轴、纵轴均成垂直之状。“如果说摩云来自x轴,张国华来自y轴,那么我就是来自z轴的了,我们一起构成了一个三维空间!”他仰起头看着璀璨的星汉,目光中充满崇敬:“不错,我是来自银河系英仙座的阿尔法利亚星球的阿客斯,距离地球6570光年。我的职位是传教士大臣,六芒星是我们国徽的标志,我要将阿尔法利亚的福音传遍全宇宙!”他将宝鼎放在手里,那宝鼎居然可以随意变大变小,他看着张国华道:“这不是神器,也不是发射器,它是一台凝聚能量的生物计算机。六十年前,我到地球执行任务,谁知刚刚与你穿越时空的飞行器相撞而坠毁,产生巨大气旋把摩云从非洲卷到亚洲。我的太空船,呵呵,古代人叫它星槎,现代人叫它UFO,它不是物质所做的,它由能量凝聚而成,全靠这台生物计算机操控。“它被你飞行器撞到后立刻四分五裂,像风雨般流散了,你觉察不到与什么物体相撞,还以为是飞行故障。我立刻启动安全登陆程式,可是一个危险的警告信号同时发来,那就是地球竟是低能量级别的星球,我着陆之后无法在短期内凝聚足够的能量重组太空船。这意味着我必须在地球逗留很长的时间,而地球恶劣的生存环境根本不适合阿尔法利亚星球人,我无法存活这么长的时间!“危机关头,我只好接受电脑的建议,将本人的身体而一分为三,分成三个具有独立行事能力的个体,降低身体对环境的要求。这有点像你们宗教神话所说的‘三位一体’,即父体、子体、灵体。其中,父体藏在天龙柱里,子体藏在腾龙宝鼎中,灵体则藏在子母剑上。三体里面,灵体适应环境的能力最强,子体次之,父体最弱。你现在看到的我,是父体;在城西武庙看见的白袍老人,是我的子体;而灵体……”他忽然似笑非笑地看着路平,叫道:“小路子,溪边的桃花开得怎样了?”“这声音?”路平吃惊地看着他这陌生的脸孔,“你是……师父?”“哈哈,是我。”阿喀斯笑道,“教你武功的黑衣人,其实是我的灵体。这灵体是一种会被阳光分解的气体,所以他只能在夜里教你武功,哈哈,这与后世的武侠小说里神秘高手喜欢夜里授徒的习惯倒是很吻合。”路平心里一寒,又一个关系密切的人,突然变成了陌生而恐怖的人。“在选择你之前,灵体找过许多人,可是他们都要不合符要求。腾龙宝鼎、天龙柱、子母剑都是飞行器上的组件,腾龙宝鼎是中枢系统神经,天龙柱是吸纳能量的容器,子母剑则是太空船的启动器。三体一分,灵体、子体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的,不可能回复到原来的身体去,日后我要修炼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炼出来他们来。这时,我需要找一个基因纹理和灵体大致相符的人,帮我启动太空船。”阿喀斯朝路平点点头,笑道,“没错,灵体选中了你,也就是所谓的有缘人。你的基因纹理和灵体大致相符,但不是完全一致。这些年他表面教你武功,其实是通过练功将你身体里和灵体不符的基因纹理慢慢地消去。放心,这些基因的改变,对你身体有益无害的。”阿喀斯缓过头来,对二人道:“天龙柱自太空船失事后,就一直留在皇宫的神武殿前,不管皇帝老子怎么弄都无法将它拔除。别看皇帝老子吹嘘君临天下,却以为冥冥中有天意,见到柱子一直恭恭敬敬,秘而不宣地让它留在那里。“基于天龙柱在皇宫附近,腾龙宝鼎就不能距离天龙柱太远,便只好藏在城西武庙了。白袍老人,也就是子体,他负责看护宝鼎。安史之乱前夕,他向长安城内所有镖局发出‘城西武庙,奉天行镖’的邀请。这个日子是我们约好的。灵体找到有缘人后,就会引导他长安城从事行镖工作。这是为了让他等候时机成熟,收到邀请前来接下宝鼎,再按指示安放在天龙柱,将我解放出来。”路平想起黑衣人师父曾经要一是去长安,二是进镖局,原来为了让自己去城西武庙的。张国华冷笑:“你就不怕他贪生怕死,不来接镖吗?”阿喀斯笑道:“不会的,灵体给他灌输建功立业的思想根深蒂固,我相信他宁死也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再说,灵体一直附在‘子母剑’上,只有当‘子母剑’找到腾龙宝鼎的一刹,才会消失。在这之前,它可是摸摸监视着有缘人。如果他不来接镖,它也会想办法将他弄来这里。”路平心中一沉,想起当年当年对长安以及建功立业的疯狂痴迷,真好像给人下了迷药一般,竟是赴汤蹈火、至死方休般的执着。张国华好像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大变,喝道:“你……你为什么要选在今天启程?”阿喀斯笑得更欢了:“作为父体的我,在地球这种肮脏的环境存活时间更短,所以我得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出来,这个时间莫过于安史之乱了!“大唐出现中国最强大的盛世,长安更是这世上最繁华的地方,这地方是天下龙气汇聚的地方,因此我将天龙柱安放在这个地方。嗯,这种龙气,在我们看来是一种强大的能量,它可以影响整个时代的变化。今晚龙气大泄,天龙柱就可以摄取所有龙气,为太空船的发射、宇宙中的跳跃提供充足的能量。”“龙气?”张国华瞪大眼睛。“这是我用你们的语言描述的东西。”阿喀斯耸耸肩,无奈地道,“纵观你们的历史,每次改朝换代无不是兵荒马乱、天灾人祸齐下,而龙气就是导致这种变化出现的动力……”“你一旦摄取全部龙气,唐朝不就马上完了吗?”张国华厉声大喝,声音可怕地颤栗着。“完就完了。”阿喀斯不痛不痒地道。“不可能!安史之乱后,唐朝还有144年历史,它要是现在就完了,历史不就被改变了吗?”张国华神色紧张,两眼满布血丝,拿着手枪的手也在颤抖。“嘿嘿!”阿喀斯冷笑,“我只想回到阿尔法利亚星球,你们人类的历史关我什么事?”“我不能让你那样做,我要阻止你!”张国华将手枪对准阿喀斯,砰!砰!砰!一连三枪打在阿喀斯身上。但他这威力无比的枪弹,好像打进了浩瀚的沙漠,子弹溶入阿喀斯身体后居然不见了。“你们地球人武器的攻击理念,和我们阿尔法利亚星人是不一样的。就算你有1000安培电流的磁力钨弹枪,也伤不了我!”阿喀斯狞笑着,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对于人类,我就是神——”砰!砰!砰!砰!张国华不死心,连连扳动扳机,猛射向阿喀斯身上不同部位。蓦地,阿喀斯的笑声戛然而止,原来张国华有一枪击中了他的左眼,只见他的眼眶里流出一股绿油油的液体来,滴滴答答地滴在地上。张国华大喜,叫道:“是血,他的血是绿色!眼睛是他的弱点!”他瞄准阿喀斯的眼睛,猛按扳机,却是“嗒嗒嗒”地一阵空响,没有子弹从枪管射出。他脸色一变,原来10发子弹已经打光了!他急忙从裤兜里掏出子弹,手忙脚乱地往枪膛上塞。“我没有弱点!”阿喀斯伸手往左眼上一抹,抹去那些绿色的血液。他显然已经动了真火,嘴里露出长长的獠牙,蓦地按住腾龙宝鼎,如念咒语般叫了一声:“喏巴桑!”,腾龙宝鼎立刻发出一道碧绿的强光疾射向张国华。张国华来不及闪避,被绿光穿体而过。他身上的超纳米制服迅速被融化掉,绿光过后,他的肌肤顿时成了嶙嶙发亮的惨绿色。“啪”的一声,他倒在路平脚边。阿喀斯击倒张国华后,无暇理会他,急忙伸手往左眼掏去,竟然直接把手伸进眼眶去寻找那颗子弹,真不知他的身体构造是什么样子的。第六幕“我回不去了。”张国华抓住路平的裤脚,越来越绿的脸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痛楚,他用一种近乎哀求的声音地道:“但你不能帮他……你要是帮他,历史就会改变,我们所处于的时空就会变成齑粉……唐朝没有了,元明清也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路平扶起他,这人刚才为了抢鼎几乎杀了他,可是看见他即将命不久矣、客死异乡,又不禁有点可怜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张国华努力用一些古代语言,企图说服路平,“进入时空研究所厚,我们每一个工作员都得宣誓,第一句誓词便是‘我们所做的一切仅仅是科学研究,绝不能改变历史的一点一滴’,这句誓词始终贯彻我们终身,至死不渝,我们誓死捍卫一切真实的历史。因为没有历史,就没有后人,就没有我们……”路平默然不语,事实上他并不懂他们的话,但他知道张国华这时说的应该是真的。张国华眼里充满了哀伤,忽然露出一丝苦笑:“我少年时期, YY文学大行其道,我可爱看了……呵呵,我们三个人的经历,摩云可以写一本武侠小说,我可以写成一本穿越小说,而那外星人则是一部科幻小说了……”这时,他的身体如一件晶莹的翡翠,散发着绿油油的光泽。突然之间,许多发亮的绿色小圆点从他身上脱离出来,缓缓地升上空中。“啊,是萤火虫!”张国华望着漫天飞舞的绿点,眼里充满了惊喜,倒显得神采飞扬起来。路平知道这是“回光返照”的表现,他很想告诉他那不是萤火虫,而是你身上的绿点,你的身体正随着这些升起的绿点慢慢地消失。“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外婆家是田野交错的山村,每到夏夜就会有许多美丽的萤火虫在黑暗中飞舞……后来人类城市高度发展,山村原野不断减少,我再也没见过这种可爱的虫子了……”张国华目光深邃,仿佛回到了遥远的童年,“那时候,外婆教我唱了一首儿歌,歌名就叫《萤火虫》……”“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怕黑的孩子安心睡吧,让萤火虫给你一点光……”他轻轻地哼着歌谣,脸上露出幸福安详的微笑,仿佛回到小时候躺在外婆的脚边,听着外婆苍老而慈爱的歌声,沉沉地进入甜蜜的梦中,“燃烧小小的身影在夜晚,为夜路的旅人照亮方向。短暂的生命努力的发光,让黑暗的世界充满希望……”随着消逝的歌声,张国华的身体化作漫天飞舞的绿色精灵,点缀着无边的黑暗,如撒落在夜空中星星,景色凄美艳绝。路平伸出手,将一颗绿点捧在掌心。那绿点就像雪花一样融化了,凉飕飕的,不留一点痕迹。“别听他的,历史改变了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阿喀斯清理完左眼眶里的垃圾后,走到路平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道,“是的,历史改变了,这个三维空间就会粉碎,但这时一个全新的混沌世界也就出现了。你帮了我后,我会让你成为阿尔法利亚星球的三等公民,这是极其崇高的荣誉,只有文明指数在B+以上的星球居民才可享受这项殊荣。然后,我会将你从阿尔法利亚星球带回地球,让你成为这新世界的第一人。你将成为释迦牟尼、默罕默德和耶稣的混合体,成为至高无上的创世之神,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会完全按照你的意志进行!”“我成为神?”路平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这功业可比称王拜相要强上千百倍,令人怦然心动。阿喀斯哈哈大笑,“当然!从此地球将成为阿尔法利亚星球忠实的附庸之星,你的子子孙孙要永远效忠于伟大的阿尔法利亚星球!”路平抬头望着星空,觉得漆黑如墨的苍穹实在有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时,他的每一个抉择是空前绝后的。宫城数里之外,惨烈的刀兵之声从夜空里远远传来,叛军攻陷长安城的脚步逐渐逼近,留给他抉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我怎么帮你?”路平平静地问阿喀斯。阿喀斯将腾龙宝鼎安放在天龙柱顶,把“游子剑”放在路平手上,道:“‘游子剑’已经把你当成是我的灵体,我需要你启动太空船,把另外一只手给我。”路平伸出右手。阿喀斯一手按在天龙柱上,一手托着路平的手。一阵绿油油的光芒从阿喀斯身上,慢慢地转移到路平身上,将二人裹成一团,“这样我们就是一体的了!”路平还没反应过来,蓦地心里重重一沉,如坠入千丈深渊,眼前骤地一黑……他睁开眼,蓦地发现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犹如一个房子,这房子的墙上点缀着五颜六色的宝石,交替着闪闪发亮。更奇特的是,这房子竟是在飞快移动!房子的墙上嵌着琉璃,可以看到外面无边无际的一片漆黑,犹如墨色的夜空,空中悬浮着无数陨石、尘埃和巨球。他遽然一惊,脱口叫道:“这是什么地方?”一个声音在旁边说道:“我们在太空船内了,这些五颜六色的按钮不要乱按,否则会影响电脑操纵。瞧,外面便是茫茫宇宙了,那颗蔚蓝的小星星便是你们所处的地球。嗯,在这广袤无垠的宇宙里,这颗小星实在太小了……”正是阿喀斯。路平完全被宇宙的磅礴和神秘震撼了,半响说不出话来。他顺着阿喀斯的目光看去,那里是悬着一颗蔚蓝色的美丽星球,它的表面大部分覆盖着湛蓝色的海水,洁白虚渺的云丛在墨绿色的大陆上漂浮,隐约可以看见大路上的山川河洛的概貌。那巍峨的莽莽群山、那澎湃的滔滔大河,看上去竟是那么的宁谧和细小。“这就是我们生存的地方?”路平惊出一身冷汗,浑身不自在。阿喀斯微微一笑,没有回答他这个低级的问题。路平蓦地抬头,看见一个缓缓旋转的火球,炽热的火焰像熔岩般燃烧,不断地在球面上跳跃。虽然相隔非常遥远,可是那股令人灰飞烟灭的热度还是让他深深地感觉到……“啊……”路平吓得软倒在地上。“是太阳。”阿喀斯平静地,“你们每天都可以看见,可是你们对它一点都不了解而已。”路平倒吸一口冷气,发现所有事情都超乎他的想象,蓦地觉得实在竟是那么的渺小!阿喀斯道:“现在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个跳跃,从地球跳跃到太空来。接下来,我们沿着阿尔法利亚星球星球的航线进行接二连三的跳跃。天龙柱还在地面不断摄取龙气,为我们的太空跳跃准备充沛的能量。”路平缓过神来,低声问:“地球会被吸干的吧?”第一次说出“地球”这个古怪的名词,路平感觉怪怪的。“是的,大量龙气丧失后,它会由一颗蓝星变成一颗紫星。”阿喀斯带点唏嘘地道,“说实话,我觉得蓝星比较漂亮点……”“阿喀斯!”路平忽然好想疯子般地大叫一声,阿喀斯愣了一下,只见路平腾空而起,以“一鹤冲天”之势向他扑来。猝不及防,阿喀斯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捂着胸口接连后退了好几步。“你、你、你……”阿喀斯吸了口气,颤抖着身子叫道,“你这是干什么?”从他身上,绿色的血液像溪水一样流了出来,止也止不住。而插在他胸口的正是路平手中的“游子剑”,也许地球上的一切武器对阿尔法利亚星人是无效的,但是“游子剑”却是他们的武器,足以令他致命!“宁为鸡口,莫为牛后!”路平情绪激动,大声叫道,“你以为我稀罕你的三等公民称号?什么崭新世界的创世主,我呸、呸、呸!”“鸡口……牛后?”阿喀斯脑海里的记忆贮存库飞快运转,花了20毫秒将路平这句谚语转译过他们星球的意思,不禁瞪大了眼睛。“虽然我还不怎么清楚这地球是什么回事,可是我知道他是我们的家!”路平叫道,“在我们汉人里面,那些出卖家园和土地给异族的人,我们叫他们汉奸。这些人被千秋唾骂,千夫所指,为我们深深不齿!我想出卖地球和这汉奸是没什么区别的,只有更甚!”他身形急转,“游子剑”连进数招,阿喀斯本已受伤很重,这数下更是令他返魂无术。阿喀斯退到腾龙宝鼎化身的中枢电脑神经旁边,路平抡起一道绿色的剑影当头劈来,阿喀斯拼命一闪,“游子剑”砍在电脑神经上。“蓬”的一声,太空船内闪光不断,发出严重的警报声音。他急忙看看窗外那颗蔚蓝星球,在那片古老的大陆架上,刚刚由龙气凝聚起的璀璨光柱,此刻本应冲天而起,灌注到太空船的能量储存器里,现在却变得暗淡无光。“你疯了!”阿喀斯大叫,“这样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们会变成太空永恒的垃圾!”路平不清楚他说“我们都回不去”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依然理直气壮地大叫:“我不管!我只知道让你回家后,我们就有千千万万的人永远回不了家了!”阿喀斯瞪大眼睛看着他,蓦地苦笑,摇头!他没想到眼前这个低等文明世界里的愚昧小子,竟然有这等非凡的勇气对抗他,他研究地球很长时间了,可他还是不明白这些低等生物的思想为何这般复杂。他曾经以灵体当他的师父,教了他一些在高等文明世界眼里属于拙劣不堪的技击之术,可他现在却用这些拙劣不堪的技击之术谋害他。他心底一阵悲凉,却生不出多大的恨意来,他的身体逐渐在变化,像一个装满绿色果汁的玻璃瓶慢慢漏掉瓶里的液体,色泽由墨绿色变为淡淡的青色。“我回不去了。”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失去,他朝着遥远的宇宙深处的星系方向虔诚地膜拜了一下,别了,阿尔法利亚!然后,他在电脑神经上一摸,忽然摸到一个菱形的按钮,那接引的是“安全登陆模式”。他犹豫了一下,猛地大力一拍……太空船里发出地动山摇般的震动,路平只觉全身像是要爆破了,不觉一阵天旋地转,霎时晕了过去。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神武殿前的地板上。阿喀斯不见了,仿佛消失在满天星辰之中,天龙柱早已化成碎末被风吹走了,在它的底端接口的地方偶尔冒出一缕热气的轻烟。腾龙宝鼎上面的翡翠绿色已经褪去,变得灰麻麻的,没有一点生气。他的老朋友摩云,正倒在大片的血泊里。他赶紧跑过去将他扶起,摩云失血过多,已是奄奄一息。他听说一个人临死前,灵魂会在空中游荡,只有大声喊他的名字才能把它喊回体内,不禁大叫:“摩云,摩云!”摩云微微睁开眼,苦笑了下,断断续续地道:“路平……《桃花源记》所说是真的。我们的家……真是一个离开了就不能再度回归的地方呀……”“不会的。”路平安慰他,“不要相信那些穷酸文人杜撰的故事,都是骗人的。你一定可以回到非洲的。”“对不起,我骗过你。”摩云淡淡的语气中带有几分无奈和悔意。路平知道他为抢夺腾龙宝鼎的事情自责,他原本是埋怨他的,觉得他不够朋友。待这个事情了结之后,即使不饱以老拳,也得狠狠责骂他一顿。可是看到他现在这种境况,又不禁心软下来。“你赶快给我好起来,我想去非洲看看狮子、犀牛、猎豹还有斑马,你得带我去!”“我回不去了。”摩云深沉了叹了口气。路平心里蓦地一沉,这句感叹,他从张国华和阿喀斯那里听过。尽管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可是语气中同样充满无尽酸楚和遗憾。“尘世纷扰,呆在家里多好,为什么要离开呢?”他仿佛在问路平,又仿佛自言自语,路平一时都不知怎么回答他。却听他嘴边似乎在低低地哼着调子,仔细一听,是当日他在屋顶唱的那首:“天上的雄鹰飞翔在高高的山脉,地上的羚羊热情地奔走在荒凉的草原,阿非利加啊,你多灾多难的子民在热火下挣扎,饥饿、贫穷和疾病困扰着他们,可是他们从没想过离开你的臂弯,你可曾眷顾他们的泪水?你可曾带给他们永恒的快乐?”……第七幕摩云死了。路平惆怅不已,他将他的尸体火化掉,将骨灰用盒子装起来。城外的贼军杀戮的脚步,已逐渐逼近,他知道必须马上离开神武殿了。临别前,他又望了一眼这块地方。这是个奇异的地点,因为在这个晚上,一位来自非洲大陆的昆仑奴,一位来自2078年时空研究所的特警战士和一位是来自银河系英仙座阿尔法利亚星球的传教士大臣,同时在这里相汇了。三个毫不相干的人,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回家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不择手段,达到了疯狂的境地。雄伟的长安城再繁华百倍,也留不住他们的脚步。他始终弄不懂他们的很多事情,也许这辈子都弄不懂了,可他却弄懂得了他们心情。“我也应该回家了。”秋风有点微凉,路平舒了一口气,想起那个桃花盛开的家乡,想起慈祥的老母、和睦的友邻,不觉全身无比轻松,仿佛什么都放下了。他离开不久,贼军便攻陷了长安城。“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他混在流离失所的难民中,尝尽了人间的各种苦难悲痛。原来这战火,就是叫人有家返不得啊!想到当初想到长安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不禁哑然失笑,那些用嶙嶙白骨垒就的功业其实就是一种罪行!沿途盗贼蜂起,杀戮不断。有时他忍不住仗义出手杀掉几个穷凶极恶的恶贼,救了几名无辜可怜的百姓,成了有点名气的侠士。有人希望他可以重开升平镖局,开创一番事业。可他对这些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了,他只想回到老家去。终于,他费尽千山万苦,找到了那条斜阳下极其荒凉的野道。拨开葳蕤的杂草,便是那条潺潺流动的清溪,偶尔看见几片粉嫩的花瓣在水中载沉载浮,散发丝丝幽香。他沿溪而上,眼见都是熟悉的风物,心情变得激动起来。渐渐地,他发现清溪两边原先茂盛的桃林,如今只有稀稀拉拉的数株,瘦棱棱地随风抖动,犹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他微感诧异,觅到村口,快步奔了进去,大叫:“母亲,母亲!”村内寂寥一片,只有空旷的回音不断传来。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这里杂草丛生,蛇虫出没,哪有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他又一连叫了数声,可是哪里有人回应他?他闭上眼,耳边似乎农歌四起,牧童叱犊声,村妇纺车声,猎人磨刀声,铁匠吹火声,鸡鸣犬吠,声声入耳,饶有野趣。可是一睁开眼,眼前依旧荒凉颓废,田野、茅屋、水井、菜地、耕牛……所有物事全都梦境般地消失了,有的只是莽莽榛榛的荆棘和野草,一点都不像曾经有人居住过的地方。“难道我找错地方了?”路平不禁怀疑自己,可是仔细回想了一下,似乎又没有走错路。可要是没有走错的话,小村又哪里去了?他想不通,欲往深处走去,可是疯长的杂草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猛挥长剑,剑光阵阵,将野草砍在脚下,却只砍出一条窄窄浅浅的小路来。砍了半天,他累得虎口发麻,全身大汗淋漓,而那野草却无边无际,怎么砍也砍不完。他伫立良久,终于泄气了,他知道这绝不是他那个魂牵梦萦的地方,便闷闷不乐地离开了。他一连找了好几个月,找到几个有点相像的地方,可都是毫无人烟的荒野。“到底是我忘记了来时路,还是他们已经搬走了?抑或是战火摧毁了?”他不停地问自己,可总是找不到答案。他足足找了两年,不但找不到,到后来甚至连一点相像的地方都没有发现。那小村好像不欢迎他这个江湖人,故意躲开他似的。“我回不去了。”每当烦躁的时候,摩云、张国华和阿喀斯临死之前都说过的那句话总是在耳边回绕,“难道我也回不去了?”他很奇怪,终于彻底失望了,不得不回到城里。临走前,他将摩云的骨灰倒进一条两岸种满桃花的溪水中,他希望摩云的魂魄可以随着流水去到大海,最后回到非洲那片热土,实现生前无法返还故乡的夙愿。回到城后,他发现如张国华所说的那样,安禄山当了两年瞎子皇帝就被儿子谋害,唐朝也出了一位中兴名将郭子仪,天下暂时得以残存,而路平成了一名薄有名气、却不见经传的游侠。一次,他在镇上认识了一个教书先生。攀谈之下,那教书先生问起路平的家乡。“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路平努力回想,道,“我只记得在回去的路上,会遇到一条清切的小溪,溪涧两边是茂密的桃花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村里土地平旷,屋舍整齐,田畴棋布,松柏桑麻,各有特点……”“胡说!”教书先生哈哈大笑,“那分明就是桃花源嘛!”“什么?”路平如遭雷轰,瞪大了眼睛。他跌跌撞撞地跑到郊外,望着远处千岩竞秀、云绕雾锁的地方思绪如飞。——都说桃花源是一个一旦出来就不可再度回归的地方,难道我的家乡就是桃花源?——难道我就是从桃花源里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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