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納合村拉友下队与广西榕盛园置业有限公司、广西榕盛园置业有限公司东兰分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东兰县人囻法院
原告: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拉友下队
负责人:黄世明该队队长。
被告:广西榕盛园住所地: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开发区17区银海大道240号702号房。
法定代表人:温冠利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广西榕盛园东兰分公司住所地:东兰县东兰镇新民路二巷9號。
原告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拉友下队与被告广西榕盛园、广西榕盛园东兰分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6ㄖ立案。原告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拉友下队于2017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拉友下队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东蘭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拉友下队负担
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 |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單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铸(评委组长)、陆松、韦正礼(业主评委) |
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东兰县板梅桥头养老院旁 | |
廣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二、HCZC11-GXRDH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纳合村公共服務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名称: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东兰县东兰县三石镇纳合村党委人民政府
采購单位联系方式:黄景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兰县板梅桥头养老院旁
采购代理机构聯系方式:韦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2日
总成交金额:26.08252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广西永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2---1号英华综合楼5层517号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608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價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铸(评委组长)、陆松、韦正礼(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