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吕天逸爱神的惩罚因为乱射箭被罚下界父子耽美小说

  设定 设定
       这是一个玄幻小说里(起码是现在中国的玄幻小说里)基本上大同小异的世界,不象现在地球一样由人类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在这里生活着众多的种族(如果经常看玄幻的朋友下面可以不必浪费时间了):      人族:人口最多的种族,基本上什么都会,但是又什么都不是很精通,魔法比不上精灵和龙族,力气比不上半兽人,综合实力又在神族和魔族之下,分布遍及几乎整个世界,拥有其他种族所没有的异常强大的学习能力,同时人类的所谓“科学”则是其他种族所没有甚至不能理解的东西。        仙族:平时的样子和人族基本上没有区别,是传说中的创世神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的种族,当充分激发体内蕴藏的巨大能量的时候可以变身,身后会出现一对翅膀。仙族在远古时期创世神休眠之后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分裂成两派,变身后翅膀白色的擅长白魔法,被称作神族,黑翅膀的擅长黑魔法,被称作魔族。神魔两族之间的争斗一直持续到现在,导致其人口稀少,虽然单个的能力绝对在人族之上,但是还是无法改变人族控制世界的大局。        龙族:从名字上可以和这个世界上已知的最强大的生物——龙挂上钩,外表和人族无异。只有龙族拥有和世界上任何生物对话的能力,从神魔到普通的野兽飞鸟。龙族的人口稀少,但是可以轻易活到数百岁,而且力量之强大甚至连神魔两族都十分顾忌,他们拥有强大的魔法能量,并且可以使用龙族和龙特有的龙咒魔法,同时一般的魔法对龙族的伤害比对其他种族要小的多。        精灵族:类人生命,相貌俊美,和人类的最明显区别为有两只尖耳。精灵天生具有其他种族无法比拟的强大魔法使用能力,可以使用全部的元素魔法,同时在弓箭的造诣上也是公认的所有种族里顶尖的。他们天性善良,崇尚自然,自身的寿命的长短只有龙族可以与之媲美,平均寿命可达数百岁。        矮人族:类人生命,特征为身材矮小,但是是天生的战士,善于使用近身格斗武器战斗,不善魔法,少有矮人成为魔法高手。矮人是优秀的工匠,武器、盔甲只要上面有矮人族制造的标记其价格就是一般的数倍乃至数百倍,传说中的神器大多数相传都是出自矮人工匠之手。        半兽族:介乎于人类和野兽之间的生命,目前已知的种族有狮、虎、豹、熊、狼、鱼等数十个,平时以部落为单位居住,天生的战士,崇尚强者,大多数种族无法使用魔法。半兽族拥有“兽化”的特殊能力,可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自身战力。        翼人族:翼人族是唯一可以自由飞翔的高智慧生物,除翅膀外身体和人类相似,是唯一在弓箭的使用上可以和精灵较量的种族,人口分散分布,有一定的魔法使用能力。        龙:状似蜥蜴、背生双翼的强大生物,和龙族之间有特殊的关系,无论物理攻击还是魔法能量都是其他种族所不能比拟的,并且不受一般的物理及魔法攻击的伤害,多有收集闪光物品的爱好。种类:地龙、红龙、绿龙、蓝龙、黄龙、黑龙、金龙,在古老的传说中还有其他的形态存在,不过龙是很少出现的生物,见过龙而又能活下来的人更少,所以根本没人清楚究竟这传说是不是真实存在。        魔兽:拥有强大的物理攻击能力或者魔法使用能力,但是还没有能够与其他各个种族相提并论的智慧的野兽的统称,分布于世界各地。        这个世界基本上处在封建制度和奴隶制度的控制之下,科技方面还很落后,目前已知的大陆有四个,彼此相连。除此之外,在围绕这四块大陆的浩瀚海洋当中是否存在着其他大陆还是个未知数,各个种族对世界的探索目前还维持在这四块大陆以及距离大陆较近的一些岛屿的范围内。        能力设定:        无论东方的武学仙术还是西方的斗气魔法,以及其他种族的战技一般都按照强弱分成十二个等级。        一至六级:初级练习者。        七至九级:能力较高的练习者。        十级:又称“人品”或者“人阶”,已经是高手了。        十一级:又称“地品”或者“地阶”,比高手还高的高手。        十二级:又称“天品”或者“天阶”,自然更是高手了。        十二级以上:神仙鬼怪,佛祖魔王,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大多数玄幻作品当中主角和少量配角能够达到的最高程度,力量不可估量(其实是算不出)。到了这个程度后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不能干的事情了(勾引读者投票除外)。        每个级别分上、中、下三个阶段。        总是有人愿意给西方的职业分等级,作者也不免俗:        战士:七级以前——青铜战士,七至九级——白银战士,人阶——黄金战士,地阶——水晶战士,天阶——神战士,十二级以后——战神。        骑士:七级以前——青铜骑士,七至九级——白银骑士,人阶——黄金骑士,地阶——水晶骑士,天阶——神骑士,十二级以后——神圣骑士。        半兽族战士:七级以前——半兽战士,七至九级——半兽斗士,人阶——半兽勇士,地阶——半兽勇者,天阶——半兽尊者,十二级以后——半兽战神。        魔武战士:七级以前——魔武士,七至九级——魔武战士,人阶——魔武斗士,地阶——魔武勇士,天阶——魔武骑士,十二级以后——魔武神。        精灵:七级以前——初级精灵,七至九级——中级精灵,人阶——高级精灵,地阶——精灵勇者,天阶——精灵使,十二级以后——大精灵使。        龙族:七级以前——龙之战士,七至九级——龙之斗士,人阶——龙之勇士,地阶——龙之战将,天阶——龙使,十二级以后——龙尊。        神族:七级以前——神之眷顾者,七至九级——神之守护者,人阶——天使,地阶——大天使,天阶——光明使者,十二级以后——神卫。        魔族:七级以前——暗黑战士,七至九级——暗黑守护者,人阶——暗黑破坏者,地阶——暗黑诅咒者,天阶——地狱使者,十二级以后——修罗。        弓箭手:七级以前——箭手,七至九级——箭士,人阶——箭师,地阶——箭骑士,天阶——神箭骑士,十二级以后——箭神。        魔法师(包括魔法师、牧师、召唤师等,主要是作者嫌麻烦):七级以前——法士,七至九级——法师,人阶——导士,地阶——导师,天阶——法圣,十二级以后——法神。        地理:        东方大陆:主要居住黑发黑瞳的人类种族“华族”、以及大量相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突厥、匈奴、东瀛等,注重自身内在潜力的修炼,习武之人的真气内可修身外可御敌,更有可夺天地之造化的仙术,人口众多,但相对于其他大陆来说较封闭,拥有繁荣的文明。国家:华龙王朝、草原联盟、高丽国、扶桑国、大理国等。已知岛屿:扶桑岛、夷州岛、海南岛等。气候适中。        西方大陆:主要居住种族为白皮肤的人类种族“欧罗巴族”、“斯拉夫族”及大量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神族,魔族,少量翼人族。魔法文明兴盛,同时武者发展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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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大陆:主要居住种族为白皮肤的人类种族“欧罗巴族”、“斯拉夫族”及大量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神族,魔族,少量翼人族。魔法文明兴盛,同时武者发展出利用自身内在力量攻击或防御的“斗气”技能。国家:罗马帝国、地中海联邦、尼罗王朝、普鲁士王朝、法兰克王国、英吉利王国、维京公国、斯拉维亚联盟及数十个较小国家。已知岛屿:光之岛(神族居住地)、暗之岛(魔族居住地)、英吉利岛、西西里岛、冰岛等。气候适中。        北方大陆:主要居住种族为人族“欧罗巴族”、“斯拉夫族”、“哥萨克族”,以及半兽族、矮人族、翼人族。国家:冰雪帝国、兽人联邦、矮人王国及大量部落。已知岛屿:冰封岛。气候寒冷。        南方大陆:主要居住种族为人族“波斯族”、“沙驼族”、“天竺族”、“亚马逊族”、“掸族”及部分人口较少民族,少量翼人族。民风强悍,西部多为沙漠,东部多山,多雨林。国家:波斯帝国、沙驼酋长国、天竺王朝、掸邦部落、亚马逊部落及部分人口较少国家。已知岛屿:千岛群岛、科摩多群岛及大量分散岛屿。        万仞山脉:东方大陆和北方大陆的天然分隔带,由人力无法翻越的高山组成,当中只有一个人类可以通过的关隘——山海关。        天河:东方大陆和南方大陆的天然分隔带,水流宽阔湍急,几乎任何试图在上面航行的船舶都会被毫不留情的水流撕裂。        迷雾森林:北方大陆和西方大陆的天然分隔带,精灵族的居住地,被创世神的神佑守护,除精灵族外其他种族几乎无法通过,不过传说其中有一条走廊可以连接两块大陆,被称为“神之路”,但是除精灵族外的任何种族都不掌握关于神之路的秘密。        龙之沼泽:西方大陆和南方大陆的天然分隔带,龙族的居住地,无边的沼泽中耸立着很多终日喷吐着火和烟的火山,除了龙族之外,任何试图进入龙之沼泽的种族都会遭到居住在这里的最强大的生物——龙的攻击。        圣域:四块大陆连接的通道,传说中的创世神离开人间休眠的地方,各族混居,被天然分为落日平原、日出平原和圣京三处。无国家,圣京是已知的世界最大城市之一,由创世神殿控制,是各大势力的天然分界点,各族的传说中都包括着创世神休眠前的最后留言,并且都严格遵守,使圣京成为整个世界上唯一不会为战争担忧的城市,享有在任何时候不受侵犯的各族承诺,也是四块大陆的文明交汇沟通的地方。我们的故事就是从圣域开始的……  
  怎么回事,意然贴不上去了
  第一卷 圣域风云引子
       现在的人世间已经是公元2380年了,净坛使者无聊地坐在自己该坐的位置上等待着佛祖的驾临。他名列梵天诸佛的最后那几个“菩萨”之一,只能坐在靠近雷音大殿门口的位置。不过他已经是很满足了,如果不是观音的栽培,斗胆调戏了玉帝的禁脔嫦娥的他现在怎么能够功成身就,从天河水军的统帅这一个看起来应该是威风八面可实际上却比自己大师兄当年的弼马温高不了多少的职位一跃成为西天的神佛呢?要知道除了孙悟空当年的大闹天宫时动用过天庭的所有兵马之外,只有托塔天王等几个玉帝前的红人有率兵下界降妖除魔的机会,这些功劳当然叫那些趾高气扬的步军和骑军占据了,自己统帅的那点水军纯粹是个摆设,因为在九霄之上根本没有能够用到水军的地方,天河水军的实力和下界那几个龙王的虾兵蟹将比都有天壤之别,而且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当时他自己连想都不敢想,因为他不愿意再次伤害自己脆弱的自尊心。他憋了一肚子的抱负根本没有用上的地方。      发配下界后,他心灰意懒,就是在观音的帮助下拜了如来的二徒弟为师后,他也只是过着过一天是一天的日子,一遇到拦住取经的路的妖魔鬼怪,他从来没有用过真功夫去和他们打,因为他没有值得去拼命的理由。为了拯救天下的苍生?就那么几本破佛经就能唤回已经迷失了方向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天天和如来混在一起的玉帝的作为放在人间的话,世间所有的昏君加起来也比不上?佛祖的真身都无法感化玉帝,他写的那几本破书怎么能够将天下苍生度化?要不是大师兄的竭心尽力,取经的大业根本不可能成功。自己纯粹在敷衍,师弟沙僧又是个在天庭都有名的榆木脑袋,除了卖傻力气挑个担子牵个马什么的一无是处,白龙马则是早就恨透了上天对它的不公平待遇,满心的愤世嫉俗,害得本来想叫他做自己四师弟的观音为了以防万一只好叫他变成马跟着取经的队伍。        而取经最大的困难就是自己的那个混蛋师父,一个不学无术,假装正经而又满肚子男盗女娼的老混蛋,在一路上一会儿摆出庄严持重的“高僧”形象在那些愚蠢的善男信女那里骗吃骗喝,一会儿又故意卖弄他那些天知道他自己有没有全弄明白的“高深莫测”的经文,为的只是能够在那些叫他唬住的比他还弱智和尚的寺院里白吃白住,更可恶的是他那一看见漂亮姑娘就走不动路的臭毛病,象女儿国的女王那样的正经人家还算了,就连雌性的妖怪他都……白骨精、盘丝大仙、玉兔……真是难为了大师兄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不过到后来还是经常被迫动用武力手段才能解决问题,把这个色迷迷的老淫棍拖回取经的队伍当中。他一直在怀疑传说的真实性,金蝉子被贬下界谣传不是因为什么在佛祖讲经的时候不用心(那个老家伙自己就没有用心讲过什么),而是被如来发现他偷偷地和观音眉来眼去,说实话,和真实面目的唐僧一起相处超过三天的人恐怕都会相信后者才是他被佛祖贬下人间去受苦的真实原因。虽然有这些绯闻,不过在西天的诸佛中观音在如来的面前可以说是地位最稳固的一个了,这个实际上还没有成佛的菩萨在雷音大殿的座次却凌驾诸佛之上,紧挨着如来,谁都知道她和如来的关系的暧昧,当然谁也都会说自己不知道。        直到如来的大弟子金吒例行公事的“佛祖驾到”的声音传来八戒才发现自己走神了,连忙调整心神,做出虔诚恭谨的样子跪下磕头,迎接佛祖的驾临,其他的佛爷菩萨们也赶忙做出相同的动作,在“恭迎佛祖”的齐声赞美声之前,大雷音殿的很多角落里传来了细微的嘟囔声、整理衣袂声、甚至还有哈欠声,显然象八戒这样走神的还不止一个……        “启禀佛祖,诸天神佛除斗战胜佛外,其他无一缺勤。”负责点卯的旃檀功德佛认真地清点了一遍今天到场的人数,然后将结果必恭必敬地禀报给了自己的师父,虽然不用数他也知道肯定是这样的结果。自从取经之后,他恢复了在如来驾前二弟子的身份,在西天所有的男性成员里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仅次于自己的师兄,出身背景很硬的金吒而已。当然他也知道那几个女菩萨是绝对惹不起的,无论哪一个在如来面前说句话自己都要吃不了兜着走。唯一敢惹那几个表面上仪容端庄,实际上却……的骚货的恐怕只有自己取经的时候带来的大徒弟了。那个曾经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可是谁的帐也不卖,当那几个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的贱人哭哭啼啼地去自己师父兼情人告状,结果碰了个钉子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和斗战胜佛叫板了,其实就算有佛祖撑腰的话,恐怕也没有几个敢去面对那根曾经令天界诸神闻风丧胆的如意金箍棒的。        高高在上的如来佛祖又开始了他那叽叽歪歪的讲经了。沙悟净摆出最虔诚的样子聆听着佛祖的教诲,因为他对自己现在的地位已经是很满足了。他的脑筋虽然不是很灵光,但是还是明白自己现在“八宝金身罗汉菩萨”的身份可比原来的天庭卷帘大将要高的太多了。面对着庄重威严的佛祖,他从心里感到崇敬,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恐惧:只有他才能用自己的无上智慧泽被苍生,将世间的凡人从横流的物欲之中拯救出来。自己现在这样无索无求,清心寡欲的生活可比当年取经的奔波劳顿不知好了有多少,可恨的是毕竟自己的根基太浅,佛祖暗含玄机的指点自己大多不能领会,不过还是从中感觉到了佛祖那要为天下苍生造福的慈悲心怀。他暗自嘱咐自己要全心向佛,把自己的修炼推到更高的境界,好在佛祖造福世人的时候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        好容易念完了经,如来在心底暗暗擦了一把汗:自己的状态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下界供奉的灵力是越来越少了,已经快不能够维持自己的消耗了。下界的那些凡人如今整天想着如何去创造更多的财富,如何去获得更多的知识,如何去爬到更高的地位,就是没有想过如何把他们丰富的自己不知道该如何使用的灵力送上来,其实也不用他们去怎么费力,只要他们能够在心里想到自己,都不用真的信仰自己,源源不断的灵力就会从他们那只会运用大脑皮层思考的脑子深处送到天上来,而且又不会对他们自身造成任何的伤害,他们是何乐而不为呢?这些该死的世人,一心研究他们那些乱七八糟的什么科学,现在居然已经有了初步探索自己大脑深处的打算,要是叫他们掌握了灵力的奥秘那还得了!天上的神佛都是靠他们的灵力汇集而逐渐形成的,如果他们能够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灵力的话那么昔日兴盛的天界恐怕就会成为真正的历史了。唉,要是世人还是处在原来的蒙昧状态该多好啊,自己就不会为眼下的这些难题苦恼了,看来,耶和华昨天的提议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想到这里,他宝相庄严地从莲花宝座上站起:“今天的讲经到此为止。金吒,去灵霄殿通报玉帝,说我有事拜访。观音留下,诸佛散去吧。”观音幽怨地白了如来一眼,等诸佛离开之后,轻移莲步,先于如来跑入了殿后……
  就当一件关系到天下所有生命的命运的大事在天上得到了决定的时候,人间,某座繁华的都市里,一个青年男子正舒服地靠在自己的沙发上,双脚翘在茶几上,饶有兴趣地看着电视。电视里,一个打扮成半人半猴的家伙正抡着一根棍子和几个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打在一起,屏幕的左下角是显示着一行字幕:“央视倾力奉献:《四大名著》之二——《西游记》”。那男子看着扮演自己的演员在卖力地和那几个由电脑制作出来的魔王争斗,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这就是世人眼中的我?”他感觉着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灵力进入自己体内时所带来的舒服享受,有点自嘲地笑了笑:“我什么时候成了这么个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傻瓜了?”        的确,自从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以后,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凭自己的冲动,都是有着明确的目的——天下太平。花果山聚义,凭借自己的力量降伏七十二洞妖王,为的是叫那些不能安守本分的家伙有个统帅,让遭到他们肆扰的世人能够获得安全,在他心里,所有的世上生命都是珍贵的,所以他没有简单地把那些伤害其他生命的妖怪打杀,而是把他们集合在自己麾下,让他们过上另外一种有所拘束的生活,免得他们迟早叫高高在上的仙族没有丝毫顾虑地杀掉。谁知道天界的天兵天将不肯放弃少有的立功机会,非要杀入水帘洞,消灭这些在自己的管理下已经不会再有危害的所谓妖孽,同时还要将自己和群猴也一并“剿灭”的时候,他只有出手,给这些妄自尊大的家伙一点教训。要不是他手下留情,恐怕玉帝早就没有可用之兵了。他也曾经想着改变上天,造福苍生,于是不顾部下的反对接受招安,上天为官。可是最后他实在忍受不了天庭的腐败昏庸,借醉酒大闹了蟠桃会,搅了神仙们安享富贵荣华的美梦,因为这时候的人间正遭受到最严重的天灾,可是本应该履行自己职责的天神们却根本没有丝毫离开酒池肉林去干他们该干的事情的觉悟。        当他回到花果山的时候,却发现如虎似狼的天兵天将在没有自己这个克星在的情况下已经血洗了这个曾经鸟语花香,百兽逍遥的人间仙境,根本没有遵守自己上天时候他们做出的承诺。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发怒,也成了所有神仙的噩梦,曾经尊贵的身体在金箍棒下变成了一堆堆的血肉,往日狰狞的面孔换上了卑微,没有尊严地乞求着生存的机会,没有一个神能够面对暴怒的齐天大圣而不发抖,无数的神仙天兵从此成为了历史,就连号称天庭第一战将的杨戬,曾经和自己有过同样的抱负,但是最终还是被污泥吞没了本性的哪吒,如果不是跑的快的话,也一样会遭到形神俱灭的下场,含愤出手的如意金箍棒,是不会被任何东西阻挡住的,除了一个人……如来。        当自己第一次听到如来嘴里所说的佛法,就好象在黑暗中挣扎的怨鬼突然看见了转生的希望,这不正是自己一直希望做到的东西吗?他从此皈依了佛门,虽然为了给自己“赎罪”,他被压在五行山下受了五百年的折磨,不过那时候的他心里已经有了希望,他向往着那玄妙的佛法能够真正带来天下的升平,于是身体受到的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就是由于这点希望的存在,自己才能够忍受住一棍把那个混蛋唐僧打死的冲动,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和两个貌似神离的师弟一起保护着他完成了取经的大业。可结果呢……想到这里他痛苦地笑了笑,他已经对天上的仙族彻底失去了希望,无论是玉帝还是如来,他们在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如来在表面上的伪装曾经骗过了自己而已。他没有了当年冲冠一怒,血洗天界的悲愤,有的只是丧失了生命中追寻的目标的失落,于是他抛弃了在天上的一切,来到了人间。到了人间之后,他才发现了自己曾经苦苦追寻的东西本来就是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镜中水月:人类的幸福本来就不是什么神仙佛祖能够赐予的,那些被渲染的无比伟大高尚的混蛋其实只是躲在天上靠着人类提供的灵力维生的寄生虫而已,没有了人类,也就没有了他们的存在。而当人类摆脱了诸神的思想禁锢后,天下太平虽然依旧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不过他们的生活却在以飞快的速度提高着,这样下去,也许有一天真会应了一首曾经在人间广泛传唱的歌所唱的那样:“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他发现自己突然成了多余的,人类自身的发展根本不用自己的帮助,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他们就能够在一次次的失败和后退之中找到正确前进的方向,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他现在所做的,就只剩下了融入人世当中,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见证人类的发展,为他们的进步开怀,为他们的彷徨悲伤,为他们的奋斗叫好……      
  猪悟能面对着尊贵的佛祖,没有象自己的傻瓜师弟一样以头抢地,竭力表示着自己的虔诚,而是在恭谨地施礼之后暗自盘算着佛祖突然单独召见自己和师弟的原因,前一阵如来“和颜悦色”地突然使出“封神”的绝招将对天庭不满的白蛇打得永世不能超生的情形叫他丝毫不敢大意,自从大师兄私下凡间从此不再朝拜的事情后,如来的脾气就变的喜怒无常,虽然悟空在的时候也从来没向他跪拜过。“天蓬元帅,卷帘将军,今天召你们来是要说一件关系到整个天界的命运气数的重要之事。”“佛祖尽管吩咐,如有弟子能够效劳之事,弟子自当鞠躬尽瘁!”“唉,沙师弟还是这么傻的可爱。”八戒在心中叹了口气,恭恭敬敬地答道:“尽凭佛祖吩咐。”        “好!”如来满意地看着两个人的表现,“现在世间凡人已经彻底沦落,满心全被物欲占据,导致下界灵力供奉锐减,如此下去,天界消亡的日子不远矣。”如来的声音忽然提高了不少:“前几日耶和华、安拉等各族神灵联合向我进言,准备联合我天界诸神之力,将这已经彻底堕落的世间转化,再塑一个新的人世,以恢复往日天地间的祥和升平。经我和玉帝商讨,决定同意,现天界诸神都已经开始再次创世的准备。虽然创世所需的能量极其庞大,然人类堕落之前之善男信女供奉上天的灵力甚是丰厚,如竭全天诸神之力,加上吸取人间灵力,还是能够将这天地转化,重新创造出一片净土的。不过所有参与诸神都将因灵力耗尽而被迫陷于休眠之中,除非下界灵力供应充足,才可慢慢回复。你二人现虽身在佛门,但曾经是玉帝手下大将,皆是不世之才。今次创世你两人不必参加,跟随观音尊者,和玉帝派来的二郎真君,李天王父子四人一起准备转生,投胎新世,应‘创世七星’之名号,在新世中建功立业,创立王朝,以避免新世愚民不受感化,妄自尊崇邪神,坏了世间的正气。”        八戒还没有从如来所说的震撼中清醒,悟净已经扑倒在地:“万万不可,佛祖,这样岂不是要毁灭天下所有的生灵,和我佛法教义不符啊!”“创世之后,世间仍然会诞生新的生灵,无论体貌形态,均于当今凡人无异,到时候只要你们宣扬佛法,不是一样能够宏扬佛门教义吗?”如来的声音明显地带有不悦。沙僧可不管这么多,丝毫没有屈服的意思:“我佛当以慈悲为怀,如今下界诸生并无过错,如何要将他们全数毁灭?更何况是异族邪神的提议,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难保他们不会……”如来最后看了这个“执迷不悟”的家伙一眼,打断了他的话:“下界不灭,天界就当灭亡。看来我所托非人,你还是和下界愚民一起毁灭好了。”他伸手轻轻一指,一道金色的光芒笼罩了沙僧。八戒胆战心惊地看着在光芒中拼命挣扎再也说不出话来的沙僧逐渐缩小,最后化为一团实物般的的精气,被如来吸入掌心。一个曾经位列菩萨的神灵,就这样轻易地被如来四大绝技之一的“诛仙”形神俱灭。他连忙低头跪拜:“弟子谨遵佛祖差遣……”        人间,本来熟睡的孙悟空突然惊醒,坐了起来。一根闪着金光的毫毛漂浮在他面前。他伸出手掌,那毫毛好象有灵性一般飞入他的手心。悟空闭上眼睛,感觉着毫毛通过意念传给自己的消息。这毫毛是他的三根救命毫毛的最后一根,和自己身上其他的毫毛比起来,不但有同样的化身功能,而且在危机时刻可以不用自己号令,自行变化,解救自己于危难之中,具有少见的灵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具备了独立的意识。自己下凡之后,将它留在天界,变化成极小的浮尘,起到了探子的作用。当天界出现重大变故的时候,它会自动回到主人的身边,通过和主人之间精神上的联系,把事情告诉主人。在人间这么长的时间,已经习惯了常人生活的悟空都几乎忘了这个自己布在如来身边的“间谍”了。这是毫毛第一次回到自己身边,说明现在的天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        悟空“听”完了毫毛的报告,并没有把它收回自己身上,而是纂起手掌,全身发出耀眼的金光,这金光好象实体一样只是围绕在他身体的四周,诡异地没有一丝一毫透过窗户散发到外面去。慢慢的,那金光逐渐地缩小,从笼罩悟空的全身到只围绕在他纂起的拳头……直到金光完全消失,悟空才睁开双眼,显得十分疲惫。他松开手,看着掌中的毫毛:“毫毛啊毫毛,如果我失败了,记住你的任务,绝不能让这该死的贼老天继续这样下去了。”他双手一伸,一根两端套着金箍的黑铁棍子凭空出现在身前。悟空爱抚着自己心爱的武器:“金箍棒,还记得你有多久不曾饮过鲜血了吗?今天就叫你喝个够吧!”一道金光直冲云霄,悟空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只留下一根毫不起眼的毫毛独自飘落……        “伟大”的创世就要开始了,在诸天神佛的簇拥下,如来正在给跪在他面前的几个人最后的祝福:“汝等九人应天之命,将要转世成人,履行你们的使命,创造一片新的天地。当你们功成身就的时候,就是我们天界诸神重回世间的时候,你们将是天界有史以来最大的功臣。虽然你们不用休眠,但是等你们的灵体转化成真身的时候,新世应该已经开始了千年了。记住你们至高无上的使命,将我们伟大的仙族接引回混沌的世间,重新掌握我们理应掌握的一切。天上诸神,九天神佛都在看着你们,去吧,去创造你们前无古人的功绩吧!创世七星!”在诸神各自念动自己最强的法咒的声音中,那九个人逐渐模糊起来,最终化为了无法看见的虚无状态……
  第一卷 圣域风云 第一章
       雁门关巨大的城门在隆隆的机构摩擦声中缓慢地开启了。马铁站在城头,看着脚下穿过城门鱼贯而出的一行马车。这队车队比半个月前出关的那支商队要大上不少,粗略估算至少有三百辆以上。在作为雁门关的城门守将的马铁的印象中,在自从第一次站到了城头开启机关放商队出行到现在的两年里,眼前的这支商队可以说是规模最大的几支之一了。      华龙
皇帝的遗训直到千年后的现在仍然被绝对忠实地执行着:华龙王朝的属民未经许可绝对不准私自出雁门进入创世神划定的圣地——“圣域”,违者要面临株连九族的极刑,私入圣域的罪过的处罚之重,只有谋反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由华龙王朝的开国元勋伏波将军马援的后人世代镇守的雁门关号称“天下第一大关”,城墙之厚,城楼之高,防御之严在整个世界上都可以称的上是第一,自开国以来,无论是西方大陆的重甲骑士团还是北方大陆以之为豪的兽人兵团,面对这样的铜墙铁壁都不曾有过试图进犯的打算,而啸聚落日和日出两块平原的众多马贼流寇,在受到了血的教训后就不敢再有试图骚扰雁门关的念头,从雁门关出来的商队也不会受到他们的任何威胁。圣域附近的人都清楚独处东方大陆的华龙王朝的实力,雄据雁门关的西凉铁骑“青狼军”坐拥精兵三十万,这支青狼铁骑的强大战力绝对是令人胆寒的。        五年前,曾经横行圣域的号称天下第一的“狂风”马贼集团就是因为劫掠了华龙的商队,三万多人马被当今西凉太守“恒德公”马腾的长子,自己的大哥,“平西将军”马超率领五千青狼铁骑追杀千里,一直杀到了北方大陆的伏尔加河畔,最后全军覆没,伏尔加的河水据说都红了三天,而青狼军凯旋的时候仍是精神抖擞,没有丝毫的疲态,七百伤员,四百五十一阵亡将士一个不少地回到了雁门关。从此再也没有人胆敢伤害任何从雁门关前往圣京的人了,青狼军的威名自此天下皆知。        自己作为华龙王朝连接圣域的唯一门户的守将,自然有说不出的自豪。当然,从小受到父亲严格训导的马铁对自己的责任不敢有丝毫大意,谁都知道以治军严著称的恒德公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是他的儿子而饶恕自己的任何疏忽的。每月初一十五商队出行的日子,他都会提早来到城头,亲手发动机关,开门将获得了西凉府颁发的出境许可证的商队送出关外。平日里对自己的五百亲卫的训练也是没有丝毫马虎,同时对自身的要求更是严格,他要让人们都清楚,自己现在的位置不是靠着家族关系获得的,凭借的是自己的真实本领,西凉马家的儿郎绝对没有国内那些世袭的世族那样的纨绔子弟,每一个都是能够笑对寒风的昆仑山上的青松。虽然自己的裂风奔狼戟眼下还根本招架不住武学天才的大哥马超的九尾狼牙枪,甚至连二哥马岱的疾风狼吻刀和大将庞德的落凤刀也还不是对手,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一定会向世人证明西凉马家不只有父亲的无敌铁剑和大哥的九尾神枪,还有一把战无不胜的戟,要让号称天下第一战将的关中战侯方布抱着他的风雨雷电戟跪倒在自己脚下。目送着蜿蜒如一条长蛇般远去的商队,他心头突然多了一个荒唐的念头,希望他们被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马贼劫掠,自己就有了能够展现自己的机会了……        南宫楚材坐在晃来荡去的马车上,身下是整匹的苏杭丝绸,令他只能矮着头蜷缩在车内。不过这并没有令这个天下财势第一的南宫世家的长老有丝毫的不快。南宫世家虽然财雄天下,但是每一代都不是坐吃山空的二世祖,相反每个南宫世家的直系子弟都要先经过自己的努力,在近乎苛刻的条件下完成一个家族长辈赋予的任务,然后才会获得家族的正式承认。“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是南宫世家对每一个后辈的教诲。他不禁想起了当年自己如何在家族的严令下一边依靠一家濒临倒闭的杂货铺维持自己的所有需要,一边刻苦攻读的凄惨时光。还好自己最终经受住了考验,不但高中华龙历九百七十五年的关中文试第五,而且自己苦心经营的“全瑞福”现在已经是南宫世家最赚钱的十个产业之一,因此他不但获得了家族的承认,并且以后在家族中的地位一路高升,终于获得了现在的负责测试考验下一代子弟能力的评估长老的地位,加入了眼下向圣京这个天下群商梦里都想去的天堂行进的商队。要不是十年前和“冷枭”麻常一战的惨胜,令自己的右腿的经脉受损严重,不能长时间运动的话,他肯定不会呆在马车上面,而是和车队当中意气风发的那些小辈一起用自己的双腿向着圣京迈进。  
  出境许可证颁发的极其严格,西凉马家的清正廉明又是世人皆知,通过正当途径的申请,就是南宫世家这样的财阀也是在排了一个多月的队之后才获得了现在的二十三辆马车的许可,这还是恒德公看在南宫世家从不独富其身的美名的份上特别照顾的结果。苛刻的自然环境几乎将人类分隔在这四块大陆上,彼此之间的联系只有通过那位置得天独厚的圣域才得以维持。当然,如果有足够的勇气和运气的话,海路是更好的去其他大陆的途径,不过人类的航海技术并不发达,除了距离大陆很近的几个岛外,连到底还有没有别的的大陆在存在在这世界上都还弄不清楚,再加上海中的众多怪兽,使得敢于铤而走险的人们大多没有能够再回到陆地上,所以大多数的商人虽然对跨大陆贸易的丰厚利润垂涎三尺,但还是宁愿打破了头去争抢各个大陆官方少的可怜的出入境许可证,然后再忍受官家的层层盘剥,历尽千辛万苦在各大陆之间奔波,这样只要不碰上天灾,雇佣的保镖的实力能够应付途中可能遇到的盗匪,他们得到的回报就是几乎整个剩下的人生都可以在享乐中度过了。物以稀为贵,在华龙很普通的一件瓷器,如果贩运到了其他大陆,就是大把大把的金币或者是可以换一座庭院的其他大陆的特产了。好在马家青狼军的威名使得众商家免去了昂贵的保镖费用,路途之上可以说是安全的,而且就算真的遇见不开眼的盗贼,南宫楚材也相信跟随自己前往圣京开拓新天地的这一百六十四名南宫世家的新一代精英有足够的实力保证自己的安全(连车夫每辆出关马车限五人)。南宫世家是以商业著称的世家,但是南宫家的武功在武林中的名气也是绝对响亮的,家主南宫奋强名列“天榜”第七,是华龙有数的达到武学最高的“天品”境界的高手之一,同时南宫世家乐善好施,朋友遍布天下,无论江湖还是商界的人缘都是极好,再加上自身强大的实力,还没有哪个胆敢在南宫家的商队头上动土的贼寇能够安享南宫家的财富而不受到致命的报复。        南宫豹肩头扛着一袋沉重的茶叶,走在属于南宫家的第一辆马车旁边,他身旁的三个人也都担负着自己能够承担的最大重量的货物,马车的负载毕竟有限,多一点货物到达圣京,就是多了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所以南宫家几乎每个人都自觉地携带了自己能够承受的货物。他们都知道这次出行圣京不只是商业上的买卖那么简单,更是对他们每一个人的历练和考验,能够被评估长老认可的人在回去之后将有资格参加长老会即将举行的新一届新人选拔,在通过了文、武两项的考试后,将会得到南宫世家的最高荣誉,由长老会赐予新的名字,前面是南宫的四个字的名字,被正式接纳进南宫世家。南宫世家的直系子弟,除了女眷之外,在出生时都是取一个三个字的名字作为日常的称呼,只有被长老会认可其实力的确能够不负南宫世家的威名,才会被赐予一个四个字的名字,从此以这个名字作为其今后的称呼。对于所有的南宫世家的子弟来说,获得赐名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这代表着他的能力得到了以严岢著称的南宫世家长老会的承认,从此在江湖上又多了一个出人头地的好汉。        南宫世家可以说是江湖中最奇怪的家族了。江湖上著名的世家有不少,都有各自的一套培养下一代的体制,但是绝对没有比南宫世家更加严岢,更加奇特的了。南宫世家不象别的世家豪门一样在意自己的血统,在意的只是自己的接班人的能力是否能够达到要求。每年南宫家都会通过设在全国各地的善堂以及产业收养大批的流浪孤儿,并且从这些少年中挑选天资高的集中到一起,接受各个方面最优秀的老师的训教,这个地方被称作“桃源”。在桃源,有最好的教书先生,有最好的武术教头,有最好的马术教练,甚至有最好的品酒师,美食家,为的只是要送到这里来的少年能够得到最好的教育,无论是哪个方面,也只有南宫世家才有足够的实力来维持这个好象吞噬金钱的无底洞一样的桃源。集中在这里的少年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就要通过一次严格的考核,淘汰弱者,之后再是训练,再是淘汰,直到所有的教头都对剩下的学员表示了足够的满意。优胜劣汰下来的少年,被称作“精英”,获得了完成评估长老交代的任务,通过南宫家的新人选拔的机会,他们当中最出众的将会有幸获得长老会的赐名,真正成为南宫家的一份子。        南宫家需要的是真正的强者,而不是优越的家世,杰出的父辈的光环照耀下长出来的不能够经历风雨的嫩苗。因此,南宫世家的血缘从来都是任何人都搞不清楚的,但是人人都清楚一点,那就是无论是哪个南宫世家的成员,都是放在任何地方都能独当一面的良才。至于象南宫豹这样的已经获得了南宫世家身份的精英们的后代,被允许使用南宫这个姓,但是所有男子被限制只能使用三个字的名字,只有女子才可以使用四个字的名字。能否获得父辈一样的地位,一样完全要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在这方面,南宫家的评估长老是绝对的一视同仁的,不会有丝毫的个人感情因素掺加在以严岢闻名天下的南宫家的精英试练当中。南宫家对女性后代并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少数特别出众的将使用自己的身体作为工具,通过联姻的方式来进一步巩固南宫家的地位,大多数则任其自行选择婆家,唯一的要求就是婚后不得损害南宫家的名誉和利益。至于那些被淘汰下来的人,南宫家的产业遍布天下,需用的人手很多,自然也会得到合适的位置,只不过比起脱颖而出的伙伴来差了许多而已。因此,几乎没有哪个势力敢于和南宫家作对,因为天长日久的选拔,就算是号称武林第一消息人的百晓生也弄不清楚南宫家究竟有多大的实力,到底有多少令人畏惧的隐藏高手。好在南宫家的祖训就是“和气生财”,只要没有触犯到他们,南宫家是从来不主动介入江湖间的恩怨之中的,更多的时候是在沉默地打理自己的买卖。江湖中人只要看见南宫世家的名号,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轻易招惹的。
  南宫苍澜背着肩头的货物,跟在南宫豹的后面走在队伍的第二位,他和队伍正中的南宫楚材,压阵的南宫海涛三人是这支南宫家前往圣京的队伍的首领。在他知道的南宫家的历史上,精英试练一次出动一百六十二人同时执行同一项任务,而且同时有三名评估长老随队考察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一百六十二名平均身手达到八品的好手,再加上三名到达了人品境界的长老,如此的阵容不可谓之不强大,但是他还是头一次对长老会布置的任务没有足够的信心去完成。这些刚刚年满十八岁的热血青年能够在圣京这个龙蛇混杂的复杂之地稳住脚跟吗?他可没有足够的把握,因为他知道到了圣京后需要面对的不是真刀真枪和你干的敌人,各个大陆都严守不侵犯圣京的承诺,但是圣京重要的地理位置不可避免地让其成为整个世界各种势力汇集的中心,明争不会有很多,负责维持圣京秩序的创世神殿护卫团的威名可是世人皆知的,但是暗地里的争斗却是不可能少的。这些初生的牛犊面对着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不知道将会是何种结果。他暗自埋怨长老会做出的安排实在是有些冒险,最起码应该多派一些经过了考验的好手先来稳住了阵脚,再让这些年轻人来折腾不迟。如果这些精英的试练以失败告终,对南宫家可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些年轻人几乎已经是今年接受试练的精英的全部。        他望着自己前面的南宫豹的背影,南宫豹的腰杆永远挺的笔直,腰间挎着那把他亲手打造的利剑“血盟”,担负着整个队伍的排头。他对南宫豹的能力还是很放心的,这小子绝对是块好料,从小就一直在同辈人中表现最为出众,是长老会一致看好的今年最有希望获得家族承认的几个人之一,希望他能够在圣京一展身手,象他因公殉职的父亲一样成为南宫家的栋梁。        南宫苍澜的余光扫了扫自己身边的南宫倩。南宫倩的肩膀上同样扛着一袋沉重的茶叶,虽然各人携带的货物的多少由他们本人决定,但是南宫倩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女人而选择轻一点的东西,而是选择了伙伴们的标准重量——七十五斤。虽然说七十五斤的重量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算不上太重,但是如果要背负着这个重量用自己的双脚连续在落日平原走上两天的话,对于一个男子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更何况这个二九年华的少女呢。南宫倩的额头隐约可以看见轻微的汗珠,但是她一双美目当中流露出的自信和坦然却令南宫苍澜相信她能够坚持下去。这个倔强的丫头,和她同胞的哥哥南宫豹一样,从小就是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拥有一般女子所没有的坚强性格。因此,她没有顺从长老会的安排,嫁入名震东北的公孙世家当一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而是选择和她双生哥哥一样的路,参加本届精英的试练,她要以自己的能力来证明不只她的哥哥是为了南宫家献出生命的南宫浩歌的合格接班人,南宫浩歌的后代,就是个女人也比别的男人强!本来长老会是看在她父亲为家族做出的贡献上才破例收回了已经做出的决定的,不过很快南宫倩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虽然也有部分南宫家的女性后代参加试练,但是南宫倩绝对是她们当中的佼佼者。本届的一共一百八十四名精英,达到九品境界的一共十二人,而南宫倩身为一个女人也做到了这一点,将大多数同辈的男性远远甩在了后面,再加上她父亲在家族中的美名和她艳丽绝伦的美貌,南宫豹和南宫倩这对兄妹俨然就是他们这辈当中青年男女的梦中情人的代表。但是无数的追求者都被她打发了回去,都是简单的一句:“等我通过了试练之后再考虑别的事情。”南宫苍澜真希望自己正在桃源接受训练的孙女今后也能象南宫倩一样,那可就真的不负自己的希望了。        身为评估长老,南宫苍澜的任务就是借一切机会观察精英们的表现,从而真正推断出其真实的能力。南宫倩身旁走着的是她最积极的追求者,也是本届精英中获得承认呼声最高的几人之一的周浩。周浩的袖中剑曾经连败十一名同辈精英,有长老估计他的真实武功已经勘破了九品,初步到达了人品的境界。南宫苍澜自己也没有绝对把握能够在短时间内战胜他的袖中剑,周浩袖中剑的精准和沉稳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剑就象他的人一样,潇洒而又从不张狂,出手总是恰好在对手最难抵挡的瞬间,从不浪费更多的力气,胜的总是恰到好处。而周浩的相貌人品也是公认的出色,和南宫豹一同被怀春少女列为心目中的最佳对象。不过他总是含蓄地拒绝每一个向他倾吐心意的少女,一心一意地追求着南宫倩,在长老会的意向里,他和南宫倩也是非常般配的一对。虽然南宫倩从来没有过向任何一个男子表示出丝毫的心意,但是从她不拒绝周浩跟在自己身边来看,她不但明白周浩的心意,而且也不是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除了南宫豹、周浩和南宫苍澜这样地位尊崇的长辈以外,还没有几个和她同辈的男弟子能够如此接近她而不被她的冷脸甩的讪讪离开甚至是出手打走的呢。        每辆马车都配五名人手,南宫苍澜又把目光转到头车车夫位置驾车的最后一个人身上。王天,一个非常普通的人,相貌平常,不难看,也不能说是好看,平日里总是喜欢自己独处,在同辈的精英当中几乎没有朋友,除了那个整天捣蛋的混蛋小子云天。说起王天来,对每个考察对象都应该了若指掌的南宫苍澜也实在是说不出他的特长来。南宫豹心思慎密,同时武功出众,只是限于年龄,有时还不能完全控制好自己的思想,有点易于冲动;南宫倩性格倔强,坚强,能吃一般女子吃不了的苦,个人实力高出平辈一筹,但是和她哥哥一样有时候过于感情用事;周浩文武双全,善谋,是个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不过有时对南宫倩的迷恋使得他不能保持心境的平和:而王天……论武功,他在七品上段到八品之间,勉强合格,心智,他少与他人沟通,不过既然能够通过桃源的出徒测试,那么也就是合格,人品,从来不表现自己,安于寂寞,虽然对今后和客户的沟通可能带来一些困难,但是人尽其用,南宫家也并不要求每一个精英都是武功高强的豪杰或者善于揣摩别人心理的智囊,能通过桃源的测试的人,这方面应该也是合格。南宫苍澜思索了半天,发现自己平日里没有多注意的王天竟然找不出一点有他自己特点的东西,要说有,那就是他实在是过于平常了。看来,在他身上自己应该多加观察,凭自己的丰富经验找出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他就是个平庸之辈。南宫苍澜的职责告诉他,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造就的人才,尽力发掘每一个精英对南宫家的最大价值。他有信心在今后混迹圣京的日子里做到这一点。
  第一卷 圣域风云第二章
       商队在单调乏味的行进中度过了进入落日平原的第一天。入夜,分属各家的商队按照不同的规模结成了数个营盘,除了负责守夜的人外,其他的人都在结好帐篷,安顿好货物马匹后休息了。南宫楚材知道自己队伍中的年轻人们背负了沉重的货物枯燥地走了一天的路,无论身心都已经是很疲惫,需要好好休息,而自己是唯一安享马车的人,于是下令所有的负责驾御马车的精英和自己一起守夜,其他人全体休息。虽然经过一天的劳顿也是很累,但是被指派到的精英没有一个有丝毫的怨言,一是他们明白步行的同伴比自己更累,(桃源在教育他们的时候十分注意培养他们的集体意识,因为南宫家需要的不是可以仗剑横行天下的独行侠,而是能够团结在一起干一番事业的人才,武功只是他们众多必须达到的标准中比较重要的一项而已)二是三位评估长老都和自己一起守夜,被分到车夫位置的精英都是今次派出的人手中相对较弱的,能够有如此的机会和长老相处,身边还没有那些厉害得叫自己抬不起头来的伙伴,如果能趁机表现一下自己,没准还能给自己今后的前程捞到一点分数,所以他们都是非常积极地行动了起来。      “王天!”南宫苍澜一听到这个声音,眉头就不由自主地皱了一下,敢在众人刚刚睡着的时候如此肆无忌惮地喊叫的人,在他们当中只有一个,就是那个谁看见都会头疼的云天。果然,抱膝坐在篝火边的王天一抬头,一个眼目伶俐的小子就一脚踢开王天身边的水袋,取而代之坐在了那里。王天看了他一眼,做了个小声的手势,示意他不要惊扰了别人的睡眠,然后伸手把那个差点被踢进火堆的水袋拿了回来。“哈!”云天的声音还是和刚才一样大,“没事,如果本天才这么叫几声他们就睡不着的话,有什么资格做什么劳什子精英呢。”本来想出言喝止云天的南宫苍澜听到这些,不由得把话憋在了心里。他不禁暗自摇头:云天可以说是今年的精英中绝对的另类,其他人十个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惹的事多,整日里活泼的过了头,从来没有闲着的时候,说起话来永远是肆无忌惮。不过他的确象他平日里挂在口中的一样是个天才,他的天资没有几个比得上他的。无论是武功、文采还是其他,都可以算是本届精英中的佼佼者,也是自己带出来的这些人里面唯一一个得到长老会的承认武学已经到达了人品境界的精英,和南宫豹兄妹、周浩、徐成并列本届最有希望通过试练的五人。他的武功偏重于“巧”字,和其他人交手时从来没有用过全力,总是喜欢利用一些外部的因素获得胜利,不过由此也显现出他比平辈人的确高出了一筹。云天的护手弯钩诡异莫测,就是自己对上了也不敢说就一定能胜。可惜这小子偏偏从来不爱受拘束,一有人拿各种规矩等条条框框出来管他,他就会用尽各种方法来和对方作对,直到对方出糗为止,是南宫家的长辈最不愿意接触的人之一。不过就算他别的方面一事无成,就凭他现在以臻人品中段的武功,长老会也不会放弃这个人才,他通过评估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云天说和骡马一般背负货物有辱自己天才的身份,别人也不会和他抢,于是就做了压阵的后车的车夫,有南宫海涛这个有名的冷面孔看着,防止他在路上闹出什么事情来。说来奇怪,众多优秀的精英他一个也看不惯,偏偏总爱和王天这个平日不吭一声的闷葫芦呆在一起,不知道前人留下的“物以类聚”的名言到了这里为什么就全然没有了用处。        南宫苍澜站了起来,留下云天在王天身边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自己挪到了另外一堆营火处,和另外两个长老小声谈论起来,交换着彼此之间对各个精英的意见和看法。其他守夜的精英部分提着火把在外围巡视,没有轮到自己的也都围坐在火旁,有的小声交谈,有的擦拭兵器,消磨着时间。        天上看不到星月,四野里一片漆黑,只有营地四周被火光照到的地方能够看清楚,虽然知道几乎不会有什么贼寇胆敢进犯雁门关出来的商队,但是巡视的精英还是个个打起了精神,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时有人伏地,将耳朵贴近地面,听听是否有马蹄声。好在现在是夏中,关外的夜晚也不会感到寒冷,偶尔传来的虫鸣还多少给肃穆的大地添加了一分生气。夜晚就这样逐渐地过去了,天边已经依稀可见一片红晕,已经是拂晓时分。  
  南宫家商队旁边的营地里传来了歌唱的声音,那是一群早起的百年前就已经归入华龙版图的羌族商人,虽然已经受到了中原文化的百年熏陶,但是他们仍然没有放弃自己民族的文字,羌族语言特有的滑舌音在马头琴的伴奏下,显示出了这个草原民族虽然因为受到突厥的压迫而被迫皈依华龙以求平安,但是骨子里仍然透出的那份草原儿女特有的豪爽。整个商队的向导哈巴尔骑马跑过各个营地,用他那洪亮的声音催促着人们该准备起程出发了,他是生活在西凉的塔吉克族人,也是公认的最熟悉落日平原的最好的向导。每次雁门关派出的商队都是由他或他的族人做向导的,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有别于其他营地的大呼小叫,闹闹哄哄,南宫家的商队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唯一的一点争执出在了头车。由于昨晚的守夜,所有的车夫被允许留在车上休息半天,所以每辆车的车夫人选都有了变化。不过头车的情况有点特殊,南宫苍澜身为长老,内力深厚,一晚不睡根本算不上什么,而且也不可能有人会让他去赶车,车夫的人选自然要从剩下的三人当中出一个了。可是傲气比天高的南宫豹兄妹怎么会跳上马车呢?车夫对他们来说就是偷懒的代名词。而周浩当然也不可能留南宫倩在路上用双腿奔波,自己却坐在马车上悠闲,于是三人就站在那里对视,谁也不说话,更没有一个主动跳上车去。看着全队的人都在看着头车这里,南宫苍澜有些微怒:“一群爱面子的年轻人。”他正要发话命令南宫倩去赶车,一条人影已经先一步跳上了车夫的位置,口中喝道:“走!”马车在他的驱动下开始前行,于是后面的车也一辆一辆地按照昨天的顺序跟在了后面。        南宫苍澜边走边打量着赶车的王天,他没有想到王天会主动继续驾车,不过这的确是避免其他三人因为车夫的问题产生嫌隙的最好办法。“能够按实际情况处理问题,不贪图安逸。”这是南宫苍澜给王天下的第一个评价,他知道经过昨天的整天劳顿后这短短的半天休息时间是多么重要,毕竟今天还有一个整天要在路上行进,就算连夜赶路也得在半夜才能到达圣京。他很欣赏王天的做法,心里暗自盘算等中午停下来吃午饭的时候一定要他放下车夫的工作,下午好好休息一下。那三个没有受过挫折的年轻人和王天比起来,实在是有点太意气用事了,只顾自己的所谓形象,还不能习惯考虑别人。他在心里记下,今后一定要多给他们互相合作的机会,锻炼他们互相配合的能力,能够和同伴合作无间,是精英的一个基本要求。        “王天!我来了!”一个灰色的人影伴着他招牌般的喊叫从车队后面“飞”了过来,不用看也知道除了云天不会是别人。云天的轻功在同伴中可以列在前三位,每下足尖轻点马车,他的人就借力掠过五丈的距离条到前面的一辆马车上,这样的轻功“浮光掠影”可不是每个精英都能做到的,更何况他在飞掠的同时嘴里还在大呼小叫。转瞬间,云天的人已经坐到王天的旁边,他笑嘻嘻地向南宫苍澜打了个招呼:“长老好。”然后就扭头向着王天大惊小怪起来:“哎呀,你怎么还在赶车啊!”他又转头向着南宫豹嚷道:“我说豹老大呀,不知道王天昨晚守夜没有休息吗?我说你们几个是怎么回事?欺负人啊!那先和我较量较量,谁输了就一直赶车到圣京。”王天瞪了他一眼:“少说两句!”继续埋头赶他的车。云天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嘟囔着:“本来就是他们不对啊!你以为你是铁人啊?不需要休息。兄弟如手足,本天才帮你怎么还是我的不对了。”他撅起了嘴,好象一个刚受了大哥教训的小弟弟。地上走着的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变了,不过并没有发作,一是都是同伴,虽然云天的话令他们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但是毕竟理在人家一方,二是就算想和云天打一场也知道不会讨到什么好,虽然都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但是云天这个习武的怪才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谁也不愿意出丑。就这样几个人沉闷着走到了中午,气氛十分的尴尬,只有云天一个人在那里指着途中所见的景物大惊小怪,胡说八道,虽然没有人和他搭讪,他自己说的倒是津津有味。        用过了随身带来的干粮和水,商队的众人抓紧时间享受起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来。也不知道王天这个一点也不显眼的家伙究竟是哪点吸引了云天,云天仍然死缠着他不放,丝毫没有把旁边被他搅的不耐其烦的几个人的神色看在眼里。到了最后,王天都实在看不下去了,拉着云天跑到了几十步之外的一棵沙柳那里去了,好让众人落个耳根清静。        附近的羌族商人又唱起歌来,几个少年男女还拉起手来跳起了羌族的舞蹈,给阴沉着的天气增添了一分活力。南宫苍澜望过去,只见云天蹿到了树上,正攀折着枝条,王天还是老样子,抱膝坐在树下。他实在是闹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性格差异如此之大的家伙居然能够搞在了一起。
      突然,王天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并指入嘴发出了三长三短尖利的呼哨,立刻整个商队慌乱了起来,因为那是出关前约定好的信号,表示有人接近。云天也从树上跳了下来,伏地听声,手中还握着一根刚折下的树枝,然后站起来大喊:“有人接近,至少有几千匹马!”        南宫苍澜满意地看着年轻人们迅速而又没有丝毫慌乱地将马车拉成一个首尾相接的圆阵,取出车上预备着的弓箭,布置好防御。“处惊不乱。”他心里这样想着,“这批年轻人的素质不差。”耳边传来南宫海涛的大嗓门:“结阵!找好自己的位置!”        各个商队很快都摆好了防御的阵势,老弱妇幼被围在中间,年轻力壮的都拿起武器做好了应敌的准备。负责路上安全的那个雁门关派出的百人队摆出一个扇形排在商队的前面,人人左手持弓,右手放在腰间的箭囊上,而鞍前的得胜钩上横挂着他们的兵器。这是青狼军和一般的骑兵最明显的区别。一般的军队中,只有那些武艺高强的将领才能在马上使用需要双手挥动的长兵器,普通的骑兵的基本配置多是斩马刀、弯刀之类的利于挥劈的单手兵器,没有足够的实力,贸然在马上使用长兵器的下场就是一接战很容易在对方的攻击下掉下马来,而对于骑兵来说,掉下马就等于半条命已经送掉。放眼整个华龙王朝,能够全员在马上使用长兵器的只有三支部队,西凉的青狼军,幽州的白马军和京都的御林军中的精锐——玄甲天兵。和骑兵交手,使用长兵器的一方占的便宜可不是普通的大。        很快,天边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如惊雷一般,虽然大地被绿草覆盖,但是马蹄溅起的灰尘还是连成了一片,显示出来人至少在几千骑之多。商队众人的脸上大多现出惊惶的神色,几千骑兵冲过来,区区的一百青狼军就算英勇无敌也是无法抵挡。带队的百夫长回头用他雷霆般的声音喝道:“所有商队并在一处!”然后转头向着手下喊道:“儿郎们,准备应敌!”“青狼铁骑,天下无敌!战死沙场,是我荣光!”百名骑士齐声回答自己首领。各处的商队在号令下急忙整顿队伍,都向人数最多的南宫家靠拢了过来,谁都明白现在聚集的越紧凑,活下去的希望就越大。“竖旗!”随着南宫海涛的号令,南宫商队当中竖起了一面大旗,上面画着一轮红日,下面漂浮着几朵浮云,上书两个大字“南宫”,正是南宫家扬名江湖的铁血朝阳旗。“铁血朝阳!我武维扬!”精英们齐声大喝,显示出他们已经做好了死战的准备。在他们昂扬的斗志的激励下,其他商队也重新排好了队形,准备和来犯的马贼决一死战。        远处的数千匹战马已经越过了地平线,蜂拥向着商队的方向冲了过来,不过却没有完整的队形,好象一片不成形状的乌云,隐约可见队伍的前面也举着一面大旗。云天冲出圆阵,再次跳到了沙柳树上,迢首远望,忽然摇了摇头,回身大喊:“没事啦!打不起来啦!马踏落日,是落日马场的马群!”他垂头丧气起走回了阵中,嘴里还嘟囔着:“没意思,本来还以为是马贼呢。”        南宫苍澜的心算是放下了一多半。赫赫有名的落日马场也是华龙的一个有资格和南宫世家平起平坐的大氏族,欧阳家族的势力同样是遍及天下,不过他们只做一种生意,那就是马。他们精心培养出来的四极马称的上是绝对的良驹,马力之强不在北方的大宛名驹之下,华龙几乎所有的能够付的起价钱的爱马之人都以拥有一匹四极马为荣,自己的坐骑就是其中之一。欧阳家最大,出产马匹最好的马场就是坐落在落日平原的落日马场,在关内的其他马场都贯以落日马场分号的名字。欧阳家的关系和西凉马家极好,青狼军的马匹就是完全由他们提供,而且马上要和马家联姻。南宫家和欧阳家没有利益冲突,彼此还合作成立了一家“四方”车马行,算是生意上的伙伴外带江湖中的世交,家主南宫奋强一直对欧阳家家主欧阳骥的落日披风刀推崇倍至,说要不是欧阳家远处关外,武林十大名人里绝对应该有欧阳骥一号。这次前往圣京开拓新天地,商队中也特地带了一车的礼物准备找机会送去落日马场。押运货物到雁门关的长老南宫风行还特地留下,等待欧阳家与马家联姻的时候送上一份厚礼,攀结掌握着圣京商路的马家,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好的基础。既然是欧阳家的人,那么就万万不会劫掠由马家派兵保护的华龙商队了。        欧阳家的马群很快接近了商队,果然除了为首的几十个骑士之外,皆是无鞍的空马,不少身穿落日马场的黑衣的汉子骑在马上,穿插在马群里吆喝呼号,在他们的指挥下,马群在距离商队几百步之外掉转了方向,斜次里跑去。为首的那群骑士拥簇着上画脚踏落日的一匹骏马的欧阳家的马踏落日旗向着商队轻步跑来。南宫家众人刚看清楚队伍之首居然是几名女子的时候,列阵在他们前面五十步的青狼军已经整齐划一地下马单膝跪倒,齐声叫道:“见过若漪小姐!”        为首的女子面带轻纱,看不清楚面孔,不过婀娜的身姿表明肯定是个美人。她连忙跳下马来,双手扶起为首的百夫长,清丽的声音响起:“杨叔叔折杀若漪了,快快请起。”那百夫长站起身来,呵呵笑道:“小姐别这么说,再过几天就该叫你马夫人了,现在不献献殷勤,回头二公子找我麻烦我可担待不起啊。”“杨叔叔!”那女子的声音明显多了一丝娇羞,“你又拿我开心!”“呵呵,岂敢岂敢,到时候别忘了敬我一杯喜酒哦!”看来两人极为熟悉。        商队众人这才放下心来,怀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开始对着远去的马群和欧阳家的骑士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南宫楚材的声音响起,给不熟悉情况的精英们介绍着:“那女子就是欧阳家五爷欧阳炯的女儿欧阳若漪,已经和马家二公子马岱定亲,不日即将完婚。”云天又是摇头叹息:“唉,可惜啊可惜,怎么我就没有如此的桃花运……唉呦!”王天踢了他一脚叫他住嘴,因为他看见和青狼军寒暄完毕的欧阳家众人显然已经发现的南宫家的铁血朝阳旗,正向着他们走来。云天不知道为什么好象对着王天有一丝惧怕,悻悻然地吐了吐舌头,闭上了嘴。        三个长老迎了上去,通报了姓名,欧阳若漪立刻盈盈道了个万福:“原来是南宫家的三位伯父,小女多有惊扰,还望见谅。”“呵呵,这是说的哪里话,贤侄女不必如此客气,本来还准备到达圣京之后再前往落日马场恭贺贤侄女的婚事,谁知倒先在这里见到了。”南宫楚材是三人之首,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自然由他来说了。就在他们的寒暄之中,商队已经重新集结起来,开始向他们的目的地圣京进发。  
  第一卷 圣域风云 第三章 修
       送走了欧阳家的一干人,商队恢复了平淡枯燥的行进历程。云天从折下的沙柳枝条上剥下树皮,做成了一个柳笛,悠悠扬扬地吹了起来,排遣起自己的寂寞。他又回到了自己压阵后车的车夫位置上,少了王天这个能够耐心听他胡言乱语的伙伴,他也没心思和别人聊天,再说就算他想也没人理会他,只好自己找了这么个方式。还好他的音律不差,吹的算是十分动听,倒也给乏味的行进增添了几分生气。      天色暗了下来,商队停了下来,准备再休息一晚,按照他们现在的进程,明日中午之前就能到达圣京。距离目的地近了,人们的心情也逐渐欢快了起来,羌族商人那里一用过晚饭就载歌载舞了起来,引的别的商队的年轻人也有不少跑过去凑热闹。南宫商队的众人吃过晚饭收拾干净,也三三两两地找块干净地方或坐或靠,享受起这难得的休息时光来,疏解一天的劳累。云天又跑到了头车这里,不顾众人责怪的眼光,拉着王天的手硬将柳笛塞进他手里:“吹了半天吹累了,你来吹首曲子让我也听听吧。”王天还是抱膝坐着:“我不会。”“切,兄弟如手足,骗人也不找个好点的理由,我又不是没听你吹过。你就吹吧,大不了吹完了我不再烦你好了。”看来在桃源的时候他就缠上了王天,听过他吹的柳笛。“真够难为王天的,怎么受的了这个活宝。”南宫豹难得地替王天想了想。        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看来王天是受不过云天的纠缠,终于吹了起来。笛声的曲调出奇的优美,不过略带一丝哀怨的感觉在里面。南宫苍澜没想到王天的音律也是如此的高明,听着入耳的笛声,不禁重新打量起这个平日里从不显山露水的人来。王天无论从哪里看都是个非常平庸的人,在良才辈出的精英里面根本算不上人物,不过通过这两天的观察,自己总觉得他好象不应该如此平庸,应当能表现的更好才对。他身边的南宫楚材凑过头来低声在他耳边说道:“你怎么看这个王天?”“恩……现在还说不好,不过总觉得桃源对他的评价可能不太准。”“我也是,”南宫海涛接道,“就看他白天的表现,他的六识的灵敏就应该在一般人之上。那时候他并没有伏地听声,却能够第一个发现欧阳家的马群。”“恩,这小子应该多加注意,没准是块还没开光的璞玉。”        脚步声响起,商队的向导哈巴尔带着两个同样身为向导的族人走了过来:“没想到这里居然有华人通晓我们塔吉克族的民谣。哈,中华之大果然藏龙卧虎,连我们这边荒蛮族的音乐都能奏的如此美妙。几位不介意我们过来叨扰片刻吧?”“哈!欢迎还来不及呢,可惜没有酒招待你们。”云天抢在别人之前答话,显然他对有人夸奖王天很是高兴。一个年长一点的向导取出一只短笛,和着王天的柳笛吹奏起来,显然他们所说不假,王天吹奏的的确是他们民族的音乐。哈巴尔和另外一个年轻向导对视一下,齐声跟着乐曲唱了起来,用的是塔吉克族的语言,虽然众人听不懂具体的意思,但是还是不由被他们稍显嘶哑但是却明显动情的歌声感染,有的也和着节拍打起了拍子。歌声传到了别的商队那里,其他营地逐渐安静了下来,不过有人也用塔吉克的语言跟着唱了起来。塔吉克族居住在西凉,显然这些商人中有人通晓他们的语言,或者干脆就是塔吉克族的族人。曲子吹了一遍又一遍,到了最后一些逐渐熟悉了曲调的人也跟着哼哼了起来。云天一片陶醉的神色,哈哈笑道:“怎么样?我这兄弟还是有一手的吧?”王天放下了手中的柳笛,转身走出了营盘,当他的身影在暮色逐渐模糊起来的时候,传来了他的歌声,依然是刚才的曲调,不过换成了汉语: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为什么这样红?        哎……红得好象,红得好象燃烧的火,        她象征着纯洁的友谊的和爱情。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        哎……红得好象,红得好象燃烧的火,        她是用了青春的血液来浇灌……  
  歌声停止,云天怪叫着扑向了王天:“好小子,原来你还藏着这么一手啊!快快老实交代,你究竟还藏着些什么本事没有露出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三个长老相互看了一眼,交换了心中的疑惑,不约而同地想到:“看来王天不是看上去的那样简单啊……”        夜色深沉了下来,月亮勉力从乌云的包围中露出半边,到了安歇的时候了。唱的流下泪水的哈巴尔他们留下了那只短笛,说要送给王天留作纪念,并且今后南宫家的向导费减半,然后老泪纵横地蹒跚回自己的营地去了。塔吉克族和羌族一样,都是被草原上最凶悍的突厥抢占了世代居住的牧场,不得不托庇华龙王朝的羽翼之下,以求族群能够延续,显然刚才的乡音勾起了他们的乡情。        商队的众人各自支起帐篷准备睡觉了,同样留下车夫守夜。南宫楚材他们商量了一下,鉴于快到圣京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存在,三人不再同时守夜,而是轮流休息,留下一人指导赶车的精英即可。他们三人也已经将近两天没睡了,虽然还挺的住,但是明天到达了圣京之后才是他们最累的时刻,还是尽量保存体力为妙。        众人逐渐安歇,营地清静了下来,只有篝火燃烧时发出的劈啪声。云天刚才嗓子都快唱哑了,也难得地坐在王天身边安静地呆着,百无聊赖地拨弄着一根燃烧的木柴。他忽然感觉有人走到了身后,回头看去,却是南宫倩。南宫倩没有理他,而是冲着王天说道:“王天,你去休息吧,我来守夜。”王天从膝盖间抬起了头:“不用了,我来吧。”“你……你充什么英雄!两天没睡了。”“那能怪他吗?谁叫你们几个拉不下脸子去赶车!”云天可不想放过这个挖苦人的好机会,除了王天,同辈的精英可没少叫他损,这恐怕也是他没有几个谈的来的朋友的原因。“云天!你……”南宫倩明显地在压制自己的怒火,“这没你的事!”“哈!兄弟如手足,他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干嘛发这么大的火?你现在应该先好好给我兄弟为白天的事道歉,再请他去歇息才对啊!”“你……”“我?我怎么了?打抱不平都不许呀?”“别说了。”云天碰见王天就好象碰见了克星一样,听到王天的话马上住了嘴,强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倩小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的确睡不着,我早就习惯了夜里自己想想事情。你也走了一天了,应该好好休息才对。等明天到了圣京之后才是我们最累的时候,现在还算不了什么。”南宫倩看着王天的眼睛,王天和她对视了片刻,低下头去:“我们现在应该一切先为自己的任务着想才对。”南宫倩跺了跺脚:“好心没好报!”转身走开了。“嘿,还算她有点良心,比那两个臭小子好多了。我看她不会是对你有点意思了吧……”王天抬头瞪了多嘴的云天一眼:“少说两句吧,谢谢了!”“好!好!怕了你了,不说好了。对了,什么时候教我唱歌呀?没想到你的歌唱的那么好,有空教教我哦……哎呀,又踢我!”“起来了,该咱们巡视了……”        第二天一早,商队继续出发,接近中午的时候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连接四块大陆的枢纽——圣京。圣京虽然规模比华龙王朝的都城天京小,人口也没有天京的五百万那么恐怖,但是方圆百里的占地面积,各个大陆的三百多万各色人等聚集在一起的热闹,集市上几乎能找到全世界的各种特产的繁华,再加上城市中央那巍峨雄伟的世人心目中的圣地——创世神殿,使得圣京在世界上名气不仅远远大于天京(还一个原因就是华龙王朝的封闭政策,使得其他大陆的人几乎没有机会见识天京的繁华),更是整个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名城。和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圣京居然没有防御用的城墙,只是一道粗木组成的木制围栏将城区和外围的农田隔开。不过圣京可是得到了四块大陆所有国家的承认,拥有永久不受战火侵扰的特殊地位,就是纵横圣域,来去如风的盗贼,也都遵守着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绝不侵扰圣京本城一丝一毫,他们只是劫掠进出圣京的商队而已,绝对不会在圣京的城区范围内干他们的老本行。因为他们知道,就算能够抵挡住强大的神殿护卫军团,可是接踵而来的将是四块大陆所有势力的无情打击,因为四块大陆共同信奉的创世神的安宁受到了打扰。不过圣京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个安全的避风港,只要不在城内闹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其中。曾经有不止一次,被苦苦追杀的盗贼团因为逃进了圣京,后面追赶的官兵只得望城兴叹。根据创世神的旨意,天下众生在圣京都有不受侵害的权利,而维持这一权利的就是集中了四块大陆无数豪杰英雄的神殿护卫军团。        城外的围栏在圣京城内也是随处可见,将圣京划分成了五个区域,东南西北四个城区各自居住临近大陆来到圣京的商人和朝圣者。当中最大的区域则是天下最大的市场,各个大陆贩运至此的货物都在这里买卖,每日的交易额都是天文数字,这块被成为神之集市的地方的正中央耸立着伟大的创世神的神邸——创世神殿。创世神殿在每年的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天开放,接受世界各地蜂拥而来的朝圣者的膜拜。虽然各个大陆都有各自不同的宗教信仰,但是所有的这些信仰的根源都是出自对创造世界的创世神的崇拜,创世神在所有的宗教中都是地位最高的神明,其他的诸神无论被渲染得多么伟大都只能生存在创世神的光芒之下。至于那些不相信创世神的存在的宗教,则根本无法生存,不是根本找不到信徒就是被挂上“邪教”的名字被残酷扼杀。        东城是圣京的城区当中最为安静的一个,平日里偌大的城区很少有人走动,常年生活在这里的人口不超过十五万,只占圣京总人口的二十几分之一,除了少量在此扎根的商人之外,大多数是那些华龙来的拖家携口的有钱人,能够负担得起圣京的巨额花费,等待每年四次的朝圣,好向创世神显示自己的崇敬和虔诚。每次雁门关出来的商队当中,都有几辆不载货的马车专门运送这些冤大头。华龙王朝一向对前往圣域的人严格控制,所有的朝圣者都只被允许携带金钱和途中耗用的干粮饮水,而不允许携带任何货物,因为他们获得的不是官方颁发的商务许可证,而是朝圣许可证。这些朝圣者到达圣京后,只能用随身带来的钱财就地购买生活用品,住在昂贵的旅店客栈,因为当持朝圣许可证的人返回雁门关的时候,同样要经过严格盘查,除了金钱和身上的衣物,其他东西一律不准带入华龙国境。虽然规定十分苛刻,但是富庶的华龙仍然有无数财主大亨愿意前往圣京参拜创世神,或者说根本就是去见识一下这座天下第一名城,回去之后好有在朋友面前吹嘘的资本。神殿护卫军团当中的东方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也生活在东城,不过由于华龙王朝的严格控制,东城的人口除了朝圣前后的几日外从来没有上过五十万,因此维持东城的秩序根本用不了多少人,护卫军团的青龙队的人数总维持在三千人,连带家属不超过两万。朝圣日的时,会有华龙王朝派来的官兵协助护卫军团工作。
  到达了圣京之后,南宫世家的队伍告别了向导,来到东城一家规模最大的客栈住了下来。客栈的名字叫吉利老店。提起吉利老店,在整个华龙王朝可谓无人不知。华龙王朝的全镜,九郡八十一州,每座城镇都有吉利老店的分号。经营吉利老店的是鼎鼎有名的百里家族。百里家族可以说是江湖中交际最广,消息最灵通的世家了,每三年变化一次的“天榜”、“十大门派”、“十大世家”这三个体现出武林中实力变更的晴雨表,就是出自百里世家和身份神秘的武林万事通——百晓生的共同评判。南宫世家在十大世家中一直名列次席,仅次于身为皇族却又在江湖中行走的龙家,家主南宫奋强更是在排列十大高手的天榜上连续十二年位列第七,而落日马场的欧阳世家在十大世家中排名第九,至于第十则是百里世家的专属位置,自从有了这个排行榜就一直没有变化过。百里世家是十大世家中最神秘的一个,至今没有人知道其家主的身份。不过百里世家在江湖上的交游之广,人缘之好,那可是绝对公认的第一。行走江湖的武林豪杰,哪个也不会把房子背在背上出门,而当他们需要休息的时候,第一选择一定是百里世家的吉利老店。谁都知道,吉利老店有最利于休息的环境——除非是特别重的深仇大恨,不然相逢拔剑的江湖人都会在动手前选择出了吉利老店的门再打,一是表示对百里家族的敬意,二是知道如果贸然动手很可能双方都被百里家的人丢到大街上。百里家的武功之杂,也可谓是江湖第一,大多数江湖上流传的武功百里家的弟子都会,而且绝对高明,再加上百里家在江湖中的面子之大,和官府的关系也很好,轻易不会有人在挂着吉利老店招牌的地方捣乱。        当然,吉利老店也不是光靠着遍及天下的分号和江湖上的面子过日子,他的经营也是为什么能够在馆驿界中独占鳌头的主要原因。只要你有钱,所有其他客店所能找到的在吉利老店你都能找到,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你也一样能找到,不过前提是官府的律法允许的范围内。吉利老店的服务是最好的,客房是最干净的,食物是最美味的,更重要的是消息是最灵通的,对于江湖人来说这才是最吸引他们的地方。无论哪处的吉利老店的分店掌柜,都是当地消息最灵通的人之一,从当地的名胜古迹到人文情趣,从一般的江湖传闻到各种隐秘的事件内幕,对于询问的人从来是知无不言。不过不是所有的消息都是免费的,而且对于一些特别敏感的东西是用钱买不来的,想得到这些消息的人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用自己掌握的具有同样价值的消息用来交换,这也是为何百里世家是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百里世家的信誉保证不会将那些涉及某些隐私等影响到某人前程的东西轻易透露出去,只要那个人不会对百里家构成威胁或者成为武林中的公害。被百里家掌握了某些秘密,并不是少数人的事情,事实上江湖中的大多数人愿意卖百里家面子就是因为怀疑自己的某些隐秘被对方掌握,当然在表面是不会承认的。        江湖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借钱到南宫,消灾来西门,行镖去东方,问路在百里。”说的就是十大世家当中的四个:财雄势大,仗义疏财的南宫,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西门,镖行天下,路路通畅的东方和消息灵通,保证信誉的百里家。百里家是中原豪门当中第一个在圣京开拓势力,并且稳稳站住脚跟的家族。圣京的吉利老店的规模之大,算得上是世间少有,整个东城将近五分之一的地方都是挂着吉利招牌的独立院落,每次朝圣日足够同时接待十万人居住。当然这是由于东城的特殊情况造成的,每次朝圣日之前,百里家都会派出近万名从其他分店抽调出来的人手前往圣京帮忙,平时这里的大多数院落并不开放,常备的人手也只有几百人而已,虽然这个数字就已经大大超过了一般客店的规模。一次性地接纳南宫家这支百余人的商队,吉利老店不过起用了一个平日里在朝圣日才开放的院落而已,相同规模的院落放眼皆是,真叫人咋舌维持这么大规模的产业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吉利老店果真是馆驿当中的翘楚。        整个下午,商队都在忙碌中度过,整理清点货物,安排住处,采购日常用品,精英们在三位长老的监督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些准备工作。明天开始,他们需要面对的就是圣京这个商人眼中的天堂,为了南宫家的发展和自己的前程努力了。  
  第一卷 圣域风云第四章
       入夜,南宫家的人全部集中到了所住院落的庭院中,三位长老陪伴着一位笑呵呵的小老头围坐在院落中央的石台旁。南宫楚材的声音响起:“这位就是吉利老店圣京分号的大掌柜百里仁贤前辈。”“见过百里前辈!”百余名精英同时躬身施礼。“呵呵,免礼免礼!”百里仁贤说话和他的人一样,一开口总是先笑上一笑,不过他并不洪亮的声音却让在场的每个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显然他不象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这个看似圆滑的大掌柜身上的内功不可小觑,“诸位来到我吉利老店,那就是我百里家的客人,不用管什么辈分不辈分的。吉利老店的宗旨就是要让每个客人满意,要这么多衣食父母向小老儿行礼那可真折杀我也。”“呵呵,仁贤兄不必如此客气,百里南宫两家的交情我就不用多说了,抛开这些,我也得尊称你一声师兄,他们这些小辈向你行礼那是应该的,江湖上行走必要的礼数可不能少哦。免得过几天整个江湖都传说南宫家不知礼数,妄自尊大,弄的我们三个老骨头回去后要受家主责罚。”“呵呵,楚材贤弟言重了,谁不知南宫世家恭谨礼法,仗义疏财的美名?再说小老儿不过痴长几岁而已,师兄两字可是确实不敢当。贤弟还未至花甲,这老骨头的称呼还是应在我身上更为恰当些。呵呵,好了好了,不多说废话了,小老儿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当条地头蛇,比较熟悉圣京的情况。各位不嫌我罗嗦的话,就让我来给诸位今后要在圣京扎根的远客介绍介绍好了。”“谁不知道百里家的消息灵通,今日能请得仁贤兄屈尊亲自为他们这些小辈讲解,那是他们的福分,仁贤兄过谦了。”“呵呵,过奖过奖,谁不知楚材贤弟当年……”      听着南宫楚材和百里仁贤连篇累牍的客套,精英们都是聚精会神,没有丝毫的烦躁。也不全对,平日任意惯了的云天就有点不耐烦起来,不过抬头看见三位长老里自己多少还畏惧三分的南宫海涛正瞪眼看着他,吐了吐舌头,缩回头去闷声不语。当然心里面暗骂老家伙上辈子一定是个哑巴,不然怎么这么多废话。他在桃源的授业师父当中最能管得住他的就是南宫海涛的孪生兄弟南宫浪涛,一回想起那个变态师父的严厉,他在南宫海涛面前可不敢象在其他两位长老面前那么肆无忌惮,只得苦苦收敛初到贵境的好奇,耐着性子听下去。        还好百里仁贤终于转到了正题,将圣京目前的大致情况向诸人讲明:圣京的四城分别由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支由不同大陆的高手能人组成的队伍负责维持平日里的治安,除此之外,神殿护卫军团还有一支更加强大的力量存在,专门守护神之集市中央的创世神殿,叫做“神圣守护者”。神圣守护者大约有三千人左右,都是各大陆的精英,大多数都是各个王国派来守护创世神的高手。整个圣京控制在创世神殿的手中,平时由七名护法长老组成的议事会发号施令,其中四名长老为四队的首领,其余三人则是神殿里负责接受创世神旨意的神使,地位最为尊崇,从不与外人见面。各大陆来人分别居住于东南西北四城中,每日清晨太阳升起后神之集市开放,世界各地的商人均可在那里进行交易,一切交易本着自愿原则,强买强卖、欺诈等行为将受到护卫军团的干涉,轻则没收货物,重则不但要受皮肉之苦,更会被赶出圣域,永世不得返回。因此神之集市的交易基本上能够做到公平,更不会有欺行霸市的现象出现。圣京有专门的集市公证处可以进行对交易进行公证,所开具的公证文件获得所有国家的认可。除了东城因为华龙王朝的闭关政策导致行商稀少之外,其他三城都是商贾云集,每天神之集市的交易额都是一般人根本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不过也正因为东城的行商最少,再加上其他三块大陆可以经过圣域自由行商,平日里的物资交流就很多,所以华龙来的货物是物以稀为贵,只要是华龙贩运过来的东西,基本上在每次商队到达的头三天之内就销售一空,根本不会有积压现象的存在。至于交易的媒介物四大陆的商人都以金银为主,其他三块大陆的主要国家的货币也可使用,但是华龙王朝的铜钱、银票因为其他大陆的商人无法进入其国境而不能流通,华龙商人如果想购买别处商品,除了真金白银,就只好事先谈好价钱,用自己的货物以物易物了。华龙来的商品其他大陆的商人对之趋之若骛,一般的货物的价钱都在国内的十倍以上。一般来说,瓷器、茶叶、丝绸、纸张等是最容易出手并且获利较丰厚的货物,来圣京的商人多贩运此类东西。每年四次的朝圣日是圣京最热闹的日子,到时神之集市将停业三天,从世界各地前来的朝圣者的数目多达数百万之多,到时候如果有想交易的商人,就只能进入其他城区寻找商机了。再有一月时间,就是秋分了,到时候又是圣京最热闹的时节,其他城区现在已经有不少提前赶来的朝圣者到达,正是销售货物的好时机,价格可在平日的基础上再有提高。        转眼间,商队已经来到圣京三天了,但是所有的货物仍旧一点没有少。马车上的货物被平均分给了每个精英,同时每人还获得了一千两白银,作为他们在圣京开创局面的资本。所有的精英都要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开始测试,不单是要通过交易赚钱,更重要的是他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在圣京存在下去。南宫世家需要的不是一群忙忙碌碌的行脚商人,他们要象百里家一样,在圣京站住脚,为今后的长期发展打下基础。所以三位长老给了精英们三天的时间用来熟悉环境,考察一下市场的行情,然后再让他们真正投入进去。
  入夜,看着精英们兴奋地谈论着白日里在神之集市的所见所闻,或者商量着今后的发展计划,南宫楚材不禁回想起当年自己经受测试时怎样从初时的兴奋到后来的郁闷,再到最后通过时的解脱的心情变化。南宫世家独特的培养人材的举动造就了大批的可用之才,就是那些占大多数的落选者,在经过了严酷的考验后在自己被分派的位置上也能更加完全地发挥出自己的能力来,使得南宫世家在商界的地位不可动摇。三位长老各自在精英中间找人谈话,询问他们今后的打算。自己找过的几人都是发现了自己目前的经济能力还不足以单独在圣京立足,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找同伴联合,将几个人或者更多人的财物放在一起,增添实力。南宫商队居住的院落一共三十间房屋,每间屋都住了五人以上,原则上由精英们自由选择同伴,只有南宫倩等十四名女性被安置在两间房内。除了三位长老住的房子之外,居住人数最多的住了十人,屋长为徐成。徐成的武功并不出色,勉强达到七品上段,但是他和云天、南宫兄妹、周浩一同被认为是本届当中最有希望通过测试的精英。他的惊人的过目不忘的异赋,是个天生的经商的好材料,无论多么复杂凌乱的帐目数字,他都能轻松记住,是公认的本届数算第一能手。和他同屋的人全都跟着他伙在一起,聚拢在他周围的精英一共有三十四人,总计白银三万四千两,货物折价后他们能够拥有大约十五万两的资本,是三位长老最看好的一股势力。而居住人数最少的房子只住了四个人,南宫豹、周浩、王天和云天。四人中有三人是极具希望通过测试的人才,另外一个则是评价极其一般,但是在途中的表现却和评价不完全相符的迷,于是这间房成了南宫楚材观察的重点。        踱入房中,南宫楚材看见南宫豹正在擦拭他手中的长剑“血盟”,据他的剑术教头南宫秋峦说,南宫豹的剑术已经青出于蓝了,应该如清风拂柳般轻灵飘逸的回风剑法到了他手中,却变的狠辣诡异,出手绝不留情,只是限于年龄,内力还有所不足。他给自己打造的血盟取名的时候说过,剑是用来杀人的,只有血才能将剑手和剑真正地联系在一起,所以他的剑叫做血盟。周浩正坐在炕沿上埋头看着一本书,配上他的一身儒衫,更象个要去考功名的考生。“嘿,我今天看见落日马场的那个欧阳若漪了,她带着一群马也住进了吉利老店,看样子是来卖马的。一出门就看到美人的感觉真好啊!”说话的自然是唠叨的云天了,不过说话的对象王天还是懒懒地躺在炕头上没有回答他,倒是周浩忍不住搭话:“我也看见了,不过那欧阳若漪总是带着面纱,你怎么就知道她是个美人?”“笨蛋就是笨蛋,和本天才真的是没法比。”云天洋洋自得地回答,“她身后的四个侍女可是没带面纱呀,那可都是少见的美女啊,尤其是那对姐妹花,哈!你要是个小姐,你会去找一群比你漂亮的侍女整日里刺激你吗?这么简单的推论也得本天才给你解释呀?你还是接着找你书里的颜如玉去吧,在外边别说我认识你……啊!长老好!”        “都坐下吧!”南宫楚材微笑着示意站起来行礼的四人坐下,“怎么样?我今天来是看看你们是如何为今后打算的,心里有没有个计较了?”“哈!长老你可问对了!”云天第一个回答道,“我这几天都在圣京其他各区了解情况,和我们这里比起来,那里可都热闹的太多了。你们知道吗?其他地方的镖局不叫镖局,保镖的镖头叫佣兵,有专门的佣兵行会负责分派任务。我找了个向导带我进佣兵行会看了看,赫,就那些家伙,就是一身死肉,没有丝毫内力,我用一只手就能叫他们躺下,那里的公告上面写着很多任务,后面还有完成的奖赏,是沙驼数字写的,我虽然没看清楚前面是什么任务,不过后面的那一串零还是认得的。乖乖,最高的奖赏有三百多万,就算是铜子也够多的了。谁叫咱们南宫家这么抠门,就给这么点钱货,想玩点大的都没资本。我看干脆我们几个去当一回那个什么劳什子佣兵,弄个几百万回来,然后再放手大干他娘的一场好了。”南宫楚材的鼻子差点歪了,心中暗骂这个不成器的东西,整天就知道玩乐,还异想天开地去做什么外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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